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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电大开放英语(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经济法学形成性2010电大开放英语(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经济法学形成性 电大开放英语2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学习资料 2010-03-06 19:33:48 阅读158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学前准备 1.B 2.B 3.B 4.B 5.A 6.B 7.C 8.B 9.C 10.A 学习记录卡1 三种时态之1:一般过去时 从你学过的动词中各找出两个规则动词和不规则动词,写出动词原形和过去式: 规则动词:work worked 不规则动词:go went finish finished is was ...

2010电大开放英语(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经济法学形成性
2010电大开放英语(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经济法学形成性 电大开放英语2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学习资料 2010-03-06 19:33:48 阅读1587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学前准备 1.B 2.B 3.B 4.B 5.A 6.B 7.C 8.B 9.C 10.A 学习记录卡1 三种时态之1:一般过去时 从你学过的动词中各找出两个规则动词和不规则动词,写出动词原形和过去式: 规则动词:work worked 不规则动词:go went finish finished is was 写出下面句子的否定句和疑问句: Tom went to see his parents in the country. 否定句: Tom didn’t go to see his parents in the country. 疑问句: Did Tom go to see his parents in the country? 三种时态之2:用现在进行时、will和be going to表示将来 将下面三个句子翻译成汉语: Dave’s picking up the van tomorrow.戴维明天要用大篷车运货。 I’m going to buy him a violin for his birthday.我打算买一把小提琴给他过生日. I’m tired. I’ll take a taxi to go there.我累了,我要坐出租车去那儿. 三种时态之3:现在完成时 举例说明现在完成时的用法。 (1) 表示过去发生的动作或事情对现在或将来的影响或产生的结果。 例:She has lost her wallet.她丢了钱包。(所以现在没钱买票。) (2) 表示某人的经历 例:I’ve been to Beijing.我曾经到过北京. 三组近义词语的区分:(选择正确答案)prefer;rent;do;play 两个句型的用法:(翻译下面的句子) 他直到10点才起床.He didn’t get up until ten o’clock. 这件衬衫太小了.This shirt is too small. 不,我觉得够大了.No, I feel it’s big enough. 两个语言功能: 如何点餐.Could we have the goat’s cheese and green salad, please? I’ll have a steak, please. The seafood pie for me, please. I’d like fried cod, please. 提出建议.Shall we go to the theatre tonight? Ok. 日积月累:动词stop/begin/start/finish/like/love/consider/think about等后面可以直接跟动名词作宾语.不规则变化的形容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good-better-best; bad-worse-worst; many/much-more-most等. 作 业 1 第一部分 交际用语 1.B 2.A 3.A 4.B 5.B 第二部分 词汇与结构 6.C 7.A 8.B 9.B 10.B 11.B 12.A 13.A 14 A 15.B 16.A 17.C 18.C 19.C 20.C 21.B 22.A23.C 24.B 25.C 第三部分 句型变换 26.Tim didn’t stay in the meeting. He left the office.(用instead of将两句连成一句) Tim left the office instead of staying in the meeting. 27.Where is the restaurant?(用He asked改写成间接特殊疑问句) He asked where the restaurant was. 28.That cinema is very nice. The tickets are quite expensive.(用but将两句连成一句) That cinema is very nice,but the tickets are quite expensive. 29.He’s gone to Shanghai. He’s negotiating a new contract. (用动词不定式将两句连成一句) He’s negotiating a new contract to go to Shanghai. 30.He didn’t run fast. He didn’t catch the bus.(用enough „ to将两句连成一句) He didn’t run fast enough to catch the bus. 第四部分 阅读理解 31.C 32.B 33.A 34.B B 35.B.36.A 37.A 38.B 39.A 40.A 第五部分 翻译 41(虽然这部电影非常令人愉快,但是太长了。 42. 桑迪穿着一件黑色的长丝裙。 43(我得在六点前到达机场。 44. 我一定是把相机丢在那家商店里了。 45(账目现在有点乱,必须要在下月清理好。 学习记录卡2 时态比较:现在完成时VS一般过去时 选择合适的时态完成下列句子:spoke; Have, been; have, seen. 时态连用:过去进行时+一般过去时 翻译下面两句话: 1.我在高速公路上驱车前行时,车子抛锚了。 2.我在喝茶时有人偷了我的钱包。 “两者之一”、“两者都”和“两者都不”: either,or; Neither of; Both, and “自己做”还是“让别人做”: 1(我每隔三个月让人维护一下汽车。 2(明天我得让人修一下电视。 写出所有的反身代词: 单数 myself,yourself,himself,herself,itself 复数 ourselves,yourselves,themselves 介词用来描述地理位置、表示移动方向: 1.这家旅店周围是田地和树林。 2.我家离市中心很远。 3.他向窗户走去。 4.他们沿着小路走下去。 5.北京离天津开车要走一个小时。 6.成都在重庆的西北方。 时间段和时间点: by; until; for; since; Before; After; While 情态动词表示推测、惋惜: 哪句语气最肯定,He must be at home. 表示本该把包放在家里的是:I should have put the bag at home. 功能句: If I were you , I would live in the country. 作 业 2 第一部分 交际用语 1.A 2.B 3.B 4.A 5.A 第二部分 词汇与结构 6,C 7,C 8,A 9,B 10,A 11,B 12,B 13,C 14,A 15,B 16,C 17,B 18,A 19,A 20,B 21,B 22,A 23,B 24,C 25,C 第三部分 句型变换 26.I went shopping. I needed a new pair of shoes.( 用because将两句合成一句) I went shopping, because I needed a new pair of shoes. 27.“can you phone me later, Susan?” said David.(用ask, to改写句子) David asked Susan to phone him later. 28.I’m a teacher and she is also a teacher.(用so改写句子) I’m a teacher, so is she. 或 She is a teacher, so am I. 29.She forgot about the meeting yesterday. (用What针对the meeting改写句子) What did she forget about yesterday? 30.His neighbor heard them. They made a noise.(用动词ing形式改写成一句话) His neighbor heard them making a noise. 第四部分 阅读理解 31.B 32.B 33.C 34.A 35.A 36.B 37.B 38.B 39.A 40.A 第五部分 翻译 41,我们有足够经费来改进网站。 42,你长的像你的母亲还是父亲, 43,我周五得从房子里搬出去,因为弗兰克弗朗哥又招了新房客。 44,奥运会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体育赛事之一。 45,到时见了面咱们把这些日子发生的事聊一聊,会多开心啊~ 学习记录卡3 被动语态的用法和构成: 把下面三个句子变成被动语态: The room is cleaned by Mary every day. The laptop was stolen by his neighbor. The police have been contacted by them. 与现在或将来情况相反的虚拟条件句: 根据你自己的情况,写一段话,用到If I„,I would„句型。 If I had more money ,I would buy a big flat. 间接引语的用法和构成: Jim said that he liked swimming. Susan asked me how I liked the party. She asked me if I had got her bag. 定语从句(非限定性和限定性): 他买了那条我为他挑选的裤子. 这是她住的屋子. 去年加入我们的设计员工作很努力. 反意疑问句:doesn’t she; shall we; did you. 看到/听到/感觉到„某事正在发生: 我看到她上了公共汽车。I saw her getting on the bus. 动词-ing形式和动词不定式to do: 下面哪句对,哪句错? (对;错;错.) 