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投资《省进一步要求》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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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8年版)
四川省国家投资《省进一步要求》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8年版)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2008 年版
标段施工招标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招标人:
年 — 2 —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标段施工招标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项目招标负责人:
资格预审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盖单位章) 招
年月日 — 3
—
注:(1)实行自行招标组织形式的,项目招标负责人和资格预审 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本单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 的人员。
(2)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项目招标负责人和资格预审文 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四川省国家投资 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文本)中,招标代理机构承诺的项目负 责人和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3)实行自行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的4 —
目 录
注:(1)资格预审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 括无任何资格预审公告…………………………………………(2)。
— 5 —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标段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由
(项目名称)已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为项
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为 ( 批 文 名称及 编 号) 批准 建设,项目 业 主 ,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资金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 出资格预审申请。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 )的招标 代 理机构 是项 。 — 6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工期、招标范围、标段 划分等)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质,项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资格 预审申
。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参加通过 了资格预审的标段的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体数量)个标段。
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
— 7 —
4(资格预审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 至
至
时 , 下 午 时 ( 北京时间 , 下 同 ), 在
(详细地址)持单 位介
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1 请申请人于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 至
至
时 , 下 午 时 ( 北京时间 , 下 同 ), 在
(详细地址)持下
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 8 —
5.3 (?提供;?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服务。
元。
日招标人在收到 5.1 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送。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为
年 月 日 时 分 , 地点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
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发布资格预 审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编:
邮
— 9 —
联 系 人:
电
话: 真:
传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编:
邮
联 系 人:
电
话:真:
传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日
— 10 —
注:(1)招标人应对本资格预审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 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选择项外,不得有任何的增 加或改动,以及《省进一步要求》以外的删减。
(2)关于资格预审方法的规定: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第十六条
资格预审包括强制性标准法和综合评分法两种方
法。
采用强制性标准法的,凡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潜在投标人,都应允
许参加投标。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资格预审文 件中载明预审后允许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数量范围,并按照得分 高低选择潜在投标人,但不得少于 5 家;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在 3 家以上少于 5 家的,应全部选取。
禁止采取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
标准文件中的合格制即强制性标准法,有限数量制即综合评分 法。
(3)关于资格预审采用何种方法的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 号)
“(十六)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原则上实行资格后审。实 行资格预审的,一律采用强制性标准法,所有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潜在
— 11 —
投标人都应允许参加投标。”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 府关于严
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实施中 有关具体问题解释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7]666 号)
“八、……。隧道、桥梁、水利水电枢纽、大跨度钢结构中技术 复杂或有特
殊工艺要求的,项目审批部门可以核准实行资格预审。实 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 行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按照我省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规定组 建。评审地点按评标的规定执行。资格预审的监督及违法违规的处理 按招标评标的规定执行。”
因此,经核准可以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现阶段一律采用合格制
(强制性标准法) 。
(4)招标人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 因特殊情况
需要两个以上(包括两个)资质的,应允许(接受)申请 人组成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5)招标人对申请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申请人资质的强 制性规定。
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申请的条 件,在审查时也不得作不通过处理。
(6)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 3.3。
条、款、项、目,在同一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章”的 名称,只直
接写条、款、项、目,下同。如“招标人在收到 5.1 款要 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 12 —
(7)“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中有两个 5.1 款,具体项目的资 格预审文件只能在两个 5.1 款中选择其中一款(以备案为准)。具体 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条、款、项、目编号完全一致的,为可选择项(条、
款、项、目),招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下同。
(8)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证件查验: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 位介绍信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资质证书 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需要的证件,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 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单位章,加盖的申请人单位章应是申请人单位法定 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 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下同。
(10)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所提供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关于申请人资质证书延续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十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 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 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
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
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市[2007]241 号)
“(三十三)资质证书的续期:
— 13 —
1、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 60 日前,按原资质申请途径申 请资质证书
有效期延续。在资质证书有效期60 日14 —
审文件的,招标人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出,招标人不承担邮件丢失
或延误责任。
(15)1.2、3.2、5.3 中的选择(“?”表示可选择项)为单项 选择。招
标人必须在可选择项中任选其一(对选择有规定的要从其规 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是单项选择的,以下都予以注明;注明
“单项选择”的要求,下同。
1.2 选择自行招标的,“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比选指定媒
介 四川日 报 网 的项目编号 为 )的招标 代 理机构 是收
除 。 ”一句删
3.2 选择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 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一句删除。
5.3 选择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的,“提供邮购资格预审 文件的,需
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元。招标人在收到 5.1 款 要日内寄送”一句删除。
