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律文书写作串讲讲义
《法律文书写作》串讲讲义
第一章 绪论
一、法律文书的类别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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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侦查文书(原称预审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二、 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一)制作的合法性
各种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也可以说是文书立意的法律依据。有关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首先必须依据相关的程序法制作,如涉及实体内容则还要依据相关的实体法。
(二)形式的程式性
法律文书属于程式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其严格的程式虽然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但因它对内容也形成一种固定的规定性,所以也不容忽视。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 结构固定化
法律文书大都有固定的结构,包括首部、主体(正文)、尾部三部分。每部分的内容固定,层次分明。
2. 用语成文化
这是法律文书程式化特点的又一方面的特征。不少文书的用语都是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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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统一文字。有的采取统一印制在格式之中的方式,只需文书制作者在使用时填入适当的部分文字即可。
(三)内容的法定性
在确立法律文书的写作目的并依法选定规定的格式之后,就要考虑文书的写作内容。任何一种法律文书都有其明确的法定内容。解决实体问题的文书,应以相关的实体法为依据;解决程序问题的文书,应以相关的程序法为依据。以文字叙述类的法律文书为例,一般均应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情事实、处理或者请求的理由、处理或请求的意见等几部分内容。而这几部的内容都有法定的要求写明的要素。
(四)语言的精确性
法律文书对语言有很高的要求——这是因为法律文书都是涉及国家、集体、个人根本利益的有现实法律意义的文书,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这也是把它作为制作文书的一个重要特点而加以明确的理由。“精”是精当,“确”是确切、准确。也就是说要求做到:是则是,
非则非,是违法行为就是违法行为,是构成犯罪就是构成犯罪,反之亦然,不能有丝毫的含混模棱。
(五)使用的实效性
法律文书都是为解决一定的法律问题而制作的,因此是最讲求实效的。它不同于泛泛地宣传,更不容许空洞的说教。它所要解决的问题都是明确具体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三、法律文书的作用
它具体地表现在以下一些重要环节上。
(一)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法律文书制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有效地保证法律具体实施。但它不是通过系统全面地宣传讲解法律,以保证法律的实施,而是通过对违法犯罪的人和事的制裁和惩罚,使法律得以贯彻实施。
(二)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凡属公开对外的法律文书,都有明显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它不是通过正面讲解法律条款,阐述人们的行为规范来宣传法律,而通过处理具体案件,用具体生动的案例来宣传法律。
(三)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法律文书即是诉讼活动和部分非诉讼法律活动的必然产物,同时它也起着忠实记录这些活动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对执法机关来说,无论是诉讼案件,还是非诉讼案件,在整个审理和裁处过程中,都应该保存系统完整的法律文书以备稽考。
四)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
法律文书的写作绝大多数是处理各类案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内容。因此,它也是考核法律工作干部政治水平、业务素质和文化修养的重要尺度这一。
四、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法律文书从传统的写作学角度来分析,可以从文书的主旨、材料、结构、表达方式、语言运用等诸多方面明确其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格式虽属文书的外在形式,但它对文书的内容也常具有规定性。因此,制作法律文书不可忽视法定的文字格式。一旦确定制作某种文书,就必须选定相应的文书格式,按格式的规范要求制作文书;要求写明的各种事项要素,一定要书写齐全。
法律文书的格式,一般包括文书体例、行款、结构和各部分要求写明的各种要素;而在行款方而,则又因文书体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从文书体例上划分,法律文书可大致分为信函、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等几种。
(二)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写作其他文章一样,首先必须确定鲜明的主旨(一般文章称“立意”)。主旨包含写作一篇文书的目的和该文书的中心意思。对于法律文书的制作来说,一般在文书制作之前就已经有了明确的写作某种文书的目的和该文书所要表达的中心意思。
(三)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事实是案件的基本依据,没有事实自然也就谈不到案件。而多数重要的法律文书要求写明案情事实,这就必然会涉及对材料的使用问题。在法律文书中用材料说明一定的事实时,必须绝对真实的分析,判别是非曲直、来不得半点虚假。倘若事实有误或被歪曲,就难以得出公正的结论,势必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损害有关人员或组织的利益。但仅仅做到材料真实还是不够的,因为做到这一点并不等于能把事实叙述清楚,所以如何使用真实的材料把事实叙述得符合客观情况,也还需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写清事实基本要素
事实是由许多相关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如时间、地点、人物、事实的过程(包括起因、情节、结局)等。
2.关键情节具体叙述
写清事实要素并非要素平均使用力理,平铺直叙、记流水账,而是应该突出重点,详写关键情节。
3.因果关系交代清楚
法律在衡量是非正误时十分重视事件的因果关系。某一行为的目的、行为本身以及产生的后果之间的必然联系,常常是判断问题性质的重要依据。因而,在叙述案情事实时,必须把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叙述清楚,有联系的要写清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无联系的也要具体说明它们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4.争执焦点抓准记清
各类案件,都有可能存在分歧和争执。在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司法机关之间、甚至于司法机关之间,都有可能存在相反或不完全一致的看法。在文书制作中对一些关键问题上的争执也应该有所反映。也就是说抓住一些争执的焦点,并对这些焦点准确地予以记叙和说明,为明确是非曲直提供事实基础。
5.财物数量记叙确切
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都常常会涉及到财物。如民事案件中的财产纠纷、债务偿还、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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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遗产继承,刑事案件中的贪污、盗窃、抢劫、诈骗和行政案件中的罚款数额等等案件,都有财物的名称和数量问题。法律文书对财物品名和数量多少问题,要求必须记叙确切。
6.叙述事实平实有序
法律文书对于事实的叙述,要求做到:平实有序,一目了然。文字力求朴实无华,力戒夸饰渲染、排斥夸张、比喻的修辞方法。便是文字平实,也并非语言干瘪、枯燥无味。因为
案件事实本身往往是复杂多变的,所以,只要认真写清事实,反映出事情的本来面貌,也常常是曲折多样的。
7.材料选择真实典型
法律文书选用事实材料说明案情,最根本的要求是客观真实:既不能用夸大和缩小的事实材料,更不能用编造虚构的所谓事实材料。这一点是容易理解的,因为法律处理案件的根本原则之一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不以事实为根据的法律文书,最后都是要被法律所否定的。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在法律文书中使用真实的材料说明事实时,也并非不加选择,“有闻必录”,而是也要经过精心的选择。
(四)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理由是法律文书中的灵魂,也是主旨的集中体现。但说理必须有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根据:既要充分透辟,又要切中要害;既要入情入理,又要依法论理。
下面谈几点具体的要求。
1.列举事实,证据确凿
重要的法律文书中的事实叙述,都应以有确凿的证据为依托。对司法机关的文书来说,无论是查证属实的事实,还是依法认定的事实,都应是以确凿的证据来支撑的。
2.分析事理,以法为据
在法律文书的理由中除应论证认定事实的理由外,更应论证适用法律的理由。在一定意义上讲,这是理由部分的核心,是绝大多数法律文书都必须阐明的内容。因为它是作出裁决、处理或提出请求的根本依据。缺少这一部分就使裁决、处理或请求的意见失掉了依据,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3.据案引法,依法论理
适用法律的理由自然离不开依据。但引证法律也必须扣紧案情。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4.前后照应,统领全文
如前上述,理由是一篇法律文书的录魂,起着统领全文的作用。在重要的法律文书如起拆状、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中,理由一般都处于中间环节的部分。前面是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情事实,然后进入理由的阐述,最后是法律文书的结论,即处理决定等。
(五)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说明的表达方法主要用于说明介绍客观存在的事物或某种主张、规定等。在法律文书中也经常使用。如对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的客观说明介绍,对案件当事人的处理决定,对现场景况的如实介绍等都属之。
(六)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法律文书采用的表达方法,可以说是以记叙、议论、说明等几种表达方法加以综合运用的一种表达形式。
(七)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以说理为主的法律文书的行文章法主要有:
1.由事而理,由理而断
2.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把握重点,明辨是非 3.
