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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施工管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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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施工管理重点二建施工管理重点 施工管理 一、 施工管理 一、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1)、动态控制原理是项目目标控制的基本方法论。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3)、按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划分,项目管理有如下几种类型:1、业主方的项目管理;2、设计方的项目管理;3、施工方的项目管理;4、供货方的项目管理;5、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等。 (4)、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

二建施工管理重点
二建施工管理重点 施工管理 一、 施工管理 一、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1)、动态控制原理是项目目标控制的基本方法论。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3)、按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划分,项目管理有如下几种类型:1、业主方的项目管理;2、设计方的项目管理;3、施工方的项目管理;4、供货方的项目管理;5、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等。 (4)、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 (5)、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最重要的任务。 (6)、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1、施工安全管理;2、施工成本控制;3、施工进度控制;4、施工质量控制;5、施工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管理;6、施工信息管理;7、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 二、 施工管理的组织 (1)、 建设工程项目作为一个系统,它与一般的系统相比,有其明显的特征,如:1、建设项目都是一次性的,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项目;2、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一般由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运营阶段组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不同,其参与或涉及的单位也不相同,它的全寿命周期持续时间长;3、一个建设项目的任务往往由多个,甚至许多许多个单位共同完成,它们的合作关系多数不是固定的,并且一些参与单位的利益不尽相同,甚至相对立。 (2)、影响一个系统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除了组织以外,还有以下两种:1、人的因素,它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数量和质量;2、方法与工具,它包括管理的方法与工具以及生产的方法与工具。 (3)、组织工具是组织论的应用手段,用图或表等形式表示各种组织关系,它包括:1、项目结构图;2、组织结构图(管理组织结构图);3、工作任务分工表;4、管理职能分工表;5、工作流程图等。 (4)、项目结构分解并没有统一的模式,但应结合项目的特点并参考以下原则进行:1、考虑项目进展的总体部署;2、考虑项目的组成;3、有利于项目实施任务(设计、施工和物资采购)的发包和有利于项目实施任务的进行,并结合合同结构;4、有利于项目目标的控制;5、结合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等。 (5)、职能组织结构的特点及其应用:每一个工作部门可能得到其直接和非直接的上级工作部门下达的工作指令,它就会有多个矛盾的指令源。一个工作部门的多个矛盾的指令源会影响企业管理机制的运行。 (6)、线性组织结构的特点及其应用:在该组织结构中,每一个工作部门的指令源是唯一的。 (7)、矩阵组织结构的特点及其应用:矩阵组织结构适宜用于大的组织系统,在上海地铁和广州地铁一号线建设时都采用了矩阵组织结构模式。在矩阵组织结构中,每一项纵向和横向交汇的工作,指令来自于纵向和横向两个工作部门,因此其指令源为两个。当纵向和横向工作部门的指令发生矛盾时,由该组织系统的最高指挥者进行协调或决策。 (8)、在工作任务分工表中应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由哪个工作部门(或个人)负责,由哪些工作部门(或个人)配合或参与。 (9)、管理是由多个环节组成的过程,即:1、提出问题;2、筹划—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能的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并对多个可能的方案进行分析;3、决策;4、执行;5、检查。这些组成管理的环节就是管理的职能。 (10)、每一个建设项目应根据其特点,从多个可能的工作流程方案中确定以下几个主要的工作流程组织:1、设计准备工作的流程;2、设计工作的流程;3、施工招标工作的流程;4、物资采购工作的流程;5、施工作业的流程;6、各项管理工作(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的流程;7、与工程管理有关的信息处理的流程。这也就是工作流程组织的任务,即定义工作的流程。 (11)、工作流程图用图的形式反映一个组织系统中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它可用以描述工作流程组织。 三、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1)、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工程概况;2、施工部署;3、施工进度计划;4、施工平面图;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广度、深度和作用的不同,可分为:1、施工组织总设计;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称分部(分项)工程作业设计】。 (3)、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整个建设工程项目为对象。主要内容有:1、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2、施工部署及其核心工程的施工方 案;3、全场性施工准备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4、施工总进度计划;5、各项资源需求量计划;6、全场性施工总平面图设计;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工程(如一栋楼、一座桥)为对象编制的。其主要内容如下:1、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分析;2、施工方案的选择;3、单位工程施工准备工作计划;4、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5、各项资源需求量计划;6、单位工程施工总平面图设计;7、技术组织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5)、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针对某些特别重要的、技术复杂的,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施工的分部工程。其主要内容有:1、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分析;2、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的选择;3、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计划;4、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5、各项资源需求量计划;6、技术组织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7、作业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 (6)、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1、重视工程的组织对施工的作用;2、提高施工的工业化程度;3、重视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4、重视工程施工的目标控制;5、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施工技术;6、充分利用时间和空间,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提高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7、合理部署施工现场,实现文明施工。 (7)、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依据:1、计划文件;2设计文件;3、合同文件;4、建设地区基础资料;5、有关的标准、规范和法律;6、类似建设工程项目的资料和经验。 (8)、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1、建设单位的意图和要求,如工期、质量、预算要求等;2、工程的施工图纸及标准图;3、施工组织总设计对本单位工程的工期、质量和成本的控制要求;4、资源配置情况;5、建筑环境、场地条件及地质、气象资料,如工程地质勘测报告、地形图和测量控制等;6、有关的标准、规范和法律;7、有关技术新成果和类似建设工程项目的资料和经验。 (9)、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程序:1、收集和熟悉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所需的有关资料和图纸,进行项目特点和施工条件的调查研究;2、计算主要工种工程的工程量;3、确定施工的总体部署;4、拟定施工方案;5、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6、编制资源需求量计划;7、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8、施工总平面图设计;9、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以上顺序中有些必须这样,不可逆转,有些可以根据具体项目而定。 四、 建设工程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 (1)、运用动态控制原理控制施工进度的步骤如下:1、施工进度目标的逐层分解;2、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进度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和控制,<1>、按照进度控制的要求,收集施工进度实际值。<2>定期对施工进度的计划值和实际值进行比较。<3>通过施工进度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如发现进度的偏差,则必须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进行纠偏。3、调整施工进度目标。 (2)、运用动态控制原理控制施工成本的步骤如下:1、施工成本目标的逐层分解;2、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成本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和控制;3、调整施工成本目标; (3)、运用动态控制原理控制施工质量:运用动态控制原理控制施工质量的工作步骤与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的工作步骤类似。 五、 施工方项目经理的任务和责任 (1)、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建造师是一种专业人士的名称,而项目经理是一个工作岗位的名称。 (2)、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特征如下:1、项目经理是企业任命的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的负责人,但它并不一定是(多数不是)一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因为一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在法律上赋予其的权限范围太大;2、他的任务权限仅限于主持项目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项目目标的控制和组织协调;3、在有些文献中明确界定,项目经理不是一个技术岗位,而是一个管理岗位;4、他是一个组织系统中的管理者,至于是否它有人权、财权和物资采购权等管理权限,则由其上级确定。 (3)、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2、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3、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4、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4)、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应当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并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管理权力:1、组织项目管理班子;2、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托签署有关合同;3、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4、选择施工作业队伍;5、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力。 (5)、项目经理的任务包括项目的行政管理和项目管理两个方面,其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主要任务是:1、施工安全管理;2、施工成本控制;3、施工进度控制;4、施工质量控制;5、工程合同管理;6、工程信息管理;7、工程组织与协调等。 (6)、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1、项目合同文件;2、组织的管理制度;3、项目管理规划大纲;4、组织的经营方针和目标。(项目 管理目标责任书可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管理实施目标;2、组织与项目经理部之间的责任、权限和利益分配;3、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管理的内容和要求;4、项目需用的资源的提供方式和核算办法;5、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经理委托的特殊事项;6、项目经理部应承担的风险;7、项目管理目标的评价原则、内容和方法;8、对项目经理部奖励的依据、标准和办法;9、项目经理解职和项目经理部解体的条件及办法。) (7)、项目经理的职责: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2、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3、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4、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5、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6、收集工程资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7、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经理部解体的善后工作;8、协助组织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8)、项目经理的权限:1、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2、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3、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4、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5、制定内部计酬办法;6、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7、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8、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9、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 六、 施工风险管理 (1)、 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包括项目决策的风险和项目实施的风险,项目实施的风险主要包括设计的风险、施工的风险以及材料、设备和其他建设物资的风险等。建设工程施工的风险类型有多种分类方法:1、组织风险,如(1、承包商管理人员和一般技工的知识、经验和能力;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知识、经验和能力;3、损失控制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知识、经验和能力等。);2、经济与管理风险,如:(1、工程资金供应条件;2、合同风险;3、现场与公用防火设施的可用性及其数量;4、事故防范措施和计划;5、人身安全控制计划;6、信息安全控制计划等。);3、工程环境风险,如:(1、自然灾害;2、岩土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3、气象条件;4、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因素等。);4、技术风险,如:(1、工程设计文件;2、工程施工方案;3、工程物资;4、工程机械等。)。 (2)、风险管理包括策划、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3)、施工风险管理过程包括施工全过程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响应和风险控制。 七、 建设工程监理 (1)、我国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目的是:1、确保工程建设质量;2、提高工程建设水平;3、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2)、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有如下几个特点:1、服务性;2、科学性;3、独立性;4、公正性。 (3)、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2、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3、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4)、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5)、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几个主要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1、设计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2、施工招标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3、材料和设备采购供应的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4、施工准备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5、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6、施工验收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7、施工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 (6)、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程序:1、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3、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4、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5、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7)、旁站监理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出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二、 施工成本控制 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与计算 (1)、营业税的税额为营业额的3%。 (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人工费 直接工程费 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环境保护费 直接费 文明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 措施费 临时设施费 夜间施工费 二次搬运费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按拆费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脚手架费 建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筑 安施工排水、降水费 装 工工程排污费 程养老保险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 费 失业保险费 规费 社会保障费费 住房公积金 医疗保险费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间接费 管理人员工资 办公费 企业管理费 差旅交通费 利润 固定资产使用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 劳动保险费 营业税 工会经费 税金 人工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 职工教育经费 教育费附加 财产保险费 财务费 税金 (3)、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其内容组成如下:1、封面;2、总说明;3、汇总表;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5、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二、 建设工程定额 (1)、建设工程定额是工程建设中各类定额的总称。为对建设工程定额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可以按照不同的原则和方法对其进行科学的分类:一、按生产要素内容分类:1(人工定额:人工定额,也称劳动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技术和组织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人工消耗量标准。 2(材料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是指在合理和节约使用材料的条件下,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厂定规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水、电等资源的数量标准。 3(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也称施工机械台班消耗定额,是指施工机械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工作时间。它反映了合理、均衡地组织劳动和使用机械时该机械在单位时间内的生产效率。 二、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1(施工定额:施工定额是以同一性质的施工过程——工序,作为研究对象,表示生产产品数量与时间消耗综合关系编制的定额。2(预算定额:预算定额是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定额。预算定额是以施工定额为基础综合扩大编制的,同时也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3(概算定额:概算定额是以扩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概算定额是编制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确定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依据。概算定额一般是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综合扩大而成的,每一综合分项概算定额都包含了数项预算定额。4(概算指标:概算指标是概算定额的扩大与合并,它是以整个建筑物和构筑物为对象,以更为扩大的计量单位来编制的。概算指标的设定和初步设计的深度相适应,是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概算或建设单位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的依据,也可作为编制估算指标的基础。5(投资估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通常是以独立的单项工程或完整的工程项目为计算对象编制确定的生产要素消耗的数量标准或项目费用标准,是根据已建工程或现有工程的价格数据和资料,经分析、归纳和整理编制而成的。投资估算指标是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计算投资需要量时使用的一种指标,是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的基础。 三、按编制单位和适用范围分类:1(全国统一定额:全国统一定额是指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综合全国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状况等编制和发布,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定额。2(行业定额:行业定额是指由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依据有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考虑行业工程建设特点等情况所编制和发布的,在本行业范围内使用的定额。3(地区定额: 地区定额是指由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虑地区工程建设特点和情况制定和发布,在本地区内使用的定额。4(企业定额: 企业定额是指由施工企业自行组织,主要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包括人员素质、机械装备程度、技术和管理水平等编制,在本企业内部使用的定额。 四、按投资的费用性质分类:按照投资的费用性质,可将建设工程定额分为建筑工程定额、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工器具定额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等。 1(建筑工程定额:建筑工程定额是建筑工程的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的统称。建筑工程一般理解为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建筑工程定额在整个建设工程定额中占有突出的地位。2(设备安装工程定额: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是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的统称。设备安装工程一般是指对需要安装的设备进行定位、组合、校正、调试等工作的工程。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包括措施费定额和间接费定额。 4(工具、器具定额:工具、器具定额是为新建或扩建项目投产运转首次配置的工具、器具数量标准。工具和器具是指按照有关规定不够固定资产标准而起劳动手段作用的工具、器具和生产用家具。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是独立于建筑安装工程定额、设备和工器具购置之外的其他费用开支的标准。其他费用定额是按各项独立费用分别编制的,以便合理控制这些费用的开支。 (2)、人工定额反映生产工人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的劳动效率,表明每个工人在单位时间内为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的劳动时间,或者在一定的劳动时间中所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 (3)、人工定额的编制:1、工人工作时间消耗的分类:工人在工作班内消耗的工作时间,按其消耗的性质,基本可以分为两大类:必需消耗的时间和损失时间。必需消耗的工作时间,包括有效工作时间,休息和不可避免中断时间。损失时间中包括多余和偶然工作、停工、违背劳动纪律所引起的损失时间。2、拟定正常的施工作业条件:拟定施工的正常条件包括:拟定施工作业的内容;拟定施工作业的方法;拟定施工作业地点的组织;拟定施工作业人员的组织等。3、拟定施工作业的定额时间:施工作业的额定时间,是在拟定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准备与结束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以及休息时间的基础上编制的。 (4)、、人工定额的形式:人工定额按表现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它们互为倒数;其中人工时间定额用“工日”表示。按照定额的标定对象不同,人工定额分为单项工序定额和综合定额两种,综合定额表示完成同一产品中的各单项(工序或工种)定额的综合。 (5)、人工定额的制定方法 人工定额的制定方法有技术测定法、统计分析法、比较类推法和经验估计法四种。 (6)、了解材料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指标的组成按其性质、用途和用量大小划分为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零星材料。 1、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编制材料消耗定额,主要包括确定直接使用在工程上的材料净用量和在施工现场内运输及操作过程中不 可避免的废料和损耗。材料净用量可用理论计算法、测定法、图纸计算法和经验法确定;材料的损耗一般以损耗率表示,损耗率可以用观察法或统计法确定。2、周转性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周转性材料消耗一般与下列四个因素有关:<1>(第一次制造时的材料消耗(一次使用量);<2>(每周转使用一次材料的损耗(第二次使用时需要补充);<3>(周转使用次数;<4>(周转材料的最终回收及其回收折价。定额中周转性材料消耗量指标的表示,应当用一次使用量和摊销量两个指标表示。 (7)、了解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1、施工机械台班时间定额:<1>、施工机械时间定额:施工机械时间定额,是指在合理劳动组织与合理使用机械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工作时间,包括有效工作时间(正常负荷下的工作时间和降低负荷下的工作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不可避免的无负荷工作时间。机械时间定额以“台班”表示,即一台机械工作一个作业班时间。一个作业班时间为8h。<2>、机械产量定额:机械产量定额,是指在合理劳动组织与合理使用机械条件下,机械在每个台班时间内,应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机械产量定额和机械时间定额互为倒数关系。2、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编制:<1>、机械工作时间消耗的分类:机械工作时间也分为必需消耗的时间和损失时间两大类。<2>、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编制内容:1(拟定机械工作的正常施工条件2(确定机械净工作生产率3(确定机械的利用系数4(计算机械台班定额5(拟定工人小组的定额时间 三、 施工成本管理与施工成本计划 (1)、施工成本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总和,包括所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等的费用,周转材料的摊销费或租赁费等,施工机械的使用费或租赁费等,支付给生产工人的工资、奖金、工资性质的津贴等,以及进行施工组织与管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所组成。 (2)、1、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其是可以直接计人工程对象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施工措施费等。2、间接成本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的全部费用的支出,是非直接用于也无法直接计人工程对象,但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等。根据建筑产品成本运行规律,成本管理责任体系应包括组织管理层和项目经理部。3、组织管理层的成本管理除生产成本以外,还包括经营管理费用;项目管理层应对生产成本进行管理。组织管理层贯穿于项目投标、实施和结算过程,体现效益中心的管理职能;项目管理层则着眼于执行组织确定的施工成本管理目标,发挥现场生产成本控制中心的管理职能。 (3)、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主要包括:1、施工成本预测;2、施工成本计划;3、施工成本控制;4、施工成本核算;5、施工成本分析;6、施工成本考核。 一、施工成本预测:施工成本预测就是根据成本信息和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运用一定的专门方法,对未来的成本水平及其可能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估计,其是在工程施工以前对成本进行的估算。通过成本预测,可以在满足项目业主和本企业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成本低、效益好的最佳成本方案,并能够在施工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中,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成本控制,克服盲目性,提高预见性。因此,施工成本预测是施工项目成本决策与计划的依据。施工成本预测,通常是对施工项目计划工期内影响其成本变化的各个因素进行分析,比照近期已完工施工项目或将完工施工项目的成本(单位成本),预测这些因素对工程成本中有关项目的影响程度,预测出工程的单位成本或总成本。 二、施工成本计划:施工成本计划是以货币形式编制施工项目在计划期内的生产费用、成本水平、成本降低率以及为降低成本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规划的书面方案,它是建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开展成本控制和核算的基础,它是该项目降低成本的指导文件,是设立目标成本的依据。可以说,成本计划是目标成本的一种形式。施工成本计划应满足以下要求:<1>、合同规定的项目质量和工期要求;<2>、组织对施工成本管理目标的要求;<3>、以经济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为基础的要求;<4>、有关定额及市场价格的要求。 施工成本计划的具体内容如下:<1>(编制说明<2>(施工成本计划的指标。<3>、按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单位工程计划成本汇总表;<4>、按成本性质划分的单位工程成本汇总表。 三、施工成本控制:施工成本控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影响施工成本的各种因素加强管理,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将施工中实际发生的各种消耗和支出严格控制在成本计划范围内,随时揭示并及时反馈,严格审查各项费用是否符合标准,计算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并进行分析,进而采取多种措施,消除施工中的损失浪费现象。成本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1、要按照计划成本目标值来控制生产要素的采购价格,并认真做好材料、设备进场数量和质量的检查、验收与保管。2、要控制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和消耗定额,如任务单管理、限额领料、验工报告审核等。同时要做好不可预见成本风险的分析和预控,包括编制相应的应急措施等。 3、控制影响效率和消耗量的其他因素(如工程变更等)所引起的成本增加。4、把施工成本管理责任制度与对项目管理者的激励机制结合起来,以增强管理人员的成本意识和控制能力。5、承包人必须有一套健全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费用的结算支付进行审核、审批,使其成为施工成本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 四、施工成本核算:<1>、施工成本核算包括两个基本环节:一是按照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对施工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施工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二是根据成本核算对象,采用适当的方法,计算出该施工项目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施工成本管理需要正确及时地核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计算施工项目的实际成本。施工项目成本核算所提供的各种成本信息,是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等各个环节的依据。<2>、施工成本一般以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但也可以按照承包工程项目的规模、工期、结构类型、施工组织和施工现场等情况,结合成本管理要求,灵活划分成本核算对象。施工成本核算的基本 内容包括:(1)人工费核算;(2)材料费核算;(3)周转材料费核算;(4)结构件费核算;(5)机械使用费核算;(6)其他措施费核算;(7)分包工程成本核算;(8)间接费核算;(9)项目月度施工成本报告编制。 五、施工成本分析:施工成本分析是在施工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对成本的形成过程和影响成本升降的因素进行分析,以寻求进一步降低成本的途径,包括有利偏差的挖掘和不利偏差的纠正。施工成本分析贯穿于施工成本管理的全过程,其是在成本的形成过程中,主要利用施工项目的成本核算资料(成本信息),与目标成本、预算成本以及类似的施工项目的实际成本等进行比较,了解成本的变动情况,同时也要分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成本的影响,系统地研究成本变动的因素,检查成本计划的合理性,并通过成本分析,深人揭示成本变动的规律,寻找降低施工项目成本的途径,以便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成本偏差的控制,分析是关键,纠偏是核心,要针对分析得出的偏差发生原因,采取切实措施,加以纠正。 六、施工成本考核:施工成本考核是指在施工项目完成后,对施工项目成本形成中的各责任者,按施工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将成本的实际指标与计划、定额、预算进行对比和考核,评定施工项目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各责任者的业绩,并以此给以相应的奖励和处罚。通过成本考核,做到有奖有惩,赏罚分明,才能有效地调动每一位员工在各自施工岗位上努力完成目标成本的积极性,为降低施工项目成本和增加企业的积累,做出自己的贡献。 (4)、为了取得施工成本管理的理想效果,应当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实施管理,通常可以将这些措施归纳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5)、对于一个施工项目而言,其成本计划的编制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的不同阶段形成深度和作用不同的成本计划,按其作用可分为三类。1、竞争性成本计划;2、指导性成本计划;3、实施性计划成本: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虽仅一字之差,但区别较大。<1>(编制的依据不同;<2>(适用的范围不同;<3>(发挥的作用不同。 (6)、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依据包括:1、投标报价文件;2、企业定额、施工预算;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5、企业颁布的材料指导价、企业内部机械台班价格、劳动力内部挂牌价格;6、周转设备内部租赁价格、摊销损耗标准;7、已签订的工程合同、分包含同(或估价书);8、结构件外加工计划和合同;9、有关财务成本核算制度和财务历史资料;10、施工成本预测资料;11、拟采取的降低施工成本的措施;12、其他相关资料。 (7)、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以成本预测为基础,关键是确定目标成本。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方式有:1、按施工成本组成编制施工成本计划;2、按项目组成编制施工成本计划;3、按工程进度编制施工成本计划。 (8)、1、按施工成本组成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方法:施工成本可以按成本组成分解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和间接费,编制按施工成本组成分解的施工成本计划。2、按项目组成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方法:大中型工程项目通常是由若干单项工程构成的,而每个单项工程包括了多个单位工程,每个单位工程又是由若干个分部分项工程所构成。因此,首先要把项目,总施工成本分解到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中,再进一步分解为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3、按工程进度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方法:通常可利用控制项目进度的网络图进一步扩充而得。即在建立网络图时,一方面确定完成各项工作所需花费的时间,另一方面同时确定完成这一工作的合适的施工成本支出计划。通过对施工成本目标按时间进行分解,在网络计划基础上,可获得项目进度计划的横道图。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计划。其表示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时标网络图上按月编制的成本计划;另一种是利用时间,成本曲线(S形曲线)表示。 