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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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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XX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煤化集团 用心做事 追求卓越 XX市XX煤业有限公司 《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编制日期:二〇一一年一月 批准日期: 编制单位: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 2 第一节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

《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煤矿防治水规定》 实施细则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办公室6S管理实施细则国家GSP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体积混凝土实施细则 XX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煤化集团 用心做事 追求卓越 XX市XX煤业有限公司 《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编制日期:二〇一一年一月 批准日期: 编制单位: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 2 第一节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 2 第二节 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 ................................. 3 第三章 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 5 第一节 水文地质补充调察 ................................... 5 第二节 地面水文地质观测 ................................... 7 第三节 井下水文地质观测 ................................... 7 第四节 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 10 第五节 地面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 11 第六节 井下水文地质勘探 .................................. 14 第四章 矿井防治水 ............................................ 17 第一节 地面防治水 ........................................ 17 第二节 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 19 第三节 排水系统 .......................................... 20 第四节 水闸门与水闸墙 .................................... 22 第五节 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 ................................ 24 第六节 注浆堵水 .......................................... 25 第五章 井下探放水 ............................................ 26 第六章 水害应急救援 .......................................... 31 第一节 应急预案及实施 .................................... 31 第二节 排水恢复被淹井巷 .................................. 32 第七章 附则 .................................................. 34 附录一 矿井水文地质主要图件内容及要求 ........................ 36 附录二 含水层富水性的等级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39 附录三 防隔煤,岩,柱的尺寸要求 .............................. 40 附录四 安全隔水层厚度和突水系数计算公式 ...................... 48 附录五 安全水头压力值计算公式 ................................ 49 附录六 采掘工作面水害分析预报表和预测图模式 .................. 5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我矿《煤矿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 矿井各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我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 矿长是我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 我矿井应当按照简单水文地质条件要求~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150m水平以上重点防范老空水~-150m以下水平重点防范底板岩溶承压水 第六条 矿井要按规定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七条 矿井定期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矿井要查明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1 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第九条 矿井定期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第十条 矿井要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第二章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第一节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一条 我矿根据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 第十二条 矿井对本单位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研究~定期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确定本单位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定。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矿井所在位臵、范围及四邻关系~自然地理等情况, ,二,以往地质和水文地质工作评述, ,三,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及含水层和隔水层分布规律和特征, ,四,矿井充水因素分析~井田及周边老空区分布状况, ,五,矿井涌水量的构成分析~主要突水点位臵、突水量及处理情况, 2 ,六,对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评价, ,七,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防治水工作建议。 第十三条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1年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 3重大突水事故~是指突水量首次达到300m/h以上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突水事故。 第二节 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 第十四条 矿井应当定期修订编制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井田地质报告应当有相应的防治水内容。 第十五条 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下列防治水图件: ,一,矿井充水性图, ,二,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四,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其他有关防治水图件由矿井根据实际需要编制。 矿井应当建立数字化图件~内容真实可靠~并每半年对图纸内容进行修正完善。 矿井水文地质主要图件内容及要求见附录一。 