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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评报告中电力标煤折算系数应该用当量值还是等价值(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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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评报告中电力标煤折算系数应该用当量值还是等价值(共8篇)
企业能评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中电力标煤折算系数应该用当量值还是等价值(共8篇) 企业能评报告中电力标煤折算系数应该 用当量值还是等价值(共8篇) :折算 系数 应该用 量值 电力 能源当量值tce 天燃气折算标煤等价值 标煤是什么意思 篇一:节能评估 当量值和等价值的选择问题 节能评估 当量值和等价值的选择问题 问题: 国家发改委6号令公布后,我们能评中对综合能耗计算有以下问题: 1、6号令要求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计算,但没有说明外购蒸汽、自来水是否也按当量值折算,能评报告中是否对综合能耗分别计算当量值和等价值,报批项目的综合能耗应选择哪一个,有的地方审批机关要求综合能耗计算中 电力按照当量值、水和蒸汽按照等价值,这样相加,合适吗, 2、老师在2010-8-14 “耗能工质折标 ”回答中说:“除了电以外,其他能源折标一般都采用当量值,因为其他能源采用等价值与当量值折标结果相差不大”。本网资料《关于电力折标问题的探讨》中也说:“我国目前只对电力折标采用等价值和当量值二种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并存,而其他二次能源都统一采用当量值折标”。我们感到外购蒸汽应和电力一样,同样有等价值和当量值,能评计算综合能耗 中是否要考虑蒸汽的当量值和等价值, 3、GB2589-2008附录A中低压蒸汽折表系数为0.1286,此数据应是蒸汽的等价值,并且对锅炉的热效率计算很低(70%以下),目前能评中是否采用该数据, 解答: 第一,发改委6号令是这样规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为什么要加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表述,意思就是500万千瓦时按当量折标只有615吨标准煤,离3000吨差很远,但仍要编写报告书,就是因为电力是优质能源,要单列条件。目前,有些地方明确提出电力按等价值折算,如新出台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三千吨标准煤以上(电力折算系数按等价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我觉得这样做比较好,我们历来主张在节能管理过程中,电力折标系数应按等价值。 第二,自来水是一种耗能工质,并不是能源的一种,因此一般能源统计中都不含自来水这一项,既然不是能源,也就不存在当量值问题。一般对水的统计,统计局有专门设计《工业企业水消费》报表,实行单独统计,不跟能源统计混在一起。 第三,既然发改委6号令规定电按当量值折标,则所有能源都按当量值折标,其中就包括外购蒸汽。那为什么文件中不直接提所有能源都按当量值折标呢,因为以前的统计习惯中,只有电力有分等价和当量折标,其他能源因为转换效率高,一般都按当量折标,就比如蒸汽,锅炉的热转换效率一般也能达到80%左右,即蒸汽的等价和当量系数差异不大,但要分开折算则工作量很大,因此一般不分。其他能源的转换效率更高。因此我们认为蒸汽一般不用计算其等价值。 第四,GB2589-2008附录A中蒸汽(低压)规定的平均低位发热量为:3763 MJ/t,按热力(当量值)0.03412 kgce/MJ测算,则每kg蒸汽(低压)折标准煤为:(3763*0.03412)/1000=0.1284 kgce/kg,与0.1286基本相等,因此恰恰说明,该标准中蒸汽(低压)采用的是按当量值折算的,而不是等价值。 总之我们认为,针对各种能源管理中涉及的能源折算,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确给我们工作中带来困扰,在能评报告中分别计算当量值和等价值,也是可以的。但即使是计算等价值,也只有电按等价值,其他能源应该按当量值,而不是所有能源都按等价值,否则工作量也太大了。总的 原则 组织架构调整原则组织架构设计原则组织架构设置原则财政预算编制原则问卷调查设计原则 是,尊重各地政府文件的要求,政府文件怎么规定就怎么折(就怕文件也不规定)。我们厦门的做法是,在所有涉及节能管理过程中,电都按等价值折标,如确定重点用能单位名单时的年耗能量、节能技改节能量、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能 源审计等。