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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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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为落实****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城市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结合成都地区具体情况,兼顾施工、监理等工程参与各方职责分工,制定城市公司工程部施工现场详细、具体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以期在执行过程进一步完善,形成成都公司的施工现场管理模式。 本制度涉及范围包括: 1、工程会议管理;2、工程文件管理;3、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4、工程进度管理;5、工程质量及投资控制管理;6、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7、现场临时水电使用管理;8、工程材料(设备)管理;9、工程测量管理;10、工程签证和设计变更管理;11、工程试验管理;12;工程总包、分包以及配合的管理;13、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和工程移交;14、现场监理工作;15、施工现场管理的奖励和处罚。 1(工程会议管理 1.1 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会议: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周例会,各分项工作专题会议。每月最后一周例会合并为月例会。 1.2 监理单位工地周例会要求 1.2.1 会议时间:工地周例会时间为每周四下午2:00(特殊情况临时通知),专题会议临时定。 1.2.2参会人员要求:地点在项目经理部现场会议室,工地例会由监理单位总监、或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负责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指定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安全协管员为必须参会人员。例会主持单位无须每次通知传达开会时间和参会人员。 专题会议另订开会时间和参会人员;其他会议要求与此类同。 1.2.3会议准备:除初次例会外,参会人员必须携带上次会议纪要,准备好本次会议需提出的问题,准时参加。施工单位还需交付《**标段工作周报》印刷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监理单位会后整理完成上交《监理工作周报》。 《**标段工作周报》内容包括:1、上周已完工作及存在问题;2、本周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工程进展及需要建设单位、监理协调的工作;3、预计需要进场检查、检验的材料、设备;4、需要进行的分部、分项检查;5、需要落实的设计技术变更、工程签证及分包单位配合工作;6、甲供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注:计划外工作非紧急情况下处理协调次序会靠后。】 1.2.4会议纪律: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中途离场。迟到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中途离场和早退者对离会后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缺席者对全部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会议期间不得喧哗,不得私下议论。请将手提电话设置静音状态,必须接听电话时,应在不打断会议秩序的前提下,到会议室外接听。按会议主持人要求按顺序发言,其他人发言时请不要打断。 1.2.5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各参会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以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会议主持单位进行反馈。 1.2.6 会议内容:检查上周各项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的实施情况,提出对策和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审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重要事项;调整并拟订新的进度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协调各单位、各专业间的关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作效率。会后形成监理例会纪要,发送给与会各方。 1.3 工地其他专题会议参照监理工地周例会相关规定执行。 1.4 会议使用表格和记录: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 1.5 每月最后一周例会合并为月例会,建设单位参照明填报发集团工管中心统一的《项目工程管理检查用表》,《月度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月度工程质量控制评分表》;作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考核的基本依据之一。 2(工程文件管理 2.1 工程日常文件管理规定 2.1.1 除非紧急情况发生,业务活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互相联系也以书面形式并以书面内容为准。紧急情况下建设单位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单位的口头指令也应在事后及时办理书面确认。请施工单位务必注意文件收发签字。 2.1.2 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之间往返的所有文件均应有部门或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或项目)章,否则视为无效。 2.1.3为方便文件收发,施工单位必须书面指定文件收发人,并经常与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保持联系,主动索取有关文件,以保证文件及时收发。 2.1.4 对于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所发文件,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否则,会将其视为严重违约事件,并将进行严厉处罚;若对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所发文件内容持有异议,可在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提出报告或工作联系函(超过一个工作日未反馈意见者视为默认)。 2.1.5 所有拟上报建设单位工程部的文件应首先上报监理单位并通过监理单位办理(紧急情况除外)。最终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完毕发放的资料一般通过建设单位工程部统一下发,例如各种签证、计划、通知等。 2.1.6 施工单位上报文件份数:所有文件均应不少于一式贰份,每份均应为原件,并有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 2.1.7 为方便文件查阅及存档,施工单位应对所有上报文件按类别统一编制编号。文件编号规则采用建设单位方文件编码编制规则。 2.2 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为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资料在工程施工和科研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分类编号、建立档案及目录。