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工协议书赔偿协议书 甲方: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公司船顶隘至广昌高速公路A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高以芳 甲方在船广高速隧道工程施工中,乙方以甲方自产碎石外销损害其利益等理由要求甲方给予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负责支付人民币四万元以此作为对乙方的补偿。 二、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事由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要求,不得在干涉、阻止、影响甲方施工作业及行为。 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漏给第三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未能按约定给乙方赔偿,甲方应按双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