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2015年系统培训笔记
时间:2015年1月12日 星期一 上午
地点:北京市财政教育中心202会议室(西直门玉芙胡同)
人员:采购处领导 崔郁庆 蔡博燕、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尹晓萌、郑楠)
内容:政府采购政策变化内容、系统操作、现场试操作(后两项已熟练操作,无笔记)
政府采购政策变化内容
第一部分 政府采购管理政策
一、依法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1、落实新预算法的预算公开要求
公开项目采购预算、中标或成交结果、政府采购合同,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政府采购总体情况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2、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公开的范围扩大到采购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采购合同以及履约情况等方面。
二、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
1、开展代理机构综合评价,实现从“进入控制”向“执业评价”的转变,从“宽进”转为“严管”,并弥补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可能出现的管理薄弱环节。
注意: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4]122号)要求,2015年1月31日前,应当补充完成网上登记(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
2、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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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按照“全国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总体原则,组织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联合行动,共同开展对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专项检查。
3、以代理机构专项检查为抓手,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辐射面从代理机构延伸到采购人。
注意:财政部建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专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集中发布全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
三、2015年集中采购目录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依法委托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可以委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四、2015年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货物或服务类项目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原来的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工程类项目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1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到建委进行招投标)。
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扶持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扶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
2014年采购项目已切换到新系统中,目前处于 “执行采购”状态下的项目有近4400个。
注意: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清理,于2015年2月28日前将已完成项目在新系统中点办结。
第三部分 代理机构考核问题
考核总体情况
98家代理机构中,共抽取37家代理机构的97个有效项目进行了重点考核。经考核,有68个项目(占70.1%)存在问题,其中10个项目有3个以上的问题。
具体问题如下所列:
a采购中含有集中采购目录中项目
b采购活动适用法律依据错误
c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未落实
d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不规范
e评分标准制定不科学不严谨
f招标公告中未明确投标截止时间
g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中缺少采购人联系方式
h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不规范
i客观分不一致或专家打分明显错误
j采购合同无签订日期,或签约时间超出法定期限
k采购项目档案不完整,缺少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确认资料、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出具的l授权函、专家抽取登记表、中标公告、落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