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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的自然灾害与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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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的自然灾害与社会矛盾 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的自然灾害与社会矛盾 卞 �利 (安徽大学历史系 副教授� 合肥� 230039) 内容提要� 本文论述了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矛盾。指出: 自然灾害固然 是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但统治阶级腐朽统治所引起的社 会矛盾,无疑又加剧了自然灾害的程度。正是天灾与人祸两种因素的综合作用, 才最终导致 了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社会矛盾的激化和在全国经济发展总体地位的下降,直接促使流域不稳 定局面的形成。 关键词� 明代中期� 淮河流域� 自然灾害� 社会矛盾 弘治二...

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的自然灾害与社会矛盾
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的自然灾害与社会矛盾 卞 �利 (安徽大学历史系 副教授� 合肥� 230039) 内容提要� 本文论述了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矛盾。指出: 自然灾害固然 是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但统治阶级腐朽统治所引起的社 会矛盾,无疑又加剧了自然灾害的程度。正是天灾与人祸两种因素的综合作用, 才最终导致 了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社会矛盾的激化和在全国经济发展总体地位的下降,直接促使流域不稳 定局面的形成。 关键词� 明代中期� 淮河流域� 自然灾害� 社会矛盾 弘治二年( 1489年) , 黄河在开封与金龙口南北两处同时决口,在南岸夺颍水、涡河入 淮,给淮河流域的社会与经济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和巨大的影响, 成为淮河流域进入一个新的 阶般的重要标志。万历九年( 1581年) ,明王朝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缓和社会危机,在全国 范围内推广实施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改革,使包括淮河流域在内的全国各地社会矛盾得到 一定程度的缓和。 在明代中期( 15世纪末 � 16世纪末)近一百年的发展过程中,淮河流域旱涝等自然灾害 加剧、土地兼并激烈、赋役负担加重,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 严重困扰着淮河流域社 会与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使流域上、中、下游地区出现了社会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格局,淮河 流域在全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总体水平与地位开始下降。 