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篇二:能源折标系数(当量值与等价值) 电力转化标煤(当量系数和等价系数) 1W=1J/S; 1000W=1000J/S 1KW=1KJ/S 1KWH=1KJ/S*H=1KJ/S*3600S=3600KJ 10000KWH=10000*3600KJ 1Kgce----29271KJ热值 10000KWH相当于10000*3600/29271=1229.88Kgce=1.22988tce (当量系数) 当量系数是在能量完全转化的基础上计算的电煤转化系数,其为固定值,相当于效率100%时的转化系数,然而现实情况下很难做到效率100%,所以引入电煤转化的等价系数,该系数考虑的电煤转化效率的影响,实际上等于当量系数除以电厂实际效率?,火电厂效率一般为30%到40%,故等价系数在3.1到4.1之间波动,国家统计局数据为4.04tce/万kwh,但实际值随着电厂效率的逐年提高呈现下降趋势。 附表二: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篇三:走出能耗核算中“当量值”与“等价值”的理解误区 走出能耗核算中“当量值”与“等价值”的理解误区 第一节 一、“当量值”与“等价值”的基本概念 “当量值”简言之是一个计量单位的能源本身所具有的热量。 而“等价值”则是生产一个单位的能源产品所消耗的另外一种能源产品的热量。目前,这个规定主要体现在电力产品的消费量折算计算上。 二、能耗核算中关于“当量值”与“等价值”相关规定 为了与世界接轨,同时便于和历史资料对比,我国统计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明确规定,计算国家、省、市级的能源消费总量时,电力采用等价值(即当年每发一千瓦时电消费的标准煤量。 截至今年 10月份,大同市平均每发一千瓦小时电消费327克标准煤,也就是每万千瓦时电折3.27吨标准煤)核算;而基层企业计算能源消费量时,电力则采用当量值(即每千瓦小时电本身的热量860大卡/7000大卡=0.1229克标准煤量,也就是每万千瓦时电折1.229吨标煤)核算。因此,目前各省、市能源消费总量都是采用等价值口径核算的,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是采用当量值口径核算的,两者间由于电力的折标准煤系数不同,由此计算出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增加值能耗也不同,有时差别会很大,不能直接对比。 2009年大同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3.95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6.02%是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当量值口径汇总计算的,而全市等价值口径计算的万元GDP能耗下降7.05%,两数据是不能简单的相比的,必须调整口径进行加工计算才能比较。 三、“当量值”与“等价值”的具体计算 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计算公式为: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 产消费(折标准量)-加工转换产出(折标准量)-回收利用(折标准量)。能源消耗“当量值”与“等价值”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电力这一能源品种所使用的折标准煤系数的不同,简言之,某一企业的“当量值”能源消费量是电力折标准煤系数用1.229计算的结果;该企业的“等价值” 能源消费量是电力折标准煤系数才用3.27(大同市2010年10月份水平)的计算结果。随电力折标系数的增大,除发电企业外,其他企业的综合能耗“等价值”都会比“当量值”略大,例如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截至到今年10月份,该企业能耗“当量值”为21.67万吨标煤,“等价值”能耗为25.85万吨标煤。 对于发电企业,由于有电力产出量,且大同市的发电企业均为火力发电,发电投入以煤炭为主,用电量占电力企业工业消费比重较小,在计算“等价值”能耗时,电力产出量按3.27计算的折标量远大于电厂自用电量的按3.27计算的折标量。1-10月份,大同市发电量285.92亿千瓦时,电厂自用电26亿,故在计算大同市电力行业“等价值”的综合能源消费时,由于电力产出量基数过大,电力折标准煤系数从1.229变为3.27后,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消费(折标准量)-加工转换产出(折标准量)-回收利用(折标准量)当中的被减数增大,直接导致电力企业的能耗“等价值”比“当量值”小很多。例如,截至今年10月份,大同第二发电厂能源消费“当量值”为339.77万吨标煤,而“等价值”能耗为38.53万吨标煤,可以看出,电力企业的“当量值”与“等 价值”能耗差距甚远,这也是大同市工业增加值能耗与全市 GDP能耗走势不一致的一个主要原因。 第二节 1、等价值和当量值 能源的品种很多(多达几十种),各种能源的形态(固态、液态、气态)和计量单位(t、m3)也 不一样,不同的计量单位无法相加。因此为了能够对不同的能源进行对比、汇总、分析,需要规定一个标准值(如标准油、标准煤),作为各种能源的度量标准。我国规定,低(位)发热量等于29.27 MJ(或7000 kcal)的固体燃料,称1 kgce。 能量的等价值(energy equivalent value),是指为了得到一个单位的二次能源(或载热工质)实际要消耗的一次能源的热量,即加工转换产出的某种能源与相应投入的能源的当量。