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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甘肃省10000名考试社会保障概论读书笔记2013年甘肃省10000名考试社会保障概论读书笔记 . 社会保障概论读书笔记 《社会保障概论》读书笔记 第一章 导 论 一、概念与含义 1、概念 ?1935年美国的《社会保障法》正式使用 ?:国家通过法律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等丧失劳动能力或因自然灾害而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保障,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的制度。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界定: 狭义:保障——就是保障收入 广义:除收入保障外,人们在健康、住房、文化、教育等方面需要也是基本生活需要,因此还应包括医疗保障、社会福利、住...

2013年甘肃省10000名考试社会保障概论读书笔记
2013年甘肃省10000名考试社会保障概论读书笔记 . 社会保障概论读书笔记 《社会保障概论》读书笔记 第一章 导 论 一、概念与含义 1、概念 ?1935年美国的《社会保障法》正式使用 ?:国家通过法律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等丧失劳动能力或因自然灾害而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保障,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的制度。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界定: 狭义:保障——就是保障收入 广义:除收入保障外,人们在健康、住房、文化、教育等方面需要也是基本生活需要,因此还应包括医疗保障、社会福利、住房福利、教育福利、文化福利。 ?:国家为了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通过强制性立法以及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形势,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经济发展享受权给予保障的制度。 经济发展享受权: ?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成员经济水平普遍提高,因而社会保障水平也必须得到相应提高 2、含义 狭义:社会保险 广义:联合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 ?社会保障的主导者是社会代表——国家和政府 ?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我国: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抚助、个人积累保障 . . ?社会保障范围是基本生活需要和经济发展享受权 ?社会保障是一种稳定的机制,用以解决市场经济所引起的社会问题(失业、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保障并不是由国家全额负担,而是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者结合,由社会共同负担的一种体制,并贯彻群众调剂的原则 ?社会保障途径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与再分配,实际上是一种经济制度 ?社会保障往往采取强制性政策,由国家立法实施,是国家的基本政策特征 二、基本特征与作用 1、基本特征 ?强制性:通过立法手段作为一种制度,强制参加 ?社会性 表现:?社会保障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机构是实现部分政府职能的社会性机构 ?责任、义务的社会化 ?社会保障的公益性 ?福利性:宗旨是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因而带有福利性,是公益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 ?互助性 ?社会保障的道德基础:社会成员之间互助、共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积聚众多资金,分散风险损失 ?社会保险的基本理论:聚千家之财,救一家之急 ?人道主义 2、作用 ?社会补偿作用(最基本作用)主要体现在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为失去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者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生存中各种法规损失。 ?社会稳定作用:社会安全网、社会稳定调节器 ?社会公平作用 . . 三、社会保障的目标与功能 1、目标 ?目标:变量 分为低层次目标、高层次目标,近期目标与长期目标 ?基本目标:通过国家和社会力量来保证社会成员在面临社会经济风险时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权益,受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制约。 2、功能:和市场经济有不可分割关系,社会持续稳定发展需要动力机制和稳定机制。 动力机制 稳定机制 局限性:给社会带社会保障 市场经济 来不安定因素,优 胜劣汰的企业职 工,弱势群体,收 入差距 不相信眼泪: 优胜劣汰机制 鼓励竞争,追求效 益,使社会成员收入 差距产生,激励机制 要求:向公平倾斜 由此看出: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两翼,缺一不可 ?政治功能: ?消除和减少不安因素(全体成员生活得到基本保障是社会安定前提),“凡治国之道必先治民,民富则治易之,民贫则治难之” ?缓解社会动荡。(抵御市场经济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缓冲和喘息的时间) ?有助于提高政府在社会成员心中的地位(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从而提高威信,增强管理,上下一心,国泰民安) ?社会功能: ?唤起社会参与意识,提高民主自治观念。(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 . —共同参与原则——将民主自治观念灌输每一位社会成员——唤醒参与意识——提高互助互济的友爱精神——增强社会凝聚力) ?促进社会成员的和谐共存(通过对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使高所得层部分收入流向低所得层,并且实施世代间所得调剂,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使社会各阶层保持心态平衡,从而促进全体社会成员的和谐共存。) ?将公共心理导向正确方向(使社会成员的心理上产生一种安全感,往往具有社会导向作用,对公共行为产生影响) ?经济功能(社保实质是经济制度),市场经济调节器 ? 调节社会总需求(社保支出与政府税收、转移支付有密切关系):经济发展——收入增加——保障金增加——抑制社会总需求——防止通货膨胀 经济下滑——收入减少——保障金减少——刺激社会总需求——促进经济复苏 ? 保障经济结构调整顺利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实质是资源配置,关键是人力资源配置,社保,发放失业津贴,失业人员喘息,避免社会动荡,又通过职业培训,提高职业素质,重新就业) ? 调节贫富收入差距,提高边际消费倾向 边际:增加或减少,当经济中的一个变量变化时,与之有函数关系的另一 个变量随之增加或减少 消费倾向:消费后收入的比例 边际消费倾向:是指当收入增加或减少时,消费比例也随之增加或减少 平行调节:从就业人群向失业人群流动;从健康人群向不健康人群流动 垂直调节:主要体现在代际间,有助于提高边际消费倾向 ?调节社会消费结构。抑制现在社会过度膨胀 ?调节财政投资,社会保障基金庞大,有很大稳定性,积累性 四、社会保障体系与类型 1、体系,社会保障各个有机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整体,一般包括: 社会保险——福利——救助、优抚安置 德国:社会保险、社会照顾 英国:社会保险——补贴、社会服务、社会救助、医疗保健(全民医疗保健) . . 美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 法国:社会保险、社会补贴、公务员福利待遇 瑞典: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公共福利 日本:社会保险、国家救济、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中国:(原劳动部制定) ?社会救助: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雪中送炭” ?社会保险:基本保障,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和工资后仍然享有基本的生活水平。 ?社会福利:高层次的社会保障,进一步提高城乡全体成员的生活水平“锦上添花”。 ?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保障军人及其眷属的基本生活 还包括社会补助、个人储蓄积累。 2、社会保障类型 上世纪末,160多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制度、发展程度、经济实力、文化传统不同有不同模式和类型。 ?按社会保障实施方式:强制性,半强制性,任意性 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凡是法定范围内对象必须毫不例外的加入(主 要体现在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疾病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半强制性:不规定范围,但规定一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达到标准必须参加,未达到标准可任意参加(主要体现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如单位补充养老保险)。 任意性:由保障对象根据需要自己决定是否加入,与商业保险比较相似, 是一种早起实施项目,多用于普通保险项目。 ?按社会保障内容:收入保障、社会性服务保障。 收入保障:也即资金保障,主要有:养老、工伤、生育、疾病、失业,现金 帮助,社会优抚中的现金给付,社会福利中的社会给付,社会救济。 社会性服务保障:医疗服务、康复服务、保健服务、义务教育、免费文化娱 乐、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 . ?按社会保障范围:与工作关联社会保障制度、普通社会保障制度、依据经济状况调查的社会保障制度。 与工作关联社会保障制度:与就业挂钩的社会保障制度,雇佣劳动保险制度。 特点:?保障对象都是有雇佣关系的劳动者。 ?保障待遇直接或间接与工资收入、工龄、交费年限挂钩。 ?采取强制性实施方式,个人和雇主必须按法定比例缴纳保险费目前大多数国家采取这种制度。 普遍社会保障制度:凡是本国居民或在本国居住了一定年限的外国人都可根据法定标准享受保障英国瑞典挪威加拿大等福利国家采取。 依据经济状况调查的社会保障制度:通常在社会救济中实行,对象为贫苦者、低收入者。 ?按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险型、国家福利、个人储蓄。 国家保障型:又叫国家保险型,国家企业负担全部社保费用,采取对劳动者生老病死全部包下来的制度,由苏联创造,往往采取高就业、低收入的形式(国家负担沉重;社会保障面狭窄:国营企业)。 特点:?个人不缴纳任何保险费 ?社会保险待遇偏高 ?保险待遇与劳动贡献挂钩 ?各级工会组织代表国家管理 社会保险型:主要由用人单位、个人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障基金,国家给予必要的补贴,大部分由雇主雇员交纳,又称为“投保资助型”的社保制度,最早出现在德国,出现最早,因此也称“传统型”社会保障制度,又叫“俾斯麦类型”。 突出特点:贯彻大数法则(概率论主要法则之一,某种随机现象大量重复出现,几乎保持同一数值比例)和群体调剂原则。通过“人人为大家,大家为人人”摆脱贫困。 国家福利型:国家通过高额的社会保障税、财政补贴来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给予全体社会成员以福利性保障。 . . 最主要特点:保障程度高,理想目标: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障。 创始人:英国经济学家,贝弗里奇《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问题的报告》,通过社会保障发放的救济保障基本生活,无需求助其他救济和资助,以需要发放,没时间限制,1948年英国宣布第一个建成福利国家。全体公民普遍享有福利,国家承担最后责任。包括:医疗、社会保险服务、家庭补贴、孕妇补贴、寡妇补贴、圣诞节奖金。 高福利国家:英联邦、西欧、北欧、瑞典、挪威。 问题:高度的保障给国家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使劳动者的劳动欲望减退, 带来经济和社会问题。 个人储蓄型:又称储蓄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劳动者、用人单位进行预防风险储蓄的制度。双方储蓄额以职工个人能力进入个人账户,当遇到各种风险时动用职工之间没有互助互济,不实行社会统筹,是一种自助型的社保模式。 实施国家: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中央公积金制度,养老——所有 特 点:?会员自立,依靠自己。 ?如果个人工资低下,存款达不到最低限额,由家属填补。 ?按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方式:现收现付模式、现收现付加部分积累模式、个人账户模式、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模式。 现收现付模式:根据一定时期(一般指一年)收支平衡的原则,以支定收,确定每个时期的保险费用的模式。 特点:本期收缴的社保基金,全部用于本期该项目的支出,不留积累,并 根据本期支出确定下期缴费多寡,每期调整,比较灵活,不易受通货膨胀影响 缺点:缺乏长远的规划必要的积累,一旦遇到突然发生或变化的情况,很容 易使这种社会保障项目陷入危机 现收现付加部分积累模式:是在现收现付的基础上留有一定积累,作为长期 留存的社保基金来应突变 特点:以支定收加上部分积累额确定保险费用 缺点:个人和用人单位的交费负担较重,因此要充分考虑其承受能力,积累起来的基金管理任务也较重,如何使它保值增值,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 . . 