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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及运营服务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及运营服务 让,您,的,选,择,更,专,业 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 03 第二部分 评标标准和方法 „„„„„„„„„ 04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 5 2 第一部分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及运营服务
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及运营服务 让,您,的,选,择,更,专,业 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 03 第二部分 评标标准和方法 „„„„„„„„„ 04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 5 2 第一部分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公共自行车系统 配套设备批发、零售和服务等经营范围。 3 第二部分 评标方法 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 项目名称: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及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0851-1361FS01CL50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序号 评 审 内 容 1 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2 报价函已提交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3 响应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报价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4 人有效 授权书 网站备案授权书下载肖像授权书文档下载肖像授权书下载歌曲授权书模板下载销售授权书免费下载 的; 5 谈判最终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报价文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6 7 报价文件没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它条款的; 8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成交无效的。 4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 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响应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报价无效。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 完工期 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及人民币552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 运营服务 一、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完善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倡导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现由采购人就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其中,货物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及运营所需的设备、零件及配套设施、后台软件管理平台等一切与之相关的物品(以下简称货物);服务则包括货物的定制、供应、运输、施工、安装、调试、保管、保养、维护、更换,系统的调度、事故处理、保险索赔、运营管理和对外服务等一切与系统规划、建设、运营相关的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成交人协助采购人在荷城中心城区和西江新城内建设16个公共自行车网点,在符合设置条件的情况下进行选点(重点将考虑车站、公交乘换站、学校、机关、商业区、大型居民区、公园和旅游景点等)。本项目新增300辆公共自行车,要实现与禅桂地区共享系统资源和自行车服务,技术上能够实现通借通还。 成交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有关工作、服务,包括提供服务所需要的车辆及设备、运营管理、监控、车辆的维修保养及清洁维护、有关场地的安排及保养等,以及本项目文件所要求的其他服务内容,均视为本项目的标的。 (二)期限说明 1、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 2、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及所有权属于高明区政府。成交人所获得标的的运营管理期限从本次招标车辆(300辆)全部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与一期招标车辆(1000辆)运营服务期限一同截止。 (三)公共自行车系统采购和建设要求 表一 设备配置清单及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要求 数量 公共自行车应为车椅高度可自由调节的自行车车辆,车前1 公共自行车 300辆 配备储物篮。 5 序号 设备名称 要求 数量 含停车柱硬件、软件及安装所需的全套设备。在断网情况 下停车柱可以继续正常工作,信息保存在本地,至少可保2 智能停车柱 730个 存10000条借还车记录,网络恢复后自动上传到服务器。断 电情况下可以还车,来电后自动处理。 含集中控制设备及机柜、不间断电源UPS系统及防雷、可视3 网点管理设备 化监控报警设备、具有手动报障功能的POS自助查询机(包16套 括显示屏、语音播放),室外机柜、亭棚等。 IC卡/可读写/能够兼容岭南通、广佛通系统等主流公交卡4 服务卡 (市民通过“岭南通”、“广佛通”等卡可进行借车、还30000张 车和支付服务费) 注:成交人负责提供该项目规划、建设与运营所需一切货物,包括但不限于上列清单所示。 