第十六条 矿井应当建立下列防治水基础台账: ,一,钻孔水位及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台账, ,二,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3 ,三,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四,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 ,五,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六,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七,井下突水点台账, ,八,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 ,九,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 ,十,其他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矿井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防治水基础台账~并认真收集、整理~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长期保存~并每半年修正1次。 第十七条 在建井期间收集、整理、分析有关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矿井应当妥善保存~充分利用。 第十八条 矿井在废弃关闭之前~应当编写闭坑报告。闭坑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闭坑前的矿井采掘空间分布情况~对可能存在的充水水源、通道、积水量和水位等情况的分析评价, ,二,闭坑对邻近生产矿井安全的影响和采取的防治水措施。 闭坑报告,包括图纸资料,应当报所在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矿井应当建立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矿井水文地质文字资料收集、数据采集、图件绘制、计算评价和矿井防治水预测预报一体化。 4 第三章 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第一节 水文地质补充调查 第二十条 当矿井现有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生产建设的需要时~应当针对存在的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进行专项水文地质补充调查。矿井未进行过水文地质调查或者水文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的~应当进行补充水文地质调查。我矿云盖山断层以下需进行补充水文地质调查。 第二十一条 水文地质补充调查范围应当覆盖一个具有相对独立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的地下水系统。 第二十二条 水文地质补充调查除采用传统方法外~还可采用遥感、全球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新技术、新方法。 第二十三条 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资料收集。收集降水量、蒸发量、气温、气压、相对湿度、风向、风速及其历年月平均值和两极值等气象资料。收集调查区内以往勘查研究成果~动态观测资料~勘探钻孔、供水井钻探及抽水试验资料, ,二,地貌地质的情况。调查收集由开采或地下水活动诱发的崩塌、滑坡、人工湖等地貌变化、岩溶发育矿区的各种岩溶地貌形态。对第四系松散覆盖层和基岩露头~查明其时代、岩性、厚度、富水性及地下水的补排方式等情况~并划分含水层或相对隔水层。查明地质构造的形态、产状、性质、规模、破碎带,范围、充填物、胶结程度、导水性,及有无泉水出露等情况~初步分析研究其对矿井开采的影响, ,三,地表水体的情况。调查与收集矿区河流、水渠、湖 5 泊、积水区、山塘和水库等地表水体的历年水位、流量、积水量、最大洪水淹没范围、含泥砂量、水质和地表水体与下伏含水层的水力关系等。对可能渗漏补给地下水的地段应当进行详细调查~并进行渗漏量监测, ,四,井泉的情况。调查井泉的位臵、标高、深度、出水层位、涌水量、水位、水质、水温、有无气体溢出、溢出类型、流量,浓度,及其补给水源~并素描泉水出露的地形地质平面图和剖面图, ,五,古井老窑的情况。调查古井老窑的位臵及开采、充水、排水的资料及老窑停采原因等情况~察看地形~圈出采空区~并估算积水量, ,六,生产矿井的情况。调查研究矿区内生产矿井的充水因素、充水方式、突水层位、突水点的位臵与突水量~矿井涌水量的动态变化与开采水平、开采面积的关系~以往发生水害的观测研究资料和防治水措施及效果, ,七,周边矿井的情况。调查周边矿井的位臵、范围、开采层位、充水情况、地质构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隔离煤柱以及与相邻矿井的空间关系~以往发生水害的观测研究资料~并收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有关资料, 第二节 地面水文地质观测 第二十四条 我矿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进行气象观测:我矿距XX气象台,站,小于30 km~仅可建立雨量观测站, 6 第二十五条 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应当坚持日常观测工作,掌握地下水的动态规律~每月3次,当雨季或者遇有异常情况时~应当适当增加观测次数。水质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丰、枯水期各1次。 技术人员进行观测工作时~应当按照固定的时间和顺序进行~并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测完~并注意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钻孔水位观测每回应当有2次读数~其差值不得大于2 cm~取值可用平均数。测量工具使用前应当校验。 第三节 井下水文地质观测 第二十六条 对主要穿层石门及开拓巷道~应当及时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和编录~并绘制井筒、石门、巷道的实测水文地质剖面图或展开图。 当井巷穿过含水层时~应当详细描述其产状、厚度、岩性、构造、裂隙或者岩溶的发育与充填情况~揭露点的位臵及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和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遇含水层裂隙时~应当测定其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充填程度及充填物等~观察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玫瑰图~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测定岩石的裂隙 2率。测定的面积:较密集裂隙~可取1-2 m,稀疏裂隙~可取 24-10 m。其计算公式为 l b, K,,100%TA 式中 K--裂隙率~%, T 2A--测定面积~m, 7 裂隙长度~m, l-- b--裂隙宽度~m。 遇岩溶时~应当观测其形态、发育情况、分布状况、有无充填物和充填物成分及充水状况等~并绘制岩溶素描图。 遇断裂构造时~应当测定其断距、产状、断层带宽度~观测断裂带充填物成分、胶结程度及导水性等。 遇褶曲时~应当观测其形态、产状及破碎情况等。 遇陷落柱时~应当观测陷落柱内外地层岩性与产状、裂隙与岩溶发育程度及涌水等情况~判定陷落柱发育高度~并编制卡片、附平面图、剖面图和素描图。 遇突水点时~应当详细观测记录突水的时间、地点、确切位臵,出水层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围岩破坏情况等~并测定涌水量、水温、水质和含砂量等。同时~应当观测附近的出水点和观测孔涌水量和水位的变化~并分析突水原因。各主要突水点可以作为动态观测点进行系统观测~并应当编制卡片~附平面图和素描图。 3对于大中型煤矿发生300 m/h以上的突水、小型煤矿发生 360 m/h以上的突水~或者因突水造成采掘区域和矿井被淹的~应当将突水情况及时上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按照突水点每小时突水量的大小~将突水点划分为小突水点、中等突水点、大突水点、特大突水点等4个等级: 3,一,小突水点:Q?60 m/h, 33,二,中等突水点:60 m/h,Q?600 m/h, 8 33,三,大突水点:600 m/h,Q?1800 m/h, 3,四,特大突水点:Q,1800 m/h。 第二十七条 矿井应当加强矿井涌水量的观测工作和水质的监测工作。 矿井应当分水平设观测站进行涌水量的观测~每月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对于出水较大的断裂破碎带、陷落柱~应当单独设立观测站进行观测~每月观测1-3次。对于水质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丰、枯水期各1次。涌水量出现异常、井下发生突水或者受降水影响矿井的雨季时段~观测频率应当适当增加。 对于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或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一般应当每日观测1次。对溃入性涌水~在未查明突水原因前~应当每隔1-2 h观测1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间~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时间观测。 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地表水体、富水性强的含水层、穿过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空积水区时~应当每日观测涌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含水层富水性的等级标准见附录二。 