个人账户模式:(借鉴新加坡)是一种与个人储蓄相配合的积累。 缺点:没有社会统筹,仅仅依靠个人账户储蓄额,个人抵御危机的风险大,多适用于发达国家,经济高度发达。 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模式:是在个人账户的基础上增加社会统筹的部 分,既强调 个人预防社会风险的责任,又通过社会统筹抵御。 补充:四大社会保障模式优缺点比较 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 优点:保障了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很好的解决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使老劳动者 感到“生老病死有依靠”,为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充分保证。 缺点:首先,该保障模式不设失业保险项目,隐性失业问题严重。 其次,该保障模式由于过分注重公平而损失了效率。 最后,该保障模式仅仅覆盖国有经济部门的劳动者,排除了非公有经济 部门特别 是广大的农村劳动者,不符合社会保障的普遍性原则,造成社会保障待遇方面的严重不公平,也阻碍了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和合理配置。 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模式 优点:首先,该模式有效地解决了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问题,减轻了国家 的财政负担。 其次,该模式强化了劳动者的自我保障意识。 最后,该模式的实施还有效地带动了国内市场的发展。 缺陷:在受保人之间不存在收入再分配,不能互助共济,不能共担风险 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模式 优点:首先,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贫富差距,促进 了社会公平。 其次,刺激了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再次,缓解了贫困,稳定了社会。 缺点:容易使劳动者产生懒惰和依赖的心理;由于企业承担保险 费过重,. . 导致企业产 品成本加大,降低了企业生产销售的积极性;政府财政负担过重。 社会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 优点:重视社会保险中权利与义务的密切联系,强化自我保障意识,在一定 程度上体现 了效率原则同时,保险基金在成员间统筹使用,符合大数法则原理,也体现了保险互助互济的宗旨。 缺点: 采取现收现付方式筹集基金,费率受人口年龄结构与人口就业比例 影响很大, 在人口老化、就业比例下降时,费率会过高而难以承受,因此,人口年龄结构不平衡、人口迅速老化的国家或地区,必须对不断上升的费率有所准备 我国的社会保障模式 1、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经济体制下 改革开放前,学习前苏联——国家保障型,但又有所不同,包括以下项目: 企业职工劳保福利;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共福利;军人、军烈属优抚;抗灾扶贫与合作医疗体系。 特点:城乡有别,职业有别,不同所有制有别,保障与就业挂钩,社会覆盖 面小,实施范围狭窄,保障待遇与工龄挂钩,个人不承担任何缴费义务,大锅饭色彩浓厚,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多龙治水”。 2、我国正在建立新型的社保制度——社会保障型 强调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原则,国家以让税形式资助,用人单位和个人有法定的交税义务。 ?实施方式基本上是强制型,实以半强制型、任意型; ?实施范围是与工作关联的保障型; ?保障内容是收入保障和社会性服务保障; ?从基金收支方式看,既有现收现付和部分积累模式(养老),又有以支定收现收现付(医疗生育工伤); ?同时受新加坡影响,吸收个人储蓄合理部分,又推出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吸收各种模式最优秀部分,结合中国国情。 . . 五、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 六、社会保障的学科性质和中国社会保障理论研究现状 1、学科性质 ?认识不同的原因:与研究者不同专业视角有关。受社会保障走过历程与多样化实践影响。 ?各种不同的看法: ?经济学家:属于经济学范畴,他们把社保看做收益、分配的手段,在社保 理论发展中一些经济学家尤其是著名经济学家做出重要贡献。 ?社会学家:从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和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认为应属于社会学范畴,因此,一些著名的社会学著作通常被认为社保理论基础。《大同书》“男女同栖,一年一换”荒谬 ?政治学家:认为社保属于政治学范畴,因为在实践中,社保有关国家的政治现实,甚至事关党派之争和政治家的个人前途在英美等发达国家,社保不是一门单独学科,研究人员来自多门学科;在中国,按社会科学研究的国家标准,被列入社会学范畴,归入应用社会学领域;在教育系统,1997年归入管理学门类列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同时将社会工作归入社会学学科。 2、研究现状 在西方学习过程中发展起来,1949年以前,现代意义的社会保障研究还没有出现,1953年,进行了3次院系大调整,1974年以后社会学重新恢复。中国社会保障理论研究表现: ? 对国外社会保障的介绍与研究,主要著作杨宗功1986年的《西欧的社会 保障制度》,《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朱传一1986年《全球社会保障制度》 ? 对社会保障理论问题的综合研究,《社会保障教程》陈良瑾,郑功成《社会保障学》 ? 对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问题的综合研究,周勇新《中国社会保障制 度与管理》。 《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徐滇庆1999年。 ?对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中国社保制度的核心与重点。《社会保险概论》,. . 《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王以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对社会救助问题的研究(与贫困联系) 《中国希望工程》岳西宽,1991。 《中国救灾保险通论》郑功成1994 《中国扶贫之路》李强,1997 ?对社会福利与社会服务问题的研究,研究相对薄弱,要加强 《社区服务研究》贾德彰,《社会福利》白益华,1996 民政部创办的《中国社会报》,原名《社会保障报》, 《中国民政》 劳动部创办的《中国劳动保障报》《社会保障通讯》 中华慈善总会创办的《慈善》 省级《山东劳动保障》,江西的《社会工作》、《当代社会保障》中国人民大学创办的报刊复印资料杂志《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研究评论:已经起步,正趋繁荣,尚未成熟,任重道远 第二章 社会保障制度 一、社会保障的历史沿革 1、最早有关文献记载的社会保障是中国孔子《礼记?礼运》大同篇 官办的常平仓,始建于战国过初期,北宋时最为流行,通过粮食储备达到“以丰补歉”目的。 2、从世界范围看,早期的社保思想产生于:埃及、巴比伦、希腊、罗马。回顾社保历史分为传统社会保障(恩赐观念)、现代社会保障。 ?传统社会保障:经历了原始社会到自由资本主义 ?萌芽阶段(整个原始社会) ?慈善阶段:从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产生到封建社会末期产品剩余——两极分化——宗教影响——形成宗教性质的慈善保障。 ?济贫阶段:封建社会末期——19世纪末工业革命发展,农民被卷入劳动者行列,面临更多风险,更少保障产生了大量贫民,英国女王伊莉莎白一世率先. . 制定《伊莉莎白济贫发》,也叫《旧济贫法》,开创了立法救助的先例,政府制定相应法律来救助贫民,为欧美各国立法提供借鉴、示范。 ?现代社会保障 1834年《新济贫法》首先推出现代社会救助,其贡献在于:确立了权利义务之间的关系,“要去社会救助”是公民合法的权利,而“实行社会救助是国家的义务”。 ?形成阶段(1834—1935),英国最早确立现代保障制度观念,德国是最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俾斯麦),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出台标志社保走向制度化,1886年制定的《工伤事故保险法》草案是最早的。1883年通过《疾病社会保险法》世界上第一部正式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正式形成。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标志现代社保制度正式形成。 ? 发展阶段(20世纪40年代—60年代),标志:福利国家纷纷出现,标志:普遍福利政策广泛实施,福利国家纷纷出现,以英国为代表。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制定《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表明社保成为全世界共同的事业,被誉为国际上社保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改革阶段(20世纪70年代开始) 高福利国家产生福利病或是道德风险病改革指导思想:英国最早提出 a、社保不应由国家全部包揽,应当公司协作。 b、不能养成单位依赖国家供给的懒汉思想,鼓励个人用劳动来争取福利。 20世纪90年代后,迎接更大挑战,人口平均寿命延长,老龄人口增加,人口老龄化迅速到来,社保压力大,导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支出越来越大,社保手指难以平衡,增加正在工作人员的税收负担,降低现有的社保标准。 二、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1、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创建于50年代初期:社会保险(核心)、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 ?创建阶段(1949年10月—1957年) 着手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制度和社保体系,使社保制度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首先从城镇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职工中开始,县以上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实行,县以下的不实行。社保制度不统一,一套是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 . 另一套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公费医疗。社保制度的奠基工作基本完成,在保障项目、水平、管理方式方面初步完成了立法工作,在保障基金的征收、管理、调配使用方面采取全社会统一的制度,由企业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13%)提取劳动保险基金,统一调配使用,社保体系初步形成。 ?完善与发展(1958—1977)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项目,改进社保管理,修改不合理的待遇标准(主要体现在医疗保险上)。政府在社保方面颁布了大量法规,使我国社保制度在实施方法、保障水平、享受范围等方面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 改变完善:a、干部、工人退休、退职规定;b、疾病保险,改进了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浪费现象),看病收挂号费,限制次数;c、职工因公负伤,因职业病住院,负担部分伙食费,对残废病人生活待遇,回乡休养待遇作了具体规定;d、对精简下岗职工生活安排(三年灾害);e、在社保业务方面,制定了有利于社保管理,职工领取;f、调整了学徒工的社保项目(提高);g、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兴起、发展。 文革期间倒退,1969年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国有企业停止提取社保基金,退休职工,长期病号,其他劳保开支在营业外列支。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a、社保基金的统筹调剂工作停止,统筹调剂职能无法发挥作用;b、社保基金停止积累,实行实报实销,造成了企业之间负担的不均衡。由国家保障倒退到企业自保,造成了不同企业之间负担的不均衡。 1977—1978年,党和政府颁布许多法规,具有补充性、恢复性,《关于安置老弱病残暂行规定》等等。 ?改革创新阶段(1978年开始) 针对我国传统社保制度(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不足,进行了改革探索,以适应我国日益深化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生活的实际需要。 目标:把计划经济体系下的社保制度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下的社保制度。 2、中国社会制度的改革目标与原则 1)传统社保制度的弊端 ? 覆盖范围狭窄,主要集中在国营企业,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私营企业不存在,个体工商业被割掉,改革开放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 . ?保障层次单一,单一的国家保障,传统社保制度分配理论认为:职工的工资中不包括社会保障,费用由国家支出。 六项扣除理论:马克思,即:扩大再生产的积累基金;为应付意外状况的储备基金;一般的管理费用;国防费用;无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的生活保障金;满足社会普遍需要的医疗教育基金。 造成职工自我保障意识、费用节约意识淡薄,社保支出浪费,主要体现在劳保医疗、公费医疗,难以避免高度中央集权带来的种种问题:国家负担重,平均主义盛行,运行机制僵化。 