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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者界定及意义利益相关者界定及意义 利益相关者界定及意义,百家论坛, 田 磊 孙 林 约5860字 摘要到底什么人能够成为利益相关者,所以笔者在这里想运用一种准入机制,来确定出利益相关者,用四个要素来确定利益相关者的范围:要素投入、利益享有、风险承担、风险级别。概念范围的界定具有巨大作用。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 范围 作用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1 利益相关者概念的提出 从利益相关者概念提出到20世纪,各种关于利益相关者究竟是谁的问题已经有很多的观点。比较典型的是弗里曼的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与传统的股东至上...

利益相关者界定及意义
利益相关者界定及意义 利益相关者界定及意义,百家论坛, 田 磊 孙 林 约5860字 摘要到底什么人能够成为利益相关者,所以笔者在这里想运用一种准入机制,来确定出利益相关者,用四个要素来确定利益相关者的范围:要素投入、利益享有、风险承担、风险级别。概念范围的界定具有巨大作用。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 范围 作用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1 利益相关者概念的提出 从利益相关者概念提出到20世纪,各种关于利益相关者究竟是谁的问题已经有很多的观点。比较典型的是弗里曼的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与传统的股东至上理论相比较,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公司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某些主体的利益。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的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交易伙伴,也包括政府部门、本地居民、本地社区、媒体、环保主义等压力集团,甚至包括自然环境、人类后代等受到企业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客体。这些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他们有的分担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有的为企业的经营活动付出了代价,有的对企业进行监督和制约,企业的经营决策必须要考虑他们的利益或接受他们的约束。发展至今,利益相关者的各种定义层出不穷,(1)最宽的定义:即凡是与公司活动有相互影响的个人或团体都是利益相关者,这个定义的范畴可以达到最大:股东、债权人、员工、供货商、顾客、政府部门、相关社会组织和团体,等等。(2)较窄的定义:凡是与公司有直接联系的人和团体才是利益相关者。该定义排除了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社会成员等。(3)最窄的定义:只有在公司中投入了专用性资产的人和团体才是利益相关者。这是现今学界比较赞同的观点。 2 利益相关者的界定 到底什么人能够成为利益相关者,无论运用上述何种定义均需对一些难以界定的关键词做出解释,比如:影响、直接关系、专用性资产等,所以笔者在这里想运用一种准入机制,来确定出利益相关者,用四个要素来确定利益相关者的范围:要素投入、利益享有、风险承担、风险级别。?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对于公司生产经营都有要素投入,在价值形成中都有直接或者间接的贡献,都有一定的利益享有,但他们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方面则存在一定的差异,而这是判定其能否成为利益相关者主体的关键因素。根据这四个要素,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成员以及顾客首先排除在外,那么最窄的定义中的主体成为能够进入利益相关者范畴的主体,将其主体放入以下准入机制中: 由此可见,本文所论述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是指:股东、职工、债权人(主要指公司债债权人和银行债债权人)。而股东的权利义务向来备受重视,所以本文所要研究的是尚未受到重视,或者说重视不够的职工和债权人,也就是说本文所论利益相关者主要指除大股东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 3 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的根源 公司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必须做出反应,这是因为“企业是社会系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利益相关者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的载体”。倘若公司对其利益相关者的合理利益要求不作慎重考虑且尽量满足的话,那么这种公司的长久生存和持续发展就很成问题了。从经济学研究的角度出发,经济人假设使利益最大化成为每个利益主体追求的最终目的,公司实际上成为每个利益主体为实现其利益最大化的载体。正是这种利益驱动机制的存在,才使公司有了直接的发展动力,各利益主体才有了参与治理的动力。因此,利益主体围绕企业而成为利益相关者,依据利益实现的程度决定了企业内部要素的变动。这样,单纯强调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就有可能偏离公司利益最大化以及社会财富最大化的最终目标,或 者说,如果只有股东一方利益得到满足或者各方利益不能得到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公司的运作很快会陷入止步的泥潭。 4利益相关者在理论和实际上的重要性 4.1利益相关者理论对股东至上理论的冲击 在传统公司法理论上,股东至上理论是指:公司是股东的公司,公司的唯一目标就是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是协调利益和防止权力滥用的一种机制,但这种机制的构建是为何人的利益?这个问题的争执伴随着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历程。传统理论认为,公司治理所要处理的问题是:“如何确保公司物质资本所有者就其投资获得回报,即物质资本所有者如何迫使管理者将公司利润的一部分作为回报返还给自己,如何防止管理者监守自盗或者作不当投资,以及如何监控管理者的行为”。可见,传统公司治理是立足物质资本所有者——股东的利益,认为公司的监管权应当属于股东,股东是天生的甚至是唯一的公司最好的监管者。