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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动物防疫监督站行政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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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动物防疫监督站行政执法依据长沙市动物防疫监督站行政执法依据 附件2: 长沙市动物防疫监督站行政执法依据 一、 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长沙市动物防疫监督站 单位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 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 3、《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4、《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5、《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6、《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三款。 7、《长沙市城区养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 二、 行政执...

长沙市动物防疫监督站行政执法依据
长沙市动物防疫监督站行政执法依据 附件2: 长沙市动物防疫监督站行政执法依据 一、 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长沙市动物防疫监督站 单位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 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 3、《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4、《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5、《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6、《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三款。 7、《长沙市城区养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 二、 行政执法依据 类别 序号 名称 制定机关 生效时间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8.1.1 2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国务院 2005.11.16 行政法规 3 兽药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4.11.1 4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10.3.1 5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9.1.1 部门规章 6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9.1.1 7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2.5.24 8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农业部 2005.1.1 政府规章 9 长沙市城区养犬管理规定 市政府 2006.5.1 三、 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2项, 1、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八条、九条~《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条。 ,二, 行政处罚,共28项, 动物防疫执法,共12项, 1、违法行为: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防疫强制免疫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进行免疫接种的,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四十四条。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 2、违法行为:不按照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 3、违法行为: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二,疫区内易感染的,,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四,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六,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 4、违法行为: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未办理审批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未经检疫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 1 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四十五条、四十六条。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八条。 5、违法行为: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 6、违法行为: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一条。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九条。 7、违法行为:不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的,藏匿、转移、盗据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发布动物疫情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三十八条。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八十条。 8、违法行为: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三条。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 9、违法行为: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 2 10、违法行为:动物诊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动物疫病扩散。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六条。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 11、违法行为:执业兽医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的;?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参加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暂停动物诊疗活动、吊销注册证书。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条 12、违法行为: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的,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六条、三十条、五十九条。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三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共2项, 1、违法行为:拒绝、阻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或者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 2、违法行为:擅自采集重大动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时不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二十一条。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七条。 3 动物检疫管理,共2项, 1、违法行为:跨省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和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处罚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2、违法行为:跨省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处罚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共5项, 1、违法行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变更场所地址或者经营范围~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三十六条第一款。 2、违法行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改正。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三十六条第二款。 3、违法行为: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三十七条。 4、违法行为: 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四条 4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八条。 5、违法行为:使用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共4项, 1、违法行为: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未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处罚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2、违法行为:?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出让、出租、出借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原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注销其动物诊疗许可证。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处罚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3、违法行为: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机构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未在诊疗场所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的,?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使用不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处罚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4、违法行为:动物诊疗机构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诊疗废水。 5 处罚种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处罚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执业兽医管理,共3项, 1、违法行为:执业兽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超出注册机关核定的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 ?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注销证书。 法律依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处罚依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2、违法行为: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注销证书。 法律依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处罚依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3、违法行为:执业兽医师在动物诊疗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的,?未经亲自诊断、治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处罚依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三, 行政强制,共5项, 1、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一、二类动物疫病。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6 2、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十三条。 3、强制处理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八条。 4、对动物、动物产品采样、留验、抽检~对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补检或者重检~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和染疫的动物产品进行隔离、封存和处理。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 5、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在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应当在隔离场或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 法规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四, 行政征收,共3项, 1、畜禽及其产品检疫,测,费用。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 2、畜禽及其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费。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 3、非强制免疫疫苗和接种费。 法规依据:湘价费〔2002〕323号。 ,五, 行政确认,共2项, 1、犬类免疫证明 法律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长沙市城区养犬规定》第四条。 2、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二十七条。 ,六, 行政给付,共3项, 1、对在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杀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六十六条。 7 2、对因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给当事人造成的已经证实的损失~给予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三十三条。 3、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三十四条。 8 附件3: 长沙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长沙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单位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实施细则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办公室6S管理实施细则国家GSP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体积混凝土实施细则 》第三条第二款、第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第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 5、《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款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四条。 7、《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第三条第二款。 8、《湖南省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9、《湖南省渔业条例》第七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七条。 11、《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类别 序号 名称 制定机关 生效时间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4.8.28 行政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国务院 2003.8.1 法规 地方3 湖南省渔业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 2004.7.3 法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农牧渔业部 1987.10.20 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5 农业部 1993.10.5 规章 实施条例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农业部 1996.1.22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7 农业部 1999.6. 24 特许办法 8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农业部 2002.8.23 9 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农业部 1994.8.18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10 农业部 1997.3.20 定 政府11 湖南省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 1998.5.4 规章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3项, 1、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核发 法律依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十八条。 2、渔业船舶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四条。 3、渔船及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 ,二,行政处罚,共20项, 1、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 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 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2、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3、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 4、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 10 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九条 5、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 6、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三条 7、外国人、外国渔船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责令其离开或者将其驱逐~可以没收渔获物、渔具~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六条 8、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 处罚种类,没收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 9、按照规定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继续作业的。 处罚种类: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收缴失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强制拆解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罚款。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 10、渔业船舶应当申报营运检验或临时检验的而不申报的~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 处罚种类: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罚款、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三条 11、?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制造、改造、维修渔业船舶的,?擅自拆 11 取渔业船舶上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的,?擅自改变渔业船舶的吨位、载重、主机功率、人员定额和适航区域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作业,强制拆除或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四条 12、伪造、变造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检验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和检验报告~或者私刻渔业船舶检验业务印章的。 处罚种类: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七条 13、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 处罚种类:没收、吊销特许捕捉证、罚款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14、伪造、倒卖、转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15、未取得驯养繁殖证或超越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16、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老蚌生珠动物进行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的。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17、?未按照规定接受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从事渔业活动,?未按照规定取得《渔业船舶证书》和牌照航行作业的,?未按照规定配齐合格的 12 信号、消防、救生设备或者其他有关航行安全设备的,?超载的,?肇事渔船~逃离事故现场的,?职务船员无船只证书、持无效船员证书或者持不相应船员证书操作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法规依据:《湖南省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18、建造、改造的渔船检验不合格或者不申报检验擅自出厂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法规依据:《湖南省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19、?从事营运性载客的,?在习惯航道设置固定网具、拦河捕捞网具或者从事养殖生产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法规依据:《湖南省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20、违法进行水下爆破施工、血防灭螺或者芦苇治虫~造成渔业资源严重损失的。 处罚种类:责令赔偿。 法律法规依据:《湖南省渔业条例》第三十四条。 ,三,行政强制,共3项, 1、按照规定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继续作业的~强制拆解报废渔船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二条。 2、渔业船舶应当申报营运检验或者临时检验而不申报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三条。 3、对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制造、改造、维修渔业船舶~或者擅自拆除渔业船舶上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或者擅自改变渔业船舶的吨位、载重线、主机功率、人员定额和适航区域的船舶强制拆除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四条。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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