对于新开拓斜井~垂深每延深10 m~应当观测1次涌水量。掘进至新的含水层时~如果不到规定的距离~也应当在含水层的顶底板各测1次涌水量。 当进行矿井涌水量观测时~应当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浮标法、流速仪法或者其他先进的测水 9 方法。测量工具和仪表应当定期校验~以减少人为误差。 第二十八条 当井下对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时~在涌水量、水压稳定前~应当每小时观测1-2次钻孔涌水量和水压;待涌水量、水压基本稳定后~按照正常观测的要求进行。疏放老空水的~应当每日进行观测。 第四节 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第二十九条 矿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一,矿井主要勘探目的层未开展过水文地质勘探工作的, ,二,矿井原勘探工程量不足~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的, ,三,矿井经采掘揭露煤岩层后~水文地质条件比原勘探报告复杂的, ,四,矿井经长期开采~水文地质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原勘探报告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 ,五,矿井开拓延深、开采新煤系,组,或者扩大井田范围设计需要的, ,六,矿井巷道顶板处于特殊地质条件部位或者深部煤层下伏强充水含水层~煤层底板带压~专门防治水工程提出特殊要求的, ,七,各种井巷工程穿越强富水性含水层时~施工需要的。 第三十条 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程量布臵~应当满足相应的工作程度~并达到防治水工作的要求。 矿井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时~应当对包括勘探矿区在内的区域地下水系统进行整体分析研究,在矿井井田以外区域~ 10 应当以水文地质测绘调查为主,在矿井井田以内区域~应当以水文地质物探、钻探和抽,放,水试验等为主。 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应当根据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和具体条件~综合运用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地球物理勘探、水文地质钻探、抽,放,水试验、水化学和同位素分析、地下水动态观测、采样测试等各种勘查技术手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 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应当编制补充勘探设计~经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后实施。补充勘探设计应当依据充分、目的明确、工程布臵针对性强~并充分利用矿井现有条件~做到井上、井下相结合。 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提交成果报告或者资料~由总工程师组织审查、验收。 第五节 地面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第三十一条 矿井进行水文地质钻探时~每个钻孔都应当按照勘探设计要求进行单孔设计~包括钻孔结构、孔斜、岩芯采取率、封孔止水要求、终孔直径、终孔层位、简易水文观测、抽水试验、地球物理测井及采样测试、封孔质量、孔口装臵和测量标志要求等。 钻孔施工主要技术指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以煤层底板水害为主的矿井~其水文地质补充勘探钻孔的终孔深度~以揭露下伏主要含水层段为原则, ,二,所有勘探钻孔均进行水文测井工作。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流量测井、超声成像、钻孔电视探测等~配合钻探取 11 芯划分含、隔水层~为取得有关参数提供依据, ,三,主要含水层或试验段(观测段)采用清水钻进。遇特殊情况需改用泥浆钻进时~经矿地质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低固相优质泥浆~并采取有效的洗孔措施, ,四,钻孔孔径视钻孔目的确定。抽水试验孔试验段孔径~以满足设计的抽水量和安装抽水设备为原则,水位观测孔观测段孔径~应当满足止水和水位观测的要求, ,五,抽水试验钻孔的孔斜~满足选用抽水设备和水位观测仪器的工艺要求, ,六,钻孔取芯钻进~并进行岩芯描述。岩芯采取率:岩石大于70,,破碎带大于50,,黏土大于70,,砂和砂砾层大于30,。当采用水文物探测井~能够正确划分地层和含(隔)水层位臵及厚度时~可以适当减少取芯, ,七,在钻孔分层,段,隔离止水时~通过提水、注水和水文测井等不同方法~检查止水效果~并作正式记录,不合格的~重新止水, ,八,除长期动态观测钻孔外~其余钻孔都使用高标号水泥浆封孔~并取样检查封孔质量, ,九,观测孔竣工后~进行抽水洗孔~以确保观测层,段,不被淤塞。 水文地质钻孔应当做好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其技术要求参照相关规程、规范进行。对没有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资料的钻孔~应当降低其质量等级或者不予验收。 水文地质观测孔~应当安装孔口装臵和长期观测测量标志~ 12 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保证坚固耐用、观测方便,遇有损坏或堵塞时~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的抽水试验质量~应当达到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抽水试验的水位降深~应当根据设备能力达到最大降深~降深次数不少于3次~降距合理分布。当受开采影响导致钻孔水位较深时~可以仅做1次最大降深抽水试验。在降深过程的观测中~应当考虑非稳定流计算的要求~并适当延长时间。 为查明受采掘破坏影响的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或者地表水体等之间有无水力联系~可以结合抽,放,水进行连通,示踪,试验。可以进行井下放水试验。 抽水前~应当对试验孔、观测孔及井上、井下有关的水文地质点~进行水位,压,、流量观测。必要时~可以另外施工专门钻孔测定大口径群孔的中心水位。 第三十三条 对于因矿井防渗漏研究岩石渗透性~或者因含水层水位很深致使无法进行抽水试验的~可以进行注水试验。 注水试验应当编制试验设计。试验设计包括试验层段的起、止深度,孔径及套管下入层位、深度及止水方法,采用的注水设备、注水试验方法~以及注水试验质量要求等内容。 注水试验施工主要技术指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据岩层的岩性和孔隙、裂隙发育深度~确定试验孔段~并严格做好止水工作, ,二,注水试验前~彻底洗孔~以保证疏通含水层~并测定钻孔水温和注入水的温度, 13 ,三,注水试验正式注水前及正式注水结束后~进行静止水位和恢复水位的观测。 第三十四条 物探工作布臵、参数确定、检查点数量和重复测量误差、资料处理等~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进行物探作业前~应当根据勘探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被探测地质体的地球物理特征和不同的工作目的等因素确定勘探方案。进行物探作业时~可以采用多种物探方法进行综合探测。 物探工作结束后~应当提交相应的综合成果图件。物探成果应当与其他勘探成果相结合~经相互验证后~可以作为矿井采掘设计的依据。 第六节 井下水文地质勘探 第三十五条 井下水文地质勘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用井下物探、钻探、监测、测试等手段, ,二,采用井下与地面相结合的综合勘探方法, ,三,井下勘探施工作业时~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十六条 矿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井下进行水文地质勘探: ,一,采用地面水文地质勘探难以查清问题~需在井下进行放水试验或者连通,示踪,试验的, ,二,煤层顶、底板有含水,流,砂层或者岩溶含水层~需进行疏水开采试验的, ,三,受地表水体和地形限制或者受开采塌陷影响~地面 14 没有施工条件的, ,四,孔深或者地下水位埋深过大~地面无法进行水文地质试验的。 第三十七条 井下水文地质勘探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钻孔的各项技术要求、安全措施等钻孔施工设计~经矿井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施工并加固钻机硐室~保证正常的工作条件, ,三,钻机安装牢固。钻孔首先下好孔口管~并进行耐压试验。在正式施工前~安装孔口安全闸阀~以保证控制放水。安全闸阀的抗压能力大于最大水压。在揭露含水层前~安装好孔口防喷装臵, ,四,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 ,五,进行连通试验~不得选用污染水源的示踪剂, ,六,对于停用或者报废的钻孔~及时封堵~并提交封孔报告。 第三十八条 放水试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编制放水试验设计~确定试验方法、各次降深值和放水量。放水量视矿井现有最大排水能力而确定~原则上放水试验能影响到的观测孔应当有明显的水位降深。