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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新梗街监理轨制、岗亭职责及平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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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新梗街监理轨制、岗亭职责及平安职责[新版]新梗街监理轨制、岗亭职责及平安职责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新梗街(红河路~渭河路)工程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岗位职责监理岗位职责 监理安全职责监理安全职责 编 制: 审 批: 日 期: 江苏振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河西新城区新梗街监理部 第一章 监理工作制度 1 设计文件、复测资料复查制度 1.1 设计文件、图纸复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后必须认真地对各种文件、施工图纸进行核对和复查并作详细的记录,填写施工图审核意见单,同时将复查核对结果报到有关单位解决。核对和复...

[新版]新梗街监理轨制、岗亭职责及平安职责
[新版]新梗街监理轨制、岗亭职责及平安职责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新梗街(红河路~渭河路)工程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岗位职责监理岗位职责 监理安全职责监理安全职责 编 制: 审 批: 日 期: 江苏振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河西新城区新梗街监理部 第一章 监理工作制度 1 设计文件、复测资料复查制度 1.1 设计文件、图纸复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后必须认真地对各种文件、施工图纸进行核对和复查并作详细的记录,填写施工图审核意见单,同时将复查核对结果报到有关单位解决。核对和复查的内容有: 1.1.1 图纸签认手续,包括设计单位内部的批准复核及建设单位的批准等。 1.1.2 设计图纸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相符。 1.1.3 结构图中的相关尺寸是否统一准确,工程数量计算是否准确。 1.1.4 各专业设计之间有无“差、错、漏、碰”。 1.1.5 设计图中所使用的规程、规范、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图册的有效性。 ?设计中采用的特殊工艺和新材料等非标准的依据是否充分。 1.2 复测资料复查制度 1.2.1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约定和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配置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设备和仪器,设备和仪器应能满足相应的精度要求。 1.2.2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现场测量设备报验申请表》、计量检定证明、测量人员资质、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复验和确认。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出监理记录,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纠正。 1.2.3 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对图纸定线的原始资料进 行审查,如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协同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1.2.4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1.2.5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的复测,要求其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清楚,签署完善,并有认真的复核和验算,未经复核和验算的资料严禁使用。 1.2.6 监理工程师应特别注意相邻合同标段搭接处测量结果及资料的符合性,必要时应组织相邻合同标段进行贯通测量和跨标段联测。 1.2.7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施工测量的内、外业资料进行检查,对其内、外业成果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复核,采取抽查或旁站的方法对测量过程进行检查,必要时应独立复测。 1.2.8 督促施工单位在测量工作中采取行之有效的多级复核制,完成交桩复测、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竣工测量以及导线网、导线点和水准点保护等。 2 施工图(资料)核对优化制度 2.1 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2.1.1 现场监理人员在接到设计文件、资料、施工图纸后必须认真地对各种文件、资料、施工图纸进行核对和复查并作详细的记录,填写施工图审核意见单,同时将复查核对结果报到有关单位解决。核对和复查的内容有 (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 (2)各种工程技术措施是否可行,环保、水保措施是否落实,标准设计图选用是否合理,设计文件、图表及说明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3)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中的差、错、碰、漏问题,以及影响功能使用的问题。 2.1.2 对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要综合、全面、相互核对,线路平面图、纵横断面图以及桥、涵、路基结构等要结合一起查看,特别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路基桥涵隧道等建筑物的设计里程、标高以及方向。 (2)道路立交的位置和孔径及净空。 (3)结构物的使用功能是否合理。 (4)不同结构物之间、不同设计图纸之间的链接尺寸是否一致。 2.2 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 2.2.1 组织:核对优化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牵头,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进行。 2.2.2 核对优化范围 (1)桥梁:跨路立交桥,墩台位置设置是否合理,净跨净空是否满足使用要求;跨河桥尤其是变迁性河流地段的桥梁,桥梁是否满足流量要求;特殊地段以桥代路通过的,选择基础类型(含桩长)是否满足《相应地区设 计暂规》;附属工程设计是否到位。 (2)涵渠:主要是方向、标高、位置能否变动,以确保水流顺畅,力争一涵多用,立交、排洪、灌溉多功能兼顾,避免发生母子涵等。 (3)规模较大的挡护工程:工程范围、基础尺寸、挡墙厚度等。 (4)站场独立房屋:能否适当移位,避免较大基础工程量地段。 (5)取弃土场:位置是否合理、填料是否合格(通过试验),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优化程序按《铁路建设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执行。 2.2.3 核对优化内容:位置、标高、功能、孔跨、净高、其他。 2.3 操作程序 2.3.1 监理站和施工单位接到施工图或施工资料后,应先进行审核,然后现场放样。 2.3.2 现场放样后,施工单位经自检无误后报告监理站及时核对。 2.3.3 监理站接到报告后,会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的工点,填写《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单》并批准按施工图施工。对具备优化条件的工点,则确定具体优化会勘时间,通知建设单位和设计配合组人员参加。 2.3.4 对现场是否需要优化难以确定时,监理站应邀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等部门参加到现场直接核对优化。 2.3.5 经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会勘共同确认优化设计的工点,应即形成四方纪要,在此纪要基础上按相应变更设计程序办理。经过会勘确认应按施工图施工的工点,则填写《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设计单》,并批准按施工图施工。 2.3.6 监理站对每个工点均需现场认真核对优化,禁止“走过程”。监理日志中应记载工点核对时间,参加人员、中线及标高测量结果、优化结论等项内容,以备建指对监理站工作考核之用。 3 施工承包人技术(作业)交底书复审制度 3.1 现场监理人员在审批工程开(复)工报告时,必须对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书进行详细审查,没有技术交底的或技术交底不清的不予批准开(复)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3.1.1对线路复测资料的审查,中线与高程的复测资料是否与设计闭合,是否贯通复测,是否满足铁路测量规范的精度。 (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是否切实可行,是否符合建设单位的施工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安排,工期、投资、质量是否与建设单位的要求一致。 (2)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保护体系是否健全,创优规划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作业流程或作业指导书。 (4)审查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向作业层进行的技术交底,交底书应有图示、桩位尺寸、环保和质保措施、相关责任人签字。交底人签名、接底人签名。 3.2 对于每一个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审批之前,还需对该单位工程的设计图与技术交底进行详细的对照复核,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技术交底人员。 3.3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该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书(尤其是其中的安全保证措施)进行复审。 3.4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认真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技术交底内容 3.4.1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参加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会议,详细了解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及其标准要求。 3.4.2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和施工单位一起参加设计单位的桩位交底,并参与、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和定位、定桩。 3.4.3 现场监理人员应通过技术交底搞清自己所监理范围内有关地上地下、交叉、配套、防护要求,明确设计意图,了解设计内容。 3.4.4 技术交底会上议定事项的落实与监理工作。通过设计交底和到会人员讨论,对个别内容需要变动并补充设计资料时,其提供日期、各方负责办理人员及其相关决定都写入技术交底会议纪要,明确可否办理开工审批手续,指明有关议定事项落实单位和负责人。 4 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4.1 凡本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都应在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 4.2 监理站按照建设单位的授权对开工报告进行审核或审批。 4.3 工程开工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4.3.1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保证体系文件齐全,并已经有效运转。 4.3.2 有经批准的施工文件(包括图纸、设计变更、规程、规范、标准、图集)。 4.3.3 图纸已会审,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已完成,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已进行技术交底,并经(形成纪要)批准。 