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邶风邶风 《邶風?綠衣》匯註 綠衣 綠兮衣兮,綠衣黃里。心之憂矣,曷維其已。 綠兮衣兮,綠衣黃裳。心之憂矣,曷維其亡。 綠兮絲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無訧兮。 絺兮綌兮,淒其以風。我思古人,實獲我心。 《綠衣》總說 一、《綠衣》詩作者考辨: 1、《綠衣》詩作者為莊姜; 《毛傳》:妾上僣,夫人失位而作是詩也。 按:孔穎達《毛詩正義》疏曰:作《綠衣》詩者,言衛莊姜傷已也。由賤妾為君所嬖而上僭,夫人失位而幽微,傷已不被寵遇,是故而作是詩也。 《鄭箋》:“莊姜”,莊公夫人,齊女,姓姜氏。“妾上僣者”,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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邶风 《邶風?綠衣》匯註 綠衣 綠兮衣兮,綠衣黃里。心之憂矣,曷維其已。 綠兮衣兮,綠衣黃裳。心之憂矣,曷維其亡。 綠兮絲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無訧兮。 絺兮綌兮,淒其以風。我思古人,實獲我心。 《綠衣》總說 一、《綠衣》詩作者考辨: 1、《綠衣》詩作者為莊姜; 《毛傳》:妾上僣,夫人失位而作是詩也。 按:孔穎達《毛詩正義》疏曰:作《綠衣》詩者,言衛莊姜傷已也。由賤妾為君所嬖而上僭,夫人失位而幽微,傷已不被寵遇,是故而作是詩也。 《鄭箋》:“莊姜”,莊公夫人,齊女,姓姜氏。“妾上僣者”,謂公子州吁之母,母嬖而州吁驕。 按:孔穎達《毛詩正義》疏曰:隱三年《左傳》曰“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是齊女,姓姜氏也”。又曰:“公子州吁,嬖人之子。”是州吁之母嬖也。又曰:“有寵而好兵。石碏諫曰:‘寵而不驕,鮮矣~’”是州吁驕也。《定本》“妾上僭者,謂公子州吁之母也。母嬖而州吁驕”。 朱熹《詩集傳》:莊姜事見《春秋傳》。此詩無所考,姑從序說。下三篇同。 嚴粲《詩緝》:此詩莊姜所自作,而屬邶風者,蓋邶人傳詠之,而采詩者得之於邶爾。《疏》以為邶國之人作之,今不從。 季本《詩說解頤》:舊說莊公惑於嬖妾,而夫人莊姜失位,故作是詩,而藹然有怨而不怒之意,非忠厚者不能也。 豐坊《魯詩世學》:此詩乃姜所自作也,言憂之,則知莊姜心存社稷,非嫉妒之私矣。 郝敬《毛詩原解》:此詩莊姜自作,故詩云“傷己”。與《載馳》、《竹竿》之類,凡婦人自作者,序各分曉,《朱傳》於他詩一切謂為自作,非也。 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齊》說曰:黃裏綠衣,君服不宜,淫湎毀常,失其寵光。愚按“淫湎毀常”謂衛君;失其寵光,夫人自謂。《序》所云失位,據此。《齊》與《毛》同,《左隱三年傳》,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 1 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鄭《箋》“妾上僭”者,謂公子州吁之母,詩旨甚明,《魯》、《韓》蓋無異議。 按:王氏原文注文頗繁。此處摘引,刪去與諸家重複者及無關宏旨者。 方玉潤《詩經原始》:《小序》謂為“莊姜傷己也”。《大序》云:妾上僭,夫人失位而作是詩。蓋指州吁之母而言也。《集傳》既從之,而又以為“無所考,姑從《序》說,下三篇同。”姚氏際恒以為此“數篇皆婦人語氣,又皆怨而不怒,是為賢婦。則以為莊姜作宜也。”其言極為有見,今從之。莊姜之賢,詩之怨而不怒,諸家皆能言之,故不複贅,但擇其當者錄之而已。 龜井昱《古序翼》:《辯說》云:“此詩下至《終風》四篇,序皆以為莊姜之詩,今姑從之。然唯《燕燕》一篇詩文略可據耳。” 2、《綠衣》詩作者不可考; 孔穎達《毛詩正義》:四章皆傷辭,此言“而作是詩”及“故作是詩”,皆序作詩之由,不必即其人自作也,故《清人序》云“危國亡師之本,故作是詩”,非高克自作也。《云漢》云“百姓見憂,故作是詩”,非百姓作之也。