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昱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泵体、垫板等各类汽车零部
宁波昱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泵体、垫板等各类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及污染源分析
项目名称:汽车泵体、垫板等各类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宁波昱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仑区大碶汇鑫路15号
项目概况:宁波市北仑启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变更名称为宁波昱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详见附件5,公司注册地址不变,仍位于北仑区大碶汇鑫路15号,名称变更后主要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紧固件、五金件、塑料件、钢铁铸件、机械零部件、金属密封件、模具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为拓展市场需要,2017年10月12日经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备案登记(甬发改备〔2017〕41号),宁波昱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投资1100万元,利用北仑区大碶汇鑫路15号的空置厂房(建
2筑面积8970 m),实施“汽车泵体、垫板等各类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汽车泵体2700吨,汽车垫板、汽车前后中基座、汽车支架350吨。
二、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厂房已建,无施工期污染。
2、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铝烟尘、压铸脱模废气、抛丸粉尘、机加工异味和食堂油烟。
(1)熔铝烟尘和压铸脱模废气
熔铝过程产生的烟尘与开模过程中喷射脱模液时产生的脱模废气(按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收集至一套水喷淋塔处理,然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分析结果,
3烟尘最大排放量为0.053kg/h,排放浓度分别为1.32 mg/m,对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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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GB9078-1996)(烟尘?150mg/m),可以实现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量为0.021kg/h,排
3放浓度为0.91mg/m,对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
3物二级排放标准(排放速率10kg/h,排放浓度120mg/m),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2)抛丸粉尘
1
毛坯件半成品表面处理采用抛丸机处理,抛丸过程有粉尘产生。抛丸机自带有粉尘收集和除尘系统,粉尘收集后进入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根据工程分
3析结果,粉尘排放速率为0.0294kg/h,排放浓度为9.8mg/m,对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3)机加工异味
毛坯件机加工时,需向切口处喷射切削液冷却润滑,流下来的切削液经收集、过滤(不锈钢丝网)后循环使用,此过程中有微量的切削液受热挥发异味产生;异味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小,通过车间机械通排风排入环境,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食堂油烟
食堂厨房油烟废气经脱排罩收集,再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于所在楼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振动磨洗废水、熔铝压铸废气治理设施更换废水、生活污水。另外,压铸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时补充(补充量30t/a),不排放。本环评不再详细分析。
振动磨洗废水、熔铝压铸废气治理更换设施废水经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康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后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海,对纳污海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3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6m/d(即2880m/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该标准中未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氨氮、总磷浓度限值,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海,对纳污海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主要为熔化炉、压铸机等设备加工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铝渣、废铝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废脱模液、废油桶、抛丸粉尘、废钢丸、含油废物、生活垃圾。
(1)废铝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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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来自熔炉及保温过程中表层铝液接触空气而氧化产生的废氧化铝,产生约为铝锭消耗量的0.5%,则产生量为4t/a,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
(2)废铝边角料
主要为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废铝边角料,产生量约为铝锭消耗量的2%,则产生量为16t/a,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
(3)废切削液
本项目切削液年消耗量为1t/a。加工中心等配套模具在修整过程中,需使用切削液润滑、冷却刀具,使用前与水兑和比例为1:20,项目切削液稀释后的用量20t/a,少量蒸发或滴漏等损失,废切削液产生量按90%计。约为18t/a,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废机油
主要为加工中心、钻工中心等设备维护保养更换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为0.5t/a,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废液压油
加工中心、钻工中心需使用液压油,主要起到设备的润滑和保护作用,一般情况补充添加即可,长期使用需更换,更换量约0.5t/a,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6)废脱模液
本项目脱模剂消耗量约0.048t/a,与水兑和(1:100)后喷射至压铸机的模具上用于冷却和脱模,大部分以气态挥发,少量呈液态流失在压铸机周围,脱模废液产生量按兑和后的脱模液的10%计算,则产生量为0.48t/a,属于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企业在压铸机周边设置了收集沟槽,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模废液集中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7)废油桶
主要为盛装机油、液压油、脱模剂、切削液等的空桶,产生量约0.2t/a。上述废物由厂方回收利用,不废弃。依据环函〔2014〕126号,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
(8)抛丸粉尘
抛丸机在抛丸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该粉尘被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按照98%除尘效率计),则粉尘的收集量为1.72872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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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废钢丸
抛丸机在抛丸过程中钢丸会发生损耗,按总使用量的1/3计,约0.33t/a,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
(10)含油废物
主要为设备清理、擦拭等过程产生的含油废物,产生量约0.3t/a,含油废物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与危险废物堆放库,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1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120人,按每人0.5kg/d计,则产生量约18t/a,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具体见下表:
表2-1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一览表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产生量(t/a)
废机油 设备维护 液态 机油 1 0.5
2 废液压油 设备维护 液态 液压油 0.5
3 废脱模液 压铸脱模 液态 脱模剂 0.48
废切削液 机加工 液态 切削液 4 18
5 废铝渣 熔化 固态 氧化铝 4
6 废铝边角料 机加工 固态 铝 16
废钢丸 抛丸 固态 钢丸 7 0.33
8 抛丸粉尘 抛丸 固态 铝 1.72872
9 废油桶 空桶 固态 铁 0.2
含油废物 设备擦拭 固态 含油 10 0.3
11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固态 塑料、纸张等 18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本项目厂房已建,故施工期污染可忽略。
2、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铝烟尘与燃气废气、压铸脱模废气、抛丸粉尘、机加工异味和食堂油烟。
?熔铝烟尘、压铸脱模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熔铝保温过程产生的烟尘和开模过程中喷射脱模液时产生的脱模废气(按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塔处理,然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分析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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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果,烟尘最大排放量为0.053kg/h,排放浓度分别为1.32 mg/m,对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3准》(GB9078-1996)(烟尘?150mg/m),可以实现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量为0.074kg/h,
3排放浓度为1.85mg/m,对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
3染物二级排放标准(排放速率10kg/h,排放浓度120mg/m)。
?抛丸粉尘
毛坯件半成品表面处理采用抛丸机处理,抛丸过程有粉尘产生。抛丸机自带有粉尘收集和除尘系统,粉尘收集后进入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根据工程分
3析结果,粉尘排放速率为0.0294kg/h,排放浓度为9.8mg/m,对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机加工异味
机加工异味主要为切削液受热挥发产生的少量异味;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通过车间机械通排风排入环境,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
食堂厨房油烟废气经脱排罩收集,再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于食堂所在楼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振动磨洗废水、熔铝压铸废气治理设施更换废水、生活污水。
振动磨洗废水、熔铝压铸废气治理设施更换废水经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康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后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海,对纳污海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3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6m/d(即2880m/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该标准中未规定氨氮、总磷浓度限值,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海,对纳污海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为熔化炉、压铸机等设备加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项目生产噪声经过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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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环评要求企业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环保型设备;?加工中心等设备底部设减震基础;?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噪声较大生产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隔声效果;?加强设备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废铝渣、废铝边角料、废钢丸、抛丸粉尘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废机油、废液压油、废脱模剂、废切削液、含油废物属危险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堆放处,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废油桶由厂方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采取环保防治措施后,所排污染物控制在允许排放范围之内,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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