缺乏社会共济,文革期间由国家保障变为企业自保,新老企业之家社保? 负担严重不平衡,企业报销医疗费难,企业拖欠养老金现象严重,有些企业垄断,违背了国家建立社保初衷。出现了“企业办社会”,企业不能集中力量进行生产。 ?保障项目不全,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确定9个项目,即:医疗、疾病、失业、养老、工伤、生育、残疾、遗属、家庭津贴。中国的社保项目还要宽泛,包括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内容,但缺少一个较重要项目:失业保险,造成中国社保体系不健全,更重要的是在中国社会经济生活方面造成严重后果,1950政务院颁布《救济失业工人》项目,但范围小。传统的社保制度认为,计划经济条件下不存在失业,1957年向世界宣布,中国消除了失业。一方面造成了国有企业职工增易减难,导致企业有大量富余人员,成为企业沉重负担,另一方面使职工形成“从一而终”的终身就业观念,缺乏自主择业意识。 ?差别过大和平均主义同时并存 在不同所有制内部有很大差别,在同一体制下基本相同。在计划体制下,社保在不同体制造成很大差别同时,在同一体制下具有严重平均主义。 ?低经济发展水平下的高待遇 计划经济下制定了很高的社保待遇:集体租金的住房;没有失业之忧的终身保障,使劳动者丧失了进取精神,成了滋生懒惰的温床。 (2)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 1978年改革开放,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农村开始,安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与. . 此同时,社保改革也提上了 议程 国企支委会议程人大代表见面会议程退休干部欢送会议程座谈会议程部门迎新会会议议程 。20年来,中国的社保体制改革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92十四大):探索时期,特点:社会保障作为国民企业改革的配套设施,在关系国有企业改革的单项项目上分别进行探索,但改革的指导思想局限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框架之内。 第二阶段(1993—至今):突破性进展时期,特点: a、在继续为国有企业改革搞好配套的同时明确了社保制度是构成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五大体系之一。 b、在社保项目单项改革继续深化的同时,初步形成中国社保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 c、改革的思想明确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体系。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方针》,“五大体系”,即? 坚持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调控体系。?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 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目 标:到20世纪末,基本建立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资金来源的渠道,保障方式的多层次,权利和义务相对立,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3)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原则 ?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公平原则与市场效率原则相结合,在社保项目上加入效率原则,养老医疗项目上社会统筹(公平)与个人账户(效率)相结合,由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社会救助及低生活保障不能加入效率原则。 ?行政管理职能与基金的收缴营运相分离,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应当分设,政府行政管理和保险基金营运管理(由社会机构依法经办,受政府和社会监督)分开。 ?城镇保障制度与农村保障制度相区别,农村经济(家庭联产承包)和城镇经济(工资,家庭保障脆弱)两元经济格局。 . . 保障项目、保障水平有所区别:农村以家庭保障为主;城市加大社保改革力度,尽快建立健全社保体系。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合理分担保险,其中社会保险由政府强制实施,应覆盖所有劳动者,且只提供基本保障水平;商业保险应遵循自愿原则,可在企业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章 养老保险 一、养老保险的概述 1、概念与特征 1)概念:称为老年保险或年金保险,是指劳动者达到法定的老年年龄并从事某种劳动达到法定年限后,由国家和社会依法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以维持其老年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特征: ?享受养老保险必须符合法定条件(退休年龄、工龄)各国老年界定:劳动力资源状况、经济发展、劳动者体质状况不同界定也不同。 ?享受养老保险必须符合事实前提(被依法解除劳动义务,办理了退休手续)。 ?宗旨是国家和社会依法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给被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者以维持其老年生活。 ?养老保险是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社会保险项目,原则上适用全体人民,实际上适用于城镇劳动者。 2、作用与模式 1)作用 ? 首要作用是使劳动者老有所养,保证劳动者在依法被解除法定的劳动义务后能够获得一定的生活保障,从而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生产效率。 ? 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养老保险具有收入分配的功能,使劳动者在职期间和退休期间的收入得到合理分配。 ?具有保障社会安定的作用,每个劳动者在老年得到生活保障必将促进社会. . 安定。 2)模式:(1940年57个国家实行,1995年165个国家、地区实行,世纪之交2000年170) 从资金筹集管理发放分为:国家统筹模式(前苏联创制)、投保资助型(德国最早)、强制型储蓄模式(新加坡模式--雇主和个人投保、智利模式--只有个人投保、中国模式--个人账户+社会统筹)。 国家统筹模式:特点:工薪劳动者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都可享受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待遇,但国家不向劳动者征收任何保险费,这是一种单一的资金筹资模式。以资金的领取方式看,这种模式对领取人规定了基本的领取条件,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长短、职务高低。(我国由“给付确定”向“缴纳确定”过渡,体现效率原则)。 这种模式一般在社会主义国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暴露了弊端: a、资金来源过于单一,是国家背上沉重包袱,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加剧形势下,问题更加严重。 b、劳动者本人不缴纳任何费用,无法与劳动者实际工资挂钩,而且也容易养成大锅饭、平均主义、懒惰的思想。 投保资助型养老保险模式:(美国最典型效仿德国,是我国的目标),大多数国家普遍实行。规定: a、每一个工薪劳动者和普通公民都属于养老保险参加者或受保对象。 b、在职的企业雇员必须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不在职的普通公民也要缴费高于在职工人。 c、企业和雇主也必须按照企业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20%+职工8%=28%) 特 点:对受保人的养老金规定一定的层次性, 第一层次:普遍养老金:“阳光普照”,每个老年人都有权享受,达到老年年龄且向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 第二层次:雇员退休金,对在职劳动者即工薪劳动者而言,是指企业雇员按国家规定缴纳保险费(下限:最低限,不足的不交,上限:超过部分不交),企业主和政府雇员不享受。 . . 第三层次:企业补充养老金,企业为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效率、凝聚力专门为职工购买的。 优 点: a保险金的来源比较丰富(国家个人单位共同担保)。 b、层次比较多,可以满足社会各个阶层的不同需求,调动各方面投保的积极性。 c、退休金的支付标准随物价指数的波动而做相应调整。 d、对筹集起来的大量资金实行保值增值,进行各种安全可靠的投资,从而赚取好的回报。 强制型储蓄模式(也称自我保障模式,新加坡是代表、智利),保险基金来自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国家不进行投保资助,但在政策上予以优惠。 3、内容与层次 内 容: a、养老金的给付条件:国家法定的退休条件(退休年龄60或65,最低45,最高67丹麦);缴纳保险费的年限的条件(各国不同:3-英国、5、15-奥地利美国中国、20);受保人的工龄条件(社会主义国家实行)。 b、养老金待遇:与养老保险模式有关。 c、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筹集取决于养老保险模式、个体劳动者交费;管理机构:半自治性机构或基金会,由受保人、雇主、政府三方代表组成理事会。 养老保险制度的层次: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 4、基本原则 ?享受保险权利与劳动义务相对等的原则。 ?享受保险权利与投保相对等的原则。 ?享受保险待遇与工作贡献相对等的原则。 ?保证基本生活水平的原则。 养老金调整方法: a、养老金随物价的上涨自动提高,使养老金保持不贬值,难度大,尤其在. . 物价波动频繁时,工作量大,瑞士12年一次,上涨幅度超过8%。 b、养老金随物价上涨不定期调整,工作量相对不大,同时课保证老年人基本生活。 ?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原则 养老保险水平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而提高;随着在业者工资水平的提高而相应的提高,原因:老年人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做出了贡献,尽了劳动义务,承担了社会责任,理应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社会发展必须体现公平原则,为了使退休者与在业者之间的收入不至于悬殊,避免产生低收入人群。 此外,适应照顾被抚养人口的原则,发达国家实行,日本、瑞士对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补贴、抚养费。 二、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依据:195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与发展。 2、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弊端与改革 1)弊端: ? 国家和企业包揽过多,保险层次单一,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高度齐全,政府强制实施,单一,国家企业包揽一切费用,导致职工自我保障意识薄弱。 ? 覆盖面狭窄,共济性差,只是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单位、县以上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县以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不实行。 ?管理体制分散,缺乏宏观协调的平衡机制。 a、机关事业单位水平高于企业水平。 b、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养老保险由人事部门管理,与企业工人不相接。 c、养老保险政企不分。 ?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待遇,调整机制不健全。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社会化程度要低。 2)改革 最早从养老保险制度开始改革,需要改革的两大问题: ?计划体制下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求的问题。 . . ?现收现付模式难以适应中国迅速到来的老龄化问题。从80年代开始,由单一模式改为国家、单位、个人三方负担,基金模式由“现收现付式”转向“部分积累式”(半积累式),基本保险中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企业单位成绩较大。在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喻为“夕阳工程” 目 标 步骤和内容 ?扩大养老保险的社会覆盖面。对城镇的所有劳动者实行统一的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 ?扩大养老保险金的来源,实行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养老保险费的办法(1991年国务院提出),目前大多数省实行“三方交费”,是历史性变革。 ?由传统得现收现付制转为部分积累制。 ?建立养老基金的增值机制,政府部门可保证安全性,但不能很好的增值。 ?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独创)。 ?建立退休金与社会经济发展挂钩,和退休人员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新机制。 第一步:退休金标准与物价的变动挂钩,退休金生活指数挂钩,养老金随社会最低工资、平均工资进行调整(法、荷兰)。 第二部:建立老年人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制度,又称分享制度,具体做法为:在职人员工资上调时调整退休金或在一定时期在职人员平均工资涨幅调整退休金。 从分享层次看,有全国性的政策分享,地区性的分享,单位或系统分享。 3)改革面临问题 ?从养老制度的基础看,企业或职工的投保上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 ?