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用权地下空间土地面积分摊技术的探讨

用权地下空间土地面积分摊技术的探讨

举报
开通vip

用权地下空间土地面积分摊技术的探讨用权地下空间土地面积分摊技术的探讨 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二章第 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 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 权”,这一概念的提出使得土地使用权出让也具有了空间体系的划分, 即国有土地出让时可以分别在地上、地表和地下设定土地使用权。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地下空间成为了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空 间资源,地铁、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城等设施已日益成为现代城市拓 展空间资源、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市交通的重要手段。...

用权地下空间土地面积分摊技术的探讨
用权地下空间土地面积分摊技术的探讨 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二章第 一百三十六条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 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 权”,这一概念的提出使得土地使用权出让也具有了空间体系的划分, 即国有土地出让时可以分别在地上、地表和地下设定土地使用权。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地下空间成为了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空 间资源,地铁、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城等设施已日益成为现代城市拓 展空间资源、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市交通的重要手段。完善的地下 空间利用体系也成为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同时,土 地使用的空间发展也给土地估价带来了一系列的难题,其中最为主要 的就是关于地表和地下建筑物土地面积分摊的问题。由于地下空间的 利用主要涉及的是地下交通设施、停车场、地下商场等市政服务设施 和商业设施,这部分建筑物土地面积的分摊应如何计算,成为了土地 估价中面临的一大技术挑战。 以商业服务设施为例,笔者主要介绍以下三种关于地下建筑物土 地面积分摊的技术方法。 第一种方法:比例分摊法。即将地上地下建筑物视为一个整体, 地表土地面积为土地总面积,以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 例为依据进行分摊。例如,某地块地表土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A 公司拟在此地块上建设一综合办公楼,地上建筑面积为6500平方米, 地下计划建设15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作为办公楼的配套服务设施。 进行该地块面积分摊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考虑比例分摊法,即地上建筑 面积6500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的13/16,则地上建筑物分摊土地面积应为81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的3/16,则地下建筑物分摊土地面积应为187.5 平方米。应用比例分摊法的优点是计算简便,容易理解,也容易被公 众接受,适合土地用途单一,土地使用权利人唯一的土地评估,但是 (1)对于地上地下土地用途不一致,(2)使用权利人为多人的土地估价则不适用。 第二种方法:地下从属法。即以地上建筑物分摊总的地表面积, 地下建筑物不占用土地分摊面积,在核定地下土地的使用权时,只利 用地上土地面积的楼面地价(楼面地价=土地面积/容积率)乘以地下总建筑面积确定地下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例如,经计算,某地块土地 单价为12000元/平方米,楼面地价为4000元/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50平方米,则利用地下从属法计算该土地地下空间的土地使用 权价值就应为:地下使用权价格=该土地楼面地价×地下建筑面积 =4000×450=180万元。该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快速核定地下建筑物的 资产价值,充分考虑了地上建筑物所带来的区位和环境优势,适合收 益性较强的地下商业设施用地的评估,但是不适合收益性较差的地下 停车场用地评估;对于地上为广场或者停车场,底下为商业设施的土 地评估也不适用。也给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带 来了一定的困难。 第三种方法:分层设权法。即将土地空间的使用分成多层,地上 建筑物的土地面积以地表核定的宗地界址图所载界内使用面积为准, 地下建筑物的土地面积通过水平投影坐标、竖向高程和水平投影最大 面积确定。这样就将土地空间的概念完全的体现出来,使土地利用成 为一个立体的模型。在土地评估中,利用分层设权法基本可以无障碍 的进行土地面积的分摊,值得注意的是,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应和地上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保持一致,无论地下建筑物是单层还是多 层均应通过水平投影坐标、竖向高程和水平投影最大面积确定一个地 下土地总面积,即地下建筑物有且仅有一个土地投影面积,地下不再 进行二次分层设定土地面积。分层设权法的优点是适合多类型、各用 途用地的土地评估,基本不存在土地面积分摊的技术难度。在土地管 理部门进行土地权属登记的时候要注明“地下空间”的字样。 在土地估价中,对于这三种土地分摊方法的利用,估价师根据经 验和不同用地的评估类型可以选择适合的方法,但是在理论依据上都 稍有欠缺,因为到目前为止,全国范围内运用这三种方法进行土地面 积分摊的理论依据并不充分,估价中没有相关的法律或者法规作为其 支撑依据。 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为比例分摊法和分层设权法提供了行政规章的支持,该办法第 二十六条规定:“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实施,并注明‘地下空间’。与地表建(构)筑物、附着物连 为一体的地下的建(构)筑物、附着物,其土地权利确定为地表建设用 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时与地表建(构)筑物、附着物共同登记。不能与地表建筑物连为一体,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的建(构)筑物、附着物, 其土地权利确定为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时独立登记。地下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位,并通过水平投影坐标、竖向 高程和水平投影最大面积确定其权属范围。”该办法规定与地表建(构) 筑物、附着物连为一体的地下的建(构)筑物、附着物,其土地权利确定为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时与地表建(构)筑物、附着物共 同登记,这就要求土地评估中将地上地下建筑视为一体,土地评估中 适合运用比例分摊法进行土地面积分摊;该条对于不能与地表建筑物 连为一体的建筑,规定进行地上和地下土地使用权的单独设权,适合 用分层设权法进行土地评估。 《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是全国首部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地下开发 利用地方行政规章,这为深圳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制定、地下空间规划 实施和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和使用、法律 责任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了程序性规定,也使土地估价中的地上地下土 地面积分摊有了一定的理论依据。全国各地对地下空间的利用都亟待 这样的法规出台。
本文档为【用权地下空间土地面积分摊技术的探讨】,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105949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6KB
软件:Word
页数:4
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7-09-30
浏览量: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