四、 施工成本控制与施工成本分析 (1)、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1(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成本控制要以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围绕降低工程成本这个目标,从预算收入和实际成本两方面,努力挖掘增收节支潜力,以求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2(施工成本计划:施工成本计划是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施工成本控制方案,既包括预定的具体成本控制目标,又包括实现控制目标的措施和规划,是施工成本控制的指导文件。3(进度报告:进度报告提供了每一时刻工程实际完成量,工程施工成本实际支付情况等重要信息。施工成本控制工作正是通过实际情况与施工成本计划相比较,找出二者之间的差别,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从而采取措施改进以后的工作。此外,进度报告还有助于管理者及时发现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事态还未造成重大损失之前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损失。4(工程变更: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工程变更是很难避免的。工程变更一般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技术规范与标准变更、施工次序变更、工程数量变更等。一旦出现变更,工程量、工期、成本都必将发生变化,从而使得施工成本控制工作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因此,施工成本管理人员就应当通过对变更要求当中各类数据的计算、分析,随时掌握变更情况,包括己发生工程量、将要发生工程量、工期是否拖延、支付情况等重要信息,判断变更以及变更可能带来的索赔额度等。除了上述几种施工成本控制工作的主要依据以外,有关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合同等也都是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 (2)、施工成本控制的步骤:在确定了施工成本计划之后,必须定期地进行施工成本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当实际值偏离计划值时,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适当的纠偏措施,以确保施工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其步骤如下。1(比较:按照某种确定的方式将施工成本计划值与实际值逐项进行比较,以发现施工成本是否已超支。2(分析:在比较的基础上,对比较的结果进行分析,以确定偏差的严重性及偏差产生的原因。这一步是施工成本控制工作的核心,其主要目的在于找出产生偏差的原因,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或避免相同原因的再次发生或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3(预测:按照完成情况估计完成项目所需的总费用。4(纠偏: 当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成本出现了偏差,应当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偏差分析和预测的结果,采取适当的措施,以期达到使施工成本偏差尽可能小的目的。纠偏是施工成本控制中最具实质性的一步。只有通过纠偏,才能最终达到有效控制施工成本的目的。 5(检查:它是指对工程的进展进行跟踪和检查,及时了解工程进展状况以及纠偏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今后的工作积累经验。 (3)、施工成本的过程控制方法:1、人工费的控制:人工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的方法,将作业用工及零星用工按定额工日的一定比例综合确定用工数量与单价,通过 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免费下载深圳劳务合同下载模板免费劳务合同范本下载修理厂劳务合同下载厨师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进行控制。2、材料费的控制:材料费控制同样按照“量价分离”原则,控制材料用量和材料价格。(1、材料用量的控制:<1>、定额控制;<2>、指标控制;<3>、计量控制;<4>、包干控制。2、材料价格的控制:从价值角度看,材料物资的价值,约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60,,70,以上)3、施工机械使用费的控制:施工机械使用费主要由台班数量和台班单价两方面决定,为有效控制施工机械使用费支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1>(合理安排施工生产,加强设备租赁计划管理,减少因安排不当引起的设备闲置;<2>(加强机械设备的调度工作,尽量避免窝工,提高现场设备利用率;<3>(加强现场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因不正当使用造成机械设备的停置;<4>(做好机上人员与辅助生产人员的协调与配合,提高施工机械台班产量。4、施工分包费用的控制:项目经理部应在确定施工方案的初期就要确定需要分包的工程范围。决定分包范围的因素主要是施工项目的专业性和项目规模。对分包费用的控制,主要是要做好分包工程的询价、订立平等互利的分包含同、建立稳定的分包关系网络、加强施工验收和分包结算等工作。 (4)、赢得值(挣值)法:赢得值法的三个基本参数:1(已完工作预算费用;2(计划工作预算费用;3(已完工作实际费用; (5)、赢得值法的四个评价指标:1(费用偏差Cv(CostVariance):费用偏差(CV),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2、进度偏差Sv(ScheduleVariance):进度偏差(S,),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WP)一计划工作预算费用(,,WS);3(费用绩效指数(CPI):费用绩效指数(CPI)主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己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4(进度绩效指数(SPI):进度绩效指数(SPI)=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 (6)、偏差分析的方法:偏差分析可采用不同的方法,常用的有横道图法、表格法和曲线法。 (7)、偏差原因分析与纠偏措施:1(偏差分析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找出引起偏差的原因,从而有可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减少或避免相同原因的再次发生。2(纠偏措施:<1>、寻找新的、更好更省的、效率更高的设计方案;<2>、购买部分产品,而不是采用完全由自己生产的产品;<3>、重新选择供应商,但会产生供应风险,选择需要时间;<4>、改变实施过程;<5>、变更工程范围;<6>、索赔,例如向业主、承(分)包商、供应商索赔以弥补费用超支。 (8)、施工成本分析的依据:1、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主要是价值核算。2、业务核算:业务核算是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而建立的核算制度。3、统计核算:统计核算是利用会计核算资料和业务核算资料,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客观现状的大量数据,按统计方法加以系统整理,表明其规律性。 (9)、施工成本分析的基本方法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比率法等。(1(比较法:<1>、将实际指标与目标指标对比;<2>、本期实际指标与上期实际指标对比;<3>、与本行业平均水平、先进水平对比;2(因素分析法:<1>、确定分析对象,并计算出实际与目标数的差异;<2>、确定该指标是由哪几个因素组成的,并按其相互关系进行排序(排序规则是:先实物量,后价值量;先绝对值,后相对值);<3>、以目标数为基础,将各因素的目标数相乘,作为分析替代的基数;<4>、将各个因素的实际数按照上面的排列顺序进行替换计算,并将替换后的实际数保留下来;<5>、将每次替换计算所得的结果,与前一次的计算结果相比较,两者的差异即为该因素对成本的影响程度;<6>、各个因素的影响程度之和,应与分析对象的总差异相等。 3(差额计算法:差额计算法是因素分析法的一种简化形式,它利用各个因素的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差额来计算其对成本的影响程度。 4、比率法:比率法是指用两个以上的指标的比例进行分析的方法。它的基本特点是:先把对比分析的数值变成相对数,再观察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常用的比率法有以下几种。<1>、相关比率法<2>、构成比率法<3>、动态比率法。) (10)、综合成本的分析方法:1(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2(月(季)度成本分析;3(年度成本分析;4(竣工成本的综合分析。 五、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结算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如下: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 (2)、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工程变更价款确定的一般原则:1(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该费率计算变更工程费用。2(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和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3(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费率或价格。二、工程变更采用新费率或价格的情况:1(第一种情况:<1>、如果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2>、工程量的变化与该项工作规定的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的合同金额的0.01,;<3>、此工程量的变化直接造成该项工作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4>、此项工作不是合同中规定的“固定费率项目”。2(第二种情况:<1>、此工作是根据变更与调整的指示进行的;<2>、合同没有规定此项工作的费率或价格;<3>、由于该项工作与合同中的任何工作没有类似的性质或不在类似的条件下进行,故没有一个规定的费率或价格适用。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关于工程价款的调整,《建设工程工程师清单计价规范》有如下规定。1(在发、承包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发生变化,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工程造价调整文件,工种价款应当进行调整。2(若因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师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即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3(若因分部分项工程师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4、若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需要增加新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则: <1>、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2>、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有偏差,该偏差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产生影响,则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应在合同中约定。若合同未作约定,按以下原则办理:<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及对应的措施费均应予以调整。调整的方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索赔费用的组成:1(人工费;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4(分包费用;5(现场管理费;6(利息;7(总部(企业)管理费;8(利润。 (5)、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1、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2、总费用法:总费用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即为索赔金额,即: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一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3、修正的总费用法: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一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6)、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主要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即先预付部分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4(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实行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分段结算的工程,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分年度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 (7)、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按月结算方式:1、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2、工程预付款的扣回: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其性质是预支。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数额不断增加,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构件的用量逐渐减少,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抵扣的方式予以陆续扣回。3、工程进度款: 1(工程进度款的计算: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量的计量;二是单价的计算方法。 单价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决定。<1>、采用可调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 <2>、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4、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8)、建筑安装工租费用的动态结算办法:1、按实际价格结算法;2、按主材计算价差;3、工调价系数法;4、调值公式法。 三、 施工进度控制 一、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目标和任务 (1)、在项目的实施阶段,项目总进度不仅只是施工进度,它包括:1、设计前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2、设计工作进度;3、招标工作进度;4、施工前准备工作进度;5、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工作进度;6、工程物资采购工作进度;7、项目动用前的准备工作进度等。 (2)、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论证的核心工作是通过编制总进度纲要论证总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总进度纲要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实施的总体部署;2、总进度规划;3、各子系统进度规划;4、确定里程碑事件的计划进度目标;5、总进度目标实现的条件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3)、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的工作步骤如下:1、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2、进行项目结构分析;3、进行进度计划系统的 结构分析;4、确定项目的工作编码;5、编制各层(各级)进度计划;6、协调各层进度计划的关系和编制总进度计划;7、若所编制的总进度计划不符合项目的进度目标,则设法调整;8、若经过多次调整,进度目标无法实现,则报告项目决策者。 (4)、由于项目进度控制不同的需要和不同的用途,业主方和项目各参与方可以编制多个不同的建设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系统,如: 1、由多个相互关联的不同计划深度的进度计划组成的计划系统;2、由多个相互关联的不同计划功能的进度计划组成的计划系统; 3、由多个相互关联的不同项目参与方的进度计划组成的计划系统;4、由多个相互关联的不同计划周期的进度计划组成的计划系统。 (5)、由不同深度的计划构成的进度计划系统包括:1、总进度规划(计划);2、项目子系统进度规划(计划);3、项目子系统中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等。 (6)、由不同功能的计划构成的进度计划系统包括: 1、控制性进度规划(计划);2、指导性进度规划(计划);3、实施性(操作性)进度计划等。 (7)、由不同项目参与方的计划构成的进度计划系统包括:1、业主方编制的整个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2、设计进度计划;3、施工和设备安装进度计划; 4、采购和供货进度计划等。 (8)、由不同周期的计划构成的进度计划系统包括:1、5年建设进度计划;2、年度、季度、月度和旬计划等。 (9)、在建设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系统中各进度计划或各子系统进度计划编制和调整时必须注意其相互间的联系和协调,如: 1、总进度规划(计划)、项目子系统进度规划(计划)与项目子系统中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之间的联系和协调; 2、控制性进度规划(计划)、指导性进度规划(计划)与实施性(操作性)进度计划之间的联系和协调; 3、业主方编制的整个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设计方编制的进度计划、施工和设备安装方编制的进度计划与采购和供货方编制的进度计划之间的联系和协调等。 (10)、建设项目是在动态条件下实施的,进度控制也就必须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它由下列环节组成:1、进度目标的分析和论证,以论证进度目标是否合理,目标有否可能实现。如果经过科学的论证,目标不可能实现,则必须调整目标;2、在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进度计划;3、定期跟踪检查所编制的进度计执行情况,若其执行有偏差,则采取纠偏措施,并视必要调整进度计划。 二、 施工方进度计划的类型及其作用 (1)、施工方所编制的与施工进度有关的计划包括施工企业的施工生产计划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企业的施工生产计划,属企业计划的范畴它以整个施工企业为系统,根据施工任务量、企业经营的需求和资源利用的可能性等,合理安排计划周期内的施工生产活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属工程项目管理的范畴,它以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为系统,依据企业的施工生产计划的总体安排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要求,以及施工的条件和资源利用的可能性,合理安排一个项目施工的进度。 (3)、施工企业的施工生产计划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虽属两个不同系统的计划,但是,两者是紧密相关的。前者针对整个企业,而后者则针对一个具体工程项目,计划的编制有一个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往复多次的协调过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若从计划的功能划分,可分为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指导性施工进度计划和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 (4)、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计划的编制,以对施工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施工进度目标进行再论证,并对进度目标进行分解,确定施工的总体部署,并确定为实现进度目标的里程碑事件的进度(或称其为控制节点的进度目标),作为进度控制的依据。 (5)、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是整个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和指挥施工的依据。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的主要作用如下:1(论证施工总进度目标;2(施工总进度目标的分解,确定里程碑事件的进度目标;3(是编制实施性进度计划的依据;4(是编制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各种进度计划的依据或参考依据;5(是施工进度动态控制的依据。 (6)、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的主要作用如下:1、确定施工作业的具体安排;2、确定(或据此可计算)一个月度或旬的人工需求(工种和相应的数量);3、确定(或据此可计算)一个月度或旬的施工机械的需求(机械名称和数量);4、确定(或据此可计算)一个月度或旬的建筑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和辅助材料等)的需求(建筑材料的名称和数量);5、确定(或据此可计算)一个月度或旬的资金的需求等。 三、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 (1)、横道图计划表中的进度线(横道)与时间坐标相对应,这种表达方式较直观,易看懂计划编翎的意图。但是,横道图进度计划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如:1、工序(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可以设法表达,但不易表达清楚;2、适用于手工编制计划;3、没有通过严谨的进度计划时间参数计算,不能确定计划的关键工作、关键路线与时差;4、计划调整只能用手工方式进行,其工作量较大;5、难以适应大的进度计划系统。 (2)、国际上,工程网络计划有许多名称,如CPM、PERT、CPA、MPM等。工程网络计划的类型有如下几种不同的划分方法。 1(工程网络计划按工作持续时间的特点划分为:<1>、肯定型问题的网络计划;<2>、非肯定问题的网络计划;<3>、随机网络计划等。2(工程网络计划按工作和事件在网络图中的表示方法划分为:<1>、事件网络;<2>、工作网络。3(工程网络计划按计划平面 的个数划分为:<1>、单平面网络计划;<2>、多平面网络计划。美国较多使用双代号网络计划,欧洲则较多使用单代号搭接网络计划。我国《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JGJ/T121-99)推荐常用的工程网络计划类型包括:1(双代号网络计划;2(单代号网络计划; 3(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4(单代号搭接网络计划。 (3)、当计算工期不能满足要求工期时,可通过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以满足工期要求。在选择缩短持续时间的关键工作时,宜考虑下述因素:1、缩短持续时间对质量和安全影响不大的工作;2、有充足备用资源的工作;3、 缩短持续时间所需增加的费用最少的工作等。 四、 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任务和措施 (1)、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环节包括:1、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关的资源需求计划;2、组织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3、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2)、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的内容包括:1、检查工程量的完成情况;2、检查工作时间的执行情况;3、检查资源使用及进度保证的情况;4、前一次进度计划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3)、施工方进度控制的措施主要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和技术措施。 (4)、施工方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如下。1(正如前述,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为实现项目的进度目标,应充分重视健全项目管理的组织体系。2(在项目组织结构中应有专门的工作部门和符合进度控制岗位资格的专人负责进度控制工作。3(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环节包括进度目标的分析和论证、编制进度计划、定期跟踪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采取纠偏措施以及调整进度计划。这些工作任务和相应的管理职能应在项目管理组织设计的任务分工表和管理职能分工表中标示并落实。4(应编制施工进度控制的工作流程。5(进度控制工作包含了大量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而会议是组织和协调的重要手段,应进行有关进度控制会议的组织设计。 (5)、施工进度控制在管理观念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缺乏进度计划系统的观念;2、缺乏动态控制的观念;3、缺乏进度计划多方案比较和选优的观念。 (6)、施工方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如下。1(施工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涉及管理的思想、管理的方法、管理的手段、承发包模式、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等。2(用工程网络计划的方法编制进度计划必须很严谨地分析和考虑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通过工程网络的计算可发现关键工作和关键路线,也可知道非关键工作可使用的时差,工程网络计划的方法有利于实现进度控制的科学化。3(承发包模式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工程实施的组织和协调。4(为实现进度目标,不但应进行进度控制,还应注意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风险,并在分析的基础上采取风险管理措施,以减少进度失控的风险量。5(应重视信息技术进进度控制中应用。 四、 施工质量控制 一、 施工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础知识 (1)、施工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1(质量与施工质量的概念,我国国家标准GB/T19000,2000中关于质量的定义是:一组固有性满足要求的程度。施工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顾客)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包括在安全、使用功能、耐久性、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示和隐含需要能力的特性综合。2(质量管理与施工质量管理的概念,我国国家标准GB/T19000,2000中关于质量管理的定义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施工质量管理是指导和控制工程项目组织关于质量的相互协调的活动。3(质量控制与施工质量控制的概念。 (2)、施工质量管理的特点是由工程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施工生产的特点决定的,施工质量控制必须考虑和适应这些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1(工程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施工生产的特点:<1>、施工的一次性;<2>、工程的固定性和施工生产的流动性;<3>、产品的单件性;<4>、工程的体形庞大;<5>、生产的预约性。2(施工质量控制的特点:<1>、控制因素多;<2>、控制难度大;<3>、过程控制要求高;<4>、终检局限大。 (3)、施工质量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及环境”等五大方面。1(人的因素。是指直接参与施工的决策者、管理者和作业者。2(材料的因素。材料包括工程材料和施工用料,又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等。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 3(机械的因素。包括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和种类施工工器具。4(方法的因素。包括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艺、工法和施工技术措施等。5(环境的因素。主要包括现场自然环境因素、施工质量管理环境因素和施工作业环境因素。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多变和不确定性的特点。 二、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1)、质量保证体系的概念:(质量保证体系是为使人们确信某产品或某项服务能满足给定的质量要求所必需的全部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质量保证体系是企业内部的一种管理手段,在合同环境中,质量保证体系是施工单位取得建设单位信任的手段。) (2)、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1>(项目施工质量目标。必须明确并符合质量总目标的要求。项目质量目标的分解主要从时间角度和空间角度展开。<2>(项目施工质量计划。应根据企业的质量手册和项目质量目标来编制。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可以按内容分为质量王作计划和质量成本计划。<3>(思想保证体系。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观点和方法,使全体人员真正树立起强烈的质量 意识。<4>(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各级组织,分工负责,做到以预防为主,预防与检查相结合,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权限、互相协调和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5>(工作保证体系。通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进行质量控制。)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应以质量计划为主线,以过程管理为重心,按照PDCA循环的原理,通过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理的步骤展开控制。 (4)、1、质量管理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八项原则。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构成:由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和质量记录等构成。 (5)、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构成:由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和质量记录等构成。 (6)、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运行。 (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与监督:认证应按申请、审核、审批与注册发证等程序进行。获准认证后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企业通报、监督检查、认证注销、认证暂停、认证撤消、复评及重新换证等。 三、 施工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1)、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环节:施工质量控制应贯彻全面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思想,运用动态控制原理,进行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2)、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1(共同性依据 指适用于施工阶段、且与质量管理有关的通用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必须遵守的基本条件。2(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 指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质量控制对象制定的专门技术法规文件。 (3)、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内容和方法:1(质量文件审核2(现场质量检查(<1>、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是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的重要手段。<2>、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主要有目测法、实测法和试验法等。目测法其手段可概括为“看、摸、敲、照”四个字。实测法其手段可概括为“靠、量、吊、套”四个字。试验法主要包括理化试验和无损试验。) (4)、施工质量控制的准备工作:1(工程项目划分: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角度来说,项目划分的要求如下:<1>、工程项目应逐级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2>、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5>、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一般室外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和室外安装工程。2(技术准备的质量控制:技术准备是指在正式开展施工作业活动前进行的技术准备工作。这类工作内容繁多,主要在室内进行。技术准备的质量控制,包括对技术准备工作成果的复核审查,检查这些成果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堆积的要求和对施工质量的保证程度;制订施工质量控制计划,设置质量控制点,明确着急部位的质量管理点,等等。 (5)、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1(工程定位和标高基准的控制;2(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 (6)、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好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关:1(采购订货关2(进场检验关3(存储和使用关 (7)、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就是要使施工机械设备的类型、性能、参数等与施工现场的实际条件、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等因素相匹配,符合施工生产的实际要求。其质量控制主要从机械设备的选型、主要性能参数指标的确定和使用操作要求等方面进行。 (8)、掌握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1、技术交底(做好技术交底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技术交底的内容主要包括:任务范围、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可能出现意外的措施及应急方案,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成品保护要求等。)2、测量控制(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进行施工测量复核工作,这是施工单位应履行的技术工作职责,其复核结果应报送监理工程师复验确认后,方能进行后续相关工序的施工。常见的施工测量复核有:<1>(工业建筑测量复核<2>(民用建筑的测量复核<3>(高层建筑测量复核<4>(管线工程测量复核)3、计量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计量工作,包括施工生产时的投料计量、施工测量、监测计量以及对项目、产品或过程的测试、检验、分析计量等。其主要任务是统一计量单位制度,组织量值传递,保证量值统一。计量控制的工作重点是:建立计量管理部门和配置计量人员,建立健全和完善计量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有效控制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和检验;监督计量过程的实施,保证计量的准确。)4、工序施工质量控制(工序的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只有严格控制工序质量,才能确保施工项目的实体质量。工序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工序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和工序施工效果质量控制。<1>(工序施工条件控制:控制的手段主要有:检查、测试、试验、跟踪监督等。控制的依据主要是:设计质量标准、材料质量标准、机械设备技术性能标准、施工工艺标准以及操作规程等。<2>(工序施工效果控制: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规定,下列工程质量必须进行现场质量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1)、地基基础工程;2)、主体结构工程;3)、建筑幕墙工程;4)、钢结构及管道工程)5、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特 殊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1>(选择质量控制点的原则<2>(质量控制点重点控制的对象:1)、人的行为。2)、材料的质量与性能。3)、施工方法与关键操作。4)、施工技术参数。5)、技术间歇。6)、施工顺序。7)、易发生或常见的质量通病。8)、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的应用。9)、产品质量不稳定和不合格率较高的工序应列为重点,认真分析、严格控制。10)、特殊地基或特种结构。<3>(特殊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6、成品保护的控制(成品保护的措施一般有防护、包裹、覆盖、封闭等几种方法。) (9)、竣工验收的方法: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质量合格的条件有两个方面:资料检查合格、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合格。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若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5(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1>、经返工重做或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6(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10)、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施工未被打过制成晰全面检验,是从终端把关方面进行质量控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1(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依据: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依据主要包括: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竣工验收的文件和规定;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设备技术 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有关的协作配合协议书;等等。 2(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要求3(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程序: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通常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初步验收(预验收)和正式验收。4(《竣工验收鉴定证书》的内容。 四、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概念:1(质量不合格 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安全性方面)要求,称为质量缺陷。2(质量问题 凡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3(质量事故 凡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称为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1(按事故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划分:<1>、一般质量事故 指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或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2>、严重质量事故 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或事故性质恶劣或造咸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 指工程倒塌或报废;或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4>、特别重大事故 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情况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2(按事故故责任分类:<1>、指导责任事故;<2>、操作责任事故。