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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言翻译论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OO4年第10卷第6期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v0L 87 法律 ==喜 '皇曼 l口口 翻译=i[仑 程汝康 ,熊德米 (1.西南政法大学 外语学院,重庆 400031;2.湖南师范大学 外语学院,长沙 410000) 摘要:法律语言研究起源于西方二十世纪80年代,法律语言翻译专门研究起步稍晚。当今世界法律语言翻译研究方兴未 艾。本文拟从法律语言翻译研究视角,论述法律语言...

法律语言翻译论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OO4年第10卷第6期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v0L 87 法律 ==喜 '皇曼 l口口 翻译=i[仑 程汝康 ,熊德米 (1.西南政法大学 外语学院,重庆 400031;2.湖南师范大学 外语学院,长沙 410000) 摘要:法律语言研究起源于西方二十世纪80年代,法律语言翻译专门研究起步稍晚。当今世界法律语言翻译研究方兴未 艾。本文拟从法律语言翻译研究视角,论述法律语言双语转换过程中所涉及的几个主要方面的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普通语言学基础理论、法学 基础理论、翻译理论基础和翻译批评理论。 关键词:法律语言;语言学;翻译学;翻译批评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1008-5831(2004)06-0087-05 法律语言学是近年来正在崛起的一门法学与语言学交叉 的边缘学科,其研究对象是民族共同语在长期的法律科学和 法律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服务于一切法律活动而且具有法律 专业特色的一种社会方言。法律由语言组成,英美法律渊源 并非来自某一渠道,但其组成部分却是语言。道德和司法传 统习惯无疑渗透了人的行为。而就“法”这个词汇而论,却是 在运用语言的基础上才得以永驻人间。法律界人士——无论 是在法律条款、 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下载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关于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关于公司规章制度 或司法见解都要密切注视语言的运 用。其特点是综合性、实践性和技术性:综合性主要体现在必 须综合运用语言学和法学各分支学科的知识;实践性是指法 律语言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都是立法、司法等法律实践的 总结,目的是使我们的研究能反过来指导实践,为法律实践活 动服务;技术性体现在固定格式、专业化、技术性语言运用上。 法律语言这一术语起源于西方,在英语中原指表述法律 科学概念以及用于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选用的语种的 部分用语。法律语言是法律文化的集中反映,集中地体现不 同时代、不同民族的立法、司法的思想和文化。法律语言在众 多的语言现象中,以其独具的特色区别于其它行业的用语,是 一 种客观存在的语言现象。它作为一种载体,体现了不同历 史时期某一国家的法律活动和法律文化。法律语言由于历代 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和法律工作者共同努力,在长达数千年的 法律实践活动中,产生了大量具有特殊表达功能和实际效用 的法律语言词汇,同时还形成了准确、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得体、精练、流畅、 朗朗上口的法律语言特点,这些特点进而成为衡量语言使用 的标准。当代法律语言是当代法律科学的载体。对当代立法 和司法语言研究的主旨在于,怎样使语言在法律科学和实践 中应用得最好。为了达到这个 目的,就必须研究语言在法律 科学和法律实践中使用的规律和技巧。从这个角度来看,法 律语言的研究应该归属于应用语言学的范畴。“应用语言学 是语言学知识在各个领域中各种不同应用的总称,它研究语 言如何得到最佳利用的问题。”当我们把语言学的知识主要基 本理论应用于解决法律科学领域和立法、司法实践中的各种 语言应用问题时,不仅因为法律行为和法律规定要涉及言辞 的思考和公开的语言表述与辩论,而且因为法律语言与概念 的运用,法律文本与事相关系的描述与诠释,立法者与司法者 基于法律文书的相互沟通,法律语境的判断等等,都离不开语 言的分析。 法律语言翻译(kgal language translation)也就是指从法律 原文语义到文体,在译语中用最切近而又最自然的法律对等 语再现原语的法律信息。换句话说,不同的语言体系中都有 各自的独特的语义体系和文体风格特点。无论什么样的翻译 活动,如果译语(target language)游离于原语(SOLII'CC language) 的基本含义和文体风格之外进行所谓的翻译再创造,无论从 翻译理论或实践上讲都是不正确的。法律语言的翻译较其他 文体更具严肃性、准确性和逻辑性。 