技术、经济资料要整洁、使人一目了然。 2.3 技术资料的形成和归档:项目所属各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把积累、整理、提供工程技术档案的工作纳入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列入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制中,并加以考核。当资料不能符合归档要求的完整、准确、系统性,建设单位工程部和档案室有权拒绝接受。工程技术资料归 档的基本范围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归档要求如下:凡需归档文件材料应由项目所属各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专业技术人员按成都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统一编制、整理。凡需归档的技术资料,必须做到字迹工整、图样清晰、填写时要用不褪色的碳素墨水笔,严禁用圆珠笔、复写纸及易褪色的水笔填写。装订要整齐、牢固,有利于长久保存。竣工图折叠的大小,以四号图幅(29.7*21cm)为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图面超里,图标外露,图标位置要在右下方,采用手风琴折叠方法。文字材料一律以A4(29.7*21cm)页面为标准。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时间: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报审应与现场施工进度同步,得到确认签字的各种资料原件交建设单位工程部存档两份。待工程结束施工单位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将符合成都市城建档案馆规定的竣工资料进行移交和办理备案手续。 2.4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要求、内容、档案预验收,按《成都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编号0061-1)执行。 3(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 3.1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及时到建设单位工程部领取盖有审图章的施工蓝图或其它设计文件(蓝图份数按合同约定),并按照合同要求的进场日期与现场监理单位联系进场事宜。 3.2 场地移交。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办理《场地,工序移交记录》,对施工现场的标高控制点和坐标控制点及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办理移交。 3.3 场地移交后5天内,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架构,包括各专业责任人的职称证、特殊专业人员上岗证及联系方式,包括上级领导、组织的联系方式。 3.4 施工单位进场后三日内指定专职内业人员一名,负责现场有关工程资料的收发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签名样式。 3.5 施工单位资格审查。在开工前 7 日以《施工单位资格报审表》的形式将有关资质资料经单位盖章确认后送监理审核,无单位印章的相关资质资料将视为无效。 3.6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经项目总监审核后报项目工程部经理审核,符合要求后批准开工。工程周例会由总监主持,会议纪要由监理 负责起草,并经建设单位方项目工程部确认后发至各参会单位。 3.7 组织图纸会审:熟悉施工图纸,作好图纸会审前的准备工作。图纸会审由监理主持,会后施工单位负责起草《图纸会审纪要》,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设计单位的顺序送各参审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盖章,签章齐全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人员发送各参审单位。 《技术核定单》参照上述程序执行。 凡涉及工程量增减内容,须根据****集团工作程序上报《工程增减申报表》/《现场签证单申报表》/《 设计变更申报表》。 3.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图纸会审后7天内施工单位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建设单位工程部。经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同意后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将作为重要的施工依据,若审查不合格,将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改直至合格。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括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平面布置图等。 工程量清核对完成后,各施工单位还应单列各单体工程节点工期及进度款预计支付报表,由建设单位审核,经施工、监理、建设三方同意确定后,作为进度款支付依据之一。 4(工程进度管理 4.1总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时间:在合同签定7日内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供基于投标文件的施工方案和总进度计划一式四份。各专项方案、计划同样一式四份应在该项工作展开前14日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报送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上述文件后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并呈报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执行。每月23号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发包人提交本月工程进度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下月施工计划。 4.2 进度控制要求:在施工单位工程进度不能满足要求时,为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含节点工期),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工程进度滞后程度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增加人力、财力、物力;修改施工方案,调整施工方法,对施工机具,工作时间等方面进行调整,以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若无异议,应按《监理 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若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监理和建设单位工程部衔接、处理。 4.3 工程暂停与复工:施工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及质量问题通报数次不整改情况下等原因,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工程部衔接后对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消除事故隐患并采取有力措施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后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由监理审核批准后继续施工。