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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建筑工务局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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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建筑工务局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南山区建筑工务局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规范工程变更行为,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质量和安全目标,依据《南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变更管理原则 ? 工程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真实和及时的原则。 ? 工程变更应当遵照市区有关条例、办法的规定,及时报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备案;任何人不应以任何方式将工程变更事项化整为零,规避监管。 ? 鼓励...

南山区建筑工务局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南山区建筑工务局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工程变更行为,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质量和安全目标,依据《南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变更管理原则 ? 工程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真实和及时的原则。 ? 工程变更应当遵照市区有关条例、办法的规定,及时报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备案;任何人不应以任何方式将工程变更事项化整为零,规避监管。 ? 鼓励优化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优化施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 ? 实行审批制,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并施工的行为。超过期限申报变更的,原则上不予办理。 ? 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总金额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5%且金额超过200万元以上的,一般情况下应进行公开招标发包,如符合招投标法规规定直接发包的,则可以签订补充合同。 ? 工程变更后总造价超立项计划时必须及时办理相关增补计划手续。 第三条 工程变更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 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 本办法适用范围:所有工程在合同签订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现场签证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等。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完成招标后,对比招标所用施工图纸,设计单位发出的所有的修改施工图(包括对施工图纸的修改、增补、废除、出新版图纸等)。 第四条 工程变更对项目组编制施工图预算前准备工作的要求 ? 编制施工图预算前,项目组应当组织设计、监理、预算编制单位认真核查施工图纸,确认:本次工程招标范围内施工图纸专业齐全,无缺项漏项;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审查并有书面意见,设计单位已据此意见完成施工图纸修改;具备齐全的地形图、工程地质报告、地下管线图、气象、水文等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地形地貌、地质状况及其他情况与施工图纸相吻合。 ? 若前款施工图纸、技术资料不齐全的,项目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规划设计部应当在工程招标前尽快完善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资料。 ? 项目组应当在工程招标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工程措施方案,做为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的依据。 第五条 工程变更对招标文件编制的要求 ? 工程发包(招标)过程中,合同财务部应当要求造价咨询单位熟悉施工现场、详细了解工程项目有关计价的全部资料,组织充足的编制人员,在委托书约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证质量地提交预算或标底,以避免出现工程量清单缺漏项、价格严重偏离等编制质量问题。 ? 合同财务部应当在招标文件的主要合同条款中就我局《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管理原则、变更分类、职责划分、申报审批程序和权限、违约追究等予以投标人明确提醒。 ? 对于应急工程,招标文件对合同工期的约定应当在工期定额的基础上适当压缩,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 ? 工程招标结束后,合同财务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投标文件的造价复核,并及时将复核意见反馈工程部门。 第六条 工程变更分类 一类变更:指对合同中经政府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及重大设计方案等方面做出的工程变更,以及需要通过调整工程总概算(或计划立项)来处理其费用变化的工程变更,或影响总工期30天以上(含30天)的工程变更; 二类变更:指一次工程变更估算金额增加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工程变更,或影响总工期10-30天(含10天)的工程变更; 三类变更:指一次工程变更估算金额增加在5-50万元(含5万元)的工程变更,或影响总工期10天以内的工程变更; 四类变更:指一次工程变更估算金额增加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变更,减少或不增加工程费用,不影响总工期的工程变更。 