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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二○○九年八月 目 录 1前 言 2第一章 规划背景 2第一节 区域概况 2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5第三节 未来土地利用形势 7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 7第一节 指导原则 8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8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 11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1第一节 农用地 13第二节 建设用地 15第三节 未利用地 15第四章 土地利用分区调控 16第一节 土地利用分区...

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二○○九年八月 目 录 1前 言 2第一章 规划背景 2第一节 区域概况 2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5第三节 未来土地利用形势 7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 7第一节 指导原则 8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8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 11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1第一节 农用地 13第二节 建设用地 15第三节 未利用地 15第四章 土地利用分区调控 16第一节 土地利用分区 19第二节 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 21第三节 市级土地利用调控 22第五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22第一节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24第二节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25第三节 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5第四节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6第五节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7第六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27第一节 基本农田建设 28第二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30第三节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32第七章 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3第一节 加强生态用地保护与建设 33第二节 推进土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34第三节 区域土地生态建设 35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 35第一节 法律手段 35第二节 行政手段 36第三节 经济手段 38第四节 社会手段 38第五节 技术手段 前 言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安徽跨越式发展,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实现奋力崛起,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为依据,在《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基础上,编制《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全省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土地利用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划》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为安徽省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14.01万平方公里。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安徽位于我国东南部,地处东经114°54′-119°37′、北纬29°41′- 34°38′之间,跨长江、淮河中下游,土地总面积约14.01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46%。现辖17个省辖市、105个县(市、区),2005年全省总人口6515.51万,其中农业人口5147.63万,非农人口1367.88万。 安徽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平原、丘陵、山地相间排列,长江、淮河自西向东横贯全境,境内湖泊众多,水域辽阔。安徽地处暖温带与亚热带过渡地区,气候温暖湿润。省内动植物资源种类较多,矿产资源丰富,旅游资源独树一帜。 安徽是我国的农业大省,是全国主要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安徽已逐步形成以煤炭、电力、冶金、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纺织等为主体、门类较为齐全的现代工业生产体系。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5375.84亿元,位居全国第15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40.03亿元,位居全国第14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8471.00元和2641.00元,均位居全国第22位。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全省共有农用地1121.21万公顷(16818.16万亩),建设用地162.18万公顷(2432.66万亩),未利用地117.87万公顷(1768.05万亩)。农用地中,耕地573.46万公顷(8601.88万亩),园地34.21万公顷(513.11万亩),林地359.95万公顷(5399.24万亩),牧草地2.86万公顷(42.83万亩),其他农用地150.74万公顷(2261.10万亩)。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124.98万公顷(1874.67万亩),交通水利用地31.94万公顷(479.06万亩),其他用地5.26万公顷(78.93万亩)。 《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自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调控和管理的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以规划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功能逐步显现: ——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面积保持稳定。2005年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07.65万公顷(7614.75万亩),比现行规划目标增加了0.05万公顷(7500.00亩)。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005年与1996年相比,全省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15.34万元/公顷提高到27.23万元/公顷,增幅达77.51%。