从社会方面看,我国社会各阶层对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缺乏适应性,对改革的思想准备不足,投保热情不高,多数人仍留恋旧的体制。 ?我国目前还未真正建立起养老金保值增值的机制。 三、普惠制养老制度 . . 普惠制养老金制度一般指的是只要是该国农民从事农业劳动达到一定年限,一旦退休就有权利享受养老保障金。具体到我国,就是中国农民只要达到60岁以上的某个年龄,就有权利享受普惠式养老金,而不论其以前是否缴费、就业历史和收入现状。由于受益对象识别简单,交易成本较低,易于管理和操作,很适合在金融机构不发达的广大农村推行,具有重大意义。 其一,普惠制“新农保”是对现有农村养老保险困境的重大突破,必将大大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养老保险作为一种准公共品,政府有介入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承担一定的财政支出责任,支持养老保险的正常运转,保证其社会性和保障性。“老农保”在推广后的前几年参保人数有所上升,但自1998年以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入衰退阶段,覆盖率从1999年的9.75%降到2006年的7.31%.此外,目前参加养老保险的大多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富裕农民,绝大多数需要养老保障的农民并不能从该制度中受益。社会保险是根据大数法则设计的,参保的人越多,覆盖面越广,互济功能越强,参保者就越有保障,制度才有可持续性。普惠制新农保不仅强调了政府的筹资责任,而且对基础养老金实行普惠制,必将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保证了新农保的社会性和保障性。此外,有利于改善城乡保障水平的悬殊,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其二,有利于缩小城乡老人的收入差距,促进经济发展。目前我国城乡老年人口人均收入比例为4.7?1,高于一般城乡居民收入的比例(3.22?1)。目前我国城乡贫困老年人约有1010万人,其中城镇150万人,农村860万人,城镇老年人贫困发生率约为2.5%,农村约为8.5%,农村老年人贫困发生率相当于城镇的3倍以上。实行普惠制养老金,可以直接增加老人收入,减少贫困老人数量。此外,有利于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庇古的观点,将富人的一部分收入转移给穷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法则,增加穷人收入可以增加社会总福利,当然前提是不损害富人的积极性。 其三,有利于提高农村老人的家庭地位,促进家庭和谐。目前农村老人到了一定年龄完全成为子女负担时,受到虐待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是传统孝道的退化,更重要的是社会经济因素所致。在封闭型社会,人们很少流动,家庭甚至. . 家族成员之间依存性较高,由于长者拥有更多的经济和人力资源,地位自然较高,能得到家庭的尊重和安享晚年。但在开放型社会,劳动力频繁流动,流动在外的子女由于经济上的独立,对家庭的依赖大大减弱,家中老人的地位相对降低,以稳固的家庭为治理基础的家长制受到挑战。另外,农村子女自身条件不好,加上在外受时空的限制,尽孝真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也印证了古语:仓廪实而知礼节。普惠制养老金增加了老人的收入,可以降低对子女的依赖,减轻子女的养老负担,提高老人的地位。此外,有利于改善农村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减少因病致贫情况的发生,有利于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缓解城乡收入差距。 上面所说的是普惠制“新农保”的理论意义,但其实践价值又如何,制度本身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一项制度能否持续,应该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是经济基础, 二是合意的社会价值观。从经济基础上看,主要是指该制度是否具有保障性的财力支撑。实施普惠制需要多少财政支出,按照“总支出=受益养老人数?人均支付水平”的公式计算,受益老人的年龄条件一般观点是65岁,但由于我国东西部发展极不平衡,生活条件差异较大,人均寿命有所不同,家庭养老能力也会相差很大,故政策执行时,西部可以低于65岁,东部则可以高于65岁。据统计,2000年中国农村(包括农民工)的总人口为8.33亿,其中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占7.36%;另根据“2009中国老龄国情及养老服务业发展论坛”的信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将以年均3.2%的速度递增,如取3%的增速,可得2008年65岁以上的人口数为7765万。 人均支出水平的计算基础有几种选择:各地绝对贫困线、最低生活标准、农村居民人均消费现金支出,但是笔者认为选择农民人均纯收入作为计算基础较为合理。因为前面三个基数一般是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付基础,尽管普惠制养老金是保障老人的基本生存,与农村低保的目标类似,但普惠制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应与缴费基数衔接,而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这种选择也是城乡保障制度统一的要求,因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筹资和给付基数均为职工工资这种收入性指标。据中国网的信息,2008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761元,按照城镇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30%的替代率计算,人均支付标准为1428.3,取整数1400元,由此可得财政年总支出为1087亿元,. . 不到2008年全国财政总收入5.4万亿元的2%. 从社会价值观的角度考察,这一制度是否符合社会的公平正义观。公平正义属于非正式制度范畴,决定着正式约束的演变,即使一个经济体的正式制度结构有了整体性的改变,其实际结果如何也要取决于新建立的正式制度同那些只能逐渐改变的非正式行为规则之间的互动关系的变化。 根据上面的分析,普惠制养老金有利于改善城乡保障和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同时也不会损害市民的积极性。农民曾经为城市建设做出过巨大贡献,现在已到“以工补农”的阶段,实行普惠制养老金就是直接补农民的实际收入,这不仅能改善城乡收入差距,而且还可以通过提高社会保障的公平性获得广泛的政治支持,是一个多赢的策略。 当然新农保也存在实施难点。根据新农保试点地区的执行情况,存在财政补贴不足、集体补助缺位、转移政策不一等不良现状,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是缺乏制度上的硬约束。为了保障普惠式养老金足额到位和新农保的正常运行,必须坚持养老保险的强制性,应将相关规定写入社会保险法,使其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并通过预算的方式明确。其次就是个人帐户基金的管理问题。传统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是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基金保值增值方式主要是购买高利率财政债券和存入银行,收益率非常低甚至为负,还要收取3%的管理费,这意味着农民把钱交给保险机构还不如存银行。加之管理层次低,监管不力,跑冒滴漏比较严重,运营风险大,导致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很低。如何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是一个技术难点。 第四章 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 1、失业的概念与类型 概 念:具有劳动能力且劳动意愿的劳动者找不到劳动的机会或就业后失去劳动机会。美国:年满16周岁,没有工作或正在寻找工作。 国际劳工组织:在调查期达到一定年龄并满足一下条件者: a、没有工作。 b、目前可以工作。 . . c、正在寻找工作。 类 型 从失业理论上分为两类: ? 自愿失业:指劳动者不愿接受现行的工资水平和工作条件。 ?非自愿失业:指劳动者愿意接受现行的工资水平和工作条件,但仍然失业。 从失业形态上分为四类: ?结构性失业:又叫技术性失业,指某些劳动者不能适应技术水平的变化或因产业结构的调整造成的失业。 ?周期性失业:由于经济萧条和经济危机的出现。 ?季节性失业:受生产周期的季节性的影响而造成的失业,如受气候影响:建筑业、旅游业、晒盐业。 ?摩擦性失业:劳动力供给结构与需求不相适应造成的失业。 2、失业保险的概念与类型 概 念:是指国家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使因为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地劳动者,在法定期限内获得失业保险金,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险制度。 区 别:失业保险是短期性的保险 国际惯例(不能享受失业保险): ?无正当理由自动离职者 ?因过失而被革职者 ? 直接参加劳资纠纷而罢工者 ?拒绝为其提供适当工作者。适当工作: a、所介绍工作工资与失业前工资产别问题。 b、所介绍工作地点与失业者住家地点远近关系。 c、所介绍工作与从业者以前的职业、工作能力、职业培训关系。 d、所介绍工作的危险性和对健康的危害程度。 ?故意失掉就业机会者 ?拒绝接受职业培训者 ?不在职业介绍所和有关机构登记寻找职业者或拒绝职业介绍所的安排。 . . 类 型 从世界范围看,大体分为三类: ? 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失业保险制度,由政府直接管理或有政府委托一个机构管理,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必须参加。(占2/3,国家采取) ? 非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允许劳动者自愿参加,典型国家为丹麦,主要由工会组织建立,政府提供资金,失业基金会管理资金。 ?失业救济制度,由政府或雇主支付一次性的失业救济金或一次性的解雇费,对不具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者支付标准比较低的救济。 3、失业保险的特点与原则 特 点: ?失业保险的对象为失业劳动者。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有一定的期限。 ?失业保险费由企业和劳动者缴纳(1993年规定只有企业交,1999年规定企业和劳动者交) 原 则: ? 要准确制定失业保险的对象和范围(前提),关键问题:区分失业的类型,在我国区分失业和下岗(社会救济,没和企业脱离关系)。 ?失业保险享受人必须是非自愿失业者。 ?失业保险需要在比较大的范围内实行社会统筹,避免出现地区和行业间不平衡,体现社会互济。 ?要制定适度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享受期限抵于原来的工资,高于当地社会救济金。 4、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 基本框架也即基本组成要素,包括: ?覆盖范围:应包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所有劳动者,在逐渐扩大职业比较稳定的工薪阶层—所有工资劳动者。 ?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条件: a、失业者必须符合劳动年龄条件(法定的最低劳动年龄,退休年龄),英国、澳大利亚【16、64】男,【16、59】女,世界银行【15、65】。 . . b、失业者必须是非自愿失业。 c、失业者必须满足一定的合格期条件(达到一定的就业年限--最少半年,交够一定的失业保险金--半年)。 d、失业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 ?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标准:1988年国际劳工组织,各国遵循原则: a、确保失业者及其赡养者基本生活水平(不是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 b、给付标准应适当低于原有工资水平原则,给付要以贡献为标准。 c、失业保险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 ?失业保险金给付内容: 等待时间(3--7天),目的: a、排除期限很短的给付,免去申请短期小额保险金的负担。比利时36天,瑞士3天。 b、防止冒领失业保险金和有意制造非自愿失业的行为,给社会保险机构确认的时间。 给付比率: a、工资比率制。 b、均一制(固定金额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者一律按统一的绝对数额给予,不考虑之前工资,按天或周计算,原来工资水平低的人好处大。 c、混合制,把a和b合二为一。 d、一次性给付,对失业者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失业金或解雇费用,根据工资和工龄而定。 ?失业保险金给付期限:大多数国家都有限制,通常是8周—36周,一般是26周,最长达两年以上,德国34个月。目的:刺激就业,减少依赖。 ?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来源:雇主缴纳的、雇员缴纳的、国家的财政补助,三方负担、两方负担、单方负担。采取方式的原因: a、政府、企业、劳动者个人对失业责任的认识和了解。 b、国家、企业、劳动者三方的经济承受能力。 c、就业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法国:企业和雇员,意大利:政府和企业,澳大利亚、匈牙利、新西兰:政府负担。 . . ?失业保险的申领程序:a、办理失业手续b、登记手续c、审核 5、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 失业保险的成本迅速上升:失业率上升;失业持续时间延长;失业保险覆盖面扩大;失业保险水平上升。以西欧最突出。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过高导致失业者消极就业。 解决问题的措施: a、增收节支(开源节流):提高雇主、雇员缴纳保险费的比例,严格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降低了失业保险金支出的标准,有些国家队失业保险金征税,缩短了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期限。 