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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标准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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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标准化指南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标准化指南 目 录 1 总则„„„„„„„„„„„„„„„„„„„„„„„„„„„„„„„„„„„„„1 1.1 目的及适用范围„„„„„„„„„„„„„„„„„„„„„„„„„„„„„1 1.2 编制依据„„„„„„„„„„„„„„„„„„„„„„„„„„„„„„„„1 1.3 主要内容„„„„„„„„„„„„„„„„„„„„„„„„„„„„„„„„1 2 施工准备„„„„„„„„„„„„„„„„„„„„„„„„„„„„„„„„„„„2 2.1 一般规定„„„„„„„„„„„„„„„„...

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标准化指南
高速公路路基施工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化指南 目 录 1 总则„„„„„„„„„„„„„„„„„„„„„„„„„„„„„„„„„„„„„1 1.1 目的及适用范围„„„„„„„„„„„„„„„„„„„„„„„„„„„„„1 1.2 编制依据„„„„„„„„„„„„„„„„„„„„„„„„„„„„„„„„1 1.3 主要内容„„„„„„„„„„„„„„„„„„„„„„„„„„„„„„„„1 2 施工准备„„„„„„„„„„„„„„„„„„„„„„„„„„„„„„„„„„„2 2.1 一般规定„„„„„„„„„„„„„„„„„„„„„„„„„„„„„„„„2 2.2 技术准备„„„„„„„„„„„„„„„„„„„„„„„„„„„„„„„„2 2.3 现场准备„„„„„„„„„„„„„„„„„„„„„„„„„„„„„„„„4 3 便道和便桥„„„„„„„„„„„„„„„„„„„„„„„„„„„„„„„„„„6 3.1 一般规定„„„„„„„„„„„„„„„„„„„„„„„„„„„„„„„„6 3.2 施工便道、便桥建设„„„„„„„„„„„„„„„„„„„„„„„„„„„6 4 一般路基施工„„„„„„„„„„„„„„„„„„„„„„„„„„„„„„„„8 8 4.1 一般规定„„„„„„„„„„„„„„„„„„„„„„„„„„„„„„„„ 4.2 挖方路基„„„„„„„„„„„„„„„„„„„„„„„„„„„„„„„„8 4.3 填方路基„„„„„„„„„„„„„„„„„„„„„„„„„„„„„„„„10 4.4 雨季施工„„„„„„„„„„„„„„„„„„„„„„„„„„„„„„„„26 4.5 冬期施工„„„„„„„„„„„„„„„„„„„„„„„„„„„„„„„„27 5 路基排水„„„„„„„„„„„„„„„„„„„„„„„„„„„„„„„„„„28 5.1 一般规定„„„„„„„„„„„„„„„„„„„„„„„„„„„„„„„„28 5.2 土边沟„„„„„„„„„„„„„„„„„„„„„„„„„„„„„„„„„28 5.3 浆砌片石边沟„„„„„„„„„„„„„„„„„„„„„„„„„„„„„„29 5.4 混凝土预制板边沟„„„„„„„„„„„„„„„„„„„„„„„„„„„30 5.5 跌水、急流槽„„„„„„„„„„„„„„„„„„„„„„„„„„„„„„31 6 路基防护„„„„„„„„„„„„„„„„„„„„„„„„„„„„„„„„„„32 6.1 一般规定„„„„„„„„„„„„„„„„„„„„„„„„„„„„„„„„32 6.2 浆砌片石衬砌拱防护„„„„„„„„„„„„„„„„„„„„„„„„„„32 6.3 混凝土六角预制块防护„„„„„„„„„„„„„„„„„„„„„„„„„32 6.4 路基生态防护„„„„„„„„„„„„„„„„„„„„„„„„„„„„„„33 7 涵洞、通道„„„„„„„„„„„„„„„„„„„„„„„„„„„„„„„„„34 7.1 一般规定„„„„„„„„„„„„„„„„„„„„„„„„„„„„„„„„34 1 7.2 圆管涵„„„„„„„„„„„„„„„„„„„„„„„„„„„„„„„„„34 7.3 盖板涵„„„„„„„„„„„„„„„„„„„„„„„„„„„„„„„„„36 7.4 箱涵、通道„„„„„„„„„„„„„„„„„„„„„„„„„„„„„„„36 7.5 倒虹吸„„„„„„„„„„„„„„„„„„„„„„„„„„„„„„„„„38 8 路基整修与路床交接„„„„„„„„„„„„„„„„„„„„„„„„„„„„40 8.1 一般规定„„„„„„„„„„„„„„„„„„„„„„„„„„„„„„„„40 8.2 路堤整修„„„„„„„„„„„„„„„„„„„„„„„„„„„„„„„„40 8.3 路堑整修„„„„„„„„„„„„„„„„„„„„„„„„„„„„„„„„41 8.4 路床移交„„„„„„„„„„„„„„„„„„„„„„„„„„„„„„„„43 9 取、弃土场„„„„„„„„„„„„„„„„„„„„„„„„„„„„„„„„„44 9.1 一般规定„„„„„„„„„„„„„„„„„„„„„„„„„„„„„„„„44 9.2 取土场„„„„„„„„„„„„„„„„„„„„„„„„„„„„„„„„„44 9.3 弃土场„„„„„„„„„„„„„„„„„„„„„„„„„„„„„„„„„45 10 安全文明施工„„„„„„„„„„„„„„„„„„„„„„„„„„„„„„„46 10.1 一般规定„„„„„„„„„„„„„„„„„„„„„„„„„„„„„„„46 10.2 施工安全„„„„„„„„„„„„„„„„„„„„„„„„„„„„„„„46 10.3 文明施工„„„„„„„„„„„„„„„„„„„„„„„„„„„„„„„48 10.4 标识标牌„„„„„„„„„„„„„„„„„„„„„„„„„„„„„„„49 附录A 典型图片„„„„„„„„„„„„„„„„„„„„„„„„„„„„„„„50 参考文献„„„„„„„„„„„„„„„„„„„„„„„„„„„„„„„„„„„„53 2 1 总 则 1.1 目的和范围 1.1.1 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路基施工管理,提高路基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促进路基工程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升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和行业文明施工形象,特编制本指南。 1.1.2 本指南适用于江苏省新建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工程施工管理,扩建和改建高速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及交通运输部等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1.2.2 江苏省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管理的文件规定。 1.2.3 行业内通行的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1.3 主要内容 1.3.1 本指南主要包括施工准备、便道和便桥、一般路基施工、路基排水、路基防护、涵洞通道、路基整修与路床交接、取弃土场、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提出了各分项工程的一般规定、施工工序、施工要点、质量控制的规定。 1.3.2 一般路基施工内容包括挖方路基、河塘清淤回填、填土路基、水泥改善土路基、石灰改善土路基、石灰粉煤灰改善土路基、桥涵台背回填、半填半挖路基、路堤与路堑过渡段、土工合成材料。 1.3.3 路基排水内容包括土边沟、浆砌片石边沟、混凝土预制板边沟、跌水、急流槽。 1.3.4 路基防护内容包括浆砌片石衬砌拱防护、混凝土预制块防护、路基生态防护。 1.3.5 涵洞通道内容包括圆管涵、倒虹吸、盖板涵、箱涵、通道。 1 2 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1.1 场地规划、驻地建设等临时工程,应满足正常施工的需要。 2.1.2 路基工程开工前,应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在全面理解设计要求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对,对存在的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及时处理。 2.1.3 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环保、安全管理体系,并对各类施工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 2.1.4 现场调查后,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合同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路基单位工程总体开工报告,总体开工报告经总监审批后方可实施。 2.1.5 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应提前14d上报开工报告,其内容包括:按合同工期完成的施工进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GPM网络图/条形图;详细施工方法、顺序、时间;材料设备人员进场计划、资源的安排;资金流动计划;项目管理组织设置及人员分工;施工安排和方法总说明;质量管理方法、手段;重点工程施工措施;安全体系和安全保证措施;廉政建设、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施工技术、工艺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说明及图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经总监审批后方可施工。 2.1.6 工程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1)路基工程中台背回填,不同压实标准、不同掺合料含量的路基填筑及上路床顶层,不同结构形式的涵洞、通道,防护排水工程中边沟、浆砌片石防护、预制块铺砌、挡土墙、不同形式的边坡防护,应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2)首件工程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分别进行,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批复后方可实施。在首件工程(分项工程)完成以后,由总监组织召开首件工程总结会。施工单位对完成的首件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进行总结和完善,并对质量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自评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复评意见;总监提出终评意见,并经项目现场管理机构确认。 (3)评定为优良且关键指标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规范或指导意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的首件工程为通过评审,可以组织后续施工。通过首件工程认可后,后续工程必须严格按照首件工程确定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 (4)首件工程经评审不能通过,应重新实施首件工程。 2.2 技术准备 2.2.1 基本要求 (1)承包人应对设计移交的控制点进行复核,遗失或破坏的控制点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然后根据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工程测设资料和测量标志在28d内完成导线点、水准点加密工作。加密点应设置在通视性好、地质坚硬的地点。 2 (2)加密、复测完成后及时将测量成果上报监理工程师。 (3)承包人应对导线点、水准点等树立易于识别的标识。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所有控制桩点,对破坏的桩位点应及时恢复。 (4)导线、中线、水准点的复测,增设的水准点、横断面复测和补测等工作,测量精度、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要求。 (5)对每项测量成果必须进行复核,原始记录应存档。 2.2.2 导线复测 (1)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提供资料,计算复核导线控制点,做好检查复测工作。 (2)导线复测前,应对测量仪器进行检定,并将仪器检定报告复印件上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3)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增设满足相应精度要求的附合导线点。 (4)同一项目内相邻施工段的导线应闭合,并满足同等级精度要求。 (5)对可能受施工影响的导线点,施工前应予以加固或改移,从开工至竣工验收的时间段内应保证其精度。 2.2.3 水准点复测 (1)对于交付的水准点,应对其进行复核。超出容许误差范围的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 (2)沿线每500m宜设一个水准点。