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法与近代商号的出现_科大卫

公司法与近代商号的出现_科大卫

举报
开通vip

公司法与近代商号的出现_科大卫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3期公司法与近代商号的出现科大卫  内容提要:中国近代商号的产生有三条途径:有时它是中央政府企业私营化的结果;有时它是从家庭商号建立起来的;在较少数情况下,它来自地区合作发展的努力。本文追溯中国近代商号出现的历史,剖析了中国近代商号产生与制度环境,尤其是公司法之间的关系。关键词:公司法 中国近代商号 公司近代商号(modernfirm)在中国出现有三条途径:有的时候它是中央政府企业私营化的结果;有时它是从一个家庭商号建立起来的;在较少数的情况下,它来自地区合作发展的努力。也许可以把这三条通...

公司法与近代商号的出现_科大卫
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3期公司法与近代商号的出现科大卫  内容提要:中国近代商号的产生有三条途径:有时它是中央政府企业私营化的结果;有时它是从家庭商号建立起来的;在较少数情况下,它来自地区合作发展的努力。本文追溯中国近代商号出现的历史,剖析了中国近代商号产生与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环境,尤其是公司法之间的关系。关键词:公司法 中国近代商号 公司近代商号(modernfirm)在中国出现有三条途径:有的时候它是中央政府企业私营化的结果;有时它是从一个家庭商号建立起来的;在较少数的情况下,它来自地区合作发展的努力。也许可以把这三条通向近代化的道路压缩为两条,因为地区发展就是地方政府企业私营化,结合地方家庭商号的发展。尽管如此,地方政府的基础是与中央政府不同的,其间的差别必须被注意到。列举一些近代商号的名字,要比对其近代特性给予非常清楚的定义,或者描述其普遍的情形容易一些。在许多明显已经私营化的政府企业中,应该包括轮船招商局、汉冶萍公司和恒丰纱厂。在从家庭生意成长起来的商行中,人们可能会想到永安公司、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大隆机器厂和荣家所有并经营的许多工厂。地方企业的例子有张謇控制下的大生纺织厂及其在通州(江苏省南通县)的联号企业。当然,这些只是晚清到民国的中国近代商号的很小的一部分。他们实际上代表了中国的历史学家利用公司档案进行历史研究的几个个案。从我们现有的知识看,要特别强调,关于中国企业的发展,还有许多研究要做。这些商号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属于在20世纪最初几年建立的自称为“公司”的团体。这个词汇19世纪从广州开始被推广到各地。18世纪,中国海商已经用这一词汇描述集资的情况,并在东南亚建立了若干叫做“公司”的华人商业组织。1830或1840年代,该词汇被用于翻译BritishEastIndiaCompany(英国东印度公司)。然后,这个词被普遍用于西方人在东南亚的·61·本文所称之政府企业,指以“官督商办”形式经营的企业。这些企业最好被描述为“政府创办”。感谢黎志刚向我指出了这一点。本文与本刊2002年第1期刊登的《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是作者同一篇文章的两个部分。商业机构,以及中国的秘密会社,1860年代由于大众媒体的传播而成为全国性的语言。公司表示的不仅仅是商人团体的意思:传统的“行”字意味着包括以“号”为名的商人及其贸易、家庭商号和合伙生意,所以,“行”一词已经足以表示这个意思。在1870年代,“公司”一词更为确切地表示一组人为了商业的目的、根据政府批准的规章而联合起来的涵义,也就是这个词被用于东印度公司时的意思。然而,一旦被普遍使用,其意义就转变为包括由大量的持股人拥有股份的商业机构。1904年当中国立法管理企业经营之时,该法律就叫“公司法”。1904年的公司法重新界定了国家与商业的关系。在这项立法之前,国家对商业的政策是模糊不清的。王朝的法典忽视小规模的商业,但保留国家垄断重要贸易的权利。实际上,专卖的权利,包括收税的权利,都是通过一个从朝廷一直伸展到最贫瘠的乡村市场的由庇护与受庇护关系界定的权利分配体系取得的。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保留了干预市场的权力。这一权力被官员们所操控,其运用有时得到皇帝的许可,有时没有经过皇帝批准。国家政策的不确定,以及在没有法律控制之下,官员们对这些政策的解释和执行,加大了从事商业活动时面对的风险,商人们对付这些风险的办法是寻求保护。如果根据这些政策,就以为中国社会在某种程度上是抑制商业的话,我们便忽视了晚明到清代非常活跃的商业发展,当时形形色色的人等都对白银充满信心,许多商人传记的记载反映了对经营商业可以获利和获得利润可以转化为地产的明确知识。这些政策的真正的结果不是抹黑商业,而是抹黑商人。因为商人要在官员的容忍下生存,官僚就成为商人竞相效仿的社会榜样。包括公司法在内的清朝最后几年的一系列改革,就是为了重新调整这个权力的平衡。废除科举,承认商会与农会,确立公司法,使平衡向有利于商人的一侧倾斜。如在欧洲一样,公司法以税收取代了通过国王的特许取得特权的观念。从此以后,私人贸易成为一种公民权利,如果国家觉得有必要扮演比监督者更多的角色,那么它就得实行国有化②。可以参考公司法产生之前西方的历史发展,以其借鉴中国的经验。没有理由认为中国的情况与17世纪和18世纪大部分时间欧洲的经验不同。在欧洲,贸易(特别是大规模的长途贸易)也是由国家垄断的。商人自己或与人合伙进行的生意,是在国家垄断的范围之外进行的。直至国家在其特许公司(charteredcompanies)内的利益减弱,合股所有(jointstockownership)的情形普遍化,有限责任(limitedliability)的观念得以建立,国家才有意执行公司注册。