规划实施期间,优先保障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的用地需要,统筹安排了民生工程用地,有力地促进了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取得明显成效,有效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全省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规划实施期内,累计新增耕地面积6.81万公顷,连续七年实现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土地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土地生态环境逐步改善。1997-2005年,全省累计实现退耕还林52.68万公顷,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森林覆盖率由17.60%提高到26.0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保障了粮食安全,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遏制了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但人地关系紧张的基本格局仍未改变,土地利用和管理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 ——耕地面积逐年下降,人均耕地面积逐年减少。1996—2005年间,全省耕地面积净减少26.32万公顷(394.80万亩),年均减少2.92万公顷(43.80万亩),人均耕地已由1.49亩下降为1.32亩,低于全国同期人均耕地水平。 ——土地利用较粗放,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情况较普遍,城镇建设仍呈外延式扩张,农村居民点点多面广,规模偏大,2005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达199.44平方米,远远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上限。 ——局部地区土地污染较严重,土地生态保护面临压力。部分低山丘陵区不合理的土地开发利用,引起水土流失、河道淤塞、河床抬高上升等,化肥、农药施用量和工业“三废”排放量增加,土地污染现象仍未改变,局部地区土地生态环境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 第三节 未来土地利用形势 本世纪前二十年,是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时期。“十一五”期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0年将达到或超过1万亿元;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将超过2.40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3.38万元以上。这一时期同样也是安徽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时期,必须科学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全面把握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发展对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新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充分认识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挑战: ——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保障粮食安全难度加大。到2010年和2020年,全省总人口将分别达到6700万和7100万,为满足全省粮食需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粮食生产能力增加220亿斤的目标,必须保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也需要加强对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但是,城镇化、工业化、采煤塌陷和生态建设等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而耕地后备资源的匮乏,将严重制约耕地的补充。 ——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要用地难度加大。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消费结构、产业结构的升级等,形成了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新农村建设同样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支撑,同时又要满足应对金融危机、保障扩大内需的用地需要,但随着耕地保护力度的加大,全省可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土地资源供需形势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统筹协调土地利用任务艰巨,土地宏观调控难度加大。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对全省区域土地利用提出更高要求,但区域间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及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将加大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难度。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城市群、城市带的培育,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煤炭、化工等重大产业的布局,机械、农产品加工等区域特色产业的发展等,都要落实到具体的土地利用上,区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的难度加大,统筹协调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 同时,安徽的土地利用和管理也面临着重大机遇。从土地利用现状看,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潜力较大,为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从国内环境看,安徽正加快融入长三角经济圈、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优势明显,全省综合实力将不断提高。从省内环境看,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主法制建设逐步加强、技术手段日新月异等都将为土地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转变,可有效缓解土地供求压力,实现人地和谐发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合肥市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芜湖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交易市场试点以及凤阳土地流转交易中心的建立等,将为全省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城乡土地利用提供政策指引。 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制度,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从维护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节约集约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着力推进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统筹各业各类用地。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要求,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严格限制生态脆弱地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土地开发利用,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生态文明的城乡环境。