本文拟从自然和政治的影响等方面,探讨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的社会问题,并力图从中找 出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社会经济衰退和流域各地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格局出现的深层次原 因。文中不当之处, 敬祈方家指正。 一、明王朝抑河夺淮保运方略的实施和淮河流域水患的加剧 明王朝自永乐迁都北京, 重新疏通京杭大运河后, 运河便成为明王朝南粮北运的交通大 动脉。能否保持运河的通畅, 已成为明王朝每年 400余万石漕粮供应和政权稳定的关键。 由于黄河长期南决夺淮,河道极不稳定, 特别是其中一支自开封东流,沿贾鲁河故道经 徐州由泗水至清河注淮, 再东经安东至云梯关入海。而运河自徐州而南,借用黄河故道即泗 水通航,并在清口形成了黄、淮、运三河交汇的局面, 这就使得三条河流之间关系密切、错综 复杂。而在这三条河流中,运河对明王朝的政治与经济影响,显然要超过黄河与淮河。黄河 下游河道的变迁,不仅关系运河的畅通与否, 而且直接关联着淮河流域下游地区社会经济的 发展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怎样处理好黄、淮、运三条河流的关系? 出于维护和巩固大明 江山的需要,最高统治者对运河的关注, 显然更胜于对黄河与淮河的重视。因此, 抑河夺淮 保运方略的制定和实施, 即一切皆以运河畅通为出发点的方略, 便成为明王朝处理三条河流 86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8 年第 3 期 之间关系的重要原则。 弘治二年, 黄河在开封与金龙口南北两岸同时决口,�南决者,自中牟杨桥至祥符界析为 二支: 一经尉氏等县, 合颍水,下涂山,入于淮;一经通许等县入涡河, 下荆山,入于淮。又一 支自归德州通凤阳之亳县, 亦合涡水入于淮。�[ 1]户部侍郎白昂受明孝宗之命, 采取南疏北 堵的办法,征役夫 25万人,�筑阳武长堤,以防张秋。引中牟决河出荥泽阳桥以达淮,浚宿州 古汴河以入泗, 又浚睢河自归德饮马池,经符离桥至宿迁以会漕河,上筑长堤, 下修减水闸。 又疏月河十余以泄水, 塞决口三十六, 使河流入汴, 汴入睢,睢入泗,泗入淮, 以达海。�[ 2]至 此,为使每年 400余万石漕粮通畅地运抵北京,对黄河进行南疏北堵, 不惜牺牲淮河流域千 百万人民生命财产的抑河夺淮保运的方略正式形成,淮河流域也由此饱受了黄河夺淮、淮患 加剧的深重灾难。正如明孝宗所云:�朕念古之治河,只是除民之害。今日治河,乃是恐妨运 道,致误国计。其所关系,盖非细故�。[ 3]可见,为了保运,不误�国计�, 明王朝统治者已全然 不顾淮河流域千百万生灵的安危了。 不久,黄河又在张秋戴家庙决口, �掣漕河与汶水合 而北行。�[ 4]刘大夏奉命于弘治六年 ( 1493年)前往督治,他忠实地贯彻执行明王朝南疏北堵方略,于弘治八年堵塞了黄陵冈及 荆隆等 7处决口。�诸口既塞,于是上流河势复归兰阳、考城,分流迳徐州、归德、宿迁,南入 运河,会淮水,东注于海, 南流故道以复。�[ 5] 弘治至嘉靖年间,黄河南决夺淮又发生了多次。嘉靖十三年( 1534 年) ,黄河于兰阳赵 皮寨决口,�南向亳、泗, 归、宿之流骤盛,自济宁南至徐、沛, 数百里间, 闸面有没入泥底者 , 运道阻绝�。[ 6]在明王朝抑河夺淮保运的思想指导下,淮河下游的水患日益加剧, 地处泗州 西北的明祖陵亦受水患之扰, �今赵皮寨河日渐冲广,若再开渡口,并入涡河,不惟二洪水涩, 恐亦有陵寝之虞。�[ 7]针对南疏北堵�屡开屡淤�所造成的黄河�忽东忽西,靡有定向。� � 或横绝,或逆流入漕河, � �散漫湖坡�[ 8]变迁无常的弊端,总河刘天和力主南堵北疏,但未 获成功。 隆庆以后, 明朝治河方略有所改变,但保运宗旨依然如故。隆庆四年( 1570年) ,黄河与 淮河诸水暴涨,黄河在邳州等处多次决口,潘季驯二次出任河道总督,专司治河通运工作。 他重提复河故道之议,并采用�束水攻沙�策略, 先筑黄河南北堤防,束水归漕, 次加高高家 堰,蓄淮水出清口,希图以淮水刷黄达到保运目的。隆庆六年,潘季驯重修高家堰, �北自武 家墩起,至石家庄止,计三十里而遥,为丈五千四百,堤面广五丈,底广三之;而其高则沿地形 高下, 大都俱不下一丈许。