没有被选择的项后面相应的内容删除,下同。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可以删
除,下同。
(16)《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工作
的意见》(川府发〔2007〕14 号)规定,“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之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至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14 天”。
期间 14 日的计算方法为:从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次日起算,期 间开始的日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当日)不算在期间15 —
格预审公告发布的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 1 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 2008
年 12 月 15 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应为 2008 年 12 月
16 日。 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截止时间,最短不得少于 5 日。
如某项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2 月 16 日, 招标人对已
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至少在 2008
年 12 月 10 日及之前。时间不够但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 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延长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 7 部委令第
30 号)第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 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 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
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如某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 1 日,出售资 格预审文件定为五个工作日,从 2008 年 12 月 2 日就应出售资格预审 文件,由于 2008 年 12 月 6 日、2008 年 12 月 7 日不是工作日,出售 资格预
审文件的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 2 日、2008 年 12 月 3 日、2008
年 12 月 4 日、2008 年 12 月 5 日,2008 年 12 月 8 日。
以日为期间的计算方法,下同。
— 16 —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17 —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根据特定投标人的技术规格、标 准或参数提出,或招标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载明图纸指定 了货物品牌,可能导致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缺乏竞争(品牌
— 18 —
— 19 —
除申请人不得存在的 12 种情形之一外,申请人也不得 — 20 —
— 21 —
— 22 —
— 23 —
— 24 —
— 25 —
— 26 —
— 27 —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8 —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 29 —
注:(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审查委员会严格按照本资格审查办法规定的审查标准(每一项都
是强制性审查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逐项进行审查,满足强制 性标准的为“符合”,不满足强制性标准的为“不符合”,只要有其中 任何一项“不符合”,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审查 委员会可以不再继续评审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凡所有项都“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申请人,都应通过资格预审并
允许其参加投标。
(2)禁止采取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或通过其他
方式限制申请人数量。
(3)审查标准中,列举的第二章“申请人须知”某条、款、项、 目的规定或要求,既包括“申请人须知”的规定或要求,也包括“申 请人须知”在前附表中补充和细化的规定和要求,下同。
如 2.2 “申请要求”的“详细审查标准”为“不存在第 3.2.2 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既包括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 定的 12 种情形,也包括“申请人须知”在前附表中对第 1.4.3 项补 充和细化的限制资格预审申请的情形。
又如 2.1“编页码和小签”的“初步审查标准”为“符合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第 9.1 款规定”,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9 条“需 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其具体内容在“申请人 须知”前附表第
9.1 款。
(4)审查委员会如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2.3
— 30 —
项至第 3.2.7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的,应向申请 人发出书面通知,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递交的时间距申请人收到审 查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90
分钟。
审查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申请人没有按审查委员会要 求提交有
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的(没有在规定时间31 —
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是指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3 在前附
表中补充的限制资格预审申请的违法违规情形。
(7)评审“不存在第 3.2.2 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评审委员会 没有发现
申请人存在本章第 3.2.2 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 为“符合”,发现申请人存在本章第 3.2.2 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的, 评审结论为“不符合”。
评审结论为“不符合”的,要经审查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并要详细、具体说明“不符合”的理由,附上相关的证据。
— 32 —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33 —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 34 —
注:(1)“
(盖单位章)”的,下划线上填写单位全称
(法定名称),在单位全称上加盖单位章,单位全称应与单位章一致。
“盖章”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3.1“签字、盖章要求”办理。 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如盖单位章、签字、项目名称、招 标人名称、姓名等,申请人在编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可以删除。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进行,也可
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进行。
法定代表人亲自申请而不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按“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的格式和要求由申请人单位出具证明,申请人在编制 资格预审文件时,应删除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中的“或其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按
“三、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
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关证明,申请人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时,应删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3)本章中与申请人有关的“注”,招标人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时,都应保留(已删除内容除外) 。
— 35 —
标段施工招标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申请人:
日
— 36 —
标段施工招标
资 格 预 审 申 请 文 件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 37 —
目 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申请情形的声明………()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六、近 3 个年度财务状况表……………………………………………() 七、近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八、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九、近 3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十、近 3 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
况…………………() 十一、其他材料…………………………………………………………
()
— 38 —
注:( )()39 —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全部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月
— 40 —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申请情形的声明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 清)真实可信,不存在
虚假(包括隐瞒) 。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申请人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申请(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9.6 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日
— 41
—
注:(1)只要申请人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被限
制资格预审申请情形之一的,就不能参加申请。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的解释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办法(合
格制)”注(3)。
(2)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3(9)-(12)项规定的情形, 应以有关行
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3)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3(12)的“近三年”从已生效
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上的时间起算。