表示义务/责任/不允许/不必的have to, must和be allowed to, mustn’t, don’t have to的用法: 选词填空:must; have to; mustn’t; don’t have to. 介词词组in spite of, apart from和 except for: In spite of; Except for. 对对方的说法表示同感neither, nor, not„either, so: I don’t smoke, neither does he. Tim has lost his camera, so has Mary. 日积月累: 短语动词:be worried about, give up, be fed up with, get on with, look after, look for, agree with, pick out, write out, help sb with sth, apply for, be patient with, be interested in. 表示方位的短语:on the right/left, at the back/front, in the middle, top right, bottom left. 表示否定意义的前缀:un- im- in- dis- 开放英语(2)作业3 一部分:1A 2B 3A 4B 5A 二部分:6C 7A 8C 9A 10A 11A 12C 13B 14B 15B 16C 17A 18B 19C 20B 21B 22B 23C 24A 25B 三部分:26.He stole the laptop.(改为被动语态) The laptop was stolen by him. 27.Tim didn’t go to work the next day. He cleaned up the flat.(用instead of将两句合成一句) Tim cleaned up the flat the next day instead of going to work. 28.“I can’t find my notebook,” she said.(改为间接引语) She said that she couldn’t find her notebook. 29.It was a place. He wanted to go there.(用where将两句合成一句) It was a place where he wanted to go. 30.Tim has lost his camera. I have lost my camera.(用so将两句合成一句) Tim has lost his camera, so have I. 四部分:31.A 32.B 33.C 34.B 35.A 36.B 37.A 38.A 39.B 40.A 五部分:41.我昨天让人把窗户擦了 42.他过去常每到星期天去打篮球 43.他们在晚会上玩得很开心 44.她不喜欢游泳,她妹妹也一样 45.三年来我一直在学英语 开放英语(2)期末自测 一部分:1B 2B 3A 4A 5A 二部分:6A 7C 8C 9B 10B 11A 12C 13A 14A 15C 16A 17B 18A 19C 20C 21A 22A 23C 24A 25B 三部分:26.I was too hot. I couldn’t open the window.(用but将两句连成一句) I was too hot, but I couldn’t open the window. 27. Although it rained, the visit was a success.(用In spite of将两句连成一句) The visit was a success in spite of rain. 28. I’m tall and thin. My mother is too.(用so将两句连成一句) I’m tall and thin, so is my mother. 29. They are going to look after the cat.(用What针对the cat改写句子) What are they going to look after? 30.He disturbed the burglars.(用被动语态改写句子) The burglars were disturbed by him. 四部分:31.B 32.B 33.A 34.B 35.A 36.B 37.A 38.B 39.A 40.B 五部分:41.他在北京西部的一个大学学习 42.他在他朋友的屋子里偶然看到了一幅旧油画 43.如果她赢了彩票,她将会买一间大房子 44.这间公寓有点儿乱 45.这两个男孩都擅长于唱歌 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1 课堂讨论(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甲、乙、丙、丁、戊五方欲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性质的服装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效益显著,经 股东会决议 公司注销的股东会决议首次股东会决议范本股东会决议签字要求股东会决议范本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 ,决定增资扩股,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 试分析: 1.请简要回答我国《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规定。 2.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乙方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定, 答:(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各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因公司从事的经营活动的不同而不同。具体规定详见第二十三条释义。 3(股东共同制定 章程 公司章程范本下载项目章程下载公司章程下载公司章程下载公司章程下载 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4(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组成公司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5(依法设立 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2)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因为符合上述条款对于有限公司 (3)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三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是允许股权在股东之间自由转让的,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的转让另有规定的,按照章程的规定转让。 从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出于人合性考虑,乙方股份转让采用自由原则,允许自由转让,不设任何限制。 课堂讨论记录表1 由于上述案例对我国《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规定进行讨论 发言提纲: (一)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要求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9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依法向公司出资而设立公司的人。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是2人以上50人以下可以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即一般意义上的有限责任公司;二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即国有独资公司。另外,根据《外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者可以单独出资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它法律、行政法规有禁止或限制的特别规定外,自然人,法人都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为使公司具备基本的经营能力和责任能力,各国公司法一般都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我国《公司法》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述规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作出具体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缴纳出资。《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个别股东不能足额缴纳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对于股东的出资,公司应在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但可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优先认缴出资。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全体股东共同制定的有关公司组织与活动的内部规范文件,应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名称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公司名称一经登记,公司即取得名称专用权,受到法律保护。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作业2 期中小论文 范文参考:完善法制与经济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视法制建设的年代。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遇到过许多法律问题,需要从法律与经济结合角度来解决。