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全省将依托良好的区位、交通、资源、产业以及政策等组合优势,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积极推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优化,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保护与保障并举、集约挖潜和统筹协调并重,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规划期内,全省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认真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政策,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明确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统筹区域土地利用,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全省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 ——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到2010年和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571.80万公顷(8577.00万亩)和569.33万公顷(8539.95万亩)以上,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控制在5.07万公顷(76.05万亩)和14.60万公顷(219.00万亩)以内。确保490.73万公顷(7360.95万亩)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合理。 ——科学发展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建设用地结构不断优化,到2010年和2020年,全省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29.50万公顷和136.16万公顷以内,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城乡用地结构趋于合理,布局得到优化。到2010年和2020年,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达到169.00万公顷和180.26万公顷。 ——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逐步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各类建设用地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到2010年和2020年,全省新增建设用地分别控制在7.53万公顷和21.70万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分别控制在103平方米和108平方米,单位建设用地GDP由59.17万元/公顷上升到97.08万元/公顷。 ——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退耕还林、还水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水土流失和土地污染防治工作得到加强,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到2010年,实施生态修复面积4.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2005年的25.69%上升到28.66%;到2020年,实施生态修复面积45.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土地整治,千村推进”工程全面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新增工矿废弃地全面复垦,未利用地得到适度开发。到2010年,全省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5.07万公顷,其中整理补充耕地3.39万公顷、复垦补充耕地0.91万公顷、开发补充耕地0.77万公顷;到2020年,全省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14.60万公顷,其中整理补充耕地9.77万公顷、复垦补充耕地2.62万公顷、开发补充耕地2.21万公顷。 ——土地供应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土地市场机制逐步健全,土地利用调控的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手段得到不断完善。 专栏一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单位:万公顷(万亩) 指 标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一、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573.46 (8601.90) 571.80 (8577.00) 569.33 (8539.95)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507.65 (7614.75) 490.73 (7360.95) 490.73 (7360.95) 约束性 园地面积 34.21 (513.15) 33.91 (508.65) 33.75 (506.25) 预期性 林地面积 359.95 (5399.25) 366.75 (5501.25) 375.59 (5633.85) 预期性 牧草地面积 2.86 (42.90) 3.38 (50.70) 2.84 (42.60)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162.18 (2432.70) 169.00 (2535.00) 180.26 (2703.90)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24.98 (1874.70) 129.50 (1942.50) 136.16 (2042.40)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2.30 (334.50) 27.50 (412.50) 35.50 (532.50)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37.20 (558.00) 39.50 (592.50) 44.10 (661.50) 预期性 二、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7.53 (112.95) 21.70(325.5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6.67 (100.05) 19.20(288.0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5.07 (76.05) 14.60(219.00)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 5.07 (76.05) 14.60(219.00) 约束性 三、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 — 103.00 108.00 约束性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 农用地 到2010年,全省农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115.7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62%,比2005年净减少5.41万公顷,下降0.39个百分点;到2020年,调整为1111.6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33%,比2005年净减少9.58万公顷,下降0.68个百分点。 