一 、 普通语言理论与法律语言翻译 舒哈特(H.schohad1)认为,语言的本质在于交际,语言和 意识具有同样长的历史;语言是一种实践,为别人存在并仅仅 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 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普通语 言理论是研究语言的起源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论,其对象 是各种语言。“语言是对语言为物质外壳,以语义为意义内容 的、音义结合的词汇建筑材料和语法组织规律的体系。”⋯语 言图解公式如图1。 收稿日期:2004—06一l9 作者简介:程汝康(1947一),男,重庆江津人,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主要从事法律语言翻译及教学研究。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OO4年第lO卷第6期 语 言 词 汇 语 法 词汇 l 词素 熟语 词法 l l 语素 构形法 图 1 语言图勰公式 法律语言(1egal language;statutory language)这一术语起源 于西方。在英语里,原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用于诉讼和非 诉讼法律事务时所选用的语言或用某一种语种的部分用语,后 来亦指某些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词语,并且扩展到语言的其他 层面。如“法律文句(1egal sentence)”、“法庭诉讼语言(n. glous language at law court)”、“法律用语(1egal terms;language the co )”、“法庭用语(1anguage of the cow)”等。 法律语言属于社会功能语言体,是社会方言变体之一。法 句法 I 构词法 律语言与其他社会方言一样,是人们根据文化、环境和交际目 的、对象等语用因素长期使用中形成的一种具有特殊用途和自 身规律的语言功能变体。法律语言属于普通语言学研究的一 个分支。“法律语言部分地是由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词语所 组成,部分地由日常用语组成。法律与制度是一种纯粹的语言 形式”((牛津法律大辞典>)。 法律语言大致分为立法语言、司法语言及法律科学语言三 大类和若干小类(图2)。 程序立法语言 实体立法语言 司法文书语言;笔录语言 司法谈话;问话语言 法庭演讲语言;法庭论辩语言 法学著述语言;法学论文语言 法律史语言;法律哲学语言 图2 法律语言分类 法律语言部分地是由具有特定法律特定意义的词组成的, 部分是由日常用语组成的,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词,在日常用 语中即使有很少使用。“法律语言与概念的运用,法律文本 (Gesetzsetext)与事相(Sachverhalt)关系的描述与诠释,立法者 与司法者基于法律文书的相互沟通法律语境的判断等等,都离 不开语言的分析。” 法律语言翻译理论是整个语言转换理论 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译者必须遵循法律语言翻译理论和 实践的规律。人类自有语言以来就有了翻译活动。翻译规律 的探索,像其他科学一样,也是从实践开始并上升到理论,再由 理论指导实践。这一点东西方国家概不例外。 纵观中国翻译史,法律语言的翻译远远落后于文学以及其 他社会科学语言的翻译,法律语言翻译理论的探索和批评起步 更晚。西方研究法律语言和翻译初始于20世纪70年代,虽然 人们早就认识到“T}le study of the language of the judicial process is essential to achieving a better understanding that process (研究司法语言对更好地理解司法程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 用).”LJ 然而,“⋯⋯the realization ofits role as a highly signif- icant variable in the workings of our courts has been slow in coming,with significant studies appearing only within the last 15 years or so.”(法律语言在司法程序中的重要地位却迟迟得不 到认可,其真正受到重点研究也只不过是最近十五年左右时 间。) 也就是说,西方国家对法律语言和翻译的研究还处于 启蒙时期。 中国的翻译活动起源于不同部落、民族之间的交际和融合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程汝康,等 法律语言翻译论 89 过程之中。《礼记 ·王制》对翻译的起源和翻译人员的称呼有 这样的记载:“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 欲,东方日寄,南方日象,西方日狄,北方日译。” 文中“寄、象、狄、译”四种称呼均指翻译,至于“翻译”二字 的连用,至少在南北朝时的佛经译者已开始了。 而中国最早、 最成系统的翻译始于佛经的翻译,而后发展到文学、政治、法律 以及科技、社会科学等;翻译理论的研究也是从佛经的翻译开 始的,但其系统性远不如西方国家。平心而论,这与中国古老 的文化的发展是不相吻合的。“五四”运动前后随着中国翻译 业的空前发展,中国翻译理论的研究虽达到空前的历史研究水 平,但只是见诸于各种译著的“序跋”之类的文章中,没有专门 翻译理论著作。