这种理念自公司产生时起,就一直左右着整个公司治理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构建。从公司治理问题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逻辑的形成是自然而然的。在这种“股东本位”理念下,作为代理人的管理层必须并且仅仅为股东服务,以降低股东的风险,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应当承认,在工业化时代,股东至上理论促进了早期公司的发展,为保护股东权益和实现效益最大化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放置于现代社会和公司治理环境中,股东至上理论已经出现巨大裂痕。 (1)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对股东至上理论撞击的巨大裂痕需要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修复。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公司对社会影响力的巨大增强,公司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表现为公司社会责任的对象涉及公司的一切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的内容不在限于社会福利方面的道德义务,而是上升到法律层面,包括极为广泛的道德和法律义务。?由此看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被理解为公司对除股东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服务和承担义务,以履行公司在社会中应有之职责。理论上,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已经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产生了对接。从现代社会角度看,公司的能量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都有了突破性的加强,权利的增加必须有义务增加的伴随,这是法哲学的命题,放在社会与公司的领域,作为社会的一员,公司必须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以支持社会更有序的和谐发展,同样,公司的有序发展也离不开社会的和谐。也就是说,公司的社会责任是双向的,既要求公司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从而实现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时促成有序和谐的社会成为公司长期生存发展繁荣的无形之支持力量。一言以蔽之,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形成了对股东至上理论的撞击和修正,抛弃了以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标,强调公司利益的多元性和社会性,强调了除股东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地位,要求公司意志和行为要对其他利益相关者以及社会负责。这一理论上的撞击,必须由利益相关者理论给予修补,强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即是强调公司社会责任的一个切入点。 (2)布莱尔教授的“公司乃利益共同体”之理论动摇了股东至上理论的核心——董事会和经理对股东的责任。布莱尔教授认为,公司不单纯是股东的公司,而是股东、债权人、职工和经理的多方利益共同体。从哲学的角度讲,现代社会中,股东的资本充其量是公司良好运行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要条件,离开工人和经理层人力智力的投入,离开债权人资金的支持,离开金融机构的输血功能,离开消费者的信任和购买,任何企业的任何经济活动环节都不能展开,更不用企业的长期发展。?那么这个利益共同体上的任何一个主体得不到有力的保护都会使这个共同体的整体利益下降,利益共同体理论触碰并动摇到了股东至上理论甚至是资本主义的核心理念——董事会和经理对股东的责任。而利益相关者理论重视这个共同体上的弱势环节,恰好是对利益共同体理论的延伸,是对股东至上理论动摇后公司如何发展的有力理论支撑。 (3)以笔者愚见,股东至上理论与民法基本原则之公平原则的伦理性是对立的,甚至可以说,股东至上理论伤害了具有伦理性的公平原则。自由资本主义,对效益价值的追求成为民法的偏爱,这一追求尤其体现在当时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上——过错责任原则。?这一原则要 求,即使损害是由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只要行为人没有主观心理过错,就不承担损害责任,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资产者摆脱工业生产带来的意外损害赔偿,以满足资产者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同时这一对效益最大化的价值追求也反应在股东至上的公司法原则中,但是当野蛮的资本积累忽视生产者、债权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甚至生存状态时,导致社会不稳,如何围绕公平原则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利成为新时代的主题。这种动荡的产生,就是因为股东至上理论伤害了公平原则的伦理性。有人认为公平就是正义,是法律的最高价值。?有人认为公平的含义就是平等。?笔者更赞同赵万一教授的观点——“民法意义上的公平主要强调的应是权利和义务、利益和负担在相互关联的社会主体间的合理分配和负担”。?它所表现出来的伦理性体现在它符合法律的最高价值追求、符合人类生存基本要求,反应了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将这一现代民法最高追求的伦理性原则放置在股东至上理论中考察,所谓公司中的公平是指,保证公司全体成员或大多数成员平等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事务的一种公司理念和公司制度。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股东是公司的唯一成员和所有者,因此赋予公司全体股东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股东成为公司的唯一治理主体,全体股东平等参与公司事务的形式是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的成员,按照“一股一票”和“股份多数决’原则行使表决权以决定公司特定重大事务(如选举更换董事、监事,通过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等)。其他公司利益相关者被排斥于公司公平之外,无权参与公司事务,不能成为公司治理的主体。