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生注意义务论

医生注意义务论

举报
开通vip

医生注意义务论医生注意义务论 ,,,, ,,,二 学校代码, ,,,,, 学 号,雠,,妤,凹 饭旦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专业学位) 医生注意义务论 院系(所): 法学院 专 业; 法律硕士 姓 名: 杜宁 指导教师: 王全弟教授 完成日期: ,,,,年,,月,日 论文独创性声明 本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巾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其它机构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其他同志对本研究的启发和所做的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声明并表示了谢意。 作者签名: 日期: ‖一,一...

医生注意义务论
医生注意义务论 ,,,, ,,,二 学校代码, ,,,,, 学 号,雠,,妤,凹 饭旦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专业学位) 医生注意义务论 院系(所): 法学院 专 业; 法律硕士 姓 名: 杜宁 指导教师: 王全弟教授 完成日期: ,,,,年,,月,日 论文独创性声明 本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巾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其它机构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其他同志对本研究的启发和所做的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声明并表示了谢意。 作者签名: 日期: ‖一,一一,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本人完全了解复旦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 作者签名: 导师签名: 日期:逍二竺二: 中文摘要: 医生作为一个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职业,一直受到社会的关注。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患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医患之涮的和谐和信任被猜忌和挑剔代替,医患纠纷成为社会热点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医生和医疗机构以及患者及其家属构成了医患关系的主体,患者的生命健康权是医患关系最重要的客体。注意义务是行为人对自身行为的一种谨慎和克制,以免对其他人产生不利影响。医生的注意义务不仅仅是要求其在诊疗过程中保持小心和谨慎,作为一种关乎患者的生命和健康的特殊职业,医生的注意义务是一种建立在长期专业训练基础上的高标准的职业注意义务。在医患关系当中,医生借助专业优势,处于主动地位,如果没有外界的约束,医患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很难平衡,患者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医生的注意义务就是对行医行为的一种约束和限制,它要求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保持足够的谨慎和小心,对疾病的发展和诊疗措施的后果有明确的预见,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避免:而且医生在客观条件的允许的情况下,还有追求最佳的治疗效果的义务。医疗行业是公认的高风险行业,疾病的复杂性和患者的个体差异性决定了治疗结果的不确定性。一旦出现了不良的治疗结果,如何判定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呢,每个医生都有不同的专业级别和专业训练背景以及执业的地域差异,也就是说具有不同的注意能力。按照通说,医疗水准是社会也是法律对医生的要求,是医生注意能力的准绳。不具备相应的医疗水准,本身就是过失。认定医疗过失,中心环节是从医生的注意义务出发,考察在整个诊疗过程中,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按照诊疗常规进行操作,是否恰当履行了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回避义务,是否存在责任豁免的理由。因此说,注意义务的违反是判断医疗过失的核心和根本标准,处理医疗纠纷和审理医疗案件时应重视医生注意义务的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医生注意义务的论述,明确了医生注意义务存在于整个医疗环节中,限制医生的行医权,保护患者的利益,是医生注意义务的归宿。 关键词:医生注意义务 中图分类号:,,,,, 英文摘要: ,, , ,,,,,,,,,, ;,,,,,, ,,,,,,, ,, ,,,,,,’ , ,,,,, ,,;,,, ,,, ,,,,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 ,, ,,,,,,,,(,,,,,, ,,;,,,—,,,,,,, ,,,,,,,,,,,,,,,;,。, ,, ,, ,,,,;,,,,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簦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键词:,,, ,。