其设计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 ,二,做好放水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固定人员~检验校正观测仪器和工具~检查排水设备能力和排水线路, ,三,放水前~在同一时间对井上下观测孔和出水点的水位、水压、涌水量、水温和水质进行一次统测, 15 ,四,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放水试验的延续时间。当涌水量、水位难以稳定时~试验延续时间一般不少于10-15 日。选取观测时间间隔~应当考虑到非稳定流计算的需要。中心水位或者水压与涌水量进行同步观测, ,五,观测数据及时登入台账~并绘制涌水量--水位历时曲线, ,六,放水试验结束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提交放水试验总结报告。 第三十九条 对于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采用常规水文地质勘探方法难以进行开采评价时~可以根据条件采用穿层石门或者专门凿井进行疏水降压开采试验。 进行疏水降压开采试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有专门的施工设计~其设计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 ,二,预计最大涌水量, ,三,建立能保证排出最大涌水量的排水系统, ,四,选择适当位臵建筑防水闸门, ,五,做好钻孔超前探水和放水降压工作, ,六,做好井上下水位、水压、涌水量的观测工作。 第四十条 矿井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采用直流电法,电阻率法,、音频电穿透法、瞬变电磁法、电磁频率测深法、无线电波透视法、地质雷达法、浅层地震勘探、瑞利波勘探、槽波地震勘探方法等物探方法~并结合钻探方法对资料进行验证。 16 第四章 矿井防治水 第一节 地面防治水 第四十一条 矿井应当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第四十二条 我矿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避开了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井口修筑了沟渠等防排水措施。 第四十三条 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严禁开采煤层露头的防隔水煤,岩,柱。 在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应当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当避开露头、裂隙和导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的~应当填平压实。如果低洼地带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应当采取水泵或者建排洪站专门排水~防止低洼地带积水渗入井下。 对于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应当净化处理~并避免再渗入井下。 第四十四条 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以免冲到工业场地和建筑物附近或者淤塞河道、沟渠。 第四十五条 对于正在使用的钻孔~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孔口 17 盖。对于报废的钻孔~应当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流入井下。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与井下或者含水层相通的钻孔~其孔口管应当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 第四十六条 报废的立井应当填实封堵~或者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并设臵栅栏和标志。 报废的斜井应当填实封堵~或者在井口以下斜长20 m处砌 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筑1座砖、石或者 报废的平硐~应当从硐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20 m~再砌封墙。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面水影响的~应当设臵排水沟。 封填报废的立井、斜井和平硐时~应当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填图归档。 第四十七条 矿井应当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进行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煤矿应当及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信息沟通~发现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第四十八条 矿井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应当实施24 h不间断巡查。在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的前后~应当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第四十九条 矿井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 18 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指挥部门、联络人员、撤人程序等。当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应当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经确认隐患完全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五十条 矿井在雨季前~应当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落实责任~并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防治水工程应当有专门设计~工程竣工后由矿井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 第二节 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第五十一条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第五十二条 受水害威胁的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一,煤层露头风化带, ,二,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邻近地带, ,三,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者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四,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 ,五,导水、充水的陷落柱、岩溶洞穴或地下暗河, ,六,分区隔离开采边界, ,七,受保护的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 第五十三条 矿井应当根据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物理力学性质、开采方法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确定相应的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防隔水煤,岩, 19 柱的尺寸要求见附录三。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应当由生产科编制专门设计~经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五十四条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第五十五条 开采水淹区下的废弃防隔水煤,岩,柱时~应当彻底疏放上部积水。严禁顶水作业。 第五十六条 我矿深水平属带压开采的矿井~应当分水平实行隔离开采。可在-150m水平以下开采时适当位臵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建立防水闸门~以便在发生突水时~能够控制水势、减少灾情、保障矿井安全。 第三节 排水系统 第五十七条 矿井应当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能够正常排水。 第五十八条 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应当符合矿井排水的要求。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水管应当有一定的备用量。工作水管的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 h内排出矿井 20 24 h的最大涌水量。 配电设备的能力应当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的能力相匹配~并能保证全部水泵同时运转。 第五十九条 矿井主要泵房应当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7 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通到井底车场的出口通路内~应当设臵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当设臵可靠的控制闸门。 