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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欠条范本(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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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欠条范本(共9篇)拖欠工资欠条范本(共9篇) 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拖欠工资欠条范本的资料9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在单位因拖欠工资出具了欠条的情况下篇1 在单位因拖欠工资出具了欠条的情况下,劳 动者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实务问题】 数名职工在某企业工作,企业没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足额支付工资。职工多次向企业所要工资,企业为职工出具了欠条,但此后在职工索要工资时依然予以拒绝。故职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并通知企业领起诉书。企业咨询,欠薪案件是否可以不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 1 诉...

拖欠工资欠条范本(共9篇)
拖欠工资欠条范本(共9篇) 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拖欠工资欠条范本的 资料 新概念英语资料下载李居明饿命改运学pdf成本会计期末资料社会工作导论资料工程结算所需资料清单 9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在单位因拖欠工资出具了欠条的情况下篇1 在单位因拖欠工资出具了欠条的情况下,劳 动者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实务问题】 数名职工在某企业工作,企业没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足额支付工资。职工多次向企业所要工资,企业为职工出具了欠条,但此后在职工索要工资时依然予以拒绝。故职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并通知企业领起诉书。企业咨询,欠薪案件是否可以不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 1 诉。 【义贤律师解析】 企业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同时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也规定了一些其他的解决此类争议的司法途径,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本案中,劳动者可以凭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 【无忧劳动法提醒您企业操作指南】 企业应当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否则如果被认定拖欠、克扣事实成立,企业不但需要为职工补齐工资,还可能因为《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承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赔)偿金。如果企业因故的确不能按时或者足额支付工资,可以和职工进行平等协商,通过书面合同形式约定延期或者分批支付等,这样可以相对缩小企业的风险。 2 拖欠工资罪篇2 拖欠工资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上述是刑法对无故拖欠工资罪的规定。以下是该罪名适用的司法解释解释。 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 3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二条 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4 第四条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悉责令支付或者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 行为人逃匿,无法将责令支付文书送交其本人、同住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的,如果有关部门已通过在行为人的住所地、生产经营场所等地张贴责令支付文书等方式 责令支付,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的,应当视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 第五条 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一)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 (二)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 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 5 责任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 对于免除刑事处罚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赔礼道歉。 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造成严重后果,但在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第七条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职工要拖欠工资篇3 6 职工要拖欠工资,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吗, 问:刘某等20余人于2011年1月到苍山县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2011年3月起,该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一直拖欠职工工资至2011年12月。无奈之下,刘某等20余人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请求,要求公司发放拖欠的工资。在开庭审理时,公司竟然否认拖欠申请人工资行为,并称“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证据,仲裁委就不能相信他们”。职工要拖欠工资,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吗, 答:仲裁委经审理认为,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条件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仲裁委遂要求该公司承担举证责任,提供考勤和工资发放记录等,如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将承担不利后果。 克扣和拖欠工资篇4 7 克扣和拖欠工资 “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额工资)的行为。但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一)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如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二)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四)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相应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五)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的工资等。 “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工资发放时间而未付给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正常支付工资;(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的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8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0705]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工资。 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19941226] 第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9 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1203]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1206]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 10 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拖欠工资说明篇5 2014 年,修文镇企业 31 家,建筑工地两个,职工 757 人,涉及农民工 736 人,其主要分布在建筑业,制造业。建 筑工地大部分为外地农民工,两个建筑工地共计 235 人。针 对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 企业分散, 经济效益不太好等问题, 修文劳动保障所采取五项措施确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二、平时注意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强调不签订 劳动合同对企业职工带来的危害。 三、重点监控建筑业,新型建材厂外地农民工集中的企 业。 四、每月要求企业报工资表。 五、对发生的欠薪事件及时处理。 2014 年修文镇劳动保障所共处理两起欠薪案件, 追讨农 民工工资 10 万余元,涉及职工 32 11 人。截止 2014 年底,通 过摸底排查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 资问题。 12 拖欠工资之争篇6 老板“失踪”之后 在大年夜的炮竹声中,看着白发苍苍的父母,邓忠飞长长叹了一口气。 原本想在外面打拼一下,让父母过上好日子,没想到年近40了,还在外面奔波劳累,最让他伤心的是辛辛苦苦的工作,到头来竟然工资都领不到。 邓忠飞今年40岁,来自曲靖,十多年前来昆明打工。 在之前,邓忠飞一直在一家小额信贷公司上班,日子虽然平淡但生活很充实。 去年7月份,因为多种原因,这家公司无法正常经营。 公司停业之后,邓忠飞争取到了一笔工龄补偿款,离开了工作多年的公司,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这正是需要稳定的时候,邓忠飞却失业了。 原来上班的时候总想能好好休息一下,现在失去工作真正闲了下来的时候,邓忠飞却睡不着了,每天都在焦虑中度过,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他去人才市场转了几圈,发现人才市场基本上都是小 13 年轻,像他这样的年纪,根本找不到合适的事情做。 他在小额信贷公司工作的时候,从事的是风险评估,虽然也算技术活,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小额信贷大都举步维艰,就业难也成了他面临的难题。 在人才市场折腾了一段时间后,邓忠飞决定先回一趟老家,也许每个人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家是人们最容易疗伤的地方。 在回家之后,邓忠飞遇到了一个姓周的老板。 这名周老板在宣威经营着一家食品公司,除了食品公司外,他名下还有几个不同类型的公司,经营范围多种多样。 在一个意外的场合,邓忠飞认识了这名周老板。 一天,听到周老板的食品公司正在招聘员工,邓忠飞打电话约见了周老板,原本邓忠飞是计划到食品公司求职。 但周老板和邓忠飞交流的过程中,知道邓忠飞有过多年从事小额信贷的经历。 周老板也正想把事业做大,而小额信贷也正是周老板选择的发展方向之一,双方越谈越投机。 在与周老板一个多小时的交流中,邓忠飞求职成功,周老板让他回到昆明负责小额信贷公司的筹备工作。 在从事筹备之前,邓忠飞和周老板口头约定,邓忠飞的工资为4000元每个月,等小额信贷公司正式运营之后,还享有绩效奖金。 14 4个月的工资找谁拿, 带着周老板的“重托”,邓忠飞又回到昆明,开始了小额信贷公司的前期准备,和他一起的工作的还有3名同事。 去年8月,在失业一个多月时间后,邓忠飞重新走上了工作岗位。对于这个来之不易的岗位,邓忠飞非常珍惜。 9月份,邓忠飞领到了第一个月的工资,正好是4000元,工资由宣威食品公司财务人员转账。 到了10月底,原本到发放工资的日子,却一直不见动静,邓忠飞打电话询问,周老板说这段时间忙,先等几天。 一个月马上过去了,到了11月份,工资还是不见动静,邓忠飞再次打电话询问,得到的答复是等到12月份,3个月的工资一起发放。 事实上,到了12月份,周老板的承诺又落空了,进入1月份,工资还是没有兑现。 1月24日,距离春节还有3天的时间,周老板一共欠下了邓忠飞和同事4个月的工资。 原来打电话给周老板,他还接听电话,但现在电话也不接了。 让邓忠飞和同事没有想到的是,办公室也突然停水停电了。 邓忠飞到物业询问得知,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周老板只交了3个月的房租,房租已经到期2个月了,物业无法 15 联系到周老板,物业只能停了水电,希望以此能让周老板现身。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邓忠飞和同事都觉得不可思议。 在春节前2天,邓忠飞到云南省总工会信访室反映情况,希望能通过正当的途径,讨要自己的工资。 信访室的工作人员李瑞华接待了邓忠飞,作为一个长期为职工权益奔走的工会工作者,李瑞华对欠薪事件作了一个全面了解,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等细节。 在了解整个事件的真相之后,李瑞华拨打了周老板的电话,但周老板的电话一直没人接听。 电话无法联系上周老板,邓忠飞又提供了另一个电话,这个电话的主人是周老板的妻子,也是公司的股东之一。 这个电话接通之后,李瑞华向对方求证了公司雇佣邓忠飞的事实。 对于雇佣关系,公司并不否认。 双方的焦点在劳动报酬上,对于邓忠飞所说的每个月4000元的工资,对方认为这不符合事实,公司实行的是绩效考核工资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没有绩效就没有工资。 对于公司的说法,邓忠飞认为公司在说谎,公司支付工资的时候,是通过银行转账到他的卡上的,这个转账记录在银行可以查得到。 16 对于公司的说法,李瑞,A也在电话里明确告诉对方,按照法律法规来看,只要雇佣关系成立,并且职工在公司正常上班,公司就得承担起为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 李瑞华建议,马上春节了,无论公司面临什么情况,从关心职工的角度出发,公司都应该先给职工支付部分工资,有争议的地方等春节之后再协调处理。 打完电话之后,李瑞华告诉邓忠飞,出门打工,要了解一些跟务工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后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其次,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权益受到侵犯时,千万不能意气用事,也不要忍气吞声,要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再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瑞华认为,对进城就业的农民工而言,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一定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签,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督促其签订。 李瑞华说:“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 17 同时,对以上各条要做到尽可能详细、具体,比如劳动报酬,一定要写明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以便将来发生劳动争议时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邓忠飞这个事例中,双方只有口头约定,现在发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由于缺乏书面文字证据,因此,谁是谁非往往有口难辩。 