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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只任命工资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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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只任命工资劳务报酬不签合同只任命工资劳务报酬 篇一:2016年度劳务员继续教育试卷2 一、判断题 1、暂估价适用于劳务分包合同。(错误) 2、项目经理部劳务费结算人员根据劳务分包合同承包范围、相关规定及劳务企业完成工作量结算劳务费。(正确) 3、专业与劳务分包施工企业持《合同用工备案花名册》和岗位证书,到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企业劳动管理部门进行证书审查。(错误) 4、社会保险关系的主体包括税务机关、用人单位、劳动者及其亲属、社会保险机构。(正确) 5、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主体合法、劳动者资格合法。(正确) ...

不签合同只任命工资劳务报酬
不签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只任命工资劳务报酬 篇一:2016年度劳务员继续教育试卷2 一、判断题 1、暂估价适用于劳务分包合同。(错误) 2、项目经理部劳务费结算人员根据劳务分包合同承包范围、相关规定及劳务企业完成工作量结算劳务费。(正确) 3、专业与劳务分包施工企业持《合同用工备案花名册》和岗位证书,到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企业劳动管理部门进行证书审查。(错误) 4、社会保险关系的主体包括税务机关、用人单位、劳动者及其亲属、社会保险机构。(正确) 5、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主体合法、劳动者资格合法。(正确) 6、建筑业务工人员教育培训主要通过入场教育和日常教育、农民工夜校、开展技术大比武活动。(正确) 7、打印版的劳务资料签名栏可用印章代替手签。(错误) 8、劳务分包队伍综合评价的方法只包括考评周期、考评方式与信息反馈。(正确) 9、项目经理部劳务费结算人员根据劳务分包合同承包范围、相关规定及劳务企业完成工作量结算劳务费。(正确) 10、砌筑作业分包企业一级资质标准中规定企业注册资本金在30万元以上。(正确) 11、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劳务分包合同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巡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正确) 12、教育培训计划是指对参与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教育的措施。(正确) 13、各分包单位的周计划包括上周计划完成情况统计分析,本周进度计划,主要生产要素的调整补充说明,劳动力分布。(正确) 14、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内容后,发包人应当在8日内组织承包人对劳务作业进行验收。(错误) 15、劳动力需求的预测计算方法分为三种。(正确) 16、劳务费结算台账和支付凭证是反映总包方是否按规定及时结算和支付分包方劳务费的依据。(正确) 17、劳务费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应支付给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作业人工费用。(正确) 18、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劳务报酬的的方式有4种。(错误) 19、工种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才可上岗位,下列属于特殊工种的是:电焊工、起重工、搭模工机械工。(错误) 20、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当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正确) 21、单项工程劳务合同估算价100万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投标选择队伍。(错误) 22、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正确) 23、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包括工人工资、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低值易耗材料费、工人用具费、利润等。(正确) 24、按照劳动合同存在的形式不同划分书面劳动合同和口头劳动合同。(正确) 25、队伍考评时,各二级公司需在项目经理部考评结束后1周内对各队伍考核评价情况进行审查汇总,将考评结果上报总承包劳务管理部门。(正确) 26、总承包企业劳务督查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经理部进行复查。(正确) 27、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预计量。(正确) 28、基层填报单位应于次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将报表报上一级主管单位汇总。(正确) 29、石制作业分包企业一级资质标准中规定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3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错误) 30、劳务资料尽量使用原件,原件丢失时,可用为复印件。(错 误) 二、单选题 1、根据分包单位合同要求,分包单位必须根据周计划在周三前将下周材料需要的计划报送总包(A、技术部门),每月定期将下月材料计划报送总包技术部门。 A、技术部门 B、质量监督部门 C、项目经理 D、管理部门 2、对已开工的分包单位工程,在未签订分包单位合同前必须先签订分包单位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书,分包单位协议书须使用(A、总包商合约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 A、总包商合约部 B、见证方合约部 C、专业合同公司 D、分包商合约部 3、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B、60 )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A、20 B、60 C、30 D、28 4、以下可作为劳务分包企业进场作业人员实际作业行为工资分配证明的是(D、考勤表) A、花名册 B、承包合同 C、分包合同 D、考勤表 5、以下哪类劳务管理资料档案劳务费发放类最低保存年限不是8年(A、统计报表类) A、统计报表类 B、合同协议类 C、劳务发放类 D、文件记录类 6、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B、不低于工资的300% )的工资报酬。 