第七条 职责划分 (一)监理工程师: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综合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接纳、初审工程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意见,会同发包人项目组召集相关各方处理工程变更申请,下达工程变更令,管理变更工程的实施,建立工程变更台帐,随时供项目组查阅,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至有关单位并存档;负责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设计变更预算; (二)设计单位:参加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理,提出设计方意见;负责提供工程变更的设计文件或服务,并派设计代表参与处理工程变更事务; (三)造价咨询单位:受发包人委托对工程变更实行全过程跟踪审核,标底编制人即为联络人。对工程变更费用估算进行复核,提出独立的造价评审意见,并作为工程变更造价控制的依据和参考;负责复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预算; (四)承包人:是工程变更的实施主体,负责填报《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并提供相关附件(包括费用估算、工期影响计算等),配合变更审批工作并提出工程变更实施方案;依据工程变更令,实施变更工程;收到工程变更后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出工程变更预算报送监理单位。 (五)发包人:对工程变更实行分级管理,对工程成本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组是发包人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审批权限内的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对审批权限外的变更,负责上报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项目组内分工:项目主任是工 程变更审批的总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是工程变更审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工程变更的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提出审批意见,负责按规定督促完成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第八条 工程变更申报审批 (一)《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及其附件应包括以下主要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 1、设计变更单或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内容应包括变更的原因或依据、内容及范围;现场签证内容应包括签证的原因或依据、内容及所确认工程量(必要时应提供图片资料); 2、变更估价: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及合同价款的增减。填报《工程变更估算表》,应在备注栏说明单价是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还是新增单价;若是合同单价,应注明在清单中的序号;若为新增单价,应附综合单价分析表(详表),并说明下浮比例; 3、工期影响:变更对工期等相关工作的影响; 4、必要的附图、工程量计算书及相关资料等。 (二)审批原则 1、工程变更审批实行事前控制、事后监督的动态管理; 2、工程变更审批应包括技术评审、造价审核、综合审批: 技术评审是指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等要素进行评审,评定工程变更是否满足技术上可行、可靠,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满足使用功能要 求和安全储备,对竣工后的使用和管理无不良影响;尽可能对工期、施工条件无不良影响并保证工程连续施工。 造价审核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及价格的增减进行审核,评定工程变更是否增加工程投资及其经济合理性,评估工程变更对合同总价、工程结算价、项目总投资的影响。变更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同单价及新增单价计算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综合审批是指在技术评审及造价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约定,综合考虑合同工程目标的各方面因素,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决策; 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变更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现场签证发生时应由发包人(项目主任、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总监、专业工程师)、承包人等相关人员到场共同确认(必要时应通知设计院、造价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有关人员); 5、工程变更在完成申报审批程序(发包人审批同意)、报发改、审计、建设部门备案、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后方为有效。 (三)审批程序 1、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承包人等对工程变更进行洽商; 2、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文件或承包人填写签证单,承包人负责填报《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及其附件(时限3天),报送项目监理单位签收; 3、总监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变更进行技术评审、造价评审和综合评审,形成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经总监签字认可后(时限5天),报设计单位签认(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时限2天;现场签证不需设计院签认),再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批时应先由造价咨询公司提出造价评审意见(3-5天); 4、若不同意进行工程变更,由监理工程师将签署总监意见和发包人项目主任意见的《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发给提出方; 5、若同意进行工程变更,由监理工程师将经发包人审批后的《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发给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文件; 6、设计单位将工程变更文件送至监理工程师签收,并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指令》给各有关单位;(《工程变更指令》的签发必须依据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 