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街道办事处协调签署俊发公司空间俊园项目大观街道办事处协调签署俊发公司空间俊园项目 大观街道办事处协调签署《俊发公司空间俊园项目 无偿提供社区办公用房协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社区组长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民基〔2008〕7号,文件精神~开发建设单位新建住宅小区要按每100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无偿为社区居委会提供工作用房和公益性用房~开发建设单位要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定《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房协议书》。 俊发公司空间俊园项目坐落于大观街道办事处富春社区~依政策规定~与俊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