b、采取积极地就业政策,将发放的失业保险金与创造就业相连,重点放在“促进就业”这一目标。如:强制失业者参加培训,拓展就业门路,对长时间失业者提供特殊帮助。 二、中国的失业保险制度 (1)关于失业保险的争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否存在失业)重新认识的两个前提: ?客观地确定失业的定义。 ?明确中国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初级阶段要发展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国有企业即集体经济也要面向市场,根据市场调节劳动力数量和质量。要承认中国在客观上存在失业,对失业问题的认识不能照搬经典作家的理论。上世纪90年代初期,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争论暂时告一段落。 (2)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建立前提,促进失业保险制度建立的条件:改革 ? 用工制度改革,1986年国务院《国有企业实现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招工面向社会。 ?1986年颁布的《企业破产法》国家允许企业破产。1986年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开启了先河。 1986—1992年:初建和探索的重要时期。内容: a、从无到有在各省市建立起各级失业保险的管理机构。 . . b、初步建立一支失业保险的队伍,与此同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逐步使失业保险制度规范化。 c、坚持“足额收缴,及时入库”以保证发放和使用。d、加强了对失业职工的管理。 1993年颁布《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与《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范围扩大,反应企业改革深化,政企分离,但仍是“待业”表明争论仍在进行。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失业保险制度”。1994年《劳动法》也明确“失业”正式成为党政文件中的正式用语。 《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待业保险费为职工工资的0.6%;发放标准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的120%--150%。局限性:?适用范围比较狭窄,覆盖面太小,仅限于“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金的筹集不合理,企业缴纳的太少,职工个人不缴纳是一种单一的筹资渠道,不能适应日益增多的失业者的需要;?失业保险的给付标准偏低,难以保证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 1999年1月20,国务院正式颁布《失业保险条例》标志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失业保险制度。基本内容: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对象: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失业保险待遇及其给付条件;失业保险的管理、监督和处罚。 第五章 医疗保险 一、医疗保险概述 1、医疗保险概念、特点 (1)概念:指由国家立法通过的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证人们平等的获得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广义的医保也叫健康保险。 内容:补偿疾病给人们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对分娩、残疾、死亡给予经济补偿以及疾病预防健康保护等内容。狭义的医保仅指对医疗费用的保险和补偿。 (2)特点: a、具有普遍性,原则上对象为全体公民。 b、涉及面广,具有复杂性,体现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水平。 . . c、属于短期性经常性的保险,因为疾病的发生时突发的,有不可预测性。 2、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与筹集模式 (1)医疗保险的基金筹集原则: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目的保证医保顺利进行。一般采取现收现付,通过以支定收使医保基金在年度内收入与支出平衡。 优势: ? 费率调整比较灵活,易于操作。 ?有助于保险费随物价、收入的波动而调整,可以避免通货膨胀的影响。 ?通过收入调节与再分配有助于体现社会保险的共济性与福利性。“略有结余”保留部分积累,避免频繁调整(1%以内) (2)筹集方式 国际通用: ? 固定保险费金额,每人缴纳相同。 ?与工资挂钩,按工资的百分比缴纳,体现公平原则。 ?与收入挂钩按收入的百分比缴纳。 ?按区域缴纳,按区域内基本条件卫生设施缴纳通常采用第二种,优点: a、考虑了每个人的支付能力使每个人都能负担的起医疗保险费; b、有利于控制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与工资收入的相对水平,有利于建立自然调整机制。 很多国家制定了工资收入的上限和下限。 3、医疗保险的给付原则与给付方式 (1)给付原则: ? 必须满足或符合医疗保险的给付条件。(定点就医,逐级转移) ?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不是均等的,也不是固定不变的。 a、法律上所有被保险人都享有同等待遇的权利。 b、被保险人实际得到的待遇要根据被保险人的病情而定。 (2)给付方式:医保机构对投保人患病就医所花的医疗费用进行支付、报销的形式和过程。从支付对象看分为:支付投保人和支付医疗机构。从支付时间看分为:预付制和后付制。预付制:按人头支付给医院,或按疾病分类给医院,更. . 容易抑制过高的医疗需求,降低费用但同时会降低医疗质量。 4、医疗保险原则和费用分担方式 (1)必须遵循的原则: a、医保待遇应实行机会均等的原则(优先照顾弱者—退休人员,因工伤、残,长期病号病危人员)。 b、建立医疗保险基金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管理,禁止挪用。 c、必须遵循风险公担的原则,个人必须承担部分医疗费。具有物质帮助和社会救济双重帮助,国家、企业、职工三方负担,有利于职工间互助互济,有利于基金的筹集和合理使用。 (2)医疗保险费用的分担方式 为了避免免费医疗下的道德风险,控制因过度需求而造成医疗费上涨过快的情况,要求被保险人接受医疗服务的同时自己支付。 a、定额自付:事先规定数额。 b、扣除保险:被保险人就医时先行支付部分固定费用,剩余部分医疗机构付。自付费用水平:起付线,起保线,减少处理大量小额费用,有利于控制过度浪费行为。(在起付线,起保线之上医疗机构付钱,之下自己付)。 c、共付保险。投保人在医保机构支付费用的同时,自己也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d、限额保险,医保机构设立最早的支付限额(封顶线) 二、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 (1)、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按《劳保条例》建立 按单项法规建立 (2)、中国传统医疗保险制度的弊端 a、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过快,国家和企业难以承受。1978 27亿,1997 773.7亿。 b、医疗供取双方缺乏费用制约机制,医疗经费严重浪费,浪费达到20%。 c、盲目重复引进高档医疗设备,造成卫生资源配置上的严重浪费,同时造 成过度的医疗消费。核磁共振,CT。d、缺乏合理的医疗经费筹措机制和个人积. . 累机制,职工的医疗费没有稳定的来源。e、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狭窄,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公费医疗薄弱,医疗费用支出管理基本由企业负担)。 (3)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探索 1.第一阶段 初步改革阶段 时间:1988-1992年 1988年国家医疗制度改革研讨小组起草了《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报告》草案。标志着我国医保改革的开始。 方向:逐步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费用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社会化程度比较高的,多层次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试点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国家、单位、个人三方负担,按职工的一定比例负担。 1989年国家决定在吉林的丹东、辽宁的四平、黄石、株洲进行改革试点。 2.第二阶段 深入改革 时间:1993-1998年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简称“统账结合”。 建立个人账户,有利于强化对供需双方的制约作用。 1994年两江试点(江苏镇江、江西九江) 1996年在总结两江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扩大到50个城市。 (4)新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 1998年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我国社保进入新的阶段新基本框架主要包括六大方面: 1.坚持“低水平,广覆盖”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要。 低水平:与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单位的交费额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职工个人按工资的2%。 广覆盖:所有企业的职工都覆盖在内。 2.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和单位共同负担,形成新的筹集机制。 有利于减轻政府和企业的负担,体现社会公平,避免“大锅饭”形成的浪费。 3..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4.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范围,加强基金管理 5.加快医疗机构的改革,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 范围与项目、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设定标准与相应的管理办法 . . 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 合理提高医疗收费价格 积极发展社区医疗服务 6.特殊的医疗保险待遇与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的衔接 (五)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1.历史与现状 含义:农村社会通过集体和个人,由合作医疗基金组织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负担医疗费用,向农村居民提供的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和扶助救济制度。 历史: 解放初期:互助组、合作化的启示,由农民自发组织有公益性的保健、医疗站。 1956年,初步规定因公负伤、因公致病者给予治疗,出现以集体经济为基础、集体、个人相结合的互助合作医疗站。 1965年9月批准《关于把卫生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的报告》 1976年90%以上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各地合作医疗内容包括: A.合作医疗站的财产为集体财产 B.医疗和卫生人员的报酬由集体经济支付 C.医疗费用由农民个体和集体共同承担,负担标准由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决定。 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 农民的医保遭破坏,开始衰退。1979年12月对《农村医疗合作保险》进行整顿,坚持农民自愿加入的原则,强调“参加自愿,退出自由”。 80年代初期,农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集体经济削弱,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加速衰退。1985年,全国45个县、10个省调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比例为9.5%。1986年下降到5.5%。90年代初期开始进行重建,具体有以下四种类型 A.福利型合作医疗 B.风险型合作医疗 C.福利和风险型合作医疗 D.合作医疗保健保险 . . 合作医疗保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 前提: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 意义: 1、为投资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有效地缓解和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进而出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社会和稳定。 3.有助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对深化我国的医疗卫生改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新型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1、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家庭为单位,遵守各项制度。按时交费,乡镇村集体给予资金扶持。