4.3.4 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检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配置已按合同约定到位,满足开工需要。 4.3.5 地下管线已探明,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设备要拆除、迁移的,已与设备管理(使用)单位签订安全 协议。 4.3.6 施工复测及施工放样已完成,施工桩橛完备,符合要求并有记录。 4.3.7 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通讯、临时房屋及施工便道满足开工需要。 4.3.8 工地试验室符合有关规定,开工需要的各种材料、半成品或设备已进场,质保资料(含有见证取样送检),复(试)验报告有效齐全,进场后的堆放、存储符合要求,标识明显、正确,满足开工需要。 4.3.9 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机构健全,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现场消防、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4.4 环保及水保规划、措施和设施,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4.5 征地、拆迁满足开工需要。 4.6 施工单位于开工前提出开工申请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并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及说明等文件。 4.7 监理工程师接到开工申请报告后,必须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签署意见后报监理站总监,经理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建设单位。 5 变更设计审核制度 5.1 监理站依据委托人的工程变更设计管理方法、施工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设计文件处理变更设计。 5.2 工程变更由提议单位填写变更设计申报表(变更要求及说明、设计方案或设计文件、工期与费用估算)。 5.3 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5.4 总监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与委托人、施工承包人进行协商,意见一致后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 5.5 监理站依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人实施。 5.6 严禁施工承包人擅自变更。 5.7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而实施的变更,监理站不予计量。 5.8 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设计变更文件时,应了解实际情况,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完成对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的评估 5.9 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变更情况编发设计变更通知单(重大或复杂的设计变更应出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不得仅以文字说明代替),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审核,同意后交施工单位实施。 6 监理试验室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及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复验制度 6.1 监理试验室管理制度 6.1.1 环境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的良好环境。 (2)试验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丢杂物,严禁在试验室内打闹喧哗、干私活,严禁酒后上岗。 (3)仪器设备的零件妥善保管,模具容器常用工具要排放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登记手册、空白表格和原始记录应专柜存放。 (4)试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扫卫生。 6.1.2 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技术安全,自觉遵守本制度。 (2)新工人、实习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后,才能进入试验室跟班实习。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工具,不得违章作业。 (4)试验室电源线路走向合理,电器设备要安装漏电开关和接零线,有电器运行时,须安排人员值班。 (5)下班后与假日试验室必须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6)试验室内必须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 挪动位置。 6.1.3 仪器使用、保管、周期检定制度 (1)仪器的使用、保管、检定,应严格执行以下的各项规定,以保证仪器正常运行,准确可靠,确保测试质量。 (2)凡新购买的仪器设备,必须会同技术负责人进行开箱验收,登记入库。 (3)通用仪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使用人从仓库办领手续,并登记入册,负责保管。 (4)专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使用人从仓库办领手续,并登记入册,负责保管。 (5)专用设备经安装调试后,指定专人负责养护、维修、检定的管理工作。视仪器设备使用频率,一般一星期保养一次。 (6)仪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送检或自检),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测试数据准确。经检定的设备必须贴上标志,不合格的仪器不准使用。 (7)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均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方能上岗操作。 (8)全部检测设备的使用环境,均应满足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9)保管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清洁,清洗换油,不用时应罩上防尘罩,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隔三个月通电一次,每次通电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6.1.4 样品抽取、收取、保管制度 (1)试验样品包括原材料样品、检测制品和混凝土试样。样品的收取及发放由专人负责管理。 (2)样品抽取的方法及数量,应根据检验项目、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持有异议的应共同抽样。 (3)混凝土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样品的数量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4)混凝土试样,脱模、运输、搬运均不得造成人为或机械损伤。 (5)混凝土试样脱模后应写上工程名称,强度等级、制作日期和试验龄期。办理收样手续后,立即送入标准养护室养护。 (6)所有送检的来样和抽取的样品,收取时应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样品完好的,作好编号及标志,办理登记手续,送入样品保存。 (7)样品保管必须做到账物相符。样品保存养护的环境条件,应符合该样品所需的技术要求。 (8)已损伤的样品和不合标准的样品,办理作废手续。 6.2 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复检制度 6.2.1 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当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规定。 6.2.2 监理人员对于工程中所用的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首先必须审查其提供厂家的资质等级,检查其出厂证明文件、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材料性能报告和复试报告等,然后再在工地现场见证取样,并按规定批量进行抽样复试,送交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试验。凡抽检试验合格者,才同意在工程中使用,凡无出厂合格证明,或抽检试验不合格者,都严禁在工程中使用,对已经进工地的材料或构件等立即清除出工地。 6.2.3对于甲方统一组织招标采购材料、设备、构件等同样进行抽检和复试,不合格材料同样清除出工地。 6.2.4凡送检材料试验单位,必须是经审查合格的试验室,或必须具有国家甲级检测资质等级。 6.2.5在过程控制中,监理人员必须对使用的材料、半成品进行抽样检验。 6.2.6在审批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时,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并能满足施工需要,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合格证齐全,相关的抽检试验及配合比试验已完成,且有可查阅的试验报告单,方可批准开工。 6.2.7在现场配制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的配合比,宜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配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6.2.8对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进行复检。 7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7.1 工程隐蔽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报监理工程师。 7.2 监理工程师在《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时限内,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核实。 7.3 合同约定的重点部位或特殊设计或与原设计变动较大的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应会同委托人、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共同检查。 7.4 监理工程师对检查合格的工程予以现场签证,并准许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报验申请表上签署检查不合格及整改意见,由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或返工,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站重新报验。 7.5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认,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7.6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后应按上述程序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8 进场材料报验送检制度 8.1 所有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进场前,施工施工单位须向现场监理机构报送生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在得到监理人员的书面批准或认可后,方准采购进场使用。 8.2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对工程材料按监理合同约定进行平行抽检,重要材料由监理站初审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8.3 运抵施工现场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向现场监理机构进行报验,并 附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产品中文说明书以及有关的检测报告。现场监理人员要认真对进场的实物和有关资料进行查验,并按规定要求施工施工单位进行取样试验、见证取样检验以及监理平行抽检试验,一切合格后方可批准使用。对不合格者,应立即清退出现场。 