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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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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OC]-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econdary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 参编单位: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 二?一三年八月 前 言 为满足江苏省城市发展的需要,更好地适应江苏省二次供水工程的可持续性发展,...

[DOC]-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DOC]-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econdary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 参编单位: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 二?一三年八月 前 言 为满足江苏省城市发展的需要,更好地适应江苏省二次供水工程的可持续性发展,遵照江苏省对二次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方针与政策,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GB50015)、《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GB5749)、《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和规范,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认真总结了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的研究修改,并经审查定稿。 本规程主要制定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艺;5泵房;6电气;7自控;8施工;9调试与验收;10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中第3.0.5、3.0.6、3.0.7、5.6.4、9.1.11条与行业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中第3.0.2、3.0.8、4.0.1、6.4.4、10.1.11条强制性条文相同。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负责解释。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建设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本规程条文中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函寄至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地址:南京市虎踞南路58号-1六楼, 1 邮编:210004)。 本规程主编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 本规程参编单位: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南京水务集团有 限公司、南京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陈浩东 林国峰 金勇军 单国平 姚 鲍 郭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2滨 吴星辉娟 侯银轩杨 韩 冲 张 冬 陶昱明 庄彦华 张少凯 《江苏省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编制说明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逐步发展,高层建筑数量不断增加,各地采用二次供水的居民住宅数量也随之增多。二次供水设施在前期建设及后续管理上出现的如总分表差纠纷、水质污染、水压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亟待出台一部二次供水技术规程,用于规范二次供水建设和后期运行管理。 2010年4月国家住建部颁布了二次供水国家行业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从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实施国家行业标准,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排,2011年底启动了《江苏省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的编制,规程主要内容涵盖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的增压泵房选址、工艺系统(包括增压形式、水池(箱)设置、管道、设备布置等)、电气系统、自动控制、土建、水表设置、运行维护管理等。规程的编制为新建、扩建工程中二次供水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也为二次供水工程的改造提供依据。它是在研究国内其他城市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行业标准,结合江苏省二次供水建设管理实际编制。规程突出安全、卫生、节能特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体现一定的超前性。 自规程编制工作启动后,编制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形成的讨论稿多次讨论修订,2012年3月26日组织召开了江苏省供水行业苏南片区部分供水企业征求意见会,后根据讨论意见再次对文本修订;2012年9月27日进行了苏中、苏北片区供水企业征求 3 意见会; 2013年10月起按规定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2013年11月通过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的专家评审。 4 目 录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 程 .....................................................1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基本规 定 .......................................................................................3 4 泵 房 .............................................................................................5 5 工 艺 .............................................................................................8 5.1 系统选 择 ............................................................................8 5.2 流量与压 力 ........................................................................9 5.3 管道布 置 ............................................................................9 5.4 水池 (箱) ........................................................................9 5.5 水 泵 ................................................................................12 5.6 管道与附 件 ......................................................................12 5.7 消毒设 备 ..........................................................................14 6 电 气 ...........................................................................................15 6.1 电源系 统 ..........................................................................15 6.2 控制电 源 ..........................................................................15 6.3 控制模 式 ..........................................................................15 6.4 设备布 置 ..........................................................................16 6.5 故障监测及联锁保 护 ......................................................16 6.6 设备安 全 ..........................................................................16 7 自 控 ...........................................................................................18 7.1 一般规 定 ..........................................................................18 7.2 系统结 构 ..........................................................................19 7.3 控制模 式 ..........................................................................19 1 7.4 软件设 计 ..........................................................................19 7.5 主要监控对 象 ..................................................................20 7.6 故障监测及联锁保 护 ......................................................20 7.7 计算机监控及信息处 理 ..................................................20 7.8 设备安 全 ..........................................................................20 8 施 工 .........................................................................................21 8.1 一般规 定 ..........................................................................21 8.2 设备安 装 ..........................................................................21 8.3 管道敷 设 ..........................................................................21 9 调试与验 收 .................................................................................23 9.1 调 试 ................................................................................23 9.2 验 收 ................................................................................24 10 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 理 .......................................................26 10.1 一般规 定 ........................................................................26 10.2 设施维 护 ........................................................................26 10.3 安全运行管 理 ................................................................27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条文说 明 ...................................30 1 总 则 .............................................................................................32 3 基本规 定 .......................................................................................33 4 泵 房 .............................................................................................36 5 工 艺 .............................................................................................38 5.1 系统选 择 ............................................................................38 5.2 流量与压 力 ........................................................................40 5.3 管道布 置 ............................................................................43 5.4 水池 (箱) ........................................................................44 5.5 水 泵 ..................................................................................46 5.6 管道与附 件 ........................................................................46 2 5.7消毒设 备 .............................................................................50 6 电 气 .............................................................................................51 6.1 电源系 统 ..........................................................................51 6.2 控制电 源 ..........................................................................51 6.3 控制模 式 ..........................................................................51 6.4 设备布 置 ..........................................................................51 6.5 故障监测及联锁保 护 ......................................................52 6.6 设备安 全 ..........................................................................52 7 自 控 ...........................................................................................54 7.1 一般规 定 ..........................................................................54 7.2 系统结 构 ..........................................................................55 7.5 主要监控对象信 号 ..........................................................56 7.7 计算机监控及信息处 理 ..................................................56 8 施 工 .........................................................................................57 8.1 一般规 定 ..........................................................................57 8.2 设备安 装 ..........................................................................57 8.3 管道敷 设 ..........................................................................59 9 调试与验 收 .................................................................................61 9.1 调 试 ..............................................................................61 9.2 验 收 ..............................................................................62 10 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 理 .......................................................63 10.1 一般规 定 ............................................................... .........63 10.2 设施维 护 ............................................................... .........64 10.3 安全运行管 理 ............................................................... .64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强制性条文依据标准和 规范条 款 ............................................................... ............................67 3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1 总 则 1.0.1 为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卫生和社会公众利益,使我省二次供水工程 建设和管理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等基本要求,提高工程建设 质量和管理水平,满足用户对水量、水质、水压的需求,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我省新建、扩建居民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工程的设 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居民住宅小区的二 次供水工程的改造可参照执行。 1.0.3 二次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和我省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 2 术 语 2.0.1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当民用建筑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自用的供水方式。 2.0.2 二次供水设施(secondary water supply installation) 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池(箱)、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等设施。 2.0.3 竖向分区(vertical division block) 建筑给水系统中,在垂直向分成若干供水区。 2.0.4 串联供水(series water supply) 建筑物各竖向给水分区,逐区串级增(减)压供水的方式。 2.0.5 叠压供水(additive pressure water supply) 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直接增压的二次供水方式。 2.0.6 变频调速供水设备(water supply equipment of VFD) 由变频器改变电机供电频率、运转速度,实现恒压变量供水的设备。 2.0.7 电源系统(power system) 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确定的供电系统。 2.0.8 电气装置(electric apparatus) 用于某一目的,性能互相配合的若干电气设备的组合。 2 3 基本规定 3.0.1 当用户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供水管网供水能力时,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3.0.2 新建二次供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0.3 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方案应经当地供水企业批准认可。 3.0.4 二次供水工程应满足安全使用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并应符合环境保护、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方面的要求。 3.0.5 二次供水工程不得影响城镇供水管网正常供水。 3.0.6 二次供水工程采用的涉水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规定。 3.0.7 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3.0.8 二次供水水量应根据小区及建筑物使用性质、规模、用水范围、用水器具及设备用水量进行计算确定。用水定额及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3.0.9 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压力应根据最不利用水点的工作压力确定。 3 3.0.10 二次供水设施应独立设置,并应有建筑围护结构。消防水箱、空调补水等非生活饮用水不应接入二次供水系统。 3.0.11 二次供水工程应具有防污染措施及运行安全保障措施。 3.0.12 二次供水工程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应具备卫生许可证、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检测报告、性能参数等资料,设备应有铭牌标识。工艺、 电气及控制设备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产品。变配电系统应优先选用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产品,宜提供自动控制接口,满足二次供水泵站无人值守自动运行的各项要求。 3.0.13 新建二次供水设施总进水管上宜设置流量计量仪表,新建住宅必须水表出户、计量到户。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应分别独立计量。高层住宅宜采用水表远传系统。 4 4 泵 房 4.0.1 泵房按设置位置分为室外和建筑物室内两种,应根据设计规模、维护范围、使用要求、场地条件等因素确定,优先设置在室外。 4.0.2 泵房的选址应结合小区建筑总体规划,且尽量使室外给水管线布置经济合理。 4.0.3 室外设置的泵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的规定。 4.0.4 室外设置的泵房应注意建筑造型,做到布置合理,实用美观,与附近建筑风格协调统一。 4.0.5 居住建筑的泵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泵房不得设置在居住用房的上层、下层和毗邻的房间内,不得影响居住环境; 2 泵房应设在专用的房间内,并应与消防泵房或其他设备用房分开单独设置,泵房出入口应从公共通道直接进入; 3 地下泵房地面标高不得低于泵房外地坪标高; 4 泵房应有可贸易结算的独立用电计量装置; 5 泵房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装安防措施,泵房应为独立空间,并安装防火防盗门、门禁管理系统、红外报警装置。防火防盗门的尺寸应满足搬运最大设备的需要,窗户及通风孔应设防护格栅式网罩。宜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一并接入远程调度平台监控系统; 6 泵房大小尺寸应根据机组台数、布置形式、机组间距、进 5 出水管道的尺寸、工作通道、设备吊运、泵房内部交通、电气设备等因素确定。 4.0.6 泵房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的要求。泵房应采取减振防噪措施,进、出水管穿墙和楼板处、洞口与管外壁间应填充弹性材料,并可在墙面、顶棚加设多孔吸音板及双层门窗等隔音措施。 4.0.7 泵房内电控系统宜与水泵机组、水箱、管道等输配水设备隔离设置,并应采取防水、防潮和消防措施。地下泵房内应装设除湿设备。 4.0.8 泵房的地面宜贴防滑地砖,墙角距地面50cm以内宜贴墙砖。 4.0.9 泵房内应设有洗涤池。 4.0.10 地下、半地下泵房应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水泵四周应设排水沟槽,并与集水井沟通,地面应有不小于0.01的坡度坡向排水设施。 4.0.11 泵房应设置通风装置,保证房间内通风良好。 4.0.12 泵房内部照明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要求。 4.0.13 泵房内部应预留网络通讯线路。 4.0.14 水泵基础高出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0.10m。 4.0.15 对于设有电机额定功率?11kW水泵的泵房,宜设有简易检修起吊设施。 4.0.16 当电机额定功率,11kW或水泵吸水口直径,65mm时,多台水泵可设在同一基础上。 6 4.0.17 水泵机组的布置,应符合表4.0.17的规定: 水泵机组外轮廓面与墙和相邻机组间的间距 表4.0.17 电动机额定功率 (kW) ?22 ,22,,55 ?55,?160 水泵机组外轮廓面与墙面之间的最小间距 (m) 0.8 1.0 1.2 相邻水泵机组外轮廓面之间的最小 间距(m) 0.4 0.8 1.2 注:1.水泵侧面有管道时,外轮廓面计至管道外壁面。 2.水泵机组是指水泵与电动机的联合体,或已安装在金属座架上的多台 水泵组合体。 4.0.18 泵房内应有设备维修的场地,宜有设备备件储存的空间。 