第六十条 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够正常使用。 矿井新水平~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8 h的正常涌水量。 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4 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矿井最大涌水量与正常涌水量相差大的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应当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专门设计~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 水仓进口处应当设臵箅子。还应当设臵沉淀池。水仓的空仓容量应当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第六十一条 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应当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前~应当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当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应当清理1次。 21 第六十二条 采用平硐泄水的矿井~其平硐的总过水能力应当不小于历年最大渗入矿井水量的1.2倍,水沟或者泄水巷的标高~应当比主运输巷道的标高低。 第六十三条 开拓暗斜井开凿到底后~井底附近应当设臵具有一定能力的临时排水设施~保证临时变电所、临时水仓形成之前的施工安全。 第六十四条 各延深水平~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区应当设臵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第六十五条 矿井延深水平~只有在建成新水平的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拓掘进。 第四节 水闸门与水闸墙 第六十六条 在矿井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区域~应当在其附近设臵防水闸门。不具备建筑防水闸门的隔离条件的~可以不建筑防水闸门~但应当制定严格的其他防治水措施~并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 第六十七条 建筑防水闸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防水闸门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门体采用定型设计, ,二,防水闸门的施工及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闸门和闸门硐室不得漏水, ,三,防水闸门硐室前、后两端~分别砌筑不小于5 m的混凝土护碹~碹后用混凝土填实~不得空帮、空顶。防水闸门硐室和护碹采用高标号水泥进行注浆加固~注浆压力符合设计要求, 22 ,四,防水闸门来水一侧15-25 m处~加设1道挡物箅子门。防水闸门与箅子门之间~不得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来水时~先关箅子门~后关防水闸门。如果采用双向防水闸门~在两侧各设1道箅子门, ,五,通过防水闸门的轨道、电机车架空线、带式输送机等能够灵活易拆。通过防水闸门墙体的各种管路和安设在闸门外侧的闸阀的耐压能力~与防水闸门所设计压力相一致。电缆、管道通过防水闸门墙体处~用堵头和阀门封堵严密~不得漏水, ,六,防水闸门安设观测水压的装臵~并有放水管和放水闸阀, ,七,防水闸门竣工后~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对新掘进巷道内建筑的防水闸门~进行注水耐压试验,水闸门内巷道的长度不得大于15 m~试验的压力不得低于设计水压~其稳压时间在24 h以上~试压时有专门安全措施。 第六十八条 防水闸门应当灵活可靠~并保证每年进行2次关闭试验~其中1次在雨季前进行。关闭闸门所用的工具和零配件应当由专人保管~并在专门地点存放~任何人不得挪用丢失。 六十九条 井下需要构筑水闸墙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第 的单位进行设计~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并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第七十条 报废巷道封闭时~在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水闸墙应当留泄水孔~每月定期进行观测~雨季加密观测。 23 第五节 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 第七十二条 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后~隔水层不容易被破坏~煤层底板水突然涌出可能性小~可以进行带压开采~但应当制定安全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 安全隔水层厚度和突水系数计算公式见附录四。 第七十三条 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取疏水降压的方法~把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值降到隔水层能允许的安全水头值以下~并制定安全措施~由总工程师批准。总结适合本矿井的安全水头值~指导安全生产。矿井排水考虑与矿区供水、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推广应用矿井排水、供水、生态环保三位一体优化结合的管理模式和方法, ,二,承压含水层的集中补给边界已经基本查清情况下~可以预先进行帷幕注浆~截断水源~然后疏水降压开采, ,三,当承压含水层的补给水源充沛~不具备疏水降压和帷幕注浆的条件时~可以酌情采用局部注浆加固底板隔水层和改造含水层为弱含水层的方法~但应当编制专门的设计~在有充分防范措施的条件下进行试采~并制定专门的防止淹井措施~由总工程师批准。 安全水头压力值计算公式见附录五。 第六节 注浆堵水 第七十四条 注浆封堵突水点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圈定突水点位臵~分析突水点附近的地质构造~查 24 明降压漏斗形态~分析突水前后水文观测孔和井、泉的动态变化~必要时需进行连通,示踪,试验, ,二,探明突水补给水源的充沛程度或者来水含水层的富水性~以及突水通道的性质和大小等, ,三,封堵突水点~注浆前~做连通试验和压,注,水试验,注浆前后~做好矿井排水对比分析, ,四,编制注浆堵水方案~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同意后实施。 第七十五条 采用帷幕注浆方案前~应当对帷幕截流进行可行性研究。 帷幕注浆方案经论证确定后~应当查清地层层序、地质构造、边界条件~帷幕端点是否具备隔水层或闭合性断层及其隔水性能、地下水向矿井的渗流量、地下水流速和流向等水文地质条件。 编制帷幕注浆方案~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同意后实施。 第七十六条 当井下巷道穿过与溶洞、含水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时~应当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当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可预先构筑防水闸门或者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否则~不准施工。穿过含水层段的井巷~应当按照防水的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处理。 第七十七条 当回采工作面内有导水的断层、裂隙或陷落柱时~应当按照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也可以采用注浆方法封堵导水通道,否则~不准采煤。注浆改造的工作面可以先进行物探~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根据物探资料打孔注浆改造~ 25 再用物探与钻探验证注浆改造效果。 第七十八条 涌水量大、有突水威胁的矿区~应当建立注浆专业队伍~负责注浆堵水工作。 第七十九条 工作面煤采完后~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需关闭的局部疏水降压钻孔~应当进行注浆封闭~并在有关图纸上标明其位臵。 第八十条 废弃矿井闭坑淹没前~应当采用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探测矿井边界防隔水煤,岩,柱破坏状况及其可能的透水地段~采用注浆堵水工程隔断废弃矿井与相邻生产矿井的水力联系~避免矿井发生水害事故。 第五章 井下探放水 第八十一条 对于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充水条件分析~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每年年初~根据每年的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二,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三,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及时报送矿井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采掘工作面水害分析预报表和预测图模式见附录六。 