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天乐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
2010-07-18实施
2010-06-28发布
塑杯糖水桃罐头
Canned peaches in syrup in plastic cup
Q/JSTL 0001S-2010
Q/JSTL
连云港天乐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X74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写。
本标准中原辅料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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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感官指标参照相应的GB/T 13516-1992《糖水桃罐头》标准,理化指标按产品的实际状况确定;;重金属和微生物指标执行GB 11671-2003《果、蔬罐头卫生标准》,食品标签执行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本标准由连云港天乐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和平、金怀荣、张何、孙克清。
塑杯糖水桃罐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塑杯糖水桃罐头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桃子或罐藏桃子为原料,经加工处理,加入白砂糖、柠檬酸、维生素C,装罐、加汁、充N2和CO2混合气体或不充气、密封、杀菌、冷却工序制成的塑杯糖水桃罐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17 白砂糖
GB 198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T 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和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6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786 罐头食品检验方法
GB 11671 果、蔬罐头卫生标准
GB 14754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QB 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B/T 3600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八开桃片
桃经去皮、去核后沿轴向纵切成大致相等的八瓣。
3.2 碎片
桃经去皮去核切成大致小于八开的桃片和形状不规则的桃片。
3.3 桃丁
桃经去皮去核后切成长约15mm的近似立方形小块。
3.4 杂质
一般杂质:指原料自身带入的植物性杂质,果皮等;恶性杂质:指一般杂质以外的杂质,如砂粒、头发、黑点、小昆虫等。
4 产品分类、代号
4.1 以果肉色泽分为
a) 糖水白桃 613S
b) 糖水黄桃 613Y
4.2 以果肉形态分为
a) 八开桃片 6132S 6132Y
b) 桃碎片 6133S 6133Y
c) 桃丁 6134S 6134Y
5 要求
5.1 原辅材料
5.1.1 桃
桃果实新鲜饱满,成熟适度、风味正常;白桃为白色至青白色;黄桃为黄色,果皮、果尖、核窝及核缝处允许稍有微红色 ;无畸形、霉烂、病虫害和机械伤,果实横径在55mm以上,个别品种可在50mm以上。
5.1.2 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5.1.3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的要求。
5.1.4 柠檬酸:应符合GB 1987的要求。
5.1.5 维生素C:应符合GB 14754的要求 。
5.1.6 包装容器、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
5.2 感官要求
5.2.1 包装容器
容器密封完好,不漏气、不涨罐、无变形,外观清洁。
5.2.2 感官要求
产品的感官要求应符合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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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的要求。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指 标
一级品
合格品
色泽
白桃呈乳黄色或青白色,黄桃呈黄色至淡黄色,同一罐内色泽基本一致,果尖及合缝处允许稍带微红色,核窝附近允许稍有变色。糖水中果肉碎屑很少
白桃呈青白色,黄桃呈淡黄色或青黄色,同一罐内色泽大体一致,果尖、核窝及核缝处允许带微红色。糖水中允许有少量果肉碎屑
滋味、气味
具有糖水桃罐头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软硬较适度,呈条形或块型或丁型,同一罐内果块大小较均匀
软硬尚适度,呈条形或块形或丁形,同一罐内果块大小尚均匀
杂质
不允许有外来杂质存在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 化 指 标
项 目
指 标
净含量
应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固形物含量(%) ≥
60
糖水浓度、开罐时按折光计(20℃) %
12~20
砷(以As计)/(mg/kg) ≤
0.5
铅(以Pb计) /(mg/kg) ≤
1.0
锡(以Sn计) /(mg/kg) ≤
250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5.4 微生物指标
产品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检验
按GB/T 10786 罐头食品检验方法测定。
6.2 净含量
按 GB/T 10786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 固形物含量
按 GB/T 10786 规定的方法测定。
6.4 糖水浓度
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检验。
6.5 砷、铅、锡的限量
按GB/T 5009.11、GB 5009.12、GB/T 5009.16规定的方法测定砷、铅、锡。
6.6 微生物学指标
按GB/T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
7 检验规则
按QB 1006执行。其中,感官要求、净含量、固形物含量、微生物指标为出厂检验必检项目。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应符合QB/T 3600规定的要求或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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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要求。
8.2 标签、标志
外销按合同规定,内销按GB/T 7718的规定执行。
8.3 运输、贮存
按QB/T 3600的规定执行。
8.4 保质期
不低于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