4.论辨说理,章法多样
(八)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法律文书对语言的运用有很高的要求,即:精练、准确、朴实、庄重。它属于特定的语体,而且主要用书面语言。以下提出几点具体要求:
1.表意精确,解释单一
2.文字精练,言简意赅
3.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5.褒贬恰当,爱憎分明
6.语言诸忌,竭力避免方言土语、流氓黑话、脏话、错别字等。
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 考情分析: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全面了解公安机关侦查文书的内容每个,理解并掌握侦查文书中常用的概念、功用和写作方法,并能达到结合司法实践,实际会写的要求。多以选择、简答、写作的形式出现。考生应注意掌握,如:【09、1单选、简答】、【08、10单选】、【08、1单选、简答】【07、10单选、简答】、【07、1单选、简答、写作】。 串讲内容:
第一节 概述
一、侦查文书的概念、功用
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和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缉私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侦查文书是侦查活动的产物,是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刑事侦查权的主要文字载体,是对侦查活动的真实记载。
二、侦查文书的产生和演变
新文书格式的特点:
1、种类齐全;
2、格式规范;
3、内容全面;
4、便于操作。
三、侦查文书的分类(重点)
按照现行侦查文书可分为以下八类:
1、立案、破案文书:包括接受刑事案件
登记表
调解登记表下载应聘登记表下载调解登记表下载调解登记表下载调解登记表下载
、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呈请破案报告书等共12种。
2、律师介入文书:包括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审批表、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等共6种。
3、强制措施文书:包括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拘留证、提请批准逮捕书及逮捕证等共21种。
4、讯头号犯罪嫌疑人文书:包括讯问笔录等共6种。
5、调查取证文书(含搜查、扣押等):包括询问笔录、鉴定结论、呈请搜查报告书、呈请查询犯罪嫌疑人汇款报告书、调取证据清单等共36种。
6、延长羁押期限文书
7、侦查终结文书
8、补充侦查、复议复核文书
第二节 立案、破案文书
一、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一)概念、功用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是公安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罪犯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它是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必须手续,其使用条件:
1、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的;
2、犯罪嫌疑人自首的;
3、有关单位移送的;
4、公安机关现场抓活的。
(二)项目、内容和写作方法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为表格式,是一纸一联文书。其内容包括文书名称、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报案内容(发案时间、发案地点、简要案情、受害情况、损失物品数量、特征)、领导批示、处理结果和接警单位、接警人员等。
二、呈请立案报告书
(一)概念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对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案件立案是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
(二)呈请立案报告书结构和写作方法
1、首部。
要写清制作文书的名称 。如“呈请对×××杀人案的立案报告书”。 2、正文。
由四部分组成,包括报告导语、接受案件情况、立案根据、立案理由和意见。 3、尾部。
要写明制作日期和制作单位并加盖公章。
三、立案决定书
(一)概念
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对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
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后,
制作的立案决定文书。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立案决定书分为正本和存根两联
1、正本。
正本是公安机关立案的合法凭证,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2、存根。
按照固定格式填写。
四、呈请破案报告书
(一)概念
呈请破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于已查清犯罪事实,确认了犯罪嫌疑人,并收
集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的书面报告。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呈请破案报告书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
只填写文书名称,即“关于×××抢劫案呈请破案报告书”。 2、正文。
这是破案报告书的主要部分。主要写清以下内容:
(1)报告导语。
(2)案件侦查结果。
(3)破案的理由和根据
(4)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聚。
(5)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6)提出破案请求。
3.尾部。
包括结语和落款。
第三节 强制措施(重点) 一、呈请拘传报告书
(一)概念
呈请拘传报告书,是承办案件的单位在侦查过程中,需要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时报
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呈请拘传报告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只需要制作文书的名称,即“呈请拘传报×××报告文书”。 2、正文。包括报告导语、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拘传的理由、对犯罪嫌疑人的拘传
意见和法律依据四项内容。即:
(1)报告导语;
(2)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3)拘传的理由;
(4)拘传意见和法律依据。
二、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一)概念
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
审措施的凭证文书。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是一种一纸多联填空类文书,分为《取保候审决定书》
正本和副本、《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及存根4联。
1、《取保候审决定书》正本。
这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候审的合法凭证,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2、《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
3、《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
这是执行机关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监管的凭据,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
成。
4、存根。
三、呈请拘留报告书和拘留证
(一)呈请拘留报告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首部内容只有文书的名称,即“呈请拘留×××报告书”。 2、正文。
这是呈请拘留报告书的重点。它的内容包括报告导语、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违法犯罪
经历、拘留理由和法律依据。
3、尾部。
写上“妥否,请批示”,并写清承办单位的名称、承办人签名及制作文书的日期。 (二)拘留证
拘留证具有固定格式,分为正本、副本、存根三联。
1、正本。
正本是侦查人员执行的拘留凭证,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2、副本。
它是看守所收押被拘留人的凭证,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3、存根。
由办案单位存档备查。按照规定项目填写。
四、提请批准逮捕书和逮捕证
(一)提请批准逮捕书
《提请批准逮捕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包括制作文书的机关、文书名称、发文字号三项内容,只有填写发文字号即可。 2、正文。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违法犯罪经历;
(2)案件来源;
(3)犯罪事实;
(4)法律依据。
3、尾部。
主要包括送达机关名称、公安局长名章、公安机关印章以及制作文书的日期。 (二)逮捕证
《逮捕证》分为正本、副本和存根三联。
1、 正本。
正本是侦查人员执行逮捕的凭证,由首都、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包括制作文书的机关、文书的名称及发文字号等内容,只需按顺序填写发文字号。 (2)正文。
包括法律依据、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的机关、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被逮捕有的住址及
姓名等内容。
(3)尾部。
包括公安局长名章、公安机关印章和制作文书的日期。
2、副本。
它是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的凭证,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3、存根。
它由办案单位存档备查。
五、通缉令
《通缉令》分正本和存根两部分。
1、正本。
它是通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正式文书,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
包括标题、发文字号、发布范围三项内容。
(2)正文。
这是《通缉令》的主要内容,按照书写的先后顺序,一般分为简要案情、被通缉人简介、
被通缉人体貌特征、被通缉人携带物品、《通缉令》的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附件等几部分。 (3)尾部。
在正文右下方要署上发布时间并加盖发布机关印章。需要时可在《通缉令》下方附上抄
送单位名单。
、存根。 2
存根是制作《通缉令》正页后,由签发单位留存的部分。
第四节 调查取证文书
一、呈请搜查报告书
(一)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呈请搜查报告书》用《呈请××报告书》制作,它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写明文书名称,即“呈请对×××的住地或人身进行搜查的报告书” 2.正文。
包括以下内容:
(1)报告导语。
(2)被搜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3)搜查的理由。
(4)搜查的法律依据和请求。
3.尾部。
包括结语和落款。结语即“妥否,请批示”。落款填写承办单位名称及制作文书的日期。 二、调取证据通知书
(一)概念
调取证据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法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取与案件有关的
证据时制作的文书。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调取证据通知书》是一纸多联填空类文书,分为正本、副本和存根三部分。 1、正文。
它是执行调取证据的凭证,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2、副本。
3、存根。
第五节 延长羁押期限文书 一、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
(一)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
它只需写明文书的名称,即“呈请延长×××(被拘留人姓名)拘留期限报告书”。
正文。 2.
包括报告导语、被拘留人基本情况、延长拘留期限的理由、依据和请求。 3、尾部。
注明承办人姓名和制作日期
二、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
(一)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由正本、副本和存根组成。 1、 正本。
这是送交人民检察院审批用的。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 首部
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制作单位名称、文书名称和发文字号。 (2) 正文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受文机关;
? 原批准逮捕的情况;
? 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理由;
? 提请批准延期的法律根据;
? 具体延期要求。
2、 副本
这是公安机关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凭证,制作方法与正本相同。 3、 存根
这是作为签发文书的存根,由签发单位存档备查。
三、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
(一)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主要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 首部
主要包括文书名称,按照要求制作即可。
2、 正文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报告导语;
(2)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3)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原因、时间;
(4)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新罪的情况;
(5)要写明呈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依据。
3、尾部
写明承办案件的单位名称及日期。
第六节 侦查终结文书(重点) 一、起诉意见书
(一)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起诉意见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
包括制作文书的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发文字号、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情况(依次写明姓
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单位及职业、住址)和违法犯罪经历等五个方面
的内容。
2、正文
这是该文书的核心部分,包括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两部分。 (1)犯罪事实部分要突出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
