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沙溪镇初中教学质量奖励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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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镇初中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为建立有效激励
机制
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反恐怖工作机制企业员工晋升机制公司员工晋升机制员工晋升机制图
,加强教学管理与研究,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并充分发展其个性特长,全面提高我镇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2、教学质量评价及奖励方案遵循系统性、整体性、客观性、公正性、导向性原则。
3、镇教科文卫办依据市教育局公布的《初中教学质量评价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对学校、领导、科组、教师进行相应奖励。
4、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对学校、领导、科组、教师的奖励以效果评价为主,学校对教师和班级奖励要坚持过程评价与效果评价相结合。
二、奖励依据
市教育局每学年公布的《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数据册》
三、奖励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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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学校的奖励
1、报考率达99%以上(含99%)但低于100%的,每生奖励30元;报考率为100%的,每生奖励40元。
2、凡考入重点中学的,每考入一名奖励1500元。
3、三年巩固率、中考报考率、中考全科合格率、中考总分优秀率、学生特长发展人均原始分五项指标总得分位于全市前八分之一区间的学校,每校奖励3万元;位于全市第二个八分之一区间的学校,每校奖励2万元;位于全市第三个八分之一区间的学校,每校奖励1.5万元;位于全市第四个八分之一区间的学校,每校奖励1万元。
(二)对学校领导的奖励
1、学校三年巩固率、中考报考率、中考全科合格率、中考总分优秀率、学生特长发展人均原始分五项指标总得分位于全市第一个八分之一区间的,校长奖励3500元,副校长每人奖励3200元,正副主任(含总务主任)每人奖励3000元;
2、学校五项指标总分位于全市第二个八分之一区间的,校长奖励3000元,副校长每人奖励2700元,正副主任(含总务主任)每人奖励2500元;
3、学校五项指标总分位于全市第三个八分之一区间的,校长奖励2500元,副校长每人奖励2200元,正副主任(含总务主任)每人奖励2000元;
4、学校五项指标总分位于全市第四个八分之一区间的,校长奖励2000元,副校长每人奖励1700元,正副主任(含总务主任)每人奖励1500元。
(三)对科组的奖励
中考低分率、中考合格率、中考优秀率三项指标总得分位于全市前八分之一区间的学科,对该科组奖励1000元;三项指标总得分位于全市第二个八分之一区间的学科,对该科组奖励800元;三项指标总得分位于全市第三个八分之一区间的学科,对该科组奖励500元。
(四)对教师的奖励
凡初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体育七科参加全市统一的初中升高中考试,任课教师所任教科目的低分率低于(不含等于)市平均水平,同时合格率及优秀率达超市平均水平的,给任课教师奖励2500元;上述三项指标中有两项达标的,给任课教师奖励1500元;上述三项指标中有一项达标的,给任课教师奖励500元。
(五)对毕业考科目教师的奖励
凡生物、地理、历史等参加全市统一的毕业考试的科目,任课教师所教科目合格率达超市平均水平的,给任课教师奖励500元。任课教师担任多个班级的,不累加。
说明 :1、学校三年巩固率、中考报考率、中考全科合格率、中考总分优秀率、学生特长发展人均原始分、中考低分率等指标计算方法参照《中山市2003—2004学年度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各项指标的数据取得以市教育局每学年公布的《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数据册》为准。
2、此奖励方案将随着市教育局评价方案的修订而修订。
年级 七 八
名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奖金 340 290 240 200 160 140 380 330 280 230 180 160
班主任50 50 50 30 30 20 50 50 50 30 30 20 奖
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生物 化学 物理
比例 1 1 0.75 1/班级 1/班级 1/班级 1/班级 1/2 1/2 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生物 化学 物理 优秀率 15% 20% 15% 10% 20% 20% 20% 20% 20% 20% 及格率 65% 60% 55% 50% 60% 60% 60% 60% 60% 60%
名次 一 二 三 四
奖金 120 90 70 50
优秀率 25% 20% 15% 10%
及格率 70% 65% 60% 55%
四 名次 一 二 三
50 奖金 120 90 70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奖金 400 300