而又于大涧、小涧、具沟、旧漕河、六安沟诸处, 筑龙尾埽以遏奔 冲。�[ 9]次年又筑淮安西长堤。 然而,蓄淮刷黄以济运道和高筑高家堰的举措,不仅未能制止黄河的泛滥, 相反,黄强淮 弱、以淮敌黄,反而加剧了黄、淮并涨,使高家堰东西两岸随时都有水患之侵。高家堰不决, 则淮河水位抬高,一遇黄、淮水涨, 则泗州及祖陵有成泽国之虞; 而高家堰若决, 则淮安、扬州 等里下河流域则有灭顶之灾。果不出其所料,万历四年( 1576年)八月, 黄河�决砀山及邵家 口、曹家庄、韩登家口而北,淮亦决高家堰而东, 徐、邳、淮南北漂没千里。自此桃、清上下河 道淤塞,漕船梗阻者数年,淮、扬多水患矣。�[ 10] 万历六年( 1578年) ,潘季驯第三次出任总河,在力排众议后, 他向明神宗上奏, 详细剖 析了黄、淮、运三者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了�塞决口以挽正河,筑堤防以杜溃决,复闸坝以防外 87 河,创滚水坝以固堤岸,止浚海工程以省糜费, 寝开老黄河之议以仍利涉�[ 11]的六项主张。 蓄淮刷黄利运再次被确定为明王朝治河的国策。在这一思想指导下, 潘季驯亲督役夫, �筑 高家堰堤六十余里, 归仁堤四十余里,塞崔镇等决口百三十,筑徐、淮、邳、宿、桃、清两岸遥堤 五万六千余丈, 砀、丰大坝各一道 �等等, �淮、扬堤坝无不修筑,费帑金十六万有奇。�[ 12] 高家堰的不断筑高、规模不断扩大, 由此却带来了这样一个严峻的问题, 即位于高家堰 之间的泗州等地水患的不断加剧问题, �潘季驯定计障全淮以趋清口, 因坚筑高堰,将大涧、 小涧诸处闭塞, 泗水患方剧。�[ 13]不惟泗州如此,连高家堰之东岸的淮安、扬州等地亦有水患 冲顶之虞,�隆、万来,黄高势陡,遂闯入淮身之内。淮缩避黄,返浸泗、湖,水遂及祖陵明楼之 下,而王公堤一线障河不使南,淮民百万,岌岌鱼鳖。[ 14]清代著名学者俞正燮极言高家堰�加 高非长策。�[ 15]。泗州乡绅常三省更是忧患不已,他亲历淮河下游诸地进行考察,奔走北京 各衙门,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泗州数十万官民,呈�上北京各衙门揭帖�,�控诉请救, 比河院潘公(季驯)首加 纠论�[ 16] ,要求严惩潘季驯。但是,潘季驯的治河方略毕竟有利于保证运河的畅通和漕粮的 运输,符合明王朝统治者的利益。因此,朝廷宁可置祖陵被淹于不顾, 当然也就更谈不上采 常三省之议而加罪于潘季驯了。 万历十九年( 1591年) , 泗州大水,�公署州治, 水淹三尺 � �居民十九淹没。�[ 17]明王朝 根基 ���祖陵也未能幸免。因此, 总督漕运杨一魁提出了加高加固祖陵护堤,改拆崔镇坝的 动议。[ 18]至此,常三省的分黄导淮倡议,才开始被全面采纳。 纵观明代中期黄河屡屡决口, 自淮河中游而下夺淮而入,明王朝统治者出于自身的政治 和经济利益需要,消极地采取抑河入淮保运并在此基础上先后实行南疏北堵和束水攻沙、蓄 淮刷黄的方略, 给淮河流域带来了深重 的灾难,严重损害了淮河流域特别是其下游地区人 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直接影响了淮河流域社会和经济的正常发展秩序。明代中期淮河流域 自上游开封至下游泗州、高邮、宝应、兴化、盐城、淮安等城市,几乎都有过水灌城池的经历。 而开封、丰县、夏邑、宿迁,甚至蒙城、五河等县,更有过为避黄淮水患而被议以徙治的记录。 所有这些都有力地说明, 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社会不稳定局面的出现, 经济发展总水平在全国 地位的下降和流域内地区经济不平衡格局的形成,明王朝消极的抑河夺淮保运方略都难咎 其责。 二、水旱雹蝗等自然灾害交叉并发,灾民抚恤赈济问题突出 淮河流域地处北纬 32�- 35�之间, 是我国南北气候的过渡带, 上游地势较高, 中游地势 低平, 南岸为大别山区和江淮丘陵, 北岸则为广阔的淮北平原, 下游则地势低洼。明王朝实 行抑河夺淮保运的方略, 使得淮河流域下游地区水灾频仍。