能源等价热值 = 二次能源具有的能源/转换效率(%)。 能量的当量值(energy calorific value),又称理论热值(或实际发热值),是指某种能源本身所含热量,按热量的多少可以折算成标准煤。当量热值的计算原则上要进行实测,按国家标准是根据试样在充氧的弹筒中完全燃烧所放出的热量测算的。 当量值与等价值的区别 “当量值”是单位能源本身所具有的热量; “等价值”则是生产一个单位的能源产品所消耗的另外一种能源产品的热量。 能源折标系数也有当量系数与等价系数之分,当量系数是按照燃料的当量热值(理论发热量)与标准煤发热量之比;等价系数是指二次能源的等价热值与标准热值之比。 2、电力折标带来的节能管理问题 电能是使用面最广的一种二次能源,电能消费在我国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有较大比例,且在不断提高。在日常能源统计和节能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电力折标问题。我国电力折算成标准煤采用2种方法--等价值和当量值,而同样的电量,用这2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可相差3倍左右。在企业的能耗统计中,对电力我国一直使用等价值折标,而2005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家统计局[2005]85号文)出台,规定从2006年开始,企业能源统计中“电力”消费的折标煤系数取消原用的等价系数4.04,而统一采用当量系数1.229。此外,2008年6月1日实施的《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中,也提出了电力折标既可用等价值,也可用当量值折标,而此前该标准规定电力折标只用等价值(如GB/T 2589—1990规定:“任一规定的体系实际消耗的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均按相应的能源等价值折算为一次能源”)。正是由于以上调整,使得电力折标统计时出现混乱,有人认为应坚持以等价值为主(和以前一样),也有人认为应统一使用当量值折标,这给节能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少的困扰。 (1)电力折标当量系数 基层企业计算电力能源消费量时,电力消费折标则采用当量值核算(即每千瓦小时电本身的热量860大卡/7000大卡=0.1229克标准煤量,也就是每万千瓦小时电折1.229吨标煤)。 (2)电力折标等价系数 电力等价热值是火电厂每供应1千瓦时电所消耗的热量,故电力折标准煤等价系数就是供电标准煤耗,供电的标准煤耗,随着发电机组效率的提高而逐年下降,电力等价热值的折标系数以当年的火力发电平均供电标准煤耗计算。折标煤等价系数随着发电煤耗的变化而变化,当量系数则是一定的,就数值大小而言,电力的等价系数是当量系数的3倍。自2006年起,能源统计中“电力”的折标系数,统一采用当量系数0.1229,即1万千瓦时电力,折合1.229吨标准煤,在此之前为4.04吨标准煤。 以上谈到电力折标的2种方法,其实所有的二次能源,都存在着等价值和当量值两种折标方式,但由于其他二次能源生产时转换效率较高(如原油加工成汽油、煤油、柴油等,转换效率高达95%以上),因此无论采用等价值还是当量值,计算结果都差异不大,而只有电力的转换效率最低,差异最大。此外,如果其他二次能源也都采用等价值折标,则能源统计工作量会大大增加,不利于提高统计效率。因此, 我国目前只对电力折标采用等价值和当量值2种方法并存,而其他二次能源都统一采用当量值折标(具体折标系数可参考《综合能耗计算通则》附录A),这种方法中,加工转换能量损失由能源 加工转换企业承担。 问题: 国家发改委6号令公布后,我们能评中对综合能耗计算有以下问题: 1、6号令要求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计算,但没有说明外购蒸汽、自来水是否也按当量值折算,能评报告中是否对综合能耗分别计算当量值和等价值,报批项目的综合能耗应选择哪一个,有的地方审批机关要求综合能耗计算中电力按照当量值、水和蒸汽按照等价值,这样相加,合适吗, 2、老师在2010-8-14 “耗能工质折标 ”回答中说:“除了电以外,其他能源折标一般都采用当量值,因为其他能源采用等价值与当量值折标结果相差不大”。本网资料《关于电力折标问题的探讨》中也说:“我国目前只对电力折标采用等价值和当量值二种方法并存,而其他二次能源都统一采用当量值折标”。我们感到外购蒸汽应和电力一样,同样有等价值和当量值,能评计算综合能耗中是否要考虑蒸汽的当量值和等价值, 3、GB2589-2008附录A中低压蒸汽折表系数为0.1286,此数据应是蒸汽的等价值,并且对锅炉的热效率计算很低(70%以下),目前能评中是否采用该数据, 解答: 第一,发改委6号令是这样规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 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为什么要加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表述,意思就是500万千瓦时按当量折标只有615吨标准煤,离3000吨差很远,但仍要编写报告书,就是因为电力是优质能源,要单列条件。