唐家初中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为提高教师教学积极性,奖励教师工作,力争实现学校各年级全区统一排名名次上升,现制定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如下: 一、全区统一考试统一排名:
1、基础奖+单优:
(1) 基础奖:参考科目统一设基础奖每位教师100元。 (2)单优奖:单优3元每生,单优标准:语文110、数学120、英语110、物理、化学85、历史90、初三政治85、生物、地理、一二年级政治80。
2、名次奖:
(1)奖励名次:
各年级参考学科奖全区1—6名,全区第6 名以后无奖励。 (2)奖励方案:
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和三年级政治第1—6名分别奖:400、300、260、200、150、100元。
生物、地理、体育、一二年级政治第1—6名分别奖:200、150、125、100、75、50元。
3、升位奖:
各年级各学科以上一次统一考试为基数,名次每上升一位奖教师100元。第一次参加全区统一考试按学校自主考试计算。
4、保持奖:
全区前3名设保持奖,保持名次不降,第1名奖教师100元,第2名奖教师80元,第3名奖教师60元。
5、艺体学科教师奖教师平均数或由临时评委打分。 二、学校自主考试:
1、期末考试以语文110、数学120、英语110、物理、化学85、历史90、初三政治85、生物、地理、一二年级政治80为线记优生,单优一年级4.5元每生、二年级5元每生、三年级6元每生,全优每生每科奖15元,集优每生每科奖10元(若某科未达优生标准,而总分达集优标准,则该科不享受集优奖,奖金由其他科分摊)。
2、期末考试以语文、数学、英语90分、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60分为线记及格,每及格1人奖教师0.9元。 3、期末统考同年级同科平均分差100分总分达5分(含5分)以上,150分总分达10(含10分)以上,则扣除该班及格、单优奖。 4、跨级跨科:升学对口科目奖50元,升学不对口科目奖40元。
未尽事项参照原细则执行。
初中部)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提高教学质量,特拟订《初中部期末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
二、评估方法
按照县教育局教研室要求,由县教研室或学校统一命题、阅卷、考核成绩检测中的合格率、优秀率、平均分三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三、奖励办法
(一)排名奖
1(在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的期末质量测试中,各学科按平均分、及格率、优良率三项指标分别进行奖励(各科指标要求参见附表)。语文、数学、英语每达标一项奖励50元。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达标一项奖励30元。各项数据按各教师担任的所有班级的平均数计算。
2.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按平均分、及格率、优良率三项指标单项第一名奖科任90元,第二名60元,第三名30元;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科按平均分、及格率、优良率三项指标单项第一名奖科任60元,第二名40元,第三名20元;担双班以上的取全体学生平均值,奖金×1.2,同级同科任的按第二名奖,奖金×1.2。(注: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均要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否则不奖。)
3(在县城学校质量考查中,按考查成绩排名计算,奖励前二名。第一名共奖3000元,第二名共奖2000元,学校并按班级排名给予科任教师不等额奖励。
4、在县城学校质量考查中,考查成绩排名相应设立班风奖,共奖励班主任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共奖800元,学校并按班级排名给予不等额奖励。
(二)培优奖
要求各科任教师在面向全体的基础上,要善于发现尖子,培养人才。
在期末质量测试中,各学科按学生单科成绩在全级的排名计算,成绩均要达到75分以上。语文、数学、英语奖励前20名,1—5名奖20元,6—10名奖15元,11—20名奖10元,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奖励前10名,1—3名奖15元,4—6名奖10元,7—10名奖5元。
四、附各科达标要求
指 项 标 目 平均分 优良率 及格率 要 求 科 目 语文 60 10% 60%
数学 60 10% 60%
英语 60 10% 60%
政治 65 15% 65%
历史 65 15% 65%
地理 65 15% 65%
生物 65 15% 65%
五、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等
1(期末教导处组织人员对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学质量进行抽测。体育学科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8%以上;音乐学科每学期必须授完对应教材的所有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必须指导学生唱好国歌、团歌、校歌和课本里的歌曲,学生的音乐素养要逐渐提高;美术学科每学期收集优秀作品份数相当于授课学生总数的30%,创设好学校的文化长廊,使之清新隽永,陶冶情操,不断提高学生的美术创作能力;信息技术学科每学期收集优秀电脑画份数相当于授课学生总数的30%,抽测结果作为教师学期综合考核的依据。
2(体、美、音和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要认真组织学生参与相应的学科竞赛,取得的竞赛成绩参照“辅导学生获奖”标准进行考核,竞赛组织培训和获奖情况作为综合考核的依据。