表二 系统设备及工作分项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第一部分 系统设备采购 1.1 锁止器设备 个 730 语音提示锁止器 1.2 集中设备及机柜 套 16 集中设备及POS查询 公共自行车服务点UPS后备1.3 UPS系统及防雷 套 16 电源及防雷设备 公共自行车服务点监控报警1.4 监控报警设备 套 16 设备 1.5 户外机柜 个 16 1.6 公共自行车 辆 300 1.7 自行车芯片 个 300 1.8 第三代龙头锁 个 300 1.9 发卡电脑 台 3 1.10 发卡读卡器 套 3 1.11 发卡点装修设备 批 3 1.12 自行车租车卡 张 30000 二 第二部分 设备集成和施工费用 按照概算总价(除亭棚外)2.1 技术集成及管理费(含代建费) 项 1 的8%计取 按照概算总价(除亭棚外)2.2 外地施工费 项 1 4.5%计取 三 第三部分 站点土建、通电、通网 6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见后附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3.1 新增站点土建、通电、通网 项 16 土建、通电工程预算及图纸 (另册) 见后附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3.2 扩容站点土建、通电 项 18 通网预算及图纸(另册) 3.3 设计费(3%)和监理费(2.5%) 项 1 四 第四部分 二期运营服务 二期增加的运营服务费用 二期建成后每年增加的运营4.1 项 1 (含运营调度费、电费、网络通讯费) 服务费用 1、网点规划 (1)网点的选择原则上由采购人负责提出推荐建议,成交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网点的信息采集并提供网点选择过程中的专业意见以供参考。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增加网点的采集并提供增加网点选择过程中的专业意见以供参考。经采购人的授权,成交人也可以对拟建设区域进行网点勘测,提交增加网点的设置规划,经采购人审核并书面确认后列入建设规划。 (2)所有网点在建设施工前必须到采购人进行备案,备案文件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备案内容包括网点位置、网点面积、网络设置及施工图纸。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网点备案时间可以推迟,但项目整体验收前需完成所有已建设网点的备案工作。 表三 二期新增站点列表 锁柱 序号 站点名称 位置 个数 1 文竹路 42 文竹路溢达纺织厂对面人行道上 2 岗头王 21 沿江路华普网吧前人行道上 3 官当村 21 常安食街毛家饭店左侧人行道上 4 兴华市场 21 文华路兴华市场左侧人行道上 5 区工商局 21 文明路工商局前人行道上 6 东升市场 21 跃华路与东升街交界北侧人行道上 7 区国税局 21 国税局正门左侧人行道上 8 沧中附小 21 沧中附小前千禧街行道上 9 福泰华庭 21 福泰华庭与尚城名筑之间人行道上 10 宝行御泉湾 42 高明大道宝行御泉湾北侧人行道上 7 11 河江桥 21 跃华路河江桥西北侧人行道上 12 中恒广场 42 跃华路中恒广场正面人行道上 13 西荣花园 21 西荣路西荣花园前人行道上 14 区地税局 31 区地税局正面右侧人行道上 15 丽日名都 42 丽日明都西侧人行道上 16 碧桂园二期 42 碧桂园二期公交站侧 锁柱合计 451 表四 二期扩容站点列表 增加锁柱 序号 站点名称 数量 1 人民医院 21 2 高明客运站 21 3 京柏城 21 4 广东溢达 21 5 经委幼儿园 21 6 泰和广场 21 7 莲花市场 21 8 地税稽查局 21 9 汇源豪庭 21 10 沛明小学 10 11 世纪广场 10 12 图书馆 10 13 华翠园 10 14 荷城广场 10 15 区环运局 10 8 增加锁柱 序号 站点名称 数量 16 常安食街 10 17 锦华花园 10 18 育英幼儿园 10 锁柱合计 279 2、安装与调试 (1)设备及建筑安装工作包括:土建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安装锁墩设备、集中设备及机柜、UPS系统及防雷、监控报警设备、自行车采购、技术集成及管理、代建等; (2)货物的施工、安装与调试由成交人承担,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所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在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通电、通网和基础建设等配套工程施工期间,成交人必须派员现场技术指导及监督施工,保证施工符合运营要求,确保与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桂城的公共自行车系统保持一致。 (3)成交人的施工、安装及调试过程,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所引起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并负责处理。 (4)成交人应根据网点设备类型及规模,选择相关方面技术人员进行操作。施工、安装完毕并调试至最佳状态后,成交人应报送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方可开通运营。 (5)成交人于设备建设、安装和调试过程中需对市政道路进行开挖或对市政绿化等设施造成损坏的,必须报采购人同意,并报相关管理部门核准后才能施工,完工后需按原状修复。 3、备货与运输要求 (1)成交人必须按采购人进度要求备货、发货,并配合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建设。 (2)成交人负责货物的供应及运输,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3)运输过程中,成交人应对货物进行安全的包装和装卸,确保货物的安全。 (4)成交人必须按照约定的运输要求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要求的地点并卸货。运输期间,货物的一切风险由成交人承担。 (5)合同履行期间,原则上应保持货物只增不减。采购人如需增加货物的,应当提前告知成交人,增加货物的单价如在采购明细表中列明的,则按照采购明细表中所填报的金额计算;如采购明细表中未列明的,则按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4、土建、通电、通网工作要求 (1)成交人必须提供各设备的安装施工图纸给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电力工程、通信网络工程、设备及建筑安装工程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图纸、技术规定及使用 说明书 房屋状态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焊机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GGD说明书下载 等)。 9 (2)成交人负责各服务点基础建设、220V交流电源和通讯网络接入工作,并负责公共自行车站点监控管路、线路敷设。220V交流电源(正负波动2%)接入管理用房的配电箱内,网络需调试开通并接入网络交换机,各服务点带宽4M并至少提供4个内网固定IP地址。 (3)基础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挖基坑土方、回填土、碎石垫层、混凝土垫层、沙井砌筑、接地防雷、拆除人行道、人行道恢复、石材地面修复、路边标志牌迁移、停车位标线擦除、树木迁移、花圃拆除与重建等。电力工程工作内容包括:开挖管沟、安装电缆保护管及敷设电力电缆等。通信网络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敷设光缆、管道光缆、安装光终端盒、光缆成端头等。 (4)电力引接必须达到金通公共自行车系统相关技术要求,符合安全规范,为每个站点提供可靠的24小时电力供应。自行车站点配电工程必须确保实现良好的接地和防雷。 (5)通信网络专线要求采用主流成熟技术,有较强的业务接入处理能力,对以太网业务要有很好的支持能力。有较高的性价比,具有很好的稳定性。做到规模适度、经济实用、安全可靠,可扩展性强。 (6)成交人对网络接入设备能够提供多种接口选择,包括以太网接口、光纤接口和无线传输接口。能够保证公共自行车站点视频和刷卡数据的接入,且具有较低的传输时延。提供无线备份(含相关备份设备)应急性设计方案,使得光纤线路的安全性得到充分的保证。无线备份线路采用专网APN方式进行组网,提供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7)成交人提供的网络应具有可靠的安全机制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安全性,整个专线网络应能保证传输信号的安全性,网络可用率承诺不低于99.9,。 8)成交人必须确保提供租用的通信线路不能与其它社会网络有任何的逻辑连接,保证每条线路的物( 理安全,成交人对采购人所租用的光纤线路安全负责,不能通过该线路进行任何访问,避免非法网络攻击。每个自行车服务点提供2条RJ45接口的线路,每条带宽为4M线路,并可以平滑扩容。 (9)成交人提供通信线路,并配合自行车租赁系统完成网络调测,确保线路可用。 (10)成交人必须确保具有能够通达项目所述光纤接入点的管道或者路由资源,以保证本项目能够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如需实施道路开挖的,成交人必须在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遵守相关的施工及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施工;如因施工造成的各种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11)提供的光缆应该以埋地为原则,所有光缆应尽可能的走地下管线,避免存在光缆架空现象。 (12) 提供的光缆要求采用优质单模光纤(衰减系数为A级),工程所使用的所有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13)成交人为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提供通信网络,须充分考虑网络的扩展性,满足包括带宽、接入点的扩容。 (14)成交人应在敷设的光缆中应留有适当的余量用于日后的维护和扩展。当采购人需要在现有通信点增加新的通信链路时,成交人应优先考虑提供光纤以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在本合同单价的 10 基础上加上相关物价指数的调整率进行结算。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所有货物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VI设计进行制作,并按采购人要求在公共自行车站点制作并张贴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站点分布示意图。 (2)管理用房必须符合工控机、24V电源、租用服务自助终端等设备设施运行所需要的环境等。管理用房内最高环境温度不得高于60?。 (3)系统开始运行的一个月内,成交人必须派遣相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解决相关的技术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 (4)合同履行期间以及日后运营期间,采购人如需增加网点、设备、基建设施、电力设备、网络设备的(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人应负责采购、安装、调试、保证正常运行,相关设备的采购价格标准参考本次采购中成交人的报价。 (5)成交人必须为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软件提供永久免费升级服务,并确保软件的升级不影响高明区原有的设备、基建设施、电力设备、网络设备的使用,且性能指标满足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要求。 ?(6)成交人必须保证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能够与佛山市禅城区和南海桂城的公共自行车系统正常对接,实现通借通还。为提高管理效率,高明区以外能够实现通借通还的站点由采购人指定,成交人必须无条件响应。 (7)成交人必须保证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能够实现使用“岭南通”、“广佛通”等公交卡借车、还车及支付服务费。 8)公共自行车系统应达到如下技术标准:1、符合ISO-7816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标准、ISO-14443 1/2/3协议标准( 及中国建设事业IC卡应用技术标准;2、储存交易数据>10万条,黑名单数据>10万条;3、读写CPU卡距离不少于6CM;4、交易时间?300ms;5、每锁蹲PSAM卡槽数量不少于2个;6、交易流程可按照岭南通?广佛通技术标准进行定制开发。 (9)成交人必须将高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相关数据端口全部无条件向采购人开放。 (10)成交人负责高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点系统的联网调试,必须达到系统运营功能要求。 (11)为进一步提高公共自行车服务点通讯质量,保持数据传输的连贯性和稳定性,避免因光缆中断而导致服务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的可能,成交人应在部分重要的服务点(由采购人指定)提供无线数据传输接口,通过3G无线方式将数据进行传送,以确保在光纤线路不能正常提供通信服务时能快速抢通服务,提高公共自行车的服务质量。 (12)成交人负责对高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点监控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保证远程实时监控、录像远程调用、备份等功能。 (13)成交人负责采购人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运行涉及的系统软件集成(包括但不限于:卡系统、视频系统、媒体系统、调度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等)。 11 (14)成交人必须配合采购人进行项目试运营竣工验收。 (四)运营管理采购 1、运营管理要求 (1)采购人委托成交人负责高明区公共自行车项目一、二期共计46个服务站点的运营管理。成交人在 高明区本地成立高明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公司负责高明区公共自行车项目日常运营管理,应聘请适 合数量的工作人员,配置不少于1辆的厢式货车用于自行车调度,并根据以后的发展情况适当增加 调度车辆以满足自行车调度的需要;设置不少于3个售、退卡服务点,提供24小时的高明区公共自 行车租、还车及办卡业务。 (2)成交人必须设置本地24小时的高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热线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受理 及处理采购人该项目的市民咨询、建议及投诉,并注意电话服务态度文明礼貌,保证服务质量,接 报后立即安排人员跟进处理事件。 (3)成交人必须做好服务卡的发放、恢复、退还及积分或费用的计算工作,认真核实申请人身份、使用 者的使用情况,确保办理服务卡的相关手续便捷,信息记录准确。 (4)成交人须切实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正常运作和保持完 好状态,并达到如下指标: 服务内容 描述 指标 网点每月无故障率 故障网点所占比例(取当月检查平均值) >98% 锁柱每月无故障率 故障锁柱所占比例(取当月检查最大值) >95% 投入运营车辆月完好率 用户能使用的车辆比例(取当月检查最小值) >90% 客服满意率 客服处理投诉建议的满意率(取当月检查最小值) >80% 特服到达时间 快速救援处理意外伤害用户(取当月检查最大值) 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 (5)成交人负责日常运营数据、报表、运营分析的整理,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上报。 (6)成交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设专人巡检制度,合理安排专人专责对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巡检,确保公 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设施的故障等状况能于30分钟内被发现及处理。 (7)在运营服务时段,成交人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获知站点车辆低于20%或高于80%时,应在规定时间(20 分钟)内完成车辆调度,保障市民正常借、还自行车。 (8)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出现停电或断电等情况的,成交人必须立即通知采购人,并通过修复、提供临 时替换设备、提供临时供电等措施于1小时内排除上述问题。若出现不可抗力,且对维护人员造成 人身威胁的,可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完毕后的1小时内排除上述问题。 (9)若出现故障等情况的,维修人员接报后须于3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跟进处理。维修工作一般要求 于1小时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的,可由双方协商维修期限。 12 (10)成交人要确保所使用的公共自行车必须具备高度安全性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若因车辆质量问 题(经第三方鉴定)而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成交人承担。 (11)需更换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设备、材料、零件与部件的,所更换设备、材料、零件与部件的品 牌、规格及型号等必须与原件一致。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选择与原件通用且不低于原标准的零件设 备。 (12)确保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相关货物外观整洁干净。及时对锈蚀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翻新、维修或 更换。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要求成交人对系统进行整体翻新。 13)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分工,并为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作业工具及车辆。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工作( 服并持工作证上岗。 (14)工作服、工作证、工作车辆的车身等必须有统一的喷图及标识,必须根据采购人提供的VI进行设 计制作,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15)作业时,成交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做好一切安全措施,确保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成交人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6)成交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交警部门的行动,并接受交警部门的指挥调度。 (17)成交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宣传及举办的一切活动,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协助采 购人处理突发事件。 (18)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突发情况的,成交人须于接报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 为用户提供救援服务。 (19)除采购人书面同意外,成交人不得部分或全部转包、分包其应履行的义务。 2、监督检查 (1)成交人必须建立运营服务的企业内部监督制度,保证服务质量。 (2)成交人运营期间,在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的日常运营报表,报表内容需反映上月及年度 累计运营期间的网点信息、设备信息、发卡信息、用户租赁信息、故障处理信息、投诉处理信息、 车辆被盗遗失信息、管理人员名册、财务报表、社保费花名册以及管理人员工资表等基本信息,并 自觉接受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成交人所提供运营报表,需真实、及时、准确。 (3)采购人指派的工作人员实施检查任务时,成交人必须积极协助和配合,允许工作人员检查与运营服 务有关的设施、场地和运营车辆,提供所要求的与运营服务相关的一切账目、记录及资料。 (4)向采购人及时反映和排除危害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正常运作的现象。 (5)成交人必须自觉接受宣传媒体及群众的监督,改善服务质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应尽量满足 市民对运营服务的需求。 3、维护保养要求 13 (1)成交人必须制定严格的车辆定期检修保养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营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和外观完好,尽量提高运营车辆的完好率,成交人须根据自已企业的管理水平在响应文件中设定运 营车辆的完好率指标,完好率设定下限为90%。 (2)成交人必须保持车辆、车桩及网点的清洁(车辆的坐垫、把手、密码锁、后档板必须整洁,车桩整 体整洁,网点地面无明显示垃圾),确保运营车辆及其设备干净、卫生、无异味。 (3)成交人必须认真做好网点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网点正常运营,做到有车借、可还车;安排专人检查 车辆、车桩等网点设备并详细记录损坏情况,故障车桩张贴红白标签,写明故障发现日期;故障车 辆通知专人拉走并进行维修,以方便网点的车桩及车辆使用。 (4)成交人必须按照车辆的状况,定期检查及更换零部件,确保运营车辆的安全运营。 (5)成交人必须保留与运营车辆的维修、保养有关的记录,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及安全事故档案。 4、资产处理 (1)采购人将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资产分别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提供给成交人使用,具体清 单于项目竣工验收后提交。 (2)固定资产由采购人提供给成交人使用,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固定资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由成交 人负责。非人为造成的故障、损坏而产生的维修、更换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在运营期满后,成交 人必须与采购人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列具清单,双方签章确认。 ?(3)低值易耗品(如自行车等)由采购人提供给成交人运营管理,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在经营过程中,自行车如有遗失的,成交人必须及时补充,有损坏的要及时修理好。如遇不可抗力、 外力破坏、恶意占有或被盗抢的,成交人应先修理或补充好自行车,保障各个自行车站点正常运行, 再向责任方索赔;若无责任方、无法明确责任方或无法追讨的,成交人可通过保险索赔或自身负责 修复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4)在运营过程中,因遗失、损坏等原因新增补的和通过更新部件修理好的自行车等设施设备,在运营 期结束后,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5、支出费用及押金管理 (1)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每年的电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每年的网络通讯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3)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的运营管理费用用于各项运营管理支出,包括:人员工资、节假日加班费、办 公场地租金、办公费用、社保福利劳保费、机械年审、燃油费、自行车及管理设备维修费、自行车 保险费、骑车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税金、电费、光纤租用费等一切杂项费用。 (4)成交人负责出售公共自行车服务卡,并收取服务卡工本费及押金。成交人代理采购人收取服务卡押 金后需直接存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且不得挪作他用。当采购人需要核查服务卡押金专项帐户状况 时,成交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开卡人要求退还的押金由成交人先行垫付,采购人每月按实际拨还。 14 服务卡工本费、公共自行车押金和租车服务费等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报高明区物价主管部门审批。 (5)市民办理服务卡所缴纳的押金、租车服务费等费用归采购人所有。押金利息、服务卡工本费以及由 于公共自行车灭失所产生的被没收的押金归成交人所有。 6、知识产权要求 (1)成交人必须保证采购人拥有本项目相关货物及服务知识产权的永久使用权。 (2)成交人必须拥有采购货物的所有权,一切因本项目货物所有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成交人自 行负责,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无关。 3)成交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采购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涉及第三方的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4)如成交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7、运营管理的其它要求 (1)成交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的形式管理(包括水费、电费),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运营期内所有税费和所产生 的一切债权、债务和事故责任等均由成交人全部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2)成交人可按时收取运营管理费; (3)成交人依照《高明区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采购项目考核办法》接受采购人考核; (4)成交人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年佛山市高明区最低标准),按照劳动 部门的规定购买员工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义务,所产生的劳资纠纷 由成交人负责; (5)成交人需为采购人提供的公共自行车购买保险,并承担经营活动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6)接管新增的高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的运营服务,增减工作内容的运营管理费用标准参照本项目 运营管理费用变更中的相关约定执行; (7)成交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运营数据,并根据运营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有效 建议; (8)成交人接受采购人指定的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接受社会对工作的监督。 (9)在运营期限内,成交人应结合政府与该研究相关的工作要求变动及时对实施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进 行添加或修改。 (1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人应派遣工作人员配合采购人的相关工作。 (11)运营期满后成交人必须将运营期内一切设备及资料无偿移交采购人。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5 1)本项目的报价包含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网点施工、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调试、运输保险、装卸、售后服务、雇员费用、利润、保险、包含全额含税发票、开办费、系统升级、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成投入使用后增加的运营管理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等一切费用。 2)成交人应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费用指标,谈判文件、主要合同条款、现场踏勘及市场情况、风险因素和拟采用的施工方案等进行自主报价,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成交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3)成交人可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成交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完工期: 成交人必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并调试完毕投入运营,由于采购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可顺延投入运营时间。 3.质量保修期: 1)整体项目质量保修期为1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软件维护、硬件和设备维护、固定建筑物保修等一切由成交人承包的项目内容。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 2)质量保修期内成交人对所供货物和软件系统实行免费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成交人承担和免费提供,易耗设备、配备配件设备,保证一年内免费更换,质量保修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质量保修期内采购人对成交人享有追索权。 3)质量保修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修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货物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20天时,则质量保修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计算或对故障设备予以重新更换。 5(售后服务: 提供常设每周7天×24小时服务专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在接到采购人或其管理机构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承诺软件故障在3小时内修复并恢复正常使用;非软件(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备、固定建筑物等一切由成交人承包的项目内容)故障,如在质量保修期内须在24小时内修复并恢复正常使用,若上述故障在24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成交人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货物予采购人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质量保修期结束后,须在技术上无条件配合采购人修复并恢复正常使用。 如成交人不响应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 16 6.验收要求: 必须由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验收进行项目运营竣工验收。 7.付款方式: (一)设备购置部分 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物安装经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0%,系统总体建设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5%,余额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项目质量保修期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利息,付款时扣除应扣的各种款项。 (二)基础建设、接电防雷部分及通讯光缆部分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施工合同。当工程进度完成至50,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工程合同价的3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书面确认本工程结算报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工程合同价的70%;余下工程合同价的30%作为工程保修金,在项目质量保修期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利息,付款时扣除应扣的各种款项。 (三)运营管理部分 (1)运营管理费用按季度为基数进行结算,每季核定运营管理费用后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给成交人。成交人需提供有效等额发票,有效等额发票必须遵循高明区属地管理的原则。 (2)每季核定运营管理费方法:合同按季度平均运营管理费、任务量变动和质量考核扣罚款确定当季度的运营管理费。 (3)季度运营管理费的支付时间: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支付上一个季度的运营管理费。 (4)采购人由于规划建设或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或减少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的,按每服务站点维护的成交单价(含税金)的标准增加或减少相应运营管理费用。 (四)备注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附件:《高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营管理采购项目考核办法》 高明区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采购项目考核办法 采购人可直接或委托各镇(街)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分局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供应商的运营方案和服务质量承诺方案等对供应商或经营方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每月出具一次考评结果。月评以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的形式进行,以100分为总分,按以下月份检查评分表进行评分,评审人员由采购人负责安排,月评定分数为各评审人员分数综合评分。采购人有权根据运营期间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市民 17 意见较大而本招标文件及合同没有明晰的服务条款,适度调整、完善考核评分表。按以下标准执行: 高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月度检查评分表(2013) 项类 序号 评分细则 扣分 备注 人员及调度车人员及调度车辆配备达不到中标方案要求的,每1个月内同一人辆配备要求 1 月每少1人(车)次扣5分(同一月内同一人(车)5 次只扣分一次 次只扣分一次) 在运营服务时段,未在规定时间(20分钟)内完1天内同一辆车调度要求 2 成车辆调度,造成市民无法借车或还车的,每次3 只扣分一次 扣3分 不按要求对外24小时开放系统的,每发现一次扣4 3 4 分 未按规定时间(8:00-18:00)开放售卡窗口的, 4 3 每次扣3分 5 未按规定提供24小时电话客服的,每次扣4分 4 6 未按照规定为用户办理服务卡的,每次扣2分 2 7 值班人员没有配带工作证上岗的,每次扣2分 2 值班人员没有穿着公司统一工作服的,每次扣2 8 2 分 未按要求对车辆设置统一颜色及标识,并贴反光 客服要求 9 2 贴纸的,每次扣2分 未按要求清理站点范围内垃圾,未对车辆和设备 10 进行及时清洁,对市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每3 次扣3分; 发生故障时未能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到场处 11 3 理、排除的,每次扣3分 接到市民因使用公共自行车发生事故通知后,未 12 能在规定时间(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的,每5 次扣5分 网点每月的无故障率(取当月检查平均值),低于 13 10 98%的,扣10分 锁柱每月的无故障率(取当月检查最小值),低于 14 10 95%的,扣10分 车辆每月的完好率(取当月检查最小值),低于90% 15 10 的,扣10分 维修保养 未按要求做好对残损车辆进行及时维修,使车辆 要求 16 完整、部件完好,保障市民安全使用的,每次扣33 分。 未经甲方同意不按原规格更换其他零件的,每次 17 3 扣3分 维修时,如遇停电无法及时实现临时供电的,每 18 4 次扣4分 安全生产 未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 19 5 管理要求 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每次 18 项类 序号 评分细则 扣分 备注 扣5分 未按要求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及安全事故档案,保 20 留与运营车辆的维修、保养有关的记录的,每次3 扣3分 未按要求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21 5 案的,每次扣5分 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 22 10 每宗扣10分 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每次扣 23 10 10分 未按规定建立规范的企业员工档案资料的,每次 24 5 扣5分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发卡总数、押金结余、站点资料档案 25 租用数据、车辆被盗遗失数据、故障和投诉处理5 要求 数据等信息的,每次扣5分 26 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扣10分 10 27 被市民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宗扣1分; 1 满意度要求 28 被媒体负面曝光的,每宗扣2分 2 有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事件的, 其他 29 每发现1次,需按违约性质并结合上述违约类别,1-10 每次扣1至10分 经评定,综合分数达到80分或以上(含80分)的为合格,评分80以下为不合格分数。得分达到80分以上 (含80分)的不扣经费。得分在60-79分之间的(含60分与79分)每减少1分,则扣减运营经费的1%作为惩罚;得分低于60分的,则一次性扣减运营经费的30%作为惩罚。对考评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向成交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成交人应虚心接受意见,并在规定限期内做出整改,运营期间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同一运营年度内月度评分低于80分的累计次数超过6次的,由采购人收回运营管理权,重新进行公开招投标。 出现上述违约行为的,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出具《违约通知书》,告知成交人违约的事实。成交人对违约事实有异议的,可自收到《违约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指定部门提出复核,采购人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维持或撤销决定。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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