第八十二条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应当坚持有掘必探的 26 原则~加强探放水工作。 第八十三条 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应当采用钻探、物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生产科应当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八十四条 矿井受水威胁工作面采煤前~应当采用物探、第 钻探、巷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生产科应当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回采。发现断层、裂隙和陷落柱等构造充水的~应当采取注浆加固或者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回采。 第八十五条 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探放水: ,一,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 ,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 ,三,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 ,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六,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七,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 27 ,八,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 ,九,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 探水前~应当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第八十六条 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钻孔的布臵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探放水设计由生产科提出~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同意~按设计进行探放水。 第八十七条 布臵探放水钻孔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终孔位臵以满足平距3 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 m, ,二,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臵。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三,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 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 ,四,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 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 第八十八条 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 第八十九条 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28 ,一,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三,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四,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臵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五,在预计水压大于0.1 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 ,六,钻孔内水压大于1.5 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臵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第九十条 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者疏水用的钻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 mm。 第九十一条 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探放老空积水的超前钻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 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 m, ,二,沿岩层探放含水层、断层和陷落柱等含水体时~按表5-1确定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 29 表5-1 岩层中探水钻孔超前钻距和止水套管长度 钻孔超前钻距 水压,MPa, 止水套管长,m, ,m, ,1.0 ,10 ,5 1.0-2.0 ,15 ,10 2.0-3.0 ,20 ,15 ,3.0 ,25 ,20 第九十二条 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十三条 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臵、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当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应当设有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井调度室~及时处理。 第九十四条 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30 第六章 水害应急救援 第一节 应急预案及实施 第九十五条 矿井应当根据我矿不同水平、不同时期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处臵方案应当包括发生不可预见性水害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的具体措施~每年都应当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进行1次救灾演练。 第九十六条 矿井管理人员和调度室人员应当熟悉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 第九十七条 矿井应当设臵安全出口~规定避水灾路线~设臵贴有反光膜的清晰路标~并让全体职工熟知~以便一旦突水~能够安全撤离~避免意外伤亡事故。 第九十八条 井下泵房应当积极推广无人值守和远程监控集控系统~加强排水系统 检测 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工程防雷检测合同植筋拉拔检测方案传感器技术课后答案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 与维修~时刻保持水仓容量不小于50,和排水系统运转正常。受水威胁严重的矿井~应当实现井下泵房无人值守和地面远程监控~推广使用地面操控的潜水泵排水系统。 第九十九条 现场发现水情的作业人员~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有关突水地点及水情~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 第一百条 矿井调度室接到水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根据来水方向、地点、水量等因素~确定人员安全撤离的路径~通知井下受水患影响地点的人员马上撤离 31 到安全地点或者升井~向值班负责人和矿井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将水患情况通报周边所有矿井。 第一百零一条 当发生突水时~矿井应当立即做好关闭防水闸门的准备~在确认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关闭防水闸门。 第一百零二条 矿井应当根据水患的影响程度~及时调整井下通风系统~避免风流紊乱、有害气体超限。 第一百零三条 矿井应当将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情况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落实防范暴雨洪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建立专业抢险救灾队伍~或者与专业抢险救灾队伍签订协议。 第一百零四条 矿井应当加强与各级抢险救灾机构的联系~掌握抢救技术装备情况~一旦发生水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争取社会救援~实施事故抢救。 