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康实录》汉魏禅代纪年考伪连先用

《建康实录》汉魏禅代纪年考伪连先用

举报
开通vip

《建康实录》汉魏禅代纪年考伪连先用《建康实录》汉魏禅代纪年考伪连先用 快眼看书 [摘 要]据唐人许嵩所撰的《建康实录》,曹丕代汉称魏在建安二十六年(221年),而吴、蜀之事皆随之推后一年;吴用建安年号一直到建安二十八年。这与《三国志》记载不合。陈寿亲历三国时期,所撰《三国志》可信性很强;《三国志》以降的史书记曹丕代汉事亦皆在建安二十五年;文献与长沙走马楼简牍中也没有“建安廿八年”的出现。这表明《建康实录》的汉魏禅代纪年必误无疑。 [关键词]建康实录;许嵩;建安二十八年;三国志;长沙走马楼简牍 一、问题的提出 《三国志?吴主传》云: (建...

《建康实录》汉魏禅代纪年考伪连先用
《建康实录》汉魏禅代纪年考伪连先用 快眼看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摘 要]据唐人许嵩所撰的《建康实录》,曹丕代汉称魏在建安二十六年(221年),而吴、蜀之事皆随之推后一年;吴用建安年号一直到建安二十八年。这与《三国志》记载不合。陈寿亲历三国时期,所撰《三国志》可信性很强;《三国志》以降的史书记曹丕代汉事亦皆在建安二十五年;文献与长沙走马楼简牍中也没有“建安廿八年”的出现。这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明《建康实录》的汉魏禅代纪年必误无疑。 [关键词]建康实录;许嵩;建安二十八年;三国志;长沙走马楼简牍 一、问题的提出 《三国志?吴主传》云: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春正月,曹公薨,太子丕代为丞相魏王,改年为延康。„„冬,魏嗣王称尊号,改元为黄初。„„(黄初)二年(221年)四月,刘备称帝于蜀。„„十一月,(曹丕)策命(孙)权曰:“„„今封君为吴王。” 黄武元年(222年)„„权遂改年,临江据守(1)[1](p1121,1126)。 据此可知,东汉的最后一年(公元220年)“先后有汉献帝二十五年、献帝延康元年和魏文帝黄初元年三个前后相承的年号。”[2]又可知魏文帝代汉称帝在公元220年,蜀主刘备称帝、吴主孙权受封为王皆在公元221年,而吴改元“黄武”则在公元222年。 以上所论自来为治古代史者常识,迄无疑义。然而《建康实录》卷一《太祖上》云: 二十五年(案:年号为“建安”,下同)春正月,魏王曹操薨,太子丕即位,改汉建安为延康元年。„„明年冬十月,曹丕代汉称魏,号黄初元年,而权江东犹称建安。 二十六年,其年始置丹阳郡,自宛陵理于建业。 二十七年夏四月,刘备称帝号于蜀,即黄初二年也。„„冬十一月,魏使刑贞至,策命权九锡,为吴王。 二十八年„„冬十一月,权就吴王位于武昌,大赦,改年号为黄武元年[3](p20,23)。 显然,《建康实录》系曹丕代汉称帝事于曹操死后一年(即建安二十六年,公元221年),吴、蜀之事皆随之推后一年,而孙权统域内建安年号的使用下限为“建安二十八年”。这种情况,以往学界未多措意,或许与《建康实录》本身长期不受重视有关。但是作者许嵩虽为唐人,而他的《建康实录》却是“述而不作„„质正传,旁采遗闻”[3](p1),所载并非毫无根据。那么,上述抵牾之处,孰为正解,孟昭庚等先生在其点校本指出此处《建康实录》纪年当误[4](p25)。罗新先生也认为“许嵩错误地把这几年的时间多算了一年,非常混乱”[5]。但高敏先生却认为走马楼简牍所反映的纪年情况与《建康实录》相符,因而大胆地推断:“以简证史,应当说《建康实录》所载是有根据的和正确的,《三国志》的纪年反而成了问题。”又云:“如果说《三国志》所载诸事年代不误,则《建康实录》与地下简牍所载又作何解,因此,这是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迫使我们必须做出回答。”[2] 高敏先生所论,使人感到该问题意义重大,加之学界尚无专文论证,笔者遂对此进行了长期的关注。高敏先生著文之时,长沙走马楼简牍尚在整理之中,故其据以立论的简牍材料非常有限。