从信访办出来之后,邓忠飞接到公司财务打来的电话,公司财务在电话中声称,他会给邓忠飞支付部分工资,同时,希望邓忠飞不要到处上访,这样对公司影响不好。 接到公司财务的电话之后,邓忠飞的心情好了很多,望着他离去的背影,记者也希望他早日拿到自己的工资。 在大年初二这天,邓忠飞给记者打来一个电话,在电话里,邓忠飞说仍然没有拿到自己的工资,他准备申请劳动仲裁。毕竟,当协调沟通的路被阻断之后,法律成了劳动者最后的维权手段。 恶意拖欠工资篇7 恶意拖欠工资,营业执照可吊销 一直以来,这个城市的时代,总是存在雇佣与被雇佣两者之说,尽而总会造成矛盾纠纷,或是工资问题,或是劳动赔 18 偿问题,而我们常见的却是拖欠工资的纠纷最为多次了。 “以前老板人还好的,做完事,跟他拿钱,就马上给我,现在倒好了,催了一个月,整天不是说再过几天,就是不耐烦的,最后索性连电话都不接了。”小龚是在一家建筑工程里面担任工程师,元旦将至,他希望从包工头那里拿到一点工资,好与女朋友一起过个元旦。 事情是做好了,但工资什么时候发呢,这个都是雇佣方的问题了,好说话的人,会及时给你发工资或是跟你商议几天之后准时放,不好说话的人,却超声波设备 什么也不会跟你交待,直至把这个问题告上了劳动仲裁,才给予解决。那么为确保劳动者能合法拿到他们应得的工资,社会保障部又将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呢?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从2012年11月26日至2013年1月31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通知强调,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9 1、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2、对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3、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4、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5、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要及时依法处理。 6、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 20 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 点评:此次的通知,确实严重的打击了那些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也保障了劳动者劳动的合法权力,也不用怕做了事拿不到钱的后果。 拖欠工资证明篇8 拖欠工资证明我在郑州科技市场上班,到今天公司都拖欠了我三个月工资了,老总老是以公司资金紧张为理由不发工资。我想问大家如何才能证明公司没有把这三个月的工资发给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作证,只为我印过几盒名片)还有,如果我离职要讨回自己应得的工资,要向什么部门反映和求助???谢谢大家!!! 可以直接去你们当地的劳动局投诉,他们就是管这事的,你要的电话打个114就有了 拖欠工资屡屡发生说明啥?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时有发生。按道理讲,农民工付出劳动,用工者支付报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偏偏有人道德败坏,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屡屡拖欠拒不兑现,以至于成为政府屡次出面也没能解决的问题。 21 道德败坏。农民工外出打工是靠出卖体力劳动换取报酬,用来养家糊口的,是农民工生活的支柱。用工单位或个人使用农民工,就应该支付农民工的工资,这是天经地义的。用工者支付农民工工资是责任和义务,也是用工者道德、良心的具体表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不道德的,也是良心所不允许的,不管用工者有任何困难和理由,拖欠总是无理的,也是不应该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更是法律所不许的,这种恶意拖欠是对农民工权力的剥夺,是对农民工利益的侵犯,是赤裸裸的欺诈行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者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监管不利。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政府负有监管不利的责任。用工者绝大多数是政府批准的,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的,他们在经营中的行为,理应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其中包括工资的确定和兑现。拖欠工资,尤其是恶意拖欠工资,是政府部门监管的主要内容。反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难道不是政府部门监管不利吗?政府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权利。对多次拖欠工资,恶意拖欠工资,侵犯农民工权力的,要把用工者列入黑名单,公布于众,避免农民工再次受骗。对建设资金不到位,无力支付工资的,要剥夺其招工的权力。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者,要以欺诈罪,给予严厉制裁,将他们开除出局,不得再承揽工程,不得再招工用工,避免更多的农民工受骗。政府部门只有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者的 22 监管和惩处,才能保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执行不严。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犯罪行为。但近年来,拖欠工资的事件时有发生,有不少受害人,也想通过法律途径,寻找解决渠道,但都不尽人意,遇到了法律规定不明,法律执行不利,执行效果不佳,受害者不满意的问题。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样简单明了的问题,都不能有效解决,不难看出执法的无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就要从实际出发,细化法律规定,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严厉打击恶意拖欠的犯罪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杜绝拖欠工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再度发生,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实际上是用工者侵犯农民工权利的问题,是剥夺农民工利益的问题,本质上是在新形势下的剥削行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与社会主义的原则背道而驰的,对这种行为决不能容忍,决不能姑息迁就,要严厉打击,维护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 1、企业对员工薪酬要按月或按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规定时间发放。打欠条是不合法的。 2、如果“现在急需用钱但老板说没钱”,可以先找老板借,到发时再扣。 3、如果老板长期拖欠不发工资,可以以欠条和劳动合同(或 23 劳务协议)为准,到当地法院起诉,申请工资支付令。 