对中国翻译理论进行系统研究有专著或教程 (如黄龙先生的<翻译学》)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而有限的 系统研究翻译论著大多集中在文学作品翻译的,科技翻译或从 语言理论上讲翻译,几乎见不到涉及法律翻译理论和实践的著 述。对此,我国法学界前辈陈忠诚教授不无感慨地写道:“我国 法律翻译已经有了一段历史了。仅从建国言,50年代翻译苏 联法(学)盛极一时,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厉行法治,法律 (学)翻译又现高潮,盛况空前。这其间,有成绩也有失误,有 经验也有教训,都应有所总结,有所介绍,以广泛交流,以利提 高。但是,有几位法学家或翻译家写过几篇有关法律翻译的文 字呢?⋯⋯哪个地方,哪个部fq:~n开过法律(学)翻译的工作 会议或学术会议呢?全国之大,有几个出版单位曾经出版过一 本探法律(学)翻译的哪怕是小册子呢?”【6 法律语言就其历史现象而言,东西方均有几千年历史,但 真正将其从普通语言学分离出来作为一门较为独立的学科进 行研究不过才二、三十年的历史。西方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 后期,中国起步稍晚(大约起于八十年代后期)。目前国内走 在研究前沿的有语言学界和法学界,但二者均显示出各自的强 弱势:从事语言研究者弱于法律知识而略显“言胜于法”;而强 于法律科学研究者几乎一旦涉及语言科学或语言哲学等问题 分析法学语言问题时,明显表现出“法重于言”。法律文化人 和语言文化人在共同以语言科学为媒介并结合法律文化共同 研究法律语言、文化时,能否完全作到殊途同归、完美而科学的 结合,有待二者共同努力。 笔者认为,出现目前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长期从事语 言研究的专家们不愿意或者没有工夫开拓新的研究领域:从事 具体翻译工作的人一般只注重视文学作品和某些社会科学论 著的译介,不重视法学翻译;从事法律学翻译的人可能缺乏语 言理论和翻译理论知识显得而力不从心,有时即使有人想写一 点有关法学翻译的书籍或文章,出版社因此类书籍不大众化 (读者面小)而不予出版,从而打击了作者的积极性。 二、法律基础知识与法律语言翻译基础知识 法律语言是人类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均从各自 不同的角度反映特定社会的整体文化特点。换言之,“民族法 与民族语言同是民族历史文化的产物,具有这种特定历史文化 的鲜明性格。” 文字,作为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口语和书面符号的系统,每一 个字或词在不同的语言中均蕴含着与其民族、社会、历史文化 特征有着密不可分的积淀,使用同一语言的人在不同历史时 期,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均对同一个字或词的具体含义有新的理 解或赋予新的含义,而生活在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下的人们要完 全了解并不属于自己民族的语言是有相当难度的。 以汉语的法律为例,“法”字在汉语中历史久远,无从稽 考,如果译成其它语言,能做到译尽其义吗?译成拉丁语为 “jus,legem,lex”或“ley”;ereeho(Spanish);jUS ley(Latin) t recht(CO~ n)泛指法律;而 fuero(Spanish);gesetz(Ger- man)legem,lex(Latin)和loi(French)指具体法律,法规。.前 者相当于汉语里的“法”,而后者相当于汉语里的“律”,拉丁语 中的Jus与Lex在中文里或可译作法和法律。“但实际上,即 便是法学专门人才在使用“法”和“律”两个词时,也很难说能 意识到其中如Jus和lex那样的含义和对立。”【| 就英语而言,法律英语中经常使用一些深涩难懂的词,其 中大部分是外来词,如拉丁语,(corpus juris法典);罗马语 (pandents法典);斯堪的纳维亚语(ou~aw不受法律保护的人, 歹徒),法语(authority职权,权力)。正因为不同语言存在不完 全对应j苣义关系,在法律翻译中常常出现词不达意的现象,其 原因至少有以几方面:首先是外语和本族语的基础。法律语言 衍生于普通语言,而并非一种独立的语言,“不论是财产和契约 权利,还是个人权利者是用通用语来表达的”((牛津法律大辞 典))。基础语言是母,法律语言是子,良好的语言基本功,是译 好法律语言的重要条件。其二,把握好法律语言的语体特征。 人们之所以称之为法律语言,是因为法律语言有其自身的独特 性,其功能不是一般的思想交际,而是表现、传播和执行意志的 表示。从这个意义说,法律语言的文体可以称之为“冰冻体” (frozen style)。其三是法律语言的词汇特征。以英语为例,有 许多法律英语中经常使用一些深涩难懂的词汇,其中大部分是 外来词,如拉丁语,(corpus juris法典)罗马语(pandents法典); 斯堪的纳维亚语(outlaw不受法律保护的人,歹徒),法语(au. thority职权,权力)。第四是古代英语,法律语言作为公文文体 必须简洁、正式,使用普通语言势必造成重复,所以常常使用一 些普通语言不太使用的词汇。例如,hereinafter(:in and after this sentence在下文,以下:如 e States party to this Treaty l hereinafter called“the Contracted States”]eomfitute a Union for the intemational registration ofⅡlar (本缔约国[以下简称缔约 国]组成商标国际注册同盟。),wherefore(:all answer or state. ment giving all explanation据此,例如:Wherefore plaintiff de. mands judgment against defendant in the sum of⋯⋯doHars,in. terest,and costs.