4.0.19 当住宅小区分期建设时,泵房宜按小区终期规模一次性预留空间,设备分期安装或更换。 7 5 工 艺 5.1 系统选择 5.1.1 选择二次供水系统时,应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并依据城镇供水管网条件,综合考虑小区或建筑物类别、高度、使用标准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选择。 5.1.2 二次供水系统可采用下列供水方式: 1 增压设备和高位水池(箱)联合供水; 2 变频调速供水; 3 叠压供水。 5.1.3 叠压供水方式应有条件使用。采用叠压供水方式时,不得造成该地区城镇供水管网的水压低于本地规定的最低供水服务压力。 5.1.4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宜采用竖向分区并联供水的供水方式;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宜采用垂直串联供水方式。 5.1.5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得大于0.6MPa。 5.1.6 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竖向分区,竖向分区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大于0.45MPa; 2 分区内低层部分应设减压设施保证各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大于0.20MPa。 8 5.2 流量与压力 5.2.1 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5.2.2 叠压供水系统的进水压力应按城镇供水管网可利用的最低水压设计。 5.2.3 高层建筑采用减压阀供水方式的系统,阀后配水件处的最大压力应按减压阀失效情况下进行校核,其压力不应大于配水件的产品标准规定的水压试验压力。 5.3 管道布置 5.3.1 当使用二次供水的居住小区规模在7000人以上时,小区二次供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与小区二次供水管网连接的加压泵出水管不宜少于两条,环状管网应设置阀门分段。 5.3.2 二次供水泵房引入管宜从居住小区给水干管或城镇供水干管单独引入。 5.3.3 室外二次供水管道布置,不得导致饮用水被污染,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规定。 5.3.4 小区和室内二次供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5.3.5 二次供水的室内生活给水管道宜布置成枝状管网,单向供水。 5.4 水池(箱) 5.4.1 二次供水设施的生活水箱宜采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 5.4.2 不锈钢水箱采用焊接时,焊接材料应与水箱材质相匹配,焊缝应进行抗氧化处理。顶部应满焊且密封。 9 5.4.3 水池(箱)应独立设置,且结构合理、内壁光洁、内拉筋无毛刺、不渗漏。 5.4.4 当住宅小区分期建设时,水池(箱)应分期安装,预留终期水箱位置。 5.4.5 生活水池(箱)与其他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 5.4.6 当水池(箱)容积大于50m3时,宜分为容积基本相等的两格,并能独立工作。 5.4.7 不锈钢水箱高度不宜超过3m,且不宜小于1.5m。水箱内外应设置不锈钢爬梯。 5.4.8 建筑物内的生活水池(箱)应设置在维护方便、通风良好、不结冰的专用房间内,其上层的房间不应有厕所、浴室、盥洗室、厨房、污水处理间等。室外设置的水池及管道应有防冻、隔热措施。 5.4.9 建筑物内水池(箱)侧壁与墙面间距不宜小于0.7m,安装有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1.0m;水池(箱)与室内建筑凸出部分间距不宜小于0.5m;水池(箱)顶部与楼板间距不宜小于0.8m;水池(箱)底部应架空,距地面不宜小于0.5m,并应具有排水条件。 5.4.10 水池(箱)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通气管、人孔、水位标尺,应有防污染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池(箱)进水管口径宜按最高日平均时流量以短管自由出流水力计算公式确定。当以经济流速确定口径时,为降低大流量进水对水表和周边用户的不良影响,保证水池(箱)发挥调蓄作用,应设置流量控制装置,且进水管应在水池(箱)的溢流水10 位以上接入; 2 出水管管底应高于水池(箱)内底,高差不小于0.1m; 3 进、出水管的布置不得产生水流短路,必要时应设导流装置; 4 水池(箱)应设置水位监视和溢流报警装置,并输出到PLC系统; 5 溢流管管径应大于进水管管径,宜采用水平喇叭口集水,喇叭口下的垂直管段不宜小于4倍溢流管管径。溢流管应设置耐腐蚀材料防护网,与排水系统不得直接连接并应有不小于0.2m的空气间隙; 6 泄水管应设在水池(箱)底部,管径不应小于DN50。水池(箱)底部宜有坡度,并坡向泄水管或集水坑。泄水管与排水系统不得直接连接并应有不小于0.2m的空气间隙;当水池(箱)中的水不能以重力自流泄空时,应设置移动或固定的提升装置; 7 溢流管和泄水管宜直接引至排水集水井上方; 8 通气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不少于两根,并宜有高差,并应设置耐腐蚀材料防护网; 9 水池(箱)人孔必须加盖、带锁、封闭严密。室外露天水池的人孔应采用法兰盲盘封堵,并设置监视装置。人孔高出水池(箱)外顶不应小于0.1m。圆型人孔直径不应小于0.7m,方型人孔每边长不应小于0.6m。 10 当水池(箱)利用城镇给水管网压力直接进水时,进水管上应安装遥控浮球阀,并加装电动阀。 11 当水池(箱)采用水泵加压进水时,应设置水池(箱)水位自动控制水泵开、停的装置。当一组水泵供给多个水池(箱)进水时,在进水管上宜装设控制阀,由水位监控设备实现自动控制。 11 5.5 水 泵 5.5.1 居住建筑二次供水设施选用的水泵,噪声应符合行业标准《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8)中的B级要求;振动应符合行业标准《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7)中的B级要求。 5.5.2 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水泵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噪声、节能、维修方便; 2 采用变频调速控制时,水泵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水泵高效区的末端; 3 用水量变化较大的用户,宜采用多台水泵组合供水; 4 应设置备用水泵,备用泵的供水能力不应小于最大一台运行水泵的供水能力。 5.5.3 水泵机组的基础应设置减振装置。 5.5.4 每台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装设压力表、防水锤止回阀和手动阀门,并宜装设电动阀。 5.5.5 每台水泵的吸水管上,应装设真空压力表、手动阀门。 5.5.6 水泵吸水口处变径应采用偏心管件。水泵出水口处变径应采用同心管件。 5.5.7 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置减振装置,可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等装置。 5.5.8 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当因条件所限不能自灌吸水时应采取可靠的引水措施。 5.6 管道与附件 5.6.1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5.6.2 二次供水管道及附件应采用耐腐蚀、寿命长、水头损失小、12 安装方便、便于维护、卫生环保的产品,并应符合相应的压力等级。管道、附件及连接方式应根据不同管材,按相应技术要求确定。 5.6.3 二次供水管道应有标识。 5.6.4 严禁二次供水管道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 5.6.5 室外明露或易结冻的二次供水管道应采取隔热或防冻措施,室外明设的非金属管道应防止曝晒和紫外线的侵害。 5.6.6 应根据管径、承受压力及安装环境等条件,采用水力条件好、关闭灵活、耐腐蚀、寿命长的阀门。 5.6.7 室内二次供水管道应避免在生产设备上方通过,不得妨碍日常的检修操作。阀门应设置在易操作和方便检修的位置。 5.6.8 室内二次供水管道管外底距地面或管沟底面的距离,当管径?DN150时,不应小于0.20m;当管径?DN200时,不应小于0.25m。 5.6.9 室外阀门宜设置在阀门井内或采用阀门套筒。 5.6.10 二次供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 1 环状管段分段处; 2 从干管上接出的支管起始端; 3 水表前、后处; 4 自动排气阀、泄压阀、压力表等附件前端,减压阀与倒流防止器前、后端。 5.6.11 二次供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自动排气装置: 1 间歇式使用的给水管网的末端和最高点; 2 管网有明显起伏管段的峰点; 3 减压阀出口端管道上升坡度的最高点和设有减压阀的供水系统立管顶端; 13 4 自动排气装置应安装在具备排水条件的公用位置。 5.6.12 浮球阀的浮球、连接杆应采用耐腐蚀材质。 5.6.13 当采用叠压供水方式时,在叠压供水设备的进水管处应加装倒流防止器,并宜选用低阻力倒流防止器。 5.6.14 供水管道的过滤器滤网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滤网目数应为20目,40目,下列部位应设置供水管道过滤器: 1 减压阀、自动水位控制阀等阀件前; 2 叠压供水设备的进水管处。 5.6.15 当采用叠压供水方式时,在叠压供水设备的进水管处应加装电动阀。 5.6.16 与供水部门贸易结算水表前的室内给水立管及水表应设置在专用管道井内,水表的安装高度宜在本层地面标高以上0.4,1.2m。 5.6.17 管道井的尺寸,应根据管道数量、管径大小、排列方式、维修条件,结合建筑平面和结构形式等合理确定。需进人维修管道的管井,其维修人员的工作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0.6m。管道井应分层隔断,每层设外开检修门并设置排水设施和照明系统。 5.7 消毒设备 5.7.1 二次供水设施在交付使用前必须清洗和消毒。 5.7.2 二次供水设施的水池(箱)应设置消毒设备。 5.7.3 消毒设备可选择臭氧发生器、紫外线消毒器和水箱自洁消毒器等,其设计、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7.4 臭氧发生器应设置尾气消除装置。 5.7.5 紫外线消毒器应具备对紫外线照射强度的在线检测,并宜有自动清洗功能。 5.7.6 水箱自洁消毒器宜外置。 14 6 电 气 6.1 电源系统 6.1.1 二次增压供水泵站宜采用两路电源供电。 6.1.2 根据用电负荷,选取合适电源电压。 6.2 控制电源 6.2.1 低压断路器、接触器控制电源采用AC220V。 6.2.2 控制柜总进线应设置三相相序保护装置。 6.3 控制模式 6.3.1 开关柜上断路器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控制机泵的断路器:开关柜上分断、关合; 2 控制机泵的断路器:开关柜上分断、关合;机旁箱上控制;工控机(PLC屏)上控制。转换开关在机旁箱上。 6.3.2 水泵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若二次供水工程规模较小,无单独配电及控制室,则与机泵布置在一起。在控制箱(柜)上控制。控制箱(柜)设置现场就地人工控制和远程控制的转换开关,控制箱(柜)上可以控制机泵的开、停; 2 若二次供水工程规模较大,有单独配电控制室,有单独的泵房。则设现场机旁箱控制及控制室PLC控制,现场机旁箱设置现场就地人工控制和远程控制的转换开关,箱上可以控制机泵的开、停; 3 水池(箱)应安装液位仪。在自控状态下,水池(箱)的进水管上的电动阀门根据水池的液位自动开阀、关阀。 6.3.3 需要抽真空的机房,真空泵在现场箱上控制,现场机 15 旁箱设置现场就地人工控制和远程控制的转换开关。 6.3.4 对于电磁阀,可在现场箱上控制,该现场箱应与对应的机泵控制箱靠近布置。现场机旁箱设置现场就地人工控制和远程控制的转换开关。 6.3.5 独立泵房的排污系统应接入到PLC控制系统中。 6.3.6 其它设备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泵与液位开关组合,自成系统运行,有一个故障信号及运行控制信号与PLC系统连接,当出现故障时,发出报警; 2 通风系统根据时间自动运行,故障信号送入PLC,提供系统报警功能; 3 本站外建筑物的排水、通风不得影响本站对应系统的运行; 4 控制柜内应加装自动除湿装置。 6.4 设备布置 6.4.1设备应选取合适位置布置,并根据环境做好防护措施。 6.5 故障监测及联锁保护 6.5.1 设备应有过载、短路、过压、缺相、欠压、过热和缺水等故障报警及自动保护功能。 6.6 设备安全 6.6.1 电气装置使用前,应确认具有国家指定机构的安全认证标志或其安全性能已经由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6.6.2 电气装置使用前,应确认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 6.6.3 应掌握电气装置的的额定容量、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更改电气装置或延16 长电气线路,不得擅自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不得任意改变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6.6.4 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6.6.5 长期放置不用的或新使用的用电设备、用电器应经过安全检查或试验后才能投入使用。 6.6.6 在电源进线处靠近总配电箱(柜)处应设置总等电位联结箱。 6.6.7 高压开关柜应选择金属封闭、中置开关柜或环网开关柜,柜门关闭情况下,防护等级需达IP40;低压开关柜应选择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柜门关闭情况下,防护等级需达IP30。变频控制柜应配备排风装置。 6.6.8 配电柜(箱)外壳及面板为冷轧钢板(厚度不小于2mm),表面通过静电喷塑处理,柜门关闭情况下防护等级需达IP40(箱IP30)。垂直母线用功能板保护,防止偶然接触,防护等级需达IP20。每回路出线均应标出回路名称。柜底部(或柜顶部)提供开有电缆孔的底板并带有阻燃橡皮圈。 