3(按质量事故按产生的原因分类:<1>、技术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2>、管理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 (4)、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4(相关的建设法规。 (5)、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1(事故调查;2(事故原因分析;3(制定事故处理方案;4(事故处理;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6)、施工质量事故的基本要求:1(质量事故的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2(重视消除造成事故的原因,注意综合治理;3(正确确定处理的范围和正确选择处理的时间和方法;4(事故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复查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5(确保事故处理期间的安全。 (7)、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修补处理、加固处理、返工处理、限制使用、不作处理以及报废处理。 五、 施工质量的政府监督 (1)、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划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1、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2、监督的基本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监督的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即质量监督机构的强制监督;4、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5、监督的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3)、政府质量监督的性质与权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有以下执法权限:1、接受政府委托,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有权对建设工程参与各方行为进行检查。2、有权对工程质量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有权对差劣工程采取开具质量整改单及局部停工通知单等行政措施。3、接受政府委托,有权对建设参与各方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4、收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设。 (4)、政府质量监督的职能: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3、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5)、施工质量政府监督的实施:受理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机构接受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手续,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签发有关质量监督文件。建设单位凭工程质量监督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6)、开工前的质量监督: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机构首先在施工现场召开由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代表参加的监督会议,公布监督方案,提出监督要求,并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检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各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包括组织机构、质量控制方案、措施及质量责任制等制度。2、审查参与建设各方的工程经营资质证书和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3、审查按建设程序规定的开工前必须办理的各项建设行政手续是否齐全完备。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等文件以及审批手续。5、检查的结果记录保存。 (7)、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1、监督机构按照监督方案对工程项目全进程施工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2、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结构主要部位除进行常规检查外,在分部工程验收时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将施工、设计、监理、建设方分别签字的质量验收证明在验收后三天内报监督机构备案。3、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进行查处。 (8)、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督:主要是按规定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进行监督:1、竣工验收前,就在质量监督检查中提出的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了解其整改的情况。2、竣工验收时,参加竣工验收的会议,对验收的程序及验收的过程进行监督。3、编制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五天内提交到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向备案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按单位工程建立。要求归档及时,资料记录等种类文件方便,经监督机构负责本签字后归档,按规定年限保存。 五、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一、 施工安全管理 (1)、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概述: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是一个动态的、自我调整和完善的管理系统。1(建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2(建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原则:<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确保工程施工劳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必须适用于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控制。<3>、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和国际劳工组织(ILO)167号公约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程的要求。 <4>、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结合各项目的实际加以充实,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5>、企业应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指导、帮助项目经理部建立和实施安全管理体系。 (2)、施工安全保证体系:1(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含义(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目标,主要是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和轻伤事故,杜绝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确保施工中劳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能否达到这一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目标,关键问题是需要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来保证。)2(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构成(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包括五个体系:组织、制度、技术、投入、信息。制度保证体系由岗位管理、措施管理、投入和物资管理以及日常管理组成。施工安全技术保证由专项工程、专项技术、专项管理、专项治理类别构成构成。) (3)、施工安全管理的任务:一、设置施工安全管理机构:1(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公司应设置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机构,并根据企业的施工规模及职工人数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项目经理部是施工现场第一线管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设置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工长及各工程班组长组成。3(施工班组案例管理。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计划: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资源,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安全管理计划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3、施工安全管理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奖惩制度。4、施工安全管理计划的制定,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5、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除制定项目总体案例技术保证计划外,还必须制定单 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6、对高空作业、井下作业、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基础开挖、爆破作业、脚手架上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特种机械作业等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以及从事电气、压力容器、起重机、金属焊接、井下瓦斯检验、机动车和船舶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作业,应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身体状况进行合格审查。7、施工平面图设计是施工安全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满足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8、实行总分包的项目,分包项目安全计划应纳入总包项目安全计划,分包人应服从总承包人的管理。三、施工安全管理控制:1(施工安全管理控制对象:主要以施工活动中的人力、物力和环境为对象。2(抓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控制伤亡事故:在项目施工中,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是整个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3(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控制:<1>、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六杜绝、三消灭、二控制、一创建。<2>、施工安全目标管理控制的程序,提出目标?控制措施?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改进措施?考核评价?奖罚。 (4)、施工安全管理策划的原则:1、预防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2、全过程性。必须覆盖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和全部内容。3、科学性。4、可操作性和针对性。5、动态控制。6、持续改进。7、实效的最优化。 (5)、施工安全管理策划的基本内容:1(安全策划的依据:<1>、国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2>、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其他依据。2(工程概述3(工程及场地布置4(施工过程中危险因素的分析5(主要安全防范措施6(预期效果评价7(安全措施经费 (6)、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策划:1(安全目标2(管理目标:<1>、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的目标(不应低于95%);<2>、扬尘、噪声、职业危害作业点合格率(应为100%);<3>、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当地省(市)级文明安全工地。3(工作目标:<1>、施工现场实现全员案例教育,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操作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率100%;<2>、按期开展安全检查尘埃,隐患整改达到“五定”要求,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3>、必须把好安全生产的“七关”要求,即:教育关、措施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验收关、检查关;<4>、认真开展重大安全活动和施工项目的日常安全活动;<5>、安全生产达标合格率100%,优良率80%以上。 (7)、施工安全管理实施:一、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的基本要求。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管理。三、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2(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现场大门和围挡设置2(现场封闭管理3(施工场地布置4(现场材料、工具堆放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布置6(施工现场防火布置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布置8(施工现场生活设施布置9(施工现场综合治理。五、施工安全检查:1(施工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措施、查隐患、查安全防护、查劳保用品使用、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整改、查伤亡事故处理等。2(施工安全检查的方式3(施工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 (8)、施工安全的政府监督:1(施工安全的政府监督管理形式: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多种形式,可以事前监督,也可以事后监督;可以运用行政手段监督,也可以运用法律、经济手段监督。2(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类型3(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机制。 二、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体系的结构系统,采用的是PDCA动态循环、不断上升的螺旋式管理运行模式,其形式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相同。 (2)、事故通常包含的含义:1、事故是意外的,它出乎人们的意料,不希望看到的事情;2、事件是引发事故,或可能引发事故的情况,主要是指活动、过程本身的情况,其结果尚不确定,若造成不良结果则形成事故,若侥幸未造成事故也应引起注意;3、事故涵盖的范围是:死亡、疾病、工伤事故;设备、设施破坏事故;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 (3)、安全事故伤害程度分类:1、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工日;3、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工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计算出来的。 (4)、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分类: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原则:施工项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实施“四不放过”的原则。1、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2、事故责任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3、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4、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6)、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7)、事故调查: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会同企业工会、安全管理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 调查。2、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3、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8)、事故处理:1、施工单位的事故处理:<1>、事故现场处理;<2>、事故登记;<3>、事故分析记录;<4>、要坚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若当月无事故也要报空表。2、建设主管部门的事故处理。 (9)、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还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其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2、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3、迟报或者漏报事故;4、谎报或者瞒报事故;5、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6、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7、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8、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9、事故发生后逃匿;10、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11、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12、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13、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10)、法律责任:1、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上述1-3条违法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上述4-9条违法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10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上述1、3、4、8、10条违法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上述11、12条违法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1)、环境保护的目的、原则和内容:1(环境保护的目的:<1>、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从而保护人们的身心健康,防止人体在环境污染影响下产生遗传突变和退化。