一、耕地 到2010年,耕地面积调整为571.80万公顷(8577.0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0.81%,比2005年净减少1.66万公顷(24.90万亩),下降0.12个百分点;到2020年,调整为569.33万公顷(8539.9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0.63%,比2005年净减少4.13万公顷(61.95万亩),下降0.29个百分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90.73万公顷(7360.95万亩)。耕地主要分布在滁州、六安、阜阳、宿州、亳州等市粮食主产区。 二、园地 到2010年,园地面积调整为33.91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2%,比2005年净减少0.30万公顷,下降0.02个百分点;到2020年,调整为33.7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1%,比2005年净减少0.46万公顷,下降0.03个百分点。园地主要分布在黄山、六安、宿州、宣城等市的低山丘陵地区。 三、林地 到2010年,林地面积调整为366.7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17%,比2005年净增加6.80万公顷,上升0.49个百分点;到2020年,调整为375.5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80%,比2005年净增加15.64万公顷,上升1.12个百分点。林地主要分布在黄山、宣城、六安、池州、安庆等市的山区。 四、牧草地 到2010年,牧草地面积调整为3.3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4%,比2005年净增加0.52万公顷,上升0.04个百分点;到2020年,调整为2.84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0%,比2005年净减少0.02万公顷。牧草地主要分布在滁州、黄山、池州等市的低丘缓坡区。 五、其他农用地 到2010年,其他农用地调整为139.94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99%,比2005年净减少10.84万公顷,下降0.77个百分点;到2020年,调整为130.0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8%,比2005年净减少20.65万公顷,下降1.47个百分点。该地类全省各地均有不同程度的分布。 第二节 建设用地 到2010年,全省建设用地总规模将达到169.0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06%,比2005年上升0.49个百分点,新增建设用地7.53万公顷;到2020年,达到180.2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86%,上升1.29个百分点,新增建设用地21.70万公顷。 一、城乡建设用地 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到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将达到129.5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1%,比2005年净增加4.52万公顷,上升0.32个百分点;到2020年,达到136.1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2%,比2005年净增加11.18万公顷,上升0.80个百分点。 (一)城镇工矿用地 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到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为27.50万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1.24%,比2005年净增加5.20万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35.50万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6.10%,比2005年净增加13.20万公顷。 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构建以蚌埠、马鞍山、安庆为顶点,以合肥城市群为中心,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两淮一蚌”城市群为核心的协调发展的“大三角”省域核心城市发展区域,形成两主(长江、合徐—合芜—芜宣杭高速公路)、四副(宁西铁路、界阜蚌—蚌宁高速公路、商景高速公路、皖赣铁路)城镇发展轴,多条城镇发展轴交汇处的城市演化成为新的城镇群体。重点保障合肥城市群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联动发展,形成独具特色的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和辐射力的“沿江抱湖”城镇体系格局。同时加大独立工矿用地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促进矿产资源用地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优化,保障大型煤炭、原材料基地和电网建设的用地需求。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调整为102.00万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8.76%,比2005年净减少0.68万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100.66万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3.90%,比2005年净减少2.02万公顷。逐步形成既保持传统特色、又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点分布格局。 二、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 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网络和防洪保安体系。到201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调整为39.5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1%,比2005年净增加2.30万公顷,上升了0.16个百分点;到2020年,调整为44.1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5%,比2005年净增加6.90万公顷,上升了0.50个百分点。逐步优化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配置,加强东向通道、沿江和跨江综合通道、合肥辐射通道、皖南旅游通道、煤炭运输通道的建设,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运输优势,加强内河干线航道整治和港口建设,建立与长三角经济圈一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建设防洪保安体系、供水保障体系、水环境保护与改善体系、农村水利发展体系等,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三节 未利用地 为改善生态环境,保证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到2010年,未利用地减少到116.4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1%,比2005年净减少1.41万公顷,下降0.10个百分点;到2020年减少到109.3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0%,比2005年净减少8.51万公顷,下降0.61个百分点。未利用地开发主要涉及宣城、池州、滁州和六安等市。 第四章 土地利用分区调控 围绕优化土地开发利用格局,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区域土地利用主导方向,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对各市土地利用的调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土地利用分区 ——皖中区。包括合肥、滁州、六安和巢湖四市。 本区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未来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重点区域。