(2)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就是要说明犯罪嫌疑人
的行为触犯的刑律,涉嫌的罪名,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移送起诉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
事诉论法》第129条规定,法律依据援引后,写明:“特将本案移送你院审查起诉”。 在制作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全面引用法律条款。
第二,定性要准。
第三,被害人在侦查期间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定要在结论中写明。 3、尾部
包括受文机关名称、制作日期、公安局长章和公安局印。
在文本附注中要写明三项内容:
(1)侦查结案时,本案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地点; (2)附送本案卷宗多少卷多少册;
(3)附送本案赃物和物证情况。
二、撤销案件决定书
(一)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撤销案件决定书》属于一纸多联填空类文书,由撤销案件决定书正本、副本及存根组
成。
正本是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凭据,由首都、正文和尾部组成。 三、撤销案件通知书
(一)制作撤销案件通知书的条件
主要有两个方面: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具备免除处罚的情形; 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羁押。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撤销案件通知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主要包括制作文书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发文字号,按规定要求制作即可。
2、正文
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1)案由;
(2)撤销案件的原因;
(3)法律依据。
第七节 补充侦查和复议、复核文书 一、补充侦查报告书
(一)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补充侦查报告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
包括制作文书的机关、文书名称、发文字号及受文机关名称。 2、正文
由案由、补充侦查结果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1)案由
写明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的发文字号、日期以及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名称,并告
知已经补充侦查完毕。
(2)补充侦查结果
这是本文书的重点,要详细地写明进行补充侦查的有关情况和结果。 (3)附项
说明《补充侦查报告书》所附卷宗的册数和补充侦查的证据的页数以及随案移送的物证情况。
3、尾部
尾部要写明制作文书的日期并加盖印章。
二、要求复议意见书
要求复议意见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
包括制作单位名称、文书名称、发文字号、受文单位名称。这部分内容按要求填写即可。 2.正文
包括案由、要求复议的事项、理由、提出复议的法律依据和要求三部分内容。 3.尾部
尾部的内容与补充侦查报告书基本相同。
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检察文书
考情分析: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全面了解检察机关常用的法律文书,理解和掌握它的概念、功用和写作方法,并能达到结合司法实践,实际会写的要求。多以单选、简答、写作的形式出
、1单选、现。考生应重点掌握,如:【09、1单选、简答、写作】、【08、10写作】、【08简答】、【07、10单选、简答】、【07、1单选】
串讲内容:
第一节 概述(重点)
一、现行格式(样本)
为进一步提高检察文书的规范化和制作质量,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首次综合规定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各种法律文书标准的规格、样式。
根据现行的《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以及2004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规定的人民监督员工作文书格式规定,现行检察法律文书格式(样本)情况是: 1、刑事法律文书。
(1)立案法律文书;
(2)侦查法律文书;
(3)公诉法律文书;
(4)执行法律文书;
(5)刑事申诉法律文书;
(6)刑事赔偿法律文书;
(7)其他刑事法律文书;
2、民事、行政法律文书。
这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和诉讼法律监督过程中,所适用的法律文书格式。
3、通用法律文书。
这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和检察职责过程中,可以通用的各种法律文书。包括:调(借)阅案卷通知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意见书,检察建议书,送达回证。
4、人民监督员工作文书。
二、检察文书的结构及写作的基本要求
各种检察文书一般由首部、正文(含当事人基本情况、诉讼过程、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结论性意见)、尾部等若干部分构成。各部分基本内容、作用及制作要求是:
(一)首部
文书中首部的作用,是标明制作机关、文书性质和案件顺序。一般包括: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
(二)正文
1、当事人基本情况
检察文件中当事人基本情况部分,主要是指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等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这部分的作用,是标明诉讼主体的确定性和法律上的特征。一般包括:
(1)当事人姓名;
(2)出生年月日;
(3)特别情况;
(4)民族;
(5)文化程度;
(6)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
(7)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曾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情况;
(8)刑事强制措施情况;
(9)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
(10)外国人。
2、诉讼情况
检察文书中的诉论情况,是指该案诉讼经过或所处的诉讼阶段及检察工作情况。其作用是说明案件办理经过、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程序合法。
一般包括:案由,案件来源,检察办理情况。
3、事实
检察文书中的事实,是指有证据证明的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这部分是法律文书的核心和基础,其作用是如实反映案件客观实际,奠定适用法律的根据。
(1)叙述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认定的事实必须客观准确,应当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叙述事实必须要素完整,多人多项事实,逐一列举或准确概括写明;
(3)叙述事实应当按照逻辑序进行。一般可按照时间先后、事实发生的因果过程顺序叙写,符合通常认识习惯和思维方法;
(4)叙述事实应当简明、清楚。用简洁的文字写明行为本质特征的那些事实,用事实说明行为人的行为具备了法定的构成要件;
(5)叙述事实要正确处理特殊问题。因为案件涉及面广,有些特殊问题,在事实部分的叙述过程中要妥善处理。
4、证据
叙写证据部分,一般采取“一事一证”的方式,即在每一起事实后,写明据以认定的主要证据。
5、适用法律
检察文书适用法律部分,是指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以法律为准绳,具体对照引用相关法律法规。目的是为结论性意见提供法律依据。
6、结论性意见
检察文书结论性意见部分,是指对案件进行调查、侦查、审查后,根据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提出案件定性处理意见及理由。
结论性意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1)判断行为事实性质,判明行为与结果的联系和程度;
(2)阐明理由;
(3)提出处理意见。即根据对案件的分析判断,适用法律,提出案件办理意见。
(三)尾部
一般包括:主送单位名称;承办人署名及法律职务等。
第二节 常用检察文书的写作方法(重点)
一、公诉类文书
(一)起诉意见书
1、概念、功用
起诉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于本院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侦查终结,认为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时制作的文书。
本文书规范反映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自行侦查终结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并明确提出刑事起诉的意见,是确定移送审查起诉范围的依据,也是侦、诉相互制约的重要文书。
基本要求是:准确、规范。
2、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1)首部
(2)正文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部分;
?侦查查明犯罪事实部分。
3、尾部
在日期上加盖侦查部门印章。
(二)起诉书
1、概念、功用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交付审判,而将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所制作的文书。
2、结构、内容和写和方法
该文书由首部(被告人或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正文(案件事实、证据、起诉要求和根据)、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标题:第一行居中写明人民检察院的标准名称。凡涉外案件,各级人民检察院标准名称均应写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字样。
被告人(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制作要求:
?被告人、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应当按照格式中所列要素的顺序叙写。被告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另应写明诉讼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
?被告人如有与案情有关的别名、化名或者绰号的,应当在其姓名后面用括号注明;被告人是外国人的,首次出现译名时,应当在其中文译名后面用括号注明外文姓名。
?除未成年外,如果查不清被告人出生日期的,也可以写明年龄。
?被告人的住址应写被告人的经常居住地,被告人是外国人时,应注明国籍、护照号码、国外居所。
?被告人曾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应当写明。
?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的叙写,必须注明原因、种类,批准或者决定的机关,执行的时间。
?同案被告人有二人以上的,按照先重后轻顺序叙写。
(2)正文
案件事实的写法应做到:
?起诉书所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无论是一人一罪、多人一罪,还是一人多罪、多人多罪,都必须逐一列举。
?叙述案件事实,一般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一人多罪的,应当按照各种犯罪的先重后轻顺序叙述;多人多罪的,应当按照重罪、轻罪的顺序叙述,突出主犯、重罪。
?要注意写明事实要素。即根据事实、证据,写明具体犯罪进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
?案发后被告人有悔罪、认罪表现,或者有自首等情节,列在犯罪事实之后叙明。 (3)尾部
?正文的次行右下方写送达用语“此致”,另行顶格写明送达的同级人民法院名称。 ?起诉书应当署具体承办案件公诉人的法律职务和姓名。
?起诉书的年月日,为签发起诉书的日期。之后加盖起诉机关印章。 (三)不起诉决定书
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1)首部
首部中包括几个基本情况:
?被不起诉人基本情况;
?辩护人基本情况;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并以“被不起诉单位”替代不起诉决定
书格式中的“被不起诉人”名称;
?写案由和案件来源,是要说明办案程序合法。
(2)正文
案件事实、理由、法律根据和决定事项部分:
?关于案件事实;
要注意写明符合各种法定不起诉条件的事实特征。
?关于证据写法;
不起诉决定书写证据,一是坚持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认定被不起诉人“犯
罪情节轻微”的,要按照认定事实的证据标准,写明主要证据。 ?关于不起诉理由、法律根据和决定事项;
这是不起诉决定书的结论部分,要以精练的语言写明三个层次的内容。 ?告知事项部分。
凡是有被害人的案件,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写明被害人享有申诉权及起诉权; (3)尾部
不起诉决定书署名,统一署作出本决定的检察院名称并加盖院印。 (四)公诉意见书
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1)首部
(2)正文
?简要评述法庭调查情况,阐述对法庭调查的意见;
?充分运用论据,适当展开论证支持公诉的意见;
?加强重点部分的论述。需要突出的重点一般包括:对可能出现争议的地方,要重点
论证;
?论证加强针对性。
(3)尾部
尾部写明公诉人姓名,当庭发表本公诉意见书的时间。
三、抗诉类文书
(一)刑事抗诉书
1、概念
刑事抗诉书是检察机关履行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对于纠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刑事抗诉书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1)首部
首部:人民检察院名称,要写全称;如果是涉外案件,院名全称前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2)正文
抗诉机关认定的事实、情节、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和抗诉工作的实践经验,抗诉理由主要应针对以下几个方面问题组织论证:
?原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有错误的,包括遗漏罪行、遗漏罪犯、应该依法认定的犯罪事实没有认定等情况。
?原判决或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包括定性、定罪、不处罚或外罚不当等情况。
?原判决或裁定量刑不当的,包括罪刑不相适应,刑罚过轻过重,具有法定从重或从轻、减轻情节而未依法准确量刑的,以及适宜和缓刑不当等情况。
?原判决书或裁定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正确判决的,要先写清原审法院违反诉讼程序的事实表现,包括时间、地点、审判人员或合议庭的违法行为等情况。
?原判决将犯罪事实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错误地认定为证据不足,并判无罪的,要针对分歧焦点,充分运用犯罪事实和证据。逐条逐项论证本案符合法定规格,足以认定的道理。
?正确引用法律根据。
(3)尾部
署检察院名称并加盖院印。
第四章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上)