完善法制,对推进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加快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步伐,更好地适应全球化以及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承认法律,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 把法律引入到对所有制的理解,对经济改革有重要作用。所有制问题是马克思主义认定的核心,是判断经济制度的最重要标尺。古人对所有制问题的重要性也有过论述,商鞅在《商君书》中说:“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对所有制的理解和讨论,关系到改革能否有基础的理论,能否取得各方共识。 (一)从法律与经济结合的角度考察所有制。 1985年在天津召开的第二届全国中青年经济理论工作者会议上,采用股份制形式进行国有企业改革作为一个新问题引人注目。学者们围绕着国有企业可否搞股份制展开了讨论,争论的焦点是对承包制和股份制的评价。我支持股份制改革的观点,但认为对股份制改革的论证是不够的,尤其是理论深度还不够。 (二)从法律角度深化对产权的认识。 1988年在英国伦敦经济学院做访问学者时,我在研究两权分离理论的局限性并提出“两者分离”时,发现无论是英美法系的国家或者是大陆法系的国家,他们的公司法都承认双重所有权,这对解释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很有帮助。 二、遵守法律,保证了经济体制改革按规则行事 依法执政,依法管理,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一方面,要立市场经济的法规,要把市场化改革的成果用法规形式加以保障和巩固;另一方面,要用法规来制约行政权力,以提高执政水平。这在完善宏观调控中是非常重要的。 (一)从依法执政看完善宏观调控。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是完善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为了实现我国的宏观调控目标,同样有赖于科学合理且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的保障。首先,宏观调控要有法律根据;其次,宏观调控要作用于宏观领域;第三,作为一种国家行为,公权力运用要规范且有 制约机制。 (二)从法律角度思考现代企业制度。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对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也更加迫切。如何理解现代企业制度的概念,必须借助法律。有人认为只要产权清晰,就具有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条件,但是市场经济国家的夫妻店很难说就是现代企业制度。也有人主张广义理解现代企业制度,即“企业按《公司法》加以改造,组成现代的公司制度,就是实施了现代制度”;但新组建公司和非国有企业也不见得一定是现代企业制度。 三、执行法律,维护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信誉 在经济转轨中,立法与执法都非常重要,尤其在维护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信誉时尤为突出。我国加入WTO之后,在经济改革进一步推进的同时,也确实面临很多新问题。有些问题是通过针对新环境的立法来规范和解决的,有些则是在立法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执法来解决的。 (一)在反倾销中,欧美国家对我国法律的看法。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承担了商务部委托的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研究报告,在回复欧美对我国法律的疑问时,发现相当多的部分是对执法的质疑,但我们的回答,多是从立法角度回答的。或者说,立法方面的回答比较有力,但执法方面的回答显得比较薄弱。 以《会计法》为例,2004年欧盟提出的第18个问题就是,关于中国《会计法》实际实施,尤其是公司遵守该法程度的详细情况。我们从以下6方面对质疑做了回答:(1)中国已形成了完善的会计法规体系;(2)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已基本一致;(3)中国会计法规在企业中全面实施;(4)允许外籍中国注册会计师以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形式在华设立执业机构;(5)企业会计账目的真实性得到保证;(6)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严厉的制裁。 (二)制定《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时的想法。 我国加入WTO之后,国内一些行业必将面临更加严峻的竞争,有必要制定相关法规对一些行业的市场秩序进行规范。例如2000年12月我参与讨论制定《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讨论中,我发现了一些问题,也提出了四点想法: 第一,要明确制定一部法律或法规的目的。 第二,要处理好制定本法规要依据的原有法规的排序问题。 第三,要明确法规、政府行政规定与市场规则各自管理的范围。 第四,要考虑对等原则。 四、完善法律,维护经济改革中的和谐社会原则 经过改革我国经济已经发展起来了,财富增多了。但是,各种社会矛盾也在突出,如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还在继续拉大。因此,关注社会公平、让各个社会群体都能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成了当前一个重要的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和谐社会”的提法非常及时,非常有必要。 例如,如何看待和解决当前劳资关系上常见的冲突,面对100多年来的种种解决思路,我认为,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不是要工人联合起来,在法律之外举行斗争,而是应该诉诸法律,在法律框架内保护工人利益,或促成劳资和谐,或取缔不法资本,最终使得劳动者得到他们应得的部分,同时也要让资本所有者有信心、有动力继续投资扩大生产。 总之,以上四点体会,都在说法律的重要性。但辩证法告诉我们,没有绝对的,事情总是相对的。《南方周末》今年3月31日刊登陈创东文章,指出法律并非万能。认为相信法律能解决一切问题,是“立法迷信”,会导致简单化的社会治理策略:一事发生后,媒体时评往往以亟待立法而收笔,同时,公共管理者也会以“相关立法即将启动”来消释公众的质疑。曾有人问:为什么汉高祖攻破秦都,只需与咸阳父老约法三章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10个字便可保天下大治,汉末,律法汗牛充栋,“法网严密”,却为什么难免天下倾覆,那就是因为,法律本身并不是万能的。这里表达的意思我是同意的。当然,对一个法律尚不健全,执法尚有困难的国家来讲,法律的重要性也是不可怀疑的,只是不要简单化和惟一化就好。 作业3 一单项选择题 1.资本主义经济法最早产生于(C) A美国 B德国 C俄国 D东欧 2.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规范调整(A)的必然结果 A经济关系 B法律关系 C民事关系 D行政关系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A) A无限责任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两合公司 D股份两合公司 4.有权决定延期提交重整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草案的是(B) A人民法院 B债权人会议 C管理人 D债务人 5.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征收的税种有(A) A增值税 B营业税 C城建维护税 D个人所得税 6.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人不得经营(C) A信用保险 B人寿保险 C意外伤害保险 D健康保险 7.关于反倾销中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表述,正确的为(C) A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唯一原因 B倾销进口应当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充分条件 C倾销进口应当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必要条件 D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8.规定我国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的机构是(A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务委会 C国务院 D审计署 9.经营者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A ) A行贿论处 B受贿论处 C贪污论处 D挪用公款论处 10.掠夺性定价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不包括(A) A经营者应当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销售价格低于成本 C低价销售行为无正当理由 D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二、多项选择题 1.