3(综合期末检测(50%)、平时竞赛培训或获奖情况(30%)、学生评议(10%)、学校集中评议(10%)等结果进行奖励。
如期末没有进行考评,则酌情考虑。 六、1(本方案自2009年1月开始实施;
2(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二??九年一月
宁海县强蛟镇初中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分配方案 (草 案)
发布者:强蛟初中 | 日期:2009-12-31 | 浏览:[212次] | 保护视力色:
宁海县强蛟镇初中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分配方案
(草 案)
为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教师锐意进取、争创佳绩,特制订《强蛟初中考绩奖励条例》
1、平均分
所任班级的学科平均分在北片相应初中中的名次与获奖分对应表 任教班级名次 1 2 3 4 5 6 分值 10 9 8 7 6 5 2、全年级段该学科平均分在北片相应初中中的名次与获奖分对应表 年级段名次 1 2 3 4 5 6 分值 10 9 8 7 6 5 3、及格率:
及格90%--100%80%-90% 70%-80% 60%-70% 50%-40% 40%-30% 30%--0% 率 或片第一或片第二或片第三或片第四或片第五
名 名 名 名 名
分值 10 9 8 7 6 5 4
4、优秀率
优秀30%及以25%-30% 20%-25% 15%-20% 10%-15% 5%-10% 5%--0% 率 上 或片第二或片第三或片第四或片第五
或片第一名 名 名 名
名
分值 10 9 8 7 6 5 4
说明:数学、英语、科学四科60分为及格,102分为优秀(总分120) 语文60分及格90分优秀,初三科学90分及格125分优秀,社会42分及格68分优秀 5、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师考核分,确定被考核者等第,学校将根据考核者等第发放考绩奖。
6、不参加统考学科的人员考绩和跨学科跨年级的情况由校考核领导小组酌情考虑核定。 7、其他教育教学成果因为在《强蛟初中奖教奖学奖励标准》中已有考虑,所以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不再考虑。
8、此考核方案经全体教师会议通过后生效。
育林中学教学质量管理目标和奖励方案
为了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的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根据崇教基(2006)81号关于《崇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若干意见》及本校的实际,制订如下教学质量管理目标和奖励方案。
一、总则
1、每个教师要把教学质量作为生命线,努力学习理论,潜心研究学生、研究教学,在教学实践中不断进取;充分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能获得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
2、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体现优劳优酬,学校对达到教学质量目标的任课师进行奖励。
3、评价方式采用年级大捆绑和班级各学科的小捆绑。
4、质量目标和奖励学科为参加中考学业考试学科。
5、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教学质量目标奖励金额。
二、质量目标
1、初三年级一次性毕业合格率达到县指标95%以上,总分平均分达到县平均以上。
2、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中,各学科年级合格率、平均分达到县平均水平以上。
3、初三毕业考试中,各学科年级平均优秀率达到县十六名以上。 4、六、七、八三个年级在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县统测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门学科的年级合格率、平均分达到县平均水平以上;优秀率达到县十六名以上。
三、奖励细则
1、六年级
(1)以开学初全县统测为评价平台,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的合格率、平均分、优秀率在学年度县统测中,在原有基础上上升三个名次以上,(包括三名),则每项指标奖励50元。如上升五个名次以上,(包括五名),则每项指标奖励100元。
(2)如在(1)条款中,上升名次没有达标,但合格率、平均分、优秀率已达到县平均水平,则每项奖励100元。如合格率、优秀率超县平均5个百分点,则每项指标奖励200元,如超县平均8个百分点,则每项指标奖励300元;如平均分超县平均,则每超一分奖励50元。 (3)说明:a:达到县平均水平以上标准,则按(2)条款奖励,名次上升不重复奖励。b: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分项奖励,c:以班级为计算单位奖励。 2、七年级
以六年级县统测为评价平台,奖励标准同六年级。
3、初二年级
初二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门学科在学年度县统测中,合格率、平均分、优秀率达到县平均水平,则每项奖励100元,如合格率、优秀率超县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则每项奖励200元,如合格率、优秀率超县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以上,则每项奖励300元, 如平均分超县平均,则每超一分奖励50元.