考情分析: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全面了解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书,理解并掌握刑事裁判书中常用文书的概念、功用和写作方法,并能达到结合司法实践,实际会写的要求。多以选择、简答、写作的形式出现。考生应重点把握,如:【09、1单选】、【08、10单选、简答】、【08、1单选、写作】、【07、10单选、简答】、【07、1单选】。
串讲内容:
第一节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一、刑事裁判书的概念
刑事裁判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由首部、正文(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由制作法院、案件性质、文种等三大要素组成,即“×××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案号
案号由立案年度、法院简称、案件性质、审判程序和案件顺序组成。年度,即用公元纪年全称,四个阿拉伯数字用圆括号括住,如(2005);法院简称,应与行政区划的简称一致,如浙江省简称“浙”,密云县简称“密”;案件性质,对刑事案件用“刑”来表示,以区别于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程序,指反映案件的审判处于何种诉讼阶段上,一审案件用“初”字;案件顺序号,指按照受理案件的时间编的顺序号,如第1号、第2号。
3、公诉机关项
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的案件,直接写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4、被告人项
在书写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时,应写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何时因本案受强制措施及其情况等,现在何处。
5、辩护人项
辩护人,是指接受委托或经法院指定的辩护人。辩护人是律师的,写“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6、案件的由来、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审判经过。
书写这一段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审判程序是否合法。
具体来说则包括:
(1)案件的由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起诉日期为法院签收起诉书等材料的日期;
(2)起诉的案由;
(3)是合议庭审判还是独任审判;
(4)是依法公开审理还是不公开审理;
(5)人民检察院是否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如系检察长、副检察长、助理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的,则应分别表述为“检察长”、“副检察长”、“代理检察员”;
(6)被告人和辩护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参加诉讼。出席的被告人、辩护人有多人的,可以概写为“上列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二)正文
包括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三部分内容。
1.事实
把犯罪事实叙述清楚是制作刑事判决书的关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修订的《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的内容包括: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要点:法院确认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认定这些犯罪事实的证据。
2、理由
理由是判决的灵魂。
由“本院认为„„”引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判决理由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1)确定罪名,应以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为依据。
(2)确认量刑的情节。如果被告人具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等一种或数种情节的,应当分别或者综合予以认定,以体现对犯罪分子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立法精神,促使被告人认罪。
(3)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应当表示肯定;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有理有据地作出分析认定。
(4)确认辩解、辩护的理由是否被采纳。
(5)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即定罪量刑应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能否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文,直接关系到能否正确定罪量刑。
3、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又称“主文”。它是判决的结论,是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对被告人作出的有罪或者无罪,犯了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处罚的处理决定,是判决书的实质部分。
写判决结果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a.判处的各种刑罚,应按法律规定写明全称;
b.有期的刑罚应当写明刑种、刑期及主刑的折抵办法和起止时间.;
c.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6条第(六)、(七)项的规定,对被告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和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均应当在判决结果中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d(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三)项宣告被告人无罪的,则应将“证据不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作为判决的理由,而不应作为判决的主文;
e(追缴、退赔和没收的财物,应写明其名称和数额;
f(数罪并罚的,应当分别定罪量刑(包括主刑和附加刑),然后 按照刑法总则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应执行的刑罚,而不应“估堆”量刑;
g.一案多人的,应当拟罪责的主次或者应判刑罚的轻重为顺序,逐人分项定罪判处;
h(机关、团体、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首先应当写明单位犯的是什么罪,对单位判处罚金的数额。再续项列写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定罪判刑。
(三) 尾部
1、交代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
2、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
3、判决决定的日期。
4、书记员署名。
5、判决书原本上不写“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应将其制成专用印戳,由书记员将判决书正本原本核对无异后,在正本末页的年月日左下方、书记员署名左上方,盖上“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的戳记,以示负责。戳记的位置不能乱盖。
第二节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一、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格式与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由首部、正文(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 首部
1、标题、案号
标题、案号的写法同于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只是将案号中的表明审级的“初”字改为“终”字。
2、抗诉人和上诉人的称谓及身份事项。按照抗诉机关、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的顺序依次书写,并标明上诉人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
(1)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而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一项写“抗诉机关”,第二项写“原审被告人”。
(2)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原公诉机关”,第二项写“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上诉人(原审自诉人)”,第二项写“原审被告人”;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第二项写“原审自诉人”;自诉人和被告人都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上诉人(原审自诉人)”,第二项写“上诉人(原审被告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的数个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原公诉机关”,第二项写“上诉人”,并用括号注明其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没有提出上诉的,在第三项写“原审被告人”,以便二审在对全案进行审查时,一并处理。
(5)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同时提出抗诉和上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应按抗诉程序进行审理。
(6)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上诉人”,第二项写“被上诉人”,即对方当事人,并分别在括号内注明其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
(二) 正文
包括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三部分内容。
1、事实。
首先,概述原判决的基本内容,即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处结果;
其次,概述上诉(或者抗诉)的主要理由和辩护的主要意见;
最后,概述人民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新意见。
然后写“经审理查明„„”的内容,首先写明经二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二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最后对上诉或抗诉理由与原判有争议的内容进行分析论证。
2、理由。
理由部分,在“本院认为”引语之后,要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审法院判决在认定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方面是否正确。对于上诉人、辩护人或者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等关于适用法律、定性处理方面的意见,应当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其理由。
3、阐明结果。
(1)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改判。
(三)尾部
1、交代判决的法律效力。在判决结果之下,另起一行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
第三节 再审刑事判决书
一、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一)首部
1、标题、案号。
标题、案号基本同于第一、二审刑事判决书,只在案号中的“初”或“终”字前加一“再”字。
2、抗诉机关的称谓和当事人的身份事项。
根据案件来源的不同而分别书写抗诉机关的称谓和当事人的身份事项。
3、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
要写明原审案件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原审何时作出判决,提起再审的根据和审判过程。
(二)正文
包括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三部分内容。
1、事实。
首先,概述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判决理由和判决结果;
其次,概述再中原审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再审中提出新的意见,也应一并写明;
最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2、理由。
“本院认为”后,即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对原判和诉讼各方的主要意见作出分析,阐明改判的理由。
3、判决结果。
再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可分别参照第一审、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写法和要求书写。
(三)尾部
1、依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判的,可以上诉,但应交代上诉权利。行文见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注明年月日等写法和第一、二审刑事判决书相同。2
第四节 刑事裁定书(重点)
一、第一审刑事裁定书
(一)适用的范围
1、自诉刑事案件,是指基层法院在接收按管辖范围应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告诉才处理或者其他不需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后,经过审查,发现控诉缺乏罪证,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又不愿撤回自诉的,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1款第(二)项的规定,可以裁定驳回自诉人对被告人的控诉。
2、中止审理案件。
3、终止审理案件。
4.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
5、补正裁判文书。
(二) 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1、首部
(1)标题。
要写明“XXXXX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案号。
按照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书写:“(XXXXX)X刑初字第XX号。”
(3)当事人的身份事项。
即注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4)案件由来项。
应写为:“自诉人XXX于XXXX年,,月,,日以被告人XXX犯XXX罪,向本院提起控诉。”正文要用简洁、明确的文字,写明裁定书要解决的问题。
2、正文
(1)事实。
(2)理由。
(3)裁定结果。
3、尾部
(1)驳回自诉、准予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交代上诉权;
(2)审判员、合议庭成员署名;
(3)裁定决定日期;