8.4 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撤离出现场。 9 大型设备进场报验制度 9.1 大型设备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并报送相应的文件和有关资料,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的进行审核。 9.2 设备全部运到现场后,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设备制造单位与安装单位的交接工作,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 9.3 大型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应与施工计划相适应,当不足和不配套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足进场,对于核查不合格的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退场,施工单位要求暂代或更换施工设备,应事先征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10 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旁站监理制度 10.1 旁站监理是由监理人员对关键工序或关键部位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的现场监督活动。 10.2 监理规划应制定旁站监理方案、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0.3 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和内容。 10.4 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环保水保问题应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记录,并要求承包人整改;若承包人不听劝阻或不整改时,应报告监理工程师。 10.5 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总监签字的重要依据,凡要求旁站而没有旁站记录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10.6 旁站监理记录应采用标准格式,并记录下列内容: 10.6.1 工程开始和结束时间。 10.6.2 旁站监理的具体关健工序或部位的名称。 10.6.3 现场施工负责人及主要作业人员姓名。 10.6.4 施工过程情况(包括施工用料量及现场检验、机构设备运转、安全文明施工等作业活动内容)。 10.7 旁站监理记录由旁站监理人员签字,由监理站组卷归档。 10.8 监理站通过定期检查或巡检对旁站监理实施监督管理(检查旁站监理过程和记录),对不按要求实施旁站监理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11 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1.1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或委托,参加处理。 11.2 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有关单位报告,并必须迅速报告所属上级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关监督单位。 11.3 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按事故性质,经调查分析研究后,按事故等级和有关程序进行及时处理。 11.4 所有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必须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表,报建设单位、监理、及上级主管单位,都应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和监理单位同意。 11.5 一般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处理,但必须填写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报监理站,经监理站组织有关单位研究批准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事故处理,并经监理站复查无误后方可继续施工。 11.6 监理站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建设单位。 11.7 对工程质量事故不得隐瞒、拖延、变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未经处理的工程不得隐蔽、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工程都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验工计价。 11.8 工程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如改变技术标准和工程规模时,应按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办理。 12 监理会议、工地例会制度 12.1 开工前第一次监理会议 在下达开工令之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监理会议,是工程项目开工前履约各方相互认识,明确各方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分工,例会周期和联络方式,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授权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情况的会议。 参加人员:建设单位代表、监理站总监和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施工单位代表及项目经理、设计单位代表。也可邀请分包单位代表参加。 12.2 监理站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监理工作例会,监理站全体人员参加监理例会,并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主要为汇报监理工作、交流经验、沟通情况、检查上次会议落实情况、研讨未完成事项的原因及解决办法、对各类新出现的问题组织研讨,进行有关工作部署等。 12.3 每月召开一次工地列会,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工地列会,并由专人负责记录,最后形成会议纪要发有关单位执行,会议主要内容为讨论、处理、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2.4 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召集有关人员参加,或总结、研究监理工作中的情况、或与施工单位一起分析、解决有关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环保的问题,或传达上级领导及有关会议精神。 13 监理日记和日志 13.1 监理日记和日志填写 13.1.1 监理日记是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必备的专用手册,是监理工作的重要资料,是监理服务的重要标识和成果。 13.1.2 每个监理人员必须逐日逐项认真填写监理日记。做到记录的事件真实、数据准确、条理清晰、语句简练。 13.1.3 监理日记应记录以下内容: (1)时间、地点、气候、工程部位或施工工序名称。 (2)施工进展情况,包括施工机械进出场情况,施工人员动态,进场材料、购配件的数量及质量状况等。 (3)巡视检查及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4)工程试验或监测记录。 (5)发生索赔、合同争议及合同纠纷时承包人的实际情形及处理意见。 (6)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或口头指示,承包人提出的问题及答复意见。 (7)上级指示或指令,业主的有关要求,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查意见。 (8)尚需解决的问题。 13.1.4 组长负责每周检查一次监理日记和监理日志,并在小组例会上进行讲评;分站长和站长负责对监理日记和监理日志的抽检。 13.1.5 项目经理每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日记进行检查、考核,并在其上批注考评竟见。 13.1.6 监理日记应保持完整、清洁,工程完成后或监理人员调离前必须上交监理站,最后由监理站进行相应归档。 13.1.7 监理日志由监理站、监理分站、监理组指定专人(值班人员)填写,记录内容同监理日记,记录的重点是本监理项目范围内的重大事件及综合信息。 14 监理工作台帐制度 14.1 监理工作台帐是现场监理工作成果载体和动态标识,它记录着监理服务成效和业绩。每个监理人员必须管理好监理工作台帐。台帐管理必须做到真实、及时、有序。监理工作台帐主要有如下内容 14.1.1 监理试验资料台帐:监理平行检验、见证检测。 14.1.2 工程进度台帐:监理工程师按时填报所分工的工程项目进度报表,项目经理及时审批施工进度计划,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年向委托人报送。 14.1.3 验工计价台帐: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对工程数量并记录,项目经理审 核施工单位审报的季、年度验工报表,核对工程数量,管理验工计价台帐,每季向委托人报送一次,每年末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一次,核对清算后资料报委托人。 14.1.4 设计优化、变更设计台帐:总监、监理工程师等按规定程序严格审查、复核申报的设计变更,按单位工程件名建立变更设计台帐并分类编目管理。 14.1.5 环境保护台帐:按单位工程件名建立环境保护台帐,设专人进行管理。监理工程师填报环境保护记录台帐,总监及时汇总核对,按月季向委托人报告。 14.1.6 单位工程资料台帐:由监理工程师管理,按单位工程件名分类编目保存于资料盒或档案袋内,内有卷内目录。主要有核对优化及开工报告审批资料、技术交底、放样测量资料、各类检查签证、检验及试验资料、质量验收资料等。必须做到技术资料完整无缺,字迹清晰工整、签字齐全、数据准确。 14.1.7 旁站监理记录台帐:由监理工程师管理,旁站记录台帐主要内容应有施工地点、现场负责人、工程内容、旁站起止时间、现场签认人。监理人员填写监理旁站表(台帐),每月25 日前报送监理站。 15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15.1 监理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工程建设的质量提供专项报告。监理站应按月、季、年、工程竣工等向委托人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和不定期的专题工作报告。 15.2 项目经理组织,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编制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报告,经项目经理签发后,报送委托人和中原监理公司。 15.3 监理月报和工作报告(报表)的编制按建设单位的规定内容、格式和时间要求进行编写。 15.4 工程监理月报:监理站每月5日前将工程概况及动态、上月工程形象 进度、主要实物工程量、投资完成及设计变更情况、隐蔽工程检查、单位工程验评、控制工程和重点工程简况、质量事故、停开工情况以及施工中发生的其他主要问题和建议报委托人。 15.5 工程监理季、年报:监理站每季后5日前除汇总报送上述内容外,同时应将变更设计汇总表、验工计价分析报告及监理工作情况等报委托人。年报报送时间与第四季度季报报送时间相同,内容为全年监理情况的汇总和工作总结。 15.6 发生大、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危急情况,监理站应及时通报委托人。 15.7 委托人要求提交的监理业务范围内的其他报告。 15.8 工程竣工后,编写监理工作总结,上报委托人。 15.9 各种报告,应做到数据准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 16 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6.1 施工进度监督必须贯彻“预先控制”和 “动态管理”的原则。 16.2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监督负责提供监理资源;指导协调;审签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签发监理指令和监理文件。 16.3 进度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安排;起草进度监理指令和文件;对施工进度实施预先控制和动态管理。 16.4 施工准备阶段的进度控制 16.4.1 监理站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并上报业主。审核承包人总体施工计划,建立监理进度控制台帐,绘制工程进度形象图。 16.4.2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要求承包人编制切实可行、符合工期要求的进度计划。 