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合同全部是附和合同_0

保险合同全部是附和合同_0

举报
开通vip

保险合同全部是附和合同_0保险合同全部是附和合同_0 保险合同全部是附和合同 篇一:保险合同的附合性 保险合同的附合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合同的条款(或至少有一部分条款)由保险人一方预先拟定的 在这里,“合同条款由保险人一方预先拟定”并不仅仅指由保险人事先拟定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合同条款即可以由保险人亲自拟定,也可以由该保险人之外的第三人代为拟定。不过,无论由何人拟定,这些条款都是保险人一方所提供的业已拟就的草稿,而不是他与投保人磋商的结果。 2、保险合同的内容(或至少有一部分内容)具有规范、完备和定型化的特点。 ...

保险合同全部是附和合同_0
保险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全部是附和合同_0 保险合同全部是附和合同 篇一:保险合同的附合性 保险合同的附合性具体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合同的条款(或至少有一部分条款)由保险人一方预先拟定的 在这里,“合同条款由保险人一方预先拟定”并不仅仅指由保险人事先拟定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合同条款即可以由保险人亲自拟定,也可以由该保险人之外的第三人代为拟定。不过,无论由何人拟定,这些条款都是保险人一方所提供的业已拟就的草稿,而不是他与投保人磋商的结果。 2、保险合同的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或至少有一部分内容)具有规范、完备和定型化的特点。 保险合同的条款一般都是在经过长期得的反复运用和实践后 总结 初级经济法重点总结下载党员个人总结TXt高中句型全总结.doc高中句型全总结.doc理论力学知识点总结pdf 出来的,较能反映保险行业的客观规律和特殊要求。 3、保险合同的条款(或至少有一部 分条款)具有不可协商性的特点 预先拟定保险条款的保险人一方为一定程度的垄断性公司和资本雄厚的公司,投保人之所以在保险合同关系中受制于保险公司,乃是因为当事人之间经济力量悬殊、信息不对称以及投保人对保险这种服务的迫切需要而磋商能力欠缺。一般情况下,预先拟定条款一方将格式条款订入合同时,并未与投保人一方协商,投保人对于附合性保险条款只有整体接收或者拒绝的权利,而没有要求进行进一步协商的权利,无法自愿表达意志,只能附合于保险条款拟定人的意思。 4、保险合同的条款(或至少有一部分条款)是保险人与不特定的第三人订立多数合同的使用 由于使用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在经济上处于优势地位,并且在其领域存在众多消费者,为了节约成本,他们使用了预先拟定的、无需在进行讨价还价的保险条款。 三、保险合同附和性的规制 如前所述,格式条款如同一把双刃的剑,其既能发挥良好的功能,也会带 来不良的后果,而对格式条款的规制就是想控制其中不合理的内容,以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 从国外对保险合同的附和性的规制来看,主要有立法规制、司法规制、行政规制和社会规制。以下分述之。 1、立法规制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对附和保险合同进行专门规定已经很普遍。可以说,立法控制已经成为各国规制附和保险合同的通用方式。不过,各国采用的立法方式不尽一致。从立法形式的不同来看,大体上有下列情形: 一是通过民法总则予以规制。 二是通过债法的一般性规定和特别规定予以规制。 [14] 三是通过制定专门的格式条款合同法来规范格式条款。 四是在其他特别法中规定格式条款的规范。 五是通过国际公约或民间协定来规制附和保险合同。 2、司法规制 司法规制是各国的通例,这也是对格式条款中的不公平条款的最原始和最 终极的规制方式。 3、行政规制 所谓行政规制,是指通过政府行政权力对格式条款的内容与以法律意义上的认可、许可、核准、监督的规制方法。 4、社会规制 在实践中,除了立法、司法、行政这三种规制手段以外,还有行业自律、消费者保护组织监督、新闻监督等社会规制方法。 篇二:第三章 保险合同练习题答案 第三章 保险合同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 1(当事人之间因基于不确定的事件取得利益或遭受损失而达成的协议是(C)。 A.有偿合同 B.附合合同C. 射倖合同 D.议商合同 2(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是 (A)。 A.受益人 B.保险经纪人 C.保险人 D.投保人 3(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C)。 A.可以是法人 B.可以是法人和自然人 C.只能是具有生命的自然人 D.也包括已死亡的人 4(当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由(D)领取。 A.投保人B.被保险人C.受益人D.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5(被保险人的代表是(D)。 A.投保人 B.保险代理人 C.保险人 D.保险经纪人 6(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经过(B)同意。 A.保险人 B.被保险人 C.原先指定的受益人 D.变更的受益人 7(保险合同终止最普遍的原因是(A)。 A.保险期间届满终止 B.保险标的灾失而终止 C.履约终止D.因法定情况出现而终止 8(保险条款是保险人事先拟订的,投保人只是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这说明保险合同具有(D)的法律特征 A.有偿合同 B.双务合同 C.射悻合同 D.附和合同 9(按照保险价值是否载于保险合同进行分类,可以将保险合同划分为(A) A.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B.定值保险合同和定额保险合同 C.定额保险合同和补偿保险合同 D.个别保险合同和集合保险合同 10(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是(B) A被保险人 B.投保人 C.保险代理人 D.保险经纪人 11(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是(D) A.保险价值 B.实际损失 C.赔偿金额 D.保险金额 1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身保险合同中又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是(B) A.保险人 B.受益人 C.保险代理人 D.保险经纪人 13(李女士所在单位为其购买了一份终身保险,此时李女士已有身孕并指定胎儿为受益人。胎儿出生半年后,该 女士在一次车祸中遇难。此时保险公司应该将保险金支付给(B) A.李女士的法定继承人 B.小孩的监护人 C.李女士的单位 D.李女士的代理人 14(如果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议,这说明(A) A.保险合同已经成立 B.保险合同已经生效 C.保险合同已经有效 D.