A、不低于工资的50% B、不低于工资的300% C、不低于工资的200% D、不低于工资的150% 7、各劳务作业队伍的考评结果经确认后,可作为评定(A、优秀劳务作业队伍)的重要依据。 A、优秀劳务作业队伍 B、劳务人员等级划分 C、劳务作业队伍的薪资 D、优秀劳务人员 8、总包单位组织的每周一次质量例会与的质量会诊,各分包单位的(A、行政领导)及技术负责人参加。 A、行政领导 B、相应施工阶段班组负责人 C、质量员 D、项目负责人 9、下列属于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纠纷的是(D、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A、分包合同条款内容不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不具体 B、拖欠农民工工资 C、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承包 D、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10、各统筹地区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费一般为工资收入的(A、2%)。 A、2% B、3.5% C、3% D、2.5% 11、劳务纠纷处理机构必须保证双方当事人处于(C、平等)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的权利义务。 A、公平 B、公开 C、平等 D、公正 12、用人单位在用工之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 生效日期应当填写(A)。 A、用工之日 B、口头约定协议之日 C、招工之日 D、签订协议之日 13、在建立工资纠纷应急预案中,应以以下哪个为原则(C、标本兼治)。 A、建立和谐社会 B、生产 C、标本兼治 D、预防 14、培训总结主要以根据实际情况写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报告为主要形式,包括导言、概述、阐述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和参考意见和(B、以上全是) A、附录 B、以上全是 C、报告提要 D、评估实施的过程 15、及时处理原则是指劳务纠纷案件处理中,当事人要及时申请(D、调解或协商),超过法定期限将不予受理。 A、调解或仲裁 B、诉讼或仲裁 C、协商或诉讼 D、调解或协商 16、劳动合同的审查内容有(B、以上均是)。 A、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规和政策 B、以上均是 C、中外合同文本是否一致 D、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17、如出现因业主方的问题而拖延劳务费结算的情况,应由(B )调整支付计划。 A、发包单位 B、发包单位应与分包企业协商一起 C、分包企业 D、分包单位 18、在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未成年工、童工,所有从事施工作业 人员年龄不得在(C、55 )周岁以上。 A、45 B、60 C、55 D、50 19、劳务管理资料档案文件记录类最低保存年限是(C、8年) A、3年 B、10年 C、8年 D、5年 20、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D、书面劳动合同)。 A、口头劳动合同 B、约定合同 C、法律合同 D、书面劳动合同 21、下列属于承包人与发包人经济纠纷的是(A、承包人提出的工期赔偿) A、承包人提出的工期赔偿 B、缺乏具体违约责任 C、草率签订合同 D、合约条款不全,约定不明 2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当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的合同为(A、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普通劳动合同 C、伤残等级劳动合同 D、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3、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B、工时和工程量)。 A、工时 B、工时和工程量 C、工时或工程量 D、工程量 24、支付劳务人工费时,只能向分包企业(B、法人)支付,不得向无资格的个体承包人支付。 A、项目经理 B、法人 C、劳务主管 D、总工程师 25、建筑企业和(D、项目部)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 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A、企业法人 B、建设公司 C、各班组负责人 D、项目部 26、当工程验收合格后,当承包人给发包人递交书面结算资料时,有关内容正确的是(A ) A、若发包人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该资料 B、若发包人逾期不答复,该资料视为无效 C、若发包人逾期不答复,视为部分同意该资料 D、若发包人逾期不答复,视为不同意该资料 27、用人单位与新招收应届毕业生、新调入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协商签订期限为(D、三年(含)以下)的劳动合同。 篇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如何区分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如何正确区分?纳税有何区别? 企业用工发生的成本(以下称劳动报酬)的列支方式主要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两个。那么,为什么分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本文从企业用工的角度探讨纳税人如何把握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雇佣关系的规定。 区分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对纳税人的影响 根据增值税、营业税法的规定,提供增值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劳务,以及营改增后的相关劳务为增值税、营业税纳税人。