在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应符合相应等级和精度要求,并与相邻水准点闭合。 (3)有可能受施工影响的水准点,应加固或改移。 2.2.4 中线放样 (1)路基开工前,应采用坐标法进行全段中线放样,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 (2)中线放样时,注意路线中线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合同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监理工程师。 (3)发现设计文件和实际放样不符时,应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 2.2.5 路基放样 (1)路基施工前,应对原地面进行复测,核对或补充横断面,并将结果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 (2)路基施工前,应设置标识桩。对路基用地界、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里程桩、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具体位置应标识清楚。 (3)在横断面施测中,还应反映地形、地物、地质的变化,标出相关水位、土石分界等。横断面测量应逐桩施测,断面布置数量及横向测点应与设计对应,施测宽度应 3 满足路基及排水设施的需要。 (4)对深挖高填路段,每挖填3,5m或者一个边坡平台(碎落台),应复测中线和横断面。 2.2.6 土工试验 (1)承包人须及时对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拟作为路堤填料的材料进行取样及标准试验。试验方法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执行。对工地试验室不具备能力的试验项目,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试验机构进行试验。 (2)承包人应将试验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 2.3 现场准备 2.3.1 一般规定 (1)承包人应按设计文件进行红线用地放样,确定路基施工界线,保护设计文件或监理工程师指定要保留的植被、地下构造物及其他设施等。 (2)承包人宜按土方填筑工程量的大小划分施工段落组织路基施工。每个路基施工工区的段落以不超过3km为宜,既方便工作面的展开,又能形成一定的流水作业面。 (3)每道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 2.3.2 场地清理 (1)路基及取土坑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应在清表前砍伐或移植,砍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妥善处理。 (2)路基及取土坑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含有草皮、农作物根系的表土应予以清除,宜将种植表土集中储存以备将来做土地复耕和绿化使用。 (3)路基跨越河、塘地段时,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修筑围堰,排除积水,清除不适宜材料并按设计要求的施工工艺进行填前处理。 (4)场地清理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基底处理使其压实度满足要求。原地面坑、洞、穴等应在清除沉积物后用设计的填料分层回填压实。 (5)地基为耕地、土质松散、水稻田、湖塘、软土、高液限土等时应按图纸要求进行处理。 (6)场地清理及回填压实后,承包人应重测地面高程及横断面并将填挖方断面及土石方调配方案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2.3.3 拆除与挖掘 (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和其他障碍物等应予以拆除。 (2)原有结构物地下部分的挖除深度和范围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监理工程师指示。拆除原有结构物或障碍物需要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如有可能损伤新结构物时应在新工程动工之前完成。 4 (3)指定为可利用的材料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为了运输方便,承包人应将其有序堆置于监理工程师指定区域。对于废弃材料,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妥善处理。对因拆除施工造成的坑穴应按要求分层回填夯实。 5 3 施工便道、便桥 3.1 一般规定 3.1.1 施工便道、便桥应执行“设计?审批?施工?验收?投入使用”的程序。施工单位应将拟修建的便道、便桥详细设计与说明上报总监,经总监审批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通航河流上架设便桥应经地方航道、海事部门批准。 3.1.2 施工现场的便道应保证通畅并与现场的料场、仓库、设备停放场的位置相协调,满足施工车辆的行车速度、载重量等要求。施工便道应尽量靠近标段的各主要工点,还应考虑与相邻标段便道的衔接。便道与铁路线、公路平面交叉位置应设置警示标志。 3.1.3 承包人应组织专门的便道、便桥养护人员,配备必要的机械、工具和材料,每个施工项目最少配备1台洒水车用于晴天洒水(图A-1),便道应做到雨天不泥泞,晴天少粉尘。 3.1.4 利用地方道路作为施工便道,承包人应提前与有关部门签订协议,待工程完工后按照协议进行补偿或修复。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将施工便道及便桥拆除,并按要求进行复耕,若当地部门要求保留便道时,应与相关部门签订协议。 3.2 施工便道、便桥建设 3.2.1 施工便道技术质量要求 (1)路基工程开始施工前应在本项目永久性征地范围外修筑贯通的主线施工便道。便道应能满足工程正常施工的需要,保证70%以上路段路面宽度应不小于7m,其余路段路面宽度应不小于4.5m。便道路面宽度小于7m的段落应每400m设置1处错车道,错车道位置路面宽应不小于7m,长度应不小于20m。平原地区便道纵坡宜不大于2%。 (2)土质地段的便道应根据地质情况应采用不小于20cm厚的6%灰土进行基底处理,基层应采用不小于20cm厚的6%石灰土或宕渣,面层应采用不小于5cm泥结碎石。石质地段的便道表面宜用泥结碎石找平。软土或水田地带的便道应采用基底抛石或10%灰土换填处理,稳定后再按土质地段的结构层施工,该类地段的便道宜进行必要的防护。 (3)各场(站、区)、重点工程施工等大型作业区的进出场便道应进行硬化。应采用厚度为15,20cm的C20混凝土面层,下设10cm厚的碎石垫层,根据场地地质情况基底应翻挖深度不小于20cm掺6%石灰分层碾压密实。 (4)施工便道应设排水沟,沟底宽度和深度应不小于60cm,保证排水畅通。 (5)便道应加强养护和维修,保持直顺、干净、美观,路况完好,无坑洼,无落石,无淤泥,不积水。 6 (6)便道经过的水沟应埋置钢筋混凝土管或设置过水路面,确保排水畅通。 3.2.2 施工便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特大桥、通航河道经报总监审批同意可不架设便桥外,其余位置的施工便桥均应贯通。通航河道便桥桥下净空应满足通航要求,并应设置防撞墩或采取其他防撞设施。 (2)便桥结构应按实际情况专门设计,承载能力应满足施工需要,一般应满足35T以上重载车辆的安全通行。便桥宜采用钢桁架作为其承重结构,桥面纵坡不得大于3%;便桥长度大于20m的可采用单向通行,便桥宽度不应小于4.0m(图A-2)。 (3)便桥起始桥台宜采用砌筑浆砌片石或混凝土基础,桥台施工应注意埋设架设、固定便桥的预埋件。便桥桥墩宜采用钢管桩基础,桩的入土深度应满足承载力要求。 (4)桥面板应平整牢固无空洞并设置防滑条。便桥高度应不低于上年最高洪水位,桥面应设高度不小于1.2m的栏杆扶手,栏杆颜色标准统一。 7 4 一般路基施工 4.1 一般规定 4.1.1 施工现场人员、机械应按批准的分项工程开工报告配置到位。 4.1.2 路基填料应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的各项要求。 4.1.3 路基外观做到表面平整、边线顺畅、边坡顺适;路基挖方应坡面平整。 4.1.4 路基施工时应做好施工临时排水。路基顶面应设置拦水埂并每隔50m设置横向临时流水槽与排水沟相连。临时流水槽宜采用砂浆抹面(图A-3)。 4.1.5 路堑开挖发现地层、地下水等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上报总监。边坡动态变形监测应与路堑开挖过程同步进行。 4.1.6 路基填筑应控制好填筑厚度。每层填料铺设的宽度,每侧至少超出路堤的设计宽度30cm,以确保路基修整边坡后路基边缘压实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图A-4)。 4.1.7 相关工程及附属设施施工时,应防止路基受污染和破坏,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1.8 为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路基及结构物的沉降和水平位移情况,应埋设沉降标进行观测。为使沉降杆不受破坏,沉降杆应遵循先填土压实再开挖接管的原则随填土升高而逐段接长,接长沉降杆时应拧紧接头,防止松动造成破坏或虚假沉降量。承包人应派专人保护沉降标,如发生破坏或丢失应及时恢复或补埋。 4.2 挖方路基 4.2.1 一般规定 (1)承包人应在挖方路基开工前14d上报开挖工程断面图,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挖。 (2)挖方作业应保持边坡稳定,不得对邻近的结构物及设施产生损坏或干扰。开挖中出现石方时,承包人应测量土石分界线,经监理工程师鉴定认可后,分层开挖。如果出现零星石方,承包人应在事前量测石方数量,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3)路堑挖方材料宜尽量予以利用,对于可用作路基填料的挖方,应分类开挖分类使用。除图纸规定或被监理工程认定为非适用材料外,不得随意废弃,施工中应做到填、挖、借、弃合理。 (4)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路基施工区域排水通畅,应避免因排水不当而造成工程损坏。 4.2.2 土质路堑开挖 (1)土质路堑宜采用挖掘机、配以装载机、推土机、自卸车联合运输作业。 (2)每个施工工区应综合土质、运距、施工条件配备不少于表4.2-1所列设备。 8 表4.2-1 挖方机械设备配备表 3开挖方式 月计划挖方数量(m) 配备机械设备类型和数量 33挖掘机、1台3m装载机、1台75kW推土2台1m 联合作业法 30000 机、根据运距配备适当数量的自卸车 (3)土质路堑开挖施工工序见图4.2-1。 弃土或利用土 施工测量 路基临时排水 路堑开挖 土工试验 测量放样 路堑基底处理 路床施工 边坡防护边沟施工 图4.2-1 土质路堑开挖施工工序 (4)施工要点 ?土方路堑开挖应根据地面坡度、开挖断面、纵向长度及出土方向,结合土方调配距离,选用安全、经济的开挖方案。 ?开挖前应先完成临时排水设施,确保施工作业面不积水。应设置截水沟避免路堑上方边坡地表水对边坡坡面的冲刷;截水沟应与排水系统连接顺畅,确保排水通畅。 ?边沟与截水沟应沿排水方向由低向高开挖。截水沟通过地面坑凹处时,应将凹处填平夯实。截水沟开挖后,应及时进行防渗处理,不得渗漏、积水和冲刷边坡及路基。 ?挖方路基施工遇到地下水时应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同时采取排导措施,将水引入路基排水系统,不得随意堵塞泉眼。 ?土方开挖应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不得乱挖或超挖。当路堑较深时,应横向分成几个台阶进行开挖;路堑既长又深时,应纵向分段分层开挖,每层应先挖出一通道,然后开挖两侧,使各层有独立的出土道路和临时排水设施。 ?在开挖过程中,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应采取措施保证边坡稳定,并及时上报总监。基于实际情况,如需修改设计边坡坡度、截水沟和边沟的位置及尺寸等时,应及时按规定报批。 ?在开挖至边坡线前,应预留一定宽度,预留的宽度应保证刷坡过程中设计边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同时,应采用测量仪器对已开挖的坡面进行复测,以确保开挖坡面不欠挖、不超挖。 ?开挖至零填、路堑路床设计标高后,应尽快进行路床施工;如不能及时进行,应 9 在设计路床底标高以上预留至少30cm厚的保护层。挖方路基路床底面终止标高,应考虑因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其值应通过试验确定。 ?填挖交界处应挖台阶与填方路堤相衔接,台阶横向宽度不宜小于压路机碾压宽度,纵向搭接长度不小于5m。 ?弃方运至弃土场应按规定处理。 ?按施工图设计,铺设两侧边沟下面的渗沟,其上再设置边沟。 (5)质量控制 ?土质路堑开挖,应按设计及时施工边沟及截、排水设施。路堑边坡开挖应先完成坡顶截水沟、平台排水沟、坡面急流槽的施工。 ?路堑开挖应按设计断面测量放样,边开挖、边整形,坡面应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应圆顺;路基表面应平整,边线直顺,曲线应圆顺。 ?护坡道、碎落台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外形应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4.3 填方路基 4.3.1 河塘清淤回填 4.3.1.1 一般规定 (1)对施工合同段内的沟塘统一编号,路基范围内的河塘淤泥应清除彻底。 (2)测量工作应包括河塘起讫断面(位于原地面处沟塘边口)在内的各横断面淤泥顶、淤泥底高程、几何尺寸,并用CAD绘制河塘平面图和横断面图,回填测量按路基填筑要求分层进行。河塘清淤淤顶、淤底测点应一致。 (3)河塘清淤范围以施工图断面图所示为准(即边沟外坡线放线),河塘回填范围以施工图断面图所示为准,河塘回填顶标高采用施工图所列标高。 (4)平面图应能正确反映河塘与路线的位置关系、周围地貌及清淤范围。平面图中应标明路基中心线、边线、断面桩号、河塘平面尺寸等内容。 (5)横断面布置原则上应垂直于道路中心线,反映整个路基宽度范围,并注明与路线桩号的关系。横断面布设的纵向间距应不大于10m,当纵向地形变化复杂时应加密横断面,加密断面桩号尽量与设计断面桩号相符,单个河塘至少应布设三个横断面,且河塘中心必须布设横断面。横断面的测点间距应不大于5m,横向地形变化较大时应加密测点,测点应设在变化点,每个横断面的测点应不少于三个。 (6)每个河塘(包括暗塘)必须留有清淤前后的影像资料,反映河塘的大小、位置和周边环境,以备检查。 (7)承包人在清淤前后应分别上报监理工程师申请四方(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联测,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在24h内进行联测,河塘淤顶底断面联测后,承包人应在48h内将河塘平面图及淤顶底断面高程、尺寸、清淤工程量 10 及回填总工程量等上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在48h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返回承包人并上报项目现场管理机构。 (8)河塘清淤量超过施工图设计数量时,应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 4.3.1.2 每个施工工区应综合施工条件、进度计划等因素配备不少于表4.3-1所列设备。 表4.3-1 河塘清淤回填机械设备配备表 3作业内容 月计划数量(m) 配备机械设备类型和数量 泥浆泵抽排清淤 3000 150mm水泵4台、高压水枪3套、100mm泥浆泵3台 150mm水泵4台、2台挖掘机、根据运距配备适当数量的机械挖除清淤 6000 自卸车 331台1m挖掘机、1台135kW推土机、1台3m装载机、1石方回填 10000 台激振力不小于200KN的振动压路机。 31台1m挖掘机、1台135kW推土机、1台120kW平地机、土石混合料回填 10000 1台激振力不小于200kN的振动压路机、1台18-21t三 轮压路机。 注:河塘素土、水泥改善土、石灰改善土填筑的施工机械设备按照本指南4.3.2条至4.3.4条有关要求执行。 4.3.1.3 施工工序见图4.3-1。 围 堰 排 水 淤顶断面测量 清 淤 分层填筑 挖台阶 淤底断面测量 图4.3-1 河塘清淤回填施工工序 4.3.1.4 施工要点 (1)河塘围堰应确保排水、清淤、回填期间不渗水。河塘围堰应设置在路基施工范围外。 (2)应根据河塘面积安排足量的水泵排除河塘积水,并采取措施阻断四周地下水的回渗。 (3)清淤 ?浆泵抽排 采用高压水枪射流冲淤泥形成泥浆,由泥浆泵抽排至废弃区。该方法施工容易,机具简单宜用于中、小河塘的清淤。 ?机械挖除 11 河塘围堰排水后,采用筑岛或开挖施工平台,分台阶由挖掘机械挖去淤泥运至指定废弃场;该方法对河塘的排水要求较高,但清淤彻底可靠,并能形成规则的堤岸台阶便于回填压实,宜用于较大河塘的清淤。 (4)河塘与路堤搭接部位应在回填前开挖高40cm、宽度不小于100cm的台阶,且台阶应向路堤内倾3%。 (5)河塘应分层回填严禁倾填,每层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层填筑。 (6)素土填筑按照本指南4.3.2条有关要求执行。 (7)石灰改善土填筑按照本指南4.3.4条有关要求执行。 (8)石方填筑 ?石方填筑施工工序见图4.3-2。 施工准备 填石材料试验 首件确定工艺参数 装运石方 碾 压 摊铺/整平/填空隙 分层填筑 不合格 合格 检验填石高程 压实检验 下一层填筑 图4.3-2 石方填筑施工工序 ?石方填筑应通过首件工程确定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 ?膨胀性岩石和易溶性岩石不得用于河塘回填;强风化石料、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不得用于河塘回填。 ?推土机应按首件工程确定的松铺厚度摊铺;边上料、边摊铺,做到既控制松铺厚度,又使大小石料找到最佳位置,达到粗细颗粒分布均匀的效果,且又易于剔除超粒径石料,避免出现粗细颗粒离析的现象。 ?河塘片石回填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摊铺厚度及最大粒径应满足规范要求。最后一层碎石粒径应小于15cm,其中小于0.05mm细粒含量不应小于30%,当上层为细粒土时,应设置土工布作为隔离层。 ?填石逐层填筑时,应安排好石料运输路线。填筑时,由专人指挥、水平分层、先低后高、先两侧后中央上料,并用大功率推土机推平。个别不平处应配合细石块、石屑找平。 12 ?人工铺填石料时,应先铺填大块石料,大面向下,小面向上,摆平放稳。再用小石块找平,用石屑塞缝,最后压实。 ?填石路堤碾压时,应先两侧后中间,压实路线对于轮碾应纵向互相平行,反复碾压。 (9)土石混合料填筑 当石块含量在50%,70%之间时,应按土石混合料填筑要求施工。 ?土石混合料施工工序见图4.3-3。 土石按设计比拌合 填方材料试验 首件确定工艺参数 装运土石混合料 碾 压 分层填筑 摊铺/整平 不合格 合格 下一层填筑 压实检验 检验填方高程 图4.3-3 土石混合料填筑施工工序 ?土石混合料首件工程应确定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最佳含水量、沉降差等参数。 ?天然土石混合填料中,中硬、硬质石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压实层厚的2/3,石料为强风化石料或软质石料时,其CBR值应符合规范路基填料最小强度要求,石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压实层厚。 ?土石混合材料来自不同料场、岩性或土石比例相差较大、压实后透水性差异大的土石混合料应分层填筑。 ?河塘土石混合料路堤不得倾填,应分层填筑压实。土石混合料最后一层压实厚度应小于30cm。宜计算每车的摊铺面积,用灰线在下承层打好网格,自卸汽车在网格内卸土石混合料后用推土机推平。宜采用人工配合装载机清除粒径大于20cm的石块,再用平地机按要求整平。个别不平处再铺以小块石料、石渣或石屑等土石混合料找平,以便碾压。 ?土石混合料经整平后,一般先用振动压路机静压,然后弱振,再强振,具体按首件工程确定的碾压工艺进行碾压。压路机的行驶速度由慢到快,最大时速不得超过4Km/h。碾压顺序应为先两侧,后压中间,纵向进退式进行,横向重叠40,50cm,纵向重叠100cm,150cm,并做到无漏压、无死角。 ?填料由土石混合材料变化为其他填料时,土石混合材料最后一层填料最大粒径应小于15cm,压实后,该层表面应无孔洞。压实前可适当撒布细料保证表面无孔洞。 4.3.1.5 质量控制 13 (1)河塘清淤应彻底,严禁将淤泥混入填料。 (2)填石层厚和碾压遍数应符合要求,20t以上压路机振压两遍无明显标高差异。填石成型后表面无明显孔洞,大粒径石料无松动,铁锹挖动困难。 (3)实测项目质量要求应满足规范《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的规定。 4.3.2 填土路基 4.3.2.1 一般规定 (1)下承层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 (2)路基填料应进行土的液塑限、含水量、CBR、标准击实等试验,试验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3)在路基填筑施工段,应测量放样并用白灰撒好边线。 4.3.2.2 每个施工工区应综合施工条件、进度计划等因素配备不少于表4.3-2所列设备。 表4.3-2 填土路基机械设备配备表 3作业内容 配备机械设备类型和数量 月计划数量(m) 31台1m挖掘机、2台75kW推土机、2台铧犁、4台旋 耕机、2台(4台)自重不小于18t的振动压路机、4 填土路基 40000 台(0台)18-21T三轮压路机、根据运距配备适当数 量的自卸车、1台120kW平地机、1台10000L洒水车、 1台手扶式振动碾。 备注:带括号的设备,括号内适用于砂性土、粉性土。 4.3.2.3 首件工程 (1)首件工程试验项目包括:上土工艺、土料粉碎工艺、土料含水量变化过程及控制、松铺系数的测定、碾压机械优化组合和碾压过程中压实度增长规律、快速含水量测试方法、标准击实试验的试样准备方法、路基快速压实度检测方法。 (2)在碾压过程中,测定并记录不同碾压遍数下的路基土方压实度和压实厚度,碾压至满足规范规定的压实度。 (3)路基土方首件工程完成后,编写首件工程总结报告,包括:首件工程位置和层次,首件工程长度,土料粉碎工艺,土料松铺厚度和碾压完成后的厚度,取土场土料天然含水量。确定适宜的施工工艺参数,松铺系数,碾压前的含水量,压实遍数、碾压机械的吨位、振幅、振频、碾压速度、最佳机械组合;压实遍数——压实度关系曲线。 4.3.2.4 施工工序见图4.3-4。 14 装运卸土方 首件工程 施工准备 填土材料试验 推土机推铺土 碾 压 平地机整平 不合格 下一层填土 检验填方高程 压实度检验 图4.3-4 填土路基施工工序 4.3.2.5 施工要点 (1)路基土方应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最大压实厚度不应超过20cm,路床顶面最后一层填筑,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lOcm。 (2)填筑路基应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施工,即按横断面全宽分成水平层,逐层向上填筑;如原地面不平,应由最低处分层填起。每填筑一层,经检测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后,再填上一层。分层填筑的各层间应平整,符合横纵坡要求,不得出现积水,以免影响填筑及碾压质量。 (3)应严格实行“划格上土,平地机整平”。根据自卸车容量、土的密度、经验松铺系数计算每车土的摊铺面积,用白灰在下承层上打好网格,运输车卸土后,先用推土机粗平,含水量偏高应翻松晾晒,含水量偏低应洒水翻拌。宜在高于最佳含水量2,3%时,由平地机整平形成路拱。 (4)碾压前,应对填土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含水量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碾压。超宽碾压至少15cm,用灰线打出碾压边线,先静压,后振动碾压,碾压时直线段路基应采用从两边向中间碾压的方法施工。压路机的碾压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km/h,碾压应达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碾压达到首件工程确定的碾压遍数后,采用灌砂法检验压实度,经监理工程师抽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对不合格路段,应进行补压后再做检验,直到合格为止。 (5)当填方路堤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两段交界处如在不同时间填筑,先填段应按1:1坡度分层填筑,每层碾压至边缘,逐层收坡,待后填段填筑到位时,在交界面上开挖不小于2m宽的台阶,分层填筑;当两段同时施工时,应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 (6)当原地面纵坡大于12%或横坡陡于1:5时,应将原地面挖成台阶,台阶宽度应满足摊铺和压实设备操作的需要,且不得小于2m。设计无规定时台阶顶应做成向内并大于4%的内倾斜坡。砂类土上则不挖台阶,但应将原地面以下20,30cm的表土翻松。 (7)不同性质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 15 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应混合填筑。每种填料的填筑层压实后的连续厚度不宜小于50cm。 (8)在有地下水的路段或临水路基范围内,宜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在透水性不好的压实层上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前,应在其表面设2%,4%的双向横坡,并采取防水措施。不得在由透水性较好的填料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覆盖透水性不好的填料。 4.3.2.6 质量控制 (1)路基表面应平整,线性应顺适,填筑宽度、厚度、平整度、压实度及横坡度等五度应合格。 (2)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 (3)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规范《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l0-2006)的要求。 4.3.3 水泥改善土路基 4.3.3.1 一般规定 (1)宜采用终凝时间较长的缓凝型水泥,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后应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袋装水泥存放期间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雨措施。 (2)一般I<12的土质,如低液限砂性土和粉性土,宜采用水泥改善。 