该区将打造成全国最具活力的科教区域之一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以及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供应基地。 本区应适应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的需要,合理安排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用地,改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滁州、巢湖大型优质商品粮基地建设,引导农业结构合理调整,支持大别山区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保护大别山区和环巢湖等重要生态资源,加快推进巢湖综合治理与开发;完成梅山等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大别山六大水库上游等地区的水土流失治理。 本区应着力加大基本农田整理和建设的力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速建设用地的内涵挖潜和优化整合,大力推进旧城改造和闲置建设用地的清理,适度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缓解生态恶化趋势。 ——沿江区。包括芜湖、马鞍山、铜陵和安庆四市。 本区是全省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城镇、人口和产业相对密集区域。将结合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建设,形成以长江及重要交通干线为主轴,以原材料、化工、汽车、电子等支柱产业为主导的城市群和产业密集带。 本区应优先保障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公路、跨江通道、城际铁路、水运、航空等用地需要;合理开发利用长江岸线资源,优化产业用地结构和布局,积极培育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优势产业和强势企业;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调整农产品生产的区域布局,继续推进优质油菜基地、水产品基地建设;加快沿江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和沿江湿地、水源涵养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本区应积极发展水禽、水产养殖,严格控制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整理力度,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创新土地利用模式,逐步形成产业集聚、居住集中、城乡协调的建设用地空间格局;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区域污染综合治理,遏制长江流域污染加重的趋势。 ——沿淮区。包括蚌埠、淮南和阜阳三市。 本区是我国东、中部地区重要的能源基地,也是粮食主产区之一,将大力推进沿淮城市群建设,加快构筑沿淮重化工业走廊、发展特色制造业,努力使之成为安徽重要的加工制造基地。 本区应优先保障能源、煤电一体化、化工、生物医药和电子信息等产业用地的需要;加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治淮工作成果,实施八里湖、焦岗湖等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综合治理工程;推进城镇化发展;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继续建设优质油菜和全省优质粮仓基地;统筹安排生态建设用地,加强沿淮湿地调蓄洪水重要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本区应加大工矿废弃地和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力度,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和灌区沟渠配套等抗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和采煤沉陷区治理,推进生态重建和恢复土地利用工作;推进集约和节约用地,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益。 ——皖北区。包括淮北、亳州和宿州三市。 本区是安徽省南联北进的关键地带,耕地多、人口密度高,农业生产历史悠久,煤矿资源丰富,将成为安徽重要的粮、棉、油等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和中医药材、能源生产基地。 本区应切实保障粮、棉、油等农产品生产的用地需要,加强全省优质粮仓和集中连片的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加强交通水利设施建设,满足煤炭能源基地建设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农产品加工和中医药等产业用地,支持皖北文化旅游和生态旅游建设。 本区应加大农用地和基本农田整理力度,大力推进旧村庄改造;加大采煤塌陷区治理,推进生态重建;统筹城乡用地,大力实施建设用地置换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城乡环境。 ——皖南区。包括池州、宣城和黄山三市。 本区环境优美,生态环境良好,传统文化历史悠久,旅游条件得天独厚。将利用独特的自然风光和徽文化、佛文化、道文化,促进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现代艺术品味与传统文化风格相结合,打造全国重要的生态示范区和世界级的旅游观光度假胜地。 本区应加强水源涵养类型重要生态功能区、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保护和建设,改善新安江流域的生态环境状况,促进生态示范基地建设;适度安排环境友好的无污染、低耗能、可循环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用地;以“两山一湖”(黄山、九华山和太平湖)为中心打造世界顶级旅游区,着力加快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配套;支持该区的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区内土地利用要适当限制开发强度,寓开发于保护之中,尽量维护原有生态环境;优先安排公共设施用地、生态环境建设用地以及有利于发展旅游业及其相关的第三产业用地;严禁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区内影响景观、环境及生态保护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内逐步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合理确定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布局和规模,强化城镇用地管理和空间布局,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第二节 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 ——优化开发区域。大力推进优化开发区域土地利用转型,积极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扩展速度,加强建设用地整合,积极引导人口、产业的适度集聚,形成规模合理、交通便捷、基本农田和生态功能区相间隔的城镇用地空间格局;优先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用地需求,限制占地多、消耗高的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区内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和保护,促进农业向规模化、生态化、精细化、产业化、现代化发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重点开发区域。