所停工的时间不得办理工期延长确认。 4.4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合同节点工期延误时,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结论形成书面文件,报建设工程部审核后下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在当期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时兑现。 5(工程质量及投资控制管理 5.1质量控制要求:监理工程师采取平行检查、抽查,巡检、旁站的形式,根据有关规范、标准以及“项目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应认真对待。整改完成后,应有书面《整改回复单》回复,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工程部复查。若未按时整改,监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本“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5.2在隐蔽工程进行施工隐蔽之前施工单位应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验收资料,再通知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进行隐蔽验收,验收合格及时请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字确认,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3在混凝土浇筑之前须填写《砼工程浇灌令》及上报相关附件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才能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否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工程部保留处置权。 5.4每一检验批工序完成后进行分项工程检查,及时填写质量评定表。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归档。 5.5各分部及单位工程完成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提交监理部审核。 5.6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重要工序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 工序的施工。结构拆模需提交《拆模申请书》;外墙拆架需提交《拆架申请书》;防水工程施工前办理《基层交接单》,抹灰前办理《钢丝网片验收记录》等。 5.7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要依次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审核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是否具体、有效。有修改意见的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履行本程序。属建发【2009】87号文规定的专项方案,必须按规定编制和组织专家论证其方案完全可行,并经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以后方可实施。 施工样板确认程序: 5.8 5.8.1施工样板确认程序要求:砌筑和装饰工程开工之前均需做施工样板,施工单位在做样板之前,首先要提交做样板的地点、时间和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批;审批后,监理根据施工图(含修改图)的要求、规范、合同及已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旁站观察并记录做样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案;样板制作完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召集三方专业人员对施工样板进行确认。确认的过程也可以同时请设计对样板进行使用功能效果和维保方面的确认或提供文字要求。此过程可能经过几次反复,以最终几方确认的样板签认《施工样板确认单》,施工单位照相或录像后存档。确认样板后施工单位才能备料大面积施工,否则,监理及建设单位可以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5.8.2样板确认的内容:确认施工图的工程内容。原则上,装修阶段的每个分项(如:标准装修户型及各洞口定位、外墙干挂花岗石、玻璃幕墙、楼地面和楼梯间排砖、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安装、栏杆安装、入户门、吊顶、机电各专业电气、管道安装等)在大面积展开施工之前,都需要先做施工样板。确认设备在建筑物摆放位置。确认施工精度或检查标准。确认施工工艺和施工机具。 5.8.3样板材料的确认:各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建立样品“样板室”以便对施工阶段采用的材料封样与进场前提供产品进行对样,实施比对监控管理。 5.9 设计变更要求 5.9.1工程施工图变更有三种形式:《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院下发的《设计更改通知单》、经审核的《技术核定单》。 5.9.2设计变更程序 5.9.2.1在图纸会审前,施工单位需要仔细阅读施工图,要对建筑、结构、水电施工图进行核对,尽可能发现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将发现的问题记录下来,会审前交监理工程师汇总,会审时由设计院、建设单位工程部共同确定是否变更,会审后施工单位将会审纪要整理好,施工图纸会审纪要送各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后,再返建设单位工程部确认后下发有关单位,这时,《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可作为施工单位施工变更的依据。 5.9.2.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上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变更,经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工程部核实后确认需要变更,由施工单位办理技术核定单。经监理、建设单位、设计签字盖章后生效,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发送各相关单位后实施。 5.9.2.3在施工过程中,设计院或建设单位需对施工图进行修改,设计院将出《设计更改通知单》,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据《设计更改通知单》实施。 5.9.2.4设计变更其他有关手续的办理按合同有关约定执行。 6(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6.1本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授权监理单位全权负责,请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管理,认真完成监理工程师所发出的指令。 6.2现场安全按照《国家及地方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双流县《安全文明施工指南》、《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和防护措施概述》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实施。