显然,传统公司法理念下的公司公平是极为狭隘的,只限于股东公平或股权公平。而现代公司法认为,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是公司的重要成员,应保证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平等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赋予他们对一定范围公司事务的知悉权、建议权、质询权、监督权、管理权、决策权。现代的公司公平是广义的公平,是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的公平,这是社会、经济、文化进步,公司民主制度发展成熟的表现。根据笔者前述利益相关者准入要素分析,职工、债权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在要素投入、风险承担方面均对公司承担了义务,那么作为利益共同体的一员,他们就应该公平的享有公司运行中的权利,受到公司的保护。而股东至上理论没有公平对待付出义务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而单方面强调股东的利益,在今天这样的追求公平与和谐的社会价值背景下,不太恰当。 4.2利益相关者的现时实际作用(以在公司多边治理中的作用为切入角度) 我们研究利益相关者理论,就是要将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独大的结构变为多边制衡的均衡模式,?从而实现笔者上部分所分析的企业社会责任、利益共同体理论和公平至上原则。那么利益相关者理论究竟能对公司多边治理产生什么样的好处呢?分析如下。 (1)改善股东至上理论单边治理机制下缺乏内部权利制衡的现象。传统公司法股东至上理论下,公司的控制权由经理层掌握,他们追求的一般是股东(也有可能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加上在公司中经理层和股东权利的优位,他们往往会在逐股东利益和自身利益的同时,损害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如上所述,这样的现象既伤害了公司应负担的社会责任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也是对公司长期发展的阻碍。而将利益相关者纳入公司治理的主体,正好为权利制衡提供了可行方案,从权利的源头上说,经理层所追求不仅仅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还必须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进行合理追求。根据利益相关者准入条件,职工、债权人从公司运行之初就理所当然的成为公司治理的主体,经理层和其所代表的股东不再是唯一权利主体,任何公司决策、行为都会是多方权利主体的利益的博弈和制衡,而公司利益相关者因为在公司中投入了要素,承担了风险,他们有足够的动力去参与公司治理和监督公司治理。 (2)公司利益相关者主体的多元性能够转化为公司外部治理的有效性。内部治理大多如上所述,基于分权与制衡而停留在治理结构的层面上,较多地注重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制衡关系。公司的有效运行和科学决策不仅需要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发挥作用的内部治理机制,而且需要一系列通过资本市场、产品市场、经理市场和公司控制权市场来发挥作用的外部治理机制。?利益相关者准入机制下,主体呈现多元性, 职工、债权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既是公司内部治理的参与者,同样也是市场经济中的其他经济行为参与者,他们所获取的信息资源肯定也呈现出多元性和大量性,比起经理层信息的相对闭塞性,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大量信息以及参与企业内外部经济活动的能力可以使得企业的外部治理机制更加适应整个社会的宏观经济运行。 (3)走出公司治理机制,发现更广阔的利益相关者实践意义。从更为宏观企业长效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来看,利益相关者理论认同职工以及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多元主体,认同公司最终成功离不开各种要素投入者的共同合作,使得职工和债权人举全部之力协同公司之发展,正如詹森和麦克林所认为的那样,公司是资本投入者和劳动投入者之间的一组多边合约关系。也就是说公司治理中对利益相关者的保护,将有利于公司长期效益的提高。 注释 ?廖斌.公司多边治理研究.政法论坛,2003.2:110. ?郑祝君.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法商研究,2004.4. ?唐英.公司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之法学分析.贵阳学院学报,2007.3:43. ?郑祝君.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法商研究,2004.4:122. ?李开国.民法总则研究.2003:198. ?孙国华.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208. ?何怀宏.契约理论和社会正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 ?赵万一.民法公平原则的伦理分析.重庆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2:58. ?廖斌.论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2.1:168. ?刘美玉.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与相互制衡研究.2007.4:149. 参考文献 [1]廖斌.论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2.1. [2]廖斌.公司多边治理研究.政法论坛,2003.1. [3]廖斌.论独立董事与监事会职能的协调框架.天府新论,2003.5. [4]刘丹.利益相关者与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研究.2003.5. [5]石少侠.公司法概论.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3. [6]林青松,杜海燕.工人参与制——东西方企业制度改革的趋势.经济管理出版社. [7]杨瑞龙,周业安.论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下的企业共同治理机制.中国工业经济,1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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