16.4.3 施工进度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1)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2)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起止时间。 (3)各分项工程的相应工程量。 (4)机具设备供应计划。 (5)物资供应计划。 (6)投资计划。 (7)人力资源供应计划。 (8)有关的培训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中应附有必要的文字说明,编制依据和技术措施,并对可能影响进度的潜在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16.4.4 审核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主要内容 (1)检查进度的安排在时间上是否符合合同中规定的工期要求。 (2)检查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以防止承包人利用进度计划的安排造成业主的违约,并以此向业主索赔。 (3)检查承包人的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供应计划,以确认进度计划能否实现。 (4)检查进度计划在顺序安排上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5)检查施工进度计划是否与其它实施性计划相协调。 (6)检查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材料与设备供应的均衡性要求。 (7)检查进度计划是否考虑了清场、节假日及天气的影响,并留有足够的时间、空间及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16.4.5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主要审核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16.4.6 要求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准备工作的可靠性提供切实的保证并安排与进度计划目标相适应的施工能力,确保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 16.5 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16.5.1 深入施工现场,核实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16.5.2 审核进度、计量报表,绘制工程进度形象图 16.5.3 定期或根据需要召开进度专题例会,协调施工进度,解决施工进度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对进度的不利影响。 16.5.4 加强进度计划的跟踪检查,当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出现较大偏差时,为保证在合理状态下施工和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监理站必须要求承包人提交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对调整计划进行审核,报发包人审批。 16.5.5 加强对进度延误的处理。由于承包人的责任而造成工程进度延误,且不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期的指令或虽接受但措施不力,在合同工期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可重新核定承包人的施工能力,向业主提出书面报 告,要求考虑部分工程项目指定分包人或考虑更换承包人。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承包人在工程实施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使得工程进度延误并获得批准延期后,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 16.5.6 编制监理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提交发包人。 16.5.7 进度监理台帐、日志、日记的填写要逐日如实记载每日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同时,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部、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暴雨、大风、现场停水、现场停电等应注明起止时间(小时、分)。 17 投资监控制度 17.1 为确保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本监理站要选拔熟悉工程造价管理、廉洁奉公、原则性强的监理人员建立完整的投资控制组织机构,并建立一套完整的投资控制制度,推行各级监理人员负责制,建立监理站总监和总监理工程师及各级监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17.2 依据工程图纸、概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账和验工计价台账。 17.3 按建设单位规定的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 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 17.4 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验工计价表。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核对工程数量,项目经理进一步审核工程量及价款并签署验工报表,上报建设单位据以拨款。 17.5 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验工。 17.6 认真、细致、公平、公正地负责组织协调,妥善处理工程中出现的各种索赔与反索赔。监理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17.7 工程投资监控必须贯彻“预先控制”和“过程控制”的原则。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施工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法。 17.8 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有违约时不予审核和计量的规定。计量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按图计量、现场计量的原则;计量的前提必须是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 17.9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而新增合同包价外费用,坚持合理、公正地处理由于设计变更、合同补充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以合同为依据,本着维护业主的利益但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原则,公正处理索赔事宜。 17.10 参与并督促施工单位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对于既达到工程安全可靠和使用功能目标以及施工质量合格目标,又节省投资的项目,建议建设单位按比例给予奖励。监理人员应积极向建设单位提出优化设计方案和合理化建议。 17.11 要求承包人对施工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进行招标,合理确定合格的生产供应厂家;通过审核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均衡施工;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用。 17.12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本着确保工程质量、设计功能和节省投资的原则,根据铁道部关于变更设计的有关规定及业主制定的有关变更设计实施办法做好变更设计的审查和监控工作。 18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8.1 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18.2 施工单位按时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18.3 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工程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站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委托人,并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 18.4 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已完成。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的《竣工报验单》后,将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并形成监理核查记录。 18.5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递交的《竣工报验单》,确认工程满足质量要求后,成立由监理工程师、委托人参加的竣工预验收小组。必要时建议建设单位邀请设计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参加。监理工程师还应提示施工单位列席参加并负责小组检查工程时所需的情况、资料、人力和设备,为交工检查活动提供服务。 18.6 预验收小组应确认施工单位竣工申请报告,对申请竣工的工程范围、工程的外观质量、质量缺陷的处理、竣工资料的完成情况等描述全面、准确,并写出书面审查意见。 18.7 预验收小组接受施工单位的申请报告后,将对交工工程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申请交工工程外观质量、外型尺寸、各类建(构)筑物及工程范围内所有现场的清理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缺陷做详细描述记录。 18.8 无论验收小组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均将提交一份交工检查报告。 评价报告将发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签发竣工证书的其他有关各方。 18.9 工程经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将及时报请建设单位组织正式的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18.10 总监应参与验收委员会对本标段工程进行的验收,会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9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 19.1 公司对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管理。 19.2 工程理项目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与公司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 19.3 公司依据公司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的经济指标、服务质量、安全生产、项目管理水平等四项指标进行考核,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其他人员的工资、奖金。 19.4 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站所有监理人员的质量行为和事件负相应领导责任。 19.5 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质量和技术工作,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19.6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监理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建议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19.7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19.8 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19.9 按规定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 19.10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9.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 理工作总结。 