在英国,法律上对有限责任的承认落后于欧洲其它地方,而且,虽然其《泡沫法》(BubbleAct)规定“擅自如法人团体般行事”为有罪,使得持有合伙经营的股份(ashareinapartnership)可能意味着负有无限责任(unlimitedliability),但这些并未在18世纪和19世纪初经济繁荣时期阻碍合股公司的发展。直至1844年,合股公司才可以通过登记得以组建,而1855年有限责任才被承认。因此,不是法律使商业公司得以存在,而是普遍存在的持股行为为合股公司奠定了现实的基础。并·62·②1878年至1881年有关轮船招商局国有化的议论可供参考。参见黎志刚:《轮船招商局国有问题,1878—1881》,《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7卷(1988),第15—40页。关于用“公司”一词作为EastIndiaCompany的译名,参见E.C.Bridgman,ChineseChrestomathyintheCantonDialect,Macao:S.wellsWilliams,1841,p.234;andErnestJohnEitel,AChineseDictionaryoftheCantoneseDialect,London:TrubnerandCo.,1877,p.305;关于该词汇更普遍的用法,参见A.DyerBall,CantoneseMadeEasy,Shanghai:KellyWalsh,1889,p.126andGeorgeCarterStent,ChineseandEnglishVocabularyinthePekineseDialect,Shanghai:AmericanPresbyterianMissionPress,1898,p.346,Stent将“公司”一词翻译成“tomanagepublicbusiness,apubliccomany”;有关东南亚的情况,参见WangTaiPeng,TheOriginsofChineseKongsi,SelangorDarulEhsan,Malaysia:PelandukPublications(M)SdnBhd,1994;关于这个词1683年被使用的情况,参见松浦章:《清代“公司”小考》(华立翻译),《清史研究》1993年第10期。非常感谢何汉威博士让我注意到这些研究。不是法律引导社会潮流,而是法律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承认了社会的变化。除了中国皇帝可以与英国君主不同,拒绝承认国债这一非常重要的例外,中国18世纪的营商环境可能与英国没有很大的不同。合伙盛行,金融家寻找投资机会,商人结成网络,银行家以土地和商业(而不是工业)作为投资目标,意味着各种类别的所有权的票据有买有卖。然而,到19世纪中叶,中国所欠缺的,就是西方政府和法律制度所积累的有关合股公司运作的经验。可以说,假如中国没有工业化,这一差别不会马上转变为经济实力。虽然西方控制着新兴公司的工业巨头,很快就富裕得能够靠自己的力量为许多好的公司筹措资金,但是,到了19世纪末,有些工业(特别是运输业)的投资要求,已经超出了个人的投资能力。私人资本需求增加的同时,国家也需要大规模增加税收。资本市场的发展应了这些要求。商业工具(Commercialinstruments)被创造出来以减轻投资风险,法人公司的责任受到界定,与此同时,作为对征税权利的报,国家增强了作为持股人和债权人利益警卫者的角色。因此,当“公司”在中国出现的时候,它也是在相似的背景下被接受的,这是不足为奇的。中国公司的历史开始于历史学家所谓的“洋务运动”时期,从1860年代末延续至约1895年,即从太平天国结束至甲午战争中中国被日本打败②。该运动开始于以实用主义来赶超西方的希望,所以提倡“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该运动结束于失败和受挫的感觉,这种感觉在导致新的立法和政治架构的改革过程中达到顶点。公司法的制定也包括在这一过程当中。1860和1870年代,在中国引进法人公司的机会在两个不相连的背景下出现过。多次有人向官僚提出允许设立公司的建议,但都没有结果;而西方商人按照西方法律以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集资,却极其成功。第一篇向中国官府提出的有关成立公司的建议,是容闳在1867或1868年写的,容阁是在美国受过教育的广东人。这个有关船运业的建议使用了“公司”一词,建议集资4000股,每股100两。看来股票的面值相当小。所以,即使持股者可能集中于少数人,但还是可以说,股票所有的较广泛的公开性已被构筑于公司的结构之中。公司由董事会管理,董事会在持股者中选举产生,每股有一票的权利。每年股东举行一次全体大会,会上执行董事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上一年的财政状况,并提交簿册以供审查。全体大会后五天之内根据利润按股分红。③建议被当时中国实际上的外交部总理衙门批复,总理衙门接受了这一建议,条件是轮船的所有者必须是中国国民。然而,时值太平天国以后,这一建议若要付诸实施,还需要总督和巡抚的支持。总理衙门和收到这份建议的两江总督曾国藩,还对含有外国意味的东西存有戒心。曾国藩无疑是1860年代中国最有权势的人,他推动改革,正关注建设兵工厂、动乱之后长江下游的经济恢复和运输漕粮到北京等问题。他是中国使用轮船的先导者,为了军事需要而采用轮船。他也支持商人的活动,不是指轮船航运,而是在太平天国以后设立了食盐贸易的“招商处”④。考虑到他对轮船公司运作的“官督商办”模式的支持,这些事情同时发生不能说完全是·63·②③④关于这些复杂的事务,参见《皇朝续文献通考》,1921年版。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29—134页。关于“洋务运动”的大致情况,可参见TingyeeKuoandKwangchingLiu,“Selfstrengthening:thepursuitofWestemtechnology,”inJohnK.Fairbank,ed.TheCambridgeHistoryofChina,vol.10,LateCh'ing,1800—1911,PartⅠ,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78,pp.491—542。