p (3)施工前,填料应进行相关试验,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4)下承层应经验收合格,测量放样后用白灰撒好边线。 4.3.3.2 每个施工工区应综合施工条件、进度计划等因素配备不少于表4.3-3所列设备。 表4.3-3 水泥改善土路基机械设备配备表 3作业内容 配备机械设备类型和数量 月计划数量(m) 31台1m挖掘机、1台75kW推土机、1台铧犁、2台 旋耕机、1台135kW稳定土拌和机、2台自重不小于 水泥改善土路基 20000 18t的振动压路机、1台16t胶轮压路机、根据运距 配备适当数量的自卸车、1台120kW平地机、1台 10000L洒水车、1台手扶式振动碾。 4.3.3.3 首件工程 (1)首件工程试验项目包括:上土工艺、土料粉碎工艺、水泥剂量控制、水泥土拌和工艺、土料含水量变化过程及控制、松铺系数的测定、碾压机械优化组合和碾压过程中压实度增长规律、水泥剂量EDTA滴定曲线和快速含水量测试方法、标准击实试验的试样准备方法、路基压实度检测方法。 (2)首件工程碾压过程中,应及时测定并记录不同碾压遍数的压实度和压实厚度,直至压实度满足规范要求。 (3)水泥剂量或压实度不同的路基水泥改善土首件工程完成后,应编写首件工程 16 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首件工程位置和层次,首件长度,填料松铺厚度和碾压完成后的厚度,取土场土料天然含水量,拌和工艺和含水量变化过程,各种机械组合在拌合后碾压时间、干密度增长规律。确定适宜的施工工艺参数:松铺系数、压实遍数、碾压速度、最佳机械组合,压实遍数一压实度关系曲线。 4.3.3.4 施工工序见图4.3-5。 测 量 放 线 取 土、备 土 上 土 粗 整 平 初 压 调整含水量 振 压、重 压 画 方 格 网 精 平、稳 压 质 量 检 验 均匀布水泥 合格 洒 水 养 生 拌 合 图4.3-5 水泥改善土施工工序 4.3.3.5 施工要点 (1)恢复中桩,直线段20m 为一断面,曲线段10m 为一断面,边桩每边加宽30,50cm,根据试验段总结的松铺系数,将每层应铺到的高度在桩上用红布标识出来作为施工控制标准,清扫下承层并用洒水车洒水润湿。 (2)根据自卸车容量计算堆土间距,在下承层上打网格,将取自取土坑的素土均匀卸下,用推土机按设计松铺厚度将其摊铺均匀,若含水量大,结成团块的,用铧犁配合旋耕机粉碎。经粉碎的土中大于15mm 的团块不得超过总量的5%。 (3)对于填料原状土的含水量超过最佳含水量5%时宜进行翻晒,当原状土的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5%到最佳含水量+3%的范围时,宜采用路拌法掺水泥的施工工艺,一次掺足设计剂量的水泥;当原状土的含水量低于最佳含水量+3%时宜适量补水。 (4)先用轻型压路机把填土压平,使表面平整光滑并有一定的密实度。根据配合比设计的水泥用量,计算10m×10m左右方格应撒铺的水泥袋数,用白灰线画方格网,人工均匀撒布。散装水泥可采用撒布车,但撒布车压实的部分应立即耙松。施工控制水泥剂量应比设计提高0.5%,1%。 (5) 水泥撒布完成后,应立即使用稳定土路拌机拌和。在最初的一、二遍拌和时,不应洒水,当水泥全部拌入土中后,应根据测定的混合料含水量进行定量补水拌和,补 17 水量应使混合料的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或略高于最佳含水量1%,2%。洒水时的洒水距离应长些,洒水汽车的起洒处、调头处都应超过施工作业起终点2m 以上。拌和应与补水紧密配合防止水分流失,拌和深度一般应达下层5,10mm,应设专人跟机检查、监督、控制。拌和应以补水量充足,混合料均匀,色泽一致,没灰条、灰团和花面,没粗细粒料“窝”作为合格标准。 (6) 混合料拌和均匀后,应立即采用平地机整平。直线上平地机由两侧向中心平刮,曲线上由内侧向外侧平刮。平地机刮平过程中宜紧跟轮胎压路机进行碾压,以暴露潜在的不平,提高平地机在拉线控制标高、横坡精平时的准确性。精平时,严禁薄层贴补,宜以刮削为好。 (7) 经测量精平符合要求后,应立即碾压成型。宜先用自重不小于18t的振动压路机静压1 遍,弱振1遍,然后连续强振到需要的压实度(一般不少于4遍),最后用轮胎压路机静压1 遍,用来光面和消除轮迹。碾压时,由路面低的一侧向高的一侧碾压。开始碾压时,边部留下30cm 左右不压,待内侧已压实一遍后,再将其压实,以免边部混合料向外推移。稳压时压路机的主动轮应在前方,做到慢起动,空挡停车,起动后起振,停车前停振,严禁急转弯和急刹车。稳压后紧接复压,使用振动压路机振压,纵向 1/3,压完全宽为一遍,压到规定遍数后,轮胎压路机光面碾压成压实振轮应重叠1/2, 型。压实时各部位碾压的遍数应相同,并使边部多压2,3遍。接头处应将压路机的后轮超过接缝位置。 (8)同日两次施工工作段的接头处,应搭接处理,第一段拌和后,留下5,8m 不进行碾压。第二段施工时,前一段留下的未碾压部分, 应再加水泥重新拌和,并与第二段一起碾压。隔日两次施工工作段接头处应沿已完成的水泥改善土层末端垂直于道路中线垂直切至底面,用与结构层等厚的方木放在切除后断面处并紧靠做好的水泥改善土层,以便保护该层不被破坏,经过上述处理后方可上料正常施工作业。当拌和、平整完成达到要求后将方木取出,并用拌和好的混合料回填方木处,按要求的松铺厚度进行填筑整形,待压实后刮除。 (9)水泥改善土施工关键在于控制从加水拌和到成型的时间。应合理组织、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把施工成型时间控制在2,3h以内。 (10)碾压成型后应立即覆盖或洒水养生,养生期应符合规范。 4.3.3.6 质量控制 (1)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 (2)施工接茬平整、稳定。 (3)实测项目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的要求。 4.3.4 石灰改善土路基 4.3.4.1 一般规定 18 (1)石灰应符合?级以上标准,宜采用磨细生石灰粉,块灰在使用前7,10d充分消解,消石灰存放时间宜控制在2个月以内,存放期间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雨措施。 (2)施工前,填料应进行相关试验,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进行混合料的击实试验时,使用的石灰应与工地所用的石灰相同。 (3)石灰和土的用量应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拌和均匀,路拌深度应达到层底。未消解的生石灰块应剔除。 (4)填料原状土含水量过大或黏性土时,应考虑二次掺灰工艺,(第一次)在取土坑掺2%的生石灰,(第二次)上路后路拌掺消石灰。当原状土的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5%到+3%的范围时,宜采用路拌一次掺灰的施工工艺。 4.3.4.2 每个工区应综合施工条件、进度计划等因素配备不少于表4.3-4所列设备。 表4.3-4 石灰改善土路基机械设备配备表 3作业内容 配备机械设备类型和数量 月计划数量(m) 31台1m挖掘机、2台75kW推土机、2台铧犁、6台旋 耕机、1台135kW稳定土拌和机、2台自重不小于18t 石灰改善土路基 40000 的振动压路机、4台18-21T三轮压路机、根据运距配 备适当数量的自卸车、1台120kW平地机、1台10000L 洒水车、2台手扶式振动碾。 4.3.4.3 首件工程 (1)首件工程试验项目包括:上土工艺、石灰土拌和工艺、土料粉碎工艺、土料含水量变化过程及控制、松铺系数的测定、碾压机械优化组合和碾压过程中压实度增长规律、石灰剂量标准曲线和快速含水量测试方法、标准击实试验的试样准备方法、路基压实度检测方法。 (2)首件工程碾压过程中,应及时测定并记录不同碾压遍数的压实度和压实厚度,直至压实度满足规范要求。 (3)首件工程完成后,应编写首件工程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首件工程位置和层次,首件长度,填料松铺厚度和碾压完成后的厚度,取土场土料天然含水量,拌灰工艺和含水量变化过程,各种机械组合在碾压过程中干密度增长规律。确定适宜的施工工艺参数:松铺系数、压实遍数、碾压速度、最佳机械组合;压实遍数一压实度关系曲线。 4.3.4.4 施工工序见图4.3-6。 19 取土掺2%灰、闷料(二次掺灰工艺) 运 土 测 量 放 线 取土、备土 (一次掺灰工艺) 摊 铺 初 压 翻 晒 精平、稳压 打格布灰 合格 不合格翻拌 晾晒 粉碎 重压、成型 不合格不合格 检测含水量 检验压实度 合格 合格 下一层填筑 检测灰剂量 图4.3-6 石灰改善土施工工序 4.3.4.5 施工要点 (1)根据土的不同含水量或土质确定采用一次或二次掺灰工艺。一次掺灰工艺的填料土,在取土坑直接取土。采取二次掺灰工艺时,第一次在取土坑用挖机将掺灰土料挖起堆放“焖灰”3天,在取土坑焖料过程中应每天对焖料进行翻拌,取土坑掺灰着重搅拌均匀。 (2)根据自卸车容量计算堆土间距,并在下承层上打网格(图A-5),将取自取土坑的素土或第一次掺灰“砂化”土卸下,按首件工程总结的松铺厚度用推土机将土推均匀。 (3)用铧犁连续翻拌降低含水量,当现场摊铺土含水量降至最佳含水量+3%,+5%范围时,宜先用轻型压路机把填土压平,地面上打方格,方格面积以每个方格内堆放一车消石灰控制(图A-6),再用推土机或人工把石灰摊平。 (4)采用稳定土拌和机对灰土进行拌和与粉碎,至少两遍。拌和应深入下承层面5mm-10mm,不得出现素土夹层。过筛检测现场土颗粒大小,控制标准:大于5cm的颗粒含量应低于5,,大于2cm的颗粒含量应低于20,,对于含有较多结核的土料,大于2cm的颗粒含量要求低于30,。 (5)土块粉碎后,应及时进行灰剂量和含水量测试。检测灰剂量合格标准为:所 20 有检测点的灰剂量?设计灰剂量-1,。若灰剂量偏低,马上补灰并再用稳定土拌和机拌和一遍;若含水量偏高,用铧犁连续翻拌加快降低含水量。 (6)当路铺填土的含水量处于最佳含水量或略小于最佳含水量(1%,2%)的范围内,检测的灰剂量都满足要求后,用轻型压路机或履带式推土机稳定压一遍,再用平地机进行整平、整型(图A-7),经检查达到规定标高后碾压。 (7)采用振动压路机和三轮压路机按首件工程确定的工艺从两边向中间进行碾压,一般先稳压,后用振动压路机压两遍(图A-8),然后用三轮压路机连续碾压到需要的压实度(图A-9)。碾压应连续进行,中途不得停顿,压路机数量应满足压实需要,以减少碾压成型时间,每层碾压时间不能超过一天。碾压过程中应行走顺直,低速行驶,桥头处10m范围内横向碾压。 (8)养生期应保持一定的湿度,不应过湿或忽干忽湿。 4.3.4.6 质量控制 (1)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 (2)施工接茬平整、稳定。 (3)实测项目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要求。 5 石灰粉煤灰改善土路基 4.3. 4.3.5.1 一般规定 (1)粉煤灰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粉煤灰应打堆存放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雨措施。 (2)石灰粉煤灰改善土混合料组成设计试验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批。 (3)其余按照本指南4.3.4条有关要求执行。 4.3.5.2 每个施工工区应综合施工条件、进度计划等因素配备不少于表4.3-5所列设备。 表4.3-5 石灰粉煤灰改善土路基机械设备配备表 3作业内容 配备机械设备类型和数量 月计划数量(m) 31台1m挖掘机、1台75kW推土机、1台铧犁、2台旋耕 机、1台135kW稳定土拌和机、1台自重不小于18t的 石灰粉煤灰 20000 振动压路机、2台18-21t三轮压路机、根据运距配备适 改善土路基 当数量的自卸车、1台120kW平地机、1台10000L洒水 车、1台手扶式振动碾。 4.3.5.3 首件工程确定的内容 (l)用于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混合料的配合比。 (2)用定点高程测量的方法(不少于30个测点)确定混合料的松铺系数。 21 (3)标准的施工方法:?材料的摊铺方法和适用的机具;?合适的拌和机械、拌和方法、拌和深度和拌和遍数;?整平和整形合适的机具和工艺方法;?压实机具的选择与组合,压实的顺序、速度和遍数;?拌和、运输、摊铺和碾压机械的协调与配合。 (4)确定每一作业段的合适长度。 (5)确定施工组织及管理体系、人员等。 (6)质量检验内容、检验频率及检验方法。 4.3.5.4 施工工序见图4.3-7。 测 量 放 样 布 土 布 粉 煤 灰 布 消 石 灰 拌 和 稳 压 粗 平 精 平 洒 水 养 生 检 查 验 收 碾 压 成 型 图4.3-7 石灰粉煤灰改善土施工工序 不合格 4.3.5.5 施工要点 (1)应根据用土比例和每车土量计算每车土的摊铺面积,用白灰在下承层上打好网格,将素土或改性土均匀卸在网格内,采用推土机和平地机粗平,宜用轻型压路机稳压一遍,检查布土厚度和含水量。 按粉煤灰用量比例计算每车粉煤灰的摊铺面积,用白灰打出网格,将每车粉(2) 煤灰均匀卸在摊平土层的网格内,用人工或机械将粉煤灰摊平。检查粉煤灰的摊铺厚度和含水量。石灰应在使用前一周充分消解,并通过10mm筛孔,按石灰用量比例计算每车石灰的摊铺面积,用白灰打出网格,用布灰机或人工布灰,均匀摊平,布灰量应稍高于设计剂量。 (3)拌和过程中应注意混合料的含水量和拌和的深度,应拌至下承层表面,宜侵入下承层表面5mm,10mm,不得出现素土夹层;随时检查拌和的均匀性,不允许出现花白条带;土块应打碎,最大粒径不大于15mm。 (4)检查松铺厚度和混合料含水量、石灰剂量,并按规定取样制备抗压试件。根据天气情况,夏天混合料含水量应较最佳含水量高出1,2个百分点。 (5)拌和好的混合料不得过夜,应当天碾压成型。 (6)表面高出设计标高部分应予刮除并将刮下的二灰土扫出路外;局部低于设计标高之处,不能进行贴补,必须将其挖除重铺。 (7)用轻型压路机或履带式推土机稳定压一遍,再用平地机进行整平、整型,经检查达到规定标高后再进行压实。用18T以上压路机全宽碾压l,2遍,每次重叠1/2 22 碾压宽度;再强振1,2次、弱振1,2次后,用三轮压路机碾压到规定压实度。一般需碾压6,8遍。 (8)碾压应遵循由路边向路中、先轻后重、先下部密实后上部密实、低速行驶碾压的原则,避免出现推移、起皮和漏压的现象。 (9)二灰土横向施工接缝,应采用与表面垂直的平接缝处理,确保接缝处横向与纵向平整度。 (10)碾压完毕即进入养生期,应做好洒水养生、保持二灰土湿润,应采用塑料薄膜覆盖养生,防止二灰土表面水分蒸发而开裂。养生期间禁止车辆通行,养生期一般为7天。 4.3.5.6 质量控制 (1)石灰和粉煤灰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混合料配合比应准确,不得含有灰团和生石灰块。 (3)表面平整密实、无坑洼。 (4)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要求。 6 涵、台背回填 4.3. 4.3.6.1 一般规定 (1)基坑回填应在结构物达到设计或规范规定的强度,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应准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填料,宜选用透水性材料、轻质材料、无机结合料等,非透水性材料不得直接用于回填。 (3)大型机械设备碾压不到的地方应配备小型夯实机械压实。采用小型夯实机具时,分层压实厚度应不大于15cm并达到设计要求的压实度。 (4)至少配备两台振动冲击夯。 4.3.6.2 施工工序见图4.3-8。 隐蔽工程验收 分层对称上料 分层压实 不合格 压实度检测 下一道工序 图4.3-8 涵、台背回填施工工序 23 4.3.6.3 施工要点 (1)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过渡段,过渡段路堤压实度应不小于96%,同时,纵向和横向防排水系统应连接通畅。 (2)结构物的填土应分层填筑,严禁向坑内倾倒,基坑回填的分层压实厚度应不大于15cm。与路基交界处应挖台阶,台阶宽度应不小于100cm。 (3)台背填土的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在地质条件允许下,梁式桥的轻型桥台台背填土,宜在梁体安装完成后进行;柱、肋式桥台台背填土,宜在台帽施工前,柱、肋侧对称、平衡地进行。桥台背和锥坡的回填施工宜同步进行,一次填足,并保证压实整修后能达到设计宽度。台背回填部分的路床宜与路堤路床同步填筑。桥台路基填筑碾压顺序应自台前至台后。 (4)台背回填范围应符合图纸要求。图纸无规定时应按如下要求执行:台背填土顺路线方向长度,顶部距翼墙尾端应不小于台高加2m,底部距基础内缘应不小于2m;拱桥台背填土长度应不小于台高3,4倍;涵洞填土长度每侧应不小于2倍孔径长度。 (5)涵洞洞身两侧对称分层回填压实,填料粒径宜小于5cm。两侧及顶面填土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压实过程对涵洞产生不利后果。顶面填土压实厚度大于50cm时,方可通过重型机械和汽车。 (6)结构物回填前,应在台背用油漆画好每一层的压实厚度标志线,并分层回填压实(图A-10)。 (7)涵洞基坑回填,应在两侧对称均匀分层回填压实。如使用机械回填,则涵、台胸腔部分及检查井周围应先用小型压实机械压实后,方可用机械进行大面积回填。 (8)采用石灰改善土填筑时,由于施工空间的限制,该部位的土料应该在相邻路段上摊铺、掺灰、拌和后用稳定土拌和机粉碎到容许的粒径,然后用推土机推到构造物背后,再整平、碾压。 (9)在填土过程中,应防止水的浸害。回填结束后,顶部应及时封闭。 4.3.6.4 质量控制 (1)填料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2)与路基搭接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3)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 (4)实测项目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要求。 4.3.7 半填半挖路基、路堤与路堑过渡段 4.3.7.1 一般规定 (1)应从填方坡脚起向上设置向内侧倾斜的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在挖方一侧,台阶应与每个行车道宽度一致、位置重合。 (2)石质山坡,应清除原地面松散风化层,按设计开凿台阶。 24 (3)孤石应清除。 (4)纵向填挖结合段,应设置台阶。 (5)有地下水或地面水汇流的路段,应采用合理措施导排水流。、 4.3.7.2 施工要点 (1)路基应从最低标高处的台阶开始分层填筑,分层压实。 (2)填筑时,应严格处理横向、纵向、原地面等结合界面,确保路基的整体性。 (3)路基填筑过程中,应及时清理设计边坡外的松土、弃土。 (4)高度小于80cm的路堤、零填及挖方路床的加固换填宜选用水稳性较好的材料。 4.3.7.3 质量控制 (1)对挖方中非适用材料严禁用于填筑。 (2)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排水良好。 (3)纵(横)向搭接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4)实测项目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要求。 4.3.8 土工合成材料 4.3.8.1 一般规定 (1)土工合成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老化;外观无破损,无污染。 (2)下承层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测合格。 4.3.8.2 施工工序见图4.3-9。 人工铺设土工测量放样 搭接固定 合成材料 摊铺填料 下一道工序 碾压成型 图4.3-9 土工合成材料施工工序 4.3.8.3 施工要点 (1)土工合成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在平整的下承层上全断面铺设。铺设时,土工合 成材料应拉直平顺,紧贴下承层,不得扭曲、折皱。在斜坡上铺设时,应保持一定松紧 度。应采用插钉等措施将土工合成材料固定在填土下承层表面。 (2)土工合成材料铺设时,应将强度高的方向垂直于路堤轴线方向。 (3)应保证土工合成材料的整体性。当采用搭接法连接时,搭接长度宜为30,60cm; 采用缝接法时,缝接宽度应不小于5cm;采用粘结法时,粘结宽度应不小于5cm,粘合 强度应不低于土工合成材料的抗拉强度。 (4)铺设土工合成材料的土层表面应平整,表面严禁有碎、块石等坚硬凸出物; 在距土工合成材料层8cm以内的路堤填料,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6cm。 25 (5)土工合成材料摊铺以后应及时填筑填料,以避免其受到阳光过长时间的直接暴晒。一般情况下,间隔时间不应超过48h。填料应分层摊铺、分层碾压,所选填料及其压实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6)土工合成材料上土方填筑时,应采用场外拌和粉碎。土工合成材料上的第一层填料摊铺应采用轻型推土机或前置式装载机按滚填的方式进行填筑。一切车辆、施工机械禁止直接在土工合成材料上行驶。 (7)填料不允许直接卸在土工合成材料上面,必须卸在已摊铺完毕的土面上;卸土高度以不大于1m为宜,以免造成局部承载能力不足。卸土后应立即摊铺,以免出现局部下陷。 (8)双层土工合成材料上、下层接缝应交替错开,错开长度应不小于50cm。 4.3.8.4 质量控制 (1)土工合成材料应无重叠、无皱折、平顺。 (2)土工合成材料应固定牢固。 (3)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要求。 4.4 雨季施工 4.4.1 雨季施工前的准备 (1)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对合同段内的临时排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修和加固,必要时应增设临时排水设施,防止雨水对路基的冲刷;疏通路基两侧排水沟,保证排水系统畅通。大雨时应指派专人巡视,发现积水或阻塞的地方及时疏通放水,防止雨水长期浸泡路基。 (2)保证施工便道畅通,便道表面应采取适当的防滑措施,并及时对受损路段进行翻修,确保施工车辆能够顺畅、安全通行,减少雨季对施工的影响。 (3)对材料仓库应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做到屋面不漏雨,墙面不渗水,底部不返潮(如有需要应在地面铺设防潮隔离层)。 (4)做好施工材料的防雨、防潮、防锈蚀等防护工作,石灰、粉煤灰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雨措施。砂石料的堆放场地应做到排水通畅,避免石子、黄砂、水泥等材料浸泡在积水中;场地硬化破损严重的应进行修整,防止施工机械带入的泥土对砂石料产生二次污染。 (5)对施工人员应配备雨季作业劳动保护用品,并对职工进行雨季施工和防洪抢险教育。 (6)排水不畅时应设置集水井用抽水机降水。 4.4.2 施工单位应主动取得天气预报,特别应关注短期天气预报,合理安排施工 26 进度,尽可能充分利用晴好天气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段落,缩短施工长度,集中力量,加快施工进展。 4.4.3 为保证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在路堑施工中,根据雨水情况,应合理安排工程项目和进度。对边沟、截水沟、排水沟及弃土堆的整理应在雨季前完成,保证雨季作业的场地不被洪水淹没,并能及时排除地面积水。 4.4.4 雨季土质路堑应分层开挖,开挖面应设置排水纵横坡,以便及时排除积水。雨季开挖路堑,挖至设计高程以上30,50cm时应停止开挖,并在两侧挖排水沟,待雨季过后再挖到路床设计高程。 4.4.5 低洼地段和高填深挖地段的土质路基、工程地质不良路段以及排水困难路段,不宜安排在雨季施工。 4.4.6 路基填筑应随填、随铺、随压,保证填筑层横坡以利排水,保证土路堤在施工期内降雨能及时排除,做到雨止水干。 4.4.7 加大对碾压前含水量的检测频率,严格控制土与粉煤灰的含水量,确保在最佳含水量时进行施工碾压。碾压成型的填方路基,如遇雨淋,无论验收与否,应在雨后重新碾压。 4.5 冬期施工 4.5.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工期及进度计划综合考虑,对确实需要进行冬期施工的项目,施工单位必须结合本合同段的实际情况,制定详实、可操作的冬期施工技术方案,上报总监审批后方可进行冬期施工。 4.5.2 在冬期施工前,应按照经审批的冬期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备足冬期施工所需的物资及设备。组织员工接受教育培训,确保冬期施工质量和安全。 4.5.3 冬期施工期间,应指派专人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工作,同时每天多次对施工现场室外环境温度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应根据收集的气象资料及时调整冬期施工。 4.5.4 应针对路基施工气候条件的变化,对施工工艺进行调整。 4.5.5 路堑开挖至路床顶面以上100cm时,应停止开挖,做好临时排水沟,在表面铺松土保温,待正常施工时,将其挖除。 4.5.6 冬期停工前应在成型的石灰土上覆盖一层厚度不小于25cm的素土保护层,保护层的压实度应不低于85,。 27 5 路基排水 5.1 一般规定 5.1.1 施工前,应对路基两侧的地形进行测量,核对设计高程与实际地形的偏差,如出入较大应上报总监。临时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水方案应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5.1.2 施工前,应先完成临时排水设施。施工期间,应经常维护临时排水设施,保证水流畅通,必要时应有强排措施。 5.1.3 在路堤施工中,各施工作业层面应设2%,4%的排水横坡,层面上不得有积水,并应采取措施防止水流冲刷边坡。 5.l.4 各种路基排水设施和连接应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田,并与当地农田水利建设相配合。 5.1.5 用于工程实体的砂浆应采用机拌,禁止人工拌和。 5.1.6 排水工程宜采用小型挖机与人工配合开挖沟槽。 5.2 土边沟 5.2.1 施工工序见图5.2-1。 人工修整 测量放样 边沟开挖 图5.2-1 土边沟施工工序 5.2.2 施工要点 (1)测量放样应适当加密,确保沟体线形美观,达到线形顺直、圆滑。 (2)边沟沟槽开挖时,应留出10cm以上由人工修整成型,确保边沟的边坡平整、稳定,严禁贴坡。 (3)边沟施工一般应以两个结构物之间的长度为一个单元,以确保边沟与结构物的进出水口顺畅连接。 (4)曲线边沟纵坡应与曲线前后边沟纵坡平顺衔接,不允许曲线内侧有积水或外溢现象,曲线外侧边沟深度应适当加深。 (5)为防止边沟水流满溢或冲刷,应尽可能利用当地的有利地形条件,采取相应措施,将边沟水流分段设置出水口排出路基外。 (6)边沟的线形要求平顺,转弯处宜做成弧线,其半径不宜小于10m。 (7)边沟沿路线按设计布设,设计无规定时边沟内边坡上沿距路基坡脚宜不小于1.0m。边沟的出水口宜采用加固措施,防止冲刷。 28 (8)土边沟的生态防护按《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绿化)的有关要求执行。 5.2.3 质量控制 (1)土沟边坡应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 (2)沟底应平顺整齐,不得有松散土和其他杂物,排水畅通。 (3)沟底无凹凸不平或阻水现象。 (4)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要求。 5.3浆砌片石边沟 5.3.1 施工工序见图5.3-1。 测量放样 基坑开挖 沟体砌筑 养 护 接缝处理 图5.3-1 浆砌片石边沟施工工序 5.3.2 施工要点 (1)路基边沟施工应根据设计口宽和挖深进行开挖,按照设计文件中的坐标验收基槽的中心线(曲线段加密检测) , 再通过中心线的坐标、高程检验基槽几个特征点的坐标和高程。 (2)沟槽检验合格后,应先用木桩每10m一处钉好砌石位置,挂好横断面线及纵断面线,即可按线砌筑。 (3)片石应卸在边坡或护坡道上,严禁直接卸在路面上。浆砌片石边沟应采用坐浆法施工(不得采用灌浆法施工),砌筑时每一块片石均应先铺砂浆,再安放被清洗干净的石块(摆放应平稳);经左右揉动几下,用手锤轻击,将下面砂浆挤压密实。 (4)在已砌好的片石侧面继续安砌时,除坐浆外应在相邻石块侧面铺抹砂浆后再砌片石(片石间不得直接搭靠),并将下面及侧面的砂浆挤实,挤出的砂浆应废弃。 (5)分层砌筑时各层石块的砌缝应尽可能错开,层间的砌缝也应错开,错缝距离宜不小于8cm。边沟砌筑每10m到15m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缝。如缝间设置为涂有沥青的木条,伸缩缝处的片石应经过加工平整并紧压木条。 (6)较大的片石应使用于下层且大面朝下,安砌时选取形状及尺寸较为合适的片石,尖锐突出部分敲除。砌筑过程中应注意选用较大、较平整的石块为外露面、坡顶和边口。 (7)浆砌片石边沟应采用标号不低于M10的水泥砂浆勾缝。勾缝前应用扒钉和凿子清理凹槽,并以钢丝刷用水清刷石面上流浆和湿润凹槽。如原有底浆不足, 应先用砂浆 29 添满后再勾缝。勾缝完成后应安排专人洒水养生。凡有缝处均应勾缝,不得勾假缝。 (8)压顶的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为保证线形流畅、整洁且易于施工控制,宜采用大段落压顶。压顶完成后应洒水养生。 5.3.3 质量控制 (1)砌体砂浆配合比准确,砌缝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砌缝内砂浆均匀饱满,勾缝密实。 (2)浆砌片石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基础中伸缩缝应与墙身伸缩缝对齐。 (4)砌体内侧及沟底应平顺。 (5)沟底不得有杂物。 (6)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要求。 5.4 混凝土预制板边沟 5.4.1 施工工序见图5.4-1。 预制板预制 测 量 放 样 铺底板座浆材料 铺侧边座浆材料 沟槽开挖 预制板安装 接缝处理 图5.4-1 混凝土预制板边沟施工工序 5.4.2 施工要点 (1)用全站仪按照设计直线段每20m、曲线段每10m确定边沟中线位置,水准仪测量标高,计算开挖深度或培土厚度。 (2)混凝土预制板边沟开挖前应对边沟位置采用压路机碾压后再开挖,应严格控制开挖的断面尺寸,并应留出10cm以上由人工修整成型,禁止超挖回填。 (3)沟槽检验合格后,应挂好横断面及纵断面线,在洒水湿润后全断面座浆。座浆材料应采用拌和机拌和,小型自卸车运输,人工全断面铺设后用木模捣实且表面平整。铺筑长度应略大于一块板宽以便于边沟板安装。 (4)宜用小型车辆运输边沟预制板,以便于装卸。在运输过程中,预制板之间应夹木条或毡片,装卸应小心谨慎,避免棱角互相碰撞而损坏。 (5)在刚座浆的断面上及时铺设边沟预制板,缝宽10mm,用砂浆填缝密实并成顺 30 滑凹缝。 (6)砌筑好的边沟须保持表面湿润养生7天。 5.4.3 质量控制 (1)边沟应满足断面尺寸和纵坡,内侧及沟底应平顺,无松散土及杂物。 (2)座浆材料配合比准确,砌缝饱满,勾缝密实。 (3)混凝土预制板的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4)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要求。 5.5 跌水、急流槽 5.5.1 施工工序见图5.5-1。 测 量 放 样 墙体砌筑 接缝处理 沟槽开挖 图5.5-1 跌水、急流槽施工工序 5.5.2 施工要点 跌水与急流槽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1) (2)跌水的高度与长度之比应与原地面坡度相适应,不同台阶坡面应上下对齐。 (3)急流槽的纵坡应按图纸所示进行施工,同时应与天然地面坡度相配合。 (4)急流槽的基础应嵌入地面以下,其底部应按设计要求砌筑抗滑平台,并设置端护墙。 (5)急流槽较长时,应分段砌筑。每段长宜控制在5,10m,接头处填防水材料应密实无空隙。混凝土预制块急流槽,宜按2.5,5.0m分节。过长的急流槽槽底宜设几个纵坡,一般上段较陡,向下逐渐放缓。 (6)路堤边坡急流槽的砌筑,应能为水流入排水沟提供一个顺畅通道,路缘石开口及流水进入路堤边坡急流槽的过渡段应连接顺适。 5.5.3 质量控制 (1)急流槽所用的混凝土及砂浆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配合比应准确,浆砌缝隙砂浆应饱满,勾缝密实。槽内抹面应平整、直顺。 (2)进口汇水流设施、出口消力槛等设施应砌筑牢固,不得有裂缝和空鼓现象。 (3)槽内抹面应平整、压光、直顺、无裂纹。 (4)设置坡度应顺直,无折坡现象。 (5)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要求。 31 6 路基防护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作业面应按设计要求整修完毕,施工控制基线和施工水准点应已设置好并完成施工放样。 6.1.2 路堤防护应在沉降稳定后进行,路堑防护应在开挖后及时进行,做到开挖一阶防护一阶。 6.1.3 施工所需各种材料应已进场,相关配合比已批准。 6.2 浆砌片石衬砌拱防护 6.2.1 施工工序见图6.2-1。 前期养护 测 量 放 样 浆砌片石骨架施工 平整坡面 植 草 图6.2-1 浆砌片石衬砌拱防护施工工序 6.2.2 施工要点 (1)施工前应采用人工对路基坡面进行修正、整平,清除坡面危石、松土、填补坑凹等。 (2)施工时应根据实际坡面长度平均调整拱圈坡面间距,并对衬砌拱拱圈的拱柱轴线进行定位放样,同时按图纸要求设置沉降缝。 (3)骨架施工前,根据设计图骨架尺寸在每条骨架的起迄点放控制桩,挂线放样后,方可开挖骨架沟槽,并按照设计垂直高度布设防滑平台。受距离限制个别拱圈宽度需变化时,应采用多拱圈、慢变化的方式过渡,避免大小突变。 (4)拱圈施工时应与边坡急流槽和踏步相互配合,将急流槽和踏步设置于拱间处以利于排水。骨架施工时应自下而上逐条砌筑骨架,骨架应与边坡密贴,骨架流水面应与植草面平顺。 (5)应尽量采用沿线清淤表土体进行回填。在人工培土时应注意夯实。 (6)拱圈绿化前应再次对坡面进行修整,清除杂物。 6.3混凝土六角预制块防护 6.3.1 施工工序见图6.3-1。 32 开挖基坑 坡面修整 测量放样 砌 筑 养 生 图6.3-1 混凝土六角预制块防护施工工序 6.3.2 施工要点 (1)应按地面标高测量放样确定基础的平面位置,施工中应以立竿挂线或样板控制几何外形,并经常反复验证,以保持线形顺适,表面平整。 (2)应清除坡面的加宽土并整修成所需尺寸的新鲜坡面,坡面整修后应立即进行防护。清理的土方应堆放在沟槽外,对不能用于回填的土方应及时运出施工场地,以保持场地整洁。护坡坡脚应挖槽,使基础嵌入槽内,基础埋置深度应符合设计。 3)(沟槽验收合格后,不宜暴露太久,应尽快进行浆砌片石基础的砌筑,基础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沉降缝。整个施工过程应保持良好的排水,避免基础遭受水的浸泡。 (4)对设置砂砾垫层的六角块防护,在铺设前应将坡面砂砾垫层拍打平整、密实、厚度均匀,并做到砂垫层与六角块层配合铺砌,随铺随砌。 (5)在砂浆凝固前应将外露缝勾好,勾缝深度不小于10?。如果条件不允许时,应在砂浆未凝固前,将砌缝砂浆扩深不小于10?,为以后勾缝做准备。 (6)砌筑好的六角预制块应保持表面湿润养生7天。 6.3.3 质量控制 (1)砂、片石、混凝土预制块应符合设计及技术规范要求。 (2)砌体牢固,坡面应平顺,边缘直顺。 (3)六角预制块间缝宽一致均匀,勾缝应牢固美观。 (4)砂浆或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相关要求。 (5)实测项目质量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相关要求执行。 6.4 路基生态防护 路基生态防护按《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绿化)的有关要求执行。 33 7 涵洞、通道 7.1 一般规定 7.1.1 涵洞、通道开工前应现场核对位置、高程、走向,若与实际不符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核对时还应注意农田排灌的要求,如确需变更设计,应按有关变更设计的规定办理。 7.1.2 施工现场人员、机械应按批准的分项工程开工报告配置到位。 7.1.3 外购的圆管涵,厂家应具有水泥制品相关资质,承包人应认真考查厂家的生产能力、养护措施、产品外观质量、质保资料,承包人确定的厂家应经总监批准。圆管涵生产时,厂家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生产,在总监见证下在施工现场按施工合同段内管节总长的1%随机抽样进行破坏性试验检查。 7.1.4 混凝土拌和站应按《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工地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具备提供符合涵洞、通道要求混凝土的能力。 7.1.5 有农田灌溉、防洪、地方特殊通水要求的沟渠结构物施工前,应制定有效的临时过水方案,以免造成损失。 7.1.6 管涵、通道模板、机具严禁随意堆放,堆放场地应采用在不小于10cm的碎 2石垫层上浇筑不小于10cm厚的C20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面积每座通道不少于80m, 2涵洞每座不少于50m,施工现场应分类分区堆放整齐,并预留足够宽度通道,便于装运。 7.1.7 涵洞(基础和墙身)沉降缝处两端面应竖直、平整,上下不得交错,填缝料应具有弹性和不透水性,并应填塞紧密。沉降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可采用20,30mm。预制涵管的沉降缝应设在管节接缝处。 7.1.8 防水层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应形成流水作业,基坑开挖至具备结构物回填的施工周期,圆管涵、7.1.9 倒虹吸不应超过45天,箱涵、通道、盖板涵不应超过60d。 7.2 圆管涵 7.2.1 施工工序见图7.2-1。 测量放样 基坑开挖 管节预制、运输 碎石垫层 基础混凝土施工 管节安装 管节接缝处理 检查验收 涵背回填 防水层处理 抗肩混凝土浇筑 图7.2-1 圆管涵施工工序 34 7.2.2 施工要点 (1)按设计文件测量放样,放出涵洞的中轴线,并用护桩加以保护。基坑开挖前应测量出基坑的开挖线,开挖时测量人员应配合观测,圆管涵基坑的开挖宜先采用机械开挖至基底高程l0,20cm,再采用人工整修。 (2)开挖基坑过程中,为防止坑壁塌方,应按规范要求对深挖基坑设置边坡,人工修整基坑时,按设计的尺寸和高程将基础坑修整成型。对采用粉喷桩、湿喷桩等复合地基处理的基坑,宜采用人工凿除桩头,有积水及渗水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 (3)基槽开挖后,应检测基底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不符合要求,应上报监理工程师。 (4)基坑底检验合格后铺筑碎石垫层并压实,超挖部分严禁用虚土回填。 (5)圆管涵管基宜分两次浇筑成型,第一次浇筑管基基础并注意基础沉降缝的设置,此外,还应注意预留管壁厚度及安放管节座浆2,3cm。待管节安放好后再浇筑管底以上部分(管基抗肩),并应保证新旧混凝土的结合。管基混凝土应按设计设置沉降缝。管基抗肩混凝土浇筑时,应对管腋部位的混凝土振捣加强,以防管基混凝土漏振而渗水。 (6)圆管涵管节端面应与轴线垂直;斜交管涵进出水口管节的外端面,应按斜交角度进行处理。 (7)管节外壁应注明适用的管顶填土高度,相同规格管节应堆放在一起,以便取用,避免出错。 (8)管节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碰措施,避免管节损坏。 (9)各管节应顺流水坡度安装平顺,当管壁厚度不一致时,应调整高度使内壁齐平。管节应垫稳坐实,管道内不得遗留泥土等杂物。 (10)对插口管,接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对平接管的接缝宽度应不大于l,2cm,禁止用加大接缝宽度来满足涵洞长度要求。接口表面应平整,并用有弹性的不透水材料嵌塞密实,不得有间断、裂缝、空鼓和漏水等现象。 (11)用于灌溉、水电设施的管涵,进水口管涵底高程应低于渠道高程l/5R,1/4R(R为圆管涵半径)。 7.2.3 质量控制 (1)圆管涵涵身应顺直,进出口、沟槽衔接应平顺,无阻水现象。 (2)帽石、一字墙或八字墙等应平直、棱角分明,与路线边坡、线形匹配。 (3)外露混凝土表面应平整,颜色一致。 (4)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相关要求。 35 7.3 倒虹吸 7.3.1 施工工序见图7.3-1。 测量放样 基础开挖 基础混凝土 管节安装 进出口施工 防渗层施工 管节接缝施工 抗肩施工 灌水试验 检查验收 填土覆盖 图7.3-1 倒虹吸施工工序 7.3.2 施工要点 (1)倒虹吸管施工与圆管涵的施工技术和工艺基本一致,但其处理重点在于按设计进行管节之间的接缝处理。 (2)倒虹吸进出水口应设置竖井,包括防淤沉淀井。施工时管节接头及进、出水口砌缝应特别严格,确保不漏水。 (3)倒虹吸在填土覆盖前应做灌水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填土。 (4)在冬期施工倒虹吸时,应在冰冻前将管内积水排出,以防冻裂。 7.3.3 质量控制 (1)倒虹吸竖井井壁平整、圆滑,抹面无麻面、裂缝。 (2)实测项目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相关要求。 7.4 盖板涵 7.4.1 施工工序见图7.4-1和图7.4-2。 基础施工 测量放样 基坑开挖 涵身施工 混凝土浇筑 钢筋绑扎 模板安装 盖板支架安装 混凝土养生 进出口施工 检查验收 图7.4-1 盖板涵(现浇盖板)施工工序 36 测量放样 基坑开挖 基础施工 涵身施工 盖板预制运输 盖板安装 检查验收 进出口施工 图7.4-2 盖板涵(预制盖板)施工工序 7.4.2 施工要点 (1)盖板涵基坑开挖应采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成型。