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习部管理条...
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习部管理条例
(暂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习部(以下简称学习部)
以提高我院学生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丰富活跃我院学习文化氛围为目
的;以教学信息评估与学风建设为核心;以常规工作和特色活动为平台而
成立起来的学生组织。为了加强对学习部的管理与建设,依据广西师范大
学学生会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习部成分主要分为三大模块:
一是:学习部正副部及干事
二是:我院各班学习委员
三是:我院各班教学信息员
为保证我部有效健康的发展,本着人性化管理为主,严明纪律为辅的原
则,特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 学习部是隶属与广西师范大学学生会学习部与我院分团委学生会的组
织,接受其管理及指导,同时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第二章 基本条例
第一条 认真作好本职工作,协调开展好各项常规工作(如:学习报的出版、
信息员的管理、学委的例会、教学评估、英语四六级考试等)。发展好
我部特色工作,做强做大我部的品牌活动。
第二条 及时传达上级(教务处,校学生会学习部,我院学生会)的指示,作好
日常通知及任务的下达。认真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保证各项工作及时
高效的完成。
第三条 积极配合作好院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主动与其他部门联系,并积极配
合其开展活动,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分工不分家,有效
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在我部门财产、档案等物品管理方面,我部成员要认真遵守财物管理条
例,严格按程序执行。
第五条 学习部成员要培养主人翁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时间观念,做好内部
管理,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第三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 1 例会
例会时间:双周星期一17:40
例会地点:理科楼303教室
如无变故,一般不另行通知,我部成员应按时到会。
2 非例行会议
由我部干事负责提前通知具体的时间地点,布置特殊事项(一般以短
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第二条 会议签到
会议开始前由我部干事进行点名签到
1 无故缺席两次者,予以警告,我部将通知各班作通报批评;
2 无故缺席三次者,由我部通告学院取消其评优资格;
3 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由我部通报学院,经核实应撤消其职位;
4 无故迟到五分钟以上者,作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5 我部例会、非例行会议与开展的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
须履行请假手续使用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请假条。出席例会者,应准时出席例会,不得
提前离会。
第三条 会议进行
1、禁止玩弄手机,手机一律处于震动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大声喧哗及讨
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2、不得翻阅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纸等和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3、会议由我部干事做好记录,会后备案存档。
第四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我部例会、非例会与开展的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
行请假手续使用请假条。
第二条 请假原则上每个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三次,否则取消评优资格。 第三条 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 原因必须写明确,时间以不
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四条 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或电话通
知学习部长说明原由,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要交我部
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第五条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第五章
档案管理
财务及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培训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制度
第一条 我部档案管理工作由我部主要人员负责,对我部的整体档案进行分期分
类,编号归档,做到系统化,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化,为以后各项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及
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第二条 学习部总体档案分类如下:各类文件;我部机构成员档案及通讯录;各
期计划和
工作总结
关于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关于年中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会议记录;各类活动策划方案及活动照片;校院级
各种大赛及活动的通知、报名资料的存档;各种大赛参赛选手及获奖选
手资料存档;各班教学信息员
邮件地址和反馈表资料;校院运动会优秀稿件存档等。 第三条 非我部成员不得随意翻阅我部档案;我部成员借阅要作好登记,不准在
文件上任意拆叠或涂改,更不准拆散或带走。
第四条 非我部档案管理员禁止随意丢弃文件或资料(不管是否有用),以免造成