6.6.9 架空进出线穿墙套管须在墙上设置避雷器;高压柜每段母线应设置避雷器,真空断路器馈线回路应设置过电压吸收装置;低压柜进线断路器应设置避雷器,PLC馈线回路应设置过电压吸收装置;户外配电箱(柜)进线应设置过电压吸收装置。 6.6.10 设备防雷应加装电源三级防雷,所有的4—20mA模拟量输入输出信号加装信号防雷。 6.6.11 控制柜电缆应采用下进下出线方式。 6.6.12 电气柜上方不应有水管通道。 17 7 自 控 7.1 一般规定 7.1.1 控制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执行; 2 应设定就地自动和手动控制方式, 可采用远程控制,应能实现无人值守要求; 3 自控系统控制系统的所有设备、软件、配件和材料都应符合最新的国际电工技术协会(IEC)的有关标准和国家标准。 4 应具有必要的参数、状态和信号显示功能; 5 备用泵可设定为故障自投和轮换互投; 6 变频调速控制时,设备应能自动进行小流量运行控制; 7 设备应有水压、液位、电压、频率等实时检测仪表; 8 叠压供水设备应能进行压力、流量控制。 7.1.2 变频器配置操作显示盘,可以对变频器进行简单的设置;软起动柜上可以控制电机的起动、停止。 7.1.3 检测仪表的量程应为工作点测量值的1.5倍,2倍。 7.1.4 二次供水设备宜有人机对话功能,界面应汉化、图标明显、显示清晰、便于操作。 7.1.5 变频调速供水电控柜(箱)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JG/T3009)的规定。 7.1.6 二次供水控制设备应提供标准的通讯协议和接口。 7.1.7 二次供水通讯系统宜采用MPLS-VPN的连接方式。 18 7.2 系统结构 7.2.1 二次供水工程自控系统应采用兼容IEEE802.3/802.3u,使用ISO和TCP/IP 通讯协议标准的工业以太网。 7.2.2 二次供水工程自控系统分为三层结构:控制层、传输层及信息层。 7.3 控制模式 7.3.1 现场有人机界面进行参数设定、状态检测和设备控制,现场按钮控制和PLC控制彼此独立,互不影响,且现场按钮控制具有最高优先级。 7.3.2 变频器出现故障时,应有旁路控制,能直接启动设备;PLC故障时应具备就地手动控制功能。 7.3.3 控制系统应加装UPS,保证在泵房失电时,PLC和各检测仪表能正常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传送至调度平台。 7.3.4 系统结合液位和阀门控制实现低水位保护,水位正常后恢复机泵运行。 7.3.5 控制系统应能实现现场手动(开环)运行,现场自动(闭环)运行,现场工频运行,远程手动运行和远程自动运行。 7.3.6 控制系统能正常监测进出水压力、水池(箱)液位、机泵运行参数、能进行故障报警(机泵故障、变频软启故障、进出水压力报警、水池(箱)液位高低限报警、电压电流故障等)和设备保护动作。 7.4 软件设计 7.4.1 根据PLC类型选用相应编程软件。提交PLC源程序,PLC源程序及PLC不得设置密码。 7.4.2 软件功能模块全部做成统一的子程序或模块,通过映 19 射与各二次供水工程本地设备接口匹配,达到功能与接口的无关性。以方便上位机访问、日后的总体升级以及故障检查。 7.4.3 统一的功能模块应包括机泵自动切换子程序、PID调节子程序。故障处理子程序、端口映射子程序、通讯处理子程序。 7.5 主要监控对象 7.5.1 应对电机水泵、阀门、其他设备及泵房环境等主要对象进行监控。 7.6 故障监测及联锁保护 7.6.1 控制设备应有过载、短路、过压、缺相、欠压、过热和缺水等故障报警及自动保护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除,恢复正常运行。 7.6.2 设备的运行进程中出现故障时,自控系统应确认故障来源,及时报警。故障的类型包括由I/O模块输入的硬接点以及PLC中产生的软报警。 7.7 计算机监控及信息处理 7.7.1 二次供水调度平台中控室应设置自控系统监控服务器,办公局域网应设置一台信息服务器,各网络之间通过硬件防火墙进行隔离。 7.8 设备安全 7.8.1 自控系统必须选用性能稳定、质量好的硬件,编制完善的控制软件,必须考虑防止有人入侵破坏的可能性。安装红外报警系统,在入口处设红外探头,当有人入侵时,报警箱应不仅就地发出声光报警,且信号上传。 7.8.2 泵房内应设置地面溢水探头装置,自动关闭进水电动阀门。 20 8 施 工 8.1 一般规定 8.1.1 施工单位应按批准的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文件和审查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8.1.2 施工力量、施工场地及施工机具,应具备安全施工条件。 8.2 设备安装 8.2.1 设备的安装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压力、液位、电压、频率等监控仪表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精度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得少装、漏装。 8.2.2 材料和设备在安装前应核对、复验,并做好卫生清洁及防护工作。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8.2.3 设备基础尺寸、强度和地脚螺栓孔位置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要求。 8.2.4 设备安装位置应满足安全运行、清洁消毒、维护检修要求。 8.2.5 水泵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规定。 8.2.6 电控柜(箱)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 8.3 管道敷设 8.3.1 管道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21 8.3.2 二次供水的建筑物引入管与污水排出管的管外壁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0m,引入管应有不小于0.003的坡度,坡向室外管网或阀门井、水表井;引入管的转弯处宜设支墩;当穿越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或钢套管;穿越地下室外墙处应预埋防水套管。 8.3.3 二次供水室外管道与建筑物外墙平行敷设的净距不宜小于1.0m,且不得影响建筑物基础;供水管与污水管的最小水平净距应为0.8m,交叉时供水管应在污水管上方,且接口不应重叠,最小垂直净距应为0.1m,达不到要求的应采取保护措施。 8.3.4 埋地金属管应做防腐处理。 8.3.5 埋地钢塑复合管不宜采用沟槽式连接方式。 8.3.6 管道安装时管道内和接口处应清洁无污物,安装过程中应严防施工碎屑落入管中,施工中断和结束后应对敞口部位采取临时封堵措施。 8.3.7 钢塑复合管套丝时应采取水溶性润滑油,螺纹连接时,宜采取聚四氟乙烯生料带等材料,不得使用对水质产生污染的材料。 22 9 调试与验收 9.1 调 试 9.1.1 二次供水设施完工后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系统的通电、通水调试。 9.1.2 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分别对立管、连接管及室外管段进行水压试验。系统中不同材质的管道应分别试压。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用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 9.1.3 暗装管道必须在隐蔽前试压及验收。热熔连接管道水压试验应在连接完成24h后进行。 9.1.4 金属管、复合管及塑料管管道系统的试验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各种材质的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管道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60MPa。 9.1.5 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拆除或采取隔离措施。 9.1.6 贮水容器应做满水试验。 9.1.7 消毒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单体调试。 9.1.8 系统调试前应将阀门置于相应的通、断位置,并将电控装置逐级通电,工作电压应符合要求。 9.1.9 水泵应进行点动及连续运转试验,当泵后压力达到设定值时,对压力、流量、液位等自动控制环节应进行人工扰动试验,且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9.1.10 系统调试模拟运转不应少于30min。 23 9.1.11 调试后必须对供水设备、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 9.1.12 冲洗前对系统内易损部件应进行保护或临时拆除,冲洗流速不应小于1.5m/s。消毒时,应根据二次供水设施类型和材质选择相应的消毒剂,可采用20mg/L,30mg/L的游离氯消毒液浸泡24h。 9.1.13 冲洗、消毒后,系统出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9.2 验 收 9.2.1 二次供水工程安装及调试完成后应会同供水企业按下列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执行; 2 设备安装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执行; 3 电气安装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执行。 9.2.2 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 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竣工图; 2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3 工程所包括设备、材料的合格证、质保卡、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 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 5 系统试压、冲洗、消毒、调试检查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 6 水质检测报告; 24 7 环境噪声监测报告; 8 工程质量评定表。 9.2.3 竣工验收时应检查下列项目: 1 电源的可靠性; 2 水泵机组运行状况和扬程、流量等参数; 3 供水管网水压达到设定值时,系统的可靠性; 4 管道、管件、设备的 材质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5 设备显示仪表的准确度; 6 设备控制与数据传输的功能; 7 设备接地、防雷等保护功能; 8 水池(箱)的材质与设置; 9 供水设备的排水、通风、保温等环境状况。 9.2.4 竣工验收时应重点检查下列项目: 1 防回流污染设施的安全性; 2 供水设备的减振措施及环境噪声的控制; 3 消毒设备的安全运行。 9.2.5 验收合格后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文件立卷归档。 25 10 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10.1 一般规定 10.1.1 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应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10.1.2 管理维护单位应制定二次供水的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1.3 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并应持有健康证明。 10.1.4 管理维护单位应制定设备运行的操作规程,包括操作要求、操作程序、故障处理、安全生产和日常保养维护要求等。 10.1.5 管理维护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报表制度,包括设备运行、水质、维修、服务和收费的月报、年报。 10.1.6 采用叠压供水的用户变更用水性质时,应经供水企业同意。 10.1.7 管理维护单位应建立健全室外管道与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维护档案管理制度。 10.2 设施维护 10.2.1 管理维护单位应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的分级维护检修制度,运行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对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10.2.2 运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相关仪表、阀门应按制度规定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运行和维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行26 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管网维护维修记录;应有故障或事故处理记录。 10.2.3 运行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已设定的运行控制参数。 10.2.4 二次供水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10.2.5 泵房内应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泵房应保持清洁、通风,确保设备运行环境处于符合规定的湿度和温度范围。 10.3 安全运行管理 10.3.1 管理维护单位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泵房、水池(箱)等二次供水设施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 10.3.2 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检设施运行及室外埋地管网,严禁在泵房、水池(箱)周围堆放杂物,不得在管线上压、埋、围、占,及时制止和消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因素。 10.3.3 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泵房内的排水设施、水池(箱)的液位控制系统、消毒设施、各类仪表、阀门井等,以保证阀门井盖不缺失、阀门不漏水;自动排气阀、倒流防止器运行正常。 