中央、地方政府也要给予财政支持。 2、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址 3、现行试点、逐步推行的原则 在资金的筹集机制上,实行个人交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三者结合 A.农民个人每年交费标准不低于10元,条件好的地区可提高 B.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适当给予扶持。 C.地方财政的资助不低于10元,由省级人民政府提供。 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对西部地区每人补助10元”。 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 有三个重要特征: A不确定性 B.集中性 C.数额大 补充知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一)产生背景 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 . 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 . 2、 保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 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三)建设的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 . 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第六章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者在规定的某种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的必要物质补偿,以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工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的一种社会制度。 . . (一)、工伤社会保险的内容 通常包括两大类 1、因突发性事故而导致的伤残和职业病 2、因工作本身的性质而导致的职业病 (二)、工伤保险的特点、意义和原则 1、工伤保险的特点 工伤保险除了具有社会保险制度所具有的强制性、保障性、互助互济性等共同特点,还有与其它社会保险项目不同的显著特点: (1) 工伤保险具有补偿性。 实行“无过失赔偿”和“无责任赔偿”制,即在发生工伤事故后,无论属于谁的责任,企业(雇主)均应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赔偿,因此,工伤保险一般都有企业(雇主)负担,劳动者个人不缴费。 (2)工伤保险的待遇比较优厚,服务项目较多。工伤保险比其它社会保险的待遇标准高,享受条件宽,服务项目多。工伤保险的待遇包括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 2、工伤保险意义 对劳动者个人而言: (1) 工伤保险保障了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 (2)工伤保险保障了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劳动者本人或其遗属在生活发生困难时的基本生活需要,防止受工伤的劳动者或其遗属陷入贫困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 (3)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劳动者或者其遗属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对劳动者所作出的社会贡献的肯定,有利于增强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 对国家和企业而言: (1)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需要,防止少数人陷入贫困,也促进了工伤事故的妥善处理,减少了劳动争议,对企业的正常生产起到了保证作用,最终将调节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稳定。 (2)工伤保险保护了企业和雇主,尤其是资本不足的小企业。因为工伤保险具有互助互济的特点,它统一筹集资金,分担风险,所以对于企业和雇主来说,. . 可以减轻因工伤事故带来的沉重负担。 (3)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伤保险通过差别费率的方法,对工伤事故频率较高的企业实行较高的费率,反之则实行较低的费率。 3、工伤保险原则 (1)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2) 个人不缴费原则。 (3) 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 保障与赔偿相结合的原则。 (5) 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6) 区别因工和非因工的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的原则。 (8) 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相区别的原则。 (9)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第七章 生育保险 一、生育社会保险的概念 生育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和法规,向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提供物质帮助和产假,以保证生育妇女和孩子的基本生活,维护女职工身体健康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还没有实行全社会的社会保险,生育社会保险特指对女职工的保险。 二、生育社会保险的作用 1、有利于分散生育行为给女职工职业生涯带来的风险,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妇女就业。 2、有利于保证女性劳动力的身体健康,为其正常工作创造条件。 3、有利于社会劳动力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和人口素质的提高。 4、有利于促进我国计划生育国策的贯彻实施。 5、有利于维护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妇女劳动力参与率,. . 促进社会稳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加快现代化建设进程和社会发展( 三、生育社会保险的特点 1、保险对象的特定性。 2、实行??产前与产后都可以享受??的原则。 3、交叉性。 四、生育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生育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 西方福利国家:所有妇女。 大多数发达国家:所有妇女。 大多数国家:仅仅指女性工资劳动者。 少数国家:把男性公民也包括在内。 一个国家生育社会保险范围与该国社会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有关。 (二)享受生育社会保险的资格条件 1、实行投保型制度的国家; 2、实行社会保险统筹制的国家(原苏联及东欧); 3、实行普遍保障制度的国家。 五、生育社会保险的待遇 生育社会保险属于短期性补助,主要有生育假期、医疗保健服务、生育津贴、子女补助 等四个方面的待遇。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产假为90天,大致为3个月。 (2)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期间工资收入损失依法给予的现金补偿,目的是为生育妇女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标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原工资收入的100%;发达国家中为60-90%不等。 (3)生育补助 许多国家除了生育妇女享有生育津贴外,往往还给新生婴儿一定的补助,如我国的独生子女费。 (4)子女补助分一次性补助和固定补助。前者表现为对每个符合人口政策要. . 求出生的子女给予一次性补助;后者一般都延续到成年时期。如我国独生子女费 发到14岁。 补充: 五大保险的特点 社会养老保险的特点 第一、养老保险是最普遍的一种保险。 第二、养老保险对象的范围广、时间长。 第三、养老保险基金数额大,尤其是在人口老龄化高 峰期,其开支更是巨 大。 第四、养老金的积累和给付时间较长。 医疗保险的特点: 第一、医疗社会保险具有普遍性; 第二、医疗保险的保障手段是提供医疗技术服务; 第三、医疗社会保险涉及面广,具有复杂性; 第四、医疗社会保险属于短期性、经常性的保险。 工伤社会保险的特点 第一,最具有强制性; 第二,保险内容丰富,技术性最强; 第三,具有赔偿性; 第四,不受工种限制; 第五,工伤保险经费来源于企业(雇主)和政府。 生育社会保险的特点 第一,保险对象的特定性。 第二,实行“产前与产后都可以享受”的原则。 第三,交叉性。 失业保险 第一、普遍性特点。 第二、强制性特点。 . . 第三、互济性特点。 第四、储备性特点。 第八章 社会救助 1、救助对象 我国社会救助主要对象为失去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但在改革开放后范围扩 大为失业劳动者。 2、原则 A.最低生活保障原则 B.义务性原则 C.积极性原则 D.城乡有别原则 E.反贫困原则 F.生存权原则 (3)社会救济的分类与标准 1、分类 按社会救济的原因分类,分为灾害救济和贫困救济 按社会救济的形势分为,现金救济和物资救济 按社会救济的规定性分为,经常性救济和临时性救济 2、标准 一定时期的社会生产力水平 一定时期的平均收入的财力水平 消费品的价格指数 贫困人口的数量 国家社会对贫困人口的供养能力和社会救济标准的制定成反比关系贫困线 是衡量贫困状况的标志 最低生活保障线:以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制定 最低生活水平包括: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 贫困线的制定主要依据绝对贫困,适当参照相对贫困。 . . 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方法: 1、生活需求法又称“市场菜篮法”,该法根据当地维持最低生活所需要的物品和服务列出清单,再根据当地的市场价格结算出这些必需的物品和服务之金额数量,并由此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生活需求法的优点是简单明了,便于基层群众参加和发表意见。但缺点在于,究竟哪些物品和服务时“必需”的,在判定是很难做到纯客观,往往因人而异,因此在操作过程中不免受主观的影响。 2、国际贫困标准法这是一种收入比例法。国际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在1976年对起成员国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调查后提出,以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收入的中位数,或平均收入的50%——60%作为该国或地区的贫困线,即最低生活保障线。该方法的优点在于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不需要进行特别的调查,只要知道社会平均收入或社会中位收入,再乘上50%——60%就可以求得贫困线。这种方法还可以做国际的比较,从而了解本国与其他国家在社会救助方面的差距。更为重要的是,国际贫困标准法可以使受助者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受助者得到的援助金额可以与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收入同步增长。但这种方法的缺点或者疑点是,它需要通过对全社会的收入进行全面的调查,这既不容易,有很复杂,同时,50%——60%的比例是否科学、可行,即使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贫困线常常也达不到这样的高度,更遑论发展中国家~ 3、生活形态法,从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行为等“生活形态”入手,提出一系列有关贫困家庭生活形态的问题,一社会上大多数人的观点来确定哪些生活形态属于贫困。再以调查的方式找出哪些人符合这些生活形态,然后找出这些人或家庭的收入界限,由此得出贫困线,即最低生活标准线。该法的优点是可以沟通主观和客观,使贫困的涵义扩大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从而有效地比较人们的生活状况。其缺点是“客观性”受到质疑,同时,生活形态往往会滞后于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这种方法从理论上讲过于抽象,在操作上过于复杂,不易于非专业人员所了解和掌握。 4、恩格尔系数法,该法源于恩格尔定律,即如果一个家庭的食物支出在家庭总支出的比例越大,就意味着给家庭的生活水平就越低;反之,如果食物支出占家庭支出的比例很低,则意味着该家庭用于满足其他生活需求的收入很多,生活水平一定不低。恩格尔定律对于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省会水平条件下制. . 定最低生活标准提供了一种依据。恩格尔系数法的优点是简单易行,便于同国际水平比较;但是一个家庭必要的食物支出究竟应当是多少,这也是一个相对的甚至是主观的概念。 我国常用“生活需求法” 二、中国的社会救济制度 1、中国社会救济制度的发展和演变 建国初期的紧急救助 对城市失业工人、城市贫民的救济。主要是临时性、经常性的救济。 在农村,1999年,贫困达到4000万人。 1950-1953年发放救济款达10万余元。 2、城市社会救济制度的演变 伴随着紧急救济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计划经济初步产生。 采取“广就业、低工资”,救济对象主要为孤老残幼和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贫困现象,持续到改革开放。 特 征: (1) 对象为没有劳动能力的群体和因特殊原因没有进入工作岗位。 (2) 方针:生产自救、群众互助、辅之以政府必要的救济。 (3) 分为定期定量救济、临时救济、现金救济和物质救济。 救济标准低、大城市每户每周5-10元,中小城市每户每周3-9元 (4) 方法管理依据街道和居委会。由群众评议 1978年后,计划-市场-社会上出现了失业群体-社会救助对象的变化-重点向失业工人转化。 