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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规]北京市建委关于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购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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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规]北京市建委关于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购买办法[房地产法规]北京市建委关于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购买办法 中国搜课网 课件 教案 试题 论文 图书 中考 高考 新课标 北京市建委关于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购买办法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 (一)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到市房地局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 (二)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应同时提交以下证件: 1.开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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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规]北京市建委关于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购买办法 中国搜课网 课件 教案 中职数学基础模块教案 下载北师大版¥1.2次方程的根与系数的关系的教案关于坚持的教案初中数学教案下载电子教案下载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论文 图书 中考 高考 新课标 北京市建委关于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购买办法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8〕5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 (一)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到市房地局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 (二)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应同时提交以下证件: 1.开发建设单位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签订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承诺书》; 2.市开发办核发的《关于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交纳手续的批复》; 3.市计委、市建委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批复; 4.市房地局核发的《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 5.市计委、市建委批准的项目列入年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的文件; 6.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市建委核发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开工证》; 8.市物价局、市建委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文件; 9.按申请预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的规模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或达到相应的工程进度,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的证明文件; 10.经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的物业管理公约; 11.经济适用住房的认购面积达到计划开工面积30,以上的证明文件。 (三)市房地局应在收到证件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手续。 (四)销售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限价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只可在最高限价以内调整不同楼层和朝向房屋的价格。 (五)售房合同使用市房地局统一制定的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文本。 (六)预售期房的付款办法由买卖双方商定,但在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件之前,开发中国搜课网 提供中小学全科课件、教案、论文、中高考试题、新课标资源、电子图书搜索与下载服务。 中国搜课网 课件 教案 试题 论文 图书 中考 高考 新课标 建设单位累计收取的购房款总额不得超过总房价款的95,;待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件时,一次结清房款。 (七)对销售的现房,在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件之前,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的购房款总额不得超过总房价款的95,;待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件时,一次结清房款。 (八)买卖双方应在预售经济适用住房后的1个月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预售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登记手续。 (九)开发建设单位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之日起,应首先向1998年10月29日至1998年11月2日认购会期间签订认购意向的个人售房。30日内未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个人购买手续的,认购意向无效。 (十)利用本单位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向本单位职工出售,不得对外销售。 (十一)开发建设单位应按月将销售情况报市开发办。 二、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 (一)在1998年10月29日至1998年11月2日认购会期间签订认购意向的单位,可直接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未签订认购意向的单位应向市开发办提交购房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办理购房手续。 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按原建设经费申请渠道,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金。 (二)在市政府作出本市居民家庭中低收入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及认定办法之前,居民个人购买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凭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三)凡以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方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个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四)购房人可到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各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五)买卖双方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0日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开发建设单位凭市开发办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批复文件,办理土地划拨、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交纳和贷款等手续。 (二)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关于居民个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中国搜课网 提供中小学全科课件、教案、论文、中高考试题、新课标资源、电子图书搜索与下载服务。 中国搜课网 课件 教案 试题 论文 图书 中考 高考 新课标 上市交易的时间、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补交、增值收益分配的具体办法,按市政府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新征土地上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未经市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地性质和建设规模,不得进行项目转让或合作开发。 (四)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承诺书》的规定实施开发建设工作。 (五)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北京市建委关于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购买办法》一文由中国搜课网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中国搜课网 提供中小学全科课件、教案、论文、中高考试题、新课标资源、电子图书搜索与下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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