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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式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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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式相关研究6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式相关研究 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式相关研究,法治, 高庆国 约3690字 【摘要】原因自由行为的罪过心理既包括行为人对原因行为及其导致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的态度,又包括对结果行为及其导致的危害结果的态度。结果行为时为无责任能力状态的,以行为人原因行为时的心理态度确定罪过;结果行为时为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的,以行为人结果行为时的心理态度确定罪过。 【关键词】原因自由行为 责任 罪过形式 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式争议 2005年4月11日,时任北海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副科长的被告驾驶“丰田...

6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式相关研究
6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式相关研究 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式相关研究,法治, 高庆国 约3690字 【摘要】原因自由行为的罪过心理既包括行为人对原因行为及其导致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的态度,又包括对结果行为及其导致的危害结果的态度。结果行为时为无责任能力状态的,以行为人原因行为时的心理态度确定罪过;结果行为时为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的,以行为人结果行为时的心理态度确定罪过。 【关键词】原因自由行为 责任 罪过形式 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式争议 2005年4月11日,时任北海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副科长的被告驾驶“丰田”牌轿车上班途中,癫痫病发作,在闹市区一交叉路口处撞上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车后继续超速前行,连续撞击自行车、摩托车和行人,造成6人死亡,两人轻伤,两人轻微伤。经查,被告自2001年起患有癫痫病,在驾驶证年审中隐瞒疾病得以通过。 本案中,对被告的行为如何定性,司法界和理论界存在几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被告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现代刑法责任主义要求在确认犯罪和刑事责任时,要遵循“责任能力与实行行为同时存在”的原则。被告“驾车超速行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发生在癫痫病发作期间,其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在理论上,被告的行为属于原因自由行为,运用“责任能力与犯罪行为同时存在”原则去界定原因自由行为的罪与非罪问题,难以得出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及其行为本身所具有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相符。被告明知自己患有癫痫病,在驾车期间可能发作,危害公共安全,却仍驾驶车辆,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癫痫病发作造成严重结果,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应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种观点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理由是,被告明知自己患有癫痫病,驾驶期间可能发作,却仍然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原因自由行为的理论研讨 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原因自由行为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的原因行为使自己陷于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实施了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行为。 原因自由行为具有以下主要特征:一、原因自由行为由“故意或过失地使自己陷于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的原因行为和“在此状态下实现了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行为构成。两行为前后相继,原因行为时一般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结果行为时,行为人处于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二、行为人在原因行为时具有意志自由性。例如张三意图杀害李四,为壮胆故意大量饮酒,醉酒后借酒力发作将被害人李四杀害。张三实施大量饮酒的原因行为是意志自由的行为,即张三可以选择大量饮酒,也可以选择不大量饮酒。三、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之间具有连续性、因果性。承上例,张三故意大量饮酒的原因行为和醉酒后借酒力发作将被害人李四杀害的结果行为之间有连续性和因果性。四、原因行为时,行为人对结果行为和危害结果的预见具有可能性。在原因自由行为中,行为人在实施原因行为时主观上须有过错,即行为人基于故意或过失的原因行为导致行为人陷于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实施了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五、行为人自陷的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具有暂时性,一般犯罪后不久即可自行恢复。如果永久不能恢复的,对这样的犯罪人基于刑罚人道原则,其刑事责任可不再追究。六、实施原因自由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完全的刑事责任,不得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的产生。现代刑法责任主义要求在确认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时,所依据的只能是危害行为实施时行为人责任能力的实际状况,即遵循“责任能力与实行行为同时存在”的原则。如果在实施危害行为时处于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则须对其减免刑罚。 但是,如果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有意使自己处于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然后实施犯罪行为,此时,如果运用“责任能力与实行行为同时存在”的原则,那么就只能对其减免刑罚。这显然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以及行为本身所具有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相符。为预防和惩罚这种行为,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应运而生。正是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式认定的学理之争。 第一种观点认为,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式的认定应“基于招致精神障碍状态前所存在之故意或过失定其责任”,即原因行为时说。据此观点,原因自由行为人实施原因行为时是故意的,定故意犯罪;实施原因行为时是过失的,定过失犯罪。此观点适用于结果行为时行为人处于无责任能力状态的原因自由行为,但对结果行为时行为人处于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的原因自由行为不适用。 第二种观点认为,“对这种故意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的人,应与有责任能力的主体同样看待,并根据主体行为时的心理态度决定其承担的刑事责任”,即结果行为时说。据此观点,原因自由行为人实施结果行为时是故意的,定故意犯罪;实施结果行为时是过失的,定过失犯罪。此观点适用于结果行为时行为人处于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的原因自由行为,因为,行为人实施结果行为时有辨认和控制能力,只是有所减弱;但不适用于结果行为时处于无责任能力状态的原因自由行为,因为在此状态下,行为人无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或过失。 第三种观点认为,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使自己陷于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实施了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结果行为时行为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对危害结果存在故意或过失;对原因行为的心理态度不能准确反映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因此,应当以结果行为时的心理态度确定其罪过形式。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使自己陷于无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实施了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结果行为时行为人已完全丧失了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只能以实施原因行为时对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来确定其罪过形式。此观点既适用于结果所持行为时行为人处于无责任能力状态的原因自由行为,又适用于结果行为时行为人处于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的原因自由行为。 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式的科学认定和具体运用 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式的科学认定。原因自由行为由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两部分构成,行为人在不同阶段对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可能不一致。基于此,原因自由行为的罪过心理结构复杂,具有双重性,既包括行为人对原因行为及其导致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的心理态度,又包括行为人对结果行为及其导致的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一、行为人结果行为时陷于无责任能力状态的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式的认定。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使自己陷于无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实施了某一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在结果行为时处于无责任能力状态,没有辨认和控制能力,所以只能以行为人在实施原因行为时对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为标准,来认定其罪过形式。对行为人明知其原因行为必然会或可能会使自己陷于无责任能力状态,且希望或放任自己陷于无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无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以至危害结果的出现的,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应负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对行为人在实施原因行为时应当预见自己在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后,可能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并产生某种危害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某种犯罪并产生危害结果的,犯罪主观方面为过失,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二、行为人结果行为时为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的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式的认定。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使自己陷于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故意或过失地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行为人在结果行为时有辨认和控制能力,只是有所减弱,应以行为人在实施结果行为时的心理态度为标准,来认定其罪过形式。对行为人故意地使自己陷于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故意实施某 种犯罪行为,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出现的,应定故意犯罪;对行为人故意地使自己陷于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过失地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出现持反对态度的,应定过失犯罪;对行为人过失地使自己陷于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故意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出现的,应定故意犯罪;对行为人过失地使自己陷于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过失地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出现持反对态度的,应定过失犯罪。 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式的具体运用。结合开篇案例,尽管在癫痫病发作期间,被告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但其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之间具有连续性、因果性,把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具有可罚性,属于结果行为时为无责任能力状态的原因自由行为,其罪过形式应根据原因行为时,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态度来确定。本案中,被告明知自己患癫痫病,驾驶机动车可能会危害公共安全,造成生命财产毁损,却仍驾车,对公共安全持漠视、放任的态度,因此,被告犯罪主观方面应认定为犯罪故意。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属于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作者单位:河南工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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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初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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