目前,有些地方明确提出电力按等价值折算,如新出台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三千吨标准煤以上(电力折算系数按等价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我觉得这样做比较好,我们历来主张在节能管理过程中,电力折标系数应按等价值。第二,自来水是一种耗能工质,并不是能源的一种,因此一般能源统计中都不含自来水这一项,既然不是能源,也就不存在当量值问题。一般对水的统计,统计局有专门设计《工业企业水消费》报表,实行单独统计,不跟能源统计混在一起。 第三,既然发改委6号令规定电按当量值折标,则所有能源都按当量值折标,其中就包括外购蒸汽。那为什么文件中不直接提所有能源都按当量值折标呢,因为以前的统计习惯中,只有电力有分等价和当量折标,其他能源因为转换效率高,一般都按当量折标,就比如蒸汽,锅炉的热转换效率一般也能达到80%左右,即蒸汽的等价和当量系数差异不大,但要分开折算则工作量很大,因此一般不分。其他能源的转换效率更高。因此我们认为蒸汽一 般不用计算其等价值。 第四,GB2589-2008附录A中蒸汽(低压)规定的平均低位发热量为:3763 MJ/t,按热力(当量值)0.03412 kgce/MJ测算,则每kg蒸汽(低压)折标准煤为:(3763*0.03412)/1000=0.1284 kgce/kg,与0.1286基本相等,因此恰恰说明,该标准中蒸汽(低压)采用的是按当量值折算的,而不是等价值。 总之我们认为,针对各种能源管理中涉及的能源折算,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确给我们工作中带来困扰,在能评报告中分别计算当量值和等价值,也是可以的。但即使是计算等价值,也只有电按等价值,其他能源应该按当量值,而不是所有能源都按等价值,否则工作量也太大了。总的原则是,尊重各地政府文件的要求,政府文件怎么规定就怎么折(就怕文件也不规定)。我们厦门的做法是,在所有涉及节能管理过程中,电都按等价值折标,如确定重点用能单位名单时的年耗能量、节能技改节能量、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能源审计等。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篇四:等价值和当量值 等价值和当量值 能源的品种很多(多达几十种),各种能源的形态(固态、液态、气态)和计量单位(t、m3)也不一样,不同的计量单位无法相加。因此为了能够对不同的能源进行对比、汇总、分析,需要规定一个标准值(如标准油、标准煤),作为各种能源的度量标准。我国 规定,低(位)发热量等于29.27 MJ(或7000 的固体燃料,称1 kgce。 能量的等价值(energy equivalent value),是指为了得到一个单位的二次能源(或载热工质)实际要消耗的一次能源的热量,即加工转换产出的某种能源与相应投入的能源的当量。能源等价热值 = 二次能源具有的能源/转换效率(%)。 能量的当量值(energy calorific value),又称理论热值(或实际发热值),是指某种能源本身所含热量,按热量的多少可以折算成标准煤。当量热值的计算原则上要进行实测,按国家标准是根据试样在充氧的弹筒中完全燃烧所放出的热量测算的。 1、当量值与等价值的区别 “当量值”是单位能源本身所具有的热量; “等价值”则是生产一个单位的能源产品所消耗的另外一种能源产品的热量。能源折标系数也有当量系数与等价系数之分,当量系数是按照燃料的当量热值(理论发热量)与标准煤发热量之比;等价系数是指二次能源的等价热值与标准热值之比。 2、电力折标带来的节能管理问题 电能是使用面最广的一种二次能源,电能消费在我国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有较大比例,且在不断提高。在日常能源统计和节能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电力折标问题。我国电力折算成标准煤采用2种方法--等价值和当量值,而同样的电量,用这2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可相差3倍左右。在企业的能耗统计中,对电力我国一直使 用等价值折标,而2005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家统计局[2005]85号 文)出台,规定从2006年开始,企业能源统计中“电力”消费的折标煤系数取消原用的等价系数4.04,而统一采用当量系数1.229。此外,2008年6月1日实施的《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中,也提出了电力折标既可用等价值,也可用当量值折标,而此前该标准规定电力折标只用等价值(如GB/T 2589—1990规定:“任一规定的体系实际消耗的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均按相应的能源等价值折算为一次能源”)。正是由于以上调整,使得电力折标统计时出现混乱,有人认为应坚持以等价值为主(和以前一样),也有人认为应统一使用当量值折标,这给节能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少的困扰。 (1)电力折标当量系数 基层企业计算电力能源消费量时,电力消费折标则采用当量值核算(即每千瓦小时电本身的热量860大卡/7000大卡=0.1229克标准煤量,也就是每万千瓦小时电折1.229吨标煤)。 (2)电力折标等价系数 电力等价热值是火电厂每供应1千瓦时电所消耗的热量,故电力折标准煤等价系数就是供电标准煤耗,供电的标准煤耗,随着发电机组效率的提高而逐年下降,电力等价热值的折标系数以当年的火力发电平均供电标准煤耗计算。折标煤等价系数随着发电煤耗的变化而变化,当量系数则是一定的,就数值大小而言,电 力的等价系数是当量系数的3倍。自2006年起,能源统计中“电力”的折标系数,统一采用当量系数0.1229,即1万千瓦时电力,折合1.229吨标准 煤,在此之前为4.04吨标准煤(注:四川省2011年公布最新等价热值的折标系数为 3.39)。 以上谈到电力折标的2种方法,其实所有的二次能源,都存在着等价值和当量值两种折标方式,但由于其他二次能源生产时转换效率较高(如原油加工成汽油、煤油、柴油等,转换效率高达95%以上),因此无论采用等价值还是当量值,计算结果都差异不大,而只有电力的转换效率最低,差异最大。此外,如果其他二次能源也都采用等价值折标,则能源统计工作量会大大增加,不利于提高统计效率。因此,我国目前只对电力折标采用等价值和当量值2种方法并存,而其他二次能源都统一采用当量值折标(具体折标系数可参考《综合能耗计算通则》附录A),这种方法中,加工转换能量损失由能源加工转换企业承担。 篇五:如何计算当量值与等价值说明 “当量值”与“等价值” 一、“当量值”与“等价值”的基本概念 “当量值”简言之是一个计量单位的能源本身所具有的热量。而“等价值”则是生产一个单位的能源产品所消耗的另外一种能源产品的热量。目前,这个规定主要体现在电力产品的消费量折 算计算上。 二、能耗核算中关于“当量值”与“等价值”相关规定 为了与世界接轨,同时便于和历史资料对比,我国统计制度明确规定,计算国家、省、市级的能源消费总量时,电力采用等价值(即当年每发一千瓦时电消费的标准煤量。 截至今年 10月份,大同市平均每发一千瓦小时电消费327克标准煤,也就是每万千瓦时电折3.27吨标准煤)核算;而基层企业计算能源消费量时,电力则采用当量值(即每千瓦小时电本身的热量860大卡/7000大卡=0.1229克标准煤量,也就是每万千瓦时电折1.229吨标煤)核算。因此,目前各省、市能源消费总量都是采用等价值口径核算的,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是采用当量值口径核算的,两者间由于电力的折标准煤系数不同,由此计算出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增加值能耗也不同,有时差别会很大,不能直接对比。 2009年大同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3.95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6.02%是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当量值口径汇总计算的,而全市等价值口径计算的万元GDP能耗下降7.05%,两数据是不能简单的相比的,必须调整口径进行加工计算才能比较。 三、“当量值”与“等价值”的具体计算 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计算公式为: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消费(折标准量)-加工转换产出(折标准量)-回收利用(折标准量)。能源消耗“当量值”与“等价值”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计算 综合能源消费量时,电力这一能源品种所使用的折标准煤系数的不同,简言之,某一企业的“当量值”能源消费量是电力折标准煤系数用1.229计算的结果;该企业的“等价值”能源消费量是电力折标准煤系数才用3.27(大同市2010年10月份水平)的计算结果。随电力折标系数的增大,除发电企业外,其他企业的综合能耗“等价值”都会比“当量值”略大,例如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截至到今年10月份,该企业能耗“当量值”为21.67万吨标煤,“等价值”能耗为25.85万吨标煤。 对于发电企业,由于有电力产出量,且大同市的发电企业均为火力发电,发电投入以煤炭为主,用电量占电力企业工业消费比重较小,在计算“等价值”能 耗时,电力产出量按3.27计算的折标量远大于电厂自用电量的按3.27计算的折标量。1-10月份,大同市发电量285.92亿千瓦时,电厂自用电26亿,故在计算大同市电力行业“等价值”的综合能源消费时,由于电力产出量基数过大,电力折标准煤系数从1.229变为3.27后,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消费(折标准量)-加工转换产出(折标准量)-回收利用(折标准量)当中的被减数增大,直接导致电力企业的能耗“等价值”比“当量值”小很多。例如,截至今年10月份,大同第二发电厂能源消费“当量值”为339.77万吨标煤,而“等价值”能耗为38.53万吨标煤,可以看出,电力企业的“当量值”与“等价值”能耗差距甚远,这也是大同市工业增加值能耗与全市 GDP能耗走势不一致的一个主要原因。 1、等价值和当量值 能源的品种很多(多达几十种),各种能源的形态(固态、液态、气态)和计量单位(t、m3)也不一样,不同的计量单位无法相加。因此为了能够对不同的能源进行对比、汇总、分析,需要规定一个标准值(如标准油、标准煤),作为各种能源的度量标准。