案例1拖欠工资篇9 第一部分:常用案例 案例1:拖欠工资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卷内文件目录 卷内文件目录 1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2-15 24 投诉材料共计14页:1、施工协议2、工程量3、委托书 16 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 人社劳监立字[2011]第T115001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17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 时间:年月 分至分 地点:兴凯路219号市政府西院3号楼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 被调查询问人: 联系电调查询问人姓名及监察证号:赵书忠 Z01038 郝文华 Z01029 (劳动保障监察员表明身份、出示证件以及为被调查询问人确认的记录,并告知执法依据、内容及被调查询问人权利和义务)我们是石家庄市劳动监察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对某建筑公司 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询问,请你据实回答,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调查(询问)记录:问:你的姓名,家庭住址, 答:我叫 25 张三,家在石家庄正定县。 问:你是什么时间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工程中干活, 答:2011年1月-5月。 注:1、本笔录尾页由被调查询问人注明:本调查询问笔录记录的所有情况属实”。并签名 (盖章),注明具时间,被调查人拒绝签字或盖章的,应依法注明拒签情况。 2、调查询问人、记录人需签字(盖章),注明具体时间。 共 2 页 第 1 页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18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专用纸 问:你们班组一共有多少人, 答:一共有10人。 问:你们是否与该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答:没有,只有我代表班组与该公司订立的施工协议。 问:按照协议你们的活是否已干完, 答:已全部完工。 问:按协议该公司应支付你们工资多少钱,已支付多少,还欠多少, 答:按协议应支付工资10万元,已支付5万元,还拖欠5 26 万元。 问: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 答:有施工协议,工程量单等。 问:你们与公司协商过吗, 答:协商过,但单位以资金不到位为由,不支付工资。 问:以上内容请过目,如无误请签字, 答:已过目,以上无误。 张三 2011年7月1日 监察员:赵书忠 郝文华 2011年7月1日 共 2 页 第 2 页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19 营业执照复印件 20 接受劳动保障监察委托书 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 现委托我公司 张某 作为接受贵大队调查处理我单位劳动 保障监察案件的负 责人,委托权限如下: 27 1(接受贵大队办案人员的询问,如实反映我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2(按要求向劳动保障监察办案人员提供有关材料; 3(签收有关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 4(参与处理本单位与职工 张三等10名工人 的劳动纠纷; 5(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和负责组织协调对本单位存在问题进行 整改,并与贵大队办案人员进行联络。 委托单位名称:某建筑公司 受委托人情况: 单位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 姓 名:张某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李四 工作单位:某建筑公司 职 务: 总经理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职 务:某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85088888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委托单位盖章 2011年 7月 2日 21-23 28 工资表 24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 案由:某建筑公司涉嫌违反工资支付规定 时间:2011年 7 月 2日 10 时 10 分至10 时 20 分 地点:兴凯路219号市政府西院3号楼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 被调查询问人:张某 性别 男 年龄:33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 邮编:050000 工作单位:某建筑公司 职务和分管工作:项目经理 负责某工程施工 联系电话:85088888 调查询问人姓名及监察证号:赵书忠 Z01038 郝文华 Z01029 (劳动保障监察员表明身份、出示证件以及为被调查询问人确认的记录, 并告知执法依据、内容及被调查询问人权利和义务)我们是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 的劳动保障监察员,这是我们的监察执法证件,请核实。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 29 现对某建筑公司 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询问,请你据实回答,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调查(询问)记录:问:你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答:单位全称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四 问:你单位地址, 答: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厦101室。 注:1、本笔录尾页由被调查询问人注明:本调查询问笔录记录的所有情况属实”。并签名 (盖章),注明具时间,被调查人拒绝签字或盖章的,应依法注明拒签情况。 2、调查询问人、记录人需签字(盖章),注明具体时间。 共 2 页 第 1 页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25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专用纸 问:你在该公司负责什么工作, 答:负责某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问:张三等10名工人在该工程中从事工作, 答:从事木工工作。 问:你公司什么时间招用张三等10名工人, 答:2011年1月至5月招用他们在工程中干活。 问:你公司是否与他们订立劳动合同, 答:没有,只与工人代表张三订立施工协议。 问:按协议你公司应支付他们工资多少钱,已支付多少,还欠多少, 答:应支付工资10万元,已 30 支付5万元,还欠5万元。 问:什么原因拖欠工人工资, 答:工程款一直不到位。 问:以上内容请过目,如无误请签字, 答:已过目,以上无误。 张某 2011年7月2日 监察员:赵书忠 郝文华 2011年7月2日 共 2 页 第 2 页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 26 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石 人社劳监改通字[2011 ]第5001号 某建筑公司 : 经查实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在某工程中拖欠张三等10名工人 工资 上述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 并于2011 年 7 月 5 日 17 时前,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 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 地址: 石家庄市兴凯路219号市政府西院211室 逾期不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第(三)项规定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劳动 31 监察机构联系人: 赵书忠 郝文华 联系电话: 87852379 行政机关(印章) 2011年 7 月 2 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当事人(填写《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入卷各一份。