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有(ABCD) A国家经济管理关系 B经营协调关系 C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D涉外经济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是(ABC) A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B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C需要建立在经济关系基础之上 D对经济关系具有决定性的反作用 3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中外双方均可以选择的出资方式包括(ABCD) A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B债权人会议应当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组成 D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指定 5我国商品税法主要包括(ABC) A增值税法 B营业税法 C关税法 D消费税法 6下列选项中属于金融市场的是(ACD) A货币市场 B资本市场 C外汇市场 D黄金市场 7下列选项中,属于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的情形有(ABCD) A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B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C倾销幅度低于2%的 D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8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时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包括(ABCD) A财政供养人口 B少数民族人口 C 疆域面积 D农业产值 9各国和地区竞争立法的模式可分为(ABCD) A独立式 B分立式 C合立式 D综合式 10.现阶段,我国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主要包括(ABCD)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B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C国家商务部 D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 三、名词解释题 1中国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2.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财政法:是指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价格法:是调整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价格法的调整对象概括地讲就是指与价格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有关的各种价格关系。 四、简答题 1.简述公司的主要特征 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是与自然人并列的一类民商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主体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2.简述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五、论述题 试述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垄断协议的使用除外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各国行业豁免的范围越来越窄。从各国反垄断豁免的发展趋势来看,行业豁免将逐步被行 为豁免所取代。将某些特定行业排除在竞争法适用范围之外,其实质是使该行业中同业经营者之间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免受有关卡特尔禁令的约束。在这些行业,同业经营者之间开展特定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有助于该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相关产业的竞争力以及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因此,许多国家允许这些行业中的经营者实施特定形式的卡特尔。对特定行业中的卡特尔实施豁免意味着这些卡特尔所带来的积极效益与卡特尔所带来的限制竞争后果相比更为突出,这种积极效益受到了各国立法机关、执法当局以及法院的重视。从国外竞争法实践情况看,被实施豁免的特定行业主要有保险业、农业、进出口业、体育业、银行业、航空业、海运业。在不同国家,对特定行业中的卡特尔实施豁免有着不同的理由、背景和条件。我国垄断协议适用除外顺应了这一趋势,主要是特定行为适用除外: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即标准化卡特尔或者专业化分工的专业化卡特尔;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卡特尔;合理化卡特尔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萧条卡特尔;行业豁免仅限于农业、进出口业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豁免。 案例分析题 农民刘某承包了生产队10亩耕地用于棉花的种植,后来刘某之子到了适婚年龄,刘某便擅自在其承包的土地上建造新房。动工后,村干部和群众都予以劝告制止,刘某不予理睬,他辩解称:“我已经承包了土地,就应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属于行使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村集体无权干涉”。 试分析: 1刘某的辩解理由是否合理, 2刘某的行为具体违反了我国哪些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1刘某的辩解不合理。 2.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土地承包法强制性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主要是对耕地即口粮田进行承包。依据土地的性质,农民承包后,只能将土地用于农业种植,比如可以种植树木、粮食蔬菜等,还可以进行大棚种植,但不能将口粮田用于养殖或在上面兴建房屋、开矿采石。 3. 法院认为,刘某违反了土地承包法强制性规定,改变了土地的使用用途,判令解除刘某的土地使用权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此外,刘某还要在期限内拆除流转土地上的房屋,填平土坑,恢复地貌。 作业4一、单项选择题 BDCDCBADBD 二多选 1ABCD2ABCD3ABCD4ABCD5ABCD6ABC7ABD8ABCD9ABCD10ABCD 三、名词解释 1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人与人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2.外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3.税收抵免:税收抵免是指答应纳税人从某种合乎奖励规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征税,但答应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4限制数目的垄断协议:限制数目的协议,是指由参与企业通过控制或限制相关市场上产销的供给量,进而限制价格的协议。主要包括:限制产量协议;限制销售量协议。 5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监视治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产品质量法包括所有调整产品质量及产品责任关系的法律、法规。 四、简答题 1.简述国债的形式特征 答国债,是国家公债的简称,它是一种财政收人形式。国债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进的一种形式,与其他财政收进形式相比,有其明显的形式特征。 (1)自愿性。所谓自愿性,是指国债的发行或认购建立在认购者自愿承购的基础上。认购者买与不买,或购买多少,完全由认购者视其个人或单位情况自主决定。这一形式特征使国债与其他财政收进形式明显区别开来。 (2)有偿性。所谓有偿性,是指通过发行国债筹集的财政资金,政府必须作为债务而定期偿还。除此之外,还要按事先规定的条件向认购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利息。 (3)灵活性。所谓灵活性,是指国债发行与否以及发行多少,一般完全由政府根据财政资金的余缺状况灵活加以确定,而非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 2简述《再生能源法》的适用范围 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分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 五、论述题 试述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与区别。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从广义上说,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都以竞争行为或者竞争关系为调整对象,同属于竞争法范畴,二者有相似之处,在推动和保护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相互交叉、互为补 充。 首先,一个国家制定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其条件条件是这个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自由竞争,假如没有自由竞争,经营者就不存在自由订立合同的可能性,也不会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打破垄断和引进竞争是国家颁布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条件,可以说,反垄断法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行提供了保障。 其次,反垄断法的实施也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配合和补充。假如一个国家只是反垄断,而不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就可能会滥用它们的自由竞争权利,随意侵犯其他企业的正当权益,或者侵犯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反对限制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是同等重要的任务,市场经济既然会同时出现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就会成为一对双胞胎,它们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市场经济本能和内在的要求。 