若《新臺》云“國人惡之,而作是詩”,《碩人》云“國人憂之,而作是詩”,即是國人作之。各因文勢言之,非一端,不得為例也。 王質《詩總聞》:《總聞》曰:其為婦人哀怨之辭無疑,但其人未可知。舊說以為莊姜,雖不敢不信,然尋詩,未有所見。 陸奎勛《陸堂詩學》:《序》以為莊姜作,不知何據。《左傳》成九年,季文子如宋,致女複命,公享之,賦《韓奕》之五章,穆姜出,拜於房,賦《綠衣》之卒章而入。“歌詩必類”,意者,《序》以此為左證,與鄭《箋》云:“妾上僭者,謂公子州吁之母。”乃欲改“綠”為“褖”,以合女禦褖衣之制不及乎,點金而作鐡乎, 3、《綠衣》詩作者別解 崔述《讀風偶識》:《綠衣》以下四章序皆以為莊姜之詩。《綠衣》序云:“衛莊姜傷己也。妾上僭,夫人失位而作是詩也。”《日月》序云:“莊姜遭州吁之難,傷己不見答於先君,以致困窮也。”余按《春秋傳文》絕無莊姜失位而不見答之事。桓公,戴媯子也。而莊姜以為己子,立以為太子,非夫婦一體,安能得之於莊公,且使莊公而好德也,必無從妾上僭之事。如好色也,莊姜之美,誰能逾之,而反使之失位乎,至幸嬖人而生子,亦人君之常事。《春秋傳》中多矣,不得以此為不答莊姜證也。原序所以為是說者,無他,皆由誤解《春秋傳》文,謂“莊姜無子”,又與莊公之不答,是以《碩人》序云“莊姜賢而不答,終以無子”。然有子無子,豈盡在答與不答哉,漢薄氏、宋李妃,皆以一夕之幸而有子,趙飛燕何德,專寵嫉妒,而卒無子。今世夫婦相愛,不忍畜妾而無子者,何限,乃以莊姜無子,遂懸坐莊公以不答之罪,可謂漢庭煆煉之獄矣。莊公之失,惟寵州吁一事耳,然此特由溺愛,而無遠慮。與齊僖公之寵無知正同,初不料其後日有弑奪之禍也。 2 果從妾使上僭,果不答莊姜而使之失位,則亦何難廢桓公,而立州吁,然則莊公初未嘗有大昏惑之事也,不過說詩者強以加之,以蘄其說相符耳。且使莊姜果賢,莊公即不見答,猶當委婉措辭,怨而不怒,庶不失詩人忠厚之旨。乃《日月》之詩云:“乃如知人兮,德音無良。”何至於是~彼《穀風》之棄婦又當作何語乎,使莊姜果如是,則亦無怪莊公之不答矣。為是說者,非止誣莊公,抑且誣莊姜,而教天下婦人以懟其夫,其所闕於名教風化者非小事也。由是言之,此二詩者或系婦人不得志於夫者所作,其所處之地,必有甚難堪者,斷斷非莊姜詩也。蓋漢之取士多以經述,而每經有數家之傳,故師弟子相授受,務巧於說經,以期求勝於人,而不肯缺所不知。猶今人之致力於講章,求工舉業,以期得雋也。說經者能傳會以他經,則人驚其淹博,服其論議,以為其說有據,猶今人於場屋中能剿襲《左傳》塗抹三《禮》,則考官咸以為博,而拔擢之,不複問其經旨之合與否也。是以其說如是,本無足怪,而後之人遂奉以為不刊之論,致古人之受誣幾二千年而不能白,則大誤矣。乃朱子與此數篇皆從《序》說,且並《柏舟》一篇亦疑以為莊姜之詩,吾不知其為何故也。 牟庭《詩切》:成九年《左傳》曰:季文子如宋致女複命,公享之,賦《韓奕》之五章,穆姜出於房,再拜曰:“大夫勤辱,不忘先君,以及嗣君,施及未亡人,先君猶有望也,敢拜大夫之重勤。”又賦《綠衣》之卒章而入。此成公勞季文子為賦《韓奕》之五章,言伯姬如韓姞,宋公如韓侯,宋土如韓樂,季文子“靡國不到”,如蹶父。穆姜出,又為賦《綠衣》之卒章,取其“我思古人,實獲我心”,喻己因伯姬適人,感思先君,又喜伯姬得其所歸,我心獲安也。 《魯語》: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鄉其宗老,而為賦《綠衣》之三章,老請守龜蔔室之族,師亥曰:“善哉,謀而不犯,微而昭矣,詩所以合意,歌所以詠詩也。今詩以合室,歌以詠之,度於法矣。”此文伯之母欲牟娶婦,而賦詩以見意。取其“我思古人,俾無訧兮”。言己因文伯當婚,感思穆伯,又欲使婚姻禮正,無有愆尤。此所謂“謀而不犯,微而昭”者也。據此二人賦詩之意,皆因子女婚嫁,思先夫不及見之,因知此詩本義必非無所指斥,而泛思古之人也。則必思其夫也,其夫已為古人矣。而憂嫡妾之不正,必其嗣君為妾子也,其所生母驕蹇而無禮於嫡也。其嗣君必不孝也。據下《燕燕》篇言之,則此篇亦定姜之詩也。成十四年,《左傳》曰:“衛侯有疾,使孔成子、甯惠子立敬姒之子衍以為太子。”“冬十月,衛定公卒,夫人姜氏既哭而息,見太子之不哀也,不內酌飲,歎曰:‘是夫也,將不唯衛國之敗,其必始於未亡人。烏呼,天禍衛國也。