<2>、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减少或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维护生物资源的生产能力,使之得以恢复。2(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3>、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4>、环境经济责任原则,即污染者付费的原则。3(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1>、预防和治理由生产和生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污染;<2>、防止由建设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4>、其他。 (12)、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1、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2、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3、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4、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 (13)、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措施: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3、使用密封式的圆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六、 施工合同管理 一、 施工承发包的模式 (1)、常见的施工任务委托模式主要有如下几种:1(发包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视需要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2(发包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发包方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3(发包方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而平行委托多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2)、施工平行承发包的含义:施工平行承发包,又称为分别承发包,是指发包方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项目进展情况和控制的要求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按照一定的原则分解,将其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平行承发包的一般工作程序为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招投标?施工?完工验收。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在选择施工承包单位时通常根据施工图进行施工招标,即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每个施工承包合同都可以实行总价合同。 (3)、施工平行承发包的特点:1(费用控制:<1>、对每一部分工程施工任务的发包,都以施工图设计为基础,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较有依据,工程的不确定性程度降低了,对合同双方的风险也相对降低了;<2>、每一部分工程的施工,发包人都可以通过招标选择最好的施工单位承包,对降低工程造价有利;<3>、对业主来说,要等最后一份合同签订后才知道整个工程的总造价,对投资的早期控制不利。2(进度控制:<1>、某一部分施工图完成后,即可开始这部分工程的招标,开工日期提前,可以边设计边施工, 缩短建设周期;<2>、由于要进行多次招标,业主用于招标的时间较多。<3>、工程总进度计划和控制由业主负责;由不同单位承包的各部分工程之间的进度计划及其实施的协调由业主负责(业主直接抓各个施工单位似乎控制力度大,但矛盾集中,业主的管理风险大)。3(质量控制:<1>、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对业主的质量控制有利;<2>、合同交界面比较多,应非常重视各合同之间界面的定义,否则对质量控制不利。4(合同管理:<1>、业主要负责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2>、业主在每个合同中才会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签订的合同越多,业主的责任和义务就越多。<3>、业主要负责对多个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5(组织与协调:<1>、业主直接控制所有工程的发包,可决定所有工程的承包商的选择;<2>、业主要负责对所有承包商的管理及组织协调,承担类似于总承包管理的角色,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3>、业主方可能需要配备较多的人力和精力进行管理,管理成本高。 (4)、施工平行承发包的应用:1、当项目规模很大,不可能选择一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管理,也没有一个施工单位能够进行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管理;2、由于项目建设的时间要求紧迫,业主急于开工,来不及等所有的施工图全部出齐,只有边设计、边施工;3、业主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应对多家施工单位;4、将工程分解发包,业主可以尽可能多地照顾各种关系„„(对施工任务的平行发包,发包方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结构进行分解发包,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施工的不同专业系统进行分解发包。) (5)、一、施工总承包的含义: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务。经发包人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施工总承包的一般工作程度为: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总承包的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在通过招标选择承包人时通常以施工图设计为依据,即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施工总承包合同一般实行总价合同。 (6)、施工总承包的特点:1(费用控制:<1>、在通过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时,一般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2>、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3>、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则可能发生索赔。2(进度控制:一般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开工日期较迟,建设周期势必较长,对进度控制不利。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应用。3(质量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业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4(合同管理: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商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有利。5(组织与协调: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比较有利。(总之,与平行承发包模式相比,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业主的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了,组织和协调工作量也大大减小,协调比较容易。但建设周期可能比较长,对进度控制不利。) (7)、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比较:1(工作开展程序不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一般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对许多大型工程项目来说,要等到设计图纸全部出齐后再进行工程招标,显然是很困难的。而如果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换句话说,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投标可以提前到项目尚处于设计阶段进行。另外,工程实体可以化整为零,分别进行分包单位的招标,即每完成一部分工程的施工图就招标一部分,从而使该部分工程的施工提前到整个项目设计阶段尚未完全结束之前进行。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2(合同关系不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3(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认可: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中,如果业主同意将某几个部分的工程进行分包,施工分包往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由业主认可;而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中,所有分包单位的选择都是由业主决策的。4(对分包单位的付款:可以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也可以由业主直接支付。5(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合同价格: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通常是按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一定百分比计取,也可以确定一个总价),而不需要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这也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可以不依赖于施工图纸出齐的原因之一。 分包合同价,由于是在该部分施工图出齐后再进行分包的招标,因此应该采用实价(单价或总价合同)。由此可以看出,施工总承包字处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具有以下优点:<1>、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某一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以后,再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施工招标,确定该部分工程的合同价,因此整个项目的合同价,因此整个项目的合同总额的确定较有依据;<2>、所有分包合同和分供合同的发包,都通过招标获得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对业主方节约投资有利;<3>、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只收取总包管理费,不赚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差价;<4>、每完成一部分施工图设计,就可以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施工招标,可以边设计边施工,可以提前开工,缩短建设周期,有利于进度控制。 (8)、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1(费用控制:<1>、某一部分工程的施工图完成后,由业主单独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2>、每一部分工程的施工,发包的都可以通过招标选择最好的施工单位承包,获得最低的报价,对降低工程造价有利;<3>、在进行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时,只确定总承包管理费,没有合同总造价,是业主承担的风险之一;<4>、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方与分包人直接签约,加大了业主方的风险。2(进度控制: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不依赖于施工图设计,可以提前到初步设计阶段进行。而对分包单位的招标依据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图,与施工总 承包模式相比也可以提前,从而可以提前开工,缩短建设周期。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控制和协调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而项目总进度计划的编制、控制和协调,以及设计施工、供货之间的进度计划协调由业主负责。3(质量控制:<1>、对分包人的质量控制主要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2>、对分包单位来说,也有来自其他分包单位的横向控制,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3>、各分包合同交界面的定义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减轻了业主方的工作量。4(合同管理: 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含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对分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又可分为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直接支付两种形式,前者对于加大总包管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力度更有利。5(组织与协调: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对所有分包人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大大减轻业主的工作。这是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出发点。与分包单位的合同一般由业主签订,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力度。 二、 施工承包与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 (1)、发包人责任: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3、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授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4、治安保卫的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5、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2)、发包人义务: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8、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 (4)、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合同商定或确定。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10、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5)、承包人的其他责任和义务:1、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2、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3、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6)、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1(进度计划:<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己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0.1 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监理人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2(开工日期与工期: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 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3、工期调整:<1>、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5)、提供图纸延误;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4>、工期提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应奖金。4(暂停施工:<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因下列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3)、承包人擅自暂停施工;4)、承包人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5)、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1)、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2)、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发生暂停施工的紧急情况,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书面请求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暂停施工请求。<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1)、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2)、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5>、暂停施工持续56 天以上:1)、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56 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2.1 款的情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第15.1(l)项(即变更)的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违约,应按第22.2 款(即发包人违约)的规定办理。2)、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 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22.1 款的规定(即承包人违约)办理。 (7)、质量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1(承包人的质量管理;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3(监理人的质量检查;4(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5(清除不合格工程;6(试验和检验; (8)、费用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1(预付款2(工程进度付款3(质量保证金4(竣工结算5(最终结清 (9)、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的含义:竣工验收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中请报告:<1>、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己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2>、己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3>、己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3(验收: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中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中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己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 程验收。<3>、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限期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证书。