第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不仅互为条件,很多情况下又交叉存在。如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本钱的价格销售商品。"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反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公道的条件。"这些行为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竞争,是由于它们具有不公道性,即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来说显得不公平,另一方面,这些行为假如真正达到损害市场竞争的程度,行为人一般都占有市场支配地位,这些行为从而也可被视为限制竞争的行为或者垄断行为,受反垄断法的制约。我国台湾1999年修订后的《公平交易法》第18条(转售价格协议)和第19条(拒尽交易行为和歧视行为)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即这些行为在该法中固然被视为不公平的竞争行为,但它们同时也应被视为垄断行为。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主要区别 从各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与反垄断立法规制的行为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反垄断法主要禁止垄断行为,有的国家也称之为限制竞争行为,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从性质上看,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私法范畴,主要维护贸易伦理道德和保护经营者的正当权益,而反垄断法属于公法范畴?,主要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公平竞争的机制。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与执法属于微观领域,限于经营者或消费者,而反垄断立法与执法则具有宏观特点和政策性。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反对企业以假冒、虚假广告、窃取贸易秘密等不正当手段掠夺他人的竞争上风,其条件条件是市场上有竞争,其目的是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保护正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这个法律可以简称为公平竞争法,它追求的是公平竞争。而反垄断法则是通过反垄断和反对限制竞争,使市场保持一种竞争的态势,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保证消费者有选择商品的权利。反垄断法追求的是自由竞争,这个法律从而也可以简称为自由竞争法,其目的是保障企业在市场上自由参与竞争的权利,进步经济效率,扩大社会福利。另外,反垄断法是规范整个市场的竞争,涉及的题目是全局性的,它在推动和保护竞争方面所起的作用远远大于反不正当竞争法。 2、从立法理念方面看。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种"营业警察法",旨在净化竞争秩序,主要涉 及市场竞争结构以及竞争的充分有效性。而反垄断法则基于有效竞争的理论,力求产业组织的优化和市场结构的公道化,以进步市场效率,保证经济资源的最佳配置、产品的最低价格和最佳质量、促进产业的最大进步。 正是出于不同的理念,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关注市场上企业间的相互竞争行为,目的是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关注的则是竞争者之间的协调行为,目的是防止市场上形成排除竞争或者严重限制竞争的局面。因此,一个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行为,例如竞争者之间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由于这个行为没有损害任何竞争者的利益,从而不会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另一方面,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如假冒商标或假冒专利,这些行为由于不会影响市场竞争结构,不会减少市场上竞争者的数目,反垄断法也不会把它们视为是违法行为。 3、从立法目的上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老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贸易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掠夺他人竞争上风的行为。因此,它首先保护的是受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善意经营者的利益,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说,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根据反垄断法的理论,只有当市场上出现了垄断或者垄断趋势的时候,政府方可干预市场,干预的目的是降低市场集中度,调整市场结构。因此,概括地说,反垄断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自由竞争,目的是保障企业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进步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的社会福利。 4、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主体?及其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凡是参加市场竞争的经营者,无论经济实力强弱,市场份额多少都可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它们之间形成的竞争关系都是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关系。而反垄断法所调整的则往往是经济实力强、市场份额大的经营者和以它们为中心,凭借其占据市场支配地位或交易上风地位与弱小经营者之间形成的不同等主体间的竞争关系。从某种程度当说,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多地替名牌企业、大企业着想,而反垄断法则体现着对中小企业的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主体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而反垄断法律关系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 5、从二者调整角度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都是保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法律,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来保障和促进公平。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规范形形色色的不正当竞争进手,通过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有失诚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危害,并缔造自由、公正的竞争秩序,体现的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对市场进行微观调控。而反垄断法则是从规范限制竞争的状态和行为出发,通过对垄断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和状态进行规制,防止出现少数经营者控制和操纵市场,限制竞争,从而维护经济的自由、民主和公正的竞争秩序,体现的是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也就是说,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着眼于对竞争秩序的保护,而反垄断法则体现着对企业自由和市场竞争的双重保护。 6、从行为方式及其救济和制裁上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垄断则主要是企业(厂商)以独占、寡占?及联合行为等控制市场,排斥或限制竞争, 各种形式的垄断协议或垄断组织(托拉斯、卡特尔、辛迪加、康采恩?等)是设置市场壁垒?,阻碍他人进进市场的通常表现形式,常表现为一种合同行为。 反垄断法自其诞生之初就夸大国家或行政机关的主动干预,而无论大陆法国家还是英美法国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采取私法救济,国家对其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对于垄断行为来说,前者主要是侵害私人的利益,因而主要是通过私人诉讼来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后者主要侵害的是公共利益,常通过行政程序来制止垄断行为,甚至用刑罚来惩罚严重垄断行为。 7、从法理的正义性及其具体规定的变化看,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的违法性是永恒的,在人类法律哲学和道德规范中永远也不会有正名的侯。而垄断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由于国家产业政策上的变化,会导致反垄断法律制度也相对多变,需要经常修正,而且这样的修正并非只增不改,经常会改变原本违法的一些行为的性质。 