还可参见刘广京《经世思想与新兴企业》,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90年版。BishopCarlctonHunt,TheDevelopmentoftheBusinessCorporationinEngland1800—1867,Camb.Mas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6.偶然的。在他死后,其部属和继任者、直隶总督李鸿章使轮船公司得以营运。后来的计划采用了“官督商办”原则下漕粮运输的“招商处”的方式,表示有关企业倡办者对官方的想法有体察入微的了解。从“轮船招商局”的名称可以发现,这是懂得如何让政府觉得可以接受,而商人又还能够忍受的安排。得到皇帝许可组织公司的官员,在这里是总督李鸿章,他有委任董事之权;被委任者与作为主要股东的大商人一起管理公司。轮船招商局1872年建立,核定资本1000000两,1882年增加到2000000两。它与外国轮船公司竞争,但作为朝廷批准的唯一中国人所有的船公司,又得到李鸿章的庇护,轮船招商局拥有明显的优势。除了保证有漕粮运输的生意外,它还得到政府的贷款,比较容易得到兴建码头所需要的房地产,这些房地产几十年间明显增值,而且招商局船只承运的货品免征厘金。起初中国商人不愿投资该公司,可能更多地是由于对不熟悉事物谨慎的感觉,而非评估公司商务潜质的结果。根据费维凯的研究,大约在1880年,中国商人群体从抗拒投资轮船招商局转变为对该公司的股票有明显的需求。虽然他认为轮船招商局的股票基本上通过董事的私人网络而被持有,但刘广京和其它学者指出,到了1880年代,上海市场盛行投机的恰恰就是官督商办企业(如轮船招商局)的股票。继轮船招商局以后,在上海大量集资的大企业,包括开平煤矿和命运乖蹇的上海纺纱厂。②1870年代和1880年代初期投机热潮的扩展,也是国际经济的趋势使然。或许有人以为这是经济帝国主义的一种表现,不过,这个词汇搅乱了把中国企业家的积极性置于历史叙述中心的关注。在国家尚未宣布放弃插手前途看好的近代工业机会之情况下,他们热切寻求投资机会的倾向,已经引起了矛盾。在1870年代的通商口岸,中国商人对追寻利润的兴趣,与其西方同行相得益彰。人们普遍知道中国商人投资西方人企业的情况:西方人开设的航运公司中70%有中国商人的资金,买办在西方商人与中国人打交道的过程中至关紧要,这类人物变得举足轻重,他们不只是进货人或推销主任(marketingexecutive),也是融资的中介者(financialbroker),有时就是财务主任(financialcontroller)③。几乎没有疑问,大量的投资是通过私人渠道所建立的信用进行的,亦没有人会因为公司有没有注册而对它生疑。看来1877年被轮船招商局以220万两的价格收购的美商旗昌轮船公司的情况就是如此④。据说,整个1860年代和1870年代,香港和上海的中国商人干得非常出色,1870年代的金融状况突然好转,就是得到他们的资金的支持,他们的资本可与其西方同行媲美。或许有人以为公司制度对中国社会的风气无足轻重。对1860年代来说,这种想法还是有道理的,但它忽视了1870年代商业活动的一系列变化。首先,到1870年代,在中国沿海已能进行公司注册。随着英国公司立法的变化,1865年香港通过了公司法,确立了有限责任原则⑤。其次,公司的发起者很快就明白,在法律上有没有注册是个很有影响性的问题。1860年·64·②③④⑤E.J.Eitel,EuropeinChina,HongKong:OxfordUniversityPress1983reprintof1895edition;pp.367—368.K.C.Liu,AngloAmericanSteamshipRivalryinChina1862—1874,Camb.Mas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62,p.184n.67.汪敬虞:《十九世纪外国侵华企业中的华商附股活动》,《历史研究》1965年第4期;又见黄逸平编:《中国近代经济史论文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93—257页。AlbertFeuerwerker,China'sEarlyIndustrialization,ShengHsuanhuai(1844—1916)andMandarinEnterprise,NewYork:Atheneum1970,(firsted.1958),pp.124—149.关于“官督商办”非常有用的简洁概述,可参见邵循正:《关于洋务派民用企业的性质和道路———论官督商办》,《新建设》1964年第1期,又见邵循正:《邵循正历史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49—371页。代和1870年代建立的许多公司,都是办理船运、保险和银行业务的,对他们来说,有限责任的保护具有内在的吸引力。尽管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在立法局宣读时,商人群体的重要成员表示反对,但法律通过后,正好应用于在香港最有影响的西方商人成立的汇丰银行②。第三,在中国沿海招股的西方公司得以在报纸上大作宣传。领事法庭(consularcourts)或香港法庭审判的新闻报道,股东周年会议和特别会议的记录,正为在通商口岸形成的法律文化(legalculture)提供了原材料。第四,持股也变得更为广泛。进入1870年代以后,确实有许多股金是通过私人的联系筹措而来的,但不是所有事情都必定要经过中间人之手。上海机器织布局会办经元善在上海的报纸上为其工厂的创办计划大作广告,筹集所需的资本③。中国历史学家张国辉简洁的概述了1870年代到1880年代的发展:“近代企业的资本集掖只是到了八十年代以后才开始突破商帮亲友的狭隘范围,扩大到以全国主要商业城市的商人作为争取对象”④。尽管1883年上海股票市场崩溃,对合股公司提出了警告,1890年中国第一个股票交易所仍在上海开张。⑤然而,1870年代至1880年代投资方式的转变很容易被夸大。对公司股份的投资只可能吸收中国可利用资本的极小的一部分。