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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新旧暂行条例条文对照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新旧暂行条例条文对照表 旧条例 新条例 变化要点 国务院令1993年第134号 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新旧暂行条例条文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新旧暂行条例条文对照表 旧条例 新条例 变化要点 国务院令1993年第134号 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下列货物,税率为13%: 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 2、自来水、暖气、冷气、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报纸、杂志;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 4、饲料、化肥、农药、农农膜; 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的除外。 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定。 1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三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式: 算 公式 小学单位换算公式大全免费下载公式下载行测公式大全下载excel公式下载逻辑回归公式下载 :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 对“外汇”未加限制,同时对折合价格未 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作规定,待明确的地方 算。 计算。 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 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关核定其销售额。 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支付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额。 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进项税额,除本条第三款规定情税额中抵扣: 2 形外,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 (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将“海关完税凭证”指定为“海关进口增值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税专用缴款书” 的增值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国税发[1994]122号)规定:对一 般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 以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02年1月1日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和10%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的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式: 高到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税额计算公式: 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字 [2002]10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财税 [2002]12号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 项税额。此次条例修改增加了这项。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则》细则第十二条规定,运输费用可抵扣进 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项税。以次上调为条例内容。《财政部、国 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运输费用扣除 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率的通知》(财税字[1998]114号)规定, 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7月1日起,将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应税货物支 付的运输费用的扣除率由10,降低为7,。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 ×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 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决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将不允许抵扣增值税的条件限定为:不符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合„„。 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3 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 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 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销项税额中抵扣。 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 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在不得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项目中, 删除了“固定资产”,这意味着自2009年 起凡购置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发票即可予 (一)购进固定资产; 以抵扣销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属于营业税 应税项目的不动产不能抵扣销项税,因为无 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 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将旧条例的三项合并 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或者应税劳务; 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 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增加了“相关的应税劳务”,是指与购进货物; 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物相关的应税劳务,如运输费、加工修理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 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应税劳务。 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 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 费品; 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 外。 (五)本条第(一)项至 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原则上,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其包含 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的运输费用也不得抵扣。 用。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将旧条例第十一条与第十三条合并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 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 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4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 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由财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政部规定。 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08版条例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原先的6%变更为3%,因实际征管中难以明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征收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所以不再增值税征收率为3,。 率为6%。 区分。此项规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带来了实 质性利好,特别是制造业税率降低一半。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定。 决定。 此项内容,在之前已出现在相应的税收文件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中,这次上升为条例。如:《国家税务总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售额和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4]37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号) 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定。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比照本条例第六条、 第七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准,可以不视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税额。 第十五条 纳税人进口货 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格+关税+消费税 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税率 第十六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值税: 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产农业产品; 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备; 设备; 5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备; (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新条例删除了这项规定 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 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八)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 物品。 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 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 减税项目。 税、减税项目。 第十七条 纳税人兼营免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 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 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 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 税。 税、减税。 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 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第十八条 纳税人销售额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增值税起规定起征点的部门有变化 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 增值税。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本条规定表明了增值税的纳税地点为交易 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地点。此规定是将93版《中华人民共和国 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 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1993]38号)中的第三十四条规定上升为 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条例。 人。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 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增加了“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天。”的规定。 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 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 口的当天。 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增加了扣缴义务人纳税发生时间 的当天。 6 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 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海关代征。 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增加了“索取”一词,取消了原来符合专用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发票条件一律开具专用发票的限制。意味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着,发票开具方可能根据现实情况选择普通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发票代替增值税专用发票。 额和销项税额。 和销项税额。 删除“需要开具发票”一句。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开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表明新条例规定,所有销售行为,一律开具具发票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但“视同销售”是否开发票需进一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规定。 (一)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者应税劳务的; 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 (二)销售免税货物的; 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汇总纳税的审批权有变化。 