根此,原告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利息及诉 讼费用。)第五,同义词的使用。法律英语因其来源于,外来词 多,所以表示同一概念的词可能有几个,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相 同的词。就英语的law(法律)一词,在英语里就有 canon,c0- deconstitution,ordinance,regulation,rule,goveming principle ,n脚 - date,standard,theorem,dogma,axiom,fundamental,criterion , proivision statute,decree,act,bill,edict等五十几个同义词,其中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lO卷第6期 还不包括俚语。同义词丰富可以使语言更加精确,可在许多场 合下。要表达一定差别的意思,却须弄清楚不同词义的具体差 异。这是一个头痛的事。所以,英语国家的一些从事法律语言 的专家认为“Iflegallanguageisto become adearer andmore el- ficient of communication.we need identify the features that a陀 mostly likely to impede comprehension.“[91(要是法律语言成为 一 种更加清楚明白而又效率高的交流工具,人们必须弄清那些 有碍于理解力的语言特点。)可见,连讲英语国家的人就这样 认为。作为外浯或第二语言的学者,在法律语言翻译过程中就 更应该重视对法律语言的研究了。 三、法律翻译批评 “翻译的不行,大半的责任固然该在翻译家。但读书界和出 版界。尤其是批评家。也应该负若干责任”。u。卜‘艺术作为社会意 识形态。它在社会生活中的发展和它对社会生活的反作用,离不 开欣赏和批评。”翻译批评是翻译作品接受对象对翻译作的主观 的具体的把握,是翻译活动的最后检验;翻译批评也是在翻译欣 赏的基础上对翻泽客体进一步的客观分析和评价。翻译活动的 全过程是经由作者到原作到译者,复经译者到译作再到读,其中, 译者居于中极地位,在翻泽欣赏活动中,除读者外还者,除译作外 也有评析作品,其中译文读者居于主导地位(图3)。 翻译作品 f』 评析者 译文读者 f』 评析作品 图3 翻译过程模式 由此可见,无论是文学翻译、科技翻译或包括翻译在内的 其他社会科学材料的翻译,其最终目的是要看译文读者是否能 像原文读者那样理解和欣赏某一作品。而翻译批评者的任务 是用摆事实、讲道理的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紧 紧依靠原文和译文,并实事求是地将原文和译文的各种优劣展 现出来。进行综合细致的分析,让原文作者和译者(包括原文读 者和译文读者)全面理解两种(或数种)文本的优劣,最终做到 两种文本(如果有可能的话)完全对等。翻译批评是翻译理论 与实践活动的重要连接点。法律语言翻译批评应包以下几个 方面:(1)对法律原语文本的目的和功能方面的分析;(2)译者 对原文意图的阐述,对译者的翻译方法以译者读者对象的分 析;(3)精心选择有代表性的译文与原文进行比较分析;(4)对 译文评价,包括译者所用的术语和批评所术语评价;(5)对译 语(TL)中的某些地方用译入语的语言文化或规则进行评 估; (6)译者本着严谨治学的态度,译完法律文件材料后应 多加审视,勤查资料,发现问题和错误及时解决;(7)语言专家 和法学家通力合作,取长补短,共同撰写批评文章,从法律和语 言的角度提出中肯的批评意见,消除或尽可能减少“法律英汉 翻译的失真问题”(陈忠诚:199o)。 四、结束语 语言学自身的发展,加上科技的不断进步与其他相关学科 的启示,促使学科划分越来越细。语言、法律和翻译是相互依 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三者缺一不可,语言是载体,传达法律文 件所表达的权利主义。语际交流中,不同法律主义的相互表 达,相互影响,离不开不同语言之间的相互转换。不同语言理 论家的共同任务之一,在于探索语言的历史发展变化规律及共 性和个性的特点,其中包括愈显细微的分支之一的法律语言学 的种种特性和表现规律,开拓法律语言使用者的视野。法律语 言翻译研究家— 包括口头翻译和笔头翻译研究理论家的任 务并非为法律翻译人提供指导实践的万灵良方,而在于构建一 个特定时空环境下的最佳用途以及效果最好的理论框架,让人 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提炼升华。法律翻译批判家的目的在于通 过对翻译实体的观察研究,运用语言学、翻译学、法学以及相关 学科的综合研究。从宏观到微观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使法 学翻译这一方兴未艾的事业更加稳步健康地发展壮大。总之, 这从理论和实践上提高法学翻译的质量,“开展翻译批评是诸 多措施中相当关键的一个方面”。【】zJ 参考文献: [1]王德春.语言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出版社.1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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