有效保障重点开发区域集聚人口及经济的用地需求,适当扩大新增建设用地的供给,促进支柱产业的培育以及人口、经济等集聚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公路、铁路、航运等交通网的完善和枢纽建设,提高用地效益;支持主导产业及配套建设,引导产业集中建设、集群发展,有效承接优化开发区域的产业转移;积极推进中心城市建设,提高中心城市的集聚程度,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努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粮食主产区建设;严格保护生态用地,促进区域人口、资源、环境和谐发展。 ——限制开发区域。切实发挥限制开发区域土地对生态安全的基础屏障作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坚持土地资源的保护性开发,统筹土地资源开发与土地生态建设。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的各类土地利用方式和资源开发活动,严格限制生态用地改变用途;支持区域内生态建设工程,促进区域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改良;按照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核定区域内建设用地规模,严格限制建设用地规模扩展速度;禁止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产业供地,引导与区域定位不相宜的产业逐步向区外有序转移。 ——禁止开发区域。严格禁止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依法设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区域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任何有悖于保护目的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确保该区域生态功能的稳定发挥。 第三节 市级土地利用调控 根据土地利用分区明确的土地利用方向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以及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分别确定各市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强化对市级土地利用的调控,合理安排各省辖市的中心城市用地规模(专栏二)。 分解到各市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要严格落实,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预期性指标也应综合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各市要在本《规划》确定的原则、目标指导下,积极实施安徽省发展战略,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强土地利用的调控,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格局。 专栏二 各省辖市中心城区规划用地规模 单位:平方公里 城市 中心城区用地规模 2010年 2020年 合肥 300.00 360.00 芜湖 150.00 195.00 马鞍山 110.00 124.60 蚌埠 115.00 165.00 淮南 118.00 165.00 淮北 77.10 96.20 铜陵 63.00 80.00 安庆 100.00 142.00 黄山 31.00 57.00 亳州 50.00 70.00 阜阳 82.80 140.00 宿州 65.00 73.00 滁州 55.00 95.00 六安 40.50 82.00 宣城 43.00 65.00 巢湖 34.00 65.00 池州 25.30 45.00 第五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第一节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依据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划,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坚持以建设促保护,大力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督体系,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实现500万亩和1000万亩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任务。重点加强我省国家大型优质商品粮基地建设,努力实现全省粮食生产能力增加220亿斤的目标。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严格限制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从数量、质量和生态三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合理规划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化农村居民点的用地规模和布局,引导农民建房向中心村或小城镇集中;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生产结构,通过经济补偿机制、政策激励以及市场调节等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转变;开展耕地抗灾能力建设,降低自然灾害对耕地的危害程度,及时复垦灾毁耕地,确保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着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努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完善鼓励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相关政策,大力推进村庄整理,实施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条件;加强工矿废弃地和水毁耕地的复垦工作,适度开垦宜农未利用地,实现开源与节流并举,努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统筹安排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调整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各类农用地的结构和布局,在努力提高其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功能,重点发展优质果园、茶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建设,提高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的比重,改善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第二节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优先保障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坚持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确保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强化对建设用地供应结构的调控,合理安排交通、水利等省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模、布局和建设时序,加快建成两淮亿吨煤炭基地。 ——优化配置城镇建设用地。继续推进全面融入长三角战略,重点建设合肥城市群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助推皖北发展,培育“两淮一蚌”城市群,实施中心突破、带动区域发展;促进皖南旅游城镇组团建设,壮大旅游支柱产业。 ——合理调整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合理制定村庄用地布局规划,逐步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须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益性项目建设。实施“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政策,引导自然村落适度撤并,并对废弃的零星村落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增加耕地面积,支持城镇化建设,实现城市反哺农村、工业支持农业的目标。 