7、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变更令》后,应立即遵照变更指令进行施工,并在15天内提出工程变更预算报送监理工程师;工程变更预(结)算原则上不得超过经审批的变更费用估算; 8、监理工程师相关人员对工程变更预算进行审核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将有关资料转交造价咨询单位复核,造价咨询单位提出的复核意见,再经发包人项目组审批确认; 9、工程变更预算经审批且工程变更实施完成后,可根据合同及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进行计量支付工作; 10、项目组负责每月将监理工程师统计整理的《变更台账》通过《在建工程进度月报》报综合技术部备案;综合技术部将全局在建工程项目变更情况汇总报局领导审阅; 11、经批准后的工程变更,发包人项目组负责按《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12、发包人审批按变更分类执行以下程序: 12.1四类变更由项目主任审批后实施。当累计工程变更估算金额超过50万元或超过合同造价5%后,四类变更均升级为三类变更。 12.2三类变更,由项目组专业工程师填写《工程变更发包人审批表》,经项目主任签署意见后及时报分管副局长核准。分管副局长应在3天内给出书面意见并返回项目组。 12.3二类变更,由项目组专业工程师填写《工程变更发包人审批表》,经项目主任签署意见,分管副局长审核并决定是否召开专家论证会,如决定不召开专家论证会,则及时核准,返回项目组;如决定召开专家论证会,则批示意见后由项目组转综合技术部组织专家论证会,综合技术部及时将专家论证意见呈报局领导,分管副局长参考专家意见核准变更。(须在工程变更提出后1个月内完成全部申报审批工作)。 12.4一类变更,由项目组专业工程师填写《工程变更发包人审批表》,经项目主任签署意见,分管副局长审核,并报局长核准,局长决定是否召开专家论证会,如决定不召开专家论证会,则及时核准,返回项目组;如决定召开专家论证会,则批示意见后由项目组转综合技术部组织专家论证会,综合技术部及时 将专家论证意见呈报局领导,分管副局长参考专家意见核准变更。(须在工程变更提出后1个月内完成全部申报审批工作)。 12.5 规划设计部、合同财务部应参加涉及工程变更的专家论证会,合同财务部应对二类以上工程变更进行现场见证监督,留存原始资料,并及时将结果通报给区建设、审计、监察、发改等部门。 12.6对于一二三类变更,经核准后,项目主任应依据《工程变更发包人审批表》审批意见签发《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 12.7对于一、二类变更,项目组应事先向分管副局长、局长沟通汇报。必要时,审批人应到工地现场考察、了解相关情况。 12.8 对于确定召开专家论证会的,项目组应依据我局《专家论证会管理办法》准备相关技术资料及文件,综合技术部应提前查看现场,了解相关情况。 12.9经审批同意后,在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施工现场签证单上加盖我局公章。 12.10 工作时限规定:专业工程师3天,造价工程师2天,项目主任2天,分管副局长3天,局长3天。 (四)特殊情况 1、发包人授权监理工程师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生命、安全、或工程相邻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不必事先审批而会同承包人采取一切必要处理措施,保证生命和工程安全,同时应立即口头报告发包人,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发包人,7天内监理工程师按实事求是原则补办手续。 2、必要时,经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签字授权(按审批权限),项目组可先组织部分工程变更的实施,但对隐蔽工程和需现场定量的必须现场先确定工程量。事后按实事求是原则补办审批手续(1个月内)。 第九条 项目组认为必要时,可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要求承包人进场后30日内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发现误差、漏项等问题的,应如实申报。项目组可组织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单位对此进行审核,以利实现投资控制。 第十条 发包人有权对工程变更的原因进行分析,若发现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勘察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或发包人存在过错,或在工程变更审批过程中存在虚报工程变更费用、处理工程变更事务及审核变更费用把关不严或失职,造成不合理工程变更发生或工程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 施工单位如擅自变更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将不予计量,同时责令其按原设计施工,如造成损失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 监理单位违反变更设计程序签发监理指令造成损失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负责赔偿。 ? 设计单位应当提高施工图设计深度和质量,不得随意提出变更设计。如违反设计变更程序随意出具变更设计文件造成损失的则按设计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扣除相应设计费,并追究赔偿责任。 ? 上述单位如违反设计变更程序,造成政府投资项目质量、进度及投资损失的,除依据合同赔偿有关损失外,我局还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我局履约评价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对于下列情形,可按《南山区建筑工务局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发包人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1、项目组对于发生的工程变更不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知情不报的; 2、发包人相关人员接到工程变更申报后不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限完成审批工作的。 附件:一、工程变更流程图 二、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 三、工程变更发包人审批表 四、清单漏项申报审批表 五 、工程变更费用估算表 六、工程变更指令 七、工程变更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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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学
上传时间: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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