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金融风险管理》课程论文
《金融风险管理》
课程设计
姓名: 许阳
班级: 统计102
学院: 数理学院
学号: 3100802213
指导教师: 耿志祥
完成日期:2012.12.12
目录
第1章 实验:静态波动率的计算
1.1 实验目的
1.2 基本原理
1.3 实验数据与内容
1.4 操作步骤与结果
第2章 金融风险案例
2.1 案例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失败案例给予银行业者的警示
2.2 案例二:雷曼兄弟破产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选择的启示
第3章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研究
3.1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的影响及原因分析
3.2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我国社会资本配置的影响及原因分析
3.3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我国政府收入的影响及原因分析
3.4 我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改革建议
第4章
总结
初级经济法重点总结下载党员个人总结TXt高中句型全总结.doc高中句型全总结.doc理论力学知识点总结pdf
参考文献
第一章 实验:静态波动率的计算
1、 实验目的
通过本次excel实验,掌握利用历史数据计算金融资产的日对数收益率及其预期收益率、静态的方差、标准差、标准分数、离差系数的方法。
2、 基本原理
金融资产的日对数收益率采用单期对数收益率,
计算公式
六西格玛计算公式下载结构力学静力计算公式下载重复性计算公式下载六西格玛计算公式下载年假计算公式
为
金融资产的预期收益率为
金融资产日对数收益率的方差公式为
金融资产日对数收益率的标准差计算公式为
标准分数等于某个数据与其平均数的离差除以标准差之后的值,反映的是该数据与平均数比较相差个多少个标准差,以测度每个值在该组数据中的相对位置,并可以用它判断一组数据是否又异常点。其计算公式为
方差、标准差都是反映风险收益分散程度的绝对水平。对于平均水平或计量单位不同组别的风险数据值,是不能用方差、标准差直接比较其离散程度的。这时就需要使用离散系数。离散系数也称为变异系数,它是一组风险数据的标准差s与其对应的预期值之比,计算公式为
离散系数是测度风险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统计量,其作用主要是用于比较不同样本风险数据的离散程度。离散系数越大,说明相对风险较大;反之,相对风险较小。
3、 实验数据与内容
(1) 下载收集一直股票多于一年的日收盘数据;
(2) 计算该股票的日对数收益率;
(3) 利用扫描统计指标的定义公式,计算该股票的预期收益率、静态的方差、标准差、标准分数、离散系数。
4、操作步骤与结果
(1)下载收集五粮液(000858)股票从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的收盘价数据。
(2)计算这只股票的日对数收益率。在单元格C3种输入故事“=LN(B3/B2)”,
下拉单元格,复制填充公式至C4:D228,即得601988的日对数收益率。
(3)在表的F3中输入公式“=average(C3:C228)”,计算股票的预期收益率。
(4)在F4中输入公式“=VAR(C3:C228)”,计算静态方差。
(5)在F5中输入公式“=STDEV(C3:C228)”或者“=F4^0.5”,计算静态标准差。
(6)在G4中输入公式“=(C3-$F$3)/$F$5”,并复制最好一行。
(7)在F6中输入公式“=F5/F3”,计算离差系数。
用EXCEL所得部分结果如下:
股票代码
000858
日期
收盘价
单期对数收益率
标准分数
2012-11-30
26.97
2012-11-29
27.21
0.008859
0.000472
预期收益率=
0.001178
2012-11-28
27.17
-0.00147
-0.00016
方差=
0.000368
2012-11-27
27.35
0.006603
0.000333
标准差=
0.019182
2012-11-26
27.08
-0.00992
-0.00068
离散系数=
16.29061
2012-11-23
27.71
0.022998
0.001339
2012-11-22
27.46
-0.00906
-0.00063
2012-11-21
28.8
0.047645
0.002852
2012-11-20
28.99
0.006576
0.000331
2012-11-19
29.11
0.004131
0.000181
2012-11-16
30.91
0.059998
0.003611
2012-11-15
32.1
0.037776
0.002247
2012-11-14
32.64
0.016682
0.000952
2012-11-13
32.02
-0.01918
-0.00125
2012-11-12
32.36
0.010562
0.000576
2012-11-9
32.73
0.011369
0.000626
2012-11-8
32.72
-0.00031
-9.1039E-05
2012-11-7
33.13
0.012453
0.000692
2012-11-6
33.02
-0.00333
-0.00028
2012-11-5
33.69
0.020088
0.001161
2012-11-2
34.45
0.022308
0.001297
2012-11-1
34.6
0.004345
0.000194