而淮河流域所处的地理位置和 气候条件,虽使流域的降水量总体适中,但若大气环流发生变异,梅雨季节冷暖气流不在流 域交锋,则会发生干旱少雨,形成旱灾; 若黄淮气旋、南北切变、冷暖气流持续交锋和台风等 气候出现于流域,则又会连降暴雨或大暴雨,发生洪涝灾害。由于这种气候和降雨特点, 使 得淮河流域的旱涝转化较快, 往往会出现先旱后涝、涝后又旱、旱蝗并发和旱涝交替发生的 恶劣天气和灾害,从而使整个流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受到直接的制约和影 响。黄河的长期夺淮,流域生态条件的恶化和水利工程的年久失修, 又加重了流域自然灾害 的程度。 88 根据�明实录类纂�自然灾异卷�所列数据统计,明代中期淮河流域共发生各种自然灾害 175起, 其中水、旱、震、雹和蝗灾依次为 83、38、34、15和 5起。[ 19] 明代中期, 淮河流域的自然灾害具有地区广、频率高、连续性强和多种自然灾害交叉并 发的特点。就受灾面积而言, 淮河流域自上游发源地桐柏山,至中游淮河两岸, 至下游入海 口,几乎所有地区都有发生。频率高则是指各种自然灾害相对集中于某些地区, 在总共 83 起水灾中, 开封府所属州县占了 15起,凤阳府、淮安府和扬州府则有 41起之多。连续性强 主要是指一定时间内某一地区持续发生各种自然灾害,如淮河下游的盐城县,弘治十五年至 万历九年( 1502- 1581年)间共发生旱、蝗、水、海啸、冰雹等自然灾害 22起。[ 20]而开封府弘 治二年至十八年( 1489- 1505年)共 16年时间里, 则发生旱涝灾害 13 次, 其中涝灾总计达 10次之多[ 21] , 占据了压倒性多数。这些记录在籍的自然灾害都是较为严重的灾害,至于各 种局部的较小的自然灾害几乎是年年皆有,数灾并发。如弘治十五年,盐城县一年即连续发 生了旱、蝗和地震三种自然灾害, 损失十分严重, �大旱, 蝗食苗尽; 地震, 有声如雷, 坏城 垣。�[ 22]嘉靖三年( 1524年) , �淮、扬、凤、徐、滁、和先旱后水,又河溢,漂没田庐人畜。�[ 23] 由于明王朝政治腐败、水利年久失修和赈灾官员徇私舞弊, 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的自然灾 害,给流域整个社会与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各地相继出现了饥馑遍野、死亡相藉和卖 儿鬻女等社会现象。正德十三年( 1518年)扬州等府�大雨弥月, 平地水深丈余,漂溺人畜不 可胜计, 民间往往质鬻男女, 及拆卖瓦房木以给食者�[ 24] , 十五年, �淮扬等府大饥, 人相 食�[ 25]。即使是所谓的龙兴之地凤阳, 其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社会问题也极为严重。我们在 天启�凤阳新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中, 发现因灾害所致的�大饥�、�人相食�等记载, 仅明代中期即有 5 次之 多[ 26]。其中嘉靖二年( 1523 年)一次尤为严重, 这一年先是�夏旱、风霾, 人相食�, �, 后又 �秋大雨, 冬阴三月�[ 27]。伴随自然灾害而来的是瘟疫的流行,蒙朝廷遣席书等赈济,广设粥 场, �夙夜奔劳, 出入于瘟疫之境,所全活百万余人�[ 28] , 但就是这样一位忠介之士, 却�为诸 臣所嫉, (被)竞相排击�[ 29]而去。次年, 凤阳等府再次发生水灾, �民大饥, 斗米五钱, 人相 食�。[ 30�尽管明王朝一再重申免征赋税、改折漕粮进行抚恤和赈济,但因执行不力, 终于导致 �人相食, 凤阳自是而无民矣�[ 31]惨剧的发生。可见,因政治腐朽和赈灾官员的侵渔贪剥, 明 代中期淮河流域的自然灾害, 给流域社会经济所造成的消极影响,是极其严重的。它使得流 域部分地区特别是重灾区,社会经济出现了衰退之势, 从而影响了整个流域社会经济的发展 速度与水平,流域内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格局开始形成。 三、政治日益腐朽,土地兼并激烈,农民负担不断加重 明代中期相继出现了宦官专权和内阁首辅交替执政的局面。 宦官在政治上攫取权力后,其势力所及也影响到淮河流域。