案例分析: 答案一:1在购买,使用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的权利; 2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4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收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这九项权利是消费者进行消费活动必不可少的,其中前五项权利是基础,与消费者的关系最为密切,后四项权利是由此派生出来的。 二:上提说明了该公司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获取赔偿权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的权利。其中第7条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的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 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8条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 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10条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 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11条规定了消费者获得赔偿权,消费者应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 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某公司生产的汽车因为设计上的缺陷导致驾驶故障,造成交通事故,危害了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该公司事后拒绝就故障原因作出说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最后 该公司拒绝对受害人提供赔偿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获得赔偿权。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作业【1】(撰写论文) 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 行政法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法律规范。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一)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度。 (二)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 (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并应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具体讲,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 (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 (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这里所讲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不仅仅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法律,还有国务院指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较大的室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乡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室以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行政合理性原则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主要表现在: (一)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 (二)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如果法律对行政活动规定得面面俱到,毫无裁量余地,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手无策。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则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其具体要求主要有: (一)行政行为 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的目的 (二)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总之,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事符合常理。自由裁量权赋予行政机关更多的权力,因此应受到更多的限制。既要防止对自由裁量限制过严,使自由裁量变成羁束决定;又要防止对自由裁量的放任,使之变成专横行为,破坏行政法治。一般来说,具有不政党动机、不 考虑相关因素或内容不合理的相关因素内容要合理是相互联系的,共同形成对行政自由裁量的实质控制,使行政法治得以完善。 在现实生活中,行政合法性原则贯彻得非常不好。如有的行政机关没有职权的情况下,却要行使所谓行政权力。如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这样的案件:一城管大队执法人员拦截大货车,要求罚款。罚款的理由为,该车拉散装建筑废弃铁丝,没有罩蓬布。违法嫌疑人进行申辩,执法人员不但不听申辩,并强行扣了大货车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不交罚款,就不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很显然城管大队无权扣机动车驾驶证,但就是这听起来象个笑话事情在现实中的确发生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嫖娼最高被处罚5000元。然而在现实中,被处罚多少数额的都有,大多数被处罚10000元,7000元、6000元情况不等。往往这种处罚是以公安派出所名义进行作出的,并且罚款不出具任何收据占了不小的比例。事后当事人想起诉到法院,却连个收条也拿不出来。嫖娼,不但违法,而且影响家庭,影响工作,影响一个人的仕途升迁。所以某些公安干警抓住违法嫌疑人的这一心理弱点,不仅仅是罚款,简直是有“敲诈”嫌疑,使用精神逼迫的手段迫使违法嫌疑人主动交纳高额罚款。象这样执法,不但执法主体不正确,即公安派出所无权行使象这样的大额罚款,而且罚款数额过高,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另外行政行为程序不合法。最基本应给违法嫌疑人出具一张收据,告知违法嫌疑人违反了什么法律,有哪些行政救济手段。所以行政合法性原则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不够顺利。 行政合理性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也非常不利。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双方发生欧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之规定可以实施拘留。当事人常反映“为什么只拘留我,不拘留对方,”我们或许常做这样的解释,法律只是说“可以”拘留,而没有说应当拘留。所以说只要拘留合法即可,被拘留的人不能强行要求公安机关拘留对方。这种解释只是对行政合法性进行的,没有解释行政行为为什么经常合法但不合理。拘留斗殴一方,不拘留对方,显然不合理,不公平,不能说服人。行政机关应一视同仁,同等情况,应给予相同的行政处罚。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非常好,但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非常不利。实现依法行政的梦想,还有待时日,有待于努力。 作业【2】 一、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二 、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派出所在行政上的主体资格。 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资格。派出所有警告的权力。派出所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警告处罚。派出所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综上,派出所具有行政法的主体资格。 三、问题:1、北京科技大学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法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犯了行政权, 3、原告田某的赔偿请求与赔礼道歉请求为何被驳回, 答:1、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处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每年收取田某教育费等一系列行为,说明田某仍是在校大学生,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然而北京科技大学不履行法定职责,不给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11条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2、没有侵犯行政权。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 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大学在一定期限内发毕业证、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遣证,属于依法办事,没有侵犯行政权。 