同时增值税、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三条分别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上述的劳务,不包括在增值税、营业税纳税范围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九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属非营业活动,不征增值税。 为此,支付给被本企业聘用或受雇的员工的劳动报酬为非流转税应税劳务,不缴纳流转税,属工资、薪金范畴;支付给没有被本企业聘用或受雇的员工的劳动报酬为流转税应税劳务,应缴纳流转税,为劳务报酬。虽然,该劳务的纳税人不是企业,但是,税务上最终要转嫁给企业并由用工企业负担。所以,“聘用或受雇”与“非聘用或受雇”这两种用工形式,在税收上对用工企业有着不同的待遇。 区分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所谓工资、薪金,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企业所得税界定“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标准是“任职或者受雇”。流转税界定“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标准是“聘用”,但同时又强调了受雇关系,虽然表述不同,其实意思是一样的。因此,“任职或者受雇”与“非任职或者受雇”,“聘用”与“非聘用”是区分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关键词和分水岭。 如何把握“任职或者受雇”以及“聘用”这个要件 在企业的实际操作中如何把握“任职或者受雇”以及“聘用”这个要件,税法没有规定,需要参照劳动法的法律、法规。 (一)应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签订 用工合同 汽修厂用工合同范文用工合同下载医院用工合同司机用工合同工程劳务用工合同样本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但从证据的效力上来说,纸质证据要高于其他证据。所以,订立书面用工合同能解决税企对劳动报酬列支方式的争议。 对于订立劳动合同,税法以文件的方式明确表达了对劳动法律、法规的遵从。比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规定,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2.签订了合同不一定就符合“任职或者受雇”及“聘用”关系 劳动报酬合同有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两种。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属于与企业有“任职或者受雇”以及“聘用”的关系,其劳动报酬属于工资、薪金;如果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是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是供需双方达成的劳务以及劳务成果的买卖交易合同,就不属于与企业有”任职或者受 雇”以及“聘用”关系,不属于工资、薪金。 (二)“任职或者受雇”以及“聘用”人员提供的劳务不具有独立性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于企业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该 规定比较原则,《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中从劳务的独立性角度进一步明确,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从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来看,在企业“任职或者受雇”以及“聘用”的人员提供的劳务不具有独立性,劳动的提供需通过其任职或受雇企业这个载体来进行或约束;而“非任职或者受雇”以及“非聘用”的人员提供的劳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劳务的提供不受任职或受雇企业这个载体的约束,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在企业进行,也可以不在企业进行。 所以,从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是否为“独立”这个角度也能界定劳动者与企业是“任职或者受雇”还是“非任职或者受雇”的关 系,或者“聘用”与“非聘用”的关系。 篇三: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十大陷阱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的十大陷阱 摘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慑于赔偿双倍工资的威力,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实行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其工作人员早就吃透了《劳动合同法》。而劳动者往往由于自身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对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遭遇的种种陷阱浑然不知。本文现针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须提防的陷阱做了一些分析总结。给广大劳动者提个醒。 一、需弄清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要弄清楚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不发生意外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将是一个长期的合作过程。因此弄清楚对方的情况是必要的。 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执业许可证等。 任何一个公民凭个人身份证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所以大家签合同时,不妨先查询了再签。如在广东省中山市,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 市接力工商信息咨询公司统一接受查询,任何人只要花上六十元钱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料,查询后会拿到一份盖了公章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表。