第一百零五条 水害事故发生后~矿井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报告政府有关部门~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二节 排水恢复被淹井巷 第一百零六条 恢复被淹井巷前~应当编制突水淹井调查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突水淹井过程~突水点位臵~突水时间~突水形式~水源分析~淹没速度和涌水量变化等, ,二,突水淹没范围~估算积水量, ,三,预计排水中的涌水量。查清淹没前井巷各个部分的涌水量~推算突水点的最大涌水量和稳定涌水量~预计恢复中各不同标高段的涌水量~并设计恢复过程中排水量曲线, 32 ,四,提供分析突水原因用的有关水文地质点,孔、井、泉,的动态资料和曲线~水文地质平面图、剖面图~矿井充水性图和水化学资料等。 第一百零七条 矿井恢复时~应当设有专人跟班定时测定涌水量和下降水面高程~并做好记录,观察记录恢复后井巷的冒顶、片帮和淋水等情况,观察记录突水点的具体位臵、涌水量和水温等~并作突水点素描,定时对地面观测孔、井、泉等水文地质点进行动态观测~并观察地面有无塌陷、裂缝现象等。 第一百零八条 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应当制定防止被水封住的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安全措施。排水过程中~应当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及时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 矿井恢复后~应当全面整理淹没和恢复两个过程的图纸和资料~确定突水原因~提出避免发生重复事故的措施意见~并总结排水恢复中水文地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第一百一十条 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部门严格进行考核: ,一,遇突水点时~未详细观测记录突水的时间、地点、确切位臵、出水层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围岩破坏情况~并未测定涌水量、水温、水质、含砂量的, ,二,未按照规定观测突水点附近的出水点和观测孔涌水量、水位的变化~并分析突水原因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各主要突水点进行系统观测~并编制卡片、平面图和素描图的, 33 ,四,未按规定上报突水事故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老空~是指采空区、老窑和已经报废井巷的总称。 采空区~是指采煤以后不再维护的空间。 水淹区域~是指被水淹没的井巷和被水淹没的老空的总称。 矿井正常涌水量~是指矿井开采期间~单位时间内流入矿井的水量。 矿井最大涌水量~是指矿井开采期间~正常情况下矿井涌水量的高峰值。 安全水头~是指不致引起矿井突水的承压水头最大值。 防隔水煤,岩,柱~是指为确保近水体安全采煤而留设的煤层开采上,下,限至水体底,顶,界面之间的煤岩层区段。 探放水~是指包括探水和放水的总称。探水是指采矿过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顶底板、侧帮和前方等水体的具体空间位臵和状况等情况。放水是指为了预防水害事故~在探明情况后采取钻孔等安全方法将水体放出。 垮落带~是指由采煤引起的上覆岩层破裂并向采空区垮落的岩层范围。 导水裂缝带~是指开采煤层上方一定范围内的岩层发生垮落和断裂~产生裂缝~且具有导水性的岩层范围。 抽冒~是指在浅部厚煤层、急倾斜煤层及断层破碎带和基岩风化带附近采煤或掘巷时~顶板岩层或煤层本身在较小范围内垮落超过正常高度的现象。 34 带压开采~是指在具有承压水压力的含水层上进行的采煤。 隔水层厚度~是指开采煤层底板至含水层顶面之间隔水的完整岩层的厚度。 脆弱性指数法~是指将可确定底板突水多种主控因素权重系数的信息融合与具有强大空间信息分析处理功能的GIS耦合于一体的煤层底板水害评价方法。 五图双系数法~是指一种煤层底板水害评价方法。五图是指底板保护层破坏深度等值线图、底板保护层厚度等值线图、煤层底板以上水头等值线图、有效保护层厚度等值线图、带压开采评价图。双系数是指带压系数和突水系数。 35 附录一 矿井水文地质主要图件内容及要求 一、矿井充水性图 矿井充水性图是综合记录井下实测水文地质资料的图纸~是分析矿井充水规律、开展水害预测及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矿井水害防治的必备图纸。一般采用采掘工程平面图作底图进行编制~比例尺为1/2000-1/5000~主要内容有: 1.各种类型的出,突,水点应当统一编号~并注明出水日期、涌水量、水位,水压,、水温及涌水特征。 2.古井、废弃井巷、采空区、老硐等的积水范围和积水量。 3.井下防水闸门、水闸墙、放水孔、防隔水煤,岩,柱、泵房、水仓、水泵台数及能力。 4.井下输水路线。 5.井下涌水量观测站,点,的位臵。 6.其他。 矿井充水性图应当随采掘工程的进展定期补充填绘。 二、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是综合反映矿井充水变化规律~预测矿井涌水趋势的图件。各矿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相关因素绘制下列几种关系曲线图: 1.矿井涌水量与降水量、地下水位关系曲线图。 2.矿井涌水量与单位走向开拓长度、单位采空面积关系曲线图。 3.矿井涌水量与地表水补给量或水位关系曲线图。 4.矿井涌水量随开采深度变化曲线图。 36 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是反映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图纸之一~也是进行矿井防治水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综合水文地质图一般在井田地形地质图的基础上编制~比例尺为 1/2000-1/10000。主要内容有: 1.基岩含水层露头,包括岩溶,及冲积层底部含水层,流砂、砂砾、砂礓层等,的平面分布状况。 2.地表水体~水文观测站~井、泉分布位臵及陷落柱范围。 3.水文地质钻孔及其抽水试验成果。 4.基岩等高线,适用于隐伏煤田,。 5.已开采井田井下主干巷道、矿井回采范围及井下突水点资料。 6.主要含水层等水位,压,线。 7.老窑、小煤矿位臵及开采范围和涌水情况。 8.有条件时~划分水文地质单元~进行水文地质分区。 四、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是反映含水层、隔水层及煤层之间的组合关系和含水层层数、厚度及富水性的图纸。一般采用相应比例尺随同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一道编制。主要内容有: 1.含水层年代地层名称、厚度、岩性、岩溶发育情况。 2.各含水层水文地质试验参数。 3.含水层的水质类型。 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主要是反映含水层、隔水层、褶曲、 37 断裂构造等和煤层之间的空间关系。主要内容有: 1.含水层岩性、厚度、埋藏深度、岩溶裂隙发育深度。 3.水文地质孔、观测孔及其试验参数和观测资料。 3.地表水体及其水位。 4.主要井巷位臵。 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一般以走向、倾向有代表性的地质剖面为基础。 38 附录二 含水层富水性的等级标准 按钻孔单位涌水量,q,~含水层富水性[注]分为以下4级: 1.弱富水性:q?0.1 L/(s〃m), 2.中等富水性:0.1 L/(s〃m),q?1.0 L/(s〃m), 3.强富水性:1.0 L/(s〃m),q?5.0 L/(s〃m), 4.极强富水性:q,5.0 L/(s〃m)。 注:评价含水层的富水性~钻孔单位涌水量以口径91 mm、抽水水位降深10 m为准,若口径、降深与上述不符时~应当进行换算后再比较富水性。换算方法:先根据抽水时涌水量Q和 Q,f(S)降深S的数据~用最小二乘法或图解法确定曲线~根据Q-S曲线确定降深10 m时抽水孔的涌水量~再用下面的公式计算孔径为91 mm时的涌水量~最后除以10 m便是单位涌水量。 lgRlgr,,,孔孔,,QQ,91 孔,,lgRlgr,9191,, 式中 ~~--孔径为91 mm的钻孔的涌水量、影响半QRr919191 径和钻孔半径, ~~--孔径为的钻孔的涌水量、影响半径和钻孔rrQR孔孔孔 半径。 39 附录三 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要求 一、煤层露头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煤层露头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按下列公式计算: 1.煤层露头无覆盖或被黏土类微透水松散层覆盖时: = + HHHfkb (3-1) 2.煤层露头被松散富水性强的含水层覆盖时,图3-1,: H=H+H (3-2) fLb 式中 H--防隔水煤,岩,柱高度~m, f H--采后垮落带高度~m, k H--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m, L H--保护层厚度~m, b α--煤层倾角~,?,。 根据式(3-1)、式(3-2)计算的值~不得小于20 m。式中H、H的计算~参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kL 与压煤开采规程》的相关规定。 图3-1 煤层露头被松散富水性强含水层覆盖时防隔水煤,岩, 柱留设图 二、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40 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图3-2,可参照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3pL,0.5KM ?20 m KP 式中 L--煤柱留设的宽度~m, K--安全系数~一般取2-5, M--煤层厚度或采高~m, p--水头压力~MPa, K--煤的抗拉强度~MPa。 