;,,,, ,,,, ,, ;,,,中图分类号:,,,,,引言 医生作为一个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职业,历来受到社会的关注。一个普通人从医院来到这个世界,闯荡漂泊几十年后又在医院静静的离开,每个人都难免会和医院、医生打交道。又因为医学的专业性较强,对老百姓来讲这个职业又带有一些神秘感,在和医生打交道的时候会有一点恐惧。人们对自己健康和生命的重视导致了其对医生的关注和对医学有很高期望值。医生作为世界上公认的与法律和会计并列的三大专业性强的行业,有着自身的特点,医学水平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医生本人的成长也往往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磨练。既然现代医学还不能包治百病,医生 还不能做到药到病除,那么如何衡量一个医生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呢,这是困扰着医生和患者的一个重要课题。 现在,老百姓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医学知识,包括图书、杂志、报纸、电视、网络等等,但这些知识往往又是不系统、片面甚至是错误的。患者常利用这些医学知识,根据治疗的效果去衡量医生是否尽到职责:而医生则凭借自己在医学知识方面的优势,常常以“个体差异、并发症和意外情况”为由推卸责任。双方各执一词,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甚至是对立。那么应当如何确定在整个复杂的、多环节的、本身存在较高风险的诊疗过程中医生责任的大小呢,或者说是医方还是患方应当对不理想的治疗结果负责昵,本文将以“医生的注意义务”的为核心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这个问题。本文的作者是一位有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外科主治医生,并且有,年多医务管理经验,试图从法学、医学技术、医院管理等多角度分析医生注意义务的概念、渊源以及特点,以期能够对医事法律的立法、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以及医院处理医患关系提供参考。 第一章医患关系与医生的注意义务 第一节 医患关系成为社会热点 马克思告诉我们,人的根本属性是社会性。在中国当代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关系剧烈转型,人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变。计划经济时代,医患关系和谐而单纯。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医患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医生被打、被杀的新闻经常见诸于报端,医生侵犯病人权利,医患双方对簿公章也成为新闻热点。为什么医学科学的飞速发展、市民平均寿命的不断延长,人民健康水平的稳步提高带来的却是医患关系的日益不协调,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问题。应当看到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病人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因素,也不乏医德医风下滑,医生责任心低下的因素,还与新闻媒体对一些医疗事件的不合实际的报道有关。…以上海为例,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医患纠纷连年上升,到目前已经上升为仅次于动拆迁、下岗再就业的第三大社会问题,市政府于,,,,年确立了专门协调医患纠纷的联席会议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卫生局为主要负责单位,包括公安局、司法局、法院、民政局、总工会、安全局、信访办等十几个局委办在内的庞大组织体系,定期开会研究医患矛盾的新情况,安排部署重点问题的解决。 第二节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 一、医患关系的主体要探讨医患关系,首先要明确医患关系的主体。作为医患关系的一方主体的是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何为“医”呢,据考证,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于周代,我国最早的专门医事制度也始见于此时。当时不仅有了专职医生,而且设立了专门司掌医药卫生活动的机构,并在世界上最早有了关于病史书写和死亡报告的制度。从此之后,医生作为受人尊敬的职业固定下来,皇宫罩有专门为阜(上服务的御医,民间的医生则亦医亦药,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职业。在中国古代,医生多是单独行医,师徒传承。而目前人们熟悉的西医医院和医生是随着清朝未期教会医院和传教士一起来到中国的。新中国建立以后,在“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的最高指示的指引下,医院和医生队伍迅速扩大,那时虽然医疗技术水平低下,但医患关系却空前和谐。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医患关系也在悄悄的发生着变化。医疗已经不再完全由政府包办,为了配合医疗制度的改革,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医生的执业行为,,,,,年,月《执业医师法》出台了。