2012-10-31
33.6
-0.02933
-0.00187
2012-10-30
33.7
0.002972
0.00011
2012-10-29
33.69
-0.0003
-9.0499E-05
2012-10-26
33.58
-0.00327
-0.00027
2012-10-25
34.12
0.015953
0.000907
2012-10-24
34.09
-0.00088
-0.00013
2012-10-23
34.05
-0.00117
-0.00014
2012-10-22
35
0.027518
0.001617
2012-10-19
35.13
0.003707
0.000155
2012-10-18
35.24
0.003126
0.00012
2012-10-17
34.9
-0.00969
-0.00067
2012-10-16
35.05
0.004289
0.000191
2012-10-15
34.67
-0.0109
-0.00074
2012-10-12
33.37
-0.03822
-0.00242
2012-10-11
33.3
-0.0021
-0.0002
2012-10-10
33.59
0.008671
0.00046
2012-10-9
33.59
0
-7.2282E-05
2012-10-8
33
-0.01772
-0.00116
2012-9-28
33.9
0.026907
0.001579
2012-9-27
33.3
-0.01786
-0.00117
2012-9-26
32.38
-0.02802
-0.00179
2012-9-25
32.86
0.014715
0.000831
2012-9-24
32.65
-0.00641
-0.00047
2012-9-21
32.53
-0.00368
-0.0003
2012-9-20
32.23
-0.00927
-0.00064
2012-9-19
32.85
0.019054
0.001097
2012-9-18
33.3
0.013606
0.000763
2012-9-17
33.7
0.01194
0.000661
2012-9-14
34.62
0.026934
0.001581
第二章 金融风险案例
案例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失败典型案例给予银行业者的警示——山西“7·28” 等系列金融大案。
1、案情简介:
2004年7月28日,ΧΧ山西省分行发现涉嫌诈骗案件。8月3日、8月5日、8月11日,山西省太原市其他三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和一家城市商业银行相继发生涉嫌诈骗案件。这些案件的作案手法类似,先是犯罪分子给付一定比例费用,要求出资企业将资金存入其指定银行,然后与银行内部人员勾结,以假印鉴等方式诈骗银行资金。因此,这一系列案件以及后来发现的相关案件统称为“7·28”金融大案。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山西省最大的金融诈骗案,涉及5家商业银行共17个分支机构,涉案金额达10多亿元人民币,预计损失7亿元。“7·28”金融大案对银行业的金融声誉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也给我们银行业者以深刻教训。
2、案例分析
从内部控制、合规风险管理角度剖析“7·28”金融大案,暴露出银行业机构在合规风险管理和业务流程控制方面存在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
第一,对经营风险的识别与控制措施不足。防范“资产业务风险”多,关注“负债业务风险”少。不能及时修订和完善适应现实风险控制要求的规定。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和违法违规疑点未能有效识别并给予持续关注。
第二,内部控制文化缺失,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薄弱,监管约束失效。一是部分员工法律和风险意识淡薄,不懂法,对领导违规要求不能加以抵制;二是高管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权力过大且缺乏约束;三是人员使用只重业绩、能力,不重道德,只重使用,不重管理。
第三,内部控制技术手段落后。表现为:一是金融电子化进程严重滞后,各行之间电子数据交换渠道不畅通,数据信息不能共享,对企业的资金流向难以有效掌控;二是对各种金融票证、印章及其他凭证缺乏现代化防伪技术和手段;三是对大额资金和异常支付监测能力弱,无法及时采集、整理和分析资金异常流动。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与同城票据交换系统、支付系统缺乏联系,支付结算管理安全系数低。
第四,没有妥善处理“防风险”与“业务发展”的关系。“7·28”金融大案涉案银行业机构多数存在盲目追求发展规模和速度,忽视风险防范和发展质量问题。
第五,不恰当的业务考核机制损害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当前,一些银行业机构仍以存款业务作为对下级行的重要考核指标,一些上级行对基层营业机构以拓展存款业务为目的的一些不合规行为较为放任,对一些“优秀”营销人员监督较为放松。现实中出现要“发展”,还是要“合规”的矛盾时,“合规”往往让位于“发展”,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案例二:雷曼兄弟破产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选择的启示
1、案情简介:
2008年9月15日,拥有158年悠久历史的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公司正式申请依据以重建为前提的美国联邦破产法第11章所规定的程序破产,即所谓破产保护。雷曼兄弟公司,作为曾经在美国金融界中叱咤风云的巨人,在此次爆发的金融危机中也无奈破产,这不仅与过度的金融创新和乏力的金融监管等外部环境有关,也与雷曼公司本身的财务管理目标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雷曼兄弟公司正式成立于1850年,在成立初期,公司主要从事利润比较丰厚的棉花等商品的贸易,公司性质为家族企业,且规模相对较小,其财务管理目标自然是利润最大化。在雷曼兄弟公司从经营干洗、兼营小件寄存的小店逐渐转型为金融投资公司的同时,公司的性质也从一个地道的家族企业逐渐成长为在美国乃至世界都名声显赫的上市公司。由于公司性质的变化,其财务管理目标也随之由利润最大化转变为股东财富最大化。其原因至少有:(1)美国是一个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建立了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和资本市场体系,因此,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财务管理目标能够获得更好的企业外部环境支持;(2)与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相比,股东财富最大化考虑了不确定性、时间价值和股东资金的成本,无疑更为科学和合理;(3)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相比,股东财富最大化可以直接通过资本市场股价来确定,比较容易量化,操作上显得更为便捷。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股东财富最大化是雷曼兄弟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现实选择。
2.案例分析
股东财富最大化是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最多的财富。当雷曼兄弟公司选择股东财富最大化为其财务管理目标之后,公司迅速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店发展成闻名于世界的华尔街金融巨头,但同时,由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利益主体单一(仅强调了股东的利益)、适用范围狭窄(仅适用于上市公司)、目标导向错位(仅关注现实的股价)等原因,雷曼兄弟最终也无法在此次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中幸免于难。股东财富最大化对于雷曼兄弟公司来说,颇有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意味。
股东财富最大化过度追求利润而忽视经营风险控制是雷曼兄弟破产的直接原因
在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指引之下,雷曼兄弟公司开始转型经营美国当时最有利可图的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其后,公司又开始涉足股票承销、证券交易、金融投资等业务。1899年至1906年的七年间,雷曼兄弟公司从一个金融门外汉成长为纽约当时最有影响力的股票承销商之一。其每一次业务转型都是资本追逐利润的结果,然而,由于公司在过度追求利润的同时忽视了对经营风险的控制,从而最终为其破产埋下了伏笔。雷曼兄弟公司破产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美国过度的金融创新和乏力的金融监管所导致的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但从实质上看,则是由于公司一味地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忽视了对经营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结果。对合成CDO(担保债务凭证)和CDS(信用违约互换)市场的深度参与,而忽视了CDS市场相当于4倍美国GDP的巨大风险,是雷曼轰然倒塌的直接原因。
股东财富最大化过多关注股价而使其偏离了经营重心是雷曼兄弟破产的推进剂
股东财富最大化认为,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其创办企业的目的是扩大财富,因此企业的发展理所当然应该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在股份制经济条件下,股东财富由其所拥有的股票数量和股票市场价格两方面决定,而在股票数量一定的前提下,股东财富最大化就表现为股票价格最高化,即当股票价格达到最高时,股东财富达到最大。为了使本公司的股票在一个比较高的价位上运行,雷曼兄弟公司自2000年始连续七年将公司税后利润的92%用于购买自己的股票,此举虽然对抬高公司的股价有所帮助,但同时也减少了公司的现金持有量,降低了其应对风险的能力。另外,将税后利润的92%全部用于购买自己公司而不是其他公司的股票,无疑是选择了“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投资决策,不利于分散公司的投资风险;过多关注公司股价短期的涨和跌,也必将使公司在实务经营上的精力投入不足,经营重心发生偏移,使股价失去高位运行的经济基础。因此,因股东财富最大化过多关注股价而使公司偏离了经营重心是雷曼兄弟公司破产的推进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