要求施工单位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否则将导致不同额度的处罚,罚金由施工单位缴纳。 6.3现场文明施工按照《成都市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抽查表(房屋建筑)》评分标准的要求实施。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在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洞覆盖物和标志。建筑垃圾和渣土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定期进行清理。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运输机械,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沉淀处理。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封式安全网与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各种管线、施工 材料制品堆场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堆放区、变配电间、消火箱、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的布置,均应符合施工平面图的要求。 6.4每周由建设单位督促,监理单位定期组织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按规定评分记录备案,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具体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6.5本项目对现场各单位佩带安全帽颜色做统一要求: 建设单位(及来宾)安全帽颜色为红色(贴“****集团”标签); 监理单位安全帽颜色为红色(贴“XX监理”标签);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安全帽颜色为白色(贴“XXXX”标签); 现场土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帽颜色为黄色; 现场特殊工种(如水、电安装等)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帽颜色为蓝色; 6.6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均要求佩戴工作牌。 6.7 监理人员和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设备按规定联网备查)。 7(现场临时水电使用管理 7.1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中有关规定。 7.2现场水电管理制度: 7.2.1施工单位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必须按国家规范和现场情况向建设单位报送临时用水、用电方案,方案经过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安装,建设单位指定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加挂水表、电表计量,同时作好底数记录;不得擅自接驳,一经发现将按本“制度”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水表及电表必须经过强检。施工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负荷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内部协调。 7.2.2施工单位必须派专职维修人员对管道进行维护保养,如发现大量漏水或水表、电表损坏,建设单位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将有权做出罚款、并作增加当月用水、用电量处理。发现表坏,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通知电力、自来水公司更换,更换时要通知建设单位做好记录。 7.2.3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水电管理人员每月固定时间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水表、电表进行抄表和分摊;按自来水长和供电局相关规定缴纳水电费。各施工分 包单位用水、用电,均应经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水电工程师同意。 7.2.4现场用水、用电管理及费用分摊均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建设单位工程部只对总包单位的总表在进程、竣工退场时进行抄表计费。各分包单位用水、用电,均应按总包单位的总平布置要求进行驳接。 7.2.5本工程项目施工(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总承包单位向电业局和自来水公司缴纳。 7.3. 各施工单位责成有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用电安全。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8(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8.1施工单位自购材料应先提供材料样品采供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填报《乙供材料/设备样品审批表》(材料价格需认价时同时填报《甲指乙供材料价格审批表》),经监理、建设单位工程部认定后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各持一份。认定样品贴上《样品批准标识》存放建设单位样品库房以备进货、验货之用。在施工方提交采供材料审批表后,部分材料需要考察批准的,施工方应积极联系供货单位,邀请监理、建设单位人员考察认定供应单位。 8.2施工单位有对所使用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查的责任,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监理书面报告,并通知建设单位工程部。否则因此所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对于每一批进场的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监督下联合验收,对于应抽检复试的材料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检或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8.3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口头或书面通知进场材料的时间、品牌及相关的注意事项,监理及建设单位工程部相关人员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严禁未经监理、建设单位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验收的材料用于工程施工,否则监理、建设单位工程部有权按建设单位意愿处理。各种材料物资进场必须建立严格的物资进场台帐记录制度,充分反应所进购材料的相关信息,经监理、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根据需要随时查询。 8.4 工程需要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施工单位需在进行混凝土浇筑前1天以书面《供货通知单》告知商砼站,并将商砼站提交的相应混凝土配合比及水泥、砂、 石、外加剂检验报告报送监理单位作为存档资料。施工单位必须将商砼供应单位的相关资质材料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8.5 甲供钢材,施工单位应根据预算,申报地下室、单体工程总计划;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作为建设单位控制甲供材料进场的依据之一。 