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27 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 注: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依法留置送达。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28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 案由:某建筑公司违反工资支付规定 时间:2011年 7 月 8日 10 时 10 分至10 时 20 分 地点:兴凯路219号市政府西院3号楼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 被调查询问人:张某 性别 男 年龄:33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 邮编:050000 工作单位:某建筑 32 公司 职务和分管工作:项目经理 负责某工程施工 联系电话:85088888 调查询问人姓名及监察证号:赵书忠 Z01038 郝文华 Z01029 (劳动保障监察员表明身份、出示证件以及为被调查询问人确认的记录, 并告知执法依据、内容及被调查询问人权利和义务)我们是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 的劳动保障监察员,这是我们的监察执法证件,请核实。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对某建筑公司 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询问,请你据实回答,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调查(询问)记录:问:你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答:单位全称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四。 问:你单位地址, 答: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厦101室。 注:1、本笔录尾页由被调查询问人注明:本调查询问笔录记录的所有情况属实”。并签名 (盖章),注明具时间,被调查人拒绝签字或盖章的,应依法注明拒签情况。 2、调查询问人、记录人需签字(盖章),注明具体时间。 共 2 页 第 1 页 33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29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专用纸 问:我局2011年7月2日向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 期改正通知 书》石人社劳监改通字[2011]第 5001号文书,要求你单位 改正拖欠工 资的违法行为,你单位是否已按要求改正, 答:现没有改正。 问:以上内容请过目,如无误请签字, 答:已过目,以上无误。 张某 2011年7月8日 监察员:赵书忠 郝文华 2011年7月8日 共 2 页 第 2 页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30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终结报告 34 调查报告事项: 张三等10名民工投诉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资 被调查单位(个人): 某建筑公司 调查时间和地点: 2011年7月1日-2011年7月11日 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 调查人(姓名、单位、职务等): 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 赵书忠 科员 郝文华 科员 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案件调查的来源、调查经过(概括交代案件由来,包括案件来源、登记时间、立案 时间和批准立案的机关等;调查经过,包括办案人员的组成、调查方式、调查时间等)。 3、当事人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记录(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包括其从事违法 行为的时间、地点、目的、手段、情节、违法所得、危害后果等,要客观事实,所描述的 事实必须得到相关证据的支持)。 4、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和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依据(对当事 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引用法律条文要具体到条、款、项、目以及结合当地的自由裁量 规则进行裁量的内容)。 5、案件调查处理建议(办案机构提出的对案件当事人的具体处罚意见,包括明确的行 35 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1、当事人基本情况 投诉人张三等10名民工,来自石家庄正定县,于2011年1月-5月在 某公司承建的某工程中从事木工工作。 注:本报告须报告人签字或盖章 共3页 第1页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31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专用纸 被投诉人全称: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四,职务:总经理,企业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详细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厦101室 2、案件调查来源、调查经过 2011年6月30日投诉人张三等10名民工到我大队投诉,反应某建筑公 司在某工程中拖欠他们工资5万元。我大队监察员赵书忠、郝文华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分析认为该公司涉嫌故意拖欠张三等10人工资,于2011年7 月1日申请立案,经大队主管领导王洪新审批后调查处理。 2011年7月1日、7月2日分别通知投诉人代表张三和某建 36 筑公司负 责人张某到我大队接受询问,并要求提供工资表、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 3、当事人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记录 经对双方提供证据和陈述分析,某建筑公司于2011年1月-5月招用张某等10名民工在该公司承建的某工程中干活,从事木工工作,双方订立书面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某建筑公司在张某班组完工后应支付工资10万元,已支付5万元,还拖欠5万元,双方均没有异议。我局于2011年7月2日对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石人社劳监改通字[2011]第5001号文书,要求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支付工 人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执行该指令书。 相关证据:对投诉人、被投诉人调查询问笔录、施工协议,证明当事人双 方存在劳动关系,某公司拖欠张三等10名工人工资5万元;2011年7月2日 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2011年7月8日对张某调查询 问,证明该公司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4、违法条款、处罚依据及处理建议 共 3 页 第 2 页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32 37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专用纸 该单位拖欠工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 条规定。 