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 家税务总局或其 授权 个人房产授权委托书公司各类授权委托书模版医师授权办法餐饮分店授权书产品代理授权书范本 的税务机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纳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增加了固定业户到外县(市)进行“应税劳 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务”。 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7 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 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 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由旧条例内容与旧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条组成。 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 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 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由进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取消了申报主体的限定 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 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规定了扣缴义务人的纳税地 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 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纳税期限增加了“一个季度”的规定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3日、5日、10日或者15申报纳税期由10日延长至15日,与所得税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保持一致。 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 增加了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时间 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进口货物的纳税时间,由7日调至15日。 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缴纳税款。 日内缴纳税款。 8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 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将“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修改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为“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有关凭证,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的„„”。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表明“零税率”的提法不存在了。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 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第二十六条 增值税的征 第二十六条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规定执行。 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对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增值税,按内外资统一标准。 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的有关决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由财 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 部制定。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 1994年1月1日起施行。1984 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税条例(草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新旧暂行条例条文对照表 旧条例 新条例 变化要点 国务院令[1993]第135号 国务院令2008年第539号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135号发布 2008年11月5 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9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 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例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的调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 整,由国务院决定。 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 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税率。 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 08版条例第四条在保留93版条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的同时,增加了“除受托方为个人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外”的规定。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 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 口时纳税。 纳税。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 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 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 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10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 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 08版条例第五条增加了“复合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计税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 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 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额。 计算。 第六条 本条例第五条规定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 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价外费用。 外费用。 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 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 应税消费品,依照本条例第四条第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 一款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 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 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税。 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 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08版条例七至九条分别较93版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 条例增加了复合计税及相应的组润)?(2-消费税税率) 润)?(0,比例税率) 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等。 而这些规定在2001年5-6月就开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 始相继实施。目前实施复合计税的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 产品有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率) 三种。 第八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 第八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 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 工费)?(1-消费税税率) 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 费)?(1,比例税率) 11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 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 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 比例税率) 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 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 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第十条 纳税人应税消费品 第十条 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 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 价格。 第十一条 对纳税人出口应 第十一条 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免税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消费税由税务机 第十二条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 税由海关代征。 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 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 纳税人销售的应 第十三条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 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报纳税。 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2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 消费税税款。 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 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 第十四条 消费税的纳税期 第十四条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 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 配合增值税转型改革,08版条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例第十四条增加一档1个季度的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纳税申报期; 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 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 申报纳税期限由原来的次月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 1-10日延长为1-15日。 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款。 第十五条 纳税人进口应税 第十五条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 08版第十五条将纳税人进口应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税消费品缴税日期由7日改为15 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缴纳税款。 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日内,也是为了适应此次税制改革 的变化。 第十六条 消费税的征收管 第十六条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依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行。 第十七条 对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征收消费税,按照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 决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 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 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日起施行。 前国务院关于征收消费税的有关 规定同时废止。 一、烟 一、烟 1.卷烟 13 ,(甲类卷烟(包括各种进口卷烟) (1)甲类卷烟45%加0.003元/ ,,, 支 ,(乙类卷烟 ,,, (2)乙类卷烟30%加0.003元/ 支 ,(雪茄烟 ,,, 2.雪茄烟25% ,(烟丝 ,,, 3.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二、酒及酒精 ,(粮食白酒 ,,, 1.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 毫升) ,(薯类白酒,,, ,(黄酒 吨 ,,,元 2.黄酒240元/吨 ,(啤酒 吨,,,元 3.啤酒 (1)甲类啤酒250元/吨 (2)乙类啤酒220元/吨 ,(其他酒 ,,, 4.其他酒10% ,(酒精 ,, 5.酒精 5% 三、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三、化妆品 30% ,, 四、护肤护发品 ,,, 五、贵重首饰包括各种金、银、珠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宝首饰及珠宝玉石及珠宝玉石, ,,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 石饰品5%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 六、鞭炮、焰火 ,,, 五、鞭炮、焰火 15% 七、汽油 升 ,(,元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0.28元/升 (2)无铅汽油0.20元/升 八、柴油 升,(,元 2.柴油0.10元/升 3.航空煤油0.10元/升 4.