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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事业单位调档函哪个部门开成都事业单位调档函哪个部门开 成都事业单位调档函哪个部门开 篇一: 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转须知目录 1.档案转入须知 2.档案转递须知 3.档案转出须知 档案转入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 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条件 (一)工作要求 1.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中共中央...

成都事业单位调档函哪个部门开
成都事业单位调档函哪个部门开 成都事业单位调档函哪个部门开 篇一: 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接转须知目录 1.档案转入须知 2.档案转递须知 3.档案转出须知 档案转入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 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条件 (一)工作要求 1.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 的通知》(成人发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 〔1997〕50号)。 二、办理条件 (一)工作要求 1.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调档函》):调档函》)》(《调档函》)到档案存管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详见档案转递须知)。 (三)档案存管单位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将档案转递至市人才中心。 (四)登陆成都人才网(),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四、特别提示 市人才中心概不接收从街道办事处转入的档案。 档案转递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 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流程 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函》)后,请按以下事项办理。 (一)档案内须有如下材料 1.学籍档案,包括入团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材料,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学生考核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就业通知书(成教、自考、函授类无)、授予学位证明。 2.入党材料(限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转正定级材料,由档案存管单位出具。 4.转档手续:调档函》)到档案存管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详见档案转递须知)。 (三)档案存管单位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将档案转递至市人才中心。 (四)登陆成都人才网(),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四、特别提示 市人才中心概不接收从街道办事处转入的档案。 档案转递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 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流程 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调档函》)后,请按以下事项办理。 (一)档案内须有如下材料 1.学籍档案,包括入团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材料,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学生考核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就业通知书(成教、自考、函授类无)、授予学位证明。 2.入党材料(限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转正定级材料,由档案存管单位出具。 4.转档手续》(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 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条件 (一)与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在有效期内(档案管理费逾期半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 (二)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市人才中心的,须先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方能转出档案。 (三)户口关系托管在市人才中心的,须将户口关系转出。若不能在转档前转出的,由档案接收机构出具拟迁户证明、本人亲笔书写承诺,可申请户口暂留,但须尽快迁出。 (四)存档类型为单位代理的,须凭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减少代理人员登记表》到市人才中心7楼701窗口将存档类型转为个人委托后,方可转出档案。 (五)在市人才中心办理《生育一孩服务证》的,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小孩上户手续后,方能转出档案。 (六)档案转往地要求 1.成都市外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等院校(民办除外,且限升学办理); 2.成都市内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 (七)各存档类型的转档要求 1.“保留人事关系”存档 在市人才中心存档类型为“保留人事关系”的,档案材料须齐全,方能转出档案、调动人事关系。 (1)档案从学校转入的国家统招毕业生,若符合条件,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条件: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 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二、办理条件 (一)与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档案管理费逾期半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收取)。 (二)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市人才中心的,须先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方能转出档案。 (三)户口关系托管在市人才中心的,须将户口关系转出。若不能在转档前转出的,由档案接收机构出具拟迁户证明、本人亲笔书写承诺,可申请户口暂留,但须尽快迁出。 (四)存档类型为单位代理的,须凭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减少代理人员登记表》到市人才中心7楼701窗口将存档类型转为个人委托后,方可转出档案。 (五)在市人才中心办理《生育一孩服务证》的,须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小孩上户手续后,方能转出档案。 (六)档案转往地要求 1.成都市外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等院校(民办除外,且限升学办理); 2.成都市内的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 (七)各存档类型的转档要求 1.“保留人事关系”存档 在市人才中心存档类型为“保留人事关系”的,档案材料须齐全,方能转出档案、调动人事关系。 (1)档案从学校转入的国家统招毕业生,若符合条件,应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条件》; b.按照要求填写《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须用人 c.提交《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单位盖章); 至市人才中心。 (2)档案从其他单位转入市人才中心的,档案内须有如下材料: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须用人单位盖章); c.提交《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至市人才中心。 (2)档案从其他单位转入市人才中心的,档案内须有如下材料》,调出单位签具意见。 (3)调入单位根据工人需要和岗位设置情况,结合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报县人事局批复。 属教师调动的由教育部门介绍到调入单位应聘;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卫生局介绍到调入单位应聘。 2、公务员调出 1、政府组阁局单位之间异动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单位编制进行调配,报县人事局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由本人提出调动申请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县人事局提出人员调动意见,如实填写《公务员交流登记表》。 人员调出单位组织政工人员负责开出调出人员《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和《计划生育综治证明》,到县人事局办理调动手续,先由公务员管理股开出人员《调动通知》(调令),后到工资福利股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手续。《调动 通知》一式两份,一份为“主送”,由调出单位保存;一份为“抄送”,连同调出单位开出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工资关系》等交由调出人员本人到调入单位报到。 2、县域外人员调动,须根据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开出的商调函和《调动通知》办理调动手续。副科级以上人员调出县外,须经县委组织部同意。调出前需调阅人事档案的,应由县人事局向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开出调档函才能寄出档案。篇三:公务员交流登记表》。 人员调出单位组织政工人员负责开出调出人员《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和《计‎‎划生育综治证明》,到县人事局办理调动手续,先由公务员管理股开出人员《调动通知》(调令),后到工资福利股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手续。《调动通知》一式两份,一份为“主送”,由调出单位保存;一份为“抄送”,连同调出单位开出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工资关系》等交由调出人员本人到调入单位报到。 2、县域外人员调动,须根据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开出的商调函和《调动通知》办理调动手续。副科级以上人员调出县外,须经县委组织部同意。调出前需调阅人事档案的,应由县人事局向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开出调档函才能寄出档案。篇三》(成办发[2017]7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17〕70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成都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17〕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17〕8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7〕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和对象 1.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6.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执行。 (6)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核准,事业单位可以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满足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岗位等级设置。 8.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根据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等级,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划分。 (二)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管理岗位包括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和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管理岗位。