说明:a: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分项奖励。b:以班级为计算单位进行奖励。
4、九年级
(1)a:在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中五门学科年级总分平均分达到县平均,则每个任课师奖励300元;如年级平均分超县平均,则每超一分所有任课师再加奖100元/每分;b:如年级平均分进入县前十名,则每个任课师一次性奖励800元;c:如年级平均分进入县前六名,则每个任课师一次性奖励1500元;(说明:如没有达到b条款以上标准,则按a条款奖励,a,b交叉不重复奖励,按高限奖励。)。
(2)如五门学科年级总分平均分未达到县平均,但班级平均分达到县平均,则该班任课师奖励200元。如班级平均分超县平均,则每超一分,班级任课师再加奖100元/每分。
(3)在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中,学科班级平均分达到县平均水平,则该任课师奖励100元/班;如学科班级的平均分超县平均水平,则每超一分该任课师奖励100元/班。
(4)在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中年级一次性合格率达到县平均,则每个任课师奖励200元,如一次性合格率超县平均1个百分点,则每个任课师奖励300元,如一次性合格率超县平均两个百分点,则每个任课师奖励500元,班主任加奖200元。如超县平均合格率3个百分点以上,则每个任课师奖励800元,班主任加奖300元。
(5)如年级一次性合格率未到县平均,但班级合格率达到县平均以上,则该班任课师奖励200元,班主任加奖100元。
(6)在初三升学考试中,以每班4个为基数,年级有20名同学被录取崇明中学以上的市重点或市寄宿制高中,则每个任课师奖励300元,每
个班主任奖励100元;如果录取数超过20名,在此基础上每超一名每个任课师再加奖100元;如录取数在25名以上,在此基础上每超一名每个任课师再加奖200元。(录取择校生不计在内,物理学科任课师以90%权重奖励,化学学科任课以80%权重奖励)
(7)在初三升学考试中,班级录取人数达到班级4个基数,则该班任课师奖励100元;如超过4个基数,则每超1人该班任课师奖励100元。 (8)体育学科在统一测试中,班级平均分达到26分以上,则该班任课师奖励100元/班,在此基础上每提高一分奖100元/班。(如有身体原因未参加测试,则按上级规定所得的分数计入班级计算平均分)。 (9)政治学科在统一测试中,班级合格率达到县平均水平,则该任课师奖励100元/班。
(10)在初三学业考试中一次性合格率达到县平均以上,则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门学科的任课师享受一次外出考察。政治、体育任课师享受一半的待遇。
(11)如学科班级平均分处于全县34所中学28名以后,明显影响年级平均分,则该任课师不享受以上初三年级的各项奖励。
四、说明:
1、原“五四”分段进入学校的教师,如能连续四年所任教的班级达到以上奖励条款,则四年后享受一次外出考察待遇。
2、所有成绩计算以在籍学生数进行统计,且以县教师进修学校研训部下发的统计数为准。
3、以上条款的解释权在校长室,具体奖励金额视学校财力及形势变化作相应的调整。
崇明县育林中学
200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