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No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卫 保决〔 〕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下列物品作为证据以 方式,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进行登记保存。 登记保存的证据清单如下: 规格、包装状况或 生产或进口 生产日期 证据名称 数量 储存条件 代理单位 及批号 以上证据在保存的期限内应当妥为保管,未经本机关同意,不得销毁或转移。 当事人签收: 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 年 月 日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