保险合同已经无法变更 15(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律行为属于(C) A.法定解除 B.自然解除 C.协议解除 D.履约解除 16(保险合同当事人按照订立保险合同的真实意思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这说明保险合同当事人遵循的解释原则是(B) A.文义解释原则 B.意图解释原则 C.专业解释原则 D.有利于被保险人解释原则 17(保证是最大诚信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的保 证属于(C) A.明示保证 B.默示保证 C.确认保证 D.承诺保证 18(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正确的处理方式是(D) A.全部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B.部分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C.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D.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19(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为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是 (B) A.保险责任 B.保险利益 C.保险标的 D.保险金额 20(在保险合同变更中,其合同当事人或合同关系人的变更属于(A) A.主体变更 B.权利变更 C.内容变 更 D.标的变更 21(在各种类型的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开始就不能解除合同是(C) A.家庭财产保险 B.机动车辆保险 C.货物运输保险 D.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2(在我国,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价值采用的条款是(A) A.定值保险方式 B.不定值保险方式 C.足额保险方式 D.不足额保险方式 23((D)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A.保险单 B.保险凭证 C.暂保单 D.投保单 24((A)是解决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最好形式 A.协商 B.解除 C.仲裁 D.诉讼 25((D)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A.保险标的 B.保险价值 C.投保单 D.保险单 26(一般情况下,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D)可以变更保险合同 A.由保险人提出要求 B.由投保人提出要求 C.经被保险人和投(转自: wWw.hnBoXu.com 博旭 范文 销售月计划范文二年级看图写话和范文歌颂党的朗诵稿语文万能作文党代会闭幕式讲话 网:保险合同全部是附和合同)保人协商同意 D.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 27(以死亡为给付保险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变更投保人,须经过(A )同意 A.被保险人 B.保险人 C.受益人 D.投保人 28(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B) A.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B.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C.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退还保险费 D.有权解除合同,退还部分保险费 29(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自然人成为(A)的基本条件 A.投保人 B.受益人 C.被保险人 D.保险人 30(投保人为他人投保(B)保险时,须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A.财产 B.死亡 C.信用 D.责任 31(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的,属于(C)行为 A.要约 B.反要约 C.承诺 D.受约 32(由于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的标的是一种流动标的,因此通常采用(B) A.不定值保险 B.定值保险 C.定额保险 D.超额保险 33(参加寿险是为了预防被保险人早逝给家庭带来的经济危机,当被保险人去世,寿险给付金(B) A.即刻成为一笔遗产 B.为受益人提供物质上的帮助 C.比储蓄及股票更易兑现 D.可赚取很高利息 34(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合同是对(A)合同的一种分类 A.财产保险 B.人身保险 C.社会保险 D.再保险 35(保险合同变更时最常用的书面单证是(A) A.批单 B.暂保单 C.保险凭证 D.投保单 36(说明义务是指订立合同时,应由(C)说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 A.投保人向被保险人 B.保险人向被保险人 C.保险人向投保人 D.投保人向受益 人 37(射悻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基于(C)的事件取得利益或遭受损失而达成的协议 A.不相关 B.相关 C.不确定 D.确定 38(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D)来体现的 A.保险法 B.保险基本原则 C.保险合同 D.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9(解释保险合同条款最主要的方式是(A) A.文义解释 B.学理解释 C.补充解释 D.意图解释 40(保险人最重要的义务是(D) A.说明义务 B.保密义务 C.签单义务 D.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 41(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不可以是(D) A.投保人 B.自然人 C.受益人 D.法人 42(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是(C) A.被保险人 B.受益人 C.投保人 D.代理人 43(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人身保险合同的(B) A.当事人 B.关系人 C.权利人 D.辅助人 44(属于投保方基本义务的有(A) A.如实告知义务 B.说明义务 C.及时签单义务 D.保密义务 45((B)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 A.暂保单 B.保险凭证 C.投保单 D.