而且,新的官办企业和合股公司仍未赢得足以使新的企业家敢于将其大部分财富变成公司股票的信任。传统市场的机会十分丰富,投资者亦需要分摊风险。一直都很成功的买办徐润,到1883年破产的时候,在上海拥有8家当铺和价值超过200万两的房地产,此外还有127.5万两的股票⑥。进入1890年代以后,还在轮船招商局总办任上的盛宣怀,一直在积累财富,除了轮船招商局的股票外,还拥有房地产,他还通过妻子在米粮市场上投机⑦。被传统束缚的态度并未为所持有近代公司的股票所取代。相反的,股份持有正被吸收进中国的生意传统之中。完全撇开裙带关系不谈,主要持股人直接管理公司分号的做法,就被嵌入了股份的结构之中。轮船招商局规定主要持股人应被任命为分局经理,开平煤矿的主要持股者可指派自己的监工⑧。公共持股并未象西方一样,带来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也没有减轻家庭在所有权中的影响。结果,股份市场的演变出现了矛盾的趋势。在政府官员认识到市场在筹集更多所需资金方面的潜力的同时,市场也获得了力量,因为只要商业机构(institutionsofbusiness)在中国的司法权之外作了注册,它就取得了从专横的政府决定下获得活动自由的形式。1870年代末和1880年代,这两个矛盾的趋势在投资制造业的问题上出现了危机:根据条约,西方人取得在中·65·②③④⑤⑥⑦⑧AlbertFeuerwerker,China'sEarlyIndustrialization,pp.146—147;张国辉上引书,第360—361页。陈诗启:《盛宣怀的资本及其垄断活动》,《厦门大学文科学报》,1962年第3期,第1—22页;北京大学历史系近代史教研室:《盛宣怀未刊信稿》,北京:新华书店1960年版,第268—287页。YenpingHao,TheCompradoreinnineteenthCenturyChina,BridgeBetweenEastandWest,Cambridge:EastAsianResearchCentre,HarvardUniversity,1970p.100.洪葭管、张继凤:《近代上海金融市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34—138,145—149页。又参见第145页引用的1882年9月27日《申报》支持股票经纪的文章。张国辉上引书,第369页。1862年AugustineHeard为其航运公司招股而大作广告,结果没能在上海筹到一点钱。1880年经元善为其棉织厂做同样事情的时候,出现了超额认购。关于Heard的尝试,参见汪敬虞文,第197页。关于经元善,参见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368页。FrankH.H.King.TheHistoryoftheHongkongandShanghaiBankingCorporation,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vol.1,pp.61—62.汪敬虞上引文页206也指出,1875年上海开始船舶注册,推进了中国人投资船运业,他引用1880年上海领事报告(ConsularReportsShanghai,1880,p.101)进一步证实,这是当时的看法。国经商的权利,但无权从事制造业。开始于广东省的缫丝业逃避了官方的管制,部分原因是由于其规模小,另一部分原因在于,总的说来缫丝业多归中国人所有。生产棉纱的纺纱厂要求更大的投资规模,就成了测试中国官僚是否允许市场按自己路向发展的案例,棉纱在中国市场上确有销路。看来最早是1878年由中国商人提议的,但从一开始,西方商人就对推销西方的纺纱机很感兴趣。怡和洋行参与规划了得到总督李鸿章批准的纺纱厂。1882年在上海筹集的资本超过了批准的资本额,同时,根据李鸿章的请求,朝廷授予它连续10年的机器纺纱的垄断权。然而,紧接着集资成功的是上海股市的崩溃,在这一过程中,负责筹集这么多资金的郑观应,是用股票,而不是用现款,筹募预定金的13,又把另外13的预定金借贷出去为自己牟利。由于急需运转的资金,1887年发行了新股,又按照一定的折合比例换购旧股。其它丑闻接踵而至,1893年纺纱厂终于在一场火灾中化为灰烬,纺纱厂计划化整为零。由此可见,政府控制合股公司并非主要问题。在1880年代,与他们公开的意见正好相反,商人并不反对从资本市场上集资以壮大中国的工商业企业,尤其是迅速发展军工联合企业。总督李鸿章的势力范围包括兵工厂,一家船运公司,开平和其它矿山,中国的电报,以及对棉纺业的垄断。随着中国建设铁路的新闻,第二个军事工业王国在总督张之洞的督导下也初具规模,包括大冶铁矿、萍乡煤矿和汉阳钢铁厂,他们结合起来准备制造中国的铁轨。如果不是订错了机器,肯定也把铁轨生产出来了②。张之洞还有别的革新,如建设造币厂,结果使中国铜币贬值③。我们见到许多官员干预官办公司运作的记载,这些记载反映了商人要求经营自主。然而,他们遗下的文献却缺乏讨论相应需要的会计和审计管理(accountingandauditcontrol)的记载。从一些管理者的业绩看,有经营自主权而无向股东负责的制度,他们的经营方式与私营企业没有大的分别。历史学家还经常提到甲午战争后中国工业化进程加快,以及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这部分是中日《马关条约》的结果,根据最惠国条款,《马关条约》的条文自然适用于所有条约国家。对中国的工业化建设产生冲击的条款,授予外国人在中国建设工厂的权利,消除了官员维持垄断的理由。另一部分原因是政治性的。战败也导致李鸿章地位下降,随着其势力范围的重组,袁世凯成了军事领域的显赫人物,而盛宣怀则在经济方面举足轻重。巧合的是,战后张之洞担任了短时间的两江总督,他立即对通州(今南通县)的发展感兴趣,指派张謇发展起以大生纱厂为中心的地方企业,从而使通州成为民国时期的商业中心。条约也带来中国铁路的优先发展,1880年代开始,官僚圈子内外就有许多有关保证投资资金需求的讨论。除此之外,《马关条约》的签订导致了“瓜分利权”(ScrambleforConcessions),义和团运动之后签订了《北京条约》,该条约不但对清政府造成过份的债务负担,而且使清政府接受了西方人改革中国商业法律的要求。