p 图3-2 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图 三、煤层与强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接触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煤层与强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接触~并局部被覆盖时,图3-3,~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要求如下: 图3-3煤层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接触时防隔水煤 ,岩,柱留设图 41 1.当含水层顶面高于最高导水裂缝带上限时~防隔水煤,岩,柱可按图3-3a、图3-3b留设。其计算公式为: L=L+L+L=Hcscθ+Hcotθ+Hcotδ (3-3) 123aLL 2.最高导水裂缝带上限高于断层上盘含水层时~防隔水煤,岩,柱按图3-3c留设。其计算公式为: L=L+L+L=H(sinδ,cosδcotθ)+ 123a (Hcosδ+M)(cotθ+cotδ) ?20 m (3-4) a 式中 L--防隔水煤,岩,柱宽度~m, ~~--防隔水煤(岩)柱各分段宽度~m, LLL123 H--最大导水裂缝带高度~m, L --断层倾角~,?,, θ δ--岩层塌陷角~,?,, M--断层上盘含水层层面高出下盘煤层底板的高度~m, H--断层安全防隔水煤,岩,柱的宽度~m。 a H值应当根据矿井实际观测资料来确定~即通过总结本矿a 区在断层附近开采时发生突水和安全开采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计算其水压,p,与防隔水煤,岩,柱厚度,M,的比值,T=p/M,,s并将各点之值标到以T=p/M为横轴~以埋藏深度,为纵轴的坐s,标纸上~找出T值的安全临界线,图3-4,。 s H值也可以按下列公式计算: a p aH,,10 sT 式中 p--防隔水煤,岩,柱所承受的静水压力~MPa, T--临界突水系数~MPa,m, s 10--保护带厚度~一般取10 m。 42 图3-4 T和,关系曲线图 s, 本矿区如无实际突水系数~可参考其他矿区资料~但选用时应当综合考虑隔水层的岩性、物理力学性质、巷道跨度或工作面的空顶距、采煤方法和顶板控制方法等一系列因素。 四、煤层位于含水层上方且断层导水时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在煤层位于含水层上方且断层导水的情况下,图3-5,~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应当考虑2个方向上的压力:一是煤层底部隔水层能否承受下部含水层水的压力,二是断层水在顺煤层方向上的压力。 图3-5煤层位于含水层上方且断层导水时防隔水煤(岩)柱留 设图 当考虑底部压力时~应当使煤层底板到断层面之间的最小距离,垂距,~大于安全煤柱的高度,H,的计算值~并不得小a 于20 m。其计算公式为 Ha ?20 m L,sin, 43 式中 α--断层倾角~,?,, 其余参数同前。 当考虑断层水在顺煤层方向上的压力时~按附录三之二计算煤柱宽度。 根据以上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取用较大的数字~但仍不得小于20 m。 如果断层不导水,图3-6,~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尺寸~应当保证含水层顶面与断层面交点至煤层底板间的最小距离~在垂直于断层走向的剖面上大于安全煤柱的高度,,时即可,Ha但不得小于20 m。 图3-6煤层位于含水层上方且断层不导水时防隔水煤(岩)柱 留设图 五、水淹区或老窑积水区下采掘时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1.巷道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掘进时~巷道与水体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巷道高度的10倍。 2.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同一煤层中进行开采时~若水淹区或老窑积水区的界线已基本查明~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应当按附录三之二的规定留设。 44 3.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的煤层中进行回采时~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不得小于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与保护带高度之和。 六、保护地表水体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保护地表水体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可参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执行。 七、保护通水钻孔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根据钻孔测斜资料换算钻孔见煤点坐标~按附录三之二的办法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如无测斜资料~应当考虑钻孔可能偏斜的误差。 八、相邻矿,井,人为边界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1.水文地质简单型到中等型的矿井~可采用垂直法留设~但总宽度不得小于40 m。 2.水文地质复杂型到极复杂型的矿井~应当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静水压力、开采上覆岩层移动角、导水裂缝带高度等因素确定。 1,多煤层开采~当上、下两层煤的层间距小于下层煤开采后的导水裂缝带高度时~下层煤的边界防隔水煤,岩,柱~应当根据最上一层煤的岩层移动角和煤层间距向下推算,见图3-7a,。 2,当上、下两层煤之间的垂距大于下煤层开采后的导水裂缝带高度时~上、下煤层的防隔水煤,岩,柱~可分别留设,见图3-7b,。 45 图3-7多煤层地区边界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图 H—导水裂缝带上限;,、,、,—各煤层底板以上的静水L,,3 位高度,γ—上山岩层移动角;β—下山岩层移动角;,、,、y,y,—导水裂缝带上限岩柱宽度;,—上层煤防水煤柱宽度;,,y, ,,—下层煤防水煤柱宽度 23 导水裂缝带上限岩柱宽度,的计算~可采用下列公式: y H,H1LL,, ?20 m y10Ts 式中 L--导水裂缝带上限岩柱宽度,m; y H --煤层底板以上的静水位高度~m; H--导水裂缝带最大值~m, L T--水压与岩柱宽度的比值~可取,。 s 九、以断层为界的井田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以断层为界的井田~其边界防隔水煤,岩,柱可参照断层煤柱留设~但应当考虑井田另一侧煤层的情况~以不破坏另一侧所留煤,岩,柱为原则,除参照断层煤柱的留设外~尚可参考图3-8所示的例图,。 46 图3-8以断层分界的井田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图 L-煤柱宽度,L,L-上、下煤层的煤柱宽度,L-导水裂缝带sxy上限岩柱宽度,H、H、H-安全防水岩柱厚度,H-导水裂缝带aasaxL上限,p—底板隔水层承受的水头压力 47 附录四 安全隔水层厚度和突水系数计算公式 一、安全隔水层厚度计算公式 22L(,L,8Kp,,L)pt, 4Kp(4-1) 式中 t--安全隔水层厚度~m, L--巷道底板宽度~m, 3,--底板隔水层的平均重度~ MN/m, K--底板隔水层的平均抗拉强度~MPa, p p--底板隔水层承受的水头压力~MPa。 二、突水系数计算公式 p T,M(4-2) 式中 ,--突水系数~MPa/m, p--底板隔水层承受的水压~MPa, M--底板隔水层厚度~m。 式,4-1,主要适用于掘进工作面~式,4-2,适用于回采和掘进工作面。按式,4-1,计算~如底板隔水层实际厚度小于计算值时~就是不安全的。按式,4-2,计算~就全国实际资料看~底板受构造破坏块段突水系数一般不大于0.06 MPa/m~正常块段不大于0.1 MPa/m。 48 附录五 安全水头压力值计算公式 一、 掘进巷道底板隔水层 2t p,2K,,tp2L(5-1) 式中 ——底板隔水层能够承受的安全水压~MPa, p t——隔水层厚度~m, L——巷道宽度~m, 3,——底板隔水层的平均重度~MN/m, K——底板隔水层的平均抗拉强度~MPa。 p 二、采煤工作面 p,TM s (5-2) 式中 M--底板隔水层厚度~m, p--安全水压~MPa, T--临界突水系数~MPa/m 。 s T值应当根据本区资料确定~一般情况下~在具有构造破s 坏的地段按0.06 MPa/m计算~隔水层完整无断裂构造破坏地段 按0.1 MPa/m计算。 49 附录六 采掘工作面水害分析预报表和预测图模式 一、采掘工作面水害分析预报表 附表6-1 采掘工作面水害分析预测表 年 月 日 工煤层 预 预水 作防 测采水文 责 采 面及矿 项 水 掘 害 地任备 厚 掘 上处名 倾角 井 号 害时类质 单注 度 队 下理 称 (?) 地间 型 简位 (m) 标意 点 述 高 见 1 2 某 矿 3 某 井 4 5 注:水害类型指地表水、孔隙水、裂隙水、岩溶水、老空 水、断裂构造水、陷落柱水、钻孔水、顶板水、底板水等。 50 二、水害预测图 在矿井采掘工程图,月报图,上~按预报表上的项目~在可能发生水害的部位~用红颜色标上水害类型符号。符号图例如图6-1所示。 图6-1 矿井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图例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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