(4)书记员署名。
二、第二审刑事裁定书
(一)适用范围
1、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原审法院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3、原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裁定撤销原则,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4、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不服一审刑事裁定提出上诉、抗诉的,经审理查明情况后,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变更原裁定,或者撤销原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第五章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中)
考情分析: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理解并掌握民事裁判书中常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功用和写作方法,并能达到结合司法实践,实际会写的要求。多以选择、简答的形式出现。考生应注意把握,如:【09、1单选、简答】、【08、10单选、简答】、【07、10单选】、【07、1简答】。
串讲内容:
第一节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一、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由首部、正文(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和尾部等三部分组成。
(一) 首部
1、标题、案号。
标题、案号的写法与刑事判决书的写法基本相同。只是专门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应冠以法院的类别,如“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书”。海事法院的名称亦冠以所在地的名称,如“海口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涉外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还应冠以国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当事人的身份事项。
要写明每个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诉讼地位。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益发生争议,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和第三人。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3、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事项。
诉讼代理人,是指以被代理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实施诉讼行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4、案由、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开庭审理过程。
(二)正文
1、事实
首先,写明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双方争议的事实和各自的理由。
其次,写明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法院判决认定事实和证据是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中最为重要的内容。
2、理由和法律依据。
理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公正、合理的评定,是判决的重要依据。
(1)判决的理由。
人民法院根据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针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阐明法院对纠纷的性质、当事人的责任以及如何解决纠纷的看法。
(2)判决适用的法律。
这是人民法院解决具体的民事案件所依据的民事法律、法规。依据法律处理各类民事纠纷,是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保证法律的具体实施的最终表现。
3、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即主文,它是人民法院根据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诉讼争议如何解决作出具体处理的决定。要肯定、明确和不附条件地指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判决结果不止一项的,可以分项写,这样既清楚、明了,又便于履行和执行。
(三) 尾部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尾部,应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名称,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的称谓和签名以及判决日期等。
在判决结果后,另起一行,写明诉讼费用由谁负担。
判决书的署名。组成合议庭的,由审判长和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共同署名;独任审判的,由独任审判员署名,助理审判员写代理审判员。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是由书记员在校对判决书正本与原本无误后加盖在判决书上的,加盖位置为判决书日期与书记员署名之间空行的左边。
第二节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格式与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由首部、正文(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内容和写法具有二审的特点。
(一)首部
1、标题、案号。
标题、案号的写法可参照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写。
1、 当事人的身份事项。
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包括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称“上诉人”,对方当事人称“被上诉人”。
在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后,要注明其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即“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当事人的称谓要根据不同情况列写:该上诉若是对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分担有意见但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则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写;该上诉若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分担有意见而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则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写;该上诉若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承担均有意见的,则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3、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事项。
4、案由、审判组织和审判方式。
(二)正文
1、事实。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针对第一审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来写的。
2、理由。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叙写理由的主要特点,是要求加强针对性。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主要应当写明:
(1)对一审判决是否正确作出结论;
(2)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是否正确进行论证;
(3)阐明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理由;
(4)判决所适用的法律(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
3、判决结果。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结论有四种情况:维持原判;部分改判;全部改判;在维持原判的基础上,增加新的判决。判决结论的书写,必须准确、完整。
4、写判决结果应当注意两点:
(1)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需要部分改判的,必须写清楚维持哪几项、撤销哪几项。
(2)遇到改判或者加判的情况时,不要在主文中写“改判”或者“加判”的字样,而是怎么判,就怎么写。
(三)尾部
与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不同的是:
1、在诉讼费用的负担之后,另起一行写:“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的规定,由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因此,不发生由人民陪审员署名或者独任审判员署名的问题。
第三节 再审民事判决书
一、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一) 首部
1、标题、案号。
标题、案号的写法同于再审刑事判决书。只需将编号中的“刑”字改为“民”字。
2、当事人的身份事项。
无论案件是本院决定再审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或者提审的,还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一律按照各当事人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
3、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事项。
4、再审来源、审判组织和审判经过。
(二)正文
1、事实。
首先,应概括写明原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简述当事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及其理由和请求。如果是申请再审的案件,则应写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主要理由和请求。
2、理由。
再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应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着重论述原审判决定性处理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不正确的,或全部是错误的。
3、判决结果。
再审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可分别参照第一、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书写方法和要求。
(三)尾部
1、再审、提审案件,在主文之后,不写诉讼费用负担。
2、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要交代上诉权。
3、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4、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注明年月日,分别和第一审或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相应部写法相同。
第四节 民事裁定书
一、概念
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其结构、内容与民事判决书的结构、内容基本相同。(其可做参考)
第五节 民事调解书(重点)
一、民事调解书的概念
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案件和商事纠纷案件,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的达成的协议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二、第一审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的写作方法基本相同,但内容比较简单。
调解书的首部,应依次写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案号用“民初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与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写法相同,但与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不同的是:应当在当事人的左下方单独列出案由。
调解书的事实部分,主要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事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包括原告、被告及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在事实之后,另起一行写明:“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写明协议的内容)。”
调解书应写明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确认。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内容,应当有一个明确的态度,以便使民事调解书既能体现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又能体现国家干预的原则。
三、第二审民事调解书
第二审民事调解书首部,除当事人的称谓改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案号改用“民终字”外,其他各项的写法与第一审民事调解书基本相同。
四、再审民事调解书
再审民事调解书的写法与第一审、第二审民事调解书基本相同。不同的是首部中的当事人的称谓和案号(案号用“民再审”)。
第六章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下)
考情分析: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全面了解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判书,理解并掌握行政裁判书中常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功用和写作方法,并能达到结合司法实践,实际会写的要求。多以单选、简答的形式出现。考生应注意掌握,如:【09、1单选、简答】、【08、10单选】、【08、1单选、简答】、【07、10单选】、【07、1单选】。
串讲内容:
1993年1月1日以来,人民法院行政裁判文书都按照《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来拟制的。为规范行政裁判文书的样式,提高行政裁判的制作水平,2004年12月8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一审行政裁判书样式(试行)》,对行政作为、不作为一审行政判决书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节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