9(工程测量管理 9.1工程开工前向监理部提供测量仪器(钢卷尺、水准仪、经纬仪或全站仪)、台称等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填报《监测设备验收记录》,经监理审批后方可使用。 9.2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基准点检测和保护,应填写《建筑物(构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并妥善做好建筑中线或轴线桩的准确测设和长期稳定的保留工作。 9.3在土方开挖前应根据勘院提供的座标点、水准点,进行准确放线,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复查,同时保留测量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示意图作为资料保存。 9.4在单位工程施工前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测量方案,待审批后按方案实施。 9.5对于独基和筏基工程在土方开挖后应进行基础复核,填写资料经确认后备案。 9.6土方开挖完成经过人工清基后,必须经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复核标高及各部尺寸,组织相关单位并报经质监站验槽,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基础垫层的浇筑。 9.7基础垫层完成,必须经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复核轴线,并及时填写《建筑物轴线测放检查记录表》,经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上部结构的施工。 9.8施工过程中进行轴线测放和垂直度观测,应填写:《建筑物轴线测放检查记录表》,《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表》,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9.9按照设计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沉降观测,同时作好观测记录。填写:《单位工程沉降观测记录》 注:以上表格必须及时提交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签字认可,否则视为无效施工资料。 10(工程签证和增减工作量 10.1本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按合同约定,以月进度方式拨付。进度款支付申请资料格式应按****集团《工程进度款支付表》统一格式编制。 10.2及时办理各种签证:当现场发生合同以外工作内容时,必须在事件发生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进行现场核实,隐蔽性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办理工程量确认之后办理现场签证单,并在事件发生完后14天内上报工程费用增加(减少)清单。请注意,未经确认“发生的工程量”或事件发生14天后补办签证的,项目工程部将有权不办理后补手续;其发生工程费用一律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不得进入工程进度或结算价款。 10.3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需发生合同约定以外的施工内容,建设单位工程部将以****集团统一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委托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在完成通知单上的内容后14个工作日内(隐蔽性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办理)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提交****集团统一的《工程增减申报表》进行确认。并在确认后14天内提交工程费用报表给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不予确认增加价款。 11(工程试验管理 11.1施工单位对进场的商品混凝土必须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已浇筑的混凝土质量负责。混凝土罐车进场后,检查送货单内容(混凝土标号、浇筑部位、坍落度、出站时间、到场时间、是否加外加剂等)与现场需要混凝土是否相符,同时进行坍落度的测试,做好混凝土试块及标识,并做好浇筑记录。对于已经离析等不合格的混凝土不能进场使用,同时立即报告监理、建设单位工程部。 11.2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进行混凝土的定期养护,并做好记录。 11.3施工过程中的混凝土、砌筑砂浆必须按规范和施工需要取样制作试块并进行标准养护,待达到龄期后,送满足资质要求的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定的实验室进行见证检验,并填写《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单》。 11.4施工单位在收到试(检)验报告单后,立即将实验结果报告监理单位,并送建设单位工程部留存。 11.5凡需送检的原材和焊件,现场取样时必须要在监理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取样,样品的抽取方法按规定进行。所有送检的材料,必须待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而发生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所取试件原则上三方人员共同送检。 11.6 其它材料见证取样参照以上程序。 12(工程总包、分包以及配合问题的管理 12.1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各分包单位(含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质量等提出要求并进行管理,由于分包方责任出现进度滞后或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曝光或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给建设单位形象和声誉等造成损失的,分包单位除了承担处罚外,总承包单位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12.2分包单位必须遵守总承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对总承包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有异议的可请求监理或建设单位项目部协调。 12.3分包单位必须按总承包单位要求组织施工,如进度、质量、安全等,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质量、进度提出明确要求和监督管理。 12.4总承包单位提出的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整改,否则,总承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12.5 施工时分包单位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若未做到的,总承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如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有上述情况的可从严处罚。 13(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和移交规定 13.