(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内二楼) 对于不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查询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就绝对不是合法的经营主体,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进了这些非法用工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二、要弄清楚对方的资产信用状况 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业是不存在用工主体资格和资产信用情况的怀疑。但是,假如你要入职的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甚至是个体工商户。你就得当心了。除了按前面的规定查一下工商登记和注册资金的情况外,最好是先调查一下此家公司是否资本是否雄厚,是否拖欠工人工资,是否曾有过工伤不 予治疗,是否经常被劳动争议缠身。当然你如果是计划进该公司提任高层职务,也可以委托专门资产信用调查公司去调查。 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较大数额的劳动争议或者较严重的工伤、安全生产事故,小公司、个体工商户老板往往是把门一关,拍屁股走了人,丢下劳动者不管了。劳动者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大公司则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即使破产,现有的厂房机器设备搬不走。工资、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属于第一顺序受偿,相对于公司资产而言,金额不大。拍卖后也可受偿。 因此弄清楚你计划入职的公司的资产信用状况是很重要的。 三、要搞清楚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象我这样做过专职律师的人,对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如果不翻书,也讲不出几个所以然来。更别说普通劳动者了。于是乎有些用人单位开始玩文字游戏,将劳动合同改为劳务合同。同一些不正规的“劳务公司”“中介公司”合作,由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所谓的劳动合同,而让劳动者同自己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动者则往往认为,“反正我人在你公司上班,出了事你是要负责的。怎么签都无所谓。”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往往把责任往劳务公司身上推,而这些劳务公司、中介公司根本就不正规,或者是资产规模太小,即使劳动者维权获得法律的支持,但是裁判也无法得到执行。因为,这些劳务公司要么关门走了人,要么就是无财产执行,根本就没有履行裁判的能力。劳动者最后还是一场空。 因此,当你签劳动合同时,你一定要看清楚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如果是劳务合同,这个公司我劝你不要进了,一开始就算计劳动者的公司,绝对不是什么好公司,你如果进了,今后的苦难还在等着你。 虽然《劳动合同法》通过后,在这方面有所改善,但此类陷阱不得不防。 四、要提防不足额按工资数额扣缴社保费用或者截留社保费用 有很多公司企业均未能为全部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只给部分劳动者参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并没有足额参保,明明劳动者工 资每月1500元,可是只按最低工资标准770参保,按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社保费用为工资总额的20%计算,每 月偷逃社保费用150元,一年约为1800元,一千名员工一年就偷逃社会保险费用约180万。 不足额参保,短期对劳动者不会有损失,但是会减少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退休后按月领取的退休金,会影响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因此,不足额参保会使劳动者在将来蒙受巨大的社保待遇损失。 还有些单位,扣了劳动者的社保费用,却不足额交到税务或者社保部门。 因此大家一定要记得经常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投诉电话12333进行查询。在广东省中山市,还可以拨打968800133进行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也可以持社保卡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银行的窗口进行查询。如发现少交纳了,或者不足额,请及时和单位交涉,并可向(原文来自:wWW.hnboxu.Com 博旭 范文网:不签合同只任命工资劳务报酬)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 五、防范劳动合同上注明的工资低于应发工资的陷阱 目前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用这一招来逃避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将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现金发放,一部分通过银行发放。尤其是高层管理技术人员更是如此。合同上签署注明的工资金额只是银行存折发放部分,远远低于劳动者实际应发的工资。而有些劳动者对此警惕性不高。一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 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时候,或者出现拖欠工资加班费的争议的时候,往往按照合同上签署的金额赔偿,导致员工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所以员工切不可大意,注意保留证据,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有这样的案例,一位女士便巧妙的通过录音证据,证明了实际工资收入,因此在劳动仲裁和法院两次审理都获得了胜诉。 因此,当用人单位要求你在劳动合同上不足额写明工资的时候,你得当心了,这其中就是陷阱。 六、注意工资结构的陷阱 有些单位喜欢在工资结构上做文章。