10.3.4 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分析供水情况,经常进行二次供水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各种故障隐患。 10.3.5 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并及时维护室内管道,保持室内管道无漏水和渗水。及时调整并记录减压阀工作情况,包括水压、流量以及管道的承压情况。 10.3.6 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池(箱)必须定期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 2 应根据水池(箱)的材质选择相应的消毒剂。不得采用 27 单纯依靠投放消毒剂的清洗消毒方式; 3 水池(箱)清洗消毒后应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4 水池(箱)清洗消毒后的水质检测项目至少应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消毒剂指标。 10.3.7 管理维护单位应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水质检测取水点宜设在水池(箱)出水口,检测记录应存档备案。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28 引用标准名录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 《钢制压力容器》GB15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电气控制设备》GB/T3797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JG/T3009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7-199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8-1999 附:条文说明 29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 月 日 批准、发布。 本规程编制组在标准制定过程中遵循了如下五项原则:?保障稳定安全供水;?二次供水水质不受污染;?注重系统节能;?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便于供水企业统一接收管理。为使本规程达到科学性、可操作性的目标要求,编制组认真总结了省内多地城镇二次供水工程的实施情况,多次征求设计部门、供水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专家意见,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的部分内容。 本规程突出了二次供水在水质保障、节能环保、自动控制、安全运行等方面的更高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提出了对二次供水工程建设的具体要求;明确了二次供水的加压方式和流量、压力计算;详细规定了二次供水设备设施及有关附件的性能、材质等;充实了泵房设置条件与环境、电气自控、施工与安装、调试与验收、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等内容。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院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定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30 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在使用中如果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 31 1 总 则 1.0.1 二次供水是整个城镇供水的组成部份,是最终保障供水水质和供水安全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和高层建筑数量的不断增多,二次供水的安全稳定特别是水质安全已成为当前城镇供水安全中的薄弱环节。为适应形势发展,提高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 二次供水的安全稳定,科学合理地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二次供水设施,制定本规程。 第3.0.5、3.0.6、3.0.7、5.6.4、9.1.11条与行业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中第3.0.2、3.0.8、4.0.1、6.4.4、10.1.11条强制性条文相同。 1.0.2 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明确提出本规程仅适用于我省新建、扩建居民住宅小区(含住宅类、一户一表式公寓)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设施维护和安全运行管理。不适用再生水、直饮水、消防供水、公共建筑供水和其它二次供水工程。新建、扩建应严格遵守本规程,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本规程的强制性条文,对其它条文可根据改建工程的具体条件参照执行。 32 3 基本规定 3.0.1 如果居住建筑用户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的供水服务压力标准和水量时,就必须采用二次加压供水方式供水,以保证用户对水压、水量的需求。 3.0.2 如果在居住建筑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发现用户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的供水服务压力标准和水量时,再补建或改造二次供水设施,不仅非常困难,而且增加投资,同时也会影响二次供水用户的正常用水,因此,应当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的居住建筑必须做到三同时。 3.0.5 城镇供水安全涉及全社会的公众利益、社会稳定,作为城镇供水局部组成部份的二次供水不能影响城镇整体供水管网的运行安全。由于二次供水系统选择不合理、施工和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验收不严格、运行维护管理不善等情况都可能对城镇供水管网水质、水量、水压造成影响。因此,涉及二次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与市政供水管网现状相匹配,以确保城镇整体供水安全。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0.6 凡是涉及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输设备、配件、水质处理剂(器)、防护涂料和胶粘剂等设备、材料都统称为涉水产品。涉水产品的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二次供水的水质安全、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所有涉水产品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0.7 二次供水的水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 33 命安全,因此,二次供水水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且增加二次供水设施后不能改变城镇供水管网及二次供水管网的水质。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0.8 二次供水系统的水量计算,应为其供水范围内各种用水需求量之和。选用用水定额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结合所在地的用水定额现状进行核算。水量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等的有关规定。 3.0.9 二次供水系统的最不利点只有一处,二次供水系统的水压应满足最不利点的用水器具或用水设备的正常使用,能够达到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一般要求进户最低压力为0.10MPa。 3.0.10 为了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和设施安全,本条强调二次供水设施要单独设置,要求设置独立结构形式的水箱和独立的二次供水系统,不得与再生水、消防供水、供热空调等系统直接连接;建筑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二次供水设施的建筑围护结构能够起到保温隔热、防雨防冻防破坏、防投毒等安全防护作用,因此,二次供水设施应有建筑围护结构。 3.0.11 二次供水系统易受污染的环节较多,二次供水系统易受污染的环节较多,易发生水质污染事故,因此在设计、施工、管理各阶段都应采取可靠的防污染措施。具体措施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相关规定。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0.12 本条文的目的是在保证二次供水工程所用的材料、设34 备应符合卫生要求;二次供水设备的铭牌标识包括:生产单位、注册商标、生产日期、出厂编号、执行标准、主要技术参数等主要内容;二次供水的控制设备安装宜一步到位,实现设备自动运行和泵房无人值守,在某些不具备条件的城市,应采用高效、节能、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设备,并留有自动控制接口,为以后实现泵房无人值守,二次供水设施统一管理创造条件。 3.0.13 大部分地区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其水价是不同的,对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进行独立计量、住宅用户计量到户,其主要的目的是计量收费管理的需要,也是节约水资源的需要。新建住宅必须水表出户,其目的是便于抄表和减少扰民。 35 4 泵 房 4.0.1泵房设于建筑物内存在两个问题,建筑物内的泵房大部分设于地下室,因地下室排水设施管理不善,易出现雨季被淹的情况,导致泵房的安全运行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当地下室的通风系统设施很少开启时,容易导致泵房空气流通不畅,湿度大,墙面潮湿发霉,影响泵房的设备运行和水质安全,因此生活泵房优先独立设于室外。 4.0.2 泵房的选址由建筑总平面统一整体考虑,宜靠近用水大户,尽量使得泵房进、出水管线布置经济合理。 4.0.5 本条文规定的第1款是为了避免噪声扰民问题的出现,合理设置居住建筑的泵房位置;第2、4、5款规定住宅二次供水泵房独立设置、有独立电源、安防措施,并应从公共通道直接进入,其目的是为了便于二次供水接收管理,泵房无人值守;第3款主要针对设于大地下室的泵房,当泵房地面低于外部大地下室地坪时,因大地下室积水往泵房倒灌的事故屡有发生,影响供水安全,因此规定地下泵房地面标高不得低于泵房外地坪标高,且宜高出泵房外地坪标高200mm。 4.0.6 建筑物内的泵房应采取下列减振防噪措施: 1 应选用低噪声水泵机组; 2 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置减振装置; 3 水泵机组的基础应设置减振装置; 4 管道支吊架和管道穿墙、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固体传声措施; 5 泵房的墙壁、顶棚应采取隔声、吸声处理。 36 4.0.7 地下泵房内要求设置除湿设备,是为了满足二次供水设备对湿度的要求,同时也为了防止墙面发霉和地面湿滑。 4.0.8 泵房内贴地砖、墙砖是为保证泵房整体清洁,方便维护管理和保洁。 4.0.10 泵房,特别是地下、半地下式的泵房,必须有可靠的排水系统,保证泵房的安全运行。 4.0.11 泵房内要求设置通风装置,是为了满足二次供水设备,尤其是电控设备对通风的要求。 4.0.13 本条文的目的是为二次供水设施无人值守管理创造条件。 4.0.14 此条中的“地面”为最终地面。若地面贴地砖,为便于水泵安装,此时水泵基础高出贴地砖后的地面不应小于0.10m。 4.0.15当水泵的电机额定功率?11kW时,水泵和电机总净重将超过150kg,考虑安装、更换和检修拆卸的方便,减少劳动强度,建议泵房内水泵上方设有简易检修起吊设施。 4.0.16电机额定功率较小的水泵其运行和检修空间也较小,故多台水泵可设在同一基础上,可以较好的利用有限的空间。 4.0.18 本条文要求泵房内宜有设备备件储存的空间,是为了在泵房内能存有一定数量的设备备件,关键时刻能及时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抢修,提高二次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的保障系数。泵房维修场地的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相关规定。 4.0.19 本条文要求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在生活泵房设计时宜考虑将泵房空间按最终规模预留,水箱、水泵、控制柜等设备可根据小区建设情况分期实施。 37 5 工 艺 5.1系统选择 5.1.1 当城镇供水管网供水水压能够满足用户要求时,应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供水,不需要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当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时,应根据小区(建筑)规划指标、用水安全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二次供水方式和规模。 5.1.2 叠压供水是近些年来出现的新的二次加压供水方式,目前,这种叠压供水设备很多,这种供水方式和设备具有两大特证:?设备吸水管与城镇 管道直接连接;?能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道的原有压力,在此基础上叠供水 加尚需的压力供水。叠压供水具有不影响水质、节能、节材、节地、节水等优点,同时也存在倒流污染、影响城镇供水管网水压、没有储备水量等隐患。由于叠压供水方式的特殊性,必须综合考虑城镇供水管网供水能力、用户用水性质和叠压供水设备条件,在确保城市整体供水安全的基础上,有条件地推广应用这种叠压供水方式。 