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3.1.1施工单位须在初步验收前配合建设单位工程部内业人员整理装订完整的竣工资料,通过监理及建设单位工程部的审核并获取竣工资料进馆批文后,施工单位方可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13.1.2施工单位应于竣工验收前15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初步验收,住宅部分按成建质监发【2009】11号文进行分户验收,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待整改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小组(监理、建设单位、设 计、勘察、物业公司)核定后,监理在3天内批复施工单位工程复验申请。施工单位负责邀请质监部门到场参加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按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并提交《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3.1.3施工单位应在通过竣工验收后15日内撤出全部生产及生活区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收尾工程所需的除外)。 13.1.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综合验收合格之后15日内向建设单位工程部提交下列资料(部分手续由建设单位配合办理) 13.1.4.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3.1.4.2经市规划、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气象、安全生产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办理的专项竣工验收手续; 13.1.4.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应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3.2小业主、物业接收验收:小业主验收是指通过质监部门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成竣工综合(规划、消防、人防、环保、房管等部门)验收后,按建设单位的售楼标准进行的验收。竣工验收手续完善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交《建设单位验收申请》,经建设单位工程部、运营部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运营部组织物管公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小业主进行小业主交付接收验收,小业主接收钥匙时发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整改。验收提出的整改要求待施工单位全部整改完毕,经验收各方确认并办理《物业移交单》。 13.3完工手续:施工单位完成现场实体移交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移交后,提交完工申请,经建设单位工程部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出具《完工通知单》,工程质保期从《完工通知单》明确的签发之次日起算。 14(现场监理工作的实施 14(1项目监理部应遵守合同约定,公平公正的行驶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监理 实施细则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办公室6S管理实施细则国家GSP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体积混凝土实施细则 ”和“旁站方案”去实施和履行监理职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擅自离岗、缺岗将视其情节严重与否给于处罚,严重违规操作将按违约 处理。 14(2 项目监理部应遵守****集团对监理单位的管理,附《对监理的管理》(工管中心管理制度4.12-P100)。《项目工作质量检查分项表<对监理的管理>》(工管中心管理制度4.12-P46)。 15(施工现场管理的奖、罚规定 为维护各工程责任主体的利益,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遵照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特制订以下施工管理奖罚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奖惩细则》。 以下施工管理奖罚规定适合本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商。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奖惩细则》,单独成册,适合总包单位和指定分包单位内部管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以下的奖罚规定中缺项时参照执行。 建设、监理施工三方组成项目现场管理组(检查组)对违规施工、违规作业、违反现场管理制度问题进行先取证后再作处罚;监理单位作为检查组组长,负责检查实施;建设单位作为检查督促单位,监督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 15.1目的、办法 1.目的:作为施工现场管理的一种约束性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规范、合同、建设单位及监理要求完成合约内容,保证工程施工优质高效的开展。 2.在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单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建设单位及监理均有权按照本奖惩规定的相应条款进行奖励或罚款,奖励或罚款均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共同认定。 3.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对分包方违反总承包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总承包提出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分包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总承包有权对分包方进行惩罚,但对指定分包的惩罚必须征求建设单位、监理意见。 4.违反本奖、惩规定,建设单位和监理将以《工地指令》或《会议确定单》的形式通知责任单位,罚金从施工单位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专户存储,用于奖 励)。 15.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监理批准的最新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5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金额累加。 2、建筑垃圾、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5.3 材料进场 1.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前须向监理提交计划,并报相关质保资料证明,材料进场提前一天通知监理,进场不及时通知监理检验、不及时送检(进场24小时内)或由此影响正常施工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外罚款1000,3000元。 2.