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是2000元。可是到发工资时,单位就会提供一个工资台账和清单,上面注明:工资XX元,加班费XX元,津贴XX元、补助XX元等,总数加起来正好是2000元。你去找单 位,他说签合同时的工资是总薪。工资清单里的工资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一般都是当地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达到了用所谓的高薪诱人应聘的目的。对于这一点,法律规定对劳动者有利。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在劳动合同中注明的工资就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对于工资差额,劳动者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进行索赔。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一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说是明知工资调低的,经过六十天视为认可,所以要及时主张权利为好。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是注明“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法定正常工资时间的工资”,免 生争议。 七、 依法索要、保存纳税凭证,不要有“税后工资”的概念。 有很多劳动者喜欢在劳动合同中与单位约定,“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即用人单位)承担”。这样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劳动者,单位只是代扣代缴。因此 单位在法律上只是作为个人所得税法上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一旦就此问题发生争议,仍然要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如果,你觉得扣税后的工资低于你的预期,你不妨将工资待遇的要求提高,也要依法承诺由自己承担个税,作一个光荣的纳税人。 为防止单位以交纳税收的名义向劳动者扣除了税收以后却没有向税务机关交纳。劳动者一定要索要和保存纳税凭证,缴纳个税的凭证往往有很多用途,如在贷款买房买车时,作为自己收入证明,可向银行申请贷款。重新找工作时,纳税凭证也是自己最好的工资收入和工作经历证明。 八、 注意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和岗位条款。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都明确规定,服从单位调遣和安排,单位有权调动劳动者岗位。劳动者必须注意,若遇到这种条款,必须和单位交涉,能否改为“经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调动乙方工作岗位”,如果单位不同意变更,签了也无妨,因为这样的条款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在实践中,对工作地点的约定是有效的。对劳动者而言,工作地点约定的越少越好。实践中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例,某公司聘请 王先生担任财务总监,合同中就注明了“劳动者同意派驻到下属分公司担任同等职务或者更高职务”,在工作 人王先生由于坚持原则得罪了领导,结果一纸调令把王先生派驻到分公司去做总监了,王先生不服去仲裁,结果却以败诉而告终。 九、 注意奖金和提成和销售资金回笼挂钩的陷阱: 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劳动合同中往往约定将奖金和业绩挂钩。此时公司往往在合同中注明,奖金是和回笼资金挂钩按照比例提取,而并非按照销售资金提取。此条合同条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具有合法性。但是往往有这样的不法公司,在货物销售出去以后,以各种理由立刻和销售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如果销售人员主张权利,则以资金未回笼为由拒绝支付奖金,导致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此,你作为销售人员,当有公司同你约定奖金与资金回笼挂钩时,你得先打听一下这家公司的信誉怎么样,不好的公司就不要去了。 十 、注意防范考勤纪律、劳动纪律中的陷阱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劳动纪律和 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下载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关于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关于公司规章制度 就成了用人单位的救命稻草。这些规定,只要是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或者是证明向劳动者公示告知过,只要不违反法律,都是有效的。如:“旷工两天以上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擅自携带物品出厂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严禁抽烟、酗酒、赌博、斗殴等,否则一律辞退”“上班时间,男士必须穿西装衬衫,打领带,女士必须化妆,束发。违反此规定两次以上,一律辞退处理。” 有这样一个案例,单位领导口头通知某销售经理可以在外跑业务不需要到公司考勤,结果销售经理满心欢喜地跑业务,单位领导却以长期旷工为由,与之解除了劳动关系。法庭上由于劳动者无法对领导的口头命令举证,导致劳动者以败诉告终。 还有一个案例,一名工人不小心将单位的一份报纸装在工具箱中,准备带出工厂,却被保安查获。后被公司以盗窃为由辞退,后经仲裁和诉讼,单位出示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擅自携带物品出厂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最终法院还是支持了用人单位。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看一看考勤、劳动纪律的条款,其中有哪些是自己要注意的,哪些是自己根本就没法做到的,如果不能做到,最好还是不要进入这家公司。防止一开始就入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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