夫吾不獲鱄也,使主社稷。’”襄十四年《左傳》:“定姜曰:‘予以中擳事先君,而暴妾使余,三罪也。告亡而已,無告無罪。’”襄二十六年《左傳》曰:“衛獻公使子鮮為複,辭,敬姒強命之,對曰:‘君無信,臣懼不免。’敬姒曰:‘雖然,以吾故也。’子鮮不獲命於敬姒,以公命與甯喜言。”據此,則定姜之賢,獻公之不孝,敬姒之專恣而無禮,皆可見矣。故知此詩必定姜之所作也。衛宏序云:“莊姜傷己”,非矣。 二、《綠衣》詩主旨考辨: 1、憂嫡妾失位; 《毛傳》:《綠衣》衛莊姜傷己也。 3 按:後世從《毛傳》者有:歐陽修《詩本義》、蘇轍《詩集傳》、嚴虞惇《讀詩質疑》、高儕鶴《詩經圖譜惠解》、姜炳章《詩序補義》、龜井昱《毛詩考》、岡白駒《毛詩補義》。 王質《詩總聞》:《總聞》曰:其為婦人哀怨之辭無疑,„„此夫人必有識慮,知古今多稱古人者,言古有此,今當之也。班氏“綠衣兮白華,自古兮有之”。 郝敬《毛詩原解》:衛莊公惑於嬖妾,夫人莊姜賢而失位,故作此詩。其以綠衣比何也,婦人衣,夫者衣也。夫人位中宮,黃者,中央土之正色,雜以青則為綠。青,木氣也。木克土,中宮所以見逼於旁蘖也。衣為上,裳為下,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為貴,裏為賤,比嫡妾失所也。 朱謀緯《詩故》:《綠衣》,莊姜之傷己也。既失位,嬖妾得以相陵也。是詩前二章以綠衣比嬖人,後二章以絺绤自比命數之涼薄。 徐光啟《詩經六帖》:憂之不已,只是憂夫婦之變。謝氏說為君憂,為君之子憂,為國家之後日憂,不可用。凡說詩強作大話者最害事,可以為戒。 陸化熙《詩通》: 此詩比《柏舟》“慍於群小”不同,全是憂夫婦之變,而思善處之道。首以表裏比幽顯之失序,次以上下比尊卑之失序,心憂,不需榷其流禍。觀下兩章只思處變,則憂亦緊。各章上文遇變難處為是幽顯,是安置廢棄之意,既已幽微,勢必至妾居其上,不必枸失所益甚。 何楷《詩經世本古義》:子貢《傳》、申培《說》皆謂衛莊公嬖人生州吁,有寵而好兵,莊姜憂之而作,今按此詩無刺及好兵之義。 胡文英《詩經逢原》:《毛序》《綠衣》為“莊姜傷己也”,妾上僭,夫人失位,而作是詩也。《集傳》:“莊公惑於嬖妾,夫人莊姜,賢而失位,故作此詩。”案:莊姜未嘗失夫人之位,但寵妾太甚,不聽其言耳。 牟應震《詩問》:《綠衣》諷莊公也,問《序》謂莊姜傷己而作。曰《序》云:傷者,傷失位。而莊姜實未嘗失位也,莊姜以完為子,莊薨而完立,姜目為國母矣。石碏之諫莊公也,曰:“賤妨黃,少陵長。”正與黃絲之喻同,其即石碏詩乎,前三章同,言絲,為州吁母子諷之。四章變文,言絺绤,為莊姜母子傷之,與《左》對,恭知不謬也。 郝懿行《詩問》:程子云:莊姜傷己,無德以致之,行有不得者,反求諸己而已矣。 胡承珙《毛詩後箋》:陳氏櫟云:不得於夫,而不疾其妾,惟思古以自修其身,憂而不傷,怨而不怒,孔子謂“詩可以怨”,其此類也夫。承珙按。詩序三言“莊姜傷己”,但傷己而無怨於人,最得詩人忠厚之意。左傳(成九年)季文子如宋,致女複命,公享之,穆姜賦《綠衣》之卒章。《魯語》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 4 享其家老,而賦《綠衣》之三章。古人雖有斷章取義者,然“歌詩必類”,則此詩其必無忿疾怨恨之意可知矣。 俞樾《達齋詩說》:“其虛其邪,既亟只且~”《箋》云:“言今在位之人,其故威儀虛徐寬仁者,今皆以為急刻之行矣。”按《箋》以二句分,故今說非其旨也。此蓋言在位之人,其號為虛徐寬仁者,其急刻則既如此矣。然則其急刻者,當如何邪,甚疾之之辭也。《史記》酷吏《趙禹傳》:“禹酷急,至晚節,事益多,吏務為嚴峻,而禹治加緩,名為平當。”時所稱“其虛其邪”者,殆亦趙禹之類也。 陳奐《詩毛氏傳疏》:孔穎達《毛詩正義》疏曰:“妾,賤妾,州吁之母也”。賤妾不得列侄娣之數,今以寵嬌而上僭,賤妨貴矣。《逸周書?祭公篇》云:“女無以嬖御固莊后。” 竹添光鴻《詩經會箋》:《綠衣》,衛莊姜傷己也。《箋》曰:此邶風也,夫人猶君,故莊姜冒衛,與鄘風稱衛文公,唐風稱晉僖公一例。婦人無外事,故曰傷己,《柏舟》之自誓,《載馳》之自傷皆同。 “妾上僭,夫人失位,而作是詩也。”考《左傳》,衛莊公無廢嫡之事,故以為戴媯之子為莊姜子,州吁只有寵而好兵,未嘗立為世子矣。