材料设备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及时退场(要求时间内)、退场时未通知监理见证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对于材料进场不予以严格把关的、材料来源不明、资料与实物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对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材料物品设备还在使用的,每次罚款1000,5000元;送检的试验报告最迟在检测部门发出半天内报监理、建设单位,每拖延整改一天罚款300元。 3.材料、半成品质保资料不全、未经送检或报审验收就擅自上楼使用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出现质量缺陷的,无条件拆卸清退出场,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 4.材料进场未按要求进行台帐记录、确认的,每发现一次处罚300—1000元。 以上各项罚款金额累计计算。 15.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现场内的雨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现场地表面、厕所卫生间、沉淀池(化粪池)等,不及时清理排放,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100元,罚款金额累加。 2.按照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不符合要求,如:无工作零线端子、无保护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线制、非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雨措施等 ,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300,6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300元,罚款金额累加。 3.施工现场周围及楼内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以每一层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罚款300,6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300元,罚款金额累加。 4.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或挂墙须按规范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整 ,否则按照电缆数或不规整处,罚款300,6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根或每处,罚款300元,罚款金额累加。 5.在施工现场穿拖鞋或凉鞋的工人,每人次罚款1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罚款金额累加。 6.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1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罚款金额累加。 7.“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合格,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300,6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300元,罚款金额累加。造成高空坠物的以每次罚款500,1000元。 8.安全通道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无封道指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照明设施无人及时维护者,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300,600元,每拖一天整改的罚款300元,罚款金额累加。 9.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未在规定的位置上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不足、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以每一项或每一处为单位,罚款300,6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3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0.施工现场在禁烟区抽烟,在楼层内随地大小便,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按 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以每人每次为单位,罚款100—2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1.脚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搭设的,施工通道不畅通的,罚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2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2.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如:打井机、电焊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等)无防护罩或无设置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牌,以每一台为单位,罚款300,6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一台罚款300元,罚款金额累加。 13.施工现场严禁酗酒、赌博、聚众滋事、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罚款200-2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4.劳务用工不得使用童工和老、弱、病、残之人,违反此规定者每次罚款1000-3000元。 15(各分包单位(或劳务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干涉建设单位、监理的正常工作,以致威胁建设单位、监理有关管理人员,每发生一次由其上级承包单位承担罚金50000元,并且责令清退其出场。 15.5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及施工计划与进度管理 1.分包单位在施工中,由于分包方原因,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暴光或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给总包和建设单位形象、声誉造成损失,分包单位除了承担有关部门的处罚外,总包单位按事件严重程度分别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金。 2.分包单位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安全事故,除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外,每发生一次总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一般事故:300,600元;轻伤事故:601,2000元;重伤事故:2001,10000元;死亡事故:10001,100000元 3.分包单位不能按总包单位要求组织施工,如进度、安全等,总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罚款200,1000元。并限期整改或更换队伍的处理。 4.总承包单位提出的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如分包单位不能按规定的时间整改,每延期一天,总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罚款1000—10000元。 