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抚顺市教育督导规定

抚顺市教育督导规定

举报
开通vip

抚顺市教育督导规定 【发布单位】80614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7-06-05 【生效日期】1997-06-0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抚顺市教育督导规定 (1997年6月5日抚顺市人民政府第27号 《抚顺市教育督导规定》业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行政监督,完善我市教育督导制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第二条 教育督导的任...

抚顺市教育督导规定
【发布单位】80614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7-06-05 【生效日期】1997-06-0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抚顺市教育督导规定 (1997年6月5日抚顺市人民政府第27号 《抚顺市教育督导规定》业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行政监督,完善我市教育督导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第二条 教育督导的任务是: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第三条 教育督导的范围主要是:中等和中等以下各级各类教育以及由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委托进行督导的有关教育工作。    第四条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及县、区人民政府均设教育督导室,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代管,接受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    第五条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    (二)对所辖县、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教育执法职责进行督导;    (三)对所辖县、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四)统一组织和协调对各级各类教育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五)对教育工作中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同级及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组织开展教育督导研究,总结推广教育督导经验;    (七)组织各级教育督导人员参加 培训 焊锡培训资料ppt免费下载焊接培训教程 ppt 下载特设培训下载班长管理培训下载培训时间表下载 ;    (八)完成市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职责由县、区人民政府参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职责制定。    第六条 第六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均设督学。督学是执行教育督导任务、履行教育督导职权的人员。督学分为正、副局级,正、副处级和正、副科级督学。督学人员的任命,除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审批外,须报同级政府履行聘任手续,颁发督学证书,并报上级督导机构备案。督学聘期为三年,可连续聘任。    第七条 第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聘兼职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由同级人民政府聘任,聘期二年,可连续聘任。    兼职督学和特约教育督导员与专职督学具有同等职权。    第八条 第八条 督学由本级人民政府颁发督学证书,持督学证书进行督导。    第九条 第九条 督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县、区督学可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有较高教育理论水平,有十年以上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有一定的教育管理能力和写作水平;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勤政廉洁,有较高群众威信;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    第十条 第十条 兼职督学除具备督学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    (二)担任或曾任处(县)级(县、区督学为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二十年以上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教育督导机构及督学具有以下职权:    (一)对督导范围内的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批评、制止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并令其限期改正;发现危及师生人身安全,侵犯师生合法权益,扰乱正常教育秩序等紧急情况,责成有关单位予以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列席被督导单位的有关会议,参加有关教育活动,对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工作、学习状况进行考核,并可提出干部任免或奖惩建议;    (四)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被督导单位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汇报工作;    (五)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现场调查;    (六)有权直接向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反映情况。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教育督导分为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由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完成督导任务后,应向被督导单位通报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问题较严重的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下达《督导通知书》,指出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必要时可进行复查。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被督导单位对《督导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应在限期内作出答复,并将采取的措施和改正情况书面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教育督导机构。    被督导单位对督导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督导评估报告次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督导评估结论的督导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向督导机构本级政府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督导机构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必要时,由本级政府同意,可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经督导确认,在教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教育督导机构可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被督导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督导机构可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由其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被建议的主管部门应认真查处,并向督导机构回复处理情况:    (一)拒不执行教育督导机构或督学的督导措施的;    (二)阻挠、抗拒督学依法行使职权的;    (三)打击报复督学的;    (四)其他阻碍督学依法行使职权的。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督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三)利用职权包庇或打击报复他人的;    (四)利用职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违反国家有关廉政规定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的。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本规定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解释。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本文档为【抚顺市教育督导规定】,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977556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2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9-06-16
浏览量: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