故莊公薨,而莊姜 所謂“失位”,與“上僭”對言,謂為莊公不以夫人見禮耳。莊公之子立為君。 名揚,武公子、頃侯曾孫也。武公《淇澳》見於風,亦戒賓筵,垂於《雅》。其 幸也。 競競於持身者深矣。而莊公首達其教,溺於衽席,醜為禍胎,衛之不亡, 皆川願《詩經繹解》:此篇言心有憂,則身不得安,而憂又不可以求人與也,或又欲廢心用形,然心憂則形亦不可得其用,於是欲靜思以除之,終又不能自去也。 2、憂社稷之變; 嚴粲《詩緝》:莊公溺愛亂常,實胎衛禍,聖人存《綠衣》。《綠衣》明夫婦治道之原,申“二南”之義,以垂世戒,非取女子之怨也。 按:張次仲《待軒詩記》亦從此說。 豐坊《魯詩世學》:衛莊公之?(當是“嬖”字)人生州吁,好兵。莊姜憂之,賦《綠衣》。正說:《春秋傳》曰:莊姜無子,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言憂之,則知莊姜心存社稷,非嫉妒之私矣。 按:顧夢麟《詩經說約》亦從此說。 范王孫《詩志》:《左傳》謂:“莊公取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於陳,曰厲媯。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耶,驕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且夫贱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间舊,小加大, 5 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君人者,將禍是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其子厚與州吁遊,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胡紹曾《詩經胡傳》:此詩宜將《序》與《說》合看方得,蓋其失所在嫡庶之間,而其憂心在宗社之際,獨當含情不露耳,若謂無關國本,不惟沒賢婦之識,亦失錄詩之旨。 焦琳《詩蠲》: 蠲曰:此詩莊姜雖因失位而作,然是諫悔之詞,精理名言。語雖不多,而周詳痛切,直將後來州吁之禍,瞭然在目,且不必論。 龜井昱《古序翼》:翼曰:朱子詆諆序說,以為自千載之後,懸空臆取者。何《綠 雖然,廢衣》諸篇,而收已敝之緇布為也,無乃欲濟《栢舟》之出於婦人矣乎,序而臆是師,毋寧茲《周南》,何以知為文王后妃之化,《召南》何以知為諸侯夫人之德,《詩傳》云:“衛莊公之嬖人生州吁,好兵。莊姜愛之,賦《綠衣》。”說如是亦通;又以為君子懼讒之詩,若執針受禮之詩,亦皆通,是以古君子傳《小序》之義,思古而茂之。 冢田虎《冢注毛詩》:子貢《詩傳》及《申詩說》,亦以為莊姜憂州吁之詩,而編之於《衛風》。 綠兮衣兮,綠衣黃裏 一、方位生克解 《毛傳》:興也。綠,間色。黃,正色。 按:孔穎達《毛詩正義》疏曰:綠,蒼黃之間色。黃,中央之正色。故云“綠,間色。黃,正色”。言間、正者,見衣正色,不當用間,故《玉藻》云:“衣正色,裳間色。”王肅云:“夫人正嫡而幽微,妾不正而尊顯。”是也。 又按:從《毛傳》者有:蘇轍《詩集傳》、季本《詩說解頤》、嚴虞惇《讀詩質疑》、胡文英《詩經逢原》、郝懿行《詩問》、俞樾《達齋詩說》、方玉潤《詩經原始》、冢田虎《冢注毛詩》、岡白駒《毛詩補義》。 歐陽修《詩本義》:“綠兮衣兮,綠衣黃裏”。毛謂綠間色,黃正色者,言間色賤反為衣,正色貴反為裏,以喻妾上僭而夫人失位,其義甚明。而鄭改“綠”為“褖”,謂:褖衣當以素紗為裏,而反以黃先。儒所以不取鄭氏於詩改字者,以謂六經有所不通,當闕之以俟知者,若改字以就己說,則何人不能為說,何字不可改也,況毛義甚明,無煩改字也,當從毛。 朱熹《詩集傳》:比也。綠,蒼勝黃之間色。黃,中央土之正色。間色賤而以為衣,正色貴而以為裏,言皆失其所也。 按:山本章夫《詩經新注》、朴文鎬《詩集傳詳說》從朱說。 皆川願《詩經繹解》申之為:綠者合青黃為之,蓋東方之間色,喻憂。衣乃 6 匪汗衣之衣。 何楷《詩經世本古義》引劉公瑾言:“青、黃、赤、白、黑五方之正色也。綠、紅、碧、紫、纁五方之間色也。蓋以木之青克土之黃,合青黃而成綠為東方之間色。”