3、要求获得行政赔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即应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本案不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所以田某的赔偿请求被驳回。 作业【3】 一 、填空题 1、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行政相对方)申请为前提。 2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3、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4 、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5、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6、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7、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8、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9、(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10、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1、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12、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13、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但是,(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14、行政判决分为(维持判决)和(依法改判)。 二、 选择题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AB)。 A行政相对方是不可少的 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C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 D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 2、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D)。 A乡镇人民政府 B公安派出所 C街道办事处 D公安局法制科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D)。 A行政处罚权 B行政复议权 C行政指导权 D行政审判权 4、甲乙二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相同,但公安机关对甲裁决拘留,而对乙只罚款50元,这显然是 不公正的。这种行为属于(BD)。 A 不同情况,相同处罚 B同等情况,不同处罚。 C违法行为 D违反公正的程序。 5、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夺某人人身自由。在这里,(B)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A县办公室 B县公安局 C县人民政府 D县人事部门 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AB)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所在地 B原告所在地 C公安机关所在地 D原告选择 7、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基于亲权或监护权而产生的,因而其在诉讼中居于(AB)的诉讼地位。 A与被告相类似 B与原告相类似 C 核心 D主导 8、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ABD)。 A原告 B被告 C代理人 D第三人 9、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BC)。 A人民法院 B诉讼参加人 C诉讼参与人 D人民检察院 10、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A)。 A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一律不准上诉 B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10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C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D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 、名词解释 1、行政法律事实。第8页 2、资格许可。第90页 3、要式行政行为。第70页 4、行政不当。第195页 四、 简答题 1、简述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第10页 2、简述行政许可的特征,第88页 3、简述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第184页 五 、论述题 1、论述行政主体的特征,第24页 2、论述追偿制度与赔偿制度的关系,第249页 六、案例分析 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应以哪个机关为行政复议机关, 答: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该条规定,市自考办作出决定处罚考生,考生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省自考委申请行政复议。 作业【,】 一、填空题 1、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2、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选任)(委任)(调任)(聘任)。 3、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表现出来的。 4、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二是(效率原则)。 5、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等方式。 6、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财产)(行为)(人身)三种执行方式。 7、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8、申戒罚的具体形式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9、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违法责任原则。 二、选择题 1、下列属于行政行为的是(C)。 A某县民政局建设办公楼的行为 B某县民政局起诉建筑公司违约的行为 C某县民政局越权处罚违法的建筑公司的行为 D某县民政局依建筑合同奖励建筑公司的行为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B)。 A行政关系 B行政法律关系 C外部行政关系 D行政管理关系 3、下列四个选项中,其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ACBD)。 A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规章 4、(ABCD)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B经济特区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D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5、 行政诉讼撤销判决有(A BD)等几种形式。 A判决全部撤销 B判决部分撤销 C判决撤销不合法的主体资格 D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6、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A)。 A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B停止裁定的执行 C裁定执行与否由当事人决定 D中止裁定的执行 7、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B)。 A委托诉讼代理人 B撤诉 C申请回避 D提出上诉 8、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B)是被告。 A原机关和复议机关 B复议机关 C申请回避 D提起上诉 9、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属于(A)。 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 B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 C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 D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属(D)。 A创制性立法 B授权性立法 C实施条例立法 D职权立法 三、名词解释 1、国家行政机关。第30页 2、行政许可。第88页 3、行政处罚。第150页 4、行政诉讼。第265页 四、简答题 1、简述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第50页 2、简述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第58页 3、简述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第295页 五、论述题 1、试论行政 行为的合法要件,第75页 2、论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第196—197页 六、案例分析 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某甲是否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答:工商所王某到某甲的烟酒副食门市部购买香烟不付款与某甲动手打架。