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护理查对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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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时应认真核对,如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医嘱执行班班查对制度:护士长每周至少大查对1次,并做好记录。
(3)查对医嘱时必须认真细致,一丝不苟,查出的问题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对患者的不利影响,并且报告护士长做好记录。
(4)除抢救患者外,护士一律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患者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听后应复述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瓶,以便查对。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十对的制度,即,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十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浓度、剂量、方法、时间、有效期。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隙,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好的药必须经他人核对后方可执行,给药时须二人使用二种方法(姓名、床号或住院号)进行查对。
(4)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注意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史、家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6)对因各种原因病人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7)查对输液器、注射器的型号、有效期及是否符合用药要求(如避光等要求)。
3、输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抽取患者血标本时,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抽血后将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至血库。
(2)取血时,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科室、姓名、性别、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交叉配血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输血前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配血单、治疗单,认真做好三查八对。三查:查血液的有效期、血液的质量及血液的包装是否完好。八对:患者的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瓶)号(储血号)、血型(ABO及RH)、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和剂量,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在配血单上签名。
(4)输血完毕血袋低温保存24小时,之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4、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
(1)在实施任何介入治疗或有创诊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时,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识别确认制度。
(2)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性别、病历号、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3)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反向核对,即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
(4)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5)患者转科交接时要执行身份识别,尤其是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的转接。
(6)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住院、有创诊疗、输液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
(7)在为患者使用腕带进行标识时,护士应认真核对,并与患者或家属有效沟通方可作为确认依据。
(8)主动邀请患者参与身份识别。
5、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手术前,仔细阅读病历,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手术等情况。
(2)接患者时认真核对科室、病房、床号、性别、姓名、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输血前检查,了解患者是否进食、是否排净大小便,评估患者全身情况,特别是皮肤情况,了解既往史。并将患者随身的假牙及贵重物品(项链、耳环、戒指)交家属保存。
(3)实施“三步安全核查”,并正确记录。
第一步: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第二步: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理人员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第三步: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4)准备切开皮肤前,手术医师、麻醉师、巡回护士共同遵照“手术风险评估”制度指定的流程,实施再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名称、麻醉分级等内容,并正确记录。
(5)检查无菌包外指示胶带、无菌包内指示卡是否变色(如不变色不能使用)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6)凡体腔和深部组织手术,要在切皮前清点器械、纱布、缝针等物品的数量,在关闭体腔前、后、缝皮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棉片等手术用物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7)凡手术留取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及术者核对后填单,由专人送检。
6、新生儿查对制度
(1)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士填写新生儿腕带、被卡,内容为:母亲姓名、新生儿体重、性别、出生时间(具体到分钟)。
(2)剖宫产时需为产妇家属另备一条腕带;术后助产士与家属核对腕带信息,反向确认无误后,引领家属进入病房。
(3)助产士与护士交接婴儿时须认真核对产妇姓名、婴儿性别、出生时间、体重、体表情况,核对腕带、被卡信息是否一致。
(4)新生儿沐浴前,护士将“被卡”一式两份,一份向家属发放,另一份挂于婴儿包被上。操作结束后与家属进行反向核对无误后,抱还新生儿。
(5)各项护理操作前后,须核对新生儿性别及腕带、被卡信息是否相符,并检查新生儿腕带有否松动、遗失、字迹模糊等情况,必要时更换新腕带。
(6)出院时,护士须与母亲共同核对出院证、新生儿腕带、被卡信息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撤除腕带、被卡,办理离院手续。
7、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以医嘱为依据,核对护理卡、患者床尾卡中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及时遵医嘱更改饮食种类。
(2)根据饮食种类及时指导患者及其家属认真执行。
(3)特殊治疗饮食、检查饮食,护士应严格检查落实。
(4)禁食患者,应在床尾设有醒目标识,并告诉患者或家属禁食时限。
8、供应室查对制度
(1)清点物品时,查对品名、数量、规格、质量、预处理情况,数目不符或功能损毁时及时反馈使用科室。
(2)包装各种物品时,查对品名、数量、规格、清洁度、功能、包内化学指示物、核对无误后方可包装。
(3)发放物品时,查对品名、数量、使用科室、包装完好性、包外灭菌化学指示物及6项标签信息(物品名称、包装者、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