不必要的损失。
第五条 我部档案管理人员应积极开展工作,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做到热情,耐
心,细致地提供服务。
第六章 财产管理条例
第一条 学习部固定资产包括日常活动用具,如:嘉宾评委排、工作牌、水性笔
等,由我部统一管理。
第二条 如其他部门借用我部的财物,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并征得部长同意。
借物人须登记清楚所借财务的数目和用途以及归还的日期,借物人必须
签名。作好登记工作。
第三条 对于借出的财产,借物人或借物部门必须及时归还,出现两次借物不归
还者,我部以后将不再向其外借东西。
第四条 关于费用问题,我部每举行一次活动必须事先作好预算,经院分团委书
记与学生会主席团审核批准,领取金额后购买。另可以拿老师签字的条
子购买完毕所需物品开好收据。写明物品具体名称、金额、用途和日期,
经手人必须签名,在到院分团委书记处报销。
第五条 学习部主要成员在院办公室值班时,要作好钥匙管理和财务安全管理等
工作,保证办公室日常活动正常进行。
第七章 学习委员管理条例
第一条 学期计划
学习部成员应在学期前两周将本学期常规工作与特色活动的计划安排以
书面及文档形式上交到学习部部长处,备案存档。
第二条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和总结
1 每双周例会各班学委对下周工作进行口头计划汇报和对前两周工作进行总结
2 每两个月上交一份文本形式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 每学期期中和期末上交文本形式的总结
第三条 检查考核
学习部主要人员对各班学习委员的常规工作和特色活动以及下达的任
务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每两个月(第二个月的20号)
进行一次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期末考核,并把考核成绩与评优挂钩。
考核内容:
(1)例会迟到、早退、请假、缺席等情况
(2)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完成情况
(3)下达任务与常规工作的开展情况
(4)特色工作开展的成效
(5)学风建设情况(包括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过级率;期末考试补考率等)
(6)是否给我部提供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7)教学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
(8)是否与教务处,任课老师以及学习部积极主动交流
以上有不完善的地方,经商议后可适当添加
第四条 表彰激励
1 每学期末,学习部根据各班学习委员工作情况以及考核成绩,评选出“先
进工作者”两名,给予奖励。奖励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
奖状、证书、奖品等。
2 学习部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习委员,向所在班级通报,给予操行加分
并向我院推荐,授予优秀学生干部奖。
第五条 惩戒处理
学习部正副部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等处理。有下列情况
之一的将通报所在班级和学院取消其评优资格直至撤消
其职位:
1 学习部例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
2 对上级下达的通知、任务多次出现拖拉甚至不履行者
3 多次不上交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者
4 工作态度恶劣,不热心为同学服务者
5 不认真履行学习委员工作职责者
第八章 教学信息员管理条例
第一条 同第七章第一条
第二条 同第七章第二条
第三条 工作要求
1 每周五前如实收集本班同学对教师教学方式、方法的意见,或对学校教
学管理的意见。以电子文挡的形式进行反馈。并整理以
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信息员、信息交流中站。地址
(gxunzxxyxinxiyuan@163.com)不得伪造数据。
2 每双周一例会向学习部上交书面形式的教学信息反馈表。
3 得到信息中站的答复后,及时与同学进行交流、沟通及解析。 第四条 检查考核
学习部主要成员对各班教学信息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
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期末考核,并
把考核成绩与评优挂钩。
考核内容:
(1)例会迟到、早退、请假、缺席等情况
(2)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完成情况
(3)下达任务与常规工作的开展情况
(4)特色工作开展的成效
(5)是否做好信息员的反馈意见上交与反馈工作
(6)是否给学习部(信息交流中站)提供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及建议
(7)教学评估与反馈工作是否正常
(8)是否与教务处、任课教师、学习部积极主动交流与反馈 第五条 表彰激励
1 同第七章第三条第一点
2 学习部将工作表现出色的教学信息员推荐到校团委处参加特色活动、
任期满后授予聘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六条 惩戒处理
同第七章第四条
第九章 特色工作的开展程序
第一条 项目实施
1 确定内容。各学习部成员应根据专业特色与客观实际积极策划开展形
式多样的以提高广大同学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每学期
前两周上交文本形式的特色工作的策划方案至学习部。
2 项目备案。 学习部对各班上交的特色工作策划方案进行细致的审核,
确定适合本学期开展的富有创新性实用性的特色工作项目。
3 项目开展。学习部指定具体的特色工作项目的策划方案,并根据计划
进行开展组织我院广大同学并联系外院系的相关同学参加到活动中
去,在活动前要抓好宣传工作,活动中努力挖掘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与
典型个案。
4 分享体验。特色活动结束后,应组织学习部全体成员交流分享体会上
交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并进行备案存档。
5 成果确认。学习部应及时对特色工作的开展效果进行总体评估,并加
以确认,安排专员做好挡案的管理工作
第十章 附则
第一条 本条例适用于政治与行政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习部,解析权在学习部主
要成员。其他有关细则由本部另行研究制定。
第二条 本条例经院分团委书记及学生会主席团审核批准后自公布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