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
准登记事项
单位名称:
广告媒介:户外广告
规 格: m X m X 幅
发布地点:
类 别:(经营性)
发布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核准人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登记证号:( ) 户外广登字第 号
发证时期: 发证人: 领证人:
1、 填表说明:
2、 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或广告经营许可证一致;
3、 规格以米为单位;
4、 发布地点要详细具体;
5、 类别填写经营性户外广告或广告主自设户外广告(在括号内打“√ ”);
6、 证明文件应为真实、有效的原发证机关签章的复印件;
7、 发布烟草广告应提交国家工商局或省工商局批准的证明文件;
8、 稿件应为16开或4寸照片;
9、 有关部门意见是指:广告发布地的城管、公安、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同意设置户外广告的意见;
10、 本表填写一式三份;
11、 发布广告后报送两张4寸彩色照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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