郝敬云:‘婦人衣,夫者也。夫人位中宮黃者,中央土之正色,襍以青則為綠青。木,氣也,木克土,中宮所以見逼於旁孽也。’ 按:何氏原文注文頗繁。此處摘引,刪去與諸家重複者及無關宏旨者。 范王孫《詩志》:郝云:婦人衣,夫者也。夫人位中宮黃者,中央土之正色也。雜以青,則為綠青,木氣也。木克土,中宮所以見逼於旁糵也。《詩弋》曰:坤六五,黃裳元吉。《象》曰:“黃裳元吉,美在中也。”“在中”,又即黃裏之意,然尊以卑牧適,彰陰節之隆,而卑以掩尊,只是陰疑之戰。 胡紹曾《詩經胡傳》:按六服皆以素紗為裏,取精白在中,亦表外色也。婦處陰,衣裳薄而不單,尚專一,故連衣裳,不二其色。以青克黃而成綠,甲已合木土淆也,為東方間色。“衣兮”二字隱是說莊公,故下文之云“女”。 ,間色;牟庭《詩切》:綠,鄭改作祿,《左傳》、《釋文》又作祿。《毛傳》曰:“綠黃,正色。”孔疏曰:“綠,倉皇之間色,黃,中央土之正色。衣色不當用間,故《玉藻》云:‘衣正色,裳間色。’王肅以為‘妾不正而尊顯,夫人正嫡而幽微’,是也。”鄭箋云:“綠當為祿,今轉作綠,字之誤也。“祿衣自有禮制,鞠衣黃,展衣白,祿衣黑,皆以素絲為裏。今祿衣反以黃為裏,非其禮制,故以喻妾上僭,非矣。成九年《左傳》釋文“綠衣”本或作“祿衣”,此從鄭箋,作祿,又誤為祿耳。 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綠兮衣兮”句原無,按下引鄭《箋》即釋此句之意,今據《毛詩》補。 “綠衣黃裏”,瑞辰按:綠衣為間色,以喻妾;黃為正色,以喻妻。“綠衣黃裏”、“綠衣黃裳”皆以喻妾上僭,夫人失位,詩之取興義甚明顯。《箋》改“綠”為“褖”,非詩義也。焦氏《易林觀》之《革》(《革》原作《益》,據《易林》翟云升《校略》本改。)曰:“黃裏綠衣,君服不宜。”義本毛《傳》。《淮南?覽冥訓》高《注》“讀《詩》‘綠衣’之綠”,亦不從毛讀如字。皆不取《鄭箋》褖衣之說。 胡承珙《毛詩後箋》:《綠衣》惠氏《古義》曰:或見《齊》、《魯》詩,今不可考矣。承珙按,篇名《綠衣》從毛,為“常恐秋節至,涼飆奪炎熱”者,雖摹情近似,然斤斤以色之盛衰為較量,其於義末矣。 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說文》“綠”下云:“帛、青、黃色也,從糸,彔聲。”“黃”下云:“地之色也,從田、從炗,炗亦聲。‘炗’古文光。”又云:“?,青黃色也。?即綠也。”又云:“?草可依,染留黃。”“留黃”或作“流黃”,亦綠別稱。《釋名》:“綠,瀏也。荊泉之水,於上視之,瀏然綠色,此似之也。”“留”、“劉”、“瀏”、“?”、“綠”並一聲之轉。《釋名》:“黃,晃也。猶晃晃,象日光色也。”綠東方間色,以為衣;黃中央正色,反以為裏。喻妾上僭,夫人失位也。《說文》:“裏,衣內也。” 7 此章對“裏”言,則“衣”是在表之衣;下章對“裳”言,知“衣”是在上之衣,因文以見義也。陳喬樅云:《法言? 吾子》篇:“綠衣三百,色如之何矣。纻絮三千,寒如之何矣。”《淮南?精神訓》注:“逯讀《詩?綠衣》之綠”。楊、高皆用《魯詩》於此篇。並作《綠衣》,是《魯》與《毛》同。又《列女傳》班婕妤賦“綠衣兮白華,自古兮有之。”亦作“綠”。《鄭箋》定“綠”為“褖”,誤,其義獨異,疑本之《齊》詩,據《禮》家師說為解。愚案:“鄭氏改《毛》,間下己意,不盡本三家義。且《易林》用《齊詩》即作“綠衣”。班氏世習《齊》詩,婕妤賦亦作“綠”,陳謂齊作“褖”,非也。” 孔疏:“鄭知‘綠’誤而‘褖’是者,詩宜因其所有之服而言,不宜舉實無之綠衣以為喻,故知當作褖”。愚案:“詩喻毀常,則綠衣未為害義。四章以絺绤當淒風,亦貴者實無之事也。皮錫瑞云:‘啟之於古,婦人服綠,亦有明徵。’《夏小正》‘八月元校’《傳》曰:‘玄也者,黑也。校也者,若綠色然,婦人未嫁者衣之。”任文田云:“絞,蒼黃色。”蔣春雨云:“《周禮》王後六服,首曰袆衣玄,末曰褖衣黑,其外內命婦之卑者皆褖衣,蓋玄最貴,其色似褖者,惟女子可衣之,命婦即不容僭,玄校殆有夏時之等焉。”案,任氏以絞為蒼黃色,蓋本《玉藻》“?裘青??絞,衣以禓之。”《鄭》注:“絞,蒼黃之色也。”綠色在蒼黃之間,故任氏以“絞”為“校”,然?裘白,不當以綠色衣為禓。故皇氏云“素衣為正”,記者亂言絞耳。