保险证 46(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不能变更的是(B) A.投保人 B.被保险人 C.受益人 D.保险代理人 47((A)保险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在特殊险种中可随保险标的的转让自动变更,无须征得保险人同意,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A.货物运输保险 B.人寿保险 C.健康保险 D.车辆保险 48(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C) A.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B.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不承担赔偿责任 D.看情况而定 49(保险合同订立时,最先提出要约的是(C) A.保险人 B.被保险人 C.投保人 D.代理保险人 50(对于保险合同条款发生争议,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 B)解释 A.保险人 B.被保险人 C.投保人 D.当事人 二、多项选择 1(在保险索赔中,索赔权人有(ACD)。 A.被保险人 B.保险代理人 C.投保人 D.受益人 E.保险经纪人 2(在(ABCD)情况下,保险人可解除保险合同。 A.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B.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C.财产保险中,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标的安全应尽之责任 D.人身保险中,合同效力中止超过二年 E.人身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 3(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有(ABCD)。 A.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 B.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C.采用欺诈、胁迫手段签订 D.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 E.投保人因疏忽或过失而违反如实告知义务 4(在保险合同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包括(ABCD)。 A.保险人 B.投保人 C.被保险人 D.受益人 E.代理人 5(受益人遇有下列情形,失去受益权(ABCD)。 A.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 B.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C.受益人放弃受益权 D.受益人被指定变更的 E.被保险人先于受益人死亡 6(当保险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方式主要有(BCD) A.解约 B.协商 C.仲裁 D.诉讼E终止 7(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有 以下区别(ACD) A.保险价值的确立标准不同 B.保险金额不同 C.理论依据不同 D.合同主体不同 8(投保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ABCD) A.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B.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C.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D.具有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 9(保险人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成为(BCD) A.原要约人 B.受约人 C.承诺人 D.新的要约人 篇三:保险合同及其分类 第二章 保险合同及其分类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一、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 1.概念:保险合同(Insurance contract),又称保险契约,是指保险双方为了实现保险的目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2.保险合同与一般经济合同的相同之处: (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 为能力。 (2)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3)保险合同必须合法,否则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保险合同特点 (1)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任何合同的订立都是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作为基础的。采取欺诈、胁迫等手 段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它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保险合同的特殊性使它比一般合同更加需要诚信,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完全 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 (2)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对当事人一方只发生权利,对另一方只发生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借贷合同等都属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则是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的权利即为另一方的义务。(如:投保人有交保险费的义务,那保险人就有收保险费的权利)在等价 交换的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合同都是双务合同。 (3)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 附和合同,又称附从合同、定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充分协商而订立的合同。附和合同的特点如下: 一是附和合同的条款(主要内容)是由单方事先决定的,一般是由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事先决定的,相对人不参与合同条款的制定。 