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三家公立医院全部试行“先住院后付费”便民措施
嵩县三家公立医院全部试行“先住院 后付费”便民措施
为更大程度地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满足患者的住院就医需求~嵩县人民医院于2011年元月1日起~试行“先住院、后付费”的便民措施。目前~该院已为200多例病人提供了此项服务~没有出现恶意拖欠医药费的现象~也没有人签订分期还款
协议书
婚内约定的财产协议书家庭养老协议书pdf意向性划转协议书商业银行关联方授信摔伤一次性补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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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措施实施范围包括:参加城镇医保、新农合的病人~“三无”病人,暂无姓名、无住址、无陪护,~与用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的工伤病人~非上述情况但需急救的病人。未参加城镇医保、新农合及非自然疾病的患者暂未纳入实施范围。符合上述条件的患者~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并提供医保证,或新农合证,、身份证~即可享受“先住院~后付费”的医疗服务。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需向医院支付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纳入“先住院、
费”实施范围的病人~相关临床科室根据病情先告知治疗所需大后付
致费用~并给病人出具费用一日清单~住院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病人或家属交纳住院押金。患者出院前2天~管床医生或护士向住院处查明病人个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并及时告知病人或家属~以备筹款结账~同时~开设专用窗口便利患者交费。
此举方便了急救患者、特困患者及时治疗~省去了病人就医费用周转负担~减轻了医护人员、财务人员催缴住院费用的工作压力~有利于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有助于实现医院和患者的双赢。2月13日~嵩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也全面试行“先住院~后付费”措施~至此~全县三所公立医院已全部实施。嵩县人民政府对此大力支持~协
调农合、医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保证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嵩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