没有疑问,战败的整体心理影响本身造成了危机的感觉,从而使清政府接受改革。在清末·66·②③何汉威:《从银坚钱黄到铜元泛滥———清末新货币的发行及其影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62卷3期(1993年),第389—494页。全汉升:《汉冶萍公司史略》,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2年版。邵循正:《洋务运动和中国资产阶级发展的关系问题》,《新建设》1963年第3期,又见邵循正《邵循正历史论文集》,第301—322页;汪敬虞:《从上海机器织布厂看洋务运动和资本主义发展关系问题》,《新建设》1963年第8期,第35—44页;AlbertFeuerwerker,China'sEarlyIndustrialization,pp.207—225;EdwardLeFevour,WesternEnterpriseinLateCh'ingChina,ASelectiveSurveyofJardine,MathesonCompany'sOperations,1842—1985,Camb.Mass:EastAsianResearchCentre,HarvardUniversity,1970,pp.40—47.新政的改革声中,科举考试被废除,商会得到鼓励,刑法典变得近代化,连宪法也可以预期,整个法律架构被彻底检讨。这些变化对商业组织的冲击是,李鸿章式的财务架构(financialhierarchy)被分拆后下放为私人企业,家庭商号成功地发展为近代企业,地方性发展也开始了新的局面。1895年至1911年间中国经济积极性的高涨,是非常壮观的。与前几十年比较有许多不同,少数高级官僚作为大量商业架构庇护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张之洞接替了李鸿章,但没有人接替张之洞了。在他们提供庇护的地盘上有新一代的高级官员,也许与官僚体制有良好的关系并熟悉官僚体制的运作,但他们很容易因皇帝的命令而免职。第二代的官员,例如张謇、周学熙、聂缉规等,成了商人和工业家。事实上,当时出现了许多大规模的私人所有的企业,它们不再需要公开宣称是官办的,但不能因此以为,少数大人物过世,就意味着庇护制已经让位给自由市场。1895年以后皇帝权威的削弱,以及缺乏在官僚队伍中有重大影响的高级官员,导致了明显的分权倾向。其结果是庇护结构(structureofpatronage)的扩散,而非其凋零。家庭商号参与近代工业和商业,还需要更多的研究,但是必须考虑新技术转移到中国的过程和在中国家庭背景下的资产控制(controlofequity)。事实够明显了。技术引进需要资金,在1895年以前,因为政府未确定允许投资的政策,投资于技术引进尤其是有风险的。为了尽量减小风险,中国商人投资外国商号,而同时,不管是西方商人还是中国商人,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官方容忍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起步的工业的特点,只能是低启动资本(lowstartupcapital),并指望能有迅速报的。这些企业中最成功的可能是广东的蒸汽缫丝业,以及为通商口岸的船运业服务的机械厂。广东蒸汽缫丝业的成功,可以从1895年以前机缫丝的出口量看出来。蒸汽缫丝的方法相对比较简单,它只是保证处理蚕茧的热水的持续供应,还是用人手把蚕丝抽到锭子上,用脚保持锭子转动。这样生产的蚕丝被认为是优质的,可以卖得好价钱。缫丝厂建在乡村,而乡村传统上是由女人缫丝的。1870年代广东开始出现蒸汽缫丝,1880年代有时要面对手工缫丝者的引人注目的激烈反对,但它在1895年以前一直存留,机缫丝成为稳定的出口货物。1900年,机缫丝成为广东最主要出口物品,这时广东已经没有手缫丝出口了。长江下游地区蒸汽缫丝业的发展要慢得多,只是到1910年代,该地区机缫丝的出口才超过手缫丝。尽管根据明确的文献记载,第一家私人所有和经营的机器厂,1860年代出现于上海,但肯定更早时候就有这类工厂存在了。应该想到,对外国船只开放城市的港口区都是棚屋区,居住着船用杂货商、修理工、苦力,应该还有加工业。机器厂从船坞承包而来,而且很快扩展到其它行业。1873年发昌机器厂为其镀金业务在《申报》上大做广告。1877年推销的是其生产的车床。1884年该厂制造了第一条轮船②。除了象发昌这样的经营造船和修理业务的工厂外,1880年代还有其它工厂生产轧棉机和蒸汽缫丝机。这些商号都以很少的资本起家,上海的历史学家考证过在1866年至1890年间创办的12家作坊的情况,没有一家开始时资金超过500元的(1元等于0.72两)。这些作坊的创办者中,7位以前是传统的五金作坊的主人,2人来自·67·②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第一机电工业局机器工业史料组编:《上海民族机器工业》,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重版,第74—88页。LillianM.Li,China'sSilkTrade:TraditionalIndustryintheModernWorld,1842—1937,Camb.Mass:CouncilonEastAsianStudies,HarvardUniversity,1981;RobertEng,EconomicImperialisminChina:SilkProductionandExports,1861—1932,Berkeley:InstituteofEastAsianStudies,UniversityofCalifornia,1986.航运或船坞,2人是传统商人,1位原来在轮船招商局有高级职位。1895年以后,同样的趋势继续下去,更多的机器厂建立起来,但它们的资本规模,仍与以前一样,是很小的。大隆建立时有10000元,是一个例外,它后来是所有这些工厂中最成功的。这些工厂无疑拥有一定程度的贸易信用,但基本上是自己出资的。直至1930年代,大隆还是主要依赖自己的财力,这么多年的发展不仅由于其工业实力的扩展,还因为它所拥有的上海房地产引人瞩目地升值。