因该单位拖欠工资数额较大,涉及10人,易造成严重后果,且该公司以 资金不到位为由不支付工资,拒绝整改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二条第五款第四项规定,建议处罚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另因该单位未支付工人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建议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支付工人工资5万元,并按应付金额50%标准支付赔偿金, 共计支付7.5万元。 我科于2011年7月10日电话告知投诉人代表张三,因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我大队将按程序依法给予处罚和处理,督促该单位履行义务, 如当事双方有其它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或人民法院等渠道解决。 监察员:赵书忠 郝文华 2011年7月11日 共 3 页 第 3 页 38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33 劳动保障监察有关事项审批表 注:本文书适用案件移送、证据登记保存、撤销立案、事先告知、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强制执 行、延期调查和处理等事项的内部审批。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34 劳动保障监察有关事项审批表 注:本文书适用案件移送、证据登记保存、撤销立案、事先告知、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强制执 行、延期调查和处理等事项的内部审批。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35 石 人社劳监告字[2011 ]第001号 某建筑公司 : 你(单位) 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 改正 的行为,违反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 之规定, 39 拟给予如下行政处罚(处理):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违法事实、理由及处罚(处理)依据告知如下: 在某工程中拖欠张三等10人工资,逾期未执行我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 期改正通知书》石人社劳监改通字[2011]第5001号文书。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予以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 2011 年 7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前向我机关提出并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作放弃陈述和申辩。 本机关联系人: 耿运锁 联系电话: 87852380 具体地址: 石家庄市兴凯路219号市政府西院211室 行政机关(印章) 2011年 7 月 11 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送达当事人(填写《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入卷各一份。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36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人社劳监罚听告字[ 2011]第001号 40 某建筑公司 : 你(单位)因 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 的行为,违反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 本机关拟 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依据: 你单位在某工程中拖欠张三等10人工 资,逾期未执行我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石人社劳监改通字 [2011]第5001号文书。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以罚款 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请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签署要求听证的意见,或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本机关。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 付凯 联系电话: 86688725 单位地址: 青园街102号 邮政编码 050000 行政机关(印章) 2011年 7 月11 日 注:本文书一式三份,送达当事人(填写《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听证主持人、入卷 41 各一份。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37 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 注: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依法留置送达。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38 石 人社劳监告字[2011 ]第002号 某建筑公司 : 你(单位) 拖欠工人工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条第一款 之规定, 拟给予如下行政处罚(处理):支付工资,并按应付金额50%支付赔偿金, 共计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在某工程中拖欠张三等10人工资,逾期未执行我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 正通知书》石人社劳监改通字[2011]第5001号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42 共计75000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 2011 年 7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前向我机关提出并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作放弃陈述和申辩。 本机关联系人: 赵书忠 联系电话: 87852380 具体地址: 石家庄市兴凯路219号市政府西院211室 行政机关(印章) 2011年 7 月 11 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送达当事人(填写《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入卷各一份。 39 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 注: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依法留置送达。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40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案件名称: 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资案 43 案号: 石人社劳监立字[2011]第T115001号 时间: 2011 年 7 月 20 日 9 时30 分至 9 时 35 分 地点: 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会议室 主持人: 董力强 职务: 大队长 记录人: 郝文华 职务: 科员 参加人员(姓名、职务等):副局长:孙国平 大队长:董力强 副大队长:王洪新、孟繁刚、杨改周、郄顺和 法规处:付凯 处长:许冬艳、耿运锁 科员:赵书忠 列席人员: 讨论记录(主要包括:主办监察员、听证主持人汇报案情,参加讨论人员意见和理由,结论性意见等): 赵书忠:我科于2011年7月1日立案查处张三等10人投诉某建筑公司拖欠 其工资一案,经查该公司确实拖欠工人工资,该公司以资金不到位为由拒绝整改。