19.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9.13 为建设单位在技术和质量控制方面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 19.14 项目竣工后负责组织监理资料的编制、审核、验收及归档工作。 20 工程监理质量终身责任制度 20.1 根据国家、江苏省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监理人员对所监理工程承担工程监理质量终身责任。 20.2 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需要,强化质量责任。谁负责施工谁承担质量责任,谁监理谁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质量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处罚。 20.3 监理人员必须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切实把好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20.4 由于监理人员失误或失职造成工程延期、质量事故等,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建设管理条例》罚则,依法给予有关责任监理人员处罚。 20.5 监理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1 监理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21.1 监理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21.1.1 为确保监理项目的目标实现,所有参建的监理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 21.1.2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上岗员工进行培训教育,负责制定上岗监理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1.1.3 岗前培训的内容 (1)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国家和省、部关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培训。 (2)有关本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及工程技术监理,施工验标,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培训。建设单位管理办法和文件要求的学习。 (3)有关监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职业道德与纪律、执业守则的教育,监理规章制度,公司关于监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的教育。 21.1.4 岗前培训方式:统一集中学习,聘请专家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授课,学时不少于24小时。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学习,有所突破,宜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严格考核。试卷及考分宜做为监理站考核监理人员的重要内容。 21.1.5 岗前培训考核:岗前培训后以闭卷形式或培训总结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并向公司提报培训人员考核成绩单。 21.1.6 岗前培训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定本部站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学习,有所突破,宜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严格考核。试卷及考分宜做为公司考核监理站的重要内容。 (3)培训结业时要采用考试或考核的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检验,考试(核)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存入本人档案,并作为季度工作绩效考核、聘用、任职的依据。 (4)培训过程要形成记录,以证实培训活动的实施。 21.1.7 现场监理机构建立每个监理人员的岗前培训情况、培训记录、考核结果记录档案台帐。 21.2 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1.2.1 凡在本公司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岗证相符,责权利相一致。 21.2.2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员工的资格证件和监理站提供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并按公司统一规定制作胸牌,提供监理站使用。 21.2.3 监理站负责保存资格证件的复印件,需要时向相关方提供验证。 21.2.4 本公司监理员工在从事监理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胸牌。 22 监理人员廉政制度 22.1 根据国家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制定本制度。 22.2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铁路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2.3 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厦深铁路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22.4 监理工作应按照“公开、公正、独立、自主、诚信、透明”的原则进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22.5 对发现在监理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2.6 不得索要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严禁向施工单位报销各种费用或索取加班费、补助费等。 22.7 不得参加施工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独自长期占用施工单位的交通、通讯工具等设备。 22.8 不得向施工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工程材料。 22.9 严禁吃拿卡要和故意刁难施工单位。 22.10 严禁采用虚假计量手段,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22.11 不得有合同约定的其它违约行为。 23 验工计价审核签认制度 23.1 按江苏省和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验工计价签证,保证验工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季、年度验工报表,核对工程数量,做到不超验,不漏验。 23.2 建立验工计价台帐,每季向委托人报送一次,每年末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一次,核对清算后资料报委托人一份。 23.3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处理或返工后仍不符合质量标准 的工程,不予验工计价。 24 监理见证检测试验制度 24.1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对工程材料按监理合同约定或按施工单位抽样试验20,的比例进行见证试验。 24.2 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清理出场。 24.3 有特殊要求的物资、设备应邀请设计单位参加并与建设单位一起签署意见。 2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25.1 工程开工前,由承包人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报监理站,由监理站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现场核实,经总监审批后报委托人备案。 25.2 当施工组织设计需要修改时,由总监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报审。 25.3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25.3.1 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目标应满足合同要求。 25.3.2 施工场地布置应符合施工要求及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 25.3.3 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和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保要求。 25.3.4 承包人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人员应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 25.3.5 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自检体系健全,且有相应有的质量措施、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或环保应急准备及响应措施。 25.3.6 安全、消防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25.3.7 施工过渡方案应满足营业线运转要求。 25.3.8 承包人内部签认手续应完备。 26 工序质量检查签认制度 26.1 每道工序工作完成,进入下道工序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各专业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合格后填写检验批资料及《TA8工程报验申请表》,并按规定报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隐检计划并通知施工单位。合同约定的重点部位或特殊设计或与原设计变动较大的隐蔽工程,应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和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如检查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单位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工程日志簿。处理后经重新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签证。 26.2 对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 26.3 工序未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认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26.4 工序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后应按上述程序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27 监理巡检制度 27.1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站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三级巡检方式对施工过程和监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7.2 监理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环境污染问题, 应立即口头通知承包人整改,并作好记录,必要时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人限期纠正;比较严重的问题或已形成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27.3 监理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下级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未履行监理职责应提出批评,并作好记录,对严重的失职或违法违规行为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27.4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每天对自己监理的工程进行巡检,发现质量隐患或违规施工情况,立即口头要求整改,并及时补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整改完毕须进行复查。 