且《玉藻》是說君服,非婦人服,亦與《傳》不合。蔣引《周禮》,夏固與周不同,《周禮》王後六服末之褖衣,外內命婦亦得服之。若未嫁之婦人,不當於命婦同服,或與夏時之制同服綠,亦未可知。此詩言妾上僭,妾非未嫁,得於未嫁,同服綠者,古夫人自稱曰小童,蓋不敢居尊,而自謙為妾。《楚語》云:“司馬子期欲以其妾為內子,訪之左使倚相,曰:‘吾有妾而願,欲?之。”《內則》云:“妾雖老,?,總角,拂髦。”然則古禮惟內子?,妾老雖?,猶必總角。子期云:“‘?之’則不複總角,是僭內子,故不可也。總角則猶童,故古曰童妾。據《左氏傳》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古諸侯一娶九女,夫人而外,惟姪娣左右媵與兩媵之姪娣有位號,其餘曰賤妾、曰嬖人,必皆總角,猶童女然,其首既為未嫁之總角,其身或亦為未嫁之綠衣矣。”案,據此,則孔云:綠衣實無,亦非確估。 竹添光鴻《詩經會箋》:“綠”:鄭箋云,“綠”當為“祿”,《釋文》“綠,毛如字,鄭改作祿,吐亂反”。王應麟曰:“鄭學長於禮,以禮訓詩,是按跡而議性情也。”胡承珙曰:“篇名《綠衣》,從毛為是。”此與《內司服》“綠”誤為“祿”者不同,《疏》曲附《箋》義,以“祿衣”為六服之下,詩宜因其所有之服而言,不宜舉實無之綠衣以為喻,夫詩人托興之辭何所不可,如必謂宜舉所有之物,則《箋》云鞠衣以下眾妾以次服之,是黃與黑皆媵妾所得服,安見祿衣以喻妾,而黃又以喻嫡乎,安井氏曰:《內司服》所掌王后之正服也,“綠”字或容作“祿”,《論語》曰:紅紫不以為褻服,則正服之外,又有褻服,此綠衣蓋謂褻服耳。且“綠”與“黃”對,以喻貴賤易位,故《毛傳》首章云:綠間色,黃正色,義不可易耳,鄭說拘甚。 “綠兮衣兮”,言綠衣也,以喚起下綠衣。謂以間色為衣也。昭二十五年《左傳》曰:鸜之鵒之,此鳥以兩字為名,但謠辭四字為句,故分言之以足句。《綠衣》曰:綠兮衣兮,亦此例也。 按:竹氏原文注文頗繁。此處摘引,刪去與諸家重複者及無關宏旨者。 8 二、以禮訓詩 《鄭箋》:“綠”當為“褖”,今傳作“綠”,字之誤也。“綠兮衣兮”者,言褖衣自有禮制也。諸侯夫人祭服之下,鞠衣為上,展衣次之,褖衣次之。次之者,眾妾亦以貴賤之等服之。鞠衣黃,展衣白,褖衣黑,皆以素紗為裏。今褖衣反以黃為裏,非其禮制也,故以喻妾上僭。 按:孔穎達《毛詩正義》疏曰:必知“綠”誤而“褖”是者,此“綠衣”與《內司服》“綠衣”字同。內司服掌王后之六服,五服不言色,唯綠衣言色,明其誤也。《內司服》注引《雜記》曰:“夫人複稅衣褕翟。”又《喪大記》曰“士妻,以褖衣”。言褖衣者甚眾,字或作“稅”。此“綠衣”者,實作“褖衣”也。以此言之,《內司服》無褖衣,而《禮記》有之,則褖衣是正也。彼綠衣宜為褖衣,故此綠衣亦為褖衣也。詩者詠歌,宜因其所有之服而言,不宜舉實無之綠衣以為喻,故知當作褖也。 “褖衣黃裏”為非制,明“褖兮衣兮”言其自有禮制也。禮制者,素紗為裏是也。又言“諸侯夫人祭服以下”至“褖衣黑”者,解以褖衣為喻之意。由諸侯之妾有褖衣,故假失制以喻僣也。《內司服》“掌王後之六服:袆衣、褕翟、闕翟、鞠衣、展衣、褖衣,素紗。”注云:“后從王,祭先王則服袆衣,祀先公則服褕翟,祭群小祀則服闕翟。”后以三翟為祭服。夫人於其國,衣服與王后同,亦三翟為祭服,眾妾不得服之。故鞠衣以下,眾妾以貴賤之等服之也。《內司服》又曰:“辨外內命婦之服:鞠衣、展衣、褖衣,素紗。”注云:“內命婦之服,鞠衣,九嬪也;展衣,世婦也;褖衣,女御也。”鄭以經稱命婦之服,王之三夫人與諸侯夫人名同,則不在命婦之中矣,故注云:“三夫人其闕翟以下乎,”自九嬪以下三等,故為此次也。夫人於其國與王后同,明鞠衣以下,眾妾各以其等服之可知也。此服既有三,則眾妾亦分為三等,蓋夫人下,姪娣鞠衣,二媵展衣,其餘禒衣也。知“鞠衣黃,展衣白,褖衣黑”者,以《士冠禮》陳服於房中,爵弁服,皮弁服,玄端,及《士喪禮》陳襲事於房中,爵弁服,皮弁服,褖衣。以褖衣當玄端,玄端黑,則褖衣亦黑也。故《內司服》注以男子之褖衣黑,則知婦人之褖衣亦黑也。又子羔之襲褖衣纁袡,袡用纁,則衣用黑明矣。褖衣既黑,以四方之色逆而差之,則展衣白、鞠衣黃可知。皆以素紗為裏者,以《周禮》六服之外,別言“素紗”,明皆以素紗為裏也。今褖衣反以黃為裏,非其制,故以喻妾上僣也。然則鞠衣、展衣亦不得以黃為裏,獨舉褖衣者,詩人意所偶言,無義例也。 