第三节 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建立以供给引导和制约建设用地需求机制,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优化用地结构布局,优先保障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用地;科学合理安排村庄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根据区域资源条件修订宅基地使用标准。 ——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率。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消化空闲地、闲置地和批而未供的土地,建立城镇建设用地供应与保障新机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实现中心城市带动、城乡统筹发展;积极引导城镇建设向空中和地下发展,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制度。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全面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将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规划实施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解相挂钩;建立节约和集约用地的约束机制,对于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地区,控制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第四节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强化区域空间管制。推进优化开发区域土地利用转型,保障重点开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发挥限制开发区域生态安全的基础屏障作用,禁止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土地的开发建设,形成协调有序的区域发展格局。 ——实施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制定和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落实土地利用目标和空间管制措施,为加快合肥城市群建设、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推进皖北和皖西大开发以及皖南大开放提供用地保障。 ——建立涉地指标交易市场。建立省内涉地指标有偿调剂交易平台,积极探索新增耕地指标、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有偿易地调剂制度,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调节区域间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实现区域统筹发展的目标。 第五节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构建生态良好的用地结构和布局;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积极防治水土污染;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对废弃土地的复垦利用。 ——加强生态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多样化的区域自然条件,加强全省生态体系建设,重点保障长江防护林工程用地;巩固生态退耕成果,促进退耕地区生态环境改善;加强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和保护,实施林业增绿增效示范工程。 ——完善区域生态保护政策。严格保护城镇生态用地,实行城镇发展、绿色隔离带与基本农田的有机结合;加强平原农业生态体系建设,构建良性农田生态系统,防治农田面源污染;推进山地丘陵区土地综合整治,积极防治地质灾害,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切实维护矿山环境。 第六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第一节 基本农田建设 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建立基本农田集中投入制度,改善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公共财政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扶持力度,着力提高广大农民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大力实施“整地兴农”工程,注重工程的示范效应、规模效应。在城市周边、交通干线沿线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成5个国家级和30个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专栏三),努力提升全省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和建设水平。 专栏三 2006-2020年全省基本农田示范区 单位:万亩 分区 所在市 县(市、区) 级别 示范区面积 皖中区 合肥市 肥东县 省级 20 肥西县 省级 20 滁州市 全椒县 国家级 20 明光市 省级 15 来安县 省级 10 六安市 寿县 国家级 20 金安区 省级 10 舒城县 省级 10 巢湖市 居巢区 省级 15 含山县 省级 15 沿江区 芜湖市 南陵县 省级 15 繁昌县 省级 10 马鞍山市 当涂县 省级 20 铜陵市 铜陵县 省级 10 安庆市 桐城市 国家级 20 枞阳县 省级 10 望江县 省级 10 沿淮区 蚌埠市 固镇县 国家级 20 怀远县 省级 15 淮南市 凤台县 省级 20 阜阳市 颍东区 省级 10 颍州区 省级 10 阜南县 省级 15 皖北区 淮北市 濉溪县 省级 20 亳州市 利辛县 省级 15 蒙城县 省级 10 涡阳县 省级 10 宿州市 埇桥区 省级 10 泗县 省级 15 萧县 省级 10 皖南区 池州市 贵池区 国家级 20 东至县 省级 10 宣城市 宣州区 省级 15 郎溪县 省级 15 黄山市 休宁县 省级 10 第二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理,组织实施“土地整治,千村推进”工程。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全省确定3个土地整理重点区域,2个重点工程,涉及3个中心城市周边项目群和5条交通干线项目带,补充耕地3.4万公顷。 大力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重大工程。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全省确定2个土地复垦重点区域,3个重点工程,涉及4个市的15个县(市、区),补充耕地0.55万公顷。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资源,组织实施土地开发重大工程。在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利用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未利用地开发。全省确定2个土地开发重点区域,2个重点工程,涉及8个市的32个县(市、区),补充耕地3.07万公顷。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重点工程见专栏四和专栏五。 