一、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由首部、正文(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 首部 (
1、标题、案号。
标题、案号的写法与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应写“行政判决书”,案号中的:“民”字改为“行字”。
、原告、被告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人)和委2
托代理人的身份事项。
行政判决书中的被告,应写明被诉的行政主体名称、所在住址;另一行列项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诉讼代表人姓名、性别和职务;再另一起行列项写明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等。
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列在被告之后,第三人基本情况的写法同上。
3、案件由来、审判组织、被告与第三人的应诉、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情况以及开庭审理过程。
(二)正文
1、事实。
事实部分应写明当事人行政争议的内容,经法院审理确认的事实和证据。
(1)详细叙述被告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程序和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处理结果),使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实”得到充分展示;
(2)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为了突出体现这一原则,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得到展示之后,随之需将被告主张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一一列举在后;
(3)简明扼要地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避免照抄起诉状或者详细叙述诉讼请求中的具体理由;
(4)概述被告的答辩理由和要求,注意避免与已有内容的重复;
(5)对法院依职权或者原告、第三人的申请而调取证据的,应当予以说明。
2、理由。
针对行政诉讼的特点,理由部分要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学理论,就行政主体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理进行分析论证,阐明判决的理由。
论述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包括:
(1)被告是否具有法定职权;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充分;
(4)适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正确;
(5)被告是否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
3、判决结果
一审作为类行政判决可分为维持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及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等情形。对原告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经法院审查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案件,可以在判决书中将行政赔偿作为原告的一个诉讼请求来处理,在判决结果上分为“驳回原告赔偿请求”和“判决被告予以赔偿”两种情况。
(三)尾部
依次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交代上诉的权利、方法、期限和上诉法院,合议庭成员署名,判决日期和书记员署名等。涉外案件的上诉期限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节 第二审行政判决书
一、结构、容和写作方法
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由首部、正文(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标题、案号。 1.
标题、案号的写法同于第二审民事判决书,只是将“民”字改为“行”字。
2.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事项。
3.案由、审判组织、审判方式。
(二)正文
1、事实。
(1)上诉争议的内容;
(2)二审查明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2、理由。
(1)维持或者改判的理由;
(2)二审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
3、判决结果。
(三)尾部
尾部的内容与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不同的是:
1.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2.文末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第三节 再审行政判决书
再审行政判决书由首部、正文(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案号。
标题、案号的写法同于再审民事判决书。
2、案件来源、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审判过程。
(二)正文
、事实。 1
再审行政判决书的事实。
2、理由。
再审行政判决书的理由,应当着重论证原审生效判决运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检察机关抗诉或者当事人等申诉的理由是否成立。
3、判决结果。
(三)尾部
与再审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
1、诉讼费用的负担。
2、按第一审程序审理的现行政案件,应交代上诉权利、上诉的方法、期限和上诉审法院。
第七章 监狱法律文书——执行文书
考情分析: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全面了解监狱文书的内容,理解并掌握监狱文书中常用文种的概念、功用和写作方法,并要求能达到结合司法实践,实际会写的要求。多以选择、简答、写作的形式出现。考生应重点掌握,如:【09、1单选】、【08、10单选、简答】、【07、10写作】。
串讲内容:
第一节 概述
一、监狱执法文书的分类
2002年7月1日发布了《监狱执法文书格式(试行)》,共48种。
1.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2.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决定类文书、建议和意见类文书、审批表和报告表类文书、通知和证明类文书、登记表和其他类文书。
3.依文书内容和作用的不同,可分执行刑罚文书、狱政管理文书和监狱侦查文书。
4.依受文对象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监狱内部文书和监狱对外文书。
第二节 罪犯入监登记表
一、概念
罪犯入监登记表是监狱记载新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
二、项目、内容和填写方法
1、罪犯的基本情况;
2、罪犯受到的强制措施和被处罚的情况;
、罪犯个人
简历
个人简历下载免费下载简历模版总经理简历下载资料员简历下载资料员简历下载
; 3
4、主要犯罪事实;
5、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第三节 提请减刑建议书(重点)
一、概念
提请减刑意见书,是监狱依法对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罪犯,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时而制作的一种文书。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提请减刑建议书的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
(一)首部
1、标题包括文书制作机关和文书的名称,分两行居中写明:“×××监狱”“提请减刑建议书”。
2、编号包括年度、机关代字和文书序号,可写为:“(2003)×字×号”。
3、罪犯基本情况,应依次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原户籍所在地、罪名、作出生效判决法院名称、判决时间、判决书字号、判决刑罚情况(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刑期、收监日期以及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等。(
(二) 正文
1、事实依据。包括下列两项内容:
(1)事实结论。
先写事实结论,后写具体事实,二者前呼后应,浑然一体。
(2)具体事实。
这是减刑的必备条件和事实依据,是重点内容应当具体地、详细地叙写清楚。
2、减刑的理由。
(1)依事论理;
(2)依法论理。
3、法律依据和建议事项。
(三) 尾部
1(致送机关名称,分上下行写明“此致„”×××人民法院”。
2(注明年月日,加盖监狱公章。
3(附项:罪犯________卷宗材料共_______卷______册______页。
第四节 提请假释建议书
一、概念
提请假释建议书是监狱依照法定程序,对服刑改造期间罪犯符合法定假释条件,检视法院审核裁定假释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假释建议书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与提请减刑建议书基本相同。(其可作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事实结论有两种情况:
一是“确有悔改表现,假使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二是具有特殊情况。
第五节 监狱起诉意见书
一、概念
监狱起诉意见书,是监狱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制作的一种文书。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一)首部
1、标题和编号,与提请建议减刑建议书基本相同。
2、罪犯基本情况,依次写明罪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原户籍所在地、罪名、原判法院名称和判决日期,判决书字号、判处刑罚(主刑及附加刑)、交付执行日期、现押处所。
(二)正文
正文部分包括三个部分:
1、事实结论;
2、主要事实;
3、法律依据和提请事项。
(三)尾部
1、写明送达机关的名称。
2、注明年月日,同时加盖公章。
第六节 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
一、概念
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是指监狱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
根据罪犯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法院处理是制作的一种文
书。
二、结构、内容和方法
(一)正文
1、首部
依次写明:标题、文号和主管机关。
、正文 2
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事由
(2)具体理由
(3)提请复查的法律依据和请求事项
3、尾部
写明发文的年月日,加盖制作文书单位公章。
(二)存根
1、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和文号。
2、正文
正文依次记名下列内容:姓名、罪名、刑期、提请理由、提转单位、时间、承办人、回复时
间、回复结果等。
第七节 罪犯奖励审批表
一、项目、内容和填写方法
该审批表填写的内容是:
(1)罪犯基本情况,应当依次写明罪犯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
罪名、刑种、刑期、刑期起止年月日等项目;
(2)奖励依据;
(3)分监区意见;
(4)监区意见;
(5)狱政科意见;
(6)监狱意见。
第八节 罪犯评审鉴定表 一、项目、内容和填写方法
评审鉴定表填写的内容是:
1、罪犯基本情况,由交管人员填写;
2、个人鉴定,一般由罪犯本人或犯人小组长填写;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认罪服法情况;
(2)遵守监规纪律表现;
(3)劳教表现;
(4)接受教育、文化、技术教育情况;
)今后努力方向。 (5
3、意见批示。
主要包括五方意见:
(1)分监区意见;
(2)监区意见;
(3)教育改造科意见;
(4)监狱意见;
(5)批准机关意见。
第九节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略)
第十节 罪犯出监签定表 一、项目、内容和填写方法
罪犯出监签定表属于表格式文书,表格有两页,各页填写内容如下: (一)第一页填写内容是:罪犯基本情况、罪名、原判法院、判决书号等。
填写本页内容应注意:
1、各栏填写必须准确无误;
2、“刑期”一栏要写清;
3、“有何特长及技术等级”一栏,要从实际出发; 4、“主要犯罪事实”一栏,应当根据原判决书写明的罪犯的主要犯罪事实。
(二)第二页填写内容是: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本人简历、改造表现、服刑期间奖罚情况、监区意见和备注。
第八章 律师实务文书(重点)
考情分析: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全面了解律师事务文书的基本内容,理解并掌握律师事务文书中常用的诉讼类文书、申请书、法律意见书、法庭发言等文种的概念、功用和写作方法,并能达到结合司法实践,实际会写的要求。本章属于重点章节,多以选择、简答、写作的形式出现。考生应重点掌握,如:【09、1单选、写作】、【08、10写作】、【08、1单选、简答、写作】、【07、10写作】、【07、1单选、简答、写作】
串讲内容:
第一节 诉状类文书
一、民事、行政起诉状
(一)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民事、行政起诉状部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
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标题只需写明“民事起诉状”或“行政起诉状”,此种文书无编号。
2、正文
正文按格式规定应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姓名和住址。
(1)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原告要求达到的诉讼根本目的,必须明确、具体。
(2)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虽列为一个题目,但实际上仍为两个组成部分,即事实和理由各为一部分。应先写明纠纷事实,在写清事实的基础上,再写理由。事实应包括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关涉的人物、起因、发展过程、造成的结局以及双方的争执焦点等,并应按案件的不同性质,写明不同事件中的法定要素:然后根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阐明起诉的理由。论证原告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并应具体引证相关的法律条款,分清是非,明确责任。
3、尾部
按格式规定写明送达的规范用语,即:“此致”“×××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另顶格书写。次行写明所附“本诉状副本×份”及“证据材料”。文末在起诉人之后由本人签署,写明年月日。
二、民事、行政上诉状
(一) 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民事、行政上诉状可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