我国规定,低(位)发热量等于29.27 MJ(或7000 kcal)的固体燃料,称1 kgce。 能量的等价值(energy equivalent value),是指为了得到一个单位的二次能源(或载热工质)实际要消耗的一次能源的热量,即加工转换产出的某种能源与相应投入的能源的当量。能源等价热值 = 二次能源具有的能源/转换效率(%)。 能量的当量值(energy calorific value),又称理论热值(或实际发热值),是指某种能源本身所含热量,按热量的多少可以折算成标准煤。当量热值的计算原则上要进行实测,按国家标准是根据试样在充氧的弹筒中完全燃烧所放出的热量测算的。 当量值与等价值的区别 “当量值”是单位能源本身所具有的热量; “等价值”则是生产一个单位的能源产品所消耗的另外一种能源产品的热量。 能源折标系数也有当量系数与等价系数之分,当量系数是按照燃料的当量热值(理论发热量)与标准煤发热量之比;等价系数是指二次能源的等价热值与标准热值之比。 2、电力折标带来的节能管理问题 电能是使用面最广的一种二次能源,电能消费在我国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有较大比例,且在不断提高。在日常能源统计和节能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电力折标问题。我国电力折算成标准煤采用2种方法--等价值和当量值,而同样的电量,用这2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可相差3倍左右。在企业的能耗统计中,对电力我国一直使用等价值折标,而2005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家统计局[2005]85号文)出台,规定从2006年开始,企业能源统计中“电力”消费的折标煤系数取消原用的等价系数4.04,而统一采用当量系数1.229。此外,2008年6月1日实施的《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2589—2008)中,也提出了电力折标既可用等价值,也可用当量值折标,而此前该标准规定电力折标只用等价值(如GB/T 2589—1990规定:“任一规定的体系实际消耗的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均按相应的能源等价值折算为一次能 源”)。正是由于以上调整,使得电力折标统计时出现混乱,有人认为应坚持以等价值为主(和以前一样),也有人认为应统一使用当量值折标,这给节能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少的困扰。 (1)电力折标当量系数 基层企业计算电力能源消费量时,电力消费折标则采用当量值核算(即每千瓦小时电本身的热量860大卡/7000大卡=0.1229克标准煤量,也就是每万千瓦小时电折1.229吨标煤)。 (2)电力折标等价系数 电力等价热值是火电厂每供应1千瓦时电所消耗的热量,故电力折标准煤等价系数就是供电标准煤耗,供电的标准煤耗,随着发电机组效率的提高而逐年下降,电力等价热值的折标系数以当年的火力发电平均供电标准煤耗计算。折标煤等价系数随着发电煤耗的变化而变化,当量系数则是一定的,就数值大小而言,电力的等价系数是当量系数的3倍。自2006年起,能源统计中“电力”的折标系数,统一采用当量系数0.1229,即1万千瓦时电力,折合1.229吨标准煤,在此之前为4.04吨标准煤。 以上谈到电力折标的2种方法,其实所有的二次能源,都存在着等价值和当量值两种折标方式,但由于其他二次能源生产时转换效率较高(如原油加工成汽油、煤油、柴油等,转换效率高达95%以上),因此无论采用等价值还是当量值,计算结果都差异不大,而只有电力的转换效率最低,差异最大。此外,如果其他二次能源也都采用等价值折标,则能源统计工作量会大大增加,不利于提高统计效率。因此,我国目前只对电力折标采用等价值和当量值2种方法并存,而其他二次能源都统一采用当量值折标(具体折标系数可参考《综合能耗计算通则》附录A),这种方法中,加工转换能量损失由能源加工转换企业承担。 企业综合能耗按照式(1)计算: i E = ? Ei * ri n=i 企业总能源费用按照式(2)计算: i R = ? Ri n=i 式中:E——企业的综合能耗,吨标煤/年; Ei——企业消费第i种能源的实物量,(或其他能源实物量单位)t /年; ri——第i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 n——企业消费能源的种类数; R——企业总能源费用,万元/年; Ri——企业消费第i种能源的全部费用,万元/年。 注:通常情况下以年为单位,若审计期不是1年,审计单位或人员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计算单位。 篇六:当量值和等价值 当量值和等价值的概念理解 当量值”,当量值是指某种能源本身所含的热量。具有一定品味的某种能源,其当量热值是固定不变的。tce(ton of standard coal equivalent) 等价值是指为了获得一个度量单位的某种二次能源(如汽油、柴油、电力、蒸气等)或耗能工质(如压缩空气、氧气、各种水等)所消耗的以热值表示的一次能源量。 由于等价热值,实质上是除当量热值外,加上了能源转换过程 中的能量损失,因此等价热值是个变动值,它与能源加工转换技术有关。