机械开挖距基底高程10,20cm后,采用人工修整至基底,施工过程应确保不扰动基底土层。 (2)在开挖基坑时,应在基坑两侧留出临时排水沟排除基坑积水,以免浸湿基底土质。开挖基坑的壁坡比一般在1:1左右,若土质不稳定,应放缓边坡,必要时应设置临时支挡物。 (3)在土石松动地层或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应先做好安全防护。土质松软层基坑开挖应先进行支护。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涌水、涌沙时,应立即停止施工,经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4)基坑开挖完后,应检测地基承载力,基底承载力符合设计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若遇软弱土层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5)基础的砂垫层或碎石垫层应压实,浇筑盖板涵基础时应埋设与墙身连接的锚固筋。 (6)盖板涵的墙身施工应采用大面积模板,以保证墙身混凝土的质量,钢模数量应满足施工需要。 (7)盖板涵的盖板分预制安装和现浇两种施工方法。采用预制安装应严格控制预制板的长度与现场的沉降缝位置相对应。现浇法的模板支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板与板之间接缝可采用泡沫板隔开,浇筑时宜“跳节”施工见图7.4-3,基础、墙身、盖板沉降缝应在同一位置,沉降缝上下顺直、贯通。 跳节施工墙身 基础沉降缝上下贯通 37 图7.4-3 盖板涵跳节施工示意图 (8)盖板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养生,同时制作两组试块与现场同条件养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方可拆除支架。 (9)盖板涵沉降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7.4.3 质量控制 (1)盖板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棱线顺直,无严重啃边、掉角。 (2)盖板就位后,板与支承面应密合。板与板之间接缝填充材料规格和强度应符合设计,并与沉降缝吻合,板的填缝应平整密实。 (3)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相关要求。 7.5 箱涵、通道 7.5.1 施工工序见图7.5-1。 基础钢筋基坑开挖 基坑检验 垫层施工 测量放样 绑扎安装 基础混凝侧、内、顶模墙身钢筋墙身、箱顶 顶板钢筋 土浇筑 安装加固 绑 扎 混凝土浇筑 安 装 混凝土 防水层及 进出口 拆 模 检查验收 养 生 沉降缝处理 施 工 图7.5-1 箱涵、通道施工工序 7.5.2 施工要点 (1)基坑开挖和基地处理按照7.2.2条相关要求执行。 (2)箱涵、通道采用就地浇筑工艺,根据现场情况可分段施工,横断面上可分两次浇筑,第一次浇筑底板及底板以上30cm的墙身,第二次浇筑剩余部分,两次浇筑的接缝应按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第一次浇筑混凝土时,应注意墙身钢筋的预埋。 (3)底板及底板以上30cm的墙身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在底板上立模浇筑剩余墙身及顶板。 (4)箱涵、通道宜按沉降缝的位置分成几个单元进行浇筑,以利于墙身沉降缝处模板的加固,从而保证沉降缝顺直。 (5)箱涵、通道的墙身及箱顶模板应采用满堂式支架,宜采用建筑钢管支架或碗扣式支架搭设,以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8 (6)通道的模板宜采用无拉杆模板,如采用拉杆固定,拉杆应采用PVC套管,拆模后,应抽出拉杆,拉杆孔封堵时应将两端的PVC管沿混凝土表面去掉,采用小石子混凝土封堵,保证混凝土外观。 (7)内模板的接缝拼接应平整,以保证质量。 (8)沉降缝应按图纸规定填塞嵌缝或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封缝。 (9)沉降缝应按设计进行处理,如铺抗拉强度较高的卷材(沥青玻璃纤维布或油毡)。 (10)箱涵的箱身及箱顶外表面,在填土前应涂刷沥青胶结材料或其他防水材料,以形成防水层。 39 8 路基整修与路床交接 8.1 一般规定 (1)按设计要求完成了所有路基工程,并按照质量标准全面检测路基现状,对检测发现的局部缺陷进行整修、处理。 (2)承包人应编制整修计划和方案,报总监审批,在批复后方可实施路基整修工作。 (3)路基顶面表层的整修,应根据质量缺陷的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方案、工艺进行。补填的土层压实厚度应不小于10cm,压实后表面应平整,不得松散、起皮。 (4)整修后的坡面应顺适、美观、牢固,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5)防护与支挡工程应检查石料风化情况、泄水孔是否通畅、结构物是否有变形和移位等,如果有质量缺陷应进行处理。 (6)永久性排水系统的沟、槽,表面应整齐,沟底平整,排水畅通不渗透,如有质量缺陷应进行处理。 (7)应对临时工程和设施进行合理处置,使之与地形及自然环境协调。 8.2 路堤整修 8.2.1 施工工序见图8.2-1。 路基全面检查 监理工程师审批 编制整修方案和计划 路堤顶层整修 平整度、横坡整修 路堤边坡修整 路堤防护 路基排水沟整修 线外排水系统连通 其他相关工程整修 路堤交验 40 图8.2-1 路堤整修施工工序 8.2.2 施工要点 (1)土质路基应用机械刮土或补土的方法整修成型,配合压路机碾压。当有凹陷时,应采用与路基表面相同的土质填平夯实;石质路基表面应用石屑嵌缝紧密、平整,不得有坑槽和松石,不得薄层贴补。 (2)测量放样,撒白灰标示出路堤两侧的超填宽度,路堤顶面纵横向坡面高程应采用“埋点法”控制。整修坡面应将超宽路基采用机械粗刷后人工刷坡到位。当坡面填土不足或边坡受雨水冲刷形成冲沟和坍塌缺口时,应自下而上将边坡挖成台阶,分层填补、夯实,再按设计坡面刷坡。 (3)修整的路基表层厚度应在15cm以内,松散的或半埋的尺寸大于10cm的石块,应从路基表面层移走,并按规定填平压实。 (4)各种水沟的断面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按设计对各种边沟的纵坡进行检查,采用人工进行整修使沟底平整,排水通畅。边沟修整应挂线进行,如遇边沟缺损,不得用土贴补。 (5)排水沟及边沟断面、路堤边坡坡度等各表面应拍打密实、整齐、光滑。 (6)涵洞洞内清理及涵洞进、出水口施工应完善,确保排水顺畅。 (7)应检查路基排水设施,及时清除排水设施中的淤积物、杂草等。 (8)路基修整完毕后,对堆弃路基范围内的废土料应予清除。 8.2.3 质量控制 (1)路堤的顶面路拱、宽度、线形应符合图纸要求,表面应平整、密实、无局部坑洼,曲线应圆滑,边线应顺直。 (2)路堤边坡坡度应符合图纸要求,坡面应平顺稳定,不得亏坡。取土坑、护坡道应整齐稳定。 (3)边沟、排水沟沟底纵坡、高程符合设计且无阻水、积水现象,铺砌符合要求。 (4)实测项目应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l0-2006)的相关要求。 8.3 路堑整修 8.3.1 施工工序见图8.3-1。 41 路基全面检查 编制整修方案和计划 监理工程师审批 截水沟整修 路堑边坡修整 路堑防护 坡面修整 路床顶层整修 平整度、横坡整修 路基排水沟连通 线外排水系统连通 路堑交验 图8.3-1 路堑整修施工 8.3.2 施工要点 (1)土质路基路床应用机械刮土或补土配合压路机碾压的方法整修成型。深路堑边坡整修应按设计要求的坡度,自上而下进行刷坡,不得在边坡上以土贴补。坚石和次坚石,宜使用炮眼法、裸露药包法爆破清刷边坡,同时清除边坡上的危石、松石。 (2)在整修加固坡面时,应预留加固位置。当边坡受雨水冲刷形成小冲沟时,应将原边坡挖成台阶,分层填补、夯实。如填补的厚度很小(10,20cm),而又是非边坡加固地段时,可用种草整修的方法,以种植土填补。 (3)各种排水沟的坡度、断面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 (4)路堑边沟施工完成后,应对碎落台进行填土整平,按设计要求进行绿化。 (5)土质路基表面到设计高程后应采用平地机刮平,当有凹陷时,应采用与路基表面相同的土质填平夯实。 (6)路堑边坡如出现超挖,应用浆砌片石填补超挖坑槽。 (7)路基修整完毕后,对堆弃在路基范围内的废土料应予清除。 8.3.3 质量控制 (1)路基的路床顶面路拱、高程、宽度、线形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密 42 实、无局部坑洼,曲线应圆滑,边线应顺直。 (2)路堑边坡坡度不得低于图纸要求,坡面应平顺稳定,不得亏坡。石质边坡还应无险石、悬石和浮石。 (3)边沟、截水沟沟底应无阻水、积水现象,排水良好,铺砌符合要求。 (4)实测项目应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l0-2006)的相关要求。 8.4 路床移交 8.4.1 路面施工单位进场后,总监应督促路基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路基核验,并向路面施工单位移交核验合格的路床,所移交的连续路床的长度宜不小于2km。 8.4.2 所移交的路基段落内的路床、桥涵以及附属工程等均应全部完成。 8.4.3 路床移交应在路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总监抽检合格及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由路基、路面标总监和路基、路面施工单位代表参加并签字确认。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处理到位。 8.4.4 应按《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JTGF80/1-2004)所规定的检查项目、方法、频率和设计要求对路基土建工程进行核验,对主线渐变段、主线弯桥、互通区匝道等特殊路段的外形尺寸和高程、台背回填质量、路基路面排水系统的衔接、伸缩缝预埋钢筋及搭板、过渡段等进行重点检查。 43 9 取、弃土场 9.1 一般规定 9.1.1 取、弃土场应与原地形及自然环境协调。 9.1.2 应考虑经济合理和利用荒山、山地的可能性,兼顾农田、水利、鱼池建设和环保规划进行布置,力求少占用农田。 9.1.3 取、弃土场在整治完成后,施工单位应与地方政府办理交接手续。 9.2 取土场 9.2.1 每个施工工区应综合施工条件、进度计划等因素配备不少于表9.2-1所列设备。 表9.2-1 取土坑机械设备配备表 3作业内容 配备机械设备类型和数量 月计划数量(m) 3一般取土 30000 2台1m挖掘机、1台75kW推土机 33取土兼掺灰翻拌 20000 2台1m挖掘机、1台3m装载机、1台75kW推土机 9.2.2 施工工序见图9.2-1。 9.2.3 施工取土 清 表 修筑便道 取土坑整治 图9.2-1 取土场施工工序 9.2.3 施工要点 (1)按试验规程进行相关的试验,选用符合路基填筑要求的土场。 (2)取土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取土后的裸露面应按设计采取整治或防护措施。 (3)取土场原地面属于耕地种植土,应先挖出堆置在一边备用,工程完工后,恢复植被。 (4)取土深度应结合当地土地利用、环保规划根据用土量、取土场面积,并结合地下水等因素考虑。 (5)取土场开挖前应预留足够宽的便道,便于自卸汽车取土运输。 44 (6)取土场应设置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取土坑,取土坑内应设好排水沟和集水沟,使取土坑内地表水能顺利抽出或排出。 (7)取土结束后取土位置应有规则的形状及平整的底部,边坡应按设计坡率修整。 9.3 弃土场 9.3.1 弃土场应按设计进行排水、防护和绿化施工,防止水土流失,弃土堆(场)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 9.3.2 路基弃土应堆放规则,按设计要求进行整平碾压,不得任意倾倒。 9.3.3 弃土堆不得设置在堑顶上方。 9.3.4 弃土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在岩溶漏斗、暗河口、泥石流沟上游及贴近桥墩、台处弃土、弃渣。 (2)沿河岸或傍山路堑的弃土,不得弃入河道、挤压桥孔或涵管口,以及改变水流方向和加剧对河岸的冲刷,必要时应设置挡护设施。 (3)严禁向江、河、湖泊、水库、沟渠内弃土、弃渣。 (4)山坡上不得乱弃土,废方不得破坏或掩埋路基下侧的林木、农田及其他工程设施。 45 10 安全文明施工 10.1 一般规定 10.1.1 应完善现场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健全管理机构,建立质量安全文明保证体系。施工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0.1.2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戴安全帽,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应加以区分,劳动保护用品应穿戴齐全,专职安全员应佩戴袖标(牌)。 10.1.3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10.1.4 施工现场水、电临时设施应合理规划,管路、电力线、通信线等各种管、线、路布置整齐美观。