28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8.1 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 “三同时”、“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8.2 总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负责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提供监理资源;指导协调;组织联合检查;审签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签发监理指令、监理文件。 28.3 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对施工安全实施巡检,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实施旁站监控、跟踪检查;起草安全监理指令和安全文件;组织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28.4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 28.4.1 建立监理的安全管理体系,确定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配置资源,并指导检查体系的有效运行。 28.4.2 审查承包人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28.4.3 审查承包人驻地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体系,即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机构和岗位职责规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检查人员、安全检验设备 的配置;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 28.4.4 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28.4.5 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28.4.6 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承包人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8.4.7 审核承包人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并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紧急预案演习。 28.4.8 审核承包人进场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28.4.9 审批承包人的技术(作业)交底书。 28.4.10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现场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有相应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安装完成由工程所在地区的安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8.5 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 28.5.1 监督承包人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8.5.2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过程组织监理人员实施旁站。 28.5.3 巡视和组织安全联合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施工方案和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承包人的自检自查情况,抽查施工安全记录。 (2)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市区道路两边、易爆易燃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检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行为。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绳。 (4)检查承包人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记录。 (5)检查承包人的安全培训计划和记录。 28.5.4 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8.5.5 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 (1)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监理人员必须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同时责令承包人实施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2)在事故救援与处理中,监理站要组织监理人员监督承包人实施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或协助发包人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28.5.6 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督促责任单位提交安全事故处理报告,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签后报业主备案。 28.5.7 安全事故处理报告的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名称、时间、地点。 (2)简要经过。 (3)原因初步分析。 (4)采取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5)处理方案及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 (6)处理方案实施结果。 (7)事故报告单位。 29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29.1 收文 29.1.1 监理总站.外来文件(电传、电报)均由信息管理工程师统一签收、编号、登记、粘贴文件处理单后交总监阅批和相关人员阅办。 29.1.2 阅办人员应按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事项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形成文字附在文件后交信息管理工程师;重大事项应将处理结果报告文件阅批人。 29.1.3 信息管理工程师负责文件的签收,编号,登记、传阅、处理、分类、组卷、存档。 29.2 发文 29.2.1 拟发文稿经信息管理工程师核对、编号、登记后呈报相关人员会签和领导签发。 29.2.2 经领导签发的文件由信息管理工程师排版打印、拟稿人核对后,由信息管理工程师负责印刷、用印、分发、签收确认,并组卷归档。 30 监理资料日常管理和归档管理制度 30.1 监理资料是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资料。 30.2 监理资料分类 30.2.1 报送业主的资料: (1)项目监理站织框图和人员名单。 (2)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月报。 (4)监理通知、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令。 (5)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记要。 (6)监理日记、日志。 (7)监理工作总结(专题、阶段或年度、竣工总结)。 (8)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9)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验收记录。 (10)年、季(月)验工计价汇总表。 (11)中期支付凭证及竣工结算审批表。 (12)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等审批资料。 30.2.2 发送承包人的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单项施工方案审批资料。 (2)开工申请报告及批复。 (3)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4)变更设计、洽商费用审批资料。 (5)监理通知、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令。 (6)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记要。 (7)中期支付凭证及竣工结算审批表。 (8)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等审批资料。 30.2.3 监理工作依据的资料 (1)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3)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 (4)与业主、承包人之间来往函件,会议纪要,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 (5)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6)监理工作内部资料。 (7)监理内部来往的函件、请示报告及批复。 30.3 监理资料日常管理 30.3.1 监理资料日常管理包括:收集(形成)、整理(编号、登记)、传阅、处理、保管。 30.3.2 总监应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保管工作,并制定管理程序。 30.3.3 监理资料的收集应包括报送业主的资料、发送承包人的资料、监理工作依据的资料、监理工作内部资料。 30.3.4 监理资料均应编号(分类或按时间顺序)、建立台帐、按规定的程序 传阅和处理、分类存放。 30.4 监理资料归档管理 30.4.1 监理资料的归档范围:对与工程建设监理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监理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组卷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要求。 监理归档资料及保存时间表 保存单位 城建 业主 监理单位 文件分类及名称 档案馆 1. 委托监理合同 长期 长期 保存 2.监理站织机构图及监理人员名单 长期 长期 保存 3.1监理规划 长期 短期 保存 3.指导文件 3.2监理实施细则 长期 短期 保存 3.3监理控制方案 长期 短期 4.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长期 长期 保存 5.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长期 长期 保存 6.1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 长期 长期 保存 6.进度控制 6.2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令 长期 长期 保存 7.1监理日记 短期 7.质量、安7.2监理日志 保存 全、环保控7.3监理通知和指令 长期 长期 保存 制 7.4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长期 长期 保存 8.1预付款报审表与支付凭证 短期 8.造价控制 8.2月付款报审表与支付凭证 短期 8.2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与签认 长期 8.4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长期 保存 9.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长期 9.分包资质 9.2供货单位资质材料 长期 9.3试验室等单位材料 长期 10.1有关进度控制的监理通知 长期 长期 10.监理通知 10.2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控制的监理通知 长期 长期 10.3有关投资控制的监理通知 长期 长期 11.1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永久 长期 保存 11.2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 长期 长期 11.合同与其 它事项管理 11.3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永久 长期 保存 11.4合同变更材料 长期 长期 保存 12.1专题总结 长期 短期 12.2月报总结 长期 短期 12.