二是附和合同的相对人只有订立合同的自由(接受或不接受),而没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处于一种附从地位。 (4)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是指合同的订立要依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进行。保险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主要表现为保险单,其他保险凭证,及书面协议。 这是国际惯例,可以使各方当事人明确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易于保存。 (5)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协议的同时双方 交付合同中的标的物,合同始为成立。 诺成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协议时合同即告成立。 (6)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被保险人取得保险保障,必须支出相应的保险费。 (7)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 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合同。 案例: 未完全履行告知义务拒赔案 案情介绍:1996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 (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末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吴某推荐,与其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易人身险,办妥有关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1997年5月,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的有关证明时,发现龚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期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 发生纠纷。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任何法律关系都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不可缺少的要素。保险合同的法律关 系也是由这三个要素组成的。保险合同的主体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客体为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的内容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当事人, 保险人 投保人 关系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 辅助人, 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 保险公估人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保险人: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事件发生时, 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给付责任的人。 各国法律一般要求保险人具有法人 资格,但并非任何法人均可从事保险业。 只有依法定程序申请批准,取得经营资格才可经营;此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如果保险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所订的保险合同无效。如属超越经营范围,合同效力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人:指法律上具有人格的组织,他们像自然人一样享有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可以发起或接受诉讼。法人能以政府、法定机构、公司、法团等形式出现。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2.投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 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通常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但如果该合同的缔结是经过监护人同意后所为,则该保险合同有效) 第二,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 益。(法律承认的利益) 第三,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1.被保险人 (1)定义: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等受保险合同保障, 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2)关于被保险人的资格 《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2011年4月1日起由5万元调到10万元) 《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 险,不受第一款规定限制。 (3)关于被保险人与投保人的关系 同属一人:当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投保时,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同属一人 分属两人:当投保人为他人的利益投保时,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分属两人 (4)关于被保险人的数量 同一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 无论是一人还是数人,被保险人都应载明于保险合同中 如果被保险人已经确定,应将其姓名及单位载明 如果被保险人是可变的,则要需在合同中增加一项变更被保险人的条款,当 约定的条件成立时,补充的对象自动取得被保险人的地位 案例分析: 合法, 原告王克年诉称,2001年11月23日,王克年在宜昌泰康人寿公司给丈夫屈海清投保了世纪长乐终身分红保险,受益人为其子屈宝华,王克年当日交付了首期保险费。宜昌泰康人寿公司2001年11月29日签发了保险单。2002年10月4日,被保险人屈海清因疾病死亡, 王克年当日将此事电话通知了宜昌泰康人寿公司, 2002年10月9日提请理赔。2002年11月20日宜昌泰康人寿公司以签约当日未经被保险人屈海清签字保险合同无效为由拒绝理赔,作出了拒赔通知书。 双方分歧 宜昌泰康人寿公司:签约当日,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屈海清签字,故保险合同无效。 