石脑油0.20元/升 5.溶剂油0.20元/升 6.润滑油0.20元/升 7.燃料油 0.10元/升 九、汽车轮胎,,, 七、汽车轮胎 3% 十、摩托车 ,,,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 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3% 14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10% 十一、小汽车 九、小汽车 ,(小轿车 1.乘用车 气缸容量在,,,,毫升以上的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排气量,下同)(含,,,,毫升(含1.0升)以下的1% 升) ,, 气缸容量 在,,,,毫升,,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毫升的(含,,,,毫升) 升(含1.5升)的3% ,, 气缸容量在,,,,毫升以下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 ,, 升(含2.0升)的5% ,(越野车(四轮驱动)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 2.5 升(含2.5升)的 9% 气缸容量在,,,,毫升以上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 (含,,,,毫升),, 升(含3.0升)的 12% 气缸容量 在,,,,毫升以下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 的,, 升(含4.0升)的 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40% ,(小客车(面包车) 2.中轻型商用客车5% ,,座以下 气缸容量在,,,, 毫升以 上的(含,,,,毫升) ,, 气缸容量 在,,,,毫升以下 的,,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十一、高档手表 20% 十二、游艇 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四、实木地板5%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新旧暂行条例条文对照表 旧条例 新条例 变化要点 国务院令[1993]第136号 国务院令[2008]第540号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136号发布2008年11 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 通过) 15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 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纳营业税。 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 第二条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 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 务院决定。 决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度内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 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 销售额(以下简称营业额);未分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率。 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提供应 第四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 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 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应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 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币计算。 16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 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下列情形除外: (一)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 (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 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 (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 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 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 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 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 额。 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 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额为营业额。 08版取消了93版条例第五条第四款所 (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规定的“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 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这表示转额。 贷业务应按全额征税。 (五)外汇、有价证券、期货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 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 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形。 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 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08版条例第六条进一步明确第五条规定 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扣除项目如取得凭证不符合规定不得扣 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除的精神。 目金额不得扣除。 第七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08版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税价格明显 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偏低无正当理由,则由税务机关核定营 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业额。”这个规定属于新增条款。93版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无此规定。 17 第六条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 第八条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 税: 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 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 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 劳务; 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 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 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 提供的劳务; 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 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 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 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 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 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 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 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较93版条例,08版第八条增加了第七款 “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产品”免税的规定。该规定已在《关于 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的出口信 用保险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 税[2002]157号)明确,此次上升为条例。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税、减税项目。 18 第七条 纳税人兼营免 第九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 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税。 第十条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 第八条 纳税人营业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营业税起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 征点的,免征营业税。 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 计算缴纳营业税。 第十二条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 第九条 营业税的纳税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 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十条 营业税由税务 第十三条 营业税由税务机关 机关征收。 征收。 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 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义务 义务人: 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 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 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 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 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 为扣缴义务人。 (一)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 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 为扣缴义务人。 (二)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 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 缴义务人。 (三)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缴义务人。 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 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十二条 营业税纳税 第十四条 营业税纳税地点: 地点: 19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 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 (二)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 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税。 (三)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 (三)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 关申报纳税。 机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 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十三条 营业税的纳税期 第十五条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限,分别为五日、十日、十五日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配合增值税转型改革,08版条例第十五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条增加一档1个季度的纳税申报期; 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纳税;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 申报纳税期限由原来的次月1-10日延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长为1-15日。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税款。 款。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 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营业税的征 第十六条 营业税的征收管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规定执行。 20 第十五条 对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营业税,按 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的有关决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条例由财 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 部制定。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一 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一九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9年1八四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发布 月0日起施行。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 (草案)》同时废止。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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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1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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