监理工作 总结 12.3工程竣工总结 长期 长期 保存 12.4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长期 长期 保存 注:表中内容可根据业主或城建档案部门的要求增减,文件份数应根据保存单位确定。 30.4.2 归档资料的质量要求 (1)归档资料应为原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监理活动过程相符合。 (2)归档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和纯蓝墨水、园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3)归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归档资料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且为蓝晒图,采用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 30.4.3 归档资料的组卷 (1)组卷的原则与方法 ?监理资料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 ?案卷内不应有重份资料;不同载体的资料一般应分别组卷。 (2)卷内资料的排序 ?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 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3)案卷页码编写 ?卷内资料均按书写内容的页面连续编号,且每卷单独编号产,页号从“1”开始。 ?页码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资料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资料,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码。 (4)案卷目录编制 ?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附录B的要求。 ?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从“1”依次编号。 ?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 ?文件编号:填写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5)卷内备考表编制 ?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附录C的要求. ?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组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6)案卷封面的编制 ?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案卷封面 的式样宜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附录D的要求. ?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档案室名称、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档号应由分类号、项目号和案卷号组成。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由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短期(20年以下),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 高密级为本案卷密级。 ?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面应采用70,以上白纸制作,幅面统一采用A4幅面。 (7)案卷装订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8)卷盒、卷夹、案卷脊背 ?案卷装具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形式 ?卷盒的外表尺寸为310?×220?,厚度分别为20、30、40、50?。 ?卷夹的外表尺寸为310?×220?,厚度为20,30?。 ?卷盒、卷夹应采用无酸纸制作。 ?案卷脊背的内容包括档号、案卷题名。式样宜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附录E的要求。 30.4.4 监理资料的归档 (1)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全过程;必须经过分类整理,达到组卷的要求。 (2)驻地办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审查合格的档案移交业主和监理公司生产技术部。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第二章 监理岗位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1.2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标段开工报告及重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批一般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在满足委托人对质量与工期要求的前题下、按照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向委托人提出书面建议。 1.3 审查并签认单位工程停工令、复工令、工程付款凭证、工程竣工报验单和工程结算书。 1.4 参与处理变更设计事宜。 1.5 审查并签认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表参与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1.6 对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的合同争议、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7 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 1.8 参与重大施工方案、方法、工艺的论证和审查,明确其相应的使用技术条件与要求。 1.9 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和以后的全站工地会议。 1.10 针对本标段的技术难点,负责对监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管理 各专业监理负责人的工作实施,发现有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 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 2.1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并完成监理规范中规定的其它职责。 2.2 在总监理工程师授予的权限内对工地的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负责本专业的一切日常工作,其工作直接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3 工作的职责和权限由总监理工程师授予,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与权力。 2.4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制订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参与制订项目监理方案。 2.5 负责现场的质量控制及工程与安装专业的协调。 2.6 定期对各监理工点的质量情况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7 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业务培训。 2.8 参加各工点的工程例会,处理工程方面的一般问题。 2.9 审查各监理组定期写出的工程在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理报告。 2.10 参加工程的各项主要验收工作。 3 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3.1 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施工安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控,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理工作负责。 3.2 熟悉与本工程施工安全和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主关于施工安全的管理规定;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管理内容,制定安全实施细则及相应的管理程序,提出分专业分工序的安全控制标准、指标体系及相应的检测方法。 3.3 参加设计安全技术交底会议、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监理业务学习。 3.4 审核承包人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体系;审查承包人行政、 技术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检查承包人进场施工机械的状态;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3.5 检查施工承包人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6 当工程存在分包时,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分包内容和分包人的资质、业绩,涉及特种作业时审查其特种作业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施工承包人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3.7 审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3.8 监督施工承包人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9 审核施工承包人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3.10 对安全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建立危险源清单和安全控制台帐。 3.11 采用巡检和定期(每月组织一次)检查的方法对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的监控;并对各监理人员的安全检查记录进行抽查;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问题,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承包人进行彻底整改;当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时,立即向总监报告,同时督促承包人实施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对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拒不执行监理指令的应提出书面报告报总监。 3.12 督促施工承包人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承包人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13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供相关的证据。 3.14 负责安全控制专业的技术和业务培训,建立危险源清单和安全控制台帐。 3.15 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日常和归档管理,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控制部分。 4 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4.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4.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3 核对设计图纸。 4.4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项目的人力、材料、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 作好检查记录。 4.5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 4.6 负责本专业检验批质量验收及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4.7 定期向项目总监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和请示。 