3、农村社会救济制度的发展的演变 (1)建国初期 (2)农业合作社的成立 (3)文革期间中断 (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二)中国社会救济制度的改革与调整 1989年计划-市场 主要体现在 . . 1、救济重点转移、救济范围扩大 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失业人口成为重要群体。重点从传统的灾害救 济对孤老残幼的救济转为对失业人口的救济。 1、救济方式有所改革 传统的发放救济款、发放救济物资 以“输血”为主的救济产生,主要为了 解决贫困人口的生活问题。对于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增强“造血”功能的意义不大,是一种消极的被动的方式,救济对象和政府之间的一种经济上的依赖关系。 “输血”到“造血”革命性的改革,积极生动的救助、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问题的同时,提供精神上、科学上的扶持,帮助他们重新就业、生产自救。 2、初期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传统对救济对象、救济标准的确定没 有量化社会 救济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1997年9月2日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通知》 标志城市居民的救助制度进入另一个阶段。 (二)现行的社会救助制度(城市和农村) 1、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早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为1993年上海市 1996年年底,16个城市实施,投入资金道道2亿多元。 1997年国务院正式发布 1998年10月 全国536个城市实施占城市总数的80%以上县级以上城市全 部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含义 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口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差额补助的社会救济 制度,差额救 助:对有一定收入的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最低保障线。 范 围:县级以上城市,包括县政府所在的镇。 对 象:实际生活水平没有达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实施主体:各级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各级政府的预算拨款,还有企业、单位 . . 3、保障对象 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 A.三无对象:无固定收入、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居民 B.家庭中虽然有在职的人员,但因赡养人口较多、单位上经济效益不好、经济收入较低、生活困难的居民 C.由于各种的原因造成的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向的其它居民 D.失业保险期间期满,但仍然没有找到工作且符合社会救济的条件 4、最低生活保障的确定及调整 在充分进行调整研究的基础上,采取科学筹集的测算方法,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我国地域广大、发展不平衡、各地生活水平差异大,国家职能提出原则性的要求,具体标准由省级和地级政府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方 法: 通过市场菜篮子法确定过程: 第一步:统计。对本市居民特别是生活困难的居民生活状况进行调整,了解、掌握贫困人口的数量、家庭结构、最低生活的消费情况、物价上涨的指数。 第二步:科学测算。根据生活必需品和当地物价水平计算出每月每人的最低 消费金额。 第三步:合理的确定标准。根据测算的结果、结合当地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和资金的来源确定。 调整时间:1-2年 一般一年调整一次,让救济的对象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调整幅度:不易过大,一般50元为一个档次 1997年 档次 最高档次:200元以上 15个城市 上海、广州、厦门、深圳、株洲等。 150-199元 29个城市 北京、杭州、福州、武汉、大连 100-149元 108个城市 石家庄、长春、南京、哈尔滨、济南、青岛、烟台等 99元以下 沈阳、南昌、延安、宝鸡等 . . 目前绝大多数城市200-300元,部分城市300元,个别城市400元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 一种是:财政统包 另一种是:政府和企业分担 财政统包 由地方财政承担全部资金,由企业保障到社会保障,减轻企业的 负担,推动 了企业的发展。 政府企业分担 保障对象的归属确定有谁负担,没有单位的由民政部门管理,由政府财政负担。 有单位的原则上由单位负责,从单位中支出经费。如果单位经济效益不好, 找单位的上 级主管部门,如果解决不了,就由社会统筹。 经费来源: A.完全有市区财政负担 B.市区财政也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承担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目前主要有民政部负担制定政策、进行管理。有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具体实 施,国家和 省级民政部门负担制定政策,市级民政部门,根据政策制定具体的标准,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实施具体操作。 环节:提出个人申请-居委会进行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审核(基本确定)- 上交到区民政部门审批-上报市民政部门复核备案。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 为了进一步有效实施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有以下两个方面:A实物补助,如 大米、油等 食物B减免优惠 减免房租 水电煤气费 疾病医疗费 城市机敏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处于初建时期,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A(标准偏低 有待进一步调整 . . 一方面范围缩小 少数人符合 不能有效解决广大人民的生活困难。另一方面,不能满足 贫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 B(民政部门机构设置不当,有关部门配合不利,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有些地方没有 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从事,不能适应救济的任务 C.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法制不健全,有待加强 我国急需出台《社会救助法》。实际无法可依。此外,其它政策配套不利。落实我国《劳 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农村社会救济 自然灾害救济、扶贫、五保户供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灾害救济 对自然灾害侵袭而无法满足基本生活的成员,由各级政府给予的救助。 救灾工作的基本原则: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救灾工作的内容:通过国家的财政救灾和社会募捐,通过货币、救济和实物救济的方式解决灾民依靠自身力量不能解决的问题。 3.扶贫 国家和社会对农村贫困地区,具有一定生活经营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各方面的帮助,使其逐渐摆脱贫困落后面貌,走向在后的社会救济项目。 分类:大扶贫和小扶贫 大扶贫:主要针对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而言 小扶贫:主要针对贫困户而言 意义:有助于克服国家单位的救济;减少农民对国家的依赖心理的弊端。 4.五保户供养 五保户:对我国农村需要有社会供养的人口的总称。即农村的三无人员 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 . 对象确定:以通过最大的劳动能力却仍然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为衡量标 准。 最低生活保障线: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的不断上涨调整,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不同。 第九章 社会福利 一、概念 社会福利首先表现为福利的社会向,是整个社会满意状况和满意程度。其次,社会福利是一个体系,包括社会福利计划、社会福利津贴和社会服务,以及帮助人们克服困难的措施,还有精神方面的支持等等。第三、社会福利是社会发展中一项必不可少的社会制度和社会政策。第四、社会福利是社会运行中的必需,是社会个体和群体提高生活质量的永恒追求。 鉴于此,我们可以把社会福利定义为:社会福利是以政府及社会为主体,以全体社会公民与社区居民为对象,以制度化与专业化为基本保证,以保障性与服务性为主要特征,以社会支持网络为主要框架,以物质资助和精神支持为主要内容,以解决社会问题为目的,旨在不断提高各提升公民和居民的物质和精神需要,提高社会生活质量的社会政策和社会制度。 二、社会福利的分类 1、从社会福利范围和内容角度的分类 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一切有助于公民生活质量和社群福祉改善的活动、服务及资源,它们既可以是有形的物质与金钱支持,也可以是无形的精神帮助。 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社会中最不能自助的弱势群体提供的,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的资源和服务。 2、从社会福利实施目的的角度分类 可以分为剩余性福利和制度性福利:所谓剩余性福利是指为社会无法自助者提供的暂时性和补偿性的社会救助,是对不幸者的慈善。所谓制度性福利是指政府为所有公民而不是少数有特殊需要的公民提供的福利。 3、从福利实施手段的角度 英国社会政策学者理查德—蒂特马斯在其《福利的承诺》中认为,社会福利. . 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种:以社会抚慰为主要标志的剩余性社会福利 第二种:财富福利,即通过税收渠道安排相关津贴和待遇 第三种:职业福利,即它是以就业为基础的社会福利和服务 4、从社会福利追求角度的分类 发展性社会福利,发展性社会福利要求建立起一套旨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和 满足人类发展需要的社会福利制度,而不是仅仅去解决社会问题。 第十章 优抚安置 一、概念 1.概念 国家和政府以提供津贴、服务和安置条件等方式对法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给予生活有待和生活安置。以其实现安居乐业的社会保障项目。 含义: 1、组织者是国家和政府 国家出面组织实施津贴;国家组织社会消费事业单位提供服务;国家强制各种社会单位负责优抚对象就业。 2、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 为国家、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公民及其家属,主要包括:现役军人、军人家属、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认定对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公民及其家属。 3、目的是使优抚对象安居乐业、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4、形势是提供津贴、服务和安置条件 二、特点与条件 1、特点 保障对象的限定性 保障范围最小的项目 保障对象的褒扬性 一方面 对社会做出特殊贡献是优抚安置的基本条件。 另一方面一般以优抚对象所作贡献的大小,为作贡献所进行的代价。 保障的标准的多层次性 总体而言,优保标准高于一般社会成员的标准,具体而言,针对保障对象的不同不具有多层次性,即有保障基本生活,又有提高基本福利水平的标准。 . . 保障的多样性 第一,政府通过为优抚对象提供津贴,以货币津贴的形势达到优抚的目标。第二,政府或社会对优抚对象提供服务。以服务形势达到优抚目的。第三,政府为优抚对象提供优抚条件、职业保障 1、条件 (1)优抚对象为本国居民,且长期在本国生活、工作。(优抚对象的国籍条件)。因为优抚保障是长期的,一般为民生的。 (2)优抚对象必须为社会做出过特殊贡献(最重要条件)因为它的目的是保障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成员的生活。包括以下几类人: 军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退役军人) 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伤残、因公牺牲的军人家属、病故的) 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其它烈士及家属。 家属一般指配偶、父母、子女还包括有抚养子女的未满18周岁的养子女 三、现代社会优抚的主要形势 1、社会保险式的社会优抚 以社会保险的方式实施社会优抚的措施(美国) 美国 一方面实行 另一方面实行“老残遗嘱健康保险” 2、社会救助式的优抚保障 由政府对退役人员和现役人员的家属提供救济和帮助(日本) 我国对农村的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提供定期补助式或临时性补助 3、社会福利性的优抚保障 一方面 资金保障 另一方面 服务保障 四、中国的优抚安置制度 (一)建立与发展 最在开始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 1931年,中央苏区颁布了《红军优抚条例》《红军优待条例》,标志着我国优抚制度的建立,我国优抚安置经历了三个阶段 1、1949-1956年 到文革期间:冲击 2、文革后到现在 . . 