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严格执行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夜间施工时,现场应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10.1.5 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设施,对施工道路或路基本体进行灭尘。 10.1.6 路基施工现场应加强管理,现场出入口应悬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禁止标志。 10.2 施工安全 10.2.1 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状态良好。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停放位置应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设备应安全可靠,运转正常,严禁带病作业。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机械(具)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清洗。施工机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每台机械都必须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2)施工现场安装、拆装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设备)主管工程师应到场把关。转场时,应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安全员、技术员及监理员要现场把关,不得安排大型施工机械夜间转场、移机。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 46 (3)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安全操作规程)。在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和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4)机械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5)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各类机具设备。线缆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穿越水、泥浆等位置应架空搭设。 (6)在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机械作业范围内,如有高压线、管线等,应尽可能避免机械化作业或派专人指挥监控作业。挖掘机、装载机作业时,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载人,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或机械通过。临近高压电缆以及起重机臂杆的回转半径达到施工现场范围以外的,均应按要求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7)砂浆搅拌机应安装平稳,有接地接零保护;检修搅拌机人员进入搅拌筒前,应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专人监护;拌和中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无人工作和行走;清理上料坑时,料斗采用链条挂扣牢固;料斗保险挂钩使用正常;传动部位有防护罩,作业平台稳固。 (8)运输车辆防护,应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运输车辆应贴施工标段统一通行证,不得超速、超载、超限,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不得超定员搭乘;自卸式汽车翻斗内严禁载人。 在施工场地狭小,行人和机械作业繁忙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员。 (9) (10)大型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四“严禁”,即严禁使用没有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严禁使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低素质人员进行大型机械操作;严禁施工现场大型机械施工违章作业;严禁大型机械带故障作业。 (11)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1985)的规定,起重作业应做到“十不吊”。 10.2.2 多台机械同时作业时,各机械之间应注意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械在路基边坡、边沟、基坑边缘、不稳定体(地段)上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0.2.3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由人工配合机械进行辅助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注意观察,严禁在机械正在作业的范围内进行辅助作业。 10.2.4 在靠近结构物处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于在路基范围内暂时不能迁移的结构物,应留出土台,土台周围应设警示标志。 10.2.5 对于滑坡、崩塌、高陡边坡等高风险路基作业,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 10.2.6 路基开挖作业,应自上而下开挖,严禁掏底开挖,无因开挖不当而造成的 47 堑坡塌滑现象。开挖应与装运作业相互错开进行,严禁双层作业。松动的土、石头应及时清除,弃土下方和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示标志。作业时下方严禁通行。 10.2.7 采用围堰法施工沿河路基防护基础时,应制订针对出现洪水、渗漏水、流砂、涌砂、围堰变形等情况的安全预案。 10.2.8 取土坑四周应设置双横杆防护栏,防护栏应挂设安全指令、禁止游泳警示标志。 10.2.9 定期对施工便桥进行检查、养护,专职安全员监督便桥养护人员检查、维护工作。 10.2.10 结构物模板及支架的搭设、拆除应安装平台、栏杆、梯子等防护设施,施工处所应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 10.2.11 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气瓶间距不小于5m,距明火不小于lOm且采取隔离措施。气瓶使用或存放符合要求,应有防震圈和防护帽。 10.3 文明施工 10.3.1 基底(坑)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管线不明时,应挖十字沟进行探测,并在显著位置标出管线,加以保护。 (2)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对管线、电缆、光缆等进行迁移;无法迁移的,应会同设备管理单位采用防护措施进行保护。 (3)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现场基桩、基线位置正确,埋设良好,并形成记录。 (4)宜避开雨季作业,加强现场排水。加强各工序间的衔接,各类沟、槽、基坑开挖后宜尽快封闭,防止雨水浸泡。 (5)基坑位于现场通道或居民区附近时,应沿边缘设置防护栏,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高度为1,1.2m,下杆高度为0.5,0.6m。栏杆柱打入地面深度不少于50cm,防护栏埋设距基坑边缘不能小于50cm,立柱间距不大于3m。防护栏应挂设安全指令标志,夜间加设红色标志灯。 (6)基坑施工光线不足时,应设置足够照明。 10.3.2 施工前,应制订相应的预防水土污染措施,现场液态、固态等各类废弃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禁擅自掩埋或焚烧,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10.3.3 不得随意占用或破坏与施工现场周围相邻的土地、道路、绿地以及各种公共设施场所;不得影响人们进出通行的道路和正常的活动。 10.3.4 路基挖方施工时,不许破坏截水沟与路基挖方开口线之间的原地表植被,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环境。 10.3.5 施工现场应有防止大气和噪声(振动)污染、水土保持和其他保护环境卫 48 生的有效措施。临近居民区施工时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12523-90)的规定,施工作业人员在噪声较大的现场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影响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进行监测。 10.3.6 路基施工堆料场宜设于主要风向下风处的空旷地区。采用粉状材料作为路基填料或对路基填料进行现场改良施工时,应避免在大风天作业,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并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粉状材料运输应采取措施防止材料散落。 10.3.7 石灰消解应布设于路基填筑范围之外,消解场应碾压平整,并设置临时废水排水沟和沉淀池,以防废水直接进入农田灌溉渠。若石灰消解时风吹向农作物或人员,则应采取彩条布进行围挡。 10.3.8 相关工程及附属设施施工时,应防止路基污染,做好成品保护。路基上的电缆槽、声屏障基础、预埋管线、综合接地等宜与路基同步施工,不得因其施工而损坏、危及路基的稳固与安全。 10.3.9 修筑防护、排水工程所用的块片石及砂石材料堆放整齐,严禁在已施工的路面堆放。 10.3.10 取土场、弃土堆、复耕土存放处应设置明示标志。 10.4 标识标牌 10.4.1 施工便道、便桥标志标牌 (1)施工便道、便桥在转角、视线不良地段需设置警示标志标牌。便道路口应设置限速标志,施工便道与建筑物、城市道路等转角、视线不良地段应设置“注意行人”“急弯”等明示标志(图A-11),跨越(临近)道路施工应设置警告标志,道路危险段设置“危险地段,注意安全”等警告标牌。 (2)施工现场(站)区、办公区、生活区等拐弯处应设置拐弯指向标志,并设置防撞墩、防撞柱等防护措施;在便道的施工现场侧设置里程桩和百米标;在便桥桥头前进方向右侧设置便桥标识牌。 (3)各施工便道从起点起设便道标识牌于路口处。标识牌按照800mm×600mm尺寸制作,蓝底白字,标明便道方向(通往****)、陡弯段里程等内容。 (4)在跨越河道便桥上,要根据计算的承载力和宽度设置限重、限速、“施工便桥,非施工车辆禁止通行”等标牌。 10.4.2 现场标志标牌 (1)施工现场应布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及各类标示牌、警示牌。 (2)各结构物靠便道侧应设置标识牌,明确结构物名称、桩号位置。 (3)路基工程施工现场应设施工状态标牌,应注明结构层次、施工工艺、施工状 49 态、检验状态等信息。 (4)路基工程中所有材料应在堆放场地竖立标示牌:注明品名、产地、规格型号、 检验状态、使用部位、报告编号。 附录A 典型图片 图A-1 洒水车 图A-2 施工便桥 50 图A-3 临时排水急流槽 图A-4 超宽填筑 图A-5 打格上土 图A-6 打格上灰 A-7 平地机整平、整型 图 51 图A-8 振动压路机压实 图A-9 三轮压路机压实 图A-10 结构物回填压实厚度标志线 图A-11 标志牌 52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G F10-2006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S].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6. 2000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S].[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G 034-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JTJ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S].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4.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 [5]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路基)[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0. [6]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省高速公路路基与桥梁施工指导意见. [7]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文件汇编.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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