4.8 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见证试验或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4.9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或审核监理员提交的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 4.10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4.11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及台帐。 4.12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13 担任旁站监理工作,记好旁站记录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4.14 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 4.15 根据本项目情况,编制本专业质量控制手册,按照过程控制的原则,提出分工序质量控制标准、指标体系及相应的检测方法。 5 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5.1 负责监督现场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保证工程使用的材料、配件和成品、半成品符合质量要求;试验监理工程师应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协调工作。 5.2 熟悉合同条件、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督促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工作。 5.3 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抽检试验。 5.4 组织监理试验人员按规定的抽检频率独立进行平行试验。 5.5 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规范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 5.6 签认标准试验和材料试验结果。 5.7 试验记录、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必须建立档案,以便随时查阅。 5.8 按时报送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试验汇总表经总监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5.9 负责委外试验,建立委外试验台帐和试验报告的归档工作。 6 计划统计和验工计价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6.1 在总监的领导下,对工程投资进行全面有效的监控,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理工作负责。 6.2 熟悉与本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及建设单位关于计量支付的管理规定;编写监理规划中的投资控制内容,制定投资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应的管理程序。 6.3 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监理业务学习。 6.4 对工程投资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 6.5 建立监理站工程计量支付控制台帐。 6.6 审核经监理验收合格且数量核实、由承包人提交的月(季)度已完工程报审表和验工计价表,提出月度、季度工程款结算建议。 6.7 对工程投资进行动态监控,当发现工程实际投资大于计划投资时应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并将偏差情况及时报告总监。 6.8 配合合同监理工程师对变更工程进行评估,测算变更工程量的比率和价格,提出变更方案的取舍意见。 6.9 负责计量人员的技术和业务培训,指导计量人员建立详细的验工计价台帐。 6.10 负责投资控制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日常管理和归档管理,提供编写监理月报中的投资控制素材。 7 测量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7.1 掌握工程测量控制网和测量基准点的各种有关资料,并根据合同规定,负责组织将上述资料提供给承包人使用。 7.2 掌握测量标准和规范,熟悉合同文件中有关测量的要求,并负责向承包人进行解释。 7.3 对承包人的测量机构、仪器设备和人员素质进行资质审查,负责测量仪器的标定。 7.4 负责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测量布设方案与主要技术措施,主要测量设备的限差要求。 7.5 监督、检查承包人的放样测量工作,审查核准其成果。 7.6 负责对承包人布设的施工测站点、轴线、辅助轴线点、高程加密网点等的测量精度和施测方法以及施测结果进行检查和审核,必要时组织测量技术人员进行复核测量。 7.7 审查承包人报的基础测量自检报告,参加基础验收和单项工程的测量检查与验收。 7.8 检查、汇总和管理各类测量成果资料。 7.9 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测量监测工作。 7.10 详细编写测量监理日志,按时编写各种测量监理工作总结。 7.11 审查测量竣工资料,编写工程施工测量监理情况报告。 8 系统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 8.1 资料管理员主要负责监理站的档案文件管理和工程的住处资料收集和归档,其工作直接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具体工作职责和权限由总监理工程师授予。 8.2 建立本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编码体系。 8.3 负责本工程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8.4 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本工程的投资造价、进度、质量目标控制和合同管理。 8.5 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本工程项目的管理信息服务。 8.6 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供各种监理报表。 8.7 建立工程会议制度,整理各类会议记录。 8.8 督促施工承包人及时整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8.9 负责工程声像资料的采集与制作。 8.10 负责工程项目进展的统计工作。 8.11 负责与建设单位、施工承包人、设计等相关单位的文件收发工作。 9 监理员岗位职责 9.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9.2 熟悉合同条款,熟悉和掌握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规程、本项目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执行监理工作程序、工艺操作规定及质量标准。 9.3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作好检查记录。 9.4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9.5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监理制度和程序,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对施工现场进行检验、检查、量测和验收;对施工现场的计量器具、材料、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者坚决不得用于工程并将检验结果上报。 9.6 担任旁站监理工作,记好旁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分站长或监理工程师报告。在现场的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点环节坚持旁站监理。 9.7 督促施工单位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并进行初审,检查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9.8 记好监理日记和旁站记录。 第三章 监理安全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 1.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项目部安全监理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1.3 审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1.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督促监理人员及时检查安全隐患; 1.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机构文件和指令; 1.6 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1.7 审定施工单位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部分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8 主持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 1.9 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动态月报,并签署意见。 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2 按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3 专业监理工程师 3.1 编制本项目安全监理细则; 3.2 负责本工程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3.3 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安全监理工作; 3.4 参与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方案、申请及隐患整改回执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5 检查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3.6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3.7检查进场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施工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脚手 架和扣件、临时用电物品的质量和运行情况,合格时予以签认同意使用; 3.8 每日巡视现场安全现状,对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3.9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项目安全监理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3.10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或按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11 对现场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进行整改; 3.12 负责本项目安全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并及时归档。 4 监理员 4.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4.2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施工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扣件、临时用电物品的质量和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4.3参加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提出有关本专业的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4.4平时对现场进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安全员汇报; 4.5 做好监理日记及有关的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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