现在这批简牍已大量公布,有关简文及文献记载,使笔者益信《三国志》纪年不误,而《建康实录》纪年必伪。谨考辨如次,敬希方家教正~ 二、《三国志》纪年可靠 首先,《三国志》各纪传说法完全一致,没有矛盾。而《华阳国志?陈寿传》云:“陈寿„„巴西安汉人也。少受学于散骑常侍谯周,治《尚书》、三《传》、锐精《史》、《汉》。聪警敏识,属文富艳。初应州命,卫将军主簿,东观秘书郎,散骑、黄门侍郎。大同后察孝廉。为本郡中正。„„(再)为著作郎。”[6](p634)可见而陈寿自身亲历三国时期,天资不凡,又师从史学名家谯周,具有很好的主观条件;而蜀“东观秘书郎、散骑黄门侍郎”及在晋“著作郎”的身份则为他撰写《三国志》提供了很好的客观条件(2)。故陈寿撰《三国志》成,“时人称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夏侯湛时著《魏书》,见寿所作,便坏己书而罢”[7](p2137)。夫禅代之事,意义重大,必为当时学者所瞩目,陈寿若纪年且不准确,何谈“良史之才”呢, 其次,《三国志》裴注与陈寿纪年相同。裴松之看到了大量当时所存的三国史资料,按照他“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皆抄内以备异闻”[1](p1471)的注书原则,如果确有某书与《三国志》纪年相违,裴注必详加注释,但此处他并没有提出异议。《三国志?武帝纪》注引《献帝传》云:“(十月)辛未,魏王登坛受禅„„曰:‘„„今朕承帝王之绪,其以延康元年为黄初元年。’”[1](p75)这恰恰说明,建安二十五年、延康元年、黄初元年为同一年,然则裴注与陈寿纪年亦完全相同。 第三,高敏先生指出,《资治通鉴》此处纪年亦同于《三国志》,“自此以后,无不以此为据者”。实际情况不止如此,《三国志》以来至于北宋以前的史书对此事的记载,亦皆同于《三国志》。今按成书时代先后,举要于次。《华阳国志?刘先主志》云: 二十五年春正月,魏武王薨,嗣王曹丕即位,改元延康。„„冬,魏王丕即皇帝位,改元黄初[6](p376)。 《后汉书?献帝纪》云: 二十五年春正月庚子,魏王曹操薨。子丕袭位。„„三月,改元延康。冬十月乙卯,皇帝逊位,魏王丕称天子[8](p390)。 《宋书?五行志三》云: 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魏武帝„„崩。是岁,魏文帝黄初元年也[9](p937)。 案,《晋书?五行志中》亦载此事,基本全同。又《新五代史?张策传》云: 张策„„少聪悟好学„„父同,居洛阳敦化里,浚井得古鼎,铭曰:“魏黄初元年春二月,匠吉千。”同以为奇,策时年十三,居同侧,启曰:“汉建安二十五年,曹公薨,改元延康。是岁十月,文帝受禅,又改黄初,是黄初元年无二月也,铭何谬邪,”同大惊异之[10](p377,378)。 以上所引,均以建安二十五年、延康元年、黄初元年为同一年,足证《三国志》纪年之不误。 三、《建康实录》纪年伪误 首先,高敏先生以《建康实录》纪年可靠,其论证有误。前已提及,高先生作此论时,绝大部分的简文还没有公布,他所赖以得出结论的简文来自于《长沙走马楼简牍整理的新收获》[11](以下简称《新收获》)一文中所披露的四简,今据高敏先生所引抄录如下: 入吏所备船师梅朋建安廿五年折咸米六斛(6?2263;图一:2) 入吏番观所备船师何春建安廿七年折咸米四斛(6?2277;图一:4) 入?乡传卒付建安廿六年限米廿四斛(6?1843;图一:4) 其二斛八斗?昭勉??陈晋黄武元年米(6?2278) 高敏先生把注意力集中到上列第二、四枚简之上,认为“此二简,从其编号来看,显然是前后相连的。第二简言建安二十七年,第四简云黄武元年,这表明黄武元年是同建安二十 七年前后衔接的,„„这就同《建康实录》所云建安二十八年十一月孙权‘改年号为黄武元年’相合。正因为建安二十八年十一月孙权已改建安二十八年为黄武元年,故《建康实录》在建安二十八年之后就称黄武二年,而以黄武元年代替了建安二十八年的纪年,也正如上引竹简之以黄武元年代替建安二十八的纪年一样。这样一来,表明走马楼竹简所载纪年,同《建康实录?太祖纪》的纪年是相同的”[2]。