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企业骨干人才购房资助实施细则
吴人发[2008]5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吴江市引进紧缺人才资助办法》(吴政发„2008?134号)文件精神,现将完善后的《吴江市企业骨干人才购房
资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存档。
吴江市人事局 2008年8月6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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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吴江市引进紧缺人才资助办法》(吴政发„2008?134号)文件精神及第二条第(七)项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一条 资助范围及对象
在本市注册的各类企业 (不含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工作,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含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或地区认可的同等学历或学位)、
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并在吴江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且
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各类骨干人才。
第二条 资助原则及标准
1.坚持“一套、一次”原则。
2.企业单位应全面考虑本企业的人才状况,根据人才的
贡献大小和工作急需程度确定资助对象,每个企业一年申请一
次。
3.政府资助购房金额为每套4.5万元人民币。
4.企业单位须按政府资助购房金额进行等额匹配。
第三条 操作程序
1.企业单位每年在3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
编制《吴江市企业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申请购房资助人员名册》(附件1),报
企业所在镇初审,再报吴江市人事局审定。
2.经市人事局审定后,由企业单位统一向市人事局人才
2
开发科申领《吴江市企业骨干人才购房资助申请
审批表
入职审批表下载员工离职审批表下载固定资产出售审批表下载边防证件审批表下载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下载
》(附
件2)。
3.企业单位签署意见,并经单位所在镇审核。
4.经市人事局审批,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发放《购房
资助对象认定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书》(附件3)。
5.企业单位凭市人事局《吴江市企业骨干人才购房资助
申请审批表》和《购房资助对象认定通知书》承担相应资助。
6.资助对象凭《吴江市企业骨干人才购房资助申请审批
表》、《购房资助对象认定通知书》、《购房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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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企业资助凭
证办理资助手续。
7.市财政局依据人事局审批意见将政府资助的金额划拨
至受资助人所在企业或所购自住房的房产开发商账户上。
第四条 资助申报材料
1.《吴江市企业计划申请购房资助人员名册》一份;
2.《吴江市企业骨干人才购房资助申请审批表》,一式四
份;
3.资助对象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一份;
4.资助对象身份证、落户或人事代理凭证及用人单位与
引进人才签订的正式聘用或劳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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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各一份;
5.企业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及资助
匹配资金划拨凭证复印件各一份;
6.上述复印件均由所在镇组织人事部门核对原件后加盖
公章。
3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政府资助资金来源:每年由市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年
终由市审计局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企业单位及受资助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
有欺诈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企业单位今后享受购房政府
资助的资格,追缴已资助的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吴江经济开发区、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的购房资助办
法由两区分别制定。
4.本实施细则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吴人发[2006]17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吴江市企业计划申请购房资助人员名册
2.吴江市企业骨干人才购房资助申请审批表
3.购房资助对象认定通知书
4
附件1
单 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出学历/人事交纳性序生 学位进单位 职务代理社保姓名 备注 号 年(全日时 间 别 期限 期限 (职称) 月 制)
联系电话: 单位填报人:
所在镇审核意见: (盖章)
5
附件2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出生年月 姓名 性别
身份证 (护照)号码 (照片) 学历 学位 专业
参加工 职称 作时间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E-mail)
原 单 位 调入时间
职务 现工作单位 (技术职务) 房产开发商名称
面积(
/平方单价(元 平方米) 米)
总 价(万元)
本人学习简历:
6
本人工作履历及相关成果:
本人申明:1、本人对以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本人保证受资助后在本市工作满五年以上。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推荐意见: 所在镇审核意见: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吴江市人事局审批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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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单位):
经我局审定,你单位上报的 同志符合《吴江市企业骨干人才购房资助实施细则》所列资助对象的条件,可享受
政府4.5万元人民币的购房资助,同时,你单位也须按政府资
助购房金额进行等额匹配。
特此通知
吴江市人事局
200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