改革开放以来,做了许多工作: (1)逐步健全优抚安置的体系 1980年《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范围、条件、审批机关 1987年《退伍义务和安置条例》 1988年《军人优抚安置的条例》 (2)提高优抚待遇、扩大补助范围 (3)改进了优抚安置的办法 在对复原军人的安置方面,建立了以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为安置的主渠道,按优抚分配的任务、保障安置建立在军队离退休人员的安置上,采取移交地方民政部门安置。 (二)主要内容 1、死亡抚恤 最基本的内容,安抚保障其家属。抚恤金的标准按死亡性质而定,因战牺牲、因公牺牲、病故牺牲。 2、伤残优抚 军人在服役期间受伤致残或患病致残以后,国家对其本人及其家属进行抚恤。 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抚恤金标准,因战和因公致残的等级分为六等:特等、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三等甲级、三等乙级。 3.社会优待 国家、社会和群众采取多种照顾性的措施给予烈属、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的复员军人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优待目标。 优待目标:保障现役军人能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并随着经济发展提高生活水平。 优待方式:降低乘坐公共汽车、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的票价标准,适当降低伤残军人入学时的录取分数,在同等条件下,对军人及其家属在住房、就业等方面通过货币给予照顾,在社会日常生活消费中,为军人及其家属提供优先权 4、孤残孤老供养 5、褒扬宣传 6、退役安置 主要内容是军人安置的改革和完善。稳定军心,促进军人的发展。 (三)管理 . . 包括资金管理和管理体系 1、资金管理 来源:政府财政拨款和社会募集统筹 2、管理体系 为保证优抚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体系由军队和地方两个系统组成。 地方管理系统:其职责一般由政府有关部门承担,我国为民政部门和人事部门。军队管理系统;后勤部门和政治部门组成 (四)现行的优抚安置制度存在的风险 1、优抚标准过低 导致优抚制度保障功能的弱化 带有高层次褒扬性质的高层次保障 2、财政资金投入不足 优抚服务单位的经费严重紧缺,优抚安置主要来自政府的财政拨款,近年来,我国财政的财政情况较紧张,单位出现长期经费短缺,影响正常工作。一方面,由于经费长期不足,导致相当数量的优抚措施年旧失控,而优抚设施建设跟不上需要。另一方面,由于退役安置的经费长期短缺,在退役安置的接待、接收和培训等方面短缺专门的经费保障,严重影响安置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3、退役安置面临很多困难、随着改革开放和工作制度的改革,复原退伍军人的安置面临很多的问题。 复原退伍军人的安置思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优抚安置的法制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优抚安置制度的改革思路 1、优抚保障制度的改革思路 (1)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同步增长。 (2)完善医疗减免制度 (3)改革抚恤方式 (4)改革社会优抚制度 (5)加强社会优抚的法规建设 2、关于安置保障制度的保障思路 (1)改革安置保障的方式。提高安置保障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强社会化的安置渠道,从分发挥人才交流市场,逐渐拓宽安置保障的渠道。增加就业的门. . 路,达到安置保障的目的,改革单一的渠道、计划安置方式。 (2)组建改变直接安排就业的保障方式,使安置保障直接从安排就业为主转变成以价值补偿为主,以适应市场经济安排为安置保障的需要。 (3)进一步开展和规范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的技术培训和技能培训,是他们真正成为社会上又用的人,这是解决提供矛盾的主要措施。强调和确保培训内容的适用性、针对性、和先进性。 (4)加强法制建设 现役安置规范到法律的范围,为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保障。 第十一章 社会保障的立法与管理 是指国家为实施社会保障事业而是指和制度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各类社会保障管理制度,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 一、概述 (一)管理机构及其分类 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社保管理职能的载体。 社保的组织者、实施者、管理者有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功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1、据社保管理机构的权限分类 (1)高层管理机构:中央一级的管理机构。 (2)中层管理机构:地方政府的社保主管部门(省市级别) 主要属于辅助和传递的机构 职责:贯彻上层社保的立法和政策,制定地方性的实施细则和社保条例。反馈社保法令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经验。地区内的社保基金的调剂使用和业务进行情况、处理有关的诉讼。 (1)基金管理机构 贯彻实施社保的执行机构,属于具体实施和执行层次。 职责:具体协同国家的芳龄和上级服务机关的指示。 2、根据社保管理机构和职能的分类 (1)社保的主管机构 负责全国社保政策的政策和协调管理 . . (2)社保的经办机构 负责社会保障费的征缴和社保待遇的发放 (3)社保基金的经营机构 负责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 (4)社保的监督机构 负责对社保事业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二)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 1、统一管理的原则 (1)对主要的社保实行高度集中地统一管理。建立全国性的机构,进行统一的管理。 (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保部门分别管理社保的主要事务。 (3)按具体的社保项目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2、依法管理原则 社保所具有的强制性、法制化,决定了其在实施的各环节必须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规范运行。行政机构和服务机构必须依法设立。同时各机构必须依法办事。 3、精简和效率的原则 目的是有效进行促进和管理社保实施,加快有效地处理和协调出现的各种问题。为了提高效率必须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 4、属地化原则 新加坡,全国统一实施。其他国家有各地区具体实施 (三)社保管理的内容 1、社保管理是由国家和政府及社会组织制定和实施有关设社保的法规、政策和过程。 2、现实手段:制度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 3、管理内容:行政管理、基金管理、社保对象管理 (四)社保的管理方式 由于政治经济体制的不同、各国管理方式的不同,主要有三种 1、政府直接管理的方式 一方面由政府承担和监督的责任,另一方面扶着社保的业务管理又可以分为两种具体的形式 (1)集中统一的形势 . . (2)分权管理的形势 横向分权 由不同的部门管理不同的社保项目纵向分权 中央政府制定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根据具体实施制定相关的细则,有很大的自主性。 2、自治性机构管理方式 是依法建立的若干的基本的管理机构,区别于政府机构和私人机构,具有不同程度的独立性。一般由雇主和雇员组成的社会保障委员会和基金会。有时政府也拍代表参加,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展各项活动。且有比较广泛的自主权。 政府有权利对这个机构进行监督、管理适用国家有法国、德国。 3、工会管理方式 是在各级工会下面设立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吸收工人代表参加,在国家立法的范围内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开展多项社保活动并对社保基金进行管理。主要在前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实行 二、中国的社保管理体制 (一)中国社保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发展 1、新中国成立-1956年 建立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在政务院下设劳动部和内务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障、主要是企业的社会保障。1951年《劳动保障条例》规定,劳动部为社会保障的最高监督机关,贯彻《劳保条例》的实施,处理有关的劳保事务。处理申诉中国全国总工会为全国的劳动保险的最高领导机关。统筹劳保工作进行。1954年,国务院决定,企业劳保事务完全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管理企业的劳保业务,由各地工会管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会福利由内务部管理。 2、1966-1977年 文革阶段 停滞阶段 遭到严重破坏,处于停滞阶段 1969年内务部被宣布撤销各级民政机构被解散,工会也处于瘫痪状 3、1979-1988年恢复改革阶段 1978年 通过设立民政部、管理相关的社保事务 1982年国务院颁布成立劳动人事部,不设劳动社会保障福利局 1988年七届一中全会,撤销了劳动人事部,以适应我国的干部体制改革。 1989年劳动部决定,将各地的社保机构统称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 199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我国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形成三方管理,劳动部负责城镇职工企业单位及社会保险,人事部门负责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农民和乡镇企业的社会保障,1998年3月 九届一次会议,把三方管理体制改为一方,建立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三)管理体制的现状 从总体上看,可以包括以下几方面 1、从社保的管理机构看 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行政主管机构,但社保的业务经办机构,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机构,社保的监督机构还在建立和调整的改革中。 在行政主管机构方面 我国采取“部门分工,适度统管”的体制 2、从管理的内容看 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在社保的行政管理方面有所加强,初步形成了行政管理 (2)在社保基金的管理方面,基本上维持旧体制 (3)在社保对象的管理方面 目前仍然维持旧体制 基本上还是单位自我管理 2、从管理方式上看 我过的社保管理方式是一种政府直接管理的方式、以中央政府集权为主,地方政府适度分权。 (三)中国社保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1、社保的立法相对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相继制定了单项法规,但基本法规还未出台,还影响了社保改革的深入的开展。 2、社保的多头关了 政出多门,相互扯皮的问题还未得到真正的解决。 一方面,地方管理还未完全理顺 另一方面,对我国原油的政策尚未理顺, 发生与旧法规的冲突。 第三,由于原来的管理范围不同而形成的交叉部分在管理权限上更是矛盾重重,相互扯皮。影响了社保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3、社保存在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不分、监督、检查不利的问题。 难以形成各司其责、相互制约运行机制,有些行者部门超越行政权力,插于. . 业务管理,挪用社保基金。 (四)完善社保管理体制应遵循的原则 1、集中决策与分项管理的原则 集中决策:在社保的覆盖范围、给付标准、享受条件、社保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方面有国家实行集中决策。 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平衡,要实行分项分级管理 2、法制化原则 其一: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和管理职位的设置都要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设置。 其二:管理系统必须依法运行,在职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务。 3、公正、公开及效率的原则 所谓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公正性,即指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既要负责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又要维护社会保障制度的公正。 所谓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公开性,机制面向社会成员公开社会保障机构的职责,增强社会保障管理的透明度,确保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知情权。 所谓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效率性,即指效率是社会保障管理最主要的目标之一,它包括管理机构职责分明,政令统一,管理成本最低化,配置最优管理资源。 4、属地化管理原则 属地化管理原则就是指,一个的地区的社会保障事务主要由当地的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互济性和社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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