明武宗统治时期,以刘瑾为 首的宦官�八虎�集团,气焰极为嚣张。正德元年( 1506年)十一月, 凤阳守备太监倪文借明 武宗六月发布的�更易各处守备太监�[ 32]之旨,公然上疏�乞辖凤阳、庐州等府卫州县军民�, 要求扩大势力范围。这一无理要求遭到兵部的强烈反对, 兵部经过讨论后认为:�凤阳内臣 为守护陵寝设耳,其中都留守司八卫一所例应听辖,其余卫事无干涉。(倪)文不过欲假权以 济贪虐�[ 33]而已。但明武宗竟不顾臣僚的反对,同意了倪文的奏请。盘踞在淮河流域的宦 官势力旋即活跃起来。正德十三年,凤阳等处守备太监邱得继倪文之后,又上疏请求进一步 89 扩大所辖范围, �请以庐、凤、淮三府,徐、滁、和三州及军卫等衙门,大小政务悉听统理�,这一 要求理所当然地遭到了兵部的再次拒绝,然明武宗一意孤行, �诏许之�[ 34]。明武宗的一味 纵容,为明代中期宦官干涉淮河流域政治、经济和军事,提供了了政治上的保障。 宦官势力在政治上得势之后, 又把魔爪伸向经济领域, 大肆进行敲榨勒索。河南太监廖 堂兼管修黄河事务, 其�剥取民财遍于乡野,辇送数千万于京师�[ 35]。在淮河下游地区,凤阳 等处守备太监邱得在向扬州知府蒋瑶�索进贡之物不得�的情况下, 公然将蒋瑶�以铁纟亘系, � �窘辱备至, 数日乃悉�[ 36]。正德十四年,借明武宗巡游扬州之机,太监吴经�刷民间处 女、寡妇, 送尼寺候驾。有二人愤恚不食死。 � �自是诸妇女家皆以金赎,乃得归�[ 37] ,宦官 从中大肆敲榨, 其所作所为实在令人发指。 宦官势力政治上的纂权和经济上的掠夺,给淮河流域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严重阻碍 了流域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正如正德十一年河南巡抚李克嗣弹劾廖堂时所指出的那样, �自 (廖)堂附逆(刘)瑾,假以进贡, 无名之征百出, 后继者率以为常。近时进贡有古铜器、窑变 盆、黄鹰、锦鸡、猎犬、羔羊皮之类, 皆假名科敛,自为取财之计。此外又有拜见银、须知钱、图 本银、税课司银、出办椿草银, 扣除驿传银、马价银、甲首夫银、快手月钱银、河夫歇役银,动以 数十万计。而左右用事之人,私于下属卖马、卖布、卖纸、卖钞、卖铺陈, 又沿河抽索客货, 其 弊甚多。[ 38]宦官祸淮之状,可谓是触目惊心,这对饱受自然灾害困扰的淮河流域人民而言, 不啻是雪上加霜、苦不堪言。 与宦官祸淮的同时,封建地主阶级自上而下又卷起了兼并土地的狂潮。首先是各地王 府疯狂兼并土地。弘治十三年( 1500年)时,�天下各处空闲地土,多被王府并内外勋戚之家 奏为庄田�[ 39]。全国如此,作为王府林立的淮河流域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弘治十三年二 月,崇王朱见泽即一次性向明孝宗奏请赐占淮河上游归德等府的黄河滩地方圆达 20 余 里。[ 40]正德三年( 1508年) ,明武宗更将淮河下游�沂州枣沟湖等处无税地七百七顷八十亩 赐泾王�[ 41]。次年,汝王�奏乞荥泽、河阳、汜水等县黄河退滩地六百二顷有奇。�在户部极力 反对的情况下, 明武宗仍�特以许之�。[ 42]王府通过政治特权兼并土地之状, 由此可见一斑。 其次是卫所军官兼并土地。军屯制度曾是明初�寓兵于农�、耕战合一,有效解决军队供给的 一项行之有效的军事制度, 明代中期以降, 各地军官带头兼并屯田、侵吞屯田籽粒, 形成了 �屯地多侵没于将领豪右之家,以致屯军终岁陪粮�[ 43] , 被迫大量逃亡之状, 大大削弱了明军 的战斗力。最后是各地乡绅地主和商人的兼并。在淮河上游地区的河南, �缙绅之家, 率以 田庐仆从相雄长,田之多者千余顷,少亦不下五七百顷�[ 44]。确山县�城中民不二三百家, 又 多缙绅巨族�,而光山县�一荐乡书,则奴仆十百辈皆带田产而来�[ 45]。与王府、军官和乡绅 通过封建特权强行兼并土地的同时,富商大贾则以经济手段大量购置土地,徽商王友揽一次 就在庐州府�买田千余亩�[ 46]。隆庆、万历之际,�江都高资贾人,田连阡陌。�[ 47] 封建地主 阶级和富商大贾疯狂兼并土地的结果,使明代中期包括淮河流域在内的全国 各地出现了土地高度集中的现象。在淮河流域,很多地区甚至形成了�富者先见田百千而贫 者居无立锥�[ 48]的社会局面。 