1895年以后放松管制,对私人投资的规模有直接影响。1895年以前,没有一家私营企业建立时的资本规模接近10万元的。从1895年至颁布公司法的1904年间,除了矿山之外,有83家企业创办时的资本大于这个数字,包括9家纺纱厂、长江下游的28家蒸汽缫丝厂(广东的蒸汽缫丝厂仍是小规模的)、8家面粉厂、1家手表厂、3家机器厂、4家榨油厂和华侨金融家张裕泉创办的1家酿酒厂②。1895年也出现了向私人企业提供政府资金的最初尝试,两江总督张之洞得到皇帝批准,把归还的“息借商款”转而投资江苏的工业企业③。这种转变并没有被接受。说到底商人缺乏兴趣,随后的奏折表明,商人们宁可自己筹措资金。无论如何,官僚的态度是发生了变化。1895年以后,“商战”一词越来越多地被提到,强调的是收落在外国人手上的开发经济资源的权利④。官员们积极致力于推动工业,商人们亦很愿意领情。很容易把1895年的逐步转变曲解为一次突然的与过去的断裂。新的政策并未能终止官员个人卷入私人企业的事务。张之洞在湖北,其他的督抚在山西、直隶、陕西、新疆、四川、广东和别的省份,都在继续以官督商办的模式发展工业。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1894年张之洞在湖北创办的纺织联合企业,它以100万两官银和50万两商人贷款开办,结果1902年在豁免厘金的条件下转租给商人经营⑤。另一个例子是江苏的苏纶缫丝厂,最开始计划为一个向政府贷款的商人企业,由于商人还不起利息,变成官督商办企业,1902年以后出租给商人。在杭州,1900年有一家机器面粉厂、毛巾厂和火柴厂大做广告,宣称已经取得官方批准,在浙江全省有10年的垄断权,不过最后没有筹集到开办所需要的资本⑥。在湖南,据张之洞1897年记载,宝山公司是由湖南士绅集股创办的,但1898年成为官办企业,很明显,该公司把从前分散的钾硝作坊集中到公司的统筹之下,长期控制了当地钾硝的制造⑦。这一建议,最初是由湖南团练总局提出的。这一机构的介入,给人以该省士绅与省级官员共谋的强烈感觉⑧。某种程度的士绅与官员合谋,在李鸿章去世以后,是可以预料的。以前在李鸿章控制下的庇护结构的碎裂,导致了有多少地方官员,就有多少工业庇护人的局面,而随着企业家发展其地方上的根基,他们也倾向于联结地方的势力网络。张謇致力发展的与通州的复杂关系,就反·68·②③④⑤⑥⑦⑧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1895—1914》,第635页。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1895—1914》,第683页。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1895—1914》,北京: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709—710页。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1895—1914》,北京: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580页。王尔敏:《商战观念与重商思想》,王尔敏:《中国近代思想史论》,台北:作者1977年出版,第233—379页。根据王尔敏的研究,商战思想是曾国藩在1860年代提出的,到1880年代以后普遍流行。千家驹:《旧中国发行公债史的研究》,《历史研究》1955年第2期,又见纯粹学社:《中国近三百年社会经济史论集》卷5,第12—13页。杜恂诚编:《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1840—1937)》,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85—528页。又参见MichaelGodley,TheMandarinCapitalistsfromNanyang:OverseasChineseEnterpriseintheModernizationofChina,1893—1911,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1.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第一机电工业局机器工业史料组编:《上海民族机器工业》,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重版,第111页。映了这一趋势。大生纺纱厂是张謇奉两江总督张之洞委派建立的,旨在推动该地区的商业。最开始是想在上海和通州的商人中集资。后来私人的集资额远远低于预期值,张謇就转向省级官员寻求财政支持。除了张之洞原为湖北定购,后来一直闲置在上海的一批纺纱机,他几乎什么也没有得到。作为提供机器的报,省级政府得到公司50%的股份。官方的参与并未使集资变得容易一些。相反的,它最终导致公司的上海董事退股。1897年,与总督刘坤一达成新的调解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详细写明并未因政府的捐助而授权它委派董事。看来一位高级官员提供全面庇护,在其庇护下建立的企业的职位也由他指派的日子结束了。然而,上文所描述的工业企业,其集资规模都不可与中国铁路建设所需求的资本相比。1906年开始兴建,1909年完工的广东新宁铁路,全长36英里,是最短的铁路之一,耗资250万元。其创办者是一位华侨,在美国筹集了这笔资金。然而,当时新闻感兴趣的不是这种规模的工程,它们热衷于报道长距离铁路的修筑,收用外国贷款修建的铁路,结果再委托给外国人管理之类的事情。1905年收粤汉铁路耗资1000万两②。许多新的资金需求仍要通过向外国借贷来筹措,全汉升指出,正是因为国内资金市场的软弱,中央和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征收附加税来筹集更多所需的资金③,这无疑是正确的。不过,陈锦江可能捕捉到1900年后那几年的基调:“在1900年代,看来私营铁路的创办者正好发现了一个战略,从而一举跨越了两个障碍,一个是过度的控制,另一个是资金不足。