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三级动火
一级动火: (重大危险源区域、易燃易爆)
1、禁火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7、一级动火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编制安全技术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报企业消防部位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二级动火(可燃,但是不易燃区域 )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2、 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3、二级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批准。
三级动火(非燃烧物区域 )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负责人批准。3、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