与土地兼并相伴而生的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现象,在明代中期淮河流域表现得尤为突出。 一方面,拥有大量土地的官绅地主可援引免税免役特权得到优免赋税的待遇; 另一方面, 他 们又和征收赋役的胥吏相勾结,通过�花分�、�诡寄�、�飞洒�等手段, 将赋役负担转嫁到无地 90 或少地的农民身上。嘉靖十四年( 1535年) , 淮河中游的宿州甚至出现了税粮�五倍于原 额�[ 49]的现象。嘉靖十年,淮河上游的夏邑县更是�肆于豪强者之兼并,巧于里书者之飞诡, 伪于寄庄者之影射。甚而有田无赋,有赋无田, 乃至逋负, 包陪(同�赔�) �[ 50]。在淮河中游 的凤阳县。至明代中叶, 除繁重的赋税压迫之外, 该地之人民还要承担各种额外盘剥,�一代 无为州抵解凤阳仓军食之费; � �二代如皋种马解银之费; � �三替徐州济清河、桃源河夫 之费; � �四坐庐、凤、淮、场、徐、滁、和四府三州文宴、武场供役之费; � �五受临淮申除附 郭帮贴之费�,以致�一夫而十役�[ 51] ,加上�坊里之长操权横甚,小民糜碎�。[ 52] 明代中期, 繁重的赋役负担和各种额外勒索给淮河流域社会经济造成了沉重打击和破 坏,大量农民为摆脱困境,被迫携家带口,四处流亡, 淮河上游的光山县甚至出现了�自弘治 以后,流亡者过半, � �闾野萧条�[ 53]的现象。 四、流民问题日渐突出,农民反抗此起彼伏,流域动荡不安 明代中期, 随着统治阶级的日益腐朽、自然灾害的不断加剧、土地兼并的愈演愈烈和赋 役负担的空前加重, 包括淮河流域在内的全国不少地区出现了农民大批逃亡的现象,形成了 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 ���流民问题。 早在明英宗正统时期,陕西、山西、北直隶和山东等地区即有大量流民南下趁食, 他们 往往�车载幼小男女,牵扶瞽疾老羸,采野菜, 煮树皮而食�[ 54]。其中不少流民在淮河流域定 居下来,正统八年( 1443年) ,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彭勖即�于凤阳、颍州一带所见逃民,动以万 汁,扶老携幼,风栖露宿, 询其所自, 皆真定、保定、山东诸处之民。�[ 55]正统七年, 颍州 2018 户人户中, 流移客户只有 338户, 以后流民不断增加,至成化十八年( 1482 年)时,在该州的 8900户人户中,流移客户增至 6356户。[ 56]这说明,逃至颖州的流民人数在迅速膨胀。与此 同时,淮河流域的人民也大量流亡,仅凤阳一县, 即出现�户耗者十之七计,口耗者十之九�, 而�民逋而征存,则户存者赋重,口在者役繁�,其结果又成�必散之势�。[ 57]这种恶性循环局 面的形成,对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 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直接促成了 农民反抗斗争的发生,进而使流域出现了动荡不安的态势。 随着社会矛盾的不断激化,淮河流域农民起义如火如荼地爆发起来。成化末年凤阳、陈 州等地流民率先揭开明代中期淮河流域农民起义的序幕,他们攻入霍邱县城: �劫掠帑藏,执 缚县官,民庶骚扰�[ 58]。弘治十年,曲阜县流民孔布�以妖术惑众, 从之者百余人。�他率领起 义队伍攻入定远县, �杀民兵、火甲七人, 伤七人, 焚居民八十余家而去�, [ 59]次年, 定远杨潮 也发动起义, �攻劫县治�[ 60]。正德以后, 由于统治阶级更加腐朽黑暗,宦官专权猖獗一时, 淮河流域各地农民反抗斗争也变得愈演愈烈, �山东莱州等府及直隶徐、淮间�出现了�群盗 窃发�[ 61]的局面。 正德五年, 明代中期最大的一次农民起义���刘六、刘七等领导的所谓�响马盗�起义, 在河北霸州爆发。第二年,起义军攻入淮河流域。他们采取流动作战的战术, 在上自桐柏、 永城、夏邑、郑州,中至颍州、宿州, 下至日照、赣榆等千里淮河战线上,同明朝官兵展开激战, �破邑百数,纵横数千里。 � �河、淮南北官吏望风遁,诸将利劫掠, 战不力,贼势日盛�[ 62]。 据不完全统计, 刘六、刘七农民起义所攻克的淮河流域州县达 40 余处。