通过唤起周围民众的民族自豪感和对西方侵略的义愤,这些创办人发动了范围广泛的公众认购运动,筹集到数以百万两计的投资经费。这一场运动也引起了潜在的革命力量的如此广泛的发动,以致国家被铁路所驱动”④。正如全汉升所指出的,当1910年国家通过邮传部力图重新实行集权控制时,辛亥革命爆发了。因此,1900年代初期,伴随着对集资的需求,出现了将商业和投资置于合法性基础(legalizedbasis)之上的趋势。因而有了股票市场,有了对有规则的股份的要求。这些都不是在真空里发生的:在非常实在的意义上,有关公司法人、股票和股份公开买卖的条款,并不意味着正式的国家权威的重整,而是反映官僚个人掌控的庇护权力的下放。然而,也要看到,通过立法建立法律基础还要很长时间,以法律对待各种争执的做法也有待广泛宣传。而且,因为在中国的西方人倾向于将法律视为开放中国贸易的途径,所以不但有公开的宣传,而且有外交的压力,向中国政府要求优先进行商业立法。中国战败后修改条约时,这些压力非常有效。纯粹的结果是近代中国文化的成功转变,尽管只有几十年时间。法律改革的部分压力来自中国沿海的西方人,而在义和团运动以前,已有修改条约的空气。1890年代介绍过中国商业法律问题的詹美臣(GeorgeJamieson),在1919年忆起那种挫败的感觉:“大清律在这方面提供不了什么帮助,我翻阅了所收录的许多重要案例,但没有太大用处。每一个可能方面的罪行及其惩罚都有大量的详细规定,但对商业法却未置一词。”⑤·69·②③④⑤GeorgeJamieson,ChineseFamilyandCommercialLaw,Shanghai:KellyandWalsh,1921,p.i.WellingtonK.K.Chan,Merchants,MandarinsandModernEnterpriseinLateCh'ingChina,Camb.Mass:EastAsianResearchCentre,HarvardUniversity,1977,p.153.全汉升:《青济铁路建设的资本问题》,全汉升:《中国经济史研究》,香港:新亚研究所1976年版,第229—252页。LeeEnhan,China'sQuestforRailwayAutonomy1904—1911,AStudyoftheChineseRailwayRightsRecoveryMovement,Singapore:SingaporeUniversityPress,1977,pp.96—98.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0—17页。1897和1898年,上海道台拒绝强制中国持股人履行出资的责任,对西方人敲响了警钟,事情就变得急不可缓了。问题由提交给道台的两个案件引起,这两个案件关系到中国股东是否有责任在银行结业时,为他们所订购的西方注册的惠通银行(BankofChinaandJapan)股份付款的问题。在这两个案件中,西方人认为中国股东是有责任的,而道台则认为条约并未批准中国国民持有西方公司的股份。根据关于这次审判的各种英文报道,结论是,中国人持有西方公司的股份是非法的,或者说中国法庭对他们的责任无强制执行权。上海中国协会(ChinaAssociationinShanghai)对这一判决极为警觉,1898年给英国大使写了这样一封信;“道台判决的影响,远远超出了眼下已有结果的股份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问题。很清楚,它打击的是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商业关系的真正根基,现在,所有合同的有效性变得都要依赖中国法庭的批准,而中国法庭根据的是模糊不清、我们所不了解的法律”②。1899年,该协会再致函英国外交部,其语调让人联想到第一次鸦片战争前,英国商人写给国会的请愿书:“所有的事实都表明,要从一个重要的角度去考虑中国的工业发展。外国的和中国的资本,肯定越来越多地发生联系。在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大量的关系到重要商业利益的问题几乎肯定会被提出,这就要求设立一个能够胜任的法庭,而目前中国既无法律可以遵守,也没有在面对困难的纠纷案件时能作出公平裁决的法官。事实上,以胥吏和差役的贪污敲诈为理由,朝廷常常有训示,指斥官吏的无能”③。这类批评结果导致了1902年的马凯条约(《中英商约》)。条约第4款讲的就是中国人持有西方注册公司股份的问题,其第12款甚至提出,假如中国改革法律行为,英国愿意终止治外法权④。关于中国的法律改革,令人有点惊奇的是,1904年的中国公司法,如此明显的是对《中英商约》的应,尽管中文《申报》全文报道,但英文的《北华捷报》几乎全然没有兴趣。西方人特别关心的中国立法种类,已经不是中国公司的注册,而是有关开矿和专利权的规定,这两项都是新设立的农工商部优先考虑的问题,《北华捷报》对此有详细报道。直接推动公司法的可能是一个中国人———伍廷芳,他是第一个取得英国大律师资格的中国人,农工商部侍郎,无疑直接参与了法律的起草,扮演了重要的角色⑤。伍廷芳与香港法律界有密切联系,他的衿弟何启是大律师,香港立法局的非官守议员。1890年代以来,香港的中国人圈子,已经感到中国需要制度和法律改革。虽然如此,生意的实际运作也正在执行本身必备的纪律。尽管还有一些习惯的做法,但中国商人,还有西方商人,都凭借法庭来解决合同纠纷。在上海和其它通商口岸,从1890年代至1900年代初期,可以说有一股潜流,即合伙生意越来越多的采用合股经营的方式。《申报》1904年2月2日报道了一个提交给道台的案件,在此案中,有一个自称为“公司”并发行股票的合伙商号正在清盘,然后筹集新的股份继续营业。可以理解,诉讼是由公司清盘前通过中间人购得股份的持股人提出的。法官没有追究中间人的责任,但这只是如何解释中人究竟是法权人还是代办人的长期法律问题中的一个判例。詹美臣也提到1885年上海的一个案件,这个案件最·70·②③④⑤从1903年4月伍廷芳和其它人被任命起草法律,至1904年1月他们提出已经完稿的方案,只有不到9个月时间。参见《光绪朝东华录》第5013—5014,5132页。哲美森:《英国公司定例》,陈忠倚编:《皇朝经世文三编》,卷39,第3a—5b页。