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等价值会不断降低,而趋向于二次能源所具有的能量。 等价值可由下面的计算公式求得:等价热值=当量热值/转化效率。严格地说,等价热值应按实测数据计算。在无实测数据时,可取一些参考数据。 每一个企业必须对每种能源的低位发热量进行实地测定,然后才能据以折算能源的标准量,尽量减少由于折算系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而引起的误差。有些企业无测试能力,则可以采用国家统计制度中提供的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参考系数来进行换算。 在计算能源折算系数时,绝大多数的能源都按当量热值计算。唯有电力采用两种系数。一种是当量热值,即每千瓦小时按3596千焦(860千卡)计算,其折算标准煤系数为0.1229千克/千瓦时(国际上普遍采用);另一种是等价热值,每千瓦小时按11826千焦(2828千卡)计算,折算系数为0.4040千克/千瓦时。当前这两种系数同时并存,是有其原因的: 等价热值是发电时每千瓦小时电量所消耗的能源数量,将生产电力时所消耗的加工转换损失量全部分摊到每1千瓦小时电量中(各种能源加工转换中,电力的转换效率最低,以煤转换为电即火力发电为例,只有35%左右),由用电者承担,这对压缩各单位的用电量有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当年的发电煤耗要到年后才能计算,平时使用的都是上一年度的发电煤耗,不能 完全符合当年的要求;其次,由于加工转换损失全部转嫁为用户承担,不利于电力企业加强对发电煤耗的控制。 当量热值,是每千瓦小时电力的含热值,它可以正确地反映电力工业的加工转换效率,因此世界各国在编制能源平衡表时,都采用当量热值。但对消费者来说,采用当量热值后,由于电的折算量很低,有可能导致用电力来代替其他能源的消费,加深电力供应的紧张程度,而且电力是优质能源,主要用作动力,将电的热能来代替其它能源的热能,则是一种莫大的浪费。 基于上述情况,当量热值和等价热值各有利弊,各有用途,应区别不同情况和目的而灵活选用。在当前的日常工作中规定,各用能单位在统计能源的各项指标时,均按等价热值计算,而在能源加工转换企业统计加工转换平衡时,则按当量热值统计。 篇七:电与标煤的等价值折算 电与标煤的等价值折算系数为:1度电,0.4千克标准煤,而1千克原煤,0.7143千克标准煤。 另一方面,每节约1度(1千瓦时)电,就相应节约了0.4千克标准煤,同时减少污染排放0.272千克碳粉尘、0.997千克二氧化碳(C02)、0.03千克二氧化硫(S02)、0.015千克氮氧化物(NOX)。 所以上两个数值可以推算: 节约1度电,减排0.997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272千克碳 节约1千克标准煤,减排2.493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68千克碳 节约1千克原煤,减排1.781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486千克碳 节约1度电或1公斤煤等于减排了多少“二氧化碳”或“碳”, 我们知道,发电厂按使用能源划分有几种类型,一是火力发电厂,利用燃烧燃料(煤、石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等)所得到的热能发电;二是水力发电厂,将高处的河水通过导流引到下游形成落差推动水轮机旋转带动发电机发电;三是核能发电厂,利用原子反应堆中核燃料慢慢裂变所放出的热能产生蒸汽(代替了火力发电厂中的锅炉)驱动汽轮机再带动发电机旋转发电;另外还有太阳能发电场和风力发电场等无排放发电形态。 以上几种方式的发电厂中,只有火力发电厂是燃烧化石能源的,所以它是直接产生二氧化碳的发电形态,而我国是以火力发电为主的国家,据统计,2006年全国发电总量2.83万亿kWh,其中火电占83.2,,水电占14.7,,同时,火力发电厂所使用的燃料基本上都是煤炭,只有小部分的天然气和石油,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49%用于发电。 一方面,电与标煤的等价值折算系数为:1度电,0.4千克标准煤,而1千克原煤,0.7143千克标准煤。 另一方面,每节约1度(1千瓦时)电,就相应节约了0.4千克标准煤,同时减少污染排放0.272千克碳粉尘、0.997千克二氧化碳(C02)、0.03千克二氧化硫(S02)、0.015千克氮氧化物(NOX)。 所以上两个数值可以推算: 节约1度电,减排0.997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272千克碳 节约1千克标准煤,减排2.493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68千克碳 节约1千克原煤,减排1.781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486千克碳 3、节约1升汽油或柴油减排了多少好用吗隔离霜薰衣草精油去疤痕最好的仓库出租有效的什么儿童身体护理好祛斑最好的彩妆组合是哪个二氧化碳或碳, 根据BP中国碳排放计算器提供的资料: 节约1升汽油,减排2.3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627千克碳 节约1升柴油,减排2.63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717千克碳 物质密度不同重量也不同,1升水重1公斤,原油1升,0.86公斤(1吨,1.17千升,7.35桶);汽油1升,0.73公斤;煤油1升,0.82公斤;轻柴油1升,0.86公斤;重柴油1升,0.92公斤;1升蒸馏酒,0.912公斤。