我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7个等级(见附件1),即由高到低分为四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局级正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岗位依次对应管理岗位四至十级职员岗位;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在 五级职员岗位中‎‎增设五级职员A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局级副职对应五级职员A岗位。 10.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各等级的数量或者结构比例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规格(或主要领导职级待遇)、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或主要领导职级待遇)确定。 (2)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务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确定。 (3)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或者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11.未定机构规格(或主要领导职级待遇)、领导职务职数的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各等级的数量或者结构比例,由机构编制部门确定机构规格(或主要领导职级待遇)、领导职务职数后,按照第10条规定执行。 12.事业单位中的党群组织,除国家、省有具体规定的外,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职员岗位,其专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产生、任用。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3.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见附件2),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级的,暂按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4.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包括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按照各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确定。 15.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其中市属事业单位为2?4?4,区属事业单位为1?4?5,县(市)属事业单位为1?3?6,乡镇属事业单位为0.5?3?6.5。 16.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是:成都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成都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的通知》(国人部发〔2017〕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17〕8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7〕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和对象 1.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6.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执行。 (6)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核准,事业单位可以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满足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岗位等级设置。 8.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根据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等级,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划分。 (二)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管理岗位包括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和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管理岗位。我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7个等级(见附件1),即由高到低分为四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局级正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岗位依次对应管理岗位四至十级职员岗位;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在五级职员岗位中增设五级职员A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局级副职对应五级职员A岗位。 10.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各等级的数量或者结构比例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规格(或主要领导职级待遇)、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 定和权限确定。 (1)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或主要领导职级待遇)确定。 (2)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务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确定。 (3)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或者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11.未定机构规格(或主要领导职级待遇)、领导职务职数的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各等级的数量或者结构比例,由机构编制部门确定机构规格(或主要领导职级待遇)、领导职务职数后,按照第10条规定执行。 12.事业单位中的党群组织,除国家、省有具体规定的外,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职员岗位,其专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产生、任用。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3.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见附件2),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级的,暂按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4.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包括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按照各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确定。 15.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其中市属事业单位为2?4?4,区属事业单位为1?4?5,县(市)属事业单位为1?3?6,乡镇属事业单位为0.5?3?6.5。 16.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是》(见附件4); (2)岗位设置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经区(市)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 (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通过; (5)公布岗位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并组织实施。 36.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具体核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直接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2)区(市)县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区(市)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区(市)县部门或者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或者乡镇政府、区(市)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的直属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由其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7.对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分布较分散的事业单位,可以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38.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39.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以按照第3 5、36条规定申请变更: (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出现分设、合并,变更机构规格,须重新进行岗位设置篇五: 人事调动程序 人事调动程序 公务员、事业单位调动的条件主要有: 一是工作需要; 二是解决夫妻分居。 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 公务员调动的程序: 第一步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调动申请(个人申请的需征得调入单位同意接收); 第二步提交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步如同意调动报州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第四步如州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调动的办理调档手续; 第五步如档案符合规定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 事业单位人员调动: 调出: 调出单位填写《调动人员登记表》,并由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单位行政公章?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州人事局?州人事局接到调入单位调档函后寄出调动人员档案?州人事局接到调入地区调令后,办理行政、工资及相关内容转移手续。 调入:调动人员登记表》,并由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单位行政公章?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州人事局?州人事局接到调入单位调档函后寄出调动人员档案?州人事局接到调入地区调令后,办理行政、工资及相关内容转移手续。 调入》填写的基本情况,审定调动理由,由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和盖行政公章和调动请示?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经审批同意发调档函?审查档案后经审批同意发调动函?调动人持调出单位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及其他手续到州人事局计划信息科报到?州人事局计划信息科与调入单位衔接后,把调动人员介绍到接收单位,办理行政、工资及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对审批不同意的,人事档案退回原单位。 事业单位跨省调动工作 首先肯定是可以调动的。 有强力人士帮忙,那这事就完成90%了。什么工龄,两地分居要多少年啊,专业对口啊,顺向流动啊,全是屁话,人事局说你行就行,说你不行就不行,千万别上他们的圈套。 流程是1 2、人事局核准后由接收单位向你现在的单位递交商调函; 3、你单位同意放人后报当地人事局批准,商调函上“同意”要有两个章: 人事部门的和你单位主管部门的; 4的档案,这个应该不用你自己跑了,调档案完毕后在编制办注册,随时接受通知准备报道。 调动这种事千万不能心急;补充一点,试用期不能调动,这是高压线,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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