专栏四 安徽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 土地开发 整理类型 重点区域名称 所在地 耕地及基本农田整理 淮北平原土地整理区 濉溪县、颍州区、颍东区、阜南县、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埇桥区、萧县、泗县、怀远县、固镇县、凤台县 江淮波状平原及丘陵 土地整理区 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肥西县、肥东县、桐城市、金安区、寿县、居巢区、含山县 沿江平原土地整理区 当涂县、繁昌县、南陵县、铜陵县、枞阳县、望江县 皖西、皖南山区 土地整理区 舒城县、宣州区、郎溪县、贵池区、东至县、休宁县 土地复垦 两淮煤炭基地 土地复垦区 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凤台县、颍上县、埇桥区、萧县、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杜集区、相山区、烈山区、濉溪县 长江沿岸及皖中金属 冶炼基地复垦区 铜官山区、铜陵市郊区、铜陵县、金家庄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县、宣州区、广德县、肥东县、琅琊区、南谯区、寿县、舒城县、霍邱县 土地开发 江淮丘陵土地开发区 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怀宁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望江县、居巢区、无为县、庐江县、含山县、和县、金安区、裕安区、舒城县、霍山县、明光市、来安县、全椒县、定远县、凤阳县 皖南岗丘土地开发区 芜湖县、南陵县、繁昌县、贵池区、东至县、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县、旌德县、宁国市 专栏五 安徽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工程 单位:公顷、万元 重点工程名称 所在地 建设规模 新增耕地规模 投资 总规模 城市周边整理工程 阜阳市、合肥市、安庆市 209000 11200 550000 交通干线整理工程 界首-蚌埠-南京、南京-合肥-叶集、徐州-合肥-界子墩、马鞍山-芜湖-安庆、205国道黄山-马鞍山段等5条道路交通干道 414000 22800 1140000 淮南煤矿塌陷区复垦工程 淮南市 2871.83 1090.80 22400 淮北煤矿塌陷区复垦工程 淮北市 4523.54 3092.20 35284 铜陵、马鞍山采矿废弃地复垦工程 铜陵市、马鞍山市 2428.00 1305.00 18938 江淮丘陵地区荒草地开发工程 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怀宁县、枞阳县、居巢区、庐江县、含山县、和县、金安区、裕安区、霍邱县、金寨县、琅琊区、南谯区、来安县、全椒县、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 35295.70 21177.00 152477 皖南低山丘陵地区荒草地开发工程 贵池区、东至县、宣州区、泾县、绩溪县、宁国市 15916.46 9549.90 68759 第三节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合肥、芜湖、蚌埠、阜阳、安庆、六安、黄山市为主要公路交通运输枢纽,以长江、淮河为水运主通道,国家干线铁路通达所有省辖市,高速公路基本通达县域,柏油路或水泥路通达行政村的综合交通体系,全省新建铁路1000公里以上,改善航道里程约550公里,机场吞吐能力增加一倍以上,建成油气管道近2000公里,期内安排铁路用地0.51万公顷、公路用地1.12万公顷;到2020年,全省将形成“四纵八横”高速公路网,实现与长三角经济圈一体化的“两主、三通、一覆盖”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5500公里,改善航道里程约1000公里。期内安排铁路用地1.67万公顷、公路用地3.72万公顷。 推动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农村水利设施和城市水利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到2010年,安排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用地0.31万公顷;到2020年,安排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用地1.06万公顷。 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积极发展电力,加快发展石油天然气,保障大型煤炭基地和电网建设的用地需要。 专栏六 规划期内重点交通建设项目 类型 重点工程 铁路 京沪高速铁路安徽段、沪汉蓉通道合武段、南京-安庆-九江城际铁路、郑州-徐州客运专线、北京-合肥-福州高速铁路、商丘-阜阳-合肥-芜湖-杭州客运专线、阜阳-六安铁路、宿州-淮安铁路、庐江-铜陵铁路、漯阜铁路电气化改造、阜淮、淮南及水蚌电气化改造和青蚌复线建设、宁西铁路安徽段复线改造、皖赣铁路复线、六安-安庆-景德镇铁路、阜阳-六安-铜陵-黄山-温州能源运输通道。 公路 合肥-六安-叶集公路,芜湖-铜陵公路、池州-安庆公路、铜陵-汤口公路、安庆-景德镇公路等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阜阳-合肥公路、溧阳-广德-黄山区及旌德-绩溪公路、明光-睢宁公路、马鞍山-溧水公路安徽段。 运河及 港口 芜申运河、引江济巢济淮运河、长江、淮河及内河航运、港口建设。 民航 合肥机场迁建;蚌埠机场民航站建设;九华山机场新建;安庆、黄山机场改建。 管道 安庆-合肥成品油管道;西气东输支线工程;川气东送干支线工程。 跨江通道 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安庆长江铁路大桥;铜陵长江公铁两用大桥;望东长江公路大桥;芜湖长江公路大桥;池州长江公路大桥。 专栏七 规划期内重点水利建设项目 类型 重点工程 防洪减灾 治淮工程建设;实施长江治理;下浒山、月潭等水库建设;合肥、安庆、芜湖、蚌埠、淮南等5座全国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安全体系建设;青弋江、水阳江、漳河、滁河、史河、洪河、新汴河、新安江、阊江等跨省边界河流的治理;大别山区、皖南山区山洪泥石流防治。 水资源开发利用 建设淮水北调工程;实施沿淮洪水资源利用工程;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建设江巷水库。 农村水利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省40处130座大型排灌泵站进行更新改造;淠史杭、驷马山、花凉亭、女山湖、青弋江、茨淮新河、新汴河等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加快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丘区和江淮丘陵岗地等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城市水利建设 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城市水源建设;城市节水和治污工程。 专栏八 规划期内重点能源建设项目 类型 重点工程 煤矿 淮南潘一、潘三、顾桂矿深部井、煤电一体化电厂后续等项目建设以及张北、顾桥、顾北等矿采煤塌陷村庄搬迁;淮北市孙疃、杨柳、袁店、刘店等矿井和涡北、张楼洗煤厂以及临涣、涡北煤泥矸石电厂建设;阜阳市刘庄、口孜东、口孜西等煤泥矸石电厂建设。 电源及电网 平圩电厂二期、马鞍山二电厂二期、洛河电厂三期、华电芜湖电厂、淮南煤电田集电厂一期、宣城电厂一期等项目建设;500千伏跨江通道、连接华东主网500千伏及1000千伏新输电通道建设。 石油、天然气 安庆-合肥成品油管道和仪征-天长原油管道安徽段工程建设;利辛-阜阳支线、合肥-安庆支线、利辛-淮北干支线等 15条省内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 第七章 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的生态建设与保护,加大生态环境整治力度,着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一节 加强生态用地保护与建设 ——保护生态用地。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采取自然封育为主、人工造林为辅,逐步恢复天然植被,增加天然林面积;恢复和保护山区、库区植被,禁止采伐森林,毁坏植被;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到2010年,全省建成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16处,面积110.20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5.65%。 ——创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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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上传时间:201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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