李富孫《詩經異文釋》:“綠兮衣兮”《鄭箋》“褖兮衣兮”者,言褖衣自有禮制也。以素紗為裏,今反以黃為裏,喻妾上僭。《御覽》(六百九十)引作“褖兮衣兮”(下“褖兮黃裏”,“綠兮衣兮”,“綠兮黃裳”並引作“褖”)按《鄭箋》詩有以禮釋之者,“綠衣”為“褖衣”,“說於農郊”,為襚。蓋鄭學長於禮,故或以禮訓詩,《御覽》引作“褖”,是從《箋》說,《毛傳》“綠,正色”,亦改“褖”字。 陳喬樅《詩經四家異文考》:按《釋文》:《綠衣》毛如字,鄭改作“褖”。篇內各同,詳見《鄭箋》改字說。 朴世堂《詩經思辨錄》:鄭以褖衣失制,喻嫡妾之亂,妾之不可陵尊,猶衣之不可亂制。汝賤妾何為上僭乎, 9 按:朴氏原文注文頗繁。此處摘引,刪去與諸家重複者及無關宏旨者。 三、訓作別解: 嚴粲《詩緝》:讀詩不可魯莽,如讀“綠兮衣兮”不可但言是綠色之衣,當玩味兩兮字。詩有《黃鳥》、《白華》不言“黃兮鳥兮”,“白兮華兮”,唯《綠衣》曰“綠兮衣兮”,蓋綠字衣字皆有意義。“綠”以喻妾,“衣”以喻上僭。故以二兮字點掇而丁寧之。 按:陳僅《詩誦》從嚴粲:愚按誦詩得此旨,方是一字不放過。 姚舜牧《重訂詩經疑問》:“綠衣黃裏”,是傷其反背。 陸化熙《詩通》:沈平齊云:“黃、綠皆自然之色。”不可相無,貴於各得其所用 之道耳,最得作者婉約至意。 張次仲《待軒詩記》:“黃,從炗從日,俗作黃,誤。” 萬時華《詩經偶箋》:綠以喻妾,衣以喻上,表裏以喻幽顯,上下以喻尊卑。 姚際恒《詩經通論》:“綠衣黃裏”,妙喻。 牟應震《詩問》:綠,間色,喻州吁;黃,正色,喻太子完。“綠”《箋》改作褖,非是。黃以色言,綠亦當以色言也。 陳奐《詩毛氏傳疏》:“綠兮衣兮”,上兮字為語助。如全詩中“瑣兮尾兮”、“桃兮達兮”、“蒼兮蔚兮”、“萋兮斐兮”,皆合二字成義。上兮字為語助,又有累其義者,如“絺兮绤兮”(見《綠衣》第四章)、“父兮母兮”、“叔兮伯兮”是也,又有重其文者,如“簡兮簡兮”、“玭兮玭兮”、“萚兮萚兮”是也,此皆句例。 “‘綠兮衣兮’言“綠衣兮”也,謂以間色為上衣也,《橝弓》‘練衣黃裏’注:“‘練’,中衣,以黃為內是凶,或用黃裏而吉。”則不用黃裏可知。《易林?觀》:‘黃裏綠衣,君服不宜,淫湎毀常,失其寵光。’‘君’,謂小君也。” 按:陳氏原文注文頗繁。此處摘引,刪去與諸家重複者及無關宏旨者。 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齊》說曰:黃裏綠衣,君服不宜,淫湎毀常,失其寵光。《易林?觀之革》文。陳氏奐云:“君謂小君也。”愚按“淫湎毀常”,謂衛君。“失其寵光”,夫人自謂。《序》所云“失位”也。據此,《齊》與《毛》同。鄭《箋》“妾上僭”者,謂公子州吁之母,詩旨甚明,《魯》、《韓》蓋無異議。 二“兮”字,語助足句。《說文》“?”下云:氣欲舒出?上,凝於一也”。?,古文以為虧字,又以為巧字”。“虧”下云:“於也,象氣之舒。虧從?、從一,一者,其氣平之也。”“兮”下云:“語所稽也,從虧,八,象氣越虧也。”“稽”之為言留、止也,句中加“兮”字,所以留止其語。 按:王氏原文注文頗繁。此處摘引,刪去與諸家重複者及無關宏旨者。 10 焦琳《詩蠲》:“綠”,青黃相間色。“兮”亦是歟聲。“黃”,中央之正色也。 龜井昱《毛詩考》:比也。中外失宜,以比妾顯而夫人微焉,青勝黃為綠,間色。稱綠,蓋以黃對之故也。 中井履軒《詩經雕題略》:“綠兮衣兮”兩半語以喚起下綠衣,猶言“綠也衣也”,而“兮”字更韻。裏,謂裌袍之裏也,非中衣。黃,中色,如是而已,謂其不白不黑,不青不赤也,不當作中央土解。正色,純色也。間色,雜也,如是而已,不當作方位生克解。 心之憂矣,曷維其已。 一、憂嫡妾失位 張次仲《待軒詩記》:比也。“曷維其已”,言此憂如何而止。憂只是憂嫡妾失常,名分錯雜,不必推到君國之憂上。凡說詩強作大話,最害事。 二、憂社稷之變 《毛傳》:憂雖欲自止,何時能止也。 按:從《毛傳》者有:嚴虞惇《讀詩質疑》、冢田虎《冢注毛詩》、岡白駒《毛詩補義》。 朴文鎬《詩集傳詳說》申之為:憂在宗國也,夫豈為一身之私哉, 朱熹《詩集傳》:已,止也。 按:釋“已”從朱熹者有:胡文英《詩經逢原》、山本章夫《詩經新注》 嚴粲《詩緝》:興也。言此間色之綠也,今乃為衣也;猶此本妾也,今乃使之嬖寵而尊顯也。