高先生敏锐的问题意识和观察力使人赞叹,然而查《新收获》原文,发现第四简的编号为6?2178而非6?2278(3),也就是说它与第二简即6?2277号简并无“前后相连”的关系,这样就使高敏先生观点的说服力大打折扣。 但是,“建安二十七年”与“黄武元年”究竟是同一年,还是“前后衔接”的两年呢,如果是后者,那么高敏先生之说仍可成立,故此问题不可不辨。《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现已陆续出版了五卷,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大量的写有“建安廿六年”、“建安廿七年”竹简,这些简记载的绝大多数都是“船师”某某所纳“折咸米”(4)的情况,其中“船师张盖”的例子最为典型,兹列举如次: 1.六三六其?四斛船师张盖建安廿六年折咸米[12](p731) 2.四三九九其六十七斛九斗五升船师张盖建安廿六年折咸米[13](p820) 3.四五六?其六十七斛九斗五升船师张盖建安廿六年折咸米[13](p823) 4.四六五七其六十七斛九斗五升船师张盖建安廿六年折咸米[13](p825) 5.四七?一其六十七斛九斗三升船师张盖建安廿六年折咸米[13](p826) 6.四七?四其六十八斛九斗六升船师张盖建安廿六年折咸米[13](p826) 7.四八?三其六十七斛九斗五升船师张?建安廿六年折咸米[13](p828) 8.二?七八其一百五十斛九斗故吏?番?观所备船帅张盖建安廿六年?折?咸?米[14](p778) 9.四四七三入三州仓运船帅张盖备建安廿六年折咸米一百五斛九斗[14](p840) 这九条关于“船师张盖建安廿六年折咸米”的简中,最后两条格式稍异,可暂不论;前七条则格式完全相同,但在数目上却有或大或小的差别,这应该是由一年多次征收造成的。然则年内改元,同为一年中事,发生在改元前的用前一个年号、发生在改元后的用后一个年号来记的情况,实不难理解。“建安廿七年”与“黄武元年”正是同一年,而非“前后衔接”的两年,因而高敏先生之说恐断难成立。 其次,如果《建康实录》纪年正确,则当时不仅应有“建安二十八年”,也应该有“延康二年”,但遍检文献与出土资料,二者皆无可靠例证。《隋书?经籍志》史部收有韦昭《洞纪》四卷,“记庖牺已来,至汉建安二十七年”[15](p961)。韦昭自云:“作《洞纪》,起自庖牺,至于秦、汉,凡为三卷,当起黄武以来,别作一卷,事尚未成。”[1](p1462,1463)两者相参,可知在吴人那里,“汉”的时间下限是“建安二十七年”,“黄武元年“与“建安二十七年”直接相续,其间并无“建安二十八年”。故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云:“建安尽于二十五年,此称二十七年者,以接吴黄武改元之岁也。”[16](p245)更值得注意的是,长沙走马楼简牍中大量出现“建安廿六年”、“建安廿七年”(5),“建安廿八年”却尝一见,这只能是因为“建安廿八年”实际上根本并不存在。然则,《建康实录》此处纪年必误无疑~ 第三,我们在这里还可以举一个旁证。《三国志?文帝纪》云: 文皇帝讳丕,„„中平四年冬,生于谯。„„(黄初)七年„„夏五月丙辰,帝疾笃,„„丁巳,帝崩于嘉福殿,时年四十[1](p57,86)。 裴松之注引《魏略》曰: (魏文帝)至年四十而薨[1](p57)。 据此可知,文帝生卒年及其享年,史书记载明确无疑。案,中平四年即公元187年,黄初七年按照《三国志》的记载为公元226年,按《建康实录》则为公元227年。而“古人记龄,其出生不论在年初或岁末,生年即为一岁,逾年终则为增岁”[17]。按照这种方法计算,如果《建康实录》所载正确,那么曹丕享年就应该是四十一岁而非四十岁了~ 本文档为【《建康实录》汉魏禅代纪年考伪连先用】,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015070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0KB
软件:Word
页数:6
分类:
上传时间:2018-05-25
浏览量: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