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文明守则
职 工 文 明 守 则
一、 劳动纪律:
1、 不迟到、不早退,领导将不定期查岗,并按站有关规定处
罚。
2、 不串岗,不影响别人工作。
3、 因工作外出要打招呼,因私外出要请假。
4、 领导除接待等特殊原因,中午不喝酒,职工中午一律不许
喝酒,司机严禁酒后开车,一经发现酒后开车,下岗1—3
个月。
5、 上班时间,非统一组织娱乐活动时,不得打扑克,下棋等
娱乐活动。
6、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要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一经发
现违章,加倍处罚。
二、 语言行为:
1、 要使用文明语言,杜绝不文明语言。
2、 上级部门、单位领导光临,要马上站起来热情接待。 3、 对上级称呼“要姓加职务”或“姓加职称”同级之间对年
长者称师傅,不许直呼其名。
4、 接电话时,先自报单位(班级)、姓名、说话要热情,语言
要文明。
5、 保持仪容整洁,精神饱满。
6、 要爱护公用设施。
三、 环境卫生:
1、 班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保持窗明干净,不留死角,不
乱扔,乱放垃圾(烟头)
2、 班内外物品摆放整齐,符合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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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始终保持机房干净、整洁、下班关好门窗. 四、 服务意识:
1、 树立为基层服务意识,及时地帮助站内解决实际困难,一
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给予答复,说明情况。
2、 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