NorthChinaHerald,Supplement,10Sept.,1902,andGeorgeJamieson,ChineseFamilyandCommercialLaw,pp.178—179.G.W.Keeton,TheDevelopmentofExtraterritoriality,p.365.G.W.Keeton,TheDevelopmentofExtraterritorialityinChina,NewYork:HowardFertig,1969,vol.2,p.373.LordCharlesBeresford,TheBreakupofChina,London,1899,pp.99—100.终由英国枢密院裁定沙逊洋行胜诉。重要的是,中国商人由此学会凭借同样的渠道维持自己的权益。1907年,上海总商会在论述需要商业法律时,谈到中国商人提交英国枢密院的一个案件,在这个有关一个买办潜逃而引起的责任问题的案件中,枢密院裁定渣打银行败诉。②所以,1904年的公司法,是使近代公司得以在中国存在的一系列事件的最后一件,在这个法律中,中国政府终于承认了公司法人和有限责任。这一系列事件的意义,不在于工商管理方面的任何改变,而在于筹措资本变得更为方便和法人的责任被界定。随着法律的颁布,以及大量的制度创造出来,商部(农工商部的前身)与商人们的商会使官—商关系建立在一个新的基础上。并未有蜂拥前往注册公司的情况发生③。没有疑问,最大的商人还象以前那样,依靠自己及其家庭的资金,同时也得到一小群合伙人的资助。然而,由于这个或那个原因,有一些公司还是注册了。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上筹集资金的概念还需要凝固。直至进入民国还没有做到这一步。结语本文开始的时候,从韦伯的观点引出讨论的问题。在结束全文以前,有必要再说明这一观点的重要性。韦伯是近年来引起中国史学界广泛兴趣但被误解很深的社会史论者。年轻时代韦伯写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许多学者———尤其是新儒家论者———就以为可据此大做文章。以韦伯的理论来探求中国有没有创业的精神传统,是个不值得讨论的问题。韦伯并非在讨论资本主义的心态。在还未有接受资本主义的西方社会,类似资本主义这样的行为可与新教的教义联系起来,并不等于在其它社会,这类行为也一定由宗教的教义演变出来。有关这个问题,PaulConnerton在《启蒙的悲剧》一书中已有讨论④,恕不赘述。盛年的韦伯已经超越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的观点。韦伯对资本主义、商业发展、社会演变等问题的观点,集中表现于《经济与社会》一书之中。有关商业方面,该书的主要论点建基于“可预测性”(calculability)的观念。就是说,人的行为除了制度化的结果,是不可以预测的。市场的发展,尤其是由货币到金融、信托的发展,全赖理性的制度化。所以商业史就是这个制度化过程的历史。资本的制度化当然也就是这一历史过程的重要环节。商业的制度化可以包括私人合约、家庭控资、无限债权等,也可以包括法律下的公司控股、有限债权和股份的流动。前三者是传统的世界,后三者属于现代世界。商业史的目的就是解释怎样从前三者演变到后三者。香港的华人家庭商号(familyfirm)和对现代华人公司的家族式控制的长期存在,是众所周知的。对中国的评论指出,即使家庭商号被认为是非正规的,私人的和个人的关系仍然在商业决定中占有极重的分量。从长期发展的观点来看,我倾向于相信,这些有关中国商业活动的报告再一次描绘了庇护关系与投资市场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反映了至迟从明代就已经开始的·71·②③④PaulConnerton,TheTragedyofEnlightenment,anEssayontheFrankfurtSchool,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0,pp.120—121.直至1920年,只有1167家公司和475家工厂向中国政府注册,参见陈真、姚洛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北京:三联印书馆1957年出版,卷1,第10页。徐鼎新、钱小明:《上海总商会史》,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94—96页。GeorgeJamieson,ChineseFamilyandCommercialLaw,pp.124—125.私人契约的世界(theworldoftheprivatecontract)与高层金融世界(theworldofhighfinance)之间的差别。私人契约的世界依赖于庇护制度而生存。在这个世界中,契约只是宣布了目的。契约中不包含惩罚条款,因为缺乏强制执行契约的独立的手段,一条惩罚条款并没有什么大用。如果契约引起争议,缔约各方都寻求其社会关系来解决纠纷,这些关系常常就是他们的庇护人。当庇护人失败,调停也就失败。根据不同情况,失败可能导致直接的冲突。在这个世界中,信用是一种个人的属性。在高层金融世界里,投资者寻求一个为投资者服务的金融机构(financehouses)为了酬金提供服务的竞争市场。为了竞争,这些机构不仅为其能获得高于竞争对手的红利大作广告,而且它们还营造一种形象,表明由于具有金融市场的知识,在不确定的情况下游刃有余,它们足以应付反复无常的变化趋势。它们强调其推算(calculate)并因而实现最大程度增值(maximize)的能力。它们要求其投资的机构是公开的和可以预测的。它们也会强调对这些机构的细节(包括其人员)的了解,在广告中不会表现受到高层负责人偏好影响的带
本文档为【公司法与近代商号的出现_科大卫】,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256247
暂无简介~
格式:pdf
大小:336KB
软件:PDF阅读器
页数:12
分类:
上传时间:2017-05-31
浏览量: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