1用户所在区域的供水管网压力低于当地供水管网压力标准时,不应采用叠压供水方式,以避免对周边地区城镇供水管网直接供水的用户正常供水造成影响。 2城镇供水管网压力不稳定、波动过大的地区,不应采用叠压供水方式。因设备直接从供水管网吸水加压进行二次供水,势必加剧城镇供水管网压力的不稳定性,同时也会造成叠压供水设备经常停机,有悖于城镇供水管网供水和二次供水持续、稳定供水的原则。 38 3特大型居住小区、宾馆、洗浴中心等用水量大、用水高峰集中的用户,不应采用叠压供水方式。避免叠压供水设备短时间、大量直接吸水造成对周边地区正常用水及城镇供水管网直接供水系统供水压力产生影响。 4叠压供水方式大部分没有储水设施或储水量很小,因此,要求确保不间断供水的用户不应采用叠压供水方式。避免一旦因城镇供水管网维修、故障抢修停水时,因为二次供水没有备用储水造成停水,或因城镇供水管网压力降低造成叠压供水设备停机,造成停止供水。 5医疗、医药、造纸、印染、化工行业和其他可能对公共供水造成污染危害的相关行业用户,不应采用叠压供水方式。虽然叠压供水设备采取了防倒流污染措施,但是一旦防污染措施失灵,发生倒流污染的状况,将对公共用水安全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我们必须做到防患于未然。 6在采用叠压供水方式时, 选用的叠压供水设备应当具备对压力、流量和防倒流污染的控制能力,以确保城镇供水安全。 5.1.4 建筑高度不超过 l00m的高层建筑,一般低层部分采用市政水压直接供水,中区和高区各采用一组调速泵竖向分区并联供水,分区内再用减压阀局部调压。 对建筑高度超过l00m的高层建筑,若仍采用并联供水方式,其输水管道承压过大,存在不安全隐患,而串联供水可化解此矛盾。垂直串联供水可设中间转输水箱,也可不设中间转输水箱,在采用调速泵组供水的前提下,中间转输水箱已失去调节水量的功能,只剩下防止水压回传的功能,而此功能可用管道倒流防止器替代。不设中间转输水箱,又可减少一个水质污染的环节和节 39 省建筑面积。 5.1.6 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竖向分区要根据建筑物用途、建筑高度、材料设备性能等因素综合确定。分区供水的目的不仅为了防止损坏给水配件,同时可避免过高的供水压力造成用水不必要的浪费。 对供水区域较大的多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有时也会出现超出本条分区压力的规定。一旦产生入户管压力、最不利点压力等超出本条规定时,也要为满足本条文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5.2 流量与压力 5.2.1 本条文具体规定如下: 1 居住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引入管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二次供水系统当采用不设水量调节的水(池)箱,仅设置断流水(池)箱的方式供水时, 应按其负担的卫生器具的给水当量数算得的设计秒流量为引入管的设计流量; 2)有水量调节要求的加压给水系统,引入管设计流量按贮水池(箱)的设计补水量确定,设计补水量不小于小区相应加压部分的高日平均时用水量,且不宜大于小区相应加压部分的最高日最大时生活用水量; 3)当小区内设水塔或高地水池时,向其供水的水泵流量按各用水项目的最大用水时段的最大小时用水量确定。 向水塔或高地水池供水的水泵流量,根据计算出各项的最大小时用水量后确定,一般可叠加计算出小区的最大小时用水量,但应考虑各用水项目的最大用水时段是否一致。 小区内的住宅、公建按最大小时用水量计入。 40 浇洒道路、广场、绿化、汽车冲洗、冷却塔补水均按平均小时流量计入;游泳池、水景按相关要求;对于非24h用水的项目,若用水时段完全错开,可只计入其中最大一项用水量。 2 单栋建筑物引入管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水量调节要求的加压给水系统,应按设计秒流量为引入管设计流量; 2)当建筑物内全部用水均经贮水池(箱)调节的加压给水系统,引入管设计流量按贮水池(箱)的设计补水量确定,设计补水量不得小于最高日平均时用水量,不宜大于最大时用水量; 3)当采用单设水池(箱)(夜间贮水)供水时,其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按如下计算: QL= Qdl/T 式中 QL ——-引入管的设计流量(m3/h); Qdl——-各类用水项目的最高日用水量的设计流量; (m3/d) T ——- 晚间水池(箱)进水时间(h)。 此种供水方式的可靠性较差,一般不推荐采用,但部分地区有采用的可能性,当采用此种供水方式时应考虑检修、清洗方便和消毒措施; 4)当建筑物内生活用水既有室外管网直供,又有二次加压供水,且二次加压部分的供水是经贮水池(箱)调节的,则需分别计算。 3 二次供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根据不同的供水方式,采用相应的流量计算方法确定: 1) 采用叠压直接供水的引入管,按设计秒流量确定; 41 2) 采用泵、水池(箱)联合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整个建筑物均由水池(箱)供水时,其泵流量和由泵至水池(箱)的输水管按不小于整个建筑物的最大小时用水量计; ? 建筑物内部分用水由水池(箱)供水时,其泵流量和由泵至水池(箱)的输水管按相应部分的最大小时用水量计; ? 由水池(箱)至生活用水点的给水管按设计秒流量计; ? 当采用水池(箱)串联供水时,各区按本区所负担供水的最大小时用水量,确定本区提升泵流量。 4 未设置高位水池(箱)的二次供水系统加压水泵的扬程由下式确定: H?H1+H2+0.01H3 式中 H ——水泵的扬程(m); H1——最不利点与贮水池(箱)最低水位的高程差(m); H2——管道的水头损失(m); H3——最不利配水点所需的最低工作压力(MPa)。 5 设置高位水池(箱)的二次供水系统加压水泵的扬程由下式确定: H?H11+H22+v2/2g 式中 H ——水泵的扬程(m); H11——贮水池(箱)最低水位与高位水池(箱)入口处的高程差(m); H22——吸水管口至高位水池(箱)入口处管道的水头损失(m); v —— 水池(箱)入口流速(m/s); g —— 重力加速度(m/s2)。 42 6 高位水池(箱)的设置高度由下式确定: Zx?Zb+Hx+0.01H3 ——水池(箱)最低水位的标高(m); 式中 Zx Zb——最不利配水点的标高(m); HX——由水池(箱)出口至最不利配水点的管路水头损失(m); H3——最不利配水点所需的最低工作压力(MPa)。 5.2.2 叠压供水系统节能优势就体现在能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网的水压。 5.2.3高层建筑给水系统供水干管的压力一般比较大,应防止减压阀失效后,造成阀后供水系统中的管道及附件、设备、卫生器具及配件等受到损坏。减压阀失效后,系统的最大压力不应大于产品标准规定的水压试验压力,否则应调整分区或采用减压阀串联使用,减压阀串联使用时,只考虑一个减压阀失效的情况。 5.3 管道布置 5.3.1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规定,居住人口在7000人‐15000人属于居住小区的规模,2002年修订版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已将居住规的模定为10000人‐15000人,但考虑7000人以上的小区规模已经很大,一旦供水系统发生问题,生活受到影响的人数比较多,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保证居住小区二次供水的安全性,本规程仍以居住规模在7000人以上视为居住小区。 5.3.3、5.3.4二次供水室内外管道位置应根据管线综合确定,其平面与竖向布置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范》GB50289及不同管材行业标准要求的同时,尚应满足安全、 43 安装与维修的要求。 5.4 水池(箱) 5.4.1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不被污染,二次供水水箱宜优先选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不锈钢材质。 5.4.2 要求对不锈钢水箱焊缝进行抗氧化是为了确保不锈钢水箱的质量。 5.4.4 本条为避免初期水箱过大,导致水质恶化的情况发生,规定水箱应与小区建设同步分期,但水箱位置应一次预留到位。 5.4.5 本条规定生活水池(箱)体不论什么材质均应与其他用水水池(箱)不共用分隔墙。 5.4.6对容积大于50m3进行分格是为了当水池(箱)清洗消毒或维修时,保证不间断供水;对容积不大于50m3且须保证不间断供水的水池(箱),可进行分格或设置备用水池(箱)。 5.4.7本条文的规定主要考虑水箱的储水安全和便于水箱的检修、清洗消毒。组装式水箱的板块尺寸一般都是1.0m×1.0m和1.0m×0.5m,故条文中 有1.5m的高度规定。 5.4.8 位于地下室的生活水池(箱)设在专用房间内,有利于水池(箱)配管及仪表的保护,防止非管理人员误操作而引发事故。生活水池(箱)上 方,应是洁净且干燥的用房,不应设置厕所、浴室、盥洗室、厨房、污水处理间等需经常冲洗地面的用房,以免楼板产生渗漏时污染生活饮用水水质。 5.4.9 本条文的规定是为便于水池(箱)的安装、维护和修复。底部架空有利于泄水管的设计与安装,架空的高度应满足检修的要求。对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水池(箱)底部可以不架空。 5.4.10 本条文的规定均考虑了水质安全、供水可靠性和充分44 发挥水箱作用,其中第1款是通过短管自由出流水力计算公式计算,合理减小水箱进水管口径,一方面能减小进水管阀门等口径从而降低工程造价,另一方面能充分发挥水箱的调蓄功能,平稳用水;第4款是为了保证水池(箱)储水稳定、泵房安全与节水并无人值守;第5款对溢流管管径的规定可保证排泄水池(箱)的最大入流量,在溢流管上设置耐腐蚀材料滤网是为了防止昆虫、蚊蝇等小动物进入,造成水质污染,应有不小于0.2m的空气间隙是为了防止造成虹吸回流污染;第7款是考虑到目前地下室泵房的排水沟通常是通过地面找平形成,普遍过浅和排水坡度过缓,溢流管和泄水管仅排入排水沟,容易导致排水沟来不及排放而漫溢,从而引发安全事故,因此建议尽量将其引至集水井上方;第10款是首先考虑在实际工程中由于遥控浮球阀失灵, 水池(箱)溢水造成水资源浪费, 特别是地下室的水池(箱)溢水造成财产损失的事故屡见不鲜,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对水池的进水阀提出双重控制要求(如:遥控浮球阀+电动阀)。其次同时要求在水池(箱)的遥控浮球阀+电动阀的进水模式下,真正经常动作的是电动阀,根据设定的用水时间段启闭,要求在用水高峰时段水池(箱)不进水,在其余时段进水,达到“低进高出”,真正发挥水池(箱)的调峰作用,平稳城市供水的目的,而遥控浮球阀仅作为在电动阀失灵而导致水池(箱)溢水的情况下的另一重控制保护。最后是考虑二次供水设备出现爆管(尤其是水泵后的可曲挠橡胶接头因橡胶老化而爆裂)或其他事故漏水时,能根据设置在泵房地面附近的浸水探头感应泵房淹水情况,关闭电动阀,从而切断总进水,防止事故扩大。第11款是由于城市给水管网直接供给调节水池(箱)时,只能利用池(箱)的水位控制其启闭,水位控制阀能实现 45 其启闭自动化。但对于由单台加压设备向单个调节水箱供水时, 则由水箱的水位通过液位传感信号控制加压设备的启闭,不应在水箱进水管上设置水位控制阀,否则造成控制阀冲击振动而损坏。对于一组水泵同时供给多个水箱的供水工况,损坏几率较高的是与水箱进水管相同管径的杠杆式浮球阀, 应在每个水箱中设置水位传感器,通过水位监控仪实现水位自动控制。这类阀门有电磁先导水力控制阀、电动阀等。 5.5 水 泵 5.5.2 本条文规定了二次供水设施中水泵选择的事项,其中第2、3款是为了满足系统节能要求,第3款适用于变频调速供水。 5.5.4 装设压力表、防水锤止回阀、电动阀和手动阀门是为了便于检查每一台水泵的运行状况和故障时检修;防水锤止回阀可以使用微阻缓闭止回阀、消声止回阀等。 5.5.5 装设真空压力表、手动阀门同样是为了便于检查每一台水泵的运行状况和故障时检修。 5.5.6 本条文规定是为了改善水泵进、出水管的水力条件;水泵吸水口的偏心管件应顶平安装。 5.5.8 非自灌吸水的水泵要实现自动控制比较困难,整个系统的供水安全性得不到保证,所以不宜采用。 5.6管道与附件 5.6.1 本条文的规定是为了确保二次供水安全。 5.6.2 室外二次供水管道管材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管道系统工作压力?0.6MPa时,宜采用PE管或球墨铸铁管及管件,应采用热熔连接或橡胶圈承插连接; 2 当管道系统工作压力,0.6MPa时,宜采用球墨铸铁管或焊46 接钢管及管件,应采用橡胶圈承插连接或焊接。 室内二次供水管道管材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池(箱)内浸水部分的管径,DN300的管道宜采用内外涂塑焊接钢管及管件(包括法兰、水泵吸水管、溢流管、吸水喇叭口、溢水喇叭口等)。 2 非浸水部分的管径,DN300的管道宜采用涂(衬)塑钢管: 1) 当管道系统工作压力?1.0MPa时,宜采用涂(衬)塑焊接钢管,可锻铸铁衬塑管件,管径?DN100时应采用螺纹连接,管径,DN100时应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 2) 当管道系统工作压力,1.0MPa且?1.6MPa时,宜采用涂(衬)塑无缝钢管、无缝钢管件或球墨铸铁涂(衬)塑管件,应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 3) 当管道系统工作压力,1.6MPa且?2.5MPa时,应采用涂(衬)塑无缝钢管、无缝钢管件或铸钢涂(衬)塑管件,应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 4) 水泵房内管道应采用法兰连接。 3 管径?DN300的管道宜采用钢管,焊接,并做内外防腐,管内壁的防腐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1) 当管道系统工作压力?1.0MPa时,宜采用焊接钢管及管件; 2) 当管道系统工作压力,1.0MPa且?1.6MPa时,宜采用无缝钢管及管件; 3) 当管道系统工作压力,1.6MPa且?2.5MPa时,应采用无缝钢管及管件。 4 除以上管材外,室内二次供水管道还可采用不锈钢管、铜 47 管等。 5.6.3采用标识是为了与再生水等其他管线加以区别,便于管理与维护,防止误接、误饮造成供水安全事故。标识可以制作二次供水字样以区别于城镇供水管网。 5.6.4 本条文规定是为了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安全,防止水质污染。二次供水管道的连接不仅要符合本条的要求,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相关规定。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6.5 我省属于温带向亚热带的过度性气候,气温变化较大,可根据各地市气候具体情况及管道周边环境,采取有效的隔热和防冻措施。