(4)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3(12)中申请人存在“严重违 约”和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包括申请人作为承包人(分包 人)负有责任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招标的和不招标的项目) 。
(5)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3(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 项目的第一中
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在
年(限定在 1 至 3 年)内不接受其申请”。
A、《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工作的意见》
(川府发〔2007〕14 号):
“(二十二)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 技术、工
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 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项目业主或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将本条内容载入招标文件。
在 1 一 3 年内,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业主不得再接受放弃中标者投 标。”
— 42 —
B、放弃中标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时间界定为:申请人明确表 示放弃中
标的时间,没有明确时间的,以该项目开标的时间作为放弃 中标的时间。
(6)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3(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 建工程中
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 年(限定在 3 至 5 年)43 —
B、限制申请从已生效的行政处罚文书上载明的时间起算。
(8)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3(16)“近 3 年 年内”期间的计算。
起算的时间按“注”中规定的相应时间起算,不包括当天。
— 44 —
届满的日期,应当是最后一个月的相当于“期间”开始的那一天; 没有相当于
“期间”开始的那一天的,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就是“期 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以月、年
计算时,月不分大小月,年不分平闰 年。
如某申请人在既往项目中被行政处罚,处罚时间为 2008 年 8 月
30 日,按资格预审文件近半年45 —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收 系 (投标人名称)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 ( 盖单位章)
年 月日
— 46 的法
—
注:( )法定代表人亲自申请而不委托代理人申请适用。
(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携带申请人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格 预审申请文
件不予接收。
— 47 —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项 (姓名)系项 (申请
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项 (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
(项目名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 递交、撤回、修改
称) 标 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提供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联系电话:
年— 48 — 日
注:( )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申请而委托代理人申请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是申请人本单 位的人员。
(3)最近 6 个月(企业设立不足 6 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 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 上个月起算,往前推 6 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 险费。
(4)委托代理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携带申请人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连续
6 个月在该申请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提供由社保部门出
具的委托代理人在该申请人单位连续 6 个月参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5)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 49 —
四、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项目名称)
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
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施工招标项 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
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
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 责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 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
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 50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月
注:由委托代理人申请招标资格预审和投标的,每个联合体成员 都应按”三、
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 书并附有关证明。 — 51 —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注: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2.3。
— 52 —
附:项目经理简历表
— 53 —
注:( )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
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2)项目经理的养老保险是指,项目经理在该申请人单位的养 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在该申请人单位参保 的证明。
— 54 —
六、近 3 个年度财务状况表
对财务状况表的要求为:
— 55 —
注:( )申请人应提供近 3 个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近 3 个年度财务状况表”分两种情况。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之日
在 5 月 1 日以前的,“近 3 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 3 个年度或当年 的上一年之前的 3 个年度,如某项目招标,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是 2008 年 4 月 1 日,“近 3 个年度财务状况表”是指 2005 年、2006 年、2007 年的财务状况,或 2004 年、2005 年、2006 年的财务状况, 采用哪 3 个年度,由申请人选择;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之日在 5 月 1 日 以后的,“近 3 个年度”是指当年之前的 3 个年度,如某项目招标,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是 2008 年 5 月 5 日,“近 3 个年度财务状况 表”是指 2005 年、2006 年、2007 年的财务状况。
(2)财务状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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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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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填写的具体年限应与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1
一致。
(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2.5。 其中,类似
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 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 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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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59 —
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3.2.6。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 同协议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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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近 3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1)本表为调查表。不得因申请人发生过诉讼及仲裁事项不 通过资格预审,除非其中的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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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案由”是事情的原由、名称、由来,当事人争议法律关系
的类别,或诉讼仲裁情况的 — 62 —
十、近 3 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
注:(1)本表为调查表。不得因申请人发生过投诉事项不通过资 格预审,除非其中的63 —
年第 11 号)提起的投诉。
(3)招投标投诉的起算时间为:招投标投诉被行政机关受理的
时间。
(4)投诉已有处理结果的,应附投诉处理结果的文书复印件; 还没有处
理结果,应说明进展情况,如某某机关于某年某月某日已经 受理。
(5)如近 3 年没有发生申请人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申 请人在编
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删除表格,另声明:“经本申请人 认真核查,本申请人近 3 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发生过向招投标行 政监督部门投诉的情况,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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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材料
(一)……
(二)……
……
注:(1)招标人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时,除以上十项外,招标人 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但不得与以上十项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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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一、项目说明 二、建设条件 三、建设要求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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