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各项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与追究制,防止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与门卫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
1、门卫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现当班门卫无故脱岗,每次罚款当班门卫30元。
2、门卫要注意仪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形象,礼貌待人,严格执法。
3、外来人员一律填写登记表,如发现未登记而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罚款当班门卫每人次10元。
4、上学期间,学生出校门须持出门证或班主任证明。如发现无证或无请假条出门的学生,罚款当班门卫每人次30元。
5、学生上、下学期间,门卫应制止学生骑车出入,及时疏散门口聚集的学生,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6、学生在校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警惕,预防和阻止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及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7、校外机动车辆一般不得入内。上级领导来校也要签字。
8、负责门岗责任区卫生,保持干净。不吸烟、不酗酒,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9、负责清理门口摊点及车辆,保障道路畅通。
10、拉运物品离校者门卫要进行盘问和捡查。无有关科室负责人认可,不得放行。
11、小商贩和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门卫室不许滞留闲人,不留宿客人。
12、做好放学后的净校工作,保证无闲杂人员滞留、滋事。
13、保安器械要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
14、门卫要按要求关锁好大门,否则,每人每次罚款10元。
15、如因门卫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究当班门卫相应责任。情节恶劣的,将上报教育局给予处分。
16、此责任状一式二份,学校与门卫人员各执一份。
17、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单 位:
门卫人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