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林业局⊙
绥阳林业局
2008年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林天发[2009]73号《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对2008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的文件精神以及总局关于核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08年天保工程资金使用情况以及2008年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报告呈上,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自查工作的依据和内容
本次企业自查工作主要依照林天发[2009]73号文件、总局下达的天保工程财政专项资金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职工“四险”补助和混岗职工安置等工作的通知》。
自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2008年富余职工分流安置、混岗职工安置、政社性人员情况、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情况、职工参加四项保险(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情况、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增减变化情况、木材停伐减产和林木采伐管理情况、工程管理能力、资金管理和使用等9个方面。
二、工程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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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富余职工分流安置
按照国家批准的天保工程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政策,积极工作,多方努力,克服了重重困难,富余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有了较大的进展。实施方案规定的富余职工人数为5,753人,到2003年底全部完成分流任务。由于近年没有公益林建设任务加之企业深化改革减员增效等等原因,又产生了回流,2008年末实际安置富余职工5926人。其中:森林管护1016人,其它岗位960人,一次性安置3950人,抽查核实100人,核实率100%。
2、混岗职工安置情况
企业混岗职工安置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一直是林区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也是影响林区社会稳定的大事。为妥善解决混岗职工的安置问题,2008年我局共有28名混岗职工实行了一次性安置,我们抽查核实了10人,核实率100%。
3(政社性人员情况
2008年累计到位政社性资金为896万元。国家拨付的政社性资金为741.5万元,其中:公检法司经费253.3万元,教育经费405.5万元,卫生经费82.7万元。地方配套的政社性资金为154.5万元,其中:公检法司经费94.5万元,教育经费55万元,卫生经费5万元。2008年末全部按计划到位,已全额拨付到基层各天保实施单位。
实施方案规定我局政社性人员为1157人。2008年我局实际政社性人员为898人,其中:公检法司机构人数为254人,教育机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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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440人,医疗卫生机构人数为204人。此次抽查并核实60人,其中:公检法司机构20人,教育机构25人,医疗卫生机构15人,全部属实。
为保证天保政社性资金合理使用,首先是加强资金管理,将政社性项目开支基层单位的财务纳入局的财务部门,实行报帐制管理与核算。其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规定,规范运作,强化管理。第三是深化改革,积极做好相关单位的定岗、定编工作。第四是改善林区办学条件,积极推进林区集中办学,林区第—、二小学己于2004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2006年又将唯一存在的八里坪经营所小学合并到林业一小,至此,林区中小学全部实现了集中办学。第五是购置设备仪器全部实行省政府采购。
4(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情况
我局在职工分流数量大,参保基数逐年减少的情况下,通过积极推行养老保险向非国有经济延伸,引导一次性安置人员和民营、个体经营职工接续养老保险,2008年末全局在册职工人数为9,036人,其中在岗职工人数为3,127人,离退休职工人数为5,801人,下岗职工92人,自谋职业职工人数为16人。年末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2,424人,实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人数为12,424人(不含教师440人),参保率达100,。
全局应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356万元,实际交纳2,356万元(含集体职工和一次性安置人员缴费)。其中:单位应缴费1688万元,实际缴费1688万元,缴费率为100,;个人应缴费668万元,实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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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668万元,缴费率达100%。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我局对天保工程养老保险统筹补助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没有出现任何挤占挪用现象。
5、职工参加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项保险情况
2008年全局应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11,112人,实际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11,112人,参保率达100,,应缴费和实际缴费为407万元,参保率和缴费率为100%;应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和实际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7,731人,应缴费84万元,实际缴费84万元,参保率和缴费率为100%;应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和实际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8,856人,应缴费54万元,实际缴费54万元,参保率和缴费率为100%。应参加生育保险和实际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6631人,应缴费3万元,实际缴费3万元,参保率和缴费率为100%。
6、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增减变化情况
2007年全局职工平均人数为3,488人,工资总额为2,918.1万元,平均工资为8,366元;2008年职工平均人数为3,127人,工资总额为3677万元,平均工资为11,759元。两年相比较,工资总额增长759万元,人均工资增长3393元,平均工资比2007年提高40%。
7、木材停伐减产和林木采伐管理情况
2008年我局木材产量计划11.82万立方米,实际完成11.82万立方米,完成率为100%。在采伐管理上做到了伐区规范设计,拨交手续完备,采伐证和运输证审批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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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程管理能力情况
天保工程实施初,林业局就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天保工程领导小组,共21人。随着负责天保主要领导的变动,局每年都对天保工程领导和天保办公室人员进行调整。目前,局天保工程领导小组人员为21人,配备了专职的天保办主任和副主任,天保办公室专兼职工作人员8人。2008年天保办业务经费实际发生1.2万元。
按照林业局的统一要求,各林场(所)都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有关人员参加的天保工程组织机构。
我局建立了《绥阳林业局“天保”工程实施与管理责任制》,在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上,成立了专业组和两个办公室,即:管护经营专业组、转产项目专业组、资金财务管理专业组,以及天保办、森林资源管护办公室。专业组和办公室明确了职责和分工,专人对天保工程的各项财务、档案等进行管理。天保业务经费由财务单独设帐管理。建立了完善的森林资源管护档案、公益林建设档案、富余职工分流安詈档案。档案分年度装订,编制了档案目录,配备了专门文件资料柜,配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其中森林管护、公益林档案全部实行了微机管理。
为加强天保工作的领导,在每年年初的工作会议上,我局党政领导亲自与各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签订“天保工程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天保工程具体指标和责任。同时,制定下发“争创先进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将天保工程各项指标纳入局“争创先进单位”指标考核体系当中,作为否决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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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按上级要求,我局对2008年各项建设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在自查中,没有发现挪用、转移、虚列、套取、挤占、串用等其它违规违纪现象。在对各项建设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我们能够遵循“慎用钱”的原则,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天保工程财政资金管理实施
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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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天保工程财政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天保资金管理、使用与核算。具体做法:一是加强天保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二是对财政资金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把关,严格核定人员编制,杜绝不合理开支。三是天保资金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和稽核制,核算实行报帐制。四是对天保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定期公示制度。由于严格的管理,2008年度没有出现重大违反财经纪律和法规现象。实现了天保资金的有效安全运行。
2008年度我局天保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拨款9544.5万元,全部到位。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380万元。其中:森林管护985.8万元,公检法司253.3万元,教育405.5万元,卫生82.7万元,养老保险补助费693.2万元,医疗保险补助费645.2万元,下岗职工安置补助费6178万元,混岗职工安置补助费120.3万元,富余职工培训费1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计划164.5万元。其中:森林管护10万元,公检法94.5万元,教育55万元,卫生5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的自检白查,我们感觉到在天保工程实施中,自身还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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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在天保工程的各项档案进入计算机管理上,个别基层单位还不够规范。天保办设备比较陈旧老化,需要更替,以满足天保工程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二是在职工转产分流上,由于资金的困扰,一些新项目的开发不到位,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还有不到位现象。个别单位的混岗职工安置补助费还没有及时发放到位。
三是林业局和林场签订的责任状中有关天保工程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是部分林场(所)对专业管护队及管护个人没有培训记录,有的培训记录没有装订成册。管护巡山记录个别单位还存在记载简单,内容填写漏项的现象。还有一些天保标牌破损,没有及时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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