王某的行为不是以工商所的名义作出的,而是以个人名义与某甲发生冲突的。王某的行为与履行职责无关,王某买烟不付款与某甲产生冲突,是民事纠纷与王某所在单位无关。所以说本案是民事案件。 他们双方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案件,不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 诉讼。 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刑法学(1)作业1 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 第一题:山本某某,女,42岁,日本国籍。马某某,男,35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 参考答案:参看教材有关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事管辖权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本案中的可卡因属于毒品的一种。山本某某违反我国的出入境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携带毒品进入我国境内,不向海关申报而选择绿色通道,意图逃避海关监管,其行为构成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马某某携款接货的行为属于走私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处,都适用我国刑法;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山本某某和马某某的走私行为开始于我国境外,但完成于我国境内,属于在我国境内犯罪。同时,山本某某虽然是外国国籍,但并非是享有外交特权和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而马某某虽然是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但其行为并不是发生在香港区域内,因而二人的行为均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因而适用我国刑法管辖。对山本某某和马某某的行为应适 用我国刑法关于走私毒品罪的规定予以处罚,毒品的数量应以查证属实的数量计算,不进行纯度考虑。并以此作为刑事定罪量刑的依据。 ××(男,17岁)与被害人陈××(1,岁)系邻居,平 第二题:王 素关系甚好。一日,王××与其弟去河边洗澡... 参考答案:王某的行为与陈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王某的行为构成了不作为形式的过失杀人罪。从客观方面看,王某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王某负有实施保护陈某安全的特定义务,这种特定义务是由王某先行的行为使陈某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陈某是儿童,王某答应他将他带到离河岸七米多远处的深水处游泳,这无疑使陈某的生命处于危险状态,因而就产生了王某应当保护陈某的特定义务。王某有履行保护陈某的特定义务的可能而未能履行。王某的不作为行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和对象,即陈某的生命权。并且,王某的不作为与陈某的溺水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所以,从客观方面看,李某的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从主观方面看,王某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王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预见到如果自己不陪同保护或把陈某带回到岸边。陈某很可能会发生溺水死亡的危险。然而他却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正是由于这种不负责任的疏忽大意导致了陈某溺水死亡结果的发生,所以,从主观方面看,王某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刑法学(1)作业2 第一题:赵某,男,1989年3月生,某某学校初一学生... 参考答案:赵某焚烧他人房屋边的草堆,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且对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了严重威胁,其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赵某实施放火行为时不满十四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符合犯罪主体的成立条件,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小,男,15岁,李某 第二题案情:李某,男,45岁,农民。李× 之子。某日,李某见一群农民在他家自留山坡上控树蔸作柴烧... 参考答案:李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故意(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李某明知山坡上有许多人,而与其子一道从山上向下滚石头,导致他人死亡。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放任的态度,属于故意(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 刑法学(1)作业3 第一题:王某,女,,,岁,经人介绍与汤某相识结婚而因家庭琐事毒杀案件... 参考答案:王某的行为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答题时要具体叙述犯罪中止的含义及具体描述)王某出于杀害汤某的目的,实施完成了投放毒药的故意杀人的行为,因而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其很快就基于自己的意志,将被害人送至医院抢救脱险,有效地阻止了既遂结果的发生,因而其行为符合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 应当减轻处罚。王某的故意杀人罪已经给被害人造成了相当程度的身体伤害。因此对王某的故意杀人罪的处罚原则是应当减轻处罚而不是免除处罚。 第二题:周某,女,17岁;甘某,女,16岁,李某,13岁,孔某,男,19岁,胡某,男,18岁... 参考答案:周某、甘某、孔某、胡某四人均已年满,,周岁,属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应当对自已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周某、甘某(要具体描述犯罪情节)出于共同的故意,共同实施了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共同犯罪。周某属于强奸罪的教唆犯,孔某、胡某直接实施了强奸行为,因此属于强奸犯的实行犯。周某既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又有强奸罪,就对其实行数罪并罚。根据刑法规定,满14不满18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不满18的不适死刑。周某、甘某犯罪时均不满18,因此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不适用死刑。 刑法学(1)作业4 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 第一题:案情:李某,男,36岁。1998年11月,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参考答案:李某不构成累犯。我国刑法典规定的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在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本案中,被告人李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缓刑 考验期满后,又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但他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因而不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对李某第二次犯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按照刑法第69条对判决宣告前一人所犯数罪应当首先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二题:案情:王某(男,26岁,无业)从吴某家盗窃... 参考答案:法院的判决有错误。应以抢劫罪判王某死刑,剥夺政治 犯盗窃、诈骗、抢权利终身,罚金若干元。我国刑法第269条规定:“ 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中,王某先在吴某家盗窃2000余元,构成盗窃罪;后为了抗拒抓捕而杀死了李某,构成了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条件,所以对王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5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所以应以抢劫罪判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若干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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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学
上传时间: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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