我们的建议是,因该单位拖欠数额较大,涉及10人,易造成严重后果,且拒绝整改的行为情节严重,应依据《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二条第五款第四项之规定,罚款人民币2万元。该单位未提出陈述,也未提出听证。 董力强:该单位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应按2万元予以处罚. 结论性意见: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参加讨论人员签字: 孙国平 董力强 王洪新 孟繁刚 杨改周 郄顺和 许冬艳 耿运锁 共 1 页 第 1 页 44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41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罚内部审批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42 劳动保障监察有关事项审批表 注:本文书适用案件移送、证据登记保存、撤销立案、事先告知、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强制执 行、延期调查和处理等事项的内部审批。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43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石 No 0000000001 石人社监罚字(2011)第0001号 当事人:某建筑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 经审查,你(单位)有下列主要违法事实:拖欠张三等10 名工人工资 ,逾期未执行我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通知书》 45 石人社劳监改通 字[2011]第 5001号文,拒绝整改。 上述事实,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 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之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下列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河北银行各网点 缴纳罚款。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 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执法机关印章) 2011年7月20日 44 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 46 注: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依法留置送达。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45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石 人社劳监处字[ 2011]第001 号 当事人: 某建筑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 案件名称: 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资案 本机关于 2011年 7 月 1 日对你(单位) 涉嫌违反工资支付规定 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单位) 在承建某工程中拖 欠张三等10名民工工资5万元,经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三十条第一款 之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之 (行政处理决定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 三日内支付全部工资,并按应付数额50%的 标准加付赔偿金,共计支付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元) 逾期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行政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 47 向 石家庄市 人民政府或 河北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 月内向 长安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期 间,本行政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 不履行本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印章) 2011年 7 月20 日 注:本文书共四份,当事人(填写《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备案、入卷、法院各一份。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46 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 注: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依法留置送达。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47 劳动保障监察结案报告 案件名称、立案编号: 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1]第 48 T115001号 案由(案件性质): 某公司违反工资支付规定 违法单位(个人): 某建筑公司 办理时间: 2011年7月1日至22日 结案批准人(姓名、职务): 王洪新 副大队长 承 办 人(姓名、职务): 赵书忠 科员 郝文华 科员 报告内容: 1、案件基本情况 2011年6月30日,我大队受理投诉人张三等10名民工投诉,反映某建 筑公司在某工程中拖欠他们工资5万元。我科经初步了解,认为该单位涉嫌违 反工资支付规定,于2011年7月1日立案。 2、案件办理情况 2011年7月1日、2日分别要求当事人双方到我大队接受调查询问,并提 供相关证据。根据双方陈述和投诉人提供的施工协议,工程量单等证据,认 定该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工资行为。 3、案件处理情况 我局于2011年7月2日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 知书》,要求该公司3日内支付工人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执行。我局依法 共 2 页 第 1 页 注:本报告由报告人签字或盖章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48 49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专用纸 于2011年7月20日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万元,同时 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工资,并按应付金 额50%标准支付赔偿金,共计7.5万元。 4、执行情况、结案意见 某公司于2011年7月22日缴纳了罚款,并足额支付工资。建议结案。 赵书忠、郝文华 2011年7月22日 共 2 页 第 2 页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49 劳动保障监察结案审批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50 51 劳动保障监察案卷备考表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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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doc
大小:67KB
软件:Word
页数:37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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