原告:宜昌泰康人寿公司在签约及审批时都未强调要求被保险人本人签名,且按程序收取了保险费并签发了保险单后,故或者认可合同有效,或者承担合同无效的责任。 初审判决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王克年与泰康人寿签订的投保单上明确指出,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都应由本人亲自签名,否则该投保单无效。 故泰康人寿已经尽到了书面告知的义务,因此不应承担导致合同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驳回原告屈宝华、王克年的诉讼请求。 上诉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查明, 双方签订的投保单中,该保单的填写除投保人签名、被保险人签名以外,均由被上诉人单位的业务员卢玉萍填写。说明被上诉人的业务员明知被保险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认可投保人王克年代被保险人屈海清签名。因此,被上诉人泰康人寿对造成合同无效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发回重审~ 再审判决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1.现屈海清和宜昌泰康人寿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无屈海清的书面同意及签名,该合同无效。 2.宜昌支公司的业务员在签订合同时,明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而要求投保人代替被保险人签名,未尽到告知义务,应承担导致合同无效的责任。 2.受益人 受益人也叫保险金受领人,他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人。 (1)受益人的构成要件 第一,受益人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 人。 第二,受益人是由保单所有人所指定的人。 (2)受益人与继承人的区别 两者性质不同:受益人享有的是受益权,是原始取得;继承人享有的是遗产 的分割,是继承取得。受益人没有用其领取的保险金偿还被保险人生前债务的义务;但继承人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的义务。 (3)受益人的指定 第一,受益人的资格在法律上没有限制,法人或自然人都可以作为受益人。 第二,受益人的数量没有限制,可以指定一个人或多人。 第三,受益人取得受益权的唯一方式是被保险人通过合同指定。 第四,投保人有权中途更换受益人,但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征得被保险人 同意。 第五,受益人指定若是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保险金应由他的监护人保 管。 第六,已经死亡的自然人和因解散、破产等原因已不复存在的法人不得作为 受益人。 (4)受益人的顺序 原始受益人:是订立保险合同时指定的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 以下情况出现时,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1、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3、受益人放弃受益权的 2、受益人被指定变更的4、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的 我国保险法规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 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未指定受益人,则受益人是法定受益人 案例1:前后两个妻子,谁是受益人, 林勇,男,,,岁,,,,,年,月投保了,,年定期死亡保险,保 险金额为,,,,,元。投保时,林勇在投保单上的“受益人”一栏填写的是“妻子”。,,,,年,月,,日, 林勇回老家探亲,途中发生严重车祸,林勇当场死亡。之后,由谁来领取这份定期死亡保险的保险金在林勇的两位“妻子”之间发生了争执。原来,林勇在定期人身保险投保单的受益人一栏中只注明“妻子”两字,并未写明其姓名。而在,,,,年,月林勇投保定期人身保险时,其妻子为徐某,两年后林勇与徐某离婚,于,,,,年春节与李某结为夫妇。因此,徐、李两人各持己见,同时到保险公司来申请领取保险金。 第一种观点 认为: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应该指的是确定的人,而并非一种特定的关系。 在此案中,林勇投保定期死亡保险时,在投保单上注明“妻子”作为受益人,虽然林勇没有写明其妻子的姓名,但根据当时的情况,这里填写的妻子显然指的是徐某,也即徐某是林勇的指定受益人。林某在与徐某离婚后,虽然又与李某结婚,但并未提出更改受益人的要求。所以,本案中的保险金应该给付徐某。 第二种观点 认为:“妻子”这个概念体现的是一种特定关系,而非确定的人。所谓受益 人是指在被保险死亡之后领取保险金的人,本案中的受益人“妻子”当然是指死亡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的妻子,即李某,保险公司应该向李某支付保险金。 第三种观点 认为:根据《保险法》第,,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林勇指定其“妻子”作为受益人,而徐某和李某都符合该特定条件,因此应该按照相等的份额享有保险金。 分析: 1、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法》对受益人的资格没有规定限制条件,自然人、法人均可以作为受益人。 2、但《保险法》并未规定在合同中以何种明确的方式指定受益人。从签订保险合同的目的和出发点来解释,能够得出以下两方面的结论: 一方面,从受益人的概念来看,受益人应该是明确的法人或自然人,而不 是某种特定关系。本案中在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妻子”,当时应该视为是指徐某本人。同时,《保险法》第,,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林勇如果想更改保险单,使其后来的妻子李某成为受益人,应该向保险公司提出变更受益人的要求,但他并未行使该权利。从这一点来看,该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该是投保时默认的徐某,而非李某。 另一方面,被保险人购买死亡保险单一般而言是为了保障家属在其死亡后的经济需要。林勇在投保单上注明“妻子”作为受益人是希望如果他发生意外,其家
本文档为【保险合同全部是附和合同_0】,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014457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40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
上传时间:2017-11-16
浏览量: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