在攻克运河重镇济 宁时,起义军一次就�焚运船千二百艘, 执工部主事王宠, �明王朝南北漕粮运输的交通大动 91 脉为之中断,明政权陷入瘫痪。这次起义虽然在正德七年被最后镇压,但它对明王朝及淮河 流域所造成的影响是相当深远的, 连最高统治者也惊呼�丧乱之惨,乃百十年来所未有�[ 63]。 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的政局陷入了动荡不安的状态之中,淮河流域 的社会经济,也随着政局的持续动荡,而出现了发展不平衡的格局。 纵观明代中期淮河流域自然灾害和社会矛盾的不断加剧,我们不难得出结论,自然灾害 固然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 但统治阶级的腐朽统治而导致的土地兼并激 烈、赋役负担沉重和流民问题严重等,无疑又加剧了自然灾害的程度。天灾和人祸的并发, 才是明代中期淮河流域社会矛盾激化、在全国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不断下降的主要原因。 注 [ 1] [ 2] [ 4] [ 5] [ 7] [ 8] �明史�卷八十三�河渠志一�黄河上�。[ 3] � �行水金鉴�卷二十。[ 6] � 刘天和 �向水集�。[ 9] � �行水金鉴�卷六十二。[ 10] � [ 11] [ 12]�明史�卷八十四�河渠志二�黄河下�。[ 13] � 光 绪�泗虹合志�卷三�水利志上�淮河�。[ 14] � 王士性�广志绎�卷二�两都�。[ 15] � 俞正燮�高家堰记� ,载 �小方壶舆地丛钞�第四帙。[ 16] � 光绪�泗虹合志�卷十六�艺文志�。[ 17] � �行水金鉴�卷六十三。[ 18] ��明神宗实录�卷一九二。[ 19] [ 21] 吴柏森等编�明实录类纂�自然灾异卷� , 武汉出版社 1993 年版。 [ 20] � [ 22]万历�盐城县志�卷一�地理志�祥异�。 [ 23] � �明世宗实录�卷四十五。[ 24] � �明武宗实录� 卷一六六。[ 25] � �明武宗实录�卷一八四。[ 26] [ 27] [ 30] [ 31]天启�凤阳新书�卷四�星土篇第一�。[ 28] [ 29]�明世宗实录�卷四十一。[ 32] � 谭希思�明大政纂要�卷四十。[ 33] � �明武宗实录�卷十九。[ 34] � �明武宗实录�卷一五九。[ 35] � 陈洪谟�继世纪闻�卷二。[ 36] � 毛奇龄�明武宗外纪�。[ 37] � �明大政 纂要�卷四十四。[ 38] ��明史�卷七十七�食货志一�田制�。[ 39] � �明大政纂要�卷四十三。[ 40] � �明 孝宗实录�卷一五九。[ 41] � �明武宗实录�卷三十五。[ 42] � �明武宗实录�卷五十。[ 43] � �明世宗实 录�卷八十四。[ 44] � 郑廉�豫变纪路�卷二。[ 45] � �广志绎�卷三�江北四省�。[ 46] � 歙县�泽富王氏宗 谱�卷四。[ 47] �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六十七�李方伯家传�。[ 48] [ 50]嘉靖�夏邑县志�卷三�田赋�。 [ 49] � 嘉靖�宿州志�卷一�地理志�土田�。[ 51] � 天启�凤阳新书�卷四�国费篇第三�。[ 52] [ 57]天启�凤 阳新书�卷四�赋役篇第二�。[ 53] � 嘉靖�光山县志�卷一�风土志�风俗�。[ 54] � �明英宗实录�卷六十 六。[ 55] � �明英宗实录�卷一� 二。[ 56] � 正德�颍州志�卷三�版图�。[ 58] � �明宪宗实录�卷一五七。 [ 59] � �明孝宗实灵�卷一二九。[ 60] � �明孝宗实录�卷一三三。 [ 61] � �明武宗实录�卷七十一。[ 62] [ 63]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七�平河北盗�。 责任编辑:薛 �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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