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复查达到要求的,经发包人同意后,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4>、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作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作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中请报告。<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6>、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 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4(单位工程验收: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己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己签发单位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全部工程竣上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5(施工期运行: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己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18.4 款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6(试运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7(竣工清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施工队伍的撤离: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56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 (10)、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2(缺陷责任:<1>、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己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2>、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己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己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3>、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经查明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经查验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4>、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所需费用和利润的承担,根据缺陷和(或)损坏原因处理。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4(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承包人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5(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在缺陷责任期,包括根据合同规定延长的期限终止后14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6(保修责任: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11)、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2(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h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h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3(承包人的工作:<1>、向分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12)、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1(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2(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3(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4(分包人的工作:<1>、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4>、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 分包人方可执行;<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3)、合同价款及支付:1(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可以采用以下三种中的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1>、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2(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3(合同价款的支付:<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2>、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5>、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d内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在发包人不拖延工程价款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从第29d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4)、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动。 (15)、一、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程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归纳如下: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2(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1>、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2>、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3>、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资料;<4>、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6(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6)、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归纳如下:1(对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3(自觉接受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4(劳务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5(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7)、保险: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3(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8)、劳务报酬:1(劳务报酬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任何一种:<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2(劳务报酬,可以采用固定价格或变动价格。采用固定价格,则除合同约定或法律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以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3(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一定百分比时,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9)、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承包人,由承包人确认。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承包人,由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0)、劳务报酬最终支付:1(全部工作完成,经承包人认可后14d内,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2(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d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d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3(劳务分包人和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约定处理。 (21)、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1(标的:主要包括购销物资的名称(注明牌号、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等。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应该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应该符合以产品采用标准、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约定质量标准的一般原则是:?按颁布的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圄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则按照部颁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为依据时,可按照企业标准执行;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采购方有特殊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2(数量:合同中应该明确所采用的计量方法,并明确计量单位。要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或者按照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执行。对于某些建筑材料,还应在合同中写明交货数量的正负尾数差、合理磅差和运输途中的自然损耗的规定及计算方法。3(包装:包括包装的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包装标准是指产品包装的类型、规格、容量以及标记等。产品或者其包装标识应该符合要求,如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包装物一般应由建筑材料的供方负责供应,并且一般不得另外向需方收取包装费。包装物回收可以采用押金回收或折价回收两种形式之一。4(交付及运输方式:交付方式可以是需方到约定地点提货或供方负责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两大类。如果是由供方负责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要确定运输方式,可以选择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及海上运输等,一般由需方在签订合同时提出要求,供方代办发运,运费由需方负担。5(验收:合同中应该明确货物的验收依据和验收方式。验收依据包括:<1>、采购合同;<2>、供货方提供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单及其他有关凭证;<3>、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4>、产品合格证、检验单;<5>、图纸、样品和其他技术证明文件;<6>、双方当事人封存的样品。验收方式有驻厂验收、提运验收、接运验收和人库验收等方式。6(交货期限:应明确具体的交货时间。如果分批交货,要注明各个批次的交货时间。交货日期的确定可以按照下列方式:<1>、供方负责送货的,以需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2>、需方提货的,以供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3>、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不是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7(价格:<1>、有国家定价的材料,应按国家定价执行;<2>、按规定应由国家定价的但国家尚无定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报请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8(结算:合同中应明确结算的时间、方式和手续。首先应明确是验单付款还是验货付款。结算方式可以是现金支付、转账结算或异地托收承付。现金支付适用于成交货物数量少且金额小的合同;转账结算适用于同城市或同地区内的结算;异地托收承付适用于合同双方不在同一城市的结算方式。9(违约责任: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准确履行合同义务时,都可以以违约金的形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违约金的比例,并在合同条款内明确。<1>、供方的违约行为可能包括不能按期供货、不能供货、供应的货物有质量缺陷或数量不足等。如有违约,应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需方的违约行为可能包括不按合同要求接受货物、逾期付款或拒绝付款等,应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设备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成套设备供应合同的一般条款可参照建筑材料供应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产品(设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技术标准或技术性能指标;数量和计量单位;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交货单位、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提货单位、交(提)货期限;验收方式;产品价格;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个方面。1(设备价格与支付:设备采购合同通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交货期内价格不进行调整。应该明确合同价格所包括的设备名称、套数,以及是否包括附件、配件、工具和损耗品的费用,是否包括调试、保修服务的费用等。合同价内应该包括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费用。合同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三次:<1>、设备制造前,采购方支付设备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2>、供货方按照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采购方支付该批设备价的80,;<3>、剩余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保证期满,采购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支付。2(设备数量:明确设备名称、套数、随主机的辅机、附件、易损耗备用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应于合同中列出详细清单。3(技术标准:应注明设备系统的主要技术性能,以及各部分设备的主要技术标准和技术性能。4(现场服务:合同可以约定设备安装工作由供货方负责还是采购方负责。如果由采购方负责,可以要求供货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现场服务等内容可能包括:供方派必要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向安装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指导安装和调试,处理设备的质量问题,参加试车和验收试验等。在合同中应明确服务内容,对现场技术人员在现场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及费用等做出明确规定。5(验收和保修:成套设备安装后一般应进行试车调试,双方应该共同参加启动试车的检验工作。合同中应明确成套设备的验收办法以及是否保修、保修期限、费用负担等。 三、 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可以按照不同的方法加以分类,按照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 (2)、当施工发包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一时尚不能十分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则可以采用单价合同形式。 (3)、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4)、总价合同的合义: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失误导致投标价计算错误,合同总价格也不予调整。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 (5)、固定总价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双方结算比较简单,但是由于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报价中不可避免地要增加一笔较高的不可预见风险费。承包商的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价格风险,二是工作量风险。价格风险有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物价和人工费上涨等;工作量风险有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范围不确定、工程变更或者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等。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 (6)、变动总价合同:变动总价合同又称为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合同双方可约定,在以下条件下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在工程施工承包招标时,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项目一般实行固定总价合同,通常不考虑价格调整问题,以签订合同时的单价和总价为准,物价上涨的风险全部由承包商承担。但是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上的工程项目,则应考虑下列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化问题:1、劳务工资以及材料费用的上涨;2、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运输费、燃料费、电力等价格的变化;3、外汇汇率的不稳定;4、国家或者省、市立法的改变引起的工程费用的上涨。 (7)、总价合同的特点和应用:一般是在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任务和范围比较明确,业主的目标、要求和条件都清楚的情况下才采用总价合同。总价合同的特点是:1、发包单位可以在报价竞争状态下确定项目的总造价,可以较早确定或者预测工程成本;2、业主的风险较小,承包人将承担较多的风险;3、评标时易于迅速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4、在施工进度上能极大地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5、发包单位能更容易、更有把握地对项目进行控制;6、必须完整而明确地规定承包人的工作;7、必须将设计和施工方面的变化控制在最小限度内。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也按总价结算。 (8)、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成本加酬金合同通常用于如下情况: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或者尽管可以确定工程技术和结构方案,但是不可能进行竞争性的招标活动并以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的形式确定承包商,如研究开发性质的工程项目;2、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 (9)、对业主而言,这种合同形式也有一定优点,如:1、可以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而不必等待所有施工图完成才开始招标和施工;2、可以减少承包商的对立情绪,承包商对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条件的反应会比较积极和快捷;3、可以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改进或弥补设计中的不足;4、业主可以根据自身力量和需要,较深人地介人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5、也可以通过确定最大保证价格约束工程成本不超过某一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10)、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3、成本加奖金合同;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11)、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用:1、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如何向承包商支付酬金的条款,包括支付时间和金额百分比。如果发生变更和其他变化,酬金支付如何调整。2、应该列出工程费用清单,要规定一套详细的工程现场有关的数据记录、信息存储甚至记账的格式和方法,以便对工地实际发生的人工、机械和材料消耗等数据认真而及时地记录。应该保留有关工程实际成本的发票或付款的账单、表明款额已经支付的记录或证明等,以便业主进行审核和结算。 四、 施工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 (1)、对合同执行者而言,应该掌握合同跟踪的以下方面。1(合同跟踪的依据:合同跟踪的重要依据是合同以及依据合同而编制的各种计划文件;其次还要依据各种实际工程文件如原始记录、报表、验收报告等;另外,还要依据管理人员对现场情况的直观了解,如现场巡视、交谈、会议、质量检查等。2(合同跟踪的对象:<1>、承包的任务:1)、工程施工的质量,包括材料、构件、制 品和设备等的质量,以及施工或安装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等等;2)、工程进度,是否在预定期限内施工,工期有无延长,延长的原因是什么,等等;3)、工程数量,是否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有无合同规定以外的施工任务,等等;4)、成本的增加和减少。<2>、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可以将工程施工任务分解交由不同的工程小组或发包给专业分包完成,工程承包人必须对这些工程小组或分包人及其所负责的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保证工程总体质量和进度。对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总承包商负有协调和管理的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所以专业分包人的工作和负责的工程必须纳人总承包工程的计划和控制中,防止因分包人工程管理失误而影响全局。<3>、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1)业主是否及时、完整地提供了工程施工的实施条件,如场地、图纸、资料等;2)业主和工程师是否及时给予了指令、答复和确认等;3)业主是否及时并足额地支付了应付的工程款项。 (2)、合同实施的偏差分析:合同实施偏差分析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通过对合同执行实际情况与实施计划的对比分析,不仅可以发现合同实施的偏差,而且可以探索引起差异的原因。原因分析可以采用鱼刺图、因果关系分析图(表)、成本量差、价差、效率差分析等方法定性或定量地进行。2(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即分析产生合同偏差的原因是由谁引起的,应该由谁承担责任。责任分析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按合同规定落实双方的责任。3(合同实施趋势分析:针对合同实施偏差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措施,应分析在不同措施下合同执行的结果与趋势,包括:<1>、最终的工程状况,包括总工期的延误、总成本的超支、质量标准、所能达到的生产能力(或功能要求)等;<2>、承包商将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如被罚款、被清算,甚至被起诉,对承包商资信、企业形象、经营战略的影响等;<3>、最终工程经济效益(利润〉水平。 (3)、合同实施偏差处理:根据合同实施偏差分析的结果,承包商应该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调整措施可以分为:1、组织措施,如增加人员投人,调整人员安排,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等;2、技术措施,如变更技术方案,采用新的高效率的施工方案等; 3、经济措施,如增加投入,采取经济激励措施等;4、合同措施,如进行合同变更,签订附加协议,采取索赔手段等。 (4)、工程变更一般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做出的变更。工程变更属于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主要是由于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合同变更的管理也主要是进行工程变更的管理。 (5)、工程变更的原因:1、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的新要求。如业主有新的意图,业主修改项目计划、削减项目预算等。2、由于设计人员、监理方人员、承包商事先没有很好地理解业主的意图,或设计的错误,导致图纸修改。3、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变更。4、由于产生新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或由于业主指令及业主责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改变。5、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如国家计划变化、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等。6、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6)、变更范围和内容: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7)、工程变更的程序:1(变更的提出;2(变更指示。 (8)、估价原则: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五、 施工合同的索赔 (1)、索赔的依据主要有: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 (2)、索赔的证据: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和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索赔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索赔的成功与否。证据不全、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很难获得成功的。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工程信息和资料,这些信息和资料是开展索赔的重要证据。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该自始至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建立完善的资料记录和科学管理制度,认真系统地积累和管理合同、质量、进度以及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资料。 (3)、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证据应该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 (4)、索赔成立的条件:1、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2>、因工程变更(合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6>、对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2、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5)、施工合同索赔的程序:一、索赔意向通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或者承包人发现索赔机会,首先要提出索赔意向,即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索赔意向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发包人或者工程师,向对方表明索赔愿望、要求或者声明保留索赔权利,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二、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通知:索赔意向通知要简明扼要地说明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索赔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简单事实情况描述;2、索赔事件的发展动态;3、索赔依据和理由;4、索赔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三、索赔资料的准备:1(在索赔资料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有:<1>、跟踪和调查干扰事件,掌握事件产生的详细经过; <2>、分析干扰事件产生的原因,划清各方责任,确定索赔根据;<3>、损失或损害调查分析与计算,确定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值;<4>、收集证据,获得充分而有效的各种证据;<5>、起草索赔文件(索赔报告)。2(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总述部分:概要论述索赔事项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项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2>、论证部分: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目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3>、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如果说索赔报告论证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权能否成立,则款项计算是为解决能得多少款项。前者定性,后者定量。<4>、证据部分:要注意引用的每个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说明,或附以确认件。3(编写索赔文件(索赔报告)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2>、索赔额的计算依据要准确,计算结果要准确。<3>、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材料。 四、索赔文件的提交: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对方提交正式的书面索赔文件。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或经过工程师(监理人)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监理人)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五、索赔文件的审核:对于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请求,索赔文件首先应该交由工程师(监理人)审核。工程师(监理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或授权,对承包人的索赔要求进行审核和质疑。六、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1(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七、反索赔的基本内容:反索赔的工作内容可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防止对方提出索赔,二是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常用的措施有:1、抓对方的失误,直接向对方提出索赔,以对抗或平衡对方的索赔要求,以求在最终解决索赔时互相让步或者互不支付; 2、针对对方的索赔报告,进行仔细、认真研究和分析,找出理由和证据,证明对方索赔要求或索赔报告不符合实际情况和合同规定,没有合同依据或事实证据,索赔值计算不合理或不准确等问题,反击对方的不合理索赔要求,推卸或减轻自己的责任,使自己不受或少受损失。八、对索赔报告的反击或反驳要点。 七、 施工信息管理 一、 施工方信息管理 (1)、信息管理指的是信息传输的合理组织和控制。 (2)、建设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是通过对各个系统、各项工作和各种数据的管理,使项目的信息能方便和有效地获取、存储、处理和交流。 (3)、实施阶段管理子系统又可分为业主方管理子系统、设计方管理子系统、施工方管理子系统和供货方管理子系统等。 (4)、施工项目相关的信息管理工作:1(收集并整理相关公共信息;2(收集并整理相关总体信息;3(收集并整理相关施工信息; 4(收集并整理相关项目管理信息。 (5)、信息管理手册的主要内容:1、确定信息管理的任务;2、确定信息管理的任务分工表和管理职能分工表;3、确定信息的分类;4、确定信息的编码体系和编码;5、绘制信息输入输出模型;6、绘制各项信息管理工作的工作流程图;7、绘制信息处理的流程图;8、确定信息处理的工作平台;9、确定各种报表和报告的格式,以及报告周期;10、确定项目进展的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工程总报表的内容及其编制原则和方法;11、确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12、确定信息管理的保密制度,以及与信息管理有关的制度。 (6)、信息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1、负责主持编制信息管理手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信息管理手册的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检查和督促其执行;2、负责协调和组织项目管理班子中各个工作部门的信息处理工作;3、负责信息处理工作平台的建立和运行维护;4、与其他工作部门协同组织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和形成各种反映项目进展和项目目标控制的报表和报告;5、负责工程档案管理等。 (7)、施工方信息管理手段的核心是实现工程管理信息化。 (8)、工程管理的信息资源包括:1、组织类工程信息;2、管理类工程信息;3、经济类工程信息;4、技术类工程信息;5、法规类信息等。(信息技术在工程管理中的开发和应用,包括在项目决策阶段的开发管理、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和使用阶段的设施管理中开发和应用信息技术。) (9)、信息技术在工程管理中的开发和应用的意义在于:1、信息存储数字化合存储相对集中,有利于项目信息的检索和查询,有利于数据和文件版本的统一,并有利于项目的文档管理;2、信息处理和变换的程序化,有利于提高数据处理的准确性,并可提供 数据处理的效率;3、信息传输的数字化和电子化,可提高数据传输的抗干扰能力、是数据传输不受距离限制并可提高数据传输的保真的和保密性;4、信息获取便捷,信息透明度提高以及信息流扁平化有利于项目参与方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同工作。 二、 施工文件档案管理 (1)、建设工程文件一般分为四大部分:工程准备阶段文档资料、监理文档资料、施工阶段文档资料和工程竣工文档资料。 (2)、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中的职责:1、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文件管理岗位责任制。2、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3、可以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进行工程档案的组织和编制工作。4、按要求在竣工前将施工文件整理汇总完毕,再移交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5、负责编制的施工文件的套数不得少于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求。 (3)、施工文件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一、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1(图纸会审记录文件;2(工程开工报告相关资料(开工报审表、开工报告);3(技术、安全交底记录文件;4(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规划)文件;5(施工日志记录文件;6(设计变更文件;7(工程洽商记录文件;8(工程测量记录文件;9(施工记录文件;10(工程质量事故记录文件;11(工程竣工文件。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1(工程项目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2(施工试验记录和见证检测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文件;4(交接检查记录。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文件;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文件;5(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文件。四、竣工图 (4)、立卷的基本原则:施工文件档案的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工程前期文件、施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1、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按单位工程立卷。2、施工文件资料应根据工程资料的分类和“专业工程分类编码参考表”进行立卷。3、卷内资料排列顺序要依据卷内的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部分、备考表、封底。组成的案卷力求美观、整齐。4、卷内资料若有多种资料时,同类资料按日期顺序排列,不同资料之间的排列顺序应按资料的编号顺序排列。 (5)、立卷的具体要求:1、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组卷。2、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进行组卷,每一专业根据图纸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3、立卷过程中宜遵循下列要求:<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2>、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6)、卷内文件的排列: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 (7)、案卷的编目: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写在右下角。<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8)、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附录B的要求。<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4>、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5>、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6>、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7>、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9)、施工文件的归档: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10)、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1、归档的文件应为原件;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6、工程文件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1)、施工文件归档的时间和相关要求:1、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2、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3、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5、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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