由于非金属 管道受曝晒和紫外线侵害容易变形,加速老化,造成损坏或漏水,因此,室外明设的非金属管道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6.6 按照本条文的要求宜优先选用铜、不锈钢或阀体为球墨铸铁、阀杆、阀芯为不锈钢或铜材质的阀门,阀板宜为软橡胶密封。 5.6.11设置自动排气装置是为了确保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安全和设施安全,自动排气装置应安装在具备排水条件的公用位置,不能安装在不具备排水条件的用户室内,以防止自动排气装置故障造成的损失。 5.6.12二次供水设施经常出现因浮球连接杆折断、浮球阀失控的情况,致使水池(箱)里的水大量溢出,造成水资源大量浪费,泵房设备被浸泡损坏,使正常供水受到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浮球、连接杆的材质大多在水池(箱)中浸泡后锈蚀,不仅容易损坏,而且污染水质。因此本条规定必须采用耐腐蚀材质的浮48 球、连接杆,确保长期稳定使用。 5.6.13叠压供水系统是从城镇生活给水管网直接抽水,为防止回流污染,应在叠压设备进水管上装设倒流防止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和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管网叠压供水技术规程》CECS221中均有相关表述,同时从节能角度出发,宜选用低阻力倒流防止器,正常1.5m/s以下管道流速时,低阻力倒流防止器的局部水头损失能控制在0.03MPa以下。 5.6.15此条文要求在叠压设备进水管处应装设电动阀,一方面是考虑在外部城镇生活给水管网断水时,利用叠压设备进水管上的压力变送器,与水泵同步关闭;另一方面是考虑二次供水设备出现爆管(尤其是水泵后的可曲挠橡胶接头因橡胶老化而爆裂)或其他事故漏水时,能根据设置在泵房地面附近的浸水探头感应泵房淹水情况,关闭电动阀,从而切断总进水,防止事故扩大。 5.6.16水表安装时应考虑其前后与水表口径相对应的直管段,多只水表并排安装时,水表中心间距不应小于0.20m,并保证表面朝外,方便读数。给水立管管中心至管井内墙面距离不小于160mm,管道井内其它管道与给水立管管中心的间距不小于300mm。管道井内其他管道、室内消火栓箱的安装不得影响水表的安装、读数和维护。 5.6.17设置给水立管和水表的管道井的尺寸应合理确定,可参照以下尺寸: 建筑层数 管道井尺寸(m×m) 11层及以下 0.8×0.6 12-18层 1.0×0.6 19层以上 1.2×0.6 管道井每层的外开检修门净尺寸不小于1.8×0.6m。 49 在工程实践中,因给水立管接头处或其顶部的自动排气阀故障而出现漏水的事故已出现多次,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排水系统,漏水进入居民家中或电梯井内造成损失,因此要求管道井每层设置排水设施。可在管道井中配备一根专用的排水立管,管径不小于DN80,每层管井通过设置地漏将事故水排至此立管中,继而排出户外至室外排水系统,能有效减少事故间接损失。管道井内设置照明系统是为了方便检修和维护。 5.7消毒设备 5.7.1二次供水设施在交付使用前要进行清洗和消毒,经有关资质认证机构取样化验,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后方可使用。 5.7.2在二次供水系统中大量使用的水池(箱),对于城镇供水安全十分必要。但水池(箱)中的储水直接与空气接触,在使用中储水在水池(箱)中将停留一定的时间而受到污染。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水池(箱)要配置消毒设施。 5.7.3 根据目前消毒设备的使用情况,本条文中提到的三种消毒设备使用安全、消毒效果好;随着消毒技术的发展,将会出现新的安全可靠的消毒设备。 50 6 电气 6.1 电源系统 6.1.1 两路电源应引自不同变压器,电源间设自动转换开关;一路出现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自动投入,保证泵站供电。带电导体系统的型式宜采用三相四线制。 6.1.2 用电负荷<250kVA,可以采用,380V电源系统供电。用电负荷>250kVA,应采用10kV电源系统供电,设置10/0.4kV变压器,供二次供水工程用电。具体视二次供水工程所处位置及周边外电源情况考虑。 6.2 控制电源 6.2.1 控制电源采用AC220V,不宜使用DC220V、DC110V或DC24V等电压等级。 6.2.2 泵站选址多在居民小区中,为保证设备供电安全应设置三相相序保护装置。 6.3 控制模式 6.3.1 1出于安全考虑,不允许远程分合闸。 6.3.2 3应设定一高限水位和低限水位,当水箱高水位时关闭水箱进水阀门,低水位时关闭抽水箱机泵并报警。 6.3.5控制中心可通过PLC监控排污泵。 6.4 设备布置 6.4.1 设备应选取合适位置布置,并根据环境做好防护措施。 51 具体布置原则如下: 1 配电系统应设置在尘埃少、腐蚀介质少、干燥和震动轻微的地方。 2 设备的布置必须遵循安全、可靠、适用和经济等原则,并应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试验和检测。 3 落地式配电箱(柜)的底部应抬高,在室内应高出地面50mm以上,室外应高出地面200mm以上。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4 配电设备宜选择在通风、散热条件较好的场所,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不宜设在厕所、浴室或其它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6.5 故障监测及联锁保护 6.5.1 设备应有如下保护功能: 1 设备的运行进程中出现故障时,配电系统应根据故障类型发出声、光报警,延时或立即跳闸,起到保护设备的作用。 2 两路电源供电时,应具备防止两路电源并列运行的措施。 3 停电检修时,开关应具备隔离功能及防止发生误操作的措施。 6.6 设备安全 6.6.2 随着二次供水技术的不断进步,供水电控柜(箱)已成为供水设备的主导设备。电控设备安全运行是安全供水的先决条件。因此电控柜(箱)的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一定要考虑到供水设备的特殊性,在有条件的地方,尽量做到水电分离,以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 6.6.6 站内配电箱(柜)内PE线、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52 各类公用设施的金属管道、可连接的金属构件、电缆的金属外皮等应与总等电位联结箱内的接地母排联结。 6.6.11 控制柜电缆采用下进下出线方式,电缆桥架安装时应采取措施,避免积水沿桥架流入控制柜。 6.6.12 电气柜上方禁止安装水管,防止冷凝水、水管漏水或爆管时水流进入电气柜。 53 7 自 控 7.1 一般规定 7.1.1 控制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控制设备应显示运行状态信号:电源、水源、水泵、消毒设备等;应显示运行参数:电压、电流、液位、频率(变频控制设备)、进水压力(设定值及实际值)、供水压力(设定值及实际值)等; 应显示故障信号:过压、欠压、过流、缺相、消毒设备和倒流防止器故障等。 二次供水远程控制界面可参考实现如下功能: 1 控制操作:能够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如启动或停止泵、电机和变频器等)对现场控制设备的参数进行设定和修改,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可方便地进行图形间的切换和各种功能的调用。设立不同的安全操作等级,针对不同的操作者,设置相应的密码等级,记录操作人员及其操作信息; 2 显示功能:实时显示系统重要的运行参数值和设备的运行状态,有效地监测参数的变化过程; 3 报警功能:当某一参数异常或设备故障时,可根据不同的报警类别,发出声光报警、屏幕报警或语言报警,同时显示相应的提示信息。 4 为了防止水泵低效运行,宜设置气压罐、小流量泵、高位水箱等小流量运行控制,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5 对设备的重要运行参数进行实时检测,是为了解掌握系统的运行状态,有效的实现自动调节控制。同时,对一些重要数据54 进行科学分析,制定出更好的调控运行方案。 6 叠压供水设备进行压力控制是指:设备应当具备对吸水口压力、出水口压力的可靠控制功能,保证当设备吸水口压力值反映设备所接城镇供水管网压力值低于当地规定的应用叠压供水设备的最低压力值时,叠压供水设备能停止运行,确保不对城镇供水管网压力产生影响,维护周边地区其他用水户 的利益。当设备吸水口压力值反映城镇供水管网压力值符合设备叠压运行条件时,设备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叠压供水设备应具备对设备出水口压力的严格控制,既要保证二次供水系统最不利点的供水压力需求,又要能做到超压保护。 叠压供水设备进行流量控制是指:设备总出水干管的流量不应大于设计的最大流量值,当超过设计最大流量值时,设备应报警并自动减小供水流量运行,或采用水量调节装置供水方式运行。 7.1.6 本条文的目的是为实现二次供水设施远程监控的互联互通,提供必需的软件和硬件条件。 7.1.7 通讯系统应选择可靠的通讯方式,由当地主要网络运营商提供的MPLS-VPN服务较为可靠;在运营商无法提供以上服务时,也可选用宽带+VPN的通讯方式,无宽带接入地方,也可采用GPRS无线传输。 7.2 系统结构 7.2.2 自控系统三层结构具体如下: 1 控制层:各二次供水工程内部以PLC为核心组成的控制网络,系统能实现就地自动控制,可无人值守。 2 传输层:各二次供水工程与二次供水工程调度之间的数据传输通道,通常采用MPLS-VPN、宽带+VPN方式接入为主。 55 3 信息层:二次供水工程调度内以通用组态软件为基础建立的监控平台,仅监视关键数据并远控。 7.5 主要监控对象信号 7.5.1 主要监控对象应能提供下列信号: 1 电机水泵 (1)输入信号:状态(就地/远程、运行、旁路、故障)、电机频率(如有变频器), (2)输出信号:电机开/关、频率设定; 2 阀门 (1)输入信号:状态(就地/远程、开到位,关到位)、故障, (2)输出信号:阀门开,阀门关; 3 其它 电量、水箱水位(如有水箱)、出水压力; 4 环境 侵入报警、浸水报警、烟感报警。 7.7 计算机监控及信息处理 7.7.1 计算机监控及信息处理是二次供水生产调度的指挥枢纽,中控室设置服务器,与各二次供水PLC分站形成分布式实时监控系统;同时由二次供水办公局域网中的一台服务器作为自控系统的信息服务器,与各管理计算机形成信息发布和管理系统。 中控室监控平台采用以监控服务器为中心的分布式操作工作站的形式,履行实时监控和实时数据交换的职能,所有的实时信息和操作信息都汇总在该监控服务器上,由监控服务器统一调度管理。另设两台操作员监控工作站,作为操作员的操作界面。 56 8 施 工 8.1 一般规定 8.1.1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对施工单位的要求,规定了二次供水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有组织、按程序、安全施工。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发现设计问题确需要修改的,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单。 8.1.2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施工单位要有相应的资质,施工场地要有安全措施,施工机具要有安全防护,施工人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项目不准开工。 8.2 设备安装 8.2.1 为了保证二次供水工程的安装质量,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适用规范》GB50231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等规定,二次供水工程的安装施工即要符合相应的规范,又要满足生活供水的工艺要求,才能做到安全、卫生供水。同时,压力、液位、电压、频率等监控仪表是二次供水的神经元,其质量和精度是供水安全的关键。建议各地在采用不同类型的供水设备时,都不要忽视监控仪表的作用。 8.2.2 二次供水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要符合现行国家标 57 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规定,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卫生防护,尤其进行地埋施工时,管口一定要有保护措施。 因为供水系统中的阀门是造成供水故障的频发点,在安装前的严格检查非常必要。阀门安装前,应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型号,同规格,同牌号)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阀门,应逐个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型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的持续时间不少于表1的规定: 阀门严密性和强度试验时间 表1 最短试验持续时间 S 公称直径 DN(mm) ?50 65,200 250,450 15 30 60 严密性试验 金属密封 非金属密封 15 15 30 强度试验 15 60 180 8.2.3 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的具体要求,对设备的安装方式、安装尺寸要认真查看产品说明。同时采取减振防噪等措施。 8.2.4 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水箱、水泵等主要设备的安装要求在本规程第6章中已经有明确的规定,在施工前应对机房的整体空间再做详细策划,比如水箱人孔的位置、水泵的检修空间、阀门58 的安装高度、紫外线灭菌灯管的抽换长度、电控柜(箱)的水电隔离、安全防护等。 8.2.6 随着二次供水技术的不断进步,供水电控柜(箱)已成为供水设备的主导设备。电控设备安全运行是安全供水的先决条件。因此电控柜(箱)的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同时,一定要考虑到供水设备的特殊性,在有条件的地方,尽量做到水电分离,以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 8.3 管道敷设 8.3.1 建筑给水管道材料种类很多,我国已颁布了可应用于二次供水工程的多种管道的工程技术规程,可以选用,如:《建筑给水钢塑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5:2001,《建筑给水薄壁不锈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53:2003,《建筑给水铜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71:2004,《建筑给水硬聚氯乙烯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41:2004,《建筑给水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36:2007等等。 