除标题外,写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具体写明的事项内容与起诉状中对公民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求相同,只是在上诉人、被上诉人基本情况之后,有一段引起上诉缘由的文字叙述。
2、正文
(1)上诉请求。
要求明确具体,文字也要简明扼要。
(2)上诉理由。
上诉理由是上诉状的核心内容。能否写好上诉理由是能否达到上诉目的的关键所在。故必须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上诉理由必须具有鲜明的针对性。
第二,上诉理由必须据实依法说理反驳。
第三,上诉理由要注意恰如其分,力戒言过其实,无限上纲。
3、尾部
尾部为例行的送达用语“此致”“××××中级人民法院。”附本上诉状副本×份。文末为上诉人(单位名称)签署及日期。
三、民事、行政答辩状
(一)概念
民事或行政案件被告或被上诉一方,针对原告或上诉方的指控,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的书状,称为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的答辩状。
答辩状的书写应注意两点:
第一,要有针对性;
第二,要具有一定的反驳性。
四、民事反诉状、刑事自诉反诉状
(一) 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反诉状与起诉状的结构和写作内容基本相同。
首部中除写明标题外,当事人基本情况应分别写明反诉人与被反诉人的基本情况,用括号注明他们在原审中的地位。写作事项同于起诉状。
在写作这部分内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对方在同一争执客体上所提出的相反的诉讼要求。
第二,反诉只能在诉讼开始以后提出,它是以原告或自诉人的起诉为前提的。否则就不能成其为反诉。
第三,反诉的事实与理由,与起诉状一样,必须是有确凿证据的事实、有明确有力的法律依据。
五、民事再审申请书
(一)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民事再审申请书的结构略同于上诉状。
首都除标题外,当事人部分只写申请人一方的基本情况,不写被申请人。
正文部分只写请求事项和事实与理由两部分。
六、刑事自诉状
(一) 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刑事自诉状与民事起诉状的结构和写作内容基本相同;只是首部中当事人的称谓应分列为自诉人、被告人,并写明其基本情况。若是自诉人有法定代理人的,则在自诉人次行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正文部分分为案由和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三项内容。较之起诉状,只在诉讼请求一项中,加了“案由”一项。尾部也与起诉状相同,只是将起诉人改自诉人。关键内容同样也是事实与理由部分。
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应具体写明被告人对被害人犯有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
其次,必须写明足以证明这些行为的证据、有关证人的具体情况等等。
最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七、刑事上诉状
(一) 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刑事上诉状的结构和写作内容与民事上诉状相同。
首部中除标题外,公诉案件的当事人基本情况部分,由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只写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由被害人提出上诉的,可写上诉人(被害人)和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的情况。但前者不写被上诉人,不能把公诉机关写为被上诉人。自诉案件,一方上诉的,相对一方为被上诉人。基本情况的具体事项按通常自然人应当写明的事项内容书写。
正文部分同样只要求写明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两项内容。
刑事上诉状的尾部与其他诉状类文书的尾部写法相同,签署为上诉人,写明日期。注明副本份数及所附证据材料等。
八、申诉书
(一) 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申诉书的结构与供民事案件使用的再审申请书基本相同。
首部中除标题外,当事人的称谓为申诉人,写明其基本情况。
正文部分为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两项内容。
请求事项要求明确、具体。事实与理由一项是申诉书的核心内容,要求在说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充分阐述提出申诉的理由,实际上是对原生效的裁决提出反驳。
尾部的写法与上诉状基本相同,写明“此致”“××××中级人民法院”及所附申诉副本份数。文末由申诉人签字,写明日期。
第二节 其他法律文书
一、律师函
(一) 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目前,律师函尚无统一的格式要求与规定。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律师函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收信人的姓名或者法定名称、住址;
2(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
3(调查、掌握的事实;
4(适用的具体的法律规定;
5(对事实的分析与结论;
6(律师的意见;
7(对收信人的要求。
在主文之后,应当写明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律师姓名,以及年月日。
(二)律师函的制作要求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律师函的制作应当以客观事实为根据,准确引用法律条文,论理中肯,用语恰切。
1(写清收信入的姓名、法定名称和住址
2(明确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
3(提醒负有保密义务
律师函仅限于律师与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作为收信人负有对信函内容予以保密的义务。因此,律师函中一般都写明“本函的内容为秘密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披露给第三方”。
第三节 律师法庭发言(重点)
一、辩护词
(一) 概念、功用
辩护词,是指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言。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驳辩性,对公诉机关或自诉人指控被告人所犯的罪行,就事实上和法律上的依据提出辩护人的意见和理由,以实现其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二) 结构、基本内容
辩护词既不属于律师文书,自然也就无固定的格式可言。但从多数辩护词的实际情况看,一般有一种常用的构架和层次:即前言,辩护理由、主张和结束语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前言。
前言属于开场白性质,除开头对审判庭成员的称呼外,接下来申明辩护人受何人委托或为法院指定,出庭为其辩护;再就是简要说明,辩护人在开庭前所做的工作;最后是陈说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第二部分是辩护理由、主张。
这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或者据实驳辩,或者据法驳辩,或者兼而有之。
第三部分是结束语。
有的辩护词有,也有的没有,讲完理由后,戛然而止。有结束语的应归结全篇辩护词的中心观点,并随之提出具体的处理建议。
(三) 辩护词论证的几个关键问题
1、有关事实认定方面的论证和驳辩
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事实性质,认识不同。
这种情况是辩护人与公诉人或自诉人对起诉书或自诉状中所列举的被告人的行为事实本身,并无重大的分歧,但在该事实的性质认识上有原则的分歧。
(2)夸大缩小,歪曲事实。
起诉书或自诉状中对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实有所夸大,或对其有利的事实有所缩小甚至于根本不提,往往会使被告人的犯罪程度有所加重。特别是对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带有言过其实、夸大其词的内容,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则必须说明事实真相,还事实以本来面目,以达到减轻被告人犯罪严重程度的目的。
(3)本无其事,严重失实。
如果起诉书或自诉状中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严重失实,或本无其是(则辩护人就必须全力进行驳辩。
、有关定罪问题的论证和驳辩 2
在适用法律方面,首先是有关定罪问题的论证和驳辩。如果辩护人是采用“无罪辩护”的,一般就要从事实方面人手。只有从根本上推翻了指控的犯罪事实或否定了事实的犯罪性质,才能否定被告人构成的罪名。通常对罪名问题的驳辩,主要是认为罪名不当,辩护人认为不属于起诉书或自诉状中指控的罪名,而属于相对说来较轻的一种罪名。
3、有关量刑问题的论证
关于量刑问题,辩护词中多属于正面说理,据实据法,展开论证。因为起诉书或自诉状一般不会提出具体的量刑意见,最多也不过是讲“从严惩处”。而作为辩护人就必须根据被告人自身存在的从轻情节,提出较为具体的从轻意见。常见的从轻情节很多,有年龄方面,如未成年人,有法定的从轻情节规定;有犯罪实施过程方面的,如有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情节;有认罪态度方面的,如有自首、悔罪认罪、立功表现等;有未造成严重损失方面的,如积极退赃、退赔等。
4、有关程序问题的论证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违反程序的事实,并可能影响案件公正裁决的,辩护人也应据法驳辩,以保证案件得以公正裁决。常见的有人民法院违反管辖,受理不应受理的案件;未向当事人交代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如未交代当事人有申请法庭组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等等。
5、有关情理方面的论证和驳辩
辩护词除应抓住事实和法律两个方面进行充分的论证和驳辩外,有时也还需要针对某些与人情事理相悖的情况,进行驳辩和申说。
(四) 辩护词的几种论辩思路
作为系统发言的一篇辩护词(一般是指第一轮的发言),通常要有一个通盘的考虑,也就是说要有一论辩的思路。
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欲进先退,后发制人
2(针锋相对,据理驳辩
有的案件,起诉书或自诉状中明显有误,这时(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就应亮明观点,针锋相对地据理据法予以驳辩。
3.借题发挥,宣传法制
有的案件,起诉书或自诉状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均无错误,而且被告人也无明显的从轻情节,甚至认罪态度也无特殊的表现。辩护人处于难于驳辩的境地。这时,辩护人就需要考虑用加强法律宣传或借案发挥的说理论辩的方法。
二、代理词
(一)结构、基本内容
代理词同样属法庭发言,而不算是律师文书,因此无固定格式。但第一轮的系统发言通常也分为前言、理由和结束语三部分。
、确认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是否存在和有无法律效力; 1
2、确认有无法律关系及其相互间应否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有关案件性质和法律责任的论证。
(二)代理词的主要论证方法
1、据实论证
案情事实是案件的基础,一般情况下,只要把事实如实地说清楚,就能把是非曲直分辨清楚,特别是一些是非界限明确的事实。因此,代表符合事理一方的代理词,常常运用的说理方法就是据实论证的方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
2、据法论证
事实是案件的基础,但法律是衡量是非的准绳。特别是比较复杂的纠纷事实,倘不用法律加以衡量和分析论证,是不易辨清其具体的是非界限和双方的法律责任的。
3、据情说理
一般说来,法律与情理是相一致的(但有时也有一定差距)。在相一致的情况下,有时代理词除应加强法律论证外,还需在情理上做进一步的申说,以取得更好的论辩说理的效果。
第九章 仲裁文书、公证文书
考情分析: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全面了解仲裁文书和公证文书的基本内容,理解并掌握常用的仲裁文书和公证文书的写作方法。并能达到结合法律活动实际,会写常用的仲裁文书和公证文
书的要求。多以选择、简答的形式出现。考生应注意把握,如:【09、1单选、简答】、【08、10单选】、【08、1单选、简答】、【07、10单选、简答】、【07、1单选】。 串讲内容:
第一节 仲裁文书(重点)
一、仲裁文书概述
国内仲裁文书主要有:仲裁协议书、仲裁申请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申请书、仲裁保全措施申请书、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
二、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的写作内容,除标题外,还应写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写好仲裁申请书的关键,是要做到仲裁请求明确,事实叙述清楚,理由合法有据。因此,在叙述事实时,除应写清纠纷事实发生过程和造成的后果外,重点应说明纠纷的性质和过错的责任,为提出请求仲裁的理由打好基础。理由的阐述同样应体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精神,言之成理,有法可依。为取得仲裁机构的受理提供充分的理由依据。
三、仲裁保全措施申请书
(一)概念
仲裁保全申请书,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一方认为另一方由可能因其行为造成争议标的物的毁坏、灭失、转移等,或造成日后的裁决难以执行,因而申请仲裁机构对争议标的物采取保全措施的文书。
(二)法律规定
仲裁委员会根据我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四、仲裁裁决书
仲裁裁决书的结构、内容和写法与民事判决书的结构、内容和写法大体一致。
(一)首部
首部,写明标题(含制作机关、文中名称)、文号、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等。
(二)正文
正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先概述当事人双方分别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请求的具体内容;
第二部分写清仲裁机构查明的事实证据;
第三部分阐明仲裁机关裁决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第四部分写明仲裁决定的内容;
最后是仲裁费用的负担。
写好仲裁机关查明的事实证据和仲裁的理由、法律根据,是写好一篇仲裁裁决书的核心和关键。仲裁决定必须明确、具体,以便于当事人执行。双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和答辩则要抓住争执焦点,阐明的理由也必须具有针对性。最后由仲裁员签署,写明文书制作日期,并在日期上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五、仲裁调解书
仲裁调解书,是指仲裁机关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仲裁纠纷的文书。 附注:它必须是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第二节 公证文书(重点)
一、公证文书的概述
(一)公证文书的概念
公证文书包括公证书、公证申请书及各种调查文书。
(二)公证文书的分类
我国目前根据公证书的内容、性质划分为:
1、民事公证书;
2、经济事务公证书;
3、涉外公证书。
二、公证文书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公证文书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
要求写明标题、编号,即在公证书上部居中写“××公证书”,在“×××公证书”的右下方写年度的全称及公证机构的简称和编号。
(二)正文
正文又称证词,是公证书的主体部分。它严格要求根据当事人申请证明的事项来写,因为证明的事项不同,正文的写法也不尽相同。
(三)尾部
要求写明制作文书机构的全称。
三、公证申请书