为此推算: 节约1千克汽油,减排3.15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86千克碳 节约1千克柴油,减排3.06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83千克碳 事实上,无论“节约1度电,减排0.997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272千克碳”,还是“节约1千克标准煤,减排2.493千克二氧化碳,减排0.68千克碳”,等等以此为基础的推算,都不能说是足够的。实际运行中,“碳排放”要比公式给出的数值大得多。因为在人类的实际生活,最终消耗一度电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不能仅仅从能量换算来看。其实在发电和用电的整个生命过程中,下面这些步骤也有碳的排放:如挖煤运煤,需要消耗的能源,比 如建火电厂,需要钢铁,水泥等,这些东西的生产过程和运输过程也会产生二氧化碳,比如输电过程,要建立电网,需要用到水泥、钢铁、铜等金属,生产这些东西同样也有额外的二氧化碳产生。即使是水力发电,也同样存在建造大坝、水轮机生产等产生二氧化碳的问题。 所以,实际生活中,使用一度电产生的二氧化碳要大于0.997千克。 篇八:等价值、当量值概念 等价值,当量值说明 能源从其来源来讲可分为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一次能源是由自然界产生的,二次能源是由一次能源转换而来的。 二次能源在折算成标准煤时有两个概念,一个是“等价值”,另一个是“当量值”。“等价值”的含义:二次能源是由多少一次能源转换而来的;“当量值”的含义:二次能源自身含有多少热值。比方说二次能源—电力,它的“等价值”转换是每10000千瓦时等价于3.5吨标准煤,也就是说10000千瓦时的电力是由3.5吨标准煤转换来的;而“当量值”是每10000千瓦时相当于1.229吨标准煤,也就是说10000千瓦时的电力自身含有的能量相当于1.229吨标准煤。随着能源转换效率的不断提高,电力折算成标准煤的“等价值”系数会逐渐下降,而“当量值”系数是固定不变的。 在万元GDP综合能耗折算中,过去多数采用“等价值”转换,从“十一五”开始,已采用“当量值”转换。 1.1电力折算标煤当量系数 电力折算标煤系数是能量换算系数的一种,是电量折算成标准煤量的计算系数,它是折算标准燃料系数之一。国际上规定每千克标准煤的热值(低位发热量)为29307kJ,用29307 kJ除各种能源每千克的热值就获得各种能源的折标准煤当量系数。因为1kWh=3600 kJ,3600/29307=0.1229,即得电力当量系数为0.1229kgce/kWh。 1.2电力折算标煤等价系数 电力等价热值是火电厂每供应1kWh电所消耗的热量,故电力折算标煤等价系数就是供电标准煤耗,供电煤耗随着发电机组效率的提高逐年下降,所以,能耗换算标准规定电力等价热值和折算系数以当年火力发电平均供电标准煤耗计算。例如,2006年全国供电煤耗平均为366gce/kWh,则当年或次年的电力等价折标煤系数为0.366kgce/kWh。折算标煤等价系数随着发电煤耗的变化而变化,当量系数则是一定的。从数值大小而言,目前的电力等价系数是当量系数的近,倍,毫无疑问,电力折算标煤系数的调整将给能耗的统计和分析以及人们的节能态度都会带来很大影响。 凡是属于一次能源(如原煤、原油、天然气)的折标是当量值(不存在等价值),其它二次能源如焦炭、汽油、煤油、柴油等也是当量值,但由于它们的能源转换效率很高(如原油转换为各种成品油,转换效率高达95%以上),当量值与等价值其实差不多, 但等价值需要查找具体的转换效率,因此国家并没有公布这些二次能源的等价值系数(需要的由各单位自行测算)。但电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因为其转换效率低(火电厂煤炭转化为电的效率只有35%左右),因此这种产品的等价值与当量值差了近3倍,因此一般能源统计中该产品既要用到等价值、又要用到当量值。我们通常的做法 是,在统计能源转换效率时(如编制能源平衡表),电采用当量值;其他情况下,如统计企业综合能耗量、节能量计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耗能量统计等,均用等价值(以国家公布的为准,以前一直用4.04,但现在每年都不一样,因为国家上了许多新的发电项目,该系数在逐年降低),遗憾的事,国家统计局目前并没有每年都向社会正式公布这一重要的参数指标。 现行能源统计制度规定:电力消费的折算系数在列统工业能耗中按1.229的当量值系数计算(1万度电产生的能量相当于1.229吨标准煤发能量),在计算全社会能耗时则按4.04左右的等价值计算(发1万度电需要消耗4.04吨左右的标准煤),两系数间的差额就相当于电力生产过程中的电力加工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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