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改版内容说明
[作者] [来源] 厅基教处[发布时间] 2013-01-04 14:49:31 一、 评价选项发生了变化
1、评价选项ABCD,变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2、评价内容由原来评价15个二级指标变为评价6个一级指标。
3、一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内容由省级用户默认给出,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修改一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的内容。
二、 评价过程发生了变化
增加教师评价过程,去掉原来的班级审查过程;评价主体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的权重:学生互评50%,教师评价50%。
原始评价流程:自评---互评---班主任评语---班级审查---年级审查---学校认定
新评价流程:自评---互评---教师评定---班主任评语 ---年级审查---学校认定
三、 评价形式的变化
将原分组评价改为按学籍班评价。学籍班按每班上限60人、下限5人进行设置,超过60人或少于5人的班级将无法开启素质评价。
注:超过60人的班,请学籍管理员提前处理好分班工作,将班级进行拆分。(例如:某班61人,分为30人、31人二个班或分为40人、21人二个班,分班班级人数上限不超过60人即可。) 四、 证明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自评环节,学生评价相应的指标时,如果上传文字说明以及相应
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系统自动将该指标评为“优良”,在之后的学生互评以及教师评价环节则可选取“优良”、“合格”或“不合格”,学生互评以及教师评价均可查看该生上传的证明材料;如果没有上传文字说明或相应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系统自动将该指标评为“合格”,在之后的学生互评以及教师评价环节则只能选取“合格”或“不合格”。
五、 新增用户功能
1、学生用户
新增上传证明材料。
2、教师用户
新增教师评价功能。
3、学校用户
(1)A比例控制功能。
(2)小工具中,可以导出学籍在本校未完成素质评价名单。
附件: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新版操作说明
综合素质评价系统新版操作说明
一、 登陆平台
登录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进入“湖北省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
用户凭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
二、 指标初始化
一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内容由省级用户默认给出,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修改一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的内容。
三、 初始化分班
将原分组评价改为按学籍班评价。学籍班按每班上限60人、下限5人进行设置,超过60人或少于5人的班级将无法开启素质评价。
注:超过60人的班,请学籍管理员提前处理好分班工作,将班级进行拆分。(例如:某班61人,分为30人、31人二个班或分为40、21人二个班,分班班级人数上限不超过60人即可。)
四、 A比例控制
1、学校用户在初始化分组完成之后,就要进行A比例控制的分配工作。
2、A比例控制即班级优良总人数不超过学校总人数的50%,每个班的优良人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调整。
五、 自评
1、学生根据所在学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填好自评数据可以保存,保存阶段可以进行修改,一旦点击提交给班主任就无法修改。
2、选择优良前请先上传证明材料。
(1) 上传证明材料统一将证明材料压缩成压缩包形式进行上
传。
(2) 上传内容有误,可以打包重新上传,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
容为准。
3、评价结果显示。
六、 互评
1、学生互评。
学生用户对其它同学进行互评时,可以查看其它同学上传
证明材料。
2、互评结果显示。
(1)学生互评时,列表上面注释从第二指标到第六指标优良可以选择的数量即为优良人数上限,选择时达到优良人数上限,就只能选择合格。
(2)学生用户进行完互评之后,点击提交给班主任后将无法退回。
七、 教师评价
1、教师评价。教师评价可查看学生上传证明材料。
2、教师评价结果显示。
(1)教师评价时,列表上面注释从第二指标到第六指标优良可以选择的数量即为优良人数上限,选择时达到优良人数上限,就只能选择合格。
(2)提交给班主任按钮点击后将无法退回。
八、 班主任评语
九、 年级审查
1、班主任点击年级审查进入年级审查界面。
2、班主任添加审查小组成员。
3、班主任通过添加审查小组成员开始年级审查。
十、 学校认定
1、班主任点击学校认定进入学校界定届面。
2、班主任添加审查小组成员。
3、班主任通过添加审查小组成员开始进行学校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