(一)概念、功用
公证申请书即当事人请求公证机构对一定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有意义的文书予以公证的申请文书。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我国现行的公证申请书有两种:
第一种是文字形式,其内容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 首部
(1)居中写明标题:“××公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申请公证的内容。写明请求公证的理由、具体事实的情况和办理公证所要解决的问题。
3、尾部
(1)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2)申请日期。
4、附项
有关证据
第二种公证申请书的制作方法是表格形式,其特点是规范、简明、便于填写。
公证申请表分为四种:
(1)国内民事公证申请表;
(2)国内经济公证申请表;
(3)涉外民事公证申请表;
(4)涉外经济公证申请表。
四、几种常用的公证文书的具体写作要求
(一)合同公证书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合同公证书的内容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个部分。
首部和尾部各项,与前述相同,这里不再赘述,只有正文(证词)需根据当事人申请公证的具体事实填写。
(二)继承公证书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继承公证书的内容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继承权公证书的首部,应在标题和编号之下写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
第十章 笔录
考情分析: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全面了解司法机关、组织所常用的各种笔录内容,理解并掌握它的写作方法,达到在司法实践中实际会写的要求。多以选择、简答的形式出现。考生应注意把握,如:【09、1单选】、【08、10单选】、【08、1单选】、【07、10单选、简答】、【07、1单选】。
串讲内容:
第一节 概述(略)
第二节 现场勘查笔录(重点)
一、现场笔录
现场笔录是现场勘查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相和录像、
现场绘图。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根据《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的规定,现场勘查笔录的内容由首部、
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包括下列内容:
1、文书名称;
2、发现或报案时间;
3、现场报人的基本情况; 4、现场保护人到达时间; 5、勘查时间;
6、勘查地点;
7、指挥者及勘查者基本情况; 8、见证人的基本情况;
9、现场条件等。
(二)正文
包括下列内容:
1、勘察过程;
2、现场勘查结果。
(三)尾部
有指挥人、勘查人、见证人和记录人分别签名或盖章,并记明年月日。
第三节 侦查实验笔录
侦查试验笔录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一)首部
包括下列内容:
1、文书标题
2、时间
3、地点
4、侦查人员姓名、单位
5、侦查实验目的
(二)正文
1、侦查试验过程
2、侦查实验结果
(三)尾部
由勘查人员和记录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四节 讯问笔录
询问笔录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讯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包括下列内容:
1(文书标题;
2(时间;
3(地点;
4(侦查员姓名、单位;
5(记录员姓名、单位;
6(犯罪嫌疑人姓名。
(二)正文
这是该笔录的重点,应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第一次讯问时应当具体地详细地写明犯罪嫌人的基本情况,即写明其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民族、生出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籍贯、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职业和工作单位、政治面貌、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及行政处罚等情况。
2(记明侦查人员告知犯罪嫌疑人应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3(记明案件事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次讯问时,首先让犯罪嫌疑人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进行无罪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三)尾部
包括下列内容: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5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4条的有关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给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录有差错或遗漏,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充,并捺指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并在末页上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者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根据上述规定,尾部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由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无误后,写明其对笔录的意见,即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或者写明“以上笔录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
2(由犯罪嫌疑人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并注明年月日。
3(由侦查人员、翻译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第五节 调查笔录(重点)
调查笔录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调查笔录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2、填写调查时间和地点;
3、填写调查人和记录人的姓名;
4、写明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主要记录被调查人陈述的内容。
其中,记录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一是问答式;
二是综合记录的方法。
(三)尾部
记录完毕应当交被调查人阅读,或者向他(她)宣读,如有错记、漏记之外,当即纠正、补记。经被调查人确认笔录内容与其所讲的相符,则应由其写明“以上笔录经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并由被调查人签名、盖章或捺指印,注明年月日。被调查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捺指印的,书记员应在笔录上注明。最后由调查人和记录人签名或盖章。
第六节 法庭审理笔录(重点)
法庭审理笔录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首部应记明下列内容:
1(标题,由制作机关和文书的名称组成。
2(记明开庭的时间和地点,本次开庭为第×次开庭。
3(记明宣布开庭审理案件的案由和审判方式。
4(记明宣布审判人员及其他出庭人员名单:开庭时,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查明本案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法定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如根据我国程序法的规定,告知被告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等回避,刑事被告人有权为自己辩护;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如有申请回避的,则应依法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等等。
(二)正文
正文应记明下列内容:
1(法庭调查情况
2(法庭辩论情况
3(合议庭评议
4(宣告判决
在宣告判决时,应当记明下列内容:
(1)判决结果,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
(2)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并问明当事人是否提起上诉以及当事人的表示。
(3)对离婚判决的当事人的特殊交代。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第3款的规定,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4)送达判决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第2款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第2款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审判人员依法告知此项内容,应当记明,定期宣告判决的各类案件,应当记明在宣判后,立即发送判决书。
(三)尾部
尾部应当由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1(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盖章
2(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七节 评议笔录
评议笔录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一)首部
首部标题写“评议笔录”或“合议庭评议笔录”。
(二)正文
评议笔录正文应当记明评议的情况和评议的结果。特别是对案件性质、事实和证据的认定,确定适用的法律条款,以及处理决定等方面的意见,要清楚的、具体的记录在案。
(三)尾部
尾部由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分别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第八节 执行死刑笔录
执行死刑笔录的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一)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案由、死刑罪犯姓名、执行地点、执行的具体时间、当天的天气情况、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临场监督的检察人员和直接执行人员等的姓名。
(二)正文
正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1、执行死刑情况;
2、法医(或检验人)验明毙命情况。
(三)尾部
尾部由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临场监督的检察人员、法医(或检验人)、书记员等分别
签名。
执行死刑笔录,还需另附死刑罪犯执行前照片和执行后照片各一张,一并入卷。
第九节 死刑临场监督笔录(重点) 一、概念
死刑临场监督笔录,是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对罪犯执行死刑时候,派员临场监督所作的文字记录。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一)首部
首部写明文书名称。
(二)正文
正文依次记名下列内容:
1、执行时间和执行地点;
2、罪犯姓名和执行死刑的罪名;
3、第一审法院名称和判处死刑判决书及文号;
4、核准死刑的法院名称和核准死刑的文书名称及文号;
5、执行死刑的命令文号、死刑执行命令的签发单位和签发人、死刑执行命令签发时间;6、受到执行死刑通知的时间、执行死刑法院名称、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 7、检察院临场监督人员和职务;
8、对罪犯验明正身情况;
9、询问有无遗言、信札;
10、死刑执行人员;
11、执行情况等。
(三)尾部
尾部由临场监督的检查人员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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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吃太咸了会得病,
导语:“人体每日摄入食盐不应过多,否则易患多种疾病。”这是真的吗,
吃太咸了会得病,
一、 网友评论:
1、 网友:冰冰 23 岁行政助理
我就是一个”重口味“的人,但身体很健康啊~
我就是一个特别爱吃咸的人,什么咸菜、咸烧饼都是我的最爱。大家都说吃太咸对身体不好,可我一点没这么觉得。前几天我还到医院去体检,各项指标都很正常。吃咸不会得病的~
2、 网友:小帅 34岁 销售
邻居家大爷常年吃太咸,结果得了心血管病。
邻居家有个大爷经常吃咸的东西,大家都劝他不要吃这么咸,可他就是不听。后来他被检查出了心血管疾病,我想这和常年吃咸有很到关系。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每人每天钠盐摄入量不超过5克
二、 专家解答:
1、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每人每天钠盐摄入量不超过5克。
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每人每天钠盐摄入量不超过5克,而我国现在每人每日食盐约12克、美国提倡的人均2.3克/天宽松了许多。
2、 高盐饮食会导致高血压。
营养专家原表示,高盐饮食是高血压的三大原因之一,高盐饮食是我国高血压的最重要的危险因素。古人就知道“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即多食咸会影响血液和血液循环,伤及骨骼,并使心功能受到抑制。盐摄入平均每增加2克,收缩压和舒张压就分别增加2.0mmHg和1.2mmHg。
“有的人以为‘不吃盐没力气’,这是没有道理的。”专家表示,人对钠盐的依赖,只是长期以来味觉适应了高盐。除此之外,吃盐还包括酱料、酱油、零食里的盐,因此不放盐放酱油的做法,也同样会摄取盐分。
我们正常人钠的摄入量和排出量时刻处在一个比较平衡的状态,而且钠的排出主要通过我们的肾脏。如果在日常生活中摄入过多的盐分,钠的摄入量就会增加,这就给肾脏排除钠的功能增加负担。如果摄入钠的量过多的话,为了保证肾脏的正常功能,也为了保持钠在血液中的浓度不变,就需要多喝水,不过水喝太多的话就会使得血液中的水分有所增加,这就形成了“水钠潴留”的状态。这种状态就好比一个装满水的气球,水越多的话,气球产生压力就会越大,久而久之就会导致高血压的出现。这就是吃得太咸会引发高血压出现的原因,主要是钠在作怪。与此同时,如果血容量过大,加重心脏负荷,再加上自身的血管狭窄的话,就有引发冠心病的可能。
吃太咸还可能给身体带来多种疾病
3、吃太咸还可能给身体带来多种疾病。
肝肾疾病。摄入过多盐会超过肝肾代谢的承受力,加重心血管压力,血压越高,肝肾血流量越少,肝肾功能损害越大,易导致慢性疾病。
呼吸道炎症。高浓度食盐不仅抑制呼吸道细胞活性,降低其抗病能力,还会减少唾液,使口腔内溶菌酶减少,难以抵抗病毒感染。
胃癌。食盐中的高渗透液会破坏胃黏膜,一些腌菜、盐渍食品中所含亚硝酸盐在胃酸和细菌作用下会转变为亚硝胺,易致胃癌。
皮肤老化。体内钠离子增加会导致面部细胞失水,皱纹增多。
肥胖。英国通过对1600多名青少年进行研究发现,吃盐越多,甜饮料喝得越多,很容易带来肥胖问题。
骨质疏松。食盐主要成分是钠,人体每排泄1000毫克钠,大约会耗损26毫克钙。吃盐越多,钙越少。
吃黄瓜鸡蛋1周掉10斤 饭后吃啥排出体内致癌物 这样吃萝卜一冬不生病 几种零食一辈子都不要吃 吃火锅时少点5类蔬菜 防肝癌注意两吃两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