第一次明确指出“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即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并且规定了严格的考试、注册制度和执业规范。除此之外,其他人都不得以医生的名义行医。医疗机构的行为也由国务院于 ,,,,年颁布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当然,专业护理人员在医疗机构的护理行为也被看作是医疗的一个坏节。医患关系的另一方,患方是指到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其范围不仅指患者本人,而且包括了患者的亲属,特别是对其享有监护权的亲属。而当患者死亡后,医患之间的关系更是演化为医方和患者死者家属的直接关系了。 二、医患关系的客体 医患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指向的主要对象是人身权和财产权。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最基本的人权,也是公民享受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也『,是因为生命和健康的宝贵,因此决定了医患关医疗系与其它的民事关系有着很大的不同。医患关系的主体对客体的目标是一致的,都希望延长患者的生命,去除病痛恢复健康。但像自然界其它的生命体一样,人的生命和健康有自身的规律,疾病的发生、发展直至死亡,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恰恰是这一特点,患方难以客观认识,不能有时是不愿接受,成为医患纠纷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医患关系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客体是财产权。作为社会福利的免费医疗已经随着计划经济的远去而逐步被有偿服务所代替,由此便产生了财产权的问题。与人身权不同,医患双方都有可能面对财产权被侵犯的情景。一方面,有些医疗机构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乱检查,乱开药。为病家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负担;另一方面,医院有救死扶伤的义务,对危重病人必须抢救,而有些病人享受了绿色通道,挽救了生命,醒过来一走了之,使得医疗机构的财产权受到侵犯。其它的客体还包括病人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以及医生的人身权和医疗机构的『,常秩序等等。 三、医患关系的演变及法律定位人们对医患关系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随着经济体制变化和法制的不断健全而演化的过程。计划经济时代,医药费由国家承担,救死扶伤被看成是医生的天职,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包含着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医患关系单纯而和谐,没有人再深究一下医患之间除了同志情谊还有什么关系。随着计划经济的解体,医患之间关系也逐渐出现了变化。病人需要自己出钱看病吃药,对自己的权益开始关注起来;医院虽然打着非营利和公益的牌子,但实际上职工福利和业务收入直接挂钩,经济意识越来越强,侵犯病人权利的事情时有发生。医患之州的信任逐渐被怀疑和挑剔所代替。市场经济的建立标志着我国经济建设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人们越来越习惯用理性和法律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事物。 医患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定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过去的一些教课书,均习惯于将调整医患关系的卫生法纳入行政法的范畴,认为医患关系是行政法的调整范围“,,也有的学者将其归入社会法的一个范畴。“,即都将医患关系归为公法调整的范畴。我国学者胡晓翔认为,医患关系除了行为主体和诉讼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不符之外,其他所有特征,均几乎同行政法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如果说医患关系也是一种契约关系的话,也当属行政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关系。”,应该说,我国还没有对医事法或者说卫生法有明确的界定,理论和实践中更多的是将医患关系纳入民法的调整范围。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和《合同法》的规定,比较普遍接受的是认为从具体内容看医患之间是一种医疗技术服务合同关系,简称医疗合同关系。但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而这些原则在实际的医疗过程中却很难做到。随着医疗制度的完善,患者有了自主选择医院和医生的权利,但由于患方在专业知识上处于劣势,对医方的检查和治疗手段基本上没有自愿选择的权利。健康和生命是无价的,但疾病的复杂性,医疗技术的有限性和患者的个体差异又决定了治疗结果的不确定性和巨大的风险性,医方承担的是治疗 过程义务而不是治疗结果义务,不可能做到“包治包好”,等价有偿也无从谈起。但从本质上讲医疗服务还是,种技术服务,患者到医院就医,医院提供在现有技术、设备条件下的专业技术服务,只是服务的对象是患者最为珍贵的生命和健康。从另外的角度看,医患之间的关系又有非典型委托合同的性质。患者将自己的疾病的处理和附随的财产的处理事项委托给医院,与典型的委托合同不同的是受托人医方不是依委托人患方的指示处理,而主要是根据疾病的需要和对病情的判断来行事。