以間色之綠為衣,而正色之黃反以為裏,猶妾上僭夫人,為所掩蔽也。禍亂之原,將在於此。莊姜言“我心之憂”何又得止,謂家國可憂之事,方來而未已也。 何楷《詩經世本古義》:孔云:間色之綠,不當為衣,猶不正之妾,不宜嬖寵。今間色之綠為衣,而見正色之黃反為裏,而隱以興不正之妾今蒙寵,而顯正嫡夫人反見疏,而征《綠衣》以邪幹正,猶妾以賤淩貴,夫人既見疏遠,故心之憂矣,何時其可以止也,張敬夫云:“《綠衣》之憂,言嫡妾之亂,其弊將至於不可勝言者,憂在國家也,夫豈特為一身之私哉,” 陳奐《詩毛氏傳疏》:“曷維其已”,言何時止憂也。“維其”,句中語助。 竹添光鴻《詩經會箋》:《毛傳》以“何時”釋“曷”,以“止”釋“已”。“維其”句中語助。莊姜之心,豈旦憂一身哉,為君憂,為君之子憂,為國家後日憂,其憂何時能止,只是含蓄不露爾。 11 朴世堂《詩經思辨錄》:愚謂《毛傳》訓“曷維其已”,為“何時可止”,恐得之。 三、訓作別解 牟庭《詩切》:《四月》鄭箋曰:“曷之言何也。”《釋言》曰:“曷,盍也。”南臺《毛傳》曰:“已,止也。”余按,“曷維其已”,言憂之無益,何如止而不憂也。毛傳云:“憂雖欲自止,何時能止也。”非矣。 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曷,何也。已,止也。言憂何可止。《說文》:“已,已也。四月陽氣已出,陰氣已藏,萬物見成文章,故以為蛇象形。”《釋名》:“已,已也。陽氣畢布已也。”陽氣終止於已,故引申為“終止”之義。辰己之“已”,與已止之“己”古音義不別,《篇韻》二音,非也。《說文》:“?,用也。從反已。”已為止。故反己為用也,維、其,並語助。 焦琳《詩蠲》:“曷”,何也,不忍道及,非疑辭。“已”,止也,猶究竟也,言不知落何下場也。 皆川願《詩經繹解》:已者,謂息而不複起也。 《綠衣》一章 一、憂嫡妾失位 孔穎達《毛詩正義》:毛以間色之綠不當為衣,猶不正之妾不宜嬖寵。今綠兮乃為衣兮,間色之綠今為衣而見,正色之黃反為裏而隱,以興今妾兮乃蒙寵兮。不正之妾今蒙寵而顯,正嫡夫人反見疏而微。綠衣以邪幹正,猶妾以賤陵貴。夫人既見疏遠,故心之憂矣,何時其可以止也。 鄭以為婦人之服有褖衣,今見妾上僣,因以褖衣失制,喻嫡妾之亂。言褖兮衣兮,褖衣自有禮制,當以素紗為裏,今褖衣反以黃為裏,非其制也。以喻賤兮妾兮,賤妾自有定分,當以謙恭為事,今賤妾反以驕僭為事,亦非其宜。妾之不可陵尊,猶衣之不可亂制,汝賤妾何為上僣乎~餘同。 朱熹《詩集傳》: 莊公惑於嬖妾,夫人莊姜賢而失位,故作此詩。言綠衣黃裏,以比賤妾尊顯而正嫡幽微,使我憂之不能自已也。 郝敬《毛詩原解》:綠,間色,而以為衣;黃,正色,而以為裏,妾之蔽嫡亦猶是也。多憂方來,何時已耶, 牟庭《詩切》:昔之綠兮,今為衣兮。綠乃為之衣,黃乃為之裏,比如妾母顯光儀,嫡母退居而隱微。心獨憂之,不能理,何如不憂而已矣。 胡文英《詩經逢原》:言邪正反置,如莊公之尊顯嬖人,而反抑莊姜也。 郝懿行《詩問》:喻妾蒙寵而顯,嫡見疏而微,心憂之不能已其亂。 12 范家相《詩瀋》:綠衣也,而忽黃其裏,則將黃其衣,則將黃其裳矣。心雖憂矣,而無益,曷弱已且亡哉~ 山本章夫《詩經新注》:上曰“綠兮衣兮”,下承以“綠衣黃裏”,莊姜可謂巧於歌曲矣。且既以綠為衣,又以黃為裏,猶賤妾尊顯而正嫡幽微然。 皆川願《詩經繹解》:此章言即以“綠衣”比“心憂”。“綠衣”乃有可以“黃其裏”矣、“心之憂”矣,亦當自求,而曰“曷維其已”也。 二、憂社稷之變 季本《詩說解頤》: 間色賤而以為衣,衣在上而顯也,正色貴而以為裏,裏在內而幽也。此托言以比賤妾尊顯,而正嫡幽微,皆失其所也。南軒張氏曰:《綠衣》之憂,言嫡妾之亂,其弊將至於不可勝言者,憂在宗國也,豈特為一身之私哉, 焦琳《詩蠲》: 綠以比不得之嬖妾,黃以比無過之嫡。衣比得勢而尊顯,裏比失時而幽微。凡若此者,在國鮮不亂,在家鮮不亡,所以心以為憂,不知落何下場也。蓋荒淫之人,但眈目前之樂,不知計及異日,故顛倒貴賤而不知,使計及後日,應有所不敢也,故莊姜以“曷維其已”警醒之。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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