8.3.2 二次供水的引入管是二次供水的总进水管道,经验证实其易受地基沉降、气候变化、污水管道的破损等外部条件影响,造成停水或水质污染,因此本条对引入管的施工提出要求。 8.3.3 本条文规定一是为了防止水质污染;二是保证系统安全运行;三是便于检修维护。 8.3.4 各地的土质、地下水成分不同,一般情况采用三油两布的防腐处理方式,也有一些自带防腐涂层的材料可酌情选用。 8.3.5 埋地钢塑复合管采用沟槽式连接虽然可以加快施工速度,但存在锈蚀漏水事故的隐患。如必须使用,对金属卡箍件应做防腐处理。 59 8.3.6 涉水产品必须保证卫生清洁,严密的施工措施才能保证二次供水的安全、卫生。 8.3.7 钢塑管螺纹连接时,不得使用厚白漆、麻丝等会对水质产生污染的材料。套丝时使用不合格的润滑剂也易造成水质污染。 60 9 调试与验收 9.1 调 试 9.1.2 完善的施工设计对二次供水系统的工作压力、试验压力有具体要求。在试压时,需要对不同材质的管道分别试压,以符合各自的安装规程。在试压时决不允许用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以免损坏供水设备。 9.1.5 在水压试验前,要了解系统中各台设备、仪表的耐压能力,必要时要提前拆除或采用隔离措施,用封堵或盲板处理好,再进行水压试验。 9.1.6 对水池(箱)等贮水容器做满水试验,不但可以检查渗漏,还可以检验其安装质量、抗水压强度及附件的质量标准。 9.1.9 供水设备进入调试阶段,为水泵的启动要做好一切准备。根据各地二次供水运行的经验和教训,在调试时,由于缺水、断水、气蚀或水中杂质影响,造成水泵损坏事故时有发生,当水泵点动正常,进入模拟运转状态后再对压力、流量、液位、频率等参量进行调节试验,可以相应减少设备损失。 9.1.11 二次供水系统在调试后、验收前,必须对供水设备和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是为了防止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影响用户安全用水。供水设备和管道的清洗消毒是否充分,方法是否得当,关系到水质检测能否准确反映水质状况,竣工项目能否按时供水。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9.1.12,9.1.13 这两条规定是为了保证二次供水的水质。供水设备、管道按照规定进行冲洗消毒后,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 61 水质检测单位取样检测,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方可进行设备验收。 9.2 验 收 9.2.2 竣工验收应先验文件资料,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以反映出施工的全过程。因此,规程中要求文件资料应齐全。 9.2.5 竣工资料的管理对以后设备运行、维护至关重要。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单位应妥善保存竣工资料,充分发挥竣工资料的作用。 62 10 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10.1 一般规定 10.1.2 二次供水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本条文强调了管理维护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以保证二次供水的安全稳定。 10.1.3 为使二次供水系统可靠运转,运行管理人员应熟悉系统的工艺和所有设施、设备的技术指标和运行要求,也包括对本规程的熟悉与理解,并熟练掌握;另外为保障二次供水的安全卫生,运行管理人员应持有健康证。 10.1.4 操作规程是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保证,需要管理维护单位对操作人员提出严格要求。 10.1.5 生产报表的主要数据包括水量、水压、水质和服务等,不仅能真实反映系统的运行情况,也是准确提供可靠有效的服务以及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更新改造的依据;收费报表还可直接反映经济收益情况;因此,要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就应该建立健全正常的报表制度(含电子报表)。 10.1.6 采用叠压供水方式有严格的使用条件,如果采用叠压供水的用户变更用水性质,特别是变更为用于医疗、医药、造纸、印染、化工等可能对公共供水造成污染危害的用途,应该在变更前先征得供水企业的同意。 10.1.7 建立室外管道与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档案是保证二次供水设备、设施和居住小区管网正常、安全供水和服务的基础,是今后进行设备、设施及地下管网更新改造的依据和基础资料。 63 10.2 设施维护 10.2.1 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检修是保证二次供水设施持续正常运行的基础,也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因此本条文规定了管理维护单位应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的分级维护检修制度。 10.2.2,10.2.4 这三个条文主要是对二次供水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运行维护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10.2.5 本条文主要是对设备运行环境提出了基本要求。泵房作为二次供水设备运行的主要工作环境,必须保持其安全性、可靠性和方便性。尤其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确保设备运行在一个符合规定湿度和温度范围的良好环境中。 10.3 安全运行管理 10.3.1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对二次供水设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要有相应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应在泵房、水池(箱)等重点部位采取电子监控、加锁、加防护罩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等破坏行为。 10.3.2 要求派人定期巡视检查二次供水设备、设施运行及室外庭院埋地管网线路沿线情况。如发现有设施运行异常或施工危及管网时,应及时检修设备设施或及时提醒有关方注意保护供水管网,禁止在泵房周围及管线上压、埋、围、占。及时制止和消除有可能危及供水安全的各种因素。供水情况出现异常,如短时间内供水量突然增大并且不回落,应及时对室外管网进行查漏检查,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保证安全供水。埋地管网爆管时,管网中会进入大量泥沙、污水等,污染管网水质。应立即停止供水64 并关断受损管段所涉及楼栋进水阀门,避免泥沙、污水进入管内。并在爆管处挖好检修坑,用水泵将泥水排掉,在保证泥水不会流入管网的情况下,从室内或室外管网泄水口将管网排空,然后进行维修。修复后,宜对管道进行冲洗,至水质达标后再恢复供水。 10.3.3 泵房内的排水设施、生活水池(箱)的液位控制系统、消毒设施以及各类仪表也需要定期检查,以保证二次供水系统安全正常运行。阀门漏水、生锈应及时检修、更换,以免影响管网水质;阀门井盖出现破损、丢失应及时更换,以防发生安全事故。在管网检修排空再通水时,会有空气聚在管网最高处,如果自动排气阀出现故障,空气将会在顶层用户用水时由用户水嘴排出,而由于二次供水相对自来水成本较高,出现以上问题会引起用户不满,所以应经常检查排气阀工作情况。为了保证二次供水的水质安全,应经常检查倒流防止器的运行情况。 10.3.4 本条文要求各管理维护单位应根据实际供水情况,通过分析,经常对二次供水设备进行有针对性地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各种故障隐患。 10.3.5 本条文要求应定期检查并及时维护的室内管道,主要包括泵房及进入用户的公共建筑部分的室内管道,需保持其无漏水和渗水现象,因室内管道渗漏会直接影响用户的用水安全甚至居住安全,因此提出应定期检查并及时维护;减压阀的工作情况关系到用户家中水压、流量大小以及管网承压,所以应经常记录压力参数,并及时调整。 定期巡检周期可根据各地情况不同设置。如果管理维护单位的专业化程度较高,检查周期可以适当长;如果二次供水设备设施的质量以及管材的等级比较高,则检查周期就可以适当长;如 65 果管理维护单位是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则检查周期可以缩短。 10.3.6 本条文规定的第1款是因为水池(箱)内壁易产生细菌或致病性微生物,会对水质造成二次污染,所以必须进行清洗消毒。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对水池(箱)的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并对水质进行检测;第2款是因为采用只投放消毒剂的消毒方式,会使水池(箱)的清洗消毒不彻底,容易造成水质的二次污染,清洗消毒的具体操作应按本规程中第9.1.12条规定执行;第4款提出的水质检测项目,主要是针对二次供水储存输送过程中易发生变化的常规项目,根据各地的需要也可适当增加检测项目。本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3.7 根据《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者应当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为真实反映水池(箱)清洗消毒效果,且便于取水样,一般将取水点设在水池(箱)出水口。水质检测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报告应存档备案。 66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强制性条文依据标准和规范条款 一、3.0.5 二次供水工程不得影响城镇供水管网正常供水。 编制理由:城镇供水安全涉及全社会的公众利益、社会稳定与城镇安全,作为城镇供水局部组成部分的二次供水不能影响城镇整体供水管网的运行安全。由于二次供水系统选择不合理、设备质量不合格、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验收不严格、运行管理不善等情况都可能对城镇供水管网水质、水量和水压造成影响。因此,涉及到二次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与技术标准的规定,并与市政供水管网现状相匹配,以确保城镇整体供水安全。 二、3.0.6 二次供水工程采用的涉水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规定。 编制理由:凡是涉及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输设备、配件、水质处理剂(器)、防护涂料和胶粘剂等设备、材料都统称为涉水产品。涉水产品的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二次供水的水质安全、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所有涉水产品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 三、3.0.7 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编制理由:二次供水的水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二次供水水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 67 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四、3.0.11 二次供水工程应具有防污染措施及运行安全保障措施。 编制理由:二次供水系统易受污染的环节较多,易发生水质污染事故,因此在设计、施工、管理各阶段都应采取可靠的防污染措施。 五、5.6.4 严禁二次供水管道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 编制理由:本条文规定是为了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安全,防止水质污染。 六、9.1.11 调试后必须对供水设备、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 编制理由:二次供水系统在调试后、验收前,必须对供水设备和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是为了防止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影响用户安全用水。供水设备和管道的清洗消毒是否充分,方法是否得当,关系到水质检测能否准确反映水质状况,竣工项目能否按时供水。 七、10.3.6 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池(箱)必须定期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 2 应根据水池(箱)的材质选择相应的消毒剂。不得采用单纯依靠投放消毒剂的清洗消毒方式; 3 水池(箱)清洗消毒后应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4 水池(箱)清洗消毒后的水质检测项目至少应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消毒剂指标。 编制理由:本条文规定的第1款是因为水池(箱)内壁易产生68 细菌或致病性微生物,会对水质造成二次污染,所以必须进行清洗消毒。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对水池(箱)的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并对水质进行检测; 第2款是因为采用只投放消毒剂的消毒方式,会使水池(箱)的清洗消毒不彻底,容易造成水质的二次污染;第4款提出的水质检测项目,主要是针对二次供水储存输送过程中易发生变化的常规项目,根据各地的需要也可适当增加检测项目。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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