5.施工时分包单位未做到工完场清的,总包单位可按每次或每处200,500元进行处罚,如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有上列情况存在的将受到加倍处罚。 6.施工单位进场须向监理提交工程的总进度计划、月计划,以及分部分项和各控制点的控制计划,如未按要求提交的罚款1000,10000元。 7.周计划、月计划、总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各控制点进度未按计划完成而滞后的,又无正当理由被监理书面确认,除承担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损失以外,按照每一项拖延一天,罚款1000-10000元,罚款金额累计计算。 8. 建设单位或监理以书面形式或会议上确定的“节点”工期,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完成的,逾期按5000-10000元/天处以罚款或从合同约定。总进度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15.6 成本管理 1. 承包人每月23日前应将经承包人造价人员签字、加盖执业专用章并经项目经理签字的本月已完成工程量及完成投资的进度报表提交监理人,该报表要求为一式五份,经监理人造价人员等7日内审核签字后,报送至发包人在14日之内审定并完成支付。承包人(发包人)若认为此前审定量有错误,经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三方确认后于次月核正失误量。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不按规定时限及时报送月进度或结算资料或监理要求须提供的计量依据的从合同,当月结算,逾期作废不补。 2.蓄意影响监理和建设单位开展正常工作,或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妨碍计量工作正常进行,影响工程进度款支付而对施工造成影响的责任由责任单位承担。 15.7 隐蔽工程验收及质量问题的处罚 1.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 延误,由总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未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的,自监理单位发 出整改通知发出 2个工作日内,总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费用自行承 担。总承包人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自检,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拆除重建。 2.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检查属于偷工减料的每次罚款5000,10000元。 3.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视问题大小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处罚:标明罚款的按罚款数量,未标明的按200~2000元/项次。 3.1未抽排积水就进行混凝土浇灌的; 3.2土方回填不分层夯实; 3.3砼保护层厚度达不到要求和砼表面出现蜂窝、麻面、露筋、狗洞及胀模等, 出现严重质量缺陷及其它质量问题的,未经监理及建设单位通过,擅自修复; 500~3000元/次; 3.4钢筋制作、安装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 3.5分部及竣工验收时楼、地面裂缝及墙面开裂漏水; 3.6防水工程不符合要求; 3.7轴线、层高不符合要求; 3.8门窗工程不按节点作法施工的; 3.9不注意成品保护,损坏成品的; 3.10抹灰严重空鼓、线条不直; 3.11现场使用与设计或封样不同的材料,蓄意掩饰、隐瞒质量问题者每次罚款 500-3000元。 3.12硬景施工色差过大、线条与图纸差别较大,齐缝、错缝感观较差、平面积水、整体感观较差的罚款200-2000元/处 4.蓄意影响阻饶建设单位、监理正常检查验收工作和不按监理通知单期限整改的每次罚款500-5000元。 5.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就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罚款500,5000元,并在限期内无条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罚款500元。 6.各工序“三检”制度不健全、三检人员配备不完善,或虽有三检制度和三检人员,但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该检查未检查的; 7.隐蔽工程验收程序:严格按建设厅GB50300—2001文第“5.1.1”执行,违反此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的,责令改正; 15.8 会议制度、施工配合及工程资料的管理 1.周例会、专题例会等,无故每迟到、早退者每人次罚款200元(缺席500元)。没有《工作周报》罚200元/次。 2.各施工单位须按有关要求报相关文件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等,除建设单位要求的有关文件以外,所有文件资料必须先送达监理,由监理审核转发。对于拒绝不执行者罚款200,2000元。 3.施工单位应按监理单位或相关单位要求收集、整理、编写档案资料,如不按时提交的罚款200,2000元/次。 4.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不能有效的组织现场施工管理工作,不能与建设单位或监理配合,或对于工人的无理取闹行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的,除更换该管理人员外每次罚款500,2000元。 5(监理部下发暂停施工指令期间,强行野蛮施工的,每次罚款2000,5000元。 6.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均需按合同约定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值班制度,违规者将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15.9 奖励办法 1、各施工单位保质保量,按规定的目标工期完成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且当月无任何违规违章操作处罚记录,建设单位和监理将视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奖金来源于罚款)。按国家推行监理制度的原则,监理监督施工现场奖惩公证及收支平衡。 2、上述明确的各项奖惩条款,非常规违规应首次警告,通知责任方立即整改。若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其责任方将受到相应制度条款的惩罚。 3、罚款总额每超过6万元实施一次奖励,原则上按3:2:1比例发奖金或三方检查组另行制定奖励方案。每次发奖须经现场管理三方同意后执行。 16(本章“管理制度”适用对象 针对基坑支护、基础、主体、安装、装饰装修、玻璃幕墙等各分部工程的施 工内容不同,按各施工单位的施工内容相对应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奖、罚规定具体实施本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本“管理制度”与“施工合同”有抵触的,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经建设、监理、总承包三方讨论形成的本“管理制度”,各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开始执行至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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