受托人在治疗过程中必须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按照患者的病情选择最有效而且最经济的治疗手段,违反该义务而有过失时,应当负赔偿责任。医方还应当向患方履行报告义务,及时告知患者的治疗进展和病情变化,这也是和委托合同的性质相符的。 除了从合同法的角度以外,也有人简单的将患者求医的行为看成是消费行为,将患者的权利义务简单的等同于普通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先看一下《消费者保护法》对消费者的定义,“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可以看出这个概念性的规定并没有明确患者是否属于消费者的问题。本人认为,从消费者的定义可以看出患者属于广义上的消费者,因为医疗服务也是一种为生活而接受的特殊服务。但从条文上看,不应当属于《消费者保护法》的保护范围,而是属于“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的行列,也就是说患者作为医疗服务的对象,其权利应当由其它的法律法规进行保护。但是国内浙江省和安徽省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医患争议适用《消费者保护法》,并可以由消费者协会介入的做法作者认为是不妥的。 第三节医患诉讼增多,医生注意义务引起重视 『,像,,面提到的,医患矛盾已经成为社会的普遍矛盾,在与医院协商不成时越柬越多的人选择了诉讼作为解决问题的最后途径。以本人所在的同济医院 (三级甲等,核定床位,,,,张,年门诊量,,,万)为例,每年都有十余起诉讼案件,其中多数是患方为了维护自身的健康权、生命权提起的诉讼,也有个别案例是医院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权利提起的诉讼。法官遇到医患诉讼都会觉得头疼,医疗过程复杂,病人的病情多样,尚缺乏权威的专门立法使得医患官司的判决千差万别,不仅全国各地的对类似案件的赔偿有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差别,甚至在同一个地区也因为法官适用法律的不同有很大的差别。…因为专业性强,法官常常依赖于专业技术鉴定。,,,,年,月, ,,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应当由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但这个曾经被寄以很高期望的《条例》在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虽然医学会明确为社团法人,与卫生行政部门划清了界限,也建立了相当完备的鉴定程序,但同城医师之间的鉴定还是难免让人对其公正性产生怀疑。但巨大的成本使得跨省的医疗事故鉴定还难以实行。除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官还经常对不是医疗事故的案件或者对医疗事故鉴定有异议的案件委托人身损害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进行判决,造成了很多不是医疗事故的案件反而比医疗事故案件赔偿高的怪现象。历经,,年,,,易其稿的《条例》把保护医患双方的权利为己任,但实施,年来,常因为作为行政法规的位阶较低,没有能够起到统一医疗案件审判的作用,法官常常类比交通事故人身侵权、或以合同法甚至民法一般原理审判案件,造成了医疗案件审判的混乱现象。 既然医患关系已经成为社会焦点,既然医患关系以及医疗案件的审理还有很多没有定论的空间,那么本文就从医生的注意义务的角度,从一个侧面反映如何规范医生 的行为,平衡医患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进行一点理论探讨。 第二章注意义务概述 第一节 心理学的注意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注意是心理活动对一定对象的指向和集中。指向性和集中性是注意的基本特性。所谓的指向性是指在某一时间,人们的心理活动有选择的朝向一定的对象。这是因为人们对纷繁复杂的各种信息不可能都作出反映,只能选择特定对象作出反映,这样才能保证知觉的精准性和完整性。所谓集中性,指心理活动停留在一定对象上的强度和紧张度。注意集中时心理活动会离开一切无关的事物,并且抑制多余的活动,这样就保证了注意的清晰、完整和深刻。注意不是一个独立的心理过程,它是伴随着认识、情感和意识等心理过程发生的,同时一切心理活动的进行也离不开注意。”,简单的讲,心理学上的注意可以分为无意注意、有意注意和有意后注意。无意注意(,,,,,,,,,,, ,,,,,,,,,)又称不随意注意,是一种事先没有预定目的,并且不需要意志努力的注意。它是人们不由自主的对那些强烈的和感兴趣的事物所表现出的心理活动的指向和集中。它取决于刺激物本身的性质和强度,是一种被动的注意,是注意的初级形式。第二种注意的类型是有意注意(,,,,,,,,, ,,,,,,,,,),又成为随意注意。它是一种有预定目的的,在必要时候需要做出意志努力的注意。这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服从于当前目的任务的注意,苋说囊馐吨洹?鹘诤涂刂疲浞痔逑至巳说哪芏饔谩,幸馐兜淖?馐侨死嗵赜械母呒蹲?庑问剑臀抟庾?庀啾龋捎谄湫枰欢ǖ囊庵九蚨魈迦菀撞,汀,?
本文档为【医生注意义务论】,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511210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40KB
软件:Word
页数:11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7-11-29
浏览量: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