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休转复学及学籍注销办理流程
一、转学流程:
(一)义务教育(小学、初中)转学流程:
1.县内转学:
原就读校 现就读校 县教育局
2.省内转学:
原就读校 现就读校 原县教育局 现县教育局
(二)高中转学流程:
1.县内转学:
原就读校 现就读校 县教育局 市教育局
2.市内转学:
原就读校 现就读校 原县教育局 现县教育局 市教育局
3.省内跨市转学:
原就读校 现就读校 原县教育局 现县教育局 原市教育局 现市教育局
(三)跨省转学
1.转往省外:
2.省外转入:家长持转学申请由拟就读学校加注同意接收意见盖章,教育局加注意见盖章,学校采集信息报教育局新增学籍。
注:曾在陕西省境内建立过电子学籍的需要注意。
二、休(复)学流程:
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休(复)学,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做休(复)学处理,填写休(复)学申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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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教育局审核。
三、死亡、退学及开除学